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门到门运输一口价解释说明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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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门到门运输一口价解释说明货运营销科一、基本情况1. 门到门一口价是铁路运输的业务延伸和功能完善(1)明确门到门一口价是以铁路运输为基础的(2)业务延伸是指在原有站到站基础上向两端客户延伸(3)功能完善是指将原有货票功能进一步完善,从而实现“一口报价、一票收取”的要求(4)门到门运输一口价是门到门运输的配套计费办法,是推进货运组织改革,加快铁路货运转型发展,进一步为客户提供便捷优质服务,为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价格透明度,满足市场需求,发展铁路货运市场而制订的。2. 门到门运输环节门到门基本服务:上门取货;站到站运输;上门送货门到门运输提供的服务方式:即包括项基础服务的运输,还可提供上门装、卸货

2、的附加服务上门取货;站到站运输;上门送货门到门运输提供的服务方式:即包括项基础服务的运输,还可提供上门装货的附加服务上门取货;站到站运输;上门送货门到门运输提供的服务方式:即包括项基础服务的运输,还可提供上门卸货和装载加固材料的附加服务上门取货;站到站运输;上门送货门到门运输提供的服务方式:即只有项基础服务的运输,还可提供装载加固材料的附加服务上门取货;站到站运输;上门送货(5)除此之外,还有仓储服务和保价运输供托运人自愿选择。3. 门到门一口价适用的范围考虑铁路货物运输不同批次货物实际运输环节的差异性对应铁路货物运价的不同组成部分,以及铁路运价属政府定价的性质,铁路门到门一口价是该批次货物正

3、常运输条件下,门到门运输全过程中托运人选择的服务内容和必然发生的服务内容对应收费项目,按规定收费标准计算金额的加总。包括与国铁办理直通的合资、地方铁路的到收运费、发站装卸费等杂费和到站装卸费等杂费。由发站在装车后填制完货票时一次核收。包括与国铁办理直通的合资、地方铁路的到收运费、发站装卸费等杂费和到站装卸费等杂费。由发站在装车后填制完货票时一次核收。包含运费、铁路建设基金、电气化附加费、特定线路运费、特定加价运费和发站实际发生的接取送达费、取送车费、装卸费、保价费、集装箱使用费、货车篷布使用费、D型长大货物车使用费、押运人乘车费、集装箱延期使用费、装载加固材料费等杂费,以及到站发生的装卸费、取

4、送车费、接取送达费、翻卸车维检费等杂费。其中,上门装卸货物、两端的接取送达、车站货场的装载加固材料、保价运输等服务由托运人自愿选择,按规定收取相应费用。一口价未包括费用(1)专用线、专用铁路(路产专用线和开展专用线共用的地方企业专用线发到的非专用线单位的货物除外)发到的货物在发送交接前、到达交接后的费用。即:1.“专用线名称表”中标识为C类的专用线、专用铁路发到的货物,在专用线核收的费用暂不纳入门到门一口价范围。2、“专用线名称表”中标识为A类的地方企业专用线、专用铁路及标识为B类的地方企业专用线单位发到的货物,即托运人或收货人为专用线单位时,其在专用线核收的费用不纳入门到门一口价范围。一口价

5、未包括费用(2)途中和到站因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或责任发生的整理费、装掏箱作业费、仓储费、集装箱延期使用费、货车延期占用费、D型长大货物车延期使用费、篷布延期使用费、违约金、运杂费迟交金、清扫除污费等费用。(3)出口货物运输在国境站发生的杂费。(4)按规定由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卸货物发生的费用,25、50英尺汽车板架箱两端装卸费和自装卸发生的费用(5)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运输变更产生的费用和产生的退补款。(6)到站卸车时,散装货物发生冻结或粘结、货物单件重量超过车站最大起重能力等情况下,额外增加的装卸费。(7)护路联防费等代收款。其中第2、3、5、6项费用在到站使用运费杂费收据补收(1)除国际联运

6、过境运输、军运后付、米轨运输外,其他货物运输均实行门到门一口价。(2)路产专用线(含租用)发到的货物,在专用线核收的费用纳入门到门一口价范围。(3) “专用线名称表”中标识为B类的地方企业专用线开展的共用货物运输,即托运人或收货人为共用单位时,其在专用线核收的费用纳入门到门一口价范围。举例说明:1 、客户从汉西站货场发运一车粮食到舵落口站货场,应核收的费用项目:如客户选择门到门服务、上门装、卸汽车,汉西站需核收的项目:上门装卸费+接取汽运费+发站装卸费+站到站运费+到站装卸费+送达汽运费+上门装卸费;如不需要上门装、卸车则不收上门装卸费。如客户选择门到站服务、上门装汽车,汉西站需核收的项目:上

