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户装修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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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用户装修手册商业用户装修手册目录前 言 3第一章 装修流程图 4第二章 装修流程工作说明 5一、商户收楼和装修申请 5二、装修单位需提交装修方案和资料三、装修方案审查和消防报批 7四、办理开工手续 8五、装修施工和管理 8六、竣工验收和押金退还 10七、租区恢复 11第三章 装修守则 12一、设计须知 12二、装修要求 15 装修施工管理收费明细表(人民币) 施工管理规定 17、八 前言欢迎您入驻 商业街区 ! 商户装修手册旨在向商户提供有关装修方面的信息和管理规定。商户应遵守 此手册中的各项规章制度。 若本手册中的条例与合约 (租约) 中规定的商户及业主的各项法 律和义务相悖,应以合约为

2、准。 装修手册中所载列的资料信息,仅供商户及商户所雇用 的设计师及装修商作为参考之用。 本着对商业街区全体商户负责的精神, 管理中心对商户装 修的图纸进行审核、 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管理中心图纸审核主要对三个方面负责: 一 是商户的外立面设计对商业街区公共形象是否有影响; 二是商户各系统的装修是否对商业街 区公共系统有影响; 三是商户的装修对商业街区其它商户是否有影响。 因此管理中心的审核 不能替代政府部门和设计部门, 但管理中心会竭尽自己的经验为商户提供有益的建议。 管理 中心是商户服务的“窗口” ,将提前并不断与商户联系、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管理中 心亦会根据商户需求,提供必要的

3、服务 ,帮助商户更有效、迅速地规划装修,开展业务。管理中心亦将按情况需要,保留对本手册做出适当修改的权利。第一章 装修流程图第二章装修流程说明、商户收楼和装修申请了解商业街区各系统情况。2. 装修申请:商户可向管理中心申请装修,填写签署装修申请。如装修单位负责办理相关 装修手续,须持商户签字盖章的委托书。3. 缴纳装修押金。二、装修单位需提交装修方案和资料1. 提交以下文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 ;2) 装饰企业施工资质证明(如有) ;3) 设计、监理单位资质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 设备安装企业施工资质证明;5) 外地装饰企业需提供进渝施工许可证;6) 现场

4、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明文件及装修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 办理装修保险文件:建议装修单位需投保火灾、 水浸或所雇装修商及其雇员引致的个人损伤等保险, 由此引发事 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3. 提交一份比例为 1 :50 或 1:100 全套装修图纸,供管理中心审核。图纸需清楚显示但 不限于以下资料:1) 设计说明: 工程的设计、施工、用料、工期等总说明。2) 总平面图:A. 室内之平面布局;B. 室内隔断墙或加建墙的高度;C. 保险柜或重型装置之重量及尺寸;D. 地面装修类型(出入口地面应与公共区域地面保持水平)E. 影响商业街区外观形象部位的效果图。3) 综合天花图:A. 天花片、龙

5、骨吊顶施工图;B. 安装于天花之上的所有设备、设施之布局。4) 电气系统图:A. 总负荷的计算及三相平衡;B. 各回路负荷情况;C. 各开关容量及各回路线径、管径。5) 空调布置图:A. 风机盘管位置;B. 新风管道位置;C. 送风及回风口位置;D. 室内空调温控器位置及布线情况。6) 给排水管道分布图:A. 给排水管之接驳位置及水管尺寸;B. 水管分布图;C. 茶水间地漏及防水物料详情。7) 照明平面布线图:A. 各回路布线情况;B. 配电箱、开关、灯具位置;C. 标明回路号。8) 插座平面布线图:A. 各回路布线情况;B. 配电箱、插座位置;C. 标明回路号;D. 提升地面工程及地下布线情

6、况。9) 综合布线平面图:A. 各回路布线情况;B. 机房、机柜等位置;C. 配线表;D. 提升地面工程及地下布线情况。10) 消防平面图:A. 自动报警平面图;B. 自动喷淋平面图;C. 消火栓位置;D. 消防广播位置。11) 装修工作方案 / 图纸的一般要求:A. 所有图纸以公制注明尺寸,按比例正确注明,数字要清晰,并注明日期;B. 所有技术资料按公制注明;C. 图上标明正确的楼层,办公室单元号及尺寸;D. 构造详图、材料及其它安装方法说明要在图中表示出来;E. 机械、设备要配有证书、说明,以便估计负荷、动力、热量散发和防火等;机电系统、实F. 倘若商户需要对租区结构进行调整,图纸上应标明

