贵州省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道路石油沥青采购LQ1标段散装沥青重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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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道路石油沥青采购LQ1标段散装沥青重新招标文件贵州省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道路石油沥青采购LQ1标段散装沥青重新招标招标文件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五月总 目 录第一卷2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评标办法 4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51第二卷64第五章 技术标准 65第三卷7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2附件 散装沥青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92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贵州省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道路石油沥青采购LQ1标段散装沥青重新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贵州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经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092612号批准建设,以黔发改交通200931

2、13号核准了本项目招标初步方案,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09201批复了初步设计。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5%:7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2.1 本次招标范围为贵州省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道路石油沥青采购,合同段划分见下表:合同段号名 称数量(吨)交货地点技术指标LQ1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散装)12600贵定盘江散装库AH702.2 交货时间: 2013年7月1日至8月31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石油沥青生产企业代理商(须具有石油沥青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书

3、),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投标人。代理商拟投标的沥青若为进口品牌,代理商还应具有从事货物进出口的资格。3.2 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至今)内提供的道路石油沥青(散装)不少于20000吨。3.3 近三年(2009至2011)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2011年资金周转能力(流动资产合计减流动负债合计)在1000万元以上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3.5 投标企业可购买1个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只允许中1个标。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

4、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7 一个制造(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沥青,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4日上午9时至11:30,下午2:00至4:30,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组织工地现场踏勘,也不组织投标预备会。5.2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

5、须在上述时间前送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310号)十七楼。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310号 邮 编:550004 电 话:0851-5919469 5919351传 真:0851-6506025 联系人:陈先生 卢先生开户银行: 贵阳市建设银行黔灵支行帐号: 52001413736050001676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1

6、3年5月20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内容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细化,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北京路310号 邮编: 550004联系人:陈先生 卢先生 电话:0851-5919469 5919351 传真:0851-65060251.1.3招标代理机构不适用1.1.4项目名称贵州省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道路石油沥青采购1.1.5建设地点贵州省铜仁地区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2.1资金来源地方投资和银行贷款1.2.2出资比例25%:75%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

7、贵州省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道路石油沥青采购(LQ1标段散装沥青重新招标):本次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各合同段采购数量可根据施工具体情况,按业主要求考虑10%的增减。沥青技术指标为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合同段号名称数量(吨)交货地点LQ1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散装)12600贵定盘江散装库1.3.2计划工期(交货时间)交货时间: 2013年7月1日至8月31日1.3.3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不适用)其他要求(石油沥青技术要求):见附录5 1.4.2

8、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1.11分包不适用1.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不允许有重大偏差。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7)其他材料(补遗书及通知等)。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

9、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11日上午10时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资格审查资料;(5)其他材料; a、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

10、一部分。b、公示信息表3.2投标报价本条不适用。修改为:3.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按照第六篇的格式),填报沥青的投标单价和总价。3.2.2 投标报价表中沥青的单价和总价是指货物从国内、外制造厂运至业主指定储存地点的车船交货地价格,包括货物的FOB价、海运费、到达目的港口后的港口杂费、通关费、检疫费、商检费、海关关税和增值税、港口短途运费、铁路运输费用、装卸费以及所有的运输、装卸、保险、供货人应缴纳的税金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等各项费用(散装沥青价为沥青注入买方指定储存罐之前的所有费用)。3.2.3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是指沥青采购报价表中的全部工作;投标人应填写沥青采购报价表所属的所

11、有工程项目的单价(不管数量是否说明)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包括在沥青采购报价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或者认为是对业主的优惠。投标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变,采购数量以招标数量为基准,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10%,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3.2.4 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5 在合同执行期间(包括供货期因工期原因延长),由于人工、材料和设备价格的上涨而引起成本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价格不会因此而调整。3.2.5是否接受调价函 是 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天内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

12、0万元(每合同段)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或转帐支票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 6 月 10 日上午10时之前(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投标人须在上述时间前,将上述款项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发包人帐户,并取得招标人出具的收款收据。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汇款单据或银行进帐单及收款收据复印件(或者扫描彩色打印件)应装入投标文件正、副本中,禁止以夹页、信封等形式装入投标文件。未按此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银行帐户名称: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贵阳市建设银行黔灵支行帐 号: 52001413736050001676 3.4.

