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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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我委成立由委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同时成立了技术指导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统筹协调开展有关工作。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与技术指导组,制定并组织实施方案。二、调查范围本次调查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县(区)工矿商贸企业;主要调查职业危害严重的非煤矿山,建材、制造业,鞋业、纺织、木材加工、水泥、制药、加油站、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用人单位。三、工作要求本次调查分为准备、培训、实施和汇总分析四个阶段,计划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一)市疾控中心负责此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全面工作。主要负责全市职业病危害

2、现状调查工作的联络、调查实施方案的制定、调查技术骨干和质量控制人员的培训、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数据资料的收集、管理、分析及调查报告的撰写等工作。于10月15日前完成全市调查报告编写上报工作。(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本辖区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并负责对本辖区的调查数据和调查报告进行审核,要成立职业病现状调查领导小组。(三)各县(区)疾控中心负责培训、数据审核上报、调查报告编写等工作。于2020年9月5日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表网络填报;10月15日前完成本辖区调查数据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并完成调查报告的编写工作。报市疾控中心。(四)

3、市卫生计生执法支队负责全市督促和协调各县(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和卫生协管员做好入厂现状调查摸底工作。于8月30日前,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报告(按地区、行业、规模、登记注册类型)纸质报送。将纸质调查报告交各县(区)卫生健康局,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交本辖区疾控中心整理汇总编写上报。(五)各县(区)在开展此次调查摸底时,要一并填写XX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表(已填写的企业不再重复填写),充分运用此次现状调查契机,切实摸清本辖区生产经营企业底数,摸清本辖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现状情况,并建立交流群。调查摸底时,同时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等政策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切实提高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

4、。附件:1.XX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职责分工2.XX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实施方案附件1XX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职责分工为了更好的开展全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现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具体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一、领导机构组成人员(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职业健康科,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科室人员均为成员。(二)技术指导组技术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长:副组长:成员:技术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疾控制中心职业和放射卫生科,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科室人员均为成员。二、领导机构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

5、全市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市级相关部门提供工业企业名单等资料;负责对全市的调查数据和调查报告进行抽查。(二)技术指导组工作职责负责全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的联络、调查实施方案的制定、调查技术骨干和质量控制人员的培训、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数据资料的收集、管理、分析及调查报告的撰写等工作。附件2XX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实施方案一、调查背景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诸多问题挑战不断显现,我省职业病危害涉及行业广,广泛分布于矿山、化工、冶金、建材、医药、电子制造业等30余个行业领域,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量大,相当多的小微企业工艺技术装备和产业结构落后,作业场所尘毒危害超

6、标严重。截至2019年底,全省累计报告尘肺病XXXXX例。同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接触人数等底数不清,职业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为摸清我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职业暴露人群分布和接触水平,客观评估我市当前面临的职业病危害风险,为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对策,根据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制度,参照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手册和XX省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二、调查目的、范围与对象(一)调查目的。1.通过调查,全面了解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数量及

7、不同行业、地区、经济类型、规模等用人单位分布情况;2.掌握我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接触粉尘(矽尘、煤尘、水泥尘、石棉尘等所有类型粉尘)、化学毒物(苯、铅及其化合物等所有化学毒物)、物理因素(噪声、电离辐射和其他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和其他因素的劳动者数量及主要岗位分布等情况;3.了解我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职业健康检查等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4.建立完善我市职业病危害现状数据库,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基础依据。(二)调查范围。本次调查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县(区)工矿商贸企业;主要调查职业危害严重的非煤矿山,建材、制造业,鞋业、纺织、木材加

8、工、水泥、制药、加油站、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用人单位。(三)调查对象。调查对象为调查期间正常运行的企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其他非法人单位。三、调查内容本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3类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信息和职业健康管理信息。(一)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包括用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场所地址、单位注册地址、登记注册类型、所属行业、企业规模、在岗劳动者总人数、女职工人数、劳务派遣用工人数、生产产品及使用原辅料的名称和数量、用人单位投产时间等情况。(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接触情况信息。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15年版)列出的粉尘、化学毒物、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

9、生物因素、其他因素等6大类因素459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各用人单位的具体接触情况、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总人数,并调查接触粉尘(矽尘、煤尘、水泥尘、石棉尘等所有类型粉尘)、化学毒物(苯、铅及其化合物等所有化学毒物)、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所有物理因素)的具体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接触人数。(三)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新系统中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培训等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包括粉尘、化学因素及其中的矽尘、煤尘、石棉尘、水泥尘、苯、铅和噪声、电离辐射等因素的检测数量和超标情况;在