7、结构调整、采用手段、施规则等详细资料并备有结构计算;G. 所有尺寸都要由商户或商户的装修商到现场核实。4. 缴纳装修押金和施工管理费:1) 装修押金:装修押金相当于二个月的物业管理费金额,但最低押金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 2,000.00 元, 商户应在提交装修申请时向管理中心支付。 当装修工程完工, 经管理中心验收合格, 装修押 金在扣除违规收取违约金后余额将于 14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 施工管理费:施工管理费标准为人民币 10.00 元 /建筑平方米,费用包括检查管理费和施工垃圾清运费。 商户在提交装修申请时向管理中心支付。三、装修方案审查和消防报批图纸审核: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8、1. 装修是否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及承重墙。2. 装修是否超额增加地面荷载、室内砌墙、室内增加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等。3. 装修是否任意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是否破坏或改变商业街区外立面及商业街区整体建筑风格。4. 电力装修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电线穿管、跨接等是否符合规范,电线横截面积、 开关容量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地插、电源面板、灯具等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5. 空调装修设计中新加装的风机盘管与商业街区空调干管相接的阀门、供回水管、冷凝水 管、控制电路的施工是否符合规范,是否留有检修空间及天花上是否留有检修口。6. 装修是否任意剔凿楼板,切断楼板中受力钢筋。7. 装修是否拆改水、电、燃

9、气、空调等商业街区配套设施。8. 装修新增上、下水的房间必须加做防水层。9. 装修的装饰设计及使用的装饰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规范及环保要求。10. 管理中心对商户提交的装修图纸、方案进行审查批复。如有必要,在装修方案通过之前 会安排讨论有关事宜,商户最好同设计师,装修商以及相关人员一起参加会议。11. 装修方案审查通常需要 7 个工作日。管理中心将会书面通知商户审查结果。如管理中心 认为所提交的资料不清楚、 不完整或认为商户的方案需要做出修改, 商户须对设计装修方案 进行必要的修改,管理中心审查批复时间顺延。12. 装修图纸是否符合防火规范。管理中心对装修方案审查批准后,此图纸将由商户送重庆 市公

10、安局相关防火管理监督部门审批。 图纸经其批准后, 商户可开始进行装修并且装修应与 批准后的图纸保持一致。13. 鉴于管理中心仅对商户装修方案及图纸是否破坏建筑物原有主体结构、承重墙等事宜予 以形式审核, 对其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及消防规范要求不予以审 查,商户使用人及装修人员自行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事故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四、办理开工手续1. 填写办理施工申请表 、施工许可证 、施工线路申请表 、成品检验表 、临时用 电申请表等。2. 办理装修工人登记和施工出入证。3. 装修单位应在施工前替其装修人员申请及办妥有效的施工出入证,将装修人员的资料详列在申请表格上,携

11、同装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其它证件复印件及 2 张 1 寸近照,交到管理中心办理。 每张施工出入证须缴纳人民币 30.00 元,其中 20.00 元为押金, 10.00 元为 工本费。 施工出入证的押金退还及开具发票手续统一在装修工程结束后凭押金收据办理, 修单位应保管好押金收据。4 如施工出入证遗失, 应立即到管理中心补办。 补办施工出入证时仍需支付押金与工本费, 丢失的施工出入证押金不予退还。5 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对装修单位发出施工许可证 ,装修单位方可施工。五、装修施工和管理1. 进场施工前要对施工区域内商业街区成品现状进行检查确认。2. 根据施工材料的进入路线,对所经过的公共区域内的成

12、品及租区内管理中心指定的成品 严格按照管理中心要求进行保护。3. 施工开始前,成品保护措施须经管理中心检查合格。4. 成品保护的原则是保证商业街区外观及整体形象的整齐美观,对成品设备设施起到有效 的保护作用。施工前须做好以下保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 木墙围的阳角位置用木方连接五合板;木墙围的平面位置里面需使用软泡沫纸,外用五合板等材料(使用软泡沫需双层包裹) 门框的角与门的外角保护需使用硬制材料包裹; 货梯墙面位置里面需使用软泡沫纸,外用五合板等材料(使用软泡沫需双层包裹) ; 大理石墙面位置里面需使用软泡沫纸,外用五合板等材料(使用软泡沫需双层包裹) ; 在已装修区域所有玻璃门须做贴膜处

13、理,以保持美观; 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材料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新。造成成品损坏者,须负责恢复原状或照 价赔偿;距离商户租区较近或人流量较大的区域所做的成品保护,须在早上 8 点前拆除; 成品保护措施不合格的, 须在接到管理中心通知后 24 小时内完成整改, 逾期未完成的, 除收取违约金外,装修单位还需承担管理中心进行成品恢复所产生的费用。5. 所有施工必须按管理中心审查批准的方案进行,不得自行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经管 理中心书面确认,出具更改通知方可施工。6. 施工材料运输、堆放和清洁卫生要求:1) 装修人员的进出及材料的运输只能使用货梯或消防通道,所有沉重对象搬入商业街区须 事先得到管理中心结

14、构工程师的书面同意。装修人员对公共区域(如商业街区天花、地面、墙壁等 )不得造成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将由商户或装修单位负责恢复原状或承担修复 费用。2) 所有材料、设备、工具及废物等须放置在装修区域范围内,不得占用任何公共部位,所 有垃圾、 碎片等杂物必须在商业街区办公人员下班后搬运, 施工区域任何时候须局限在装修 单元内。3) 所有装修材料进出商业街区以及所有废料搬出商业街区均须在管理中心人员在场的情况 下进行。4) 施工区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清理施工现场,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应将当天产生或遗 留之废料、 垃圾等用编织袋装好清理到指定位置, 并清洁好清运路线。 清理时要把废料做封 密处理