13、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增加(5)经交通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确认投标人的投诉为恶意举报的行为。3.5.1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附石油沥青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书(产品品牌代理授权书的原件,沥青生产企业出具的对本次招标高速公路项目的销售代理授权书)。拟投标的沥青若为进口品牌,代理商还应具有从事货物进出口的资格,提供产品进口经营权证书或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2012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0年2012年间签订的合同,应附签订的合同协议书。2013年1月1

14、日之后签订的合同若已经完成供货,除合同协议书外,还应补充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以证明已经完成了上述合同的沥青供应,否则不予以认可。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不适用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2012年3.5.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不适用。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投标价表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

15、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 份3.7.5装订要求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如需要)以及填写完毕的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电子文件等应与正本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4.1.2封套上写明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外层封套: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的全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第 合同段投标

16、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4.2.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310号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17楼招标大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 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310号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17楼招标大厅5.2.1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机关代表检查密封情况(2)开标顺序:开启投标文件5.2.2不计入基准价的计算设有投标控制价上限,并于开标前七日公布。本款内容细化如下: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上述投标报价不计

17、入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大写金额;(2)投标函上的投标报价超出了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3)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有错误且无法唱出;(4)提交了调价函;(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开启的外层封套合同编号、投标文件封面的合同段编号及投标函载明的合同编号不一致。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交通运输部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7.3.1履约担保9.5监督部门行政监督: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管理处 电话:0851595

18、4467 邮编:550003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111号 纪律监督: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8515992688邮编:550004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310号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补遗书招标人已发布的编号的补遗书将在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若网上公布的信息与书面发出的文件不一致,以书面发出的文件为准。10.3中标公示为进一步推进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将按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相关信息(见公示信息表)进行公示。10.4采购数量的增减各合同段采购数量可根据施工具体情况,按业主要求考虑10%的增减

19、。10.5自备资料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请投标人自备。10.6投诉举报的受理为了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恶意举报造成业主单位评标结束后的定标工作难以如期完成,进而导致工程迟迟不能开工,在招标文件中以及公示网页上可以按以下原则对投诉举报的受理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是投诉举报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部委的规定。对于直接收到的投诉举报,若不符合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的受理条件,且不能联系到投诉举报人的,则可不受理;能联系到投诉举报人的,应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若其补正后的投诉举报材料仍不能满足受理条件,则不再受

20、理。 二是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7天),无投诉举报或投诉举报已核实并有明确结论,应将最终确定的中标人在“中标人公告”网页公布。对已在“中标人公告”网页公布了中标人的情形,视为招标人的定标工作已经结束,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是在投诉有效期满后(自中标候选人公示起10天)即可开展合同签署等后续工作。在此阶段若仍有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一般性的违规行为只依据招标文件对该从业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中标人改正,同时作为在我省交通建设市场的不良从业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必要时招标人要约谈其法定代表人,对人员、设备、资金调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履约行为进行承诺。除以下行为外,原则上

21、不再作取消中标人资格的处罚: 1.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的企业资质证书、授权书。 2.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诉举报受理期间,被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禁止投标且处罚仍在有效期。(对于其它国家部委的处罚,若有明确禁止投标的范围,只要不包括公路项目,则不在此列。) 3.被发证机关吊销或降低企业资质证书,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停业。 4.企业资质等级发生变化,不再满足所中标项目的要求。 5.对于施工招标,存在交通运输部2009年版标准招标文件第29页1.4.3条规定的情形。 6.采取商业贿赂方式谋取中标。 7.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

22、十一条所列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10.7符合要求的投诉如有举报,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基建处书面反映。根据国家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1)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2)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3)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

