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中介行政许可nn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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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专业中介行政许可及其他事项101问(2011年版)综合类51、问:哪些事项属于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即保监局)管辖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行政许可事项?52、问:在什么地方可以了解办理保险中介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信息?54、问:为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取名应注意什么问题?65、问:怎样才能知道是否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重名?76、问:为要设立的公司取好名称后还有哪些比较重要的准备工作?7保险专业代理类8法人机构设立87、问: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应当具备什么条件?88、问: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需准备哪些申请材料?89、问:代表全体投资人,全权办理申请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相关事宜的受托人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2、?1010、问:对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有何具体要求?1011、问: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需提交哪些材料?1112、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1113、问: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是指哪些人?1214、问:对必须报经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核准任职资格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什么要求?1215、问:保监会派出机构对拟任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需要有关机构提供什么材料?1316、问: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内部制度包括哪些?1417、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包括哪些?1518、

3、问:提交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设立申请时的经营场所应该达到什么状态?1519、问:对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有何要求?15分支机构设立1620、问: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具备什么条件?1621、问:保险专业代理分支机构的名称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1622、问:保险专业代理分支机构的申请材料有哪些?1723、问: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分支机构对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1924、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前1年内接受保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的说明或开业不满1年的提供开业以来的情况说明具体如何写?1925、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前1年内履行保险代理合同的情况说明或开业不足2年的自开业以来的情况说明

4、如何写?2026、问:保险专业代理分支机构的拟任主要负责人应符合什么条件?2027、问:保险专业代理分支机构的拟任主要负责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21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2229、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变更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如何办理?22动用保证金2230、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因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申请动用保证金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提交哪些材料?2231、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因减少注册资本申请动用保证金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提交哪些材料?2332、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因许可证注销、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申请动用保证金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提交哪些材料?23其他

5、非行政许可事项2433、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有哪些情形需要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2434、问: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到期如何续期?2635、问: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申请延续许可证有效期应当递交什么材料?27保险经纪部分28法人机构设立2836、问: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具备什么条件?2837、问:准备设立保险经纪公司申请材料的第一步是什么?2938、问:代表全体投资人,全权办理申请设立保险经纪机构相关事宜的受托人需要提交什么材料?3039、问:对保险经纪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有何具体要求?3140、问:保险经纪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需提交哪些材料?3141、问: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有

6、什么要求?3242、问:保险经纪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是指哪些人?3243、问:对必须报经保险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的保险经纪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什么要求?3244、问:保险经纪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3345、问:保险经纪公司的内部制度包括哪些?3546、问: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场所应提供哪些材料?3547、问:提交保险经纪公司设立申请时的经营场所应该达到什么状态?3548、问:对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有何要求?36分支机构3649、问:保险经纪公司设立保险经纪分支机构应具备什么条件?3650、问:保险经纪机构的名称有什么需要注意的?3751

7、、问:应该如何开始准备设立保险经纪分支机构的申请材料?3752、问:设立保险经纪分支机构对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3853、问:保险经纪机构前1年内接受保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的说明或开业不满1年的提供开业以来的情况说明具体如何写?3954、问:保险经纪分支机构的拟任主要负责人应符合什么条件?4055、问:保险经纪分支机构的拟任主要负责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4056、问:对保险经纪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及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有何要求?41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4257、问:保险经纪机构变更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如何办理?4258、问:保险经纪机构因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申请

8、动用保证金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提交哪些材料?4259、问:保险经纪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申请动用保证金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提交哪些材料?4360、问:保险经纪机构因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申请动用保证金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提交哪些材料?43其他非行政许可事项4461、问:保险经纪机构有哪些情形需要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4462、问:保险经纪公司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到期如何续期?4663、问:保险经纪公司申请延续许可证有效期应当递交什么材料?46保险公估部分47法人机构设立4764、问: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4765、问: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应提交哪