15、,确保不会发生恶臭、泄漏污水、尘土飞扬和沙土满地等情况。5) 装修物料、工具等进出商业街区等均须按管理中心所安排的路线、卸货区域及货梯,大 量的物料运送需于 24 小时前到管理中心申请及预约时间,车辆须按管理中心指示停放。7. 消防工作要求1) 动工前,商户 / 装修单位要组成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制定防火方案,防火责任人要督促各 施工单位加强对临时动火作业的管理,凡在重点部位使用电(气)焊、喷灯、电炉、设炉煮化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对于 50 公斤以上(含 50 公斤)的一级危险品,进入施工 现场时, 首先应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然后到消防部门办理运输许可证, 在得到许可证 和管理中心审

16、批文件后方可将危险品带入施工现场。 在施工现场使用化学易燃危险品时, 只 能运进当天当班使用量, 剩余的应在当天下班时清理回仓库。 施工现场禁止住宿及存放化学 危险物品。商户 / 装修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2) 应按照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要求,使用防火性能良好的装修材料,禁止使用易燃、 可燃装修材料,吊顶必须采用 A 级防火材料,墙壁、地毯采用 B1 级以上防火材料。电线采 用 ZRBV 电线,套金属管保护。镇流器应采用经国家相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石英灯变 压器应设相对集中, 并应密封性良好。 各回路都应设漏电保护器和空气断路器。 应设事故照 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电气

17、安装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要求。电气组件应有 3C 认证,开关与商业 街区统一。 空调管道的保温材料应为难燃或非燃材料, 空调送、 回风总管及管道穿越防火分 区处时应设防火阀。3) 凡安装消防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根据管理中心要求由指定公司进行, 灭火器、防烟自救器具的配置,应按公安部、建设部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配置。8. 由管理中心共同监督及检查整个工程,在装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遵守管理中心制定 之有关管理制度,并接受商业街区管理人员之监督。六、竣工验收和押金退还1. 施工检查验收:1) 基底、基层验收:A. 基底包括对旧装饰层的剔凿、清除处理,防水层的闭水检验、水电预埋管线工作的验

18、收。B. 基层包括底龙、底衬及找平层的验收。C. 管理中心将按商户申报的施工进度,安排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对第一阶段的施工质 量进行检验,对验出的问题,商户应及时进行整改,并申请复验。 管理中心对第一阶段施工 质量符合要求的将出具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并允许进一步施工。2)装饰面检查验收:装饰面涂饰前后应对被涂饰的面层进行检查验收。3)根据消防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消检和电检。2. 验收合格,押金退还:退还施工出入证押金 (待施工单位交回施工许可证及施工出入证后)。3. 装修押金在扣除违规所收取的违约金后,余额将于 14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租区恢复商户迁出商业街区, 应负责将租区恢复原状

19、, 如续租的商户同意接收现状, 则不必恢复,如 果商户委托管理中心代为恢复,所产生的费用由商户承担( 一般恢复费用为人民币 500.00元/ 每建筑平方米,具体恢复费用视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第三章 装修守则为做好商业街区管理服务, 为商户提供高品质的办公环境, 请商户督促所聘请的有关装修人 员与管理中心充分合作,遵守本守则内容。一、设计须知 装修图纸经管理中心审查后, 所有工程须依据已审查的图纸施工, 如发生变化, 须经管理中 心书面另行审查,擅自施工者,管理中心有权终止其施工,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公共外观要求:外围临窗部分的柱子装饰应与建筑主体风格保持和谐,并经管理中心书面确认; 所有商

20、户均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它商户造成干扰或影响的音响设备; 所有外墙(包括公共走廊)不得装设、张贴招牌及广告等,以免影响建筑物外观,室内装 饰不能凸出于公共走廊。地板及围墙:为避免影响商业街区结构及防水保护层受损, 结构层、屋面、 围墙均不得开槽、打洞或做任 何修改,所有修改须事先征得管理中心的书面同意。消防设备的改动:1) 不得改变防火门、防火卷帘和玻璃门的功能和位置,任何消防系统更改工程必须获得管 理中心的书面同意,设计图亦须于动工前获得政府消防部门的批准;2) 喷淋系统喷头位置改变要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一般情况下, 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 1.8 米,但亦不能超出 3.6 米,除非

21、能提供与结构物相阻的特殊理由。 喷头与墙壁或隔墙之间的 距离不得超过 1.8 米。在整个单元内的所有喷头扩散水平线以下必须保留至少 0.5 米的空间; 吊顶内空间超过 0.8 米且吊顶内有设备时应考虑加设喷头;3) 不可阻挡消防通道、安全门、安全出口灯箱及消防栓。公共水电接驳:不得擅自接驳公共部位的水、 电,如确有需要可向管理中心申请, 并负责从连接点到单位内 干线的一切保养、维修、拆除、翻新和更换。预留检查口:应在每一个水管闸门及每一个电源箱或任何重要设备下加装检查口。 预留检查口以确保管理中心的员工可随时检查、 维修商业街区内包括室内的附属设施, 并确保中央空调系统、 管井、 渠道、安全信