7、门装卸费+接取汽运费+发站装卸费+站到站运费+到站的装卸费;如不需要上门装汽车站则不收上门装卸费如客户选择站到门服务、上门卸汽车,汉西站需核收的项目:发站装卸费+站到站运费+到站的装卸费+送达费+上门装卸费;如不需要上门卸汽车站帽不收上门装卸费。如客户选择站到站服务,汉西车站需核收的项目:发站装卸费+站到站运费+到站装卸费。2、客户从汉西货场发运粮食一车到舵落口站诚通物流专用线(非产权单位货物,开展共用),应核收的项目如客户选择门到站服务、上门装卸汽车,汉西站需核收的项目:上门装卸费+接取汽运费+发站装卸费+站到站运费+到站取送车费+到站装卸费;如客户选择站到站服务,(凡专用线发、到的不能选择

8、到门),汉西站需核收的项目:发站装卸费+站到站运费+至驻占取送车费+到站的装卸费;3、客户从汉西665专用线(非产权单位货物,开展共用)发运粮食一车到舵落口站货场,应核收的项目如客户选择站到站服务,(凡专用线发、到的不能选择到门),车站需核收的项目:发站装卸费+取送车费+站到站运费+到站装卸费;如客户选择站到门服务、上门卸汽车,车站需核收的项目:发站装卸费+取送车费+站到站运费+到站的装卸费+送达汽运费+上门装卸费;4、客户从汉西665专用线发运粮食一车到舵落口诚通物流专用线(均为非产权单位货物,开展共用),发站应核收的费项目如客户(只能)选择站到站服务,车站需核收的项目:发站装卸费+取送车费

9、+站到站运费+到站取送车费+到站装卸费;5、客户从汉西665专用线发运钢材一车到舵落口诚通物流专用线(均为产权单位货物),发站应核收的费项目如客户(只能)选择站到站、铁路提供加固材料,车站需核收的项目:装载加固材料费+发站取送车费+站到站运费+到站取送车费;如客户不需要铁路提供加固材料则不收加固材料费;6、客户从汉西665专用线发运钢材一车(产权单位货物)到舵落口货场,汉西站应核收的项目如客户选择站到门、上门卸汽车、铁路提供加固材杜,车站需核收的项目:装载加固材料费+取送车费+站到站运费+到站装卸费+送达汽运费+上门装卸费;如客户不需要铁路提供加固材料上门装、卸汽车则不收加固材料费、上门装、装

10、卸费;如客户选择站到站、铁路提供加固材料,车站需核收的项目:装载加固材料费+取送车费+站到站运费+到站装卸费;如客户不需要铁路提供加固材料则不收装载加固材料费。7、客户从汉西货场发运钢材一车到舵落口诚通物流(产权单位货物),发站应核收的项目如客户选择门到站、上门装汽车、铁路提供加固材杜,车站需核收的项目:上门装卸费+接取汽运费+装载加固材料费+站到站运费+取送车费;如客户不需要铁路提供加固材料、上门装汽车则不收装载加固材料费、上门装卸费。如客户选择站到站、铁路提供加固材料,车站需核收的项目:装载加固材料费+站到站运费+取送车费;如客户不需要铁路提供加固材料则不收加固材料费;8、根据中国铁路总公

11、司铁路门到门运输一口价实施办法(暂行)第九条规定:在选择门到站运输或站到站运输时,托运人和收货人因购销合同的权利义务,在运单托运记载事项栏载明时,可不收取到站发生的装卸费、取送车费和翻卸车维检费,在货票记事栏记载“托运人不支付到站杂费”(因清算问题,不宣传不反对,应做工作交费)。9、关于费用清算的问题:根据铁路局关于货运组织改革有关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武铁财2013127号)文件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即门到门一口价全程费用纳入运输收入,集中上缴总公司,总公司按谁提供服务,收入归谁的原则向提供服务局清算收入。二、主要变化情况原先合资、地方铁路运费实行分段计算,发站在制票时运费仅核收至合资、地方铁

12、路接算站,其后运费由到站向收货人核收,这就给合资、地铁公司较大灵活性。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情况在有关文件批准权限内确定本段运费浮动范围,对重点客户给予优惠。实行一口价后,合资、地方铁路分段计算的到收运费改为发站统一核收,这就要求在货票程序中将到收运费明确。地方公司尤为明显。原有装卸费是发、到站在装卸车作业完毕后根据实际作业情况,按照作业的货物品类和作业环节,对照相应装卸费率号进行核收。为规范装卸收费、简化装卸计费方法、实现发站核收到站装卸费,在不重新修订发布装卸作业计费办法的情况下,根据不同品类货物全路装卸主要作业方式,对门到门一口价中发到站的装卸费和上门装、卸货物的装卸费,对应货物品类