9、些申请材料?4866、问:代表全体投资人,全权办理申请设立保险公估机构相关事宜的受托人需要提交什么材料?5067、问:对保险公估机构的发起人、合伙人或股东有何具体要求?5068、问:保险公估机构的发起人、股东或合伙人需提交哪些材料?5169、问:保险公估机构的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5170、问:保险公估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是指哪些人?5271、问:对必须经保监部门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保险公估机构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什么要求?5272、问:保险公估机构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5373、问:保险公估机构的内部制度包括哪些?5474、问:就保险公估机构的经营

10、场所应提供哪些材料?5575、问:提交保险公估机构设立申请时,经营场所应该达到什么状态?5576、问:对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有何要求?55分支机构设立5677、问:保险公估机构设立保险公估分支机构应具备什么条件?5678、问:保险公估分支机构的名称有什么需要注意的?5679、问:设立保险公估分支机构应提交哪些申请材料?5780、问:设立保险公估分支机构对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5881、问:保险公估机构前1年内接受保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的说明或开业不满1年的提供开业以来的情况说明具体如何写?5982、问:保险公估分支机构的拟任主要负责人应符合什么条件?5983、问:保险公估

11、分支机构的拟任主要负责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6084、问:对保险公估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及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有何要求?61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6185、问:保险公估机构变更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如何办理?61动用保证金6186、问:保险公估机构因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申请动用保证金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提交哪些材料?6287、问:保险公估机构因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申请动用保证金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提交哪些材料?6288、问:保险公估机构因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申请动用保证金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提交哪些材料?63其他非行政许可事项6389、问:保

12、险公估机构有哪些情形需要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6390、问:保险公估机构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到期如何续期?6591、问:保险公估法人机构申请延续许可证有效期应当递交什么材料?66日常经营类6792、问:经保监部门批准设立后,保险专业机构还必须做些什么?6793、问:公告有何要求?6794、问: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有何时间要求?6895、问:对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有何具体要求?6896、问:对缴存保证金有何具体要求?6997、问: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开设保险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取专用账户有何具体要求?7098、问: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报送报表有何要求?7099、问:除了每季度要报的报表外,还

13、有其他需要上报的材料吗?71100、问:保险业务监管费应何时上交,缴交标准及如何上交?72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的解散73101、问:保险专业代理、经纪公司申请解散,应提交哪些材料?73综合类1、问:哪些事项属于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即保监局)管辖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行政许可事项?答:属于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管辖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具体有:(1)保险专业代理法人机构的设立审批、保险经纪法人机构、保险公估法人机构的设立初审;(2)保险专业代理分支机构、保险经纪分支机构、保险公估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3)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包括变更组织形式、分立

14、或合并)的审批;(4)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和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初审;(5)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6)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解散审批、保险经纪机构的解散初审。2、问:在什么地方可以了解办理保险中介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信息?答:上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3、问:在哪里可以下载保险专业中介行政许可及其他事项要求提供的格式文本?答:上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 您所需资料都可以在相应的类别中找到格式文本。或直接上(4、问:为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取名应注意什么问题?答:根据相关规定

15、的要求,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或者“保险销售”字样、保险经纪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经纪”字样、保险公估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公估”字样,且以上三种机构的名称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除外)。5、问:怎样才能知道是否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重名?答:上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6、问:为要设立的公司取好名称后还有哪些比较重要的准备工作?答:名称取好后要做如下准备工作:(1)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设注册资本户,存入注册资本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3)签订租房合同,进行装修,购买

16、办公设备,安装业务软件、财务软件,使营业场所处于可营业状态(注意:在保监部门批准设立前,一定不能挂牌,更不能开展业务)。以上准备工作完成后,才可向保监局提交设立申请。保险专业代理类法人机构设立7、问: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应当具备什么条件?答: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2)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规定的最低限额;(3)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4)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

17、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8、问: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需准备哪些申请材料?答:首先,您在中国保监会网站的“行政许可格式文本”类下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设立申请表,然后,按照该表“注一、二、三”的要求准备材料。具体要提交以下材料:(1)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设立申请表(2)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设立申请委托书;(3)公司章程;(4)自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人民银行出具的最近三年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一份)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书;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财务印章的最近1年财务