22、道等畅通无阻。改动结构:为确保商业街区全体商户的安全及遵守各有关政府部门的建筑规范, 装修时未经批准禁止对 结构进行改动。 商户认为必须对承重结构部分进行改造的, 则必须由商业街区原设计单位或 国家建筑权威机构出具结构改造设计方案, 并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且施工方案 须征得管理中心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空调系统:1 ) 设计原则:应根据商户装修格局需保证办公人员及流动客人空调舒适性的要求, 按相应国家设计、 施工 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各项规范进行深化设计, 并应便于维修保养。 具体设计 要求如下:A. 租区内的新风改造不应使商业街区其它租区新风量有所减小,每个风机盘管下吊

23、顶上要 加检查口,风机盘管应采用风道回风,房间内应考虑加装顶排风机消除层内正压。B. 每台风机盘管回风口上应安装过滤网,并须设独立的回水电动阀、调速温控开关控制。C. 租区内的风机盘管应按使用区域进行分区控制,即将各分区控制电闸接至商业街区强电 竖井内,以便商业街区为商户提供延时空调。D. 需提供空调装修改造的风系统图(需含新风系统)和水系统图。要求在装修验收时做风 平衡及水平衡调试。E. 新增加的风机盘管及型号和移位的风机盘管应在空调系统图中加以标注。 尤其是风口排布 与独立房间的位置关系,应在空调系统图中加以标注。F. 请 提 供 新 增 加 的 风 机 盘 管 产 品 样 本 及 说 明

24、 书。G. 商业街区空调采用内外分区,请租户设计时充分考虑空调布局合理性,以免影响舒适度。H. 独立房间应有相对独立的送、回风设计及新风供给,请考虑气流组织的合理性。2 ) 施工要求 租区内空调系统改造须由具有资质的空调施工安装企业按相应国家规范进行施工。 装修期间不得使用商业街区空调 (风机盘管 ),不得擅自对商业街区空调水系统及风系统阀门 进行操作或调整,所有风口必须封闭。空调改造施工,如涉及泄水、打压须提前通知管理中心,并应按管理中心相应程序执行。 空调装修改造施工应按规范做好打压实验,并报管理中心验收。合格后需清洗系统。空调装修改造施工报管理中心验收前,应做好以下自检工作:a. 风机盘

25、管供、回水阀门及回水电动阀已按系统流向正确接驳。b. 风机盘管供、回水阀门开启 / 关闭灵活、可靠,阀门压盖不得漏水。c. 风机盘管回水电动阀自动 / 手动开启 / 关闭灵活、可靠。d. 风机盘管水系统不得存在跑、冒、滴、漏现象。e. 空调风系统和空调水系统保温良好、严密、无缝隙。f. 风机盘管应逐台进行通电实验,机械部分不得摩擦,整机不应抖动不稳,噪声不应超过产 品说明书的规定。电器部分应按规范施工,不得漏电,电机连接端子应有保护盖板。g. 空调水系统应做好水压实验及系统清洗。h. 风机盘管吊装要平稳牢固,应预留检修口便于机器检修。 (石膏板吊顶必须在风机盘管的检修位置留出检查口,检查口尺寸

26、不得小于600 X600 ,以便于维修)。i. 风机盘管凝结水管应排水顺畅, 不应有倒坡、 积水现象 ,保温棉勿浸在凝结水盘内。 应逐台 做排水实验。j. 装修结束时,需做好风平衡及水平衡调试。需将每台风机盘管的回风过滤网及凝结水盘进 行清洗。(因存在二装污染问题) 。k. 装修结束时, 每台风机盘管均需做 24 小时试运行实验。 每台风机盘管均应测量送风温度、 送风风速及室温。机电设备的改动:商户如欲改动单元内的机电设备设施, 必须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在不影响商业街区总 系统及其它商户的基础上,经管理中心书面同意后方能动工。 施工中应保留足够的通道或 空间,为一切公共设备设施和装置获得

27、保养及维护创造条件。电气装置:1) 所有电气装置总负荷不得超过装修使用单元的供电设计标准用量,同时商户有责任聘用 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电气设备装置及线路的接驳工程。2) 所有电器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装规范。所有电线必须要保护在符合规范的套管 内,地插、墙插的电源必须接至漏电保护开关,地插必须选用防水型。二、装修要求1. 装修时间:在未有业主入住和商户正式营业前,商业街区装修施工时间为 24 小时,业主入住后装修时 间为:星期一到星期五是 8:00 12 :00 , 14 :00 20:00 ,周六到周日是 10:00 12:00,14:0020:00,上述两项施工均须提前 24 小时向

28、管理中心进行申请, 批准后方可进行。2. 装修施工管理: 商户装修施工应严格遵守本手册的各项规章制度。3. 维保说明:1) 装修工程质量,商户应自行或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管理中心的装修验收检查工 作,不能替代商户和工程装修单位应进行的竣工验收工作。2) 商户应在装修工程竣工后,同工程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设计合同 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装修单位负责采购装修材料及设备的, 应当向商户提 交质量检测报告说明书、 质量保修书、环保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工程验收合格后,装修单 位应当向商户出具租区装修质量保修书, 保修范围应包括全部装修内容。 一般最低保修期应 为两