23、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4)投诉举报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5)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10.8关于公证投标人申请公证机关公证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3款的规定。以下所列公证书,招标人将认为其公证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1)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以外的第三人办理的公证书;(2)签署好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未在公证书中表明在公证员面前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确认签名属实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确认系其本人所为;(3)已经签署好的授权书,授权委托人的签名未在公证书中表明在公证员面前由授权委托人本人确认签名

24、属实或者由授权委托人确认系其本人所为;(4)已经盖有投标人单位章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所盖公章未在公证书中表明在公证员面前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确认盖章属实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确认系其本人所为。由公证机关直接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及单位公章属实的这类公证书不属于上述所列范围。公证书参考格式参见附件1。10.9低价担保金(现金)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幅度超过10%时,投标人还需加交一定数量的低价风险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1、投标人根据开标结果自行计算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幅度超过10%时,应于开标后24小时内按投标人须知附表七规定的格式向招标人提交是否愿

25、意加交低价风险保证金的书面承诺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可传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加交的低价担保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至发包人账户,未按承诺提交或延误提交,视为违约,将取消评审名次并扣罚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贵阳市建设银行黔灵支行帐号:52001413736050001676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石油沥青生产企业代理商(须具有石油沥青生产企业出具的授

26、权书),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投标人。代理商拟投标的沥青若为进口品牌,代理商还应具有从事货物进出口的资格。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近三年(2010至2012)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2011年资金周转能力(流动资产合计减流动负债合计)在1000万元以上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至今)内提供道路石油沥青(散装)不少于20000吨。2010年2012年间签订的合同,应附签订的合同协议书。2013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若已经完成供货,除合同协议书外,还应补充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以证明已经完成了上

27、述合同的沥青供应,否则不予认可。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者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中未列为D级。附录5 其他要求1. 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如下(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标准):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2、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3、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4、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5、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2000)6、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E602008)7、 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JTGF412

28、008)8、 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GB/T15180-2000)9、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10、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2. 产品的技术标准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交通部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3. 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本项目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如国家有新标准出台,则应符合国家所颁发的最新版本的质量和技术标准。以上所涉及的各标准及规范由投标人自备。4沥青材料质量及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规定,沥青取样和试验应符合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2000)的规定。

29、5 每一批进场沥青材料都应重新进行取样和试验,同时应有厂家的的证明、技术标准、试验分析证明书,并说明装运数量、装运日期、定货数量等提交监理人审核。6. 投标人对所采购货物的各项要求还应参考并满足思南至剑河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7、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技 术 指 标质量标准试验方法 针入度(25,5s,100g) (0.1mm)6080T 0604针入度指数PI-1.5+1.0T 0604软化点(RB) ()46T 060660动力粘度 (Pas)180T 062010延度 (cm)15T 060515延度 (cm)100T 0605蜡含量(蒸馏法) ()2.2T 0615闪

30、点 ()260T 0611溶解度 ()99.5T 0607密度(15) (g/cm3)实测记录T 0603TFOT后残留物质量变化 ()0.8T 0609残留针入度比(25) ()61T 0604残留延度(10) (cm)6T 0605注: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包括:A、沥青主要技术指标和生产所用原油的产地及炼油工艺的详细说明;B、中国国内有权威的沥青检测机构检测(建筑行业或者交通行业)并出具的产品检验资料(近一年内的,按照相关试验方法规定);C、逐条对业主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说明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对业主的技术规格和

31、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8、SBS改性石油沥青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2004)相关技术要求及下表技术要求。技 术 指 标质量标准备注 针入度(25,5s,100g)(0.1mm)4060针入度指数PI不小于0延度5,5cm/min (cm)不小于20软化点TRB ()不小于60运动粘度135 Pas不大于3闪点 ()不小于230溶解度 ()不小于99离析、软化点差()不大于2.5弹性恢复25()不小于75RTFOT后残留物质量损失 ()不大于1.0针入度比25()不小于65延度5(cm)不小于15注:为保证改性沥青和乳化沥青的质量,用于改性和乳化的基质沥青须运抵业主指定交