18、报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书;(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6)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分析、财务分析、业务发展计划等;(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8)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框架、决策程序、业务、财务和人事制度、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信息化管理制度等;(9)本机构业务服务标准;(10)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材料,业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11)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具体包括租房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或房产使用权证明);(12)计算机硬件配备情况、业务软件说明及财务软件说明等。以上材料的具体要求和内容见第

19、9问至第19问,除特别说明外,均需提供一式两份,并按以上材料的顺序装订,且签名部分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名。特别提醒:(一)除向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材料外,还应登录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入专业中介机构设立申请子系统,注册临时用户名,上传电子数据。(二)广东保监局下设汕头分局,负责监管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地级市的商业保险活动。因此,若在上述四地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申请人在向省局提交材料之外,应同时向汕头分局提交申报材料。9、问:代表全体投资人,全权办理申请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相关事宜的受托人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答:在保监会网站的“行政许可格式文本”类下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设立申请委托书,按

20、照该表附注要求填报,同时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0、问:对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有何具体要求?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投资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此外,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应当书面告知所在保险公司(需提交所在保险公司已知悉此事的证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应当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特别提醒: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如果股份达到或超过25%,不属于保监局受理范围,需直接向中国保监会递交设立申请材料,相关政策请咨询中国保监会。11、问:保

21、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需提交哪些材料?答: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自然人股东、发起人需提交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自然人股东个人简历表(可以在保监会网站的“行政许可格式文本”类下载)、身份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最近三年的个人信用报告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若受过法律、行政法规处罚,须另附材料说明具体情况。保险专业代理公司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财务印章的最近1年财务报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书。12、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答: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

22、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类型的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注册资本要由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并附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特别提醒:保监会派出机关未做出批复前,投资人不得动用注册资本。保监会派出机关在审查材料期间,会调查注册资本银行账户情况,如发现抽逃注册资本的,将依照相关法规对投资人进行处罚。13、问: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是指哪些人?答: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是指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以及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14、问:对必须报经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核准任职

23、资格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什么要求?答:具体要求是:(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持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证书;(3)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5)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此外,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必须提供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以不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限制;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5年以上或者企业管理职务10年以上(必须提供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以不受持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证书的限制。15、问:保监会派出机构对拟任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拟任董事长

24、(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需要有关机构提供什么材料?答:需提交以下材料:(1)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可以在保监会网站的“行政许可格式文本”类下载。注意:填写“工作经历”时一定要写清楚单位全称、工作部门,有职务的要列明任职起止年月;此外,在“申报事项”中要仔细据实填写,如保监部门发现填写情况与事实不符,会不予批准该机构设立,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2)关于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3)关于拟任用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4)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住所地或户口所在地公安

25、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5)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申请时仍然在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或其他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机构中任职的,应提交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或辞职承诺书(可以在保监会网站的“行政许可格式文本”类下载),或提供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其兼任职务的决议。特别提醒:(一)除向派出机构报送书面材料外,法人机构还应登录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入专业中介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子系统,上传电子数据。(二)广东保监局下设汕头分局,负责监管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地级市的商业保险活动。上述四地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拟任用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时,除向

26、省局报送材料外,还应同时向汕头分局报送一份材料。注册地在上述四地的保险专业代理省级或地市级分支机构拟任用主要负责人时、除由其所属的法人机构向省局报送材料外,还应同时向汕头分局报送一份材料。注册地在上述四地的县区及以下级别的分支机构拟任用负责人时,由所属法人机构直接向汕头分局报送材料。(三)在取得派出机构印发的核准任职资格的批复前,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不得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擅自变更的,派出机关将认定该机构聘任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依法予以处罚。16、问: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内部制度包括哪些?答:包括组织框架、决策程序、业务、财务和人事制度、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信息化管理制度等,同时还应有本机