29、年,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厨房防渗漏保修期应为五年。保修期自装饰装修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有关保修期限详见建设部第 110 号令 )。3)商户若发现装饰装修出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应及时通知装修单位维修或偿解决。对 交楼标准以外的或对原设施标准进行改动后的维修,管理中心为商户提供有偿服务。装修施工管理收费明细表(人民币)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押金 装修押金 相等于二个月管理费金额 最低不少于 2,000 元/ 单元能源费 电费 一户一表 按实际耗电量收取收费标准将随政府相关价格标准调整施工管理费 施工管理费 10.00 元/ 建筑平方米 按建筑面积计算, 含审图费、 垃圾清运费、

30、检 查验收费 证件 费用 装修出入证 30.00 元 / 个 其中押金 20.00 元可退还 ,10.00 元工本费消防改造 二装泄水费 按相关规定执行烟感 消防改造费用自行承担喷淋调试费用 另定 由专业公司调试二次空调改造 空调管路泄水费 400.00 元/ 次施工管理规定为保障向商业街区商户提供一个良好的办公及经营环境, 凡进入本商业街区之装修单位, 请 严格遵守本施工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并由装修单位签章承诺后遵照执行。施工管理及违约金规定:1. 施工期间,各装修单位负责人应慎重约束其属下遵守商业街区装修守则,凡违例者,管 理中心除按规章收取违约金外, 还会将违约金按次递增及记录在案,

31、并保留限令违例的装修 公司停工的权力。2. 装修人员活动范围在其装修单元内,不得占用或在公众区域进行施工,未经许可不得进 入其它房间, 违者将被处罚支付违约金并被警告及记录在案; 累计三次者, 视为偷窃破坏嫌 疑,将报警处理及没收出入证、扣罚押金,以后不再接纳其申请装修出入证。3. 装修期间,所有风口必须封闭,单元户门及可开启玻璃幕墙须关闭,烟感必须使用防尘 罩保护,违者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200-500 元。4. 烟感报警器、喷洒头等设施在未经批准前私自移位,改动,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200-5000 元。5. 进行剔凿、打孔等任何对玻璃幕墙的铝扣板、金属框造成破坏的施工,除赔偿损失外, 根据损

32、失大小,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100-500 元。6. 施工未提前申请临时用电,且所用电源未由带计量表及漏电保护器的专用临时配电箱引 出,与其它电源接驳,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200-1000 元。7. 施工期间开启空调风机盘管,未对烟感报警器做防尘保护,经提示无效,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500 元。8. 施工中,未将拆卸下的商业街区原有设施交还给管理中心, 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50-500 元。9. 施工中使用消防用水,施工物品妨碍消火栓正常使用,经提示无效,收取违约金人民币200-5000 元。10. 施工现场每日清场前未清洁,经提示无效,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50-300 元。11. 施工人员未将施工出入

33、证佩戴在本人胸前左上方显眼的地方,经提示无效,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30 元。12. 施工许可证未张贴于施工现场入口处明显位置, 经提示无效, 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200 元。13. 装修单位要在其施工区域内放置适量的、有效的、符合规格的灭火器(按消防局规定) , 按 3 个 /100M2 标准配置 5 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未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不允许动火。14. 施工现场严禁明火,申领动火证后方可动用明火。同时现场必须由专人监护,做到: 围挡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允许动火; 施工工现场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允许动火;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不允许动火; 在高空焊接或切割作业时

34、,其下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施,不允许动火;施工现场存放的易燃物品超出规定范围,不允许动火; 在施工区域内动用明火及摆放易燃物品,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300-1000 元。15. 施工人员未按照管理中心指定的路线进出商业街区,且不听劝阻,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200 元。16. 施工人员占用公共区域进行施工, 或未经许可进入其它区域, 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50 元。17. 在施工现场吸烟,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50 元。18. 施工人员在商业街区以及施工区域内喧哗大叫, 粗言秽语, 赤身露体及做出不文明举动, 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50-500 元。情节严重者将禁止其在商业街区内继续工作。19.

35、 未向管理中心申请,擅自用、放、断水(电)20. 非专业人员随意接驳电源,收取违约金人民币21. 随意倾倒工程废、污水,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用。22. 装修单位不仅要详细了解装修手册,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200-1000 元。100-200 元。100-300 元,并须负担相关清理、维修费,按装修手册要求施工,而且还要详细阅读 物业审图意见,按物业审图意见施工。未按装修手册及审图意见施工,将视情节轻重, 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50-2000 元。200-1000 元,装修23. 未办理动火证擅自动火,或违章施工造成火警,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直至刑事责任。24. 如需携带危险品入场(如

36、氧气瓶、乙炔瓶、油漆、稀料等) ,必须提前一天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限量入场。 未经管理中心批准, 携带易燃、 易爆和化学危险物 品进入商业街区,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200-1000 元。25. 噪音施工时间为晚 23 时至次日早 7 时,未经管理中心批准,擅自使用电锤等设备或其 它作业方式产生噪音,或导致商户投诉,每次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300-1000 元。26. 施工人员严禁在商业街区内留宿,违者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100-500 元。27. 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进行煮食、烧烤等。一经发现除没收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外,将视情节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100-1000 元。28.