32、货地点(贵定盘江沥青库)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沥青改性和乳化。改性沥青的加工地点应在贵州省境内,材料运输及加工生产过程接受业主监管。改性沥青的加工应实现工厂化生产,改性沥青生产设备产量不少于1000吨/天,改性沥青生产主机要求国际知名品牌的生产设备,改性沥青成品罐容积不小于1000吨,工厂内应设有专门的试验室、重交沥青、改性沥青及乳化沥青的国标全套检测仪器和专业的技术人员。满足上述要求的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加工厂须经业主审核、批准后方可生产。乳化沥青的加工地点应在贵州省境内,材料运输及加工生产过程接受业主监管。9、乳化沥青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2004)相关技术要求及

33、下表技术要求。道路用乳化沥青技术要求试验项目单位品种及代号试验方法阳离子阴离子非离子喷洒用拌和用喷洒用拌和用喷洒用拌和用PC-1PC-2PC-3BC-1PA-1PA-2PA-3BA-1PN-2BN-1破乳速度快裂慢裂快裂或中裂慢裂或中裂快裂慢裂快裂或中裂慢裂或中裂慢裂慢裂T 0658粒子电荷阳离子(+)阴离子(-)非离子T 0653筛上残留物(1.18mm筛) 不大于%0.10.10.1T 0652粘度恩格拉粘度计E252-101-61-62-302-101-61-62-301-62-30T 0622道路标准粘度计C25.3s10-258-208-2010-6010-258-208-2010-

34、608-2010-60T 0621蒸发残留物残留分含量 不小于50505055505050555055T 0651溶解度,不小于97.597.597.5T 0607针入度(25)dmm50-20050-30045-15050-20050-30045-15050-30060-300T 0604延度(15),不小于cm404040T 0605与粗集料的粘附性,裹附面积 不小于2/32/32/3T 0654与粗、细粒式集料拌和试验均匀均匀T 0659水泥拌和试验的筛上剩余 不大于%3T 0657常温贮存稳定性: 1d 不大于 5d 不大于%151515T 0655表注:1 P为喷洒型,B为拌和型,C

35、、A、N分别表示阳离子、阴离子、非离子乳化沥青;2 粘度可选用恩格拉粘度计或沥青标准粘度计之一测定; 3 表中的破乳速度、与集料的粘附性、拌和试验的要求与所使用的石料品种有关,质量检验时应采用工程上实际的石料进行试验,仅进行乳化沥青产品质量评定时可不要求此三项指标; 4 贮存稳定性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选用试验时间,通常采用5d,乳液生产后能在当天使用时也可用1d的稳定性; 5 当乳化沥青需要在低温冰冻条件下贮存或使用时,尚需按T 0656进行5低温贮存稳定性试验,要求没有粗颗粒、不结块; 6 如果乳化沥青是将高浓度产品运到现场经稀释后使用时,表中的蒸发残留物等各项指标指稀释前乳化沥青的要求。10、

36、 沥青透层透层采用慢裂阳离子喷洒用乳化沥青PC-2型,用量控制在1.01.2kg/m2为宜,均匀喷洒;沥青封层稀浆封层采用慢裂或中裂拌合用乳化沥青BC-1型,用量控制在1.0kg/m2为宜,粒径35mm。其厚度不宜小于5mm,确保完全密水;沥青粘层粘层采用快裂阳离子喷洒用乳化沥青PC-3型,用量控制在0.30.6L/m2为宜,在路面全宽度内均匀洒布成一薄层。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

37、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38、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5)联合

39、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0、;(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

41、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

42、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

43、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

44、分包项目情况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

45、.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目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4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技术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目(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

46、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不得超过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的40%。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

47、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 投标人在

48、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9、;(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承诺函;(11)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

50、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

51、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投标函大写金额为准。(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的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

52、清单为准。3.2.4 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有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5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则:(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

53、或者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者调价函有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3.2.6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

54、,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5、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3.

56、2.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银行保函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

57、进行资格预审的)3.5.1 “招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

58、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议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受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工程接受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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