27、构业务服务标准。17、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包括哪些?答: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不是房屋所有人,则应提供出租方有权使用该房屋的证明文件;如未办理房产证,则应提供购房发票或由第三方(居委会、街道办或房管所等均可)出具的出租方房屋所有权证明。特别提醒: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住所的租赁合同应当是法人机构名义和出租人订立。18、问:提交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设立申请时的经营场所应该达到什么状态?答: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提交设立申请时经营场所应处于可营业状态,业务、财务软件安装完毕并可自动生成相关表格,但在派出机关做出批复前不能挂牌。19、问:对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有何要求?答:保

28、监会派出机构对使用何种计算机及业务、财务软件不做要求,但应与本机构开展业务相适应,并提供财务软件说明、业务软件说明(应分别予以说明,需包含业务管理软件和财务管理软件的名称,以及是否具备单证管理、客户管理、收付费结算、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管理等基本功能)。分支机构设立20、问: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具备什么条件?答:应具备以下条件:(1)内控制度健全;(2)注册资本达到本规定的要求;(3)现有机构运转正常,且申请前1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4)拟任主要负责人符合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5)拟设分支机构具备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它设施。21、问:保险专业

29、代理分支机构的名称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答:只能有分公司和营业部两种形式。如广州某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或广州某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顺德营业部,但不能用广州某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这样的名称。分公司和营业部这两种形式在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上均无区别,一般可以在地市级设分公司,在县及以下设营业部。22、问:保险专业代理分支机构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有关法人机构在保监会网站的“行政许可格式文本”类下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按照该表“注一、二、三”的要求准备材料。具体应提交以下材料:(1)法人机构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2)董事会、股东会关于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分支机构的决

30、议;(3)拟设保险专业代理分支机构内部管理框架(指设几个部门,各部门职能等);(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开业不满1年的提供开业以来的报告;(5)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前1年内接受保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的说明及有关附件(如受过行政处罚,需提供有关行政处罚书复印件),开业不满1年的提供开业以来的情况说明;(6)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前1年内履行保险代理合同情况的说明,开业不足1年的提供自开业以来的情况;(7) 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提供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8)已设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工商

31、注册时间、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9)拟任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分支机构的高管只能称主要负责人,不能称总经理);(10)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具体包括租房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或房产使用权证明);(11)计算机硬件配备情况、业务软件说明、财务软件说明及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信息化管理制度。除特别说明外,均需提供一式两份,并按以上材料的顺序装订,签名部分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名。特别提醒:(一)除向派出机构报送书面材料外,法人机构还应登录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入专业中介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子系统,上传电子数据。(二)广东保监局下设汕头分局,负责监管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地级市的商业保险

32、活动。拟在上述四地设立保险专业代理省级或地市级分支机构的,法人机构除向省局报送材料外,还应同时向汕头分局报送一份材料。拟在上述四地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县区及以下级别分支机构,由所属法人机构直接向汕头分局报送材料。23、问: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分支机构对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答:2009年10月1日前设立的注册资本不足人民币200万元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自2010年2月26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在其住所地所在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每申请设立一家分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以注册资本最低限额(200万元)设立的,可以申请设立3家分支机构;此后,每申请增设一家分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

33、人民币20万元;其中,在住所地以外每一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首次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注册资本已达到规定要求的增资后额度的,可以不再增加注册资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的,设立分支机构可以不再增加注册资本。24、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前1年内接受保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的说明或开业不满1年的提供开业以来的情况说明具体如何写?答:接受过保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的机构,按照接受检查的情况进行说明,并附上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查结论或类似文件,如受过行政处罚,还需提供有关行政处罚书复印件;没有接

34、受过保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的机构,直接写明未受到过上述部门检查即可。25、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前1年内履行保险代理合同的情况说明或开业不足2年的自开业以来的情况说明如何写?答:简单说明前1年内或开业以来与哪些保险公司合作,其中有无未履行保险代理合同的情况,如有发生合同纠纷的情况,要说明合同纠纷过程、原因、结果。26、问:保险专业代理分支机构的拟任主要负责人应符合什么条件?答:具体要求是:(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持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证书;(3)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5)诚实守信,品行良好。