37、施工人员严禁乘坐客用电梯,违者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50 元。29. 施工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施工区域活动,不得进入与施工无关区域;每日清场后,须从速 离开商业街区,严禁在商业街区范围内闲逛、游荡,违者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50 元。30. 施工人员只可使用指定卫生间,不得使用其它区域的卫生间,违者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100 元。禁止将装修物料、泥沙等抛进抽水马桶内,如造成堵塞,由此引起的清除费用 由装修单位负责,并赔偿相应损失。31. 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单元内或公共区域随地大小便, 违者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500 元,并 将被驱逐出商业街区。32. 装修单位需将每天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装袋后清运到管理中心

38、指定的建筑垃圾房内。 施 工垃圾不得堆放在公共区域,违者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100-1000 元。33. 施工车辆及物料、设备等均须按管理中心安全环境部所指定的行车路线、卸货区域及货 梯进出商业街区;大量的物料运送需于 24 小时前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电梯使用申请。如车 辆未按指定位置停放,则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50 元。严禁冒黑烟等污染环境之车辆进入商业 街区。34. 管理中心保安人员有权对施工人员出入商业街区所携带物品进行检查,拒绝配合保安人 员例行检查者,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50 元。36. 施工现场物料、设备等由装修单位自行负责保管,严禁私自占用商业街区公共区域存放 物料, 如遇特殊情况, 须

39、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占用。 管理中心根据实际 占用面积,酌情收费。违者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50-200 元,并须承担清理占用场地的一切费 用。37. 严禁在公共卫生间内清洗油污或燃烧弃置的报纸杂物等,违者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200 元,并须承担有关设备、设施的清洗及维修费用。38. 施工人员离场前须切断电源,确认没有留下任何火灾隐患方可离开,违者收取违约金人 民币 100 元。39. 装修单位对所施工楼层的卫生实行三包,发现环境卫生脏、乱、差者,收取违约金人民 币 50-200 元。40. 刺激性气味施工时间为晚 23 时至次日早 5 时。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当提前 24 小时及时

40、 通知商户服务部安排开启排风, 未经管理中心批准, 擅自进行刺激性气味施工, 收取违约金 人民币 500-2000 元。41. 未拆除公共区域的的成品保护而给其它商户带来不便或对商业街区形象造成影响,导致 商户投诉的,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600 元并限时整改。42. 经管理中心检查发现成品保护不合格,并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 元。43. 物料、设备等运出商业街区,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出门条,由保 安核实登记后放行。经提示无效,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100 元。44. 针对情节严重的违章施工,管理中心有权对其进行停工处理,直至管理中心对装修单位 处罚结束且装修

41、单位整改完成后,方可继续施工。装修管理规定为了 广大业主的公共利益,保证您和小区的安全及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住户装修房 屋前必须向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申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 续,并接受管理处的监督。一、装修管理程序装修施工前由业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 填写装修申请表, 提交装修方案; 提交施工单位 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同时业主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在“装修申请表” 上签字盖章,并办理 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每人一证,每证收费 50 元:包括工本费、管理费和电梯使用费, (无 电梯房每证 30 元)。装修单位 / 个人需缴纳装修保证金 2000 元整,装修完毕业主申请管理 处

42、验收, 经管理处验收六个月后无违反本规定的全额退还房屋结构保证金和装修保证金。 装 修除渣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此款不退):5元/怦。办理手续后,装修方案经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二、施工要求1 、 为了保证房屋结构安全和装修质量,小区所有公用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管道及排污 管道不能随意改动。 业主(住户) 装修不得改变楼房的建筑风格和房屋外壁结构及外墙外观, 不得安装花架、防盗网;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梁、板、柱、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不得穿 墙打洞、拆墙架间,地面严禁使用水磨石。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改,必须报管理处批准,出具更改通知方可施工。2 、 施工中,空调应安装在指定位置。3 、 户

43、外公共通道,楼梯及梯口、走廊、露台、梯屋、坝子、人行道、花坪草地、平台、外 墙屋面等公共场地不得占用; 不得乱写、 乱画、 乱挂、 乱立广告牌、 乱搭、 乱建任何建筑物、 构筑物;门面的广告应统一。4 、 装修材料进场必须包装好所运材料,小心运输;避免碰坏公共设施和刮花楼梯间墙壁, 否则造成损失概由当事人负责赔偿。5、施工时间应严格控制在每天上午 7:30 12:00 ,下午 14:00 20:00 。如果住户装修工 期紧,确需加班的,禁止使用电动机械和发出各种噪声,禁止晚上在楼内油漆、喷漆,以免 影响邻居的正常休息。6 、 装修过程中,应随时接受管理处对装修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7 、 装修后