10、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包括粉尘、化学因素接触人员及其中的矽尘、煤尘、石棉尘、水泥尘、苯、铅和噪声、电离辐射等因素接触人员的体检人员、复查人数和异常人数。(四)调查指标。包括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定期检测率、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主要负责人培训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劳动者培训率等具体指标。四、调查程序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的由国家统计局审批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制度,制定以下调查程序:(一)全市各县(区)收集辖区内的乡镇(街道)名称,并进行编码,由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提交至XX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抽样;(二)全市各县(区)收集辖区内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11、三个门类的所有企业名单,并按乡镇(街道)进行分类;(三)国、省将对提交的各县(区)的乡镇进行抽样,并将抽样结果反馈至XX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各县(区)根据抽样结果,对抽取乡镇(街道)内的工业企业名单进行核实,确定调查企业名单;(五)由各县(区)经培训的调查员与被调查企业进行预约,并发送调查电子表和准备材料的清单;(六)由经过培训的2名及以上调查员对企业进行入厂调查,有各县区疾控中心核实后,通过调查企业录入上报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系统;(七)由经过培训的县(区)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技术指导组成员审核,合格后提交市级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审核;(八)市级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技术指导组按调查

12、制度要求,抽取5%的调查表进行逐一审核,其余批量审核后提交XX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九)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按调查制度要求,抽取1%的调查表进行逐一审核,其余批量审核后经市级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确认,提交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技术指导组;(十)各县区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技术指导组对各乡镇街道提交的数据进行清洗、分析与统计,撰写本辖区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各县区提交的数据进行清洗、分析与统计,撰写全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报告。五、调查组织及职责(一)市级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市级卫生健康委成立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职业健康科,

13、主要负责全市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协调,并负责对本辖区的调查数据和调查报告进行抽查。(二)市级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技术指导组市级卫生健康委组织成立由市疾控中心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技术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的联络、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数据资料的收集、管理、分析及调查报告的撰写等工作。(三)县级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县(区)级卫生健康委应成立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职业健康股(科)或负责职业健康工作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全县(区)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协调,并负责对全县(区)的调查数据

14、和调查报告进行审核。(四)县(区)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成立相应调查工作组,工作组由本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部门组成,负责收集本辖区内乡镇(街道)名单,并进行编号后提交市级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技术指导组。按照本市的调查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选取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数据收集后按照省职业病现状调查方案进行筛选,完成数据录入和县级数据审核工作。六、调查方法本次全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采用以乡镇(街道)为抽样单位的整群抽样方式进行调查,针对被抽取进行调查的用人单位采用入企调查的方式进行。(一)抽样方法。1.样本量及抽样要求。本次调查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县(区),涉及存在正常生产的

15、所有乡镇(街道)企业(二)确定调查企业名单。通过向同级的统计部门获得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中获取的企业名单,以此名单为基础,与本地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上述行业企业名单进行核实、补充,重点对在2019年1月后注册的企业名单进行补充,并结合乡镇(街道)实际核查情况(需剔除已经明确关闭的重点行业企业)进行调查。同时,由各县区按照工作要求通过核实、筛选后通过上述渠道获取企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法人、地址、行业分类、企业规模、经济类型等基本信息,录入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系统。(三)进行入厂调查。1.预约调查时间。由调查人员与调查企业联系,预约调查时间,并将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表电子版发送给被调查企业,告知企业应准

16、备的材料。对于大中型企业和具备较好职业卫生管理基础的企业,可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收集相关资料并预先填写调查表中可以填写的相关内容。2.进行入厂调查。按照预约时间,由不少于2名调查员组成调查小组进行入厂调查。对于大中型或职业卫生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由调查员对企业预先填写的调查表内容进行核实,对不确定的调查内容可通过进一步查阅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和现场调查进行核实,录入系统并上报;对于部分职业卫生管理基础薄弱的小微企业,由调查员进行现场调查,将调查结果汇总后上报。(1)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调查:通过与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或企业负责人座谈或查阅资料,了解并核实企业的行业分类、经济类型、经济规模、生产产品和

17、主要原辅材料等基本情况;收集企业一线劳动者的名单(含姓名、岗位名称、工作时间等信息,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和农民工)。(2)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接触情况调查:查阅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资料和2017年-2019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报告,确定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结合劳动者名单及岗位分布,确定接触粉尘因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和其他因素6大类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数量;对没有开展过职业卫生“三同时”或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的企业,对企业现场进行调查,识别粉尘(煤尘、矽尘、石棉粉尘、水泥粉尘等所有粉尘)、化学毒物(苯、铅等所有毒物)、物理因素(噪

18、声等所有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其他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结合劳动者名单及岗位分布,明确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数量;现场调查员无法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详细记录生产工艺和使用的原辅料及产品,由技术指导专家进行分析确认;通过资料尚无法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由技术指导专家赴企业现场进行调查确认。(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调查:查阅出具报告时间为2017年-2019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报告,录入最近一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报告编号及检测单位,并列出粉尘(其中煤尘、矽尘、石棉粉尘、水泥粉尘单独列出)、化学毒物(其中苯、铅单独列出)和噪声、电离辐射的检

19、测点数、检测岗位数及相应的超标点数和超标岗位数。查阅出具报告时间为2017年-2019年的包含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体检报告,录入最近一年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编号和体检单位,并将当年职业健康检查总人数和接触粉尘(其中煤尘、矽尘、石棉粉尘、水泥粉尘单独列出)、化学毒物(其中苯、铅单独列出)和噪声、电离辐射劳动者的体检人数进行录入。(4)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调查:查阅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在2017-2018年取得当地安监部门授权单位发放的培训合格证书或2019年卫生健康委授权单位发放的培训合格证书;查阅劳动者2019年的培训材料,包括培训内容、签到名单和影像资料等。(5)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调查:

20、查阅在2019年8月新投入运行的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中的申报回执,核实是否将最近一次的新改扩建工程进行申报。现场调查期间,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各个县区工作开展情况,派1-2名省、市级职业卫生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实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了解工作进展状态。(四)数据审核及上报。由县级审核人员对调查数据进行初审,县级疾控中心组织对本辖区上报数据进行复核,合格后上报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再次抽取5%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数据报送至省职业病危害调查技术指导组办公室。七、数据分析(一)数据分析。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对本辖区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按

21、照统一格式和要求撰写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分析报告,报送市疾控中心。分析指标应按照用人单位的地区、行业、规模、登记注册类型分别统计,应包括:(1)调查企业数量;(2)从业人员总人数,女职工人数,劳务派遣人数;(3)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数量;(4)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5)接触粉尘总人数,接触矽尘人数,接触煤尘人数,接触水泥尘人数,接触石棉尘人数,接触其他类型粉尘人数;(6)接触化学毒物总人数,接触苯人数,接触铅及其化合物人数,接触其他化学毒物人数;(7)接触物理因素总人数,接触噪声人数,接触电离辐射人数,接触其他物理因素人数;(8)接触生物因素人数,接触其他因素人数;(9)职业病危害项目申

22、报企业数;(10)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已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企业数,接触职业危害人员职业健康培训人数;(11)过去3年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企业总数、全面开展的企业数和部分开展的企业数;(12)过去3年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企业数、全面开展的企业数和部分开展的企业数;(13)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电离辐射的检测点总数、场所检测点总数和超标点数、岗位监测点数和超标点数;(14)最近一次体检总人数,接触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电离辐射人员体检人数及异常人数。统计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占从业人员比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及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率、职业健康检查率及异

23、常率、职业卫生培训率等。职业病危害企业数量和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估算及统计方法:以县区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企业数量和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估算。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和2019年至2020年6月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名单,确定全县(市、区)及调查乡镇或街道的企业总数,并按照实际调查情况结果计算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占总企业的比例,按此比例估算全县(市、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量;按照调查企业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和调查企业占县(市、区)企业总数的比例估算本辖区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二)数据分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汇总分析各县(区)上报的数据和资料,完成全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报告后报送省卫生健康

24、委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八、质量控制为确保调查效果和质量,保证数据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规范化,从以下方面加强对调查工作的质量控制。(一)本次调查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订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手册(简称工作手册),由制订单位负责下发,XX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工作手册制定本实施方案。各级调查项目承担机构应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控制的原则开展调查工作。(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县级调查技术骨干和师资进行统一培训,市级技术指导组按照工作手册和本实施方案的规定对辖区内的调查人员和技术指导人员进行培训,保证调查数据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规范化。未经培训人员不允许参与现场调查工作。(三)市

25、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全面质量抽查和技术督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县(区)项目承担机构开展质量抽查和技术指导,掌握调查工作进展,对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解决。(四)本次项目采用平板、电脑录入的方式进行现场调查并上报调查信息,调查数据需及时进行审核,审核时限不晚于现场调查结束后第二天。重点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及接触人员数量等内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五)对于调查员不能确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由市级技术指导组成员根据生产工艺和使用的原辅材料进行识别确认,必要时重新赴企业现场进行调查确认。九、时间安排本次调查分为准备、培训、实施和汇总分析四个阶段,计划2

26、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一)准备阶段(2020年7月)。制定全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方案,编制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二)动员培训阶段(2020年7-8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辖区内调查人员和调查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使参与调查的所有人员了解调查的目的,掌握职业病危害相关知识及调查表格的填写内容和方式,并按照不同地区的行业特点,讲解如何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调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三)调查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8月)。1.制定调查计划。各县区在前期职业健康现状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分片、分时间段制定调查计划。2.开展现场调查。各

27、执法人员配合乡镇(街道)职业卫生协管员开展现场调查,督促调查对象配合做好调查表格填写工作。3.报送调查数据。县逐级对调查数据进行审核后,按要求逐级上报。(四)汇总分析阶段(2020年8月-9月)。各县(区)于8月30日前,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报告(按地区、行业、规模、登记注册类型)纸质报送。将纸质调查报告交各县(区)卫生健康局,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交本辖区疾控中心整理汇总编写上报。各县(区)疾控中心9月5日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表网络填报;10月15日前完成本辖区调查数据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并完成调查报告的编写工作。报市疾控中心。十、经费保障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

28、经费由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调查经费主要用于调查培训教材编制、培训讲师及调查人员培训、现场调查及核查、购置调查终端设备、调查数据统计分析等方面费用支出。有条件的县(区)可以积极向本级财政申请专项经费,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全面普查工作。十一、工作要求(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研究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保调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调查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对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调查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资料。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调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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