35、此外,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必须提供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以不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限制;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5年以上或者企业管理职务10年以上(必须提供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以不受持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证书的限制。27、问:保险专业代理分支机构的拟任主要负责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答:需提交以下材料:(1)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可以在保监会网站的“行政许可格式文本”类下载);(2)关于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3)股东会或公司关于拟任用主要负责人的决议;(4)拟任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及

36、住所地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5)拟任主要负责人在申请时仍然在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或其他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机构中任职的,应提交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或辞职承诺书(可以在保监会网站的“行政许可格式文本”类下载),或提供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其兼职的决议。28、问:对保险专业代理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及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有何要求?答:与保险专业代理法人机构要求相同,详见第17-19问。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29、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变更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如何办理?答: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法人机构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具有相同

37、职权的管理人员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其要求和需提交的材料与法人机构设立中的要求和需提交的材料一致,详见第14-15问。动用保证金30、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因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申请动用保证金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提交哪些材料?答: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提交:(1)动用保证金的申请书;(2)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保单复印件;(3)与银行签订的保证金协议及保证金存单复印件。除特别说明外,均需提供一式两份,并按以上材料的顺序装订,签名部分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名。31、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因减少注册资本申请动用保证金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提交哪些材料?答: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派

38、出机构提交:(1)动用保证金的申请书;(2)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的决议;(3)有关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均需提供一式两份,并按以上材料的顺序装订,签名部分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名。32、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因许可证注销、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申请动用保证金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提交哪些材料?答:应当由清算组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动用保证金的申请书、清算方案、被代理保险公司出具的收回各种单证等材料的证明、许可证原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解散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解散、清算事项的决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39、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文件。特别提醒:(一)除向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材料外,代理公司还应登录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入专业中介机构设立申请子系统,上传电子数据。(二)广东保监局下设汕头分局,负责监管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地级市的商业保险活动。上述四地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申请保证金直接向汕头分局提交材料。其他非行政许可事项33、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有哪些情形需要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1)变更名称或者分支机构名称; (2)变更住所或者分支机构营业场所; (3)发起人、主要股东变更姓名或者名称; (4)变更主要股东;

40、(5)变更注册资本;(6)股权结构重大变更;(7)修改公司章程;(8)撤销分支机构。上述变更事项先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向保监局提交以下材料:(1)关于某事项变更的报告;(2)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变更事项报告表;(3)有关决议或者决定;(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5)相关证明材料(如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6)变更名称的,还应报送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7)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更股权结构的,还应报送转让协议书、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新增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自然人股东简历表,新增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

41、复印件及加盖单位财务印章的最近1年财务报表;(7)撤销分支机构的,还应报送工商部门出具的撤销分支机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8)减少注册资本、撤销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已经在报纸上公告的证明。以上填写内容须用计算机打印,并加盖印章方为有效。有关材料一份即可。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变更事项涉及许可证记载内容的,应当交回原许可证,领取新许可证,并按照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广东保监局办公室会在换证时通知申请人具体的公告格式及报纸要求)。特别提醒:(一)除向派出机构报送书面材料外,法人机构还应登录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入专业中介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子系统,上传电子数据。(二)广

42、东保监局下设汕头分局,负责监管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地级市的商业保险活动。上述四地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及分支机构如有上述事项发生变更,直接向汕头分局报告。 34、问: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到期如何续期?答: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申请延续;未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不予换证。特别提醒:保险专业代理分支机构许可证不记录有效期,其有效期与所属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持一致。35、问: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申请延续许可证有效期应当递交什么材料?答:应提交以下

43、材料: (1)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申请表(2)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申请书;(3)许可证原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申请日期前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5)上一会计年度的业务报表;(6)前3年接受保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的说明;(7)前3年内本机构接受保险行业组织监督情况的说明;(8)保证金存款协议复印件、保证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或者职业责任保险协议复印件;(9)前3年内本机构履行保险代理合同情况的说明;(10)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特别提醒:(一)除向派出机构报送书面材料外,公司还应登录保监会保