44、的垃圾,应运到指定地点堆放。8 、 对在小区内承接房屋装修的施工单位和人员必须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严防火灾,否则, 人为造成火灾概由当事人负责,违法、犯罪的交有关部门的处理。9 、 对违反以上管理规定的业主(住户) 、承包商,管理处将按情节轻重对业主处以200 500 元的赔偿金,对承包商处以 500 2000 元的赔偿金,同时有权不准施工单位进入小区 施工。10、 装修凡破坏厨厕防水层的,由业主自行负责,对毗连房屋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三、验收1 、 装修完工后由业主通知管理处,由管理处管理人员验收。2 、 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管理处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管理处有权要求拆除隐蔽部分, 再行验

45、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己负责。无违反本规定的凭装修3、 竣工验收由重庆佳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业主出具装修验收单。验收单三个月后,到管理处领回装修保证金。小区内房屋建筑、公共设施关系到全体业主(住户)的利益,请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利益。装修管理规程1 目的规范装修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2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对楼宇二次装修的管理工作。3 职责3.1 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及重大违章装修的处理。3.2 工程部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核及一般违章装修的处理。3.3 工程部专业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装修施工检查、验收工作。3.4 工程部水

46、电专业人员负责装修施工中的水电管理。3.5 财务人员负责核收装修管理费用。3.6 安全环境部负责装修施工人员管理。3.7 安全环境部负责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4 程序要点4.1 装修的申请与审批4.1.1 装修的申请与审批流程图4.1.2 装修的申请与审批流程说明4.1.2.1 申请:住户需提前 7 日向客户服务中心提出装修申请(租赁户必须持业主委托书) 并签订装修施工承诺书 。申请时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各款内容,并附装修设计图纸(特别是卫生间、管道布置 图)和室内装修说明书。如果住户请装饰公司进行装修,尚须附装饰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住 户申请装修项目少或简单的除外) 。装修较大

47、商铺、餐饮娱乐场所时,需提供城市消防部门的审批文件。4.1.2.2 审核与审批:a)客户服务中心装修审核工作人员接到装修申请当日,依据装修协议 、装修施工承诺 书及结构图纸给予审核:检查装修设计是否对房屋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改动、破坏;检查装修设计是否有严重的消防隐患; 是否有其他违章情况。b) 在确认装修设计不会对楼宇安全、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观造成不良影响时, 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c) 审核同意的报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及工程部经理审批,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工程部经理应 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意见;d) 客户服务中心客服助理将审批后的装修申请通知住户,对需要业主修

48、改设计的 ,应告知业主修改。4.2 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业主与装修负责人一同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4.2.1 客户服务中心装修审核员审批后的 装修申请表 、装饰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图纸附在一起交客户服务中心的收费管理员。4.2.2 财务人员按装修协议上的相关内容收取相关费用并在装修申请表上注明。a) 业主或装饰施工单位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和垃圾清运费、装修施工许可证押金、 工本费,小高层 / 高层业主房屋装修还需交纳一定的电梯服务费;b) 装饰施工单位应交纳一定数额的施工人员证件押金及工本费。4.2.3 费用交清后,客户服务中心客服助理将装修申请表中有关内容填于装修情况一 览表中。

49、4.2.4 为住户办理装修装修施工许可证一式两份,一份贴于门外,一份住户存档装修后 凭收据及该证退还押金。4.2.5 将住户签订的装修施工承诺书复印件给住户一张,让住户贴于户门内,以便施工 人员的注意。4.2.6 住户装修手续办理完毕,施工队伍于进场装修之日起开始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施工人 员出入证。4.2.7 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将装修申请表及施工图纸各复印一份交给工程部备查。4.2.8 将办理装修的情况通知安全环境部及工程部,内容如下:业主的房号、装修时间;业主所交的费用:垃圾清运费及电梯服务费。4.2.9 客户服务中心内务管理员将住户装修资料原件归入业主档案中。4.3 施工人员出入证的办理4

50、.3.1 施工单位须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施工人员登记照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4.3.2 施工负责人到客户服务中心交清出入证的押金及工本费,出入证实行一人一证。4.3.3 费用交清后, 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按照 装修情况一览表 上的内容为其办理出入证。4.3.4 办理后,在收据上注明已办并签字登记在各单元施工人员登记表上。4.3.5 许可证和出入证因保管不善而遗失应立即补办,补办应缴工本费。4.3.6 安全环境部负责按小区物品、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程 治安巡逻规程及出租 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4.4 装修巡查4.4.1 装修巡查流程图4.4.2 装修巡查

51、流程说明4.4.2.1 工程部根据客户服务中心的住户装修通知安排维修人员每天进行装修巡查,工 程部经理应对装修房至少三天巡查一次,并作记录。4.4.2.2 工程部维修人员依照装修协议 、装修施工承诺书及装修申请内容进行每户的 装修巡查。4.4.2.3 当装修超出申请范围,但不属违章的,工程部应督促业主办理申请手续。业主要补 充申报装修项目,填写装修申请表 ,以确保验收申请范围与事实相符。4.4.2.4 工程部维修人员在装修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装修违规情况,应及时记录,同时通 知客户服务中心并向违章装修户发出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并存入业主装修档案内备查, 必要时工程部经理及维修人员向业主上门作解释