13、(小类)确定装卸作业标准和装卸费基准费率表。对照现行实际收费水平,按总体水平不增加的原则,各铁路局可在现行规定浮动幅度范围内,对基准费率进行上下浮动,分品类、分区域确定实际执行费率。对于爆炸品、易燃液体、剧毒品、放射性物质、一级腐蚀性物质和石墨(粉)可加成100%,其他增加或减少装卸单项作业的,装卸费不增不减。上门装、卸货物发生的装卸费整车和零担货物上门装、卸货物收费条件按一装(卸)一个基距内搬运计算。集装箱货物上门装、卸货物收费条件按货场内装掏箱综合作业费率的一半计算。整车、零担货物计算装卸费的计费重量,按货票计算运价的计费重量确定。但整车货物的货物重量不足货车标记载重量(简称标重,下同)的

14、60%寸,按货车标重的60%i+费;上门装卸货物的装卸费以及承运前货物搬入仓库、雨棚等车站指定的地点仓储时,按货物重量计费。其他未尽事宜仍按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铁运20055号)及有关文电规定执行。同一个车站相同品类发送和到达的装卸费率执行相同的标准。此次装卸费并未突破原有装卸计费办法和幅度。原有专用线发到时专用线内费用不纳入铁路运输费用中,此次将开展专用线共用的,托运人(收货人)为非公布的专用线产权单位的货物运输的收费也纳入门到门一口价。开展专用线共用的地方企业专用线,发到非专用线产权单位的货物时,专用线核收的费用应按门到门一口价费目和标准执行。例如:一条金属材料线开展共用,那以金属材

15、料线发货时,只收取取送车费,不含装卸费。而以金属材料线共用单位粮食供销站发运时,即收取取送车费,也直接以货场收费标准收取装卸费。取消了“过秤费”,价规第48条第二、三、四款,即“承运后发现整车、零担、集装箱货物超重,对超过部分核收违约金”内容删除,电气化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新路新价等相关补收内容取消。将对车站计量衡器等提出新要求,并且增加货运事故分析中承运方责任。由于承运人确定重量,则发生的超载等问题均视作承运人责任,与托运人无关。取消了“表格材料费”。“施封锁费”,对运单、货签、施封锁等表格和材料免费提供使用。车站列成本。在客户选择门到门、门到站,站到门时自动产生,客户不能直接选择接取送达

16、费,但可以通过选择不同服务方式实现对接取送达费的选择。对货物从托运人约定交货地点至铁路车站公共装卸场所或货物从铁路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至收货人约定接货地点的短途运输,核收接取送达费。发站产生的接取送达费,以接取送达业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实际短途运输里程,按照起码里程10公里,之后里程尾数以0、5取整,1、2去,8、9进,3、4、6、7作5计算计费里程。同一个车站在发送端和到达端的接取送达费应执行相同的标准。起码里程10公里的费率:整车货物15元/吨、零担货物1.5元/100千克、20英尺箱450元/箱、40英尺箱675元/箱,超过起码里程后每公里费率:整车货物0.8元/吨公里、零担货物0.08元/10

17、0千克公里、20英尺箱24元/箱公里、40英尺箱36元/箱公里。每单位重量货物接取送达费=每单位重量货物起码里程费率+(计费里程-起码里程)X超过起码里程后每公里费率铁路局可上浮50%,下浮不限。到站接取送达费的里程,托运人不能提供的,可先按起码里程核收,到站送货后再按实际里程补收差额。托运人提供到站接取送达费里程的,到站根据实际情况多退少补门到门运输过程中,货物因装车、换装等原因,按规定需要加固、包装、防冻、防护等处理时使用的材料,核收装载加固材料费,装载加固材料费可按所用材料成本价加30%计算,具体加成幅度由铁路局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自主确定。属于托运人责任的换装、整理或补修包装,使用装

18、载加固材料等所需费用,由处理站填发垫款通知书,随同运输票据递送到站,向收货人核收。托运人选择装载加固材料服务时,车站应提供符合国家或铁路产品质量标准的,状态良好的装载加固材料,严格按方案或有关要求使用,合理确定使用量,按规定核收装载加固材料费。危险货物和易燃货物的暂存费率按价规表4规定的费率加100计算。货物暂存费在应收该费时间段的前三日,按价规表4规定的费率计费计费,自第四日起,允许铁路局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大不得超过规定费率的300并报铁道部备案。货物承运前和交付后仍在车站仓储,或货物仅在车站仓储时,按实际仓储期间核收仓储费,货物仓储费在应收该费时间段,按价规表4规定的费