44、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入专业中介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子系统,上传电子数据。(二)广东保监局下设汕头分局,负责监管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地级市的商业保险活动。上述四地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申请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除向省局报送材料外,还应同时向汕头分局报送材料一份。保险经纪部分法人机构设立36、问: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具备什么条件?答: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2)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规定的最低限额;(3)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4)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5)具

45、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37、问:准备设立保险经纪公司申请材料的第一步是什么?答:首先,您在保监会网站的“行政许可格式文本”类下载保险经纪机构设立申请表,然后,按照该表“注一、二、三”的要求准备材料。具体要提交以下材料:(1)保险经纪机构设立申请表(2)保险经纪机构设立申请委托书;(3)公司章程;(4)自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人民银行出具的最近三年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一份)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份),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营

46、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财务印章的最近1年财务报表, 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书;(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类似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6)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分析、财务分析、业务发展计划等;(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8)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框架、决策程序、业务、财务和人事制度、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信息化管理制度等;(9)本机构业务服务标准;(10)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材料,业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11)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具体包括租房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或房产使用权证明);(12)计算机

47、硬件配备情况、业务软件说明及财务软件说明等。以上材料的具体要求和内容见第38问至第48问,除特别说明外,均需提供一式三份,并按以上材料的顺序装订,且签名部分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名。特别提醒:(一)除向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材料外,还应登录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入专业中介机构设立申请子系统,注册临时用户名,上传电子数据。(二)广东保监局下设汕头分局,负责监管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地级市的商业保险活动。因此,若在上述四地设立保险经纪公司,申请人在向省局提交材料之外,同时向汕头分局提交一份材料。38、问:代表全体投资人,全权办理申请设立保险经纪机构相关事宜的受托人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答:在保监会

48、网站的“行政许可格式文本”类下载保险经纪机构设立申请委托书,按照该表下注要求填报,同时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9、问:对保险经纪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有何具体要求?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投资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经纪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此外,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应当书面告知所在保险公司(需提交所在保险公司已知悉此事的证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应当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特别提醒: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投资保险经纪公司,如果股份达到或超过25%,不属于保监局受理范围,需直接向中国保监会递交设立申请材

49、料,相关政策请咨询中国保监会。40、问:保险经纪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需提交哪些材料?答:保险经纪公司自然人股东、发起人需提交:(1)保险经纪机构自然人股东个人简历表(可以在保监会网站的“行政许可格式文本”类下载);(2)身份证明复印件;(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最近三年的个人信用报告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若受过法律、行政法规处罚,须另附材料说明具体情况,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书。保险经纪公司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财务印章的最近1年财务报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书。41、问: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答: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50、1000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特别提醒:保监会未做出批复前,投资人不得动用注册资本。保监会派出机关在审查材料期间,会调查注册资本银行账户情况,如发现抽逃注册资本的,将依照相关法规对投资人进行处罚。42、问:保险经纪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是指哪些人?答:保险经纪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是指保险经纪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以及保险经纪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43、问:对必须报经保险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的保险经纪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什么要求?答:具体要求是:(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持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证书;(3)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4)

5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5)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此外,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必须提供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以不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限制;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5年以上或者企业管理职务10年以上(必须提供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以不受持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证书的限制。44、问:保险经纪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答:需提交以下材料:(1)保险经纪机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可以在保监会网站的“行政许可格式文本”类下载);(2)关于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

52、请示;(3)关于拟任用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4)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住所地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5)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申请时仍然在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或其他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机构中任职的,应提交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或辞职承诺书(可以在保监会网站的“行政许可格式文本”类下载。注意:填写“工作经历”时一定要写清楚单位全称、工作部门,有职务的要列明任职起止年月;此外,在“申报事项”中要仔细据实填写,如保监部门发现填写情况与事实不符,会不予批准该机构设立,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

53、处罚),或提供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其兼任职务的决议。特别提醒:(一)除向派出机构报送书面材料外,经纪公司还应登录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入专业中介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子系统,上传电子数据。(二)广东保监局下设汕头分局,负责监管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地级市的商业保险活动。上述四地的保险经纪公司拟任用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时,除向省局报送材料外,还应同时向汕头分局报送一份材料。注册地在上述四地的保险经纪省级或地市级分支机构拟任用主要负责人时、除由其所属的法人机构向省局报送材料外,还应同时向汕头分局报送一份材料。注册地在上述四地的县区及以下级别的分支机构拟任用负责人时,

54、由所属法人机构直接向汕头分局报送材料。(三)在取得派出机构印发的核准任职资格的批复前,保险经纪机构不得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擅自变更的,派出机关将认定该机构聘任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依法予以处罚。45、问:保险经纪公司的内部制度包括哪些?答:包括组织框架、决策程序、业务、财务和人事制度、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信息化管理制度等,同时还应有本机构业务服务标准。46、问: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场所应提供哪些材料?答:应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不是房屋所有人,则应提供出租方有权使用该房屋的证明文件;如未办理房产证,则应提供由第三方(居委会、街道办或房管所等均可)出具的出租方房屋所有权证明。

55、特别提醒: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住所的租赁合同应当是法人机构名义和出租人订立。47、问:提交保险经纪公司设立申请时的经营场所应该达到什么状态?答: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提交设立申请时经营场所应处于可营业状态,业务、财务软件安装完毕并可自动生成相关表格,但在保监部门批准前不能挂牌。48、问:对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有何要求?答:保监会派出机构对使用何种计算机及业务、财务软件不做要求,但应与本机构开展业务相适应,并提供财务软件说明、业务软件说明(应分别予以说明,需包含业务管理软件和财务管理软件的名称,以及是否具备单证管理、客户管理、收付费结算、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管理等基本功能)。分支机构49、问:

56、保险经纪公司设立保险经纪分支机构应具备什么条件?答:应具备以下条件:(1)内控制度健全;(2)注册资本达到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的要求;(3)现有机构运转正常,且申请前1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4)拟任主要负责人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5)拟设分支机构具备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它设施。50、问:保险经纪机构的名称有什么需要注意的?答:只能有分公司和营业部两种形式。如广州某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或广州某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顺德营业部,但不能用广州某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这样的名称。分公司和营业部这两种形式在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上均无区别,一般可以在地市级设分公司,在县及以

57、下设营业部。51、问:应该如何开始准备设立保险经纪分支机构的申请材料?答:您在保监会网站的“行政许可格式文本”类下载保险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按照该表“注一、二、三”的要求准备材料。具体要提交以下材料:(1)法人机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董事会、股东会关于设立保险经纪分支机构的决议;(3)拟设保险经纪分支机构内部管理框架(主要指内部设哪些部门);(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险经纪机构上一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开业不满1年的提供开业以来的报告;(5)保险经纪机构前1年接受保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的说明及有关附件(如受过行政处罚,需提供有关行政处罚书复印件) ,开业不满1

58、年的提供开业以来的情况说明;(6)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应当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8)已设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地址,负责人,工商注册时间,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 (9)拟任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分支机构的高管只能称主要负责人,不能称总经理);(10)经营场所证明文件;(11) 计算机硬件配备情况、业务软件说明、财务软件说明及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信息化管理制度。特别提醒:(一)除向派出机构报送书面材料外,经纪公司还应登录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入专业中介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子系统,上传电子数据。(

59、二)广东保监局下设汕头分局,负责监管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地级市的商业保险活动。拟在上述四地设立保险经纪省级或地市级分支机构的,除向省局报送材料外,还应同时向汕头分局报送一份材料。拟在上述四地设立保险经纪县区及以下级别分支机构,由所属经纪公司直接向汕头分局报送材料。52、问:设立保险经纪分支机构对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答:2009年10月1日前设立注册资本不足人民币1000万元的经纪公司,自2010年2月26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每申请设立一家分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其中在住所地以外的每一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首次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000万元)设立的,可以申请设立3家分支机构;此后,每申请增设一家分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其中,在住所地以外每一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首次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已达到规定要求的增资后额度的,可以不再增加注册资本。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的,设立分支机构可以不再增加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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