19、率计费,允许铁路局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适当浮动,上浮幅度最大不得超过规定费率的100,下浮不限,并报铁路总公司备案。危险货物和易燃货物的仓储费率按普通货物费率加100%计算。在选择门到站运输或站到站运输时,托运人和收货人因购销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在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载明时,可不收取到站发生的装卸费、取送车费和翻卸车维检费,在货票记事栏记载“托运人不支付到站杂费”。三、费用核收(1)门到门一口价中,发站接取送达费、装卸费、装载加固材料费等杂费按实际发生额核收,到站装卸费和到站上门装卸费按各局确定的实际执行费率和计费重量计算核收。到站接取送达费的里程,托运人不能提供的,可先按起码里程核收,到站送货

20、后再按实际里程补收差额。(2)门到门一口价费用整车货物在装车完毕、集装箱和零担在接收完毕,在确认门到门运输各环节客户选择服务内容和实际产生费用后,由发站货运部门使用货票向托运人一次收取,货票中列清各项费目和金额。发、到站任何部门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3)为保证门到门一口价计算核收的准确性,整车运输必须先装车后起货票,集装箱和零担货物在确认进站后起票,避免遗漏收费项目,造成漏收运输收入。(新制票程序不再支持发站补收运费的情况)有下列情况,门到门一口价中的相应费用可在到站退还收货人。(1)收货人在铁路货场自装卸的装卸费。( 2)到站因承运人原因未发生的接取送达费和上门装卸费。( 3)发站核收了

21、翻卸车维检费,到站实际未发生时。在到站办理退还的,按现行退款有关规定办理。门到门一口价浮动时按门到门一口价中各项费用(如接取送达费、运费、仓储费等)分别浮动后再加总。门到门运输的所有收入全部纳入运输收入管理,各单位按照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规定规范列报,上缴,严禁截留、挪用。( 1)发送车站每日结帐,按费用项目编制票据整理报告(财收-4),门到门一口价收入按运输收入进款规定报缴。( 2)门到门一口价中发站核收的与国铁办理直通的合资、地方铁路的到收运费、到站装卸费等杂费的结算按有关规定执行。3.具体收入和财务清算办法按收入和财务部门规定执行。(1)各单位应将铁路局、合资公司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2、在营业场所公布,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收取费用。除公布的外,门到门运输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不得超标准收费,不得强制提供服务、强行收费,不得少服务多收费和不服务只收费。不得漏收、少收、错收门到门各环节产生的实际费用。2.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门到门一口价外收取其他费用的,托运人或收货人有权拒绝支付,并可投诉。对铁路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 铁路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和举报查实的违规收费行为,要一查到底、从严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四、重点工作说明1、3.0版货运制票系统升级的要求:按照总公司安排,6月15日启用3.0版货运制票系统,车务段计划6月14日18点,

23、各站当日结账,电子货票上传后进行升级(云梦站除外)。2、货运票据的更换要求:按照新程序新票据的原则更换。制票系统升级后使用新版运单、货票(票据撤封前要联号检查)。3、 旧版票据的保管要求:更换下的旧版票据,各站要立即办理返库手续返回票据库,集中封存保管,按照前发武收票电201321号电报要求办理。4、 预交款移交的要求:坚持不清不接,保证交接清单、签认记录、账款三相符;有欠款、迟交款坚决不接。5、十八点速报调整工作:收入报表(SRB表)调整:1、增加收入项。收入报表在既有内容基础上增加报送“一口价两端服务收入”。2、报送格式。收入报(SRB表)增加20项“一口价两端服务收入”。表内关系,第20

24、项为第5项的其中项,第20项小于第5项。3、综报六报表,一口价两端服务收入在相应项中报送。表间关系,原综报六报表与收入报表表间关系不变。4、2013年6月15日上午911点试上报,自2013年6月15日统计报告起正式上报。5、新版货运票据填制注意事项:货物重量的填报:特别要注意货物重量不足货车标记重的60%时,对上门装卸费和发、到站装卸费有影响。制票时,要注意选择承运人装车还是托运人装车,正常情况下应选择承运人装车,如选择托运人装车则无装卸费(选择对专用线装车无关)。发送货票费目中新增加了一项仓储费,如发送前有仓储服务的应按规定核收仓储费。专用铁路如果有共用的情况,不收装卸费。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实行零报告。根据铁路局要求各站在开展一口价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要及时与车务段沟通,对新制票系统在使用过程中有问题,要及时报告车务段货运营销科、信息技术科,由信息科用截图的方式汇总,货运营销科上报货运处,无事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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