52、, 安全环境部经理配合支持, 并随时追踪整 改情况。4.4.2.5 安全环境部巡逻队员巡查装修施工人员证件是否办理,施工过程中是否有违反公司 相关管理规定。4.4.3 常见的违章装修4.4.3.1 擅自开工。4.4.3.2 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4.4.3.3 擅自改动燃气线路。4.4.3.4 空调外机不按位置安装。4.4.3.5 随意改变窗台、窗框、玻璃、阳台、护栏、户门颜色、格调。4.4.3.6 随意改变阳台功能。4.4.3.6 随意封阳台,装防盗门、网 (高层建筑 )。4.4.3.7 随意拆改墙体 ,破坏烟风道。4.4.3.8 在承重墙、梁、柱上穿孔、削薄、挖槽。4.4.3.10 私自增

53、加线路负荷。4.4.3.11 改动上下水、电线 (开关盒 )。4.4.3.13 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4.4.3.14擅自在室外加装灯、牌、广告等。4.4.3.15堵塞地漏和排水管道。4.4.3.16擅自移动消防设施。4.4.3.17擅自改变门的开启方向,使用消防禁用品。4.4.3.18擅自动火作业。4.4.3.19铺装过重的地板材料。4.4.3.20随意丢弃装修垃圾,利用公共部位、场地加工装修材料。4.4.3.21随意向窗外抛扔物品。4.4.3.22随意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 ( 散装料和超长、超重材料 )。4.4.3.23冲洗地面将水冲向电梯,破坏电梯装饰。4.4.3.24不按规定时间

54、施工,制造噪音。4.4.3.25破坏公共绿篱、绿地。4.4.3.26夜间随意在客户家中留宿。4.4.3.27不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 ,不遵守小区治安管理规定。4.4.3.28随意拆掉阳台配重墙。4.4.3.29高层住宅、写字楼、商场、娱乐厅等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4.4.3.30随意改装智能化系统。4.4.4 违章装修的处理4.4.4.1 装修施工期间,发现违章装修的,工程部应立即要求客户停止违章装修,恢复原状。 并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4.4.4.1.2 责令停工,出具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4.4.4.1.3 责令恢复原状;4.4.4.1.4 扣留或没收工具;4.4.4.1.5 停水

55、停电,须填事件报告单报客户服务中心经理批准;4.4.4.1.6 要求赔偿损失,须填事件报告单报工程部经理批准;4.4.4.1.7 依据装修协议中相关规定罚违约金。4.5 装修验收4.5.1 装修验收流程图4.5.2 装修验收流程说明4.5.2.1 业主在装修完毕,由业主本人在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第一次装修验收申请,并写房 屋装修验收表 。4.5.2.2 客户服务中心通知工程维修人员上门进行验收, 并要求业主将卫生间作 24 小时闭水 试验。4.5.2.3 第二天由工程维修人员检查关水情况,并按照验收表其它项目进行验收,如无违规 问题,在验收表上签字确认,将验收表返回客户服务中心经理签字。4.5.2

56、.4 如已通过第一次验收,客户服务中心通知业主退费。收费管理员根据业主退回的收据,将装修施工许可证押金及出入证押金退还给业主或装饰施工单位,并在验收表上注明,收款人签字确认。客户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员将房屋装修验收表归入验收档案中,备查。4.5.2.5 第二次验收,需住户第一次验收后三个月在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工程维修人 员上门检查, 如未发现渗漏情况由楼下业主签字认可 (如楼下业主在一周内未联系上或不在 本地,可以注明情况退款给申请验收人) 。主或装饰施工单位,收款人在房屋装修验收表上签字确认。4.5.2.7 第二次验收后,由档案管理员将房屋装修验收表归入业主档案袋中。4.5.2.8 特殊情

57、况:若装修量小,项目简单,并且不进行厨房、卫生间改造或只申请“室内粉刷一次”等情况,一次即可。装修申请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编号:业主姓名 单元 / 编号 楼 层 室 业主装修期间 通讯地址 电 话委托人(业主)签 名 被委托人签 名 被委托人电话 被委托人地址装修公司名称 营业执照号装修公司地址 电 话负责人姓名 地 址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装修项目及内容(附装修工程图)经办人财务收费情况收费项目收取费用 合计(元)工程部意见客户服务中心意见项目经理意见备注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编号:房号:业主姓名联系电话装修公司装修负责人联系电话整改内容限在 内整改完毕,限期未整改的,物管将按装修守则第

58、条进行处理,并按规定分摊相关费用或承担责任。客户服务中心经办人:意见回执业主或装修责任人签名:;第四联客注:第一联客户服务中心联(白);第二联财务联(粉);第三联工程联(蓝) 户(黄)出入证施工单位:施工人姓名:施工人身份证号码: 施工期限:编号:放行条安全环境部:号楼 层 室业主 / 住户(装修负责人) 小姐 / 先生于 年 月 日将下列物 品搬出小区,现已办理有关手续,希点清登记,准予放行。客户服务中心 签署人:年月日第一联:客户服务中心(存根) 第二联:安全环境部(执行)放行条安全环境部:号楼 层 室业主 / 住户(装修负责人)小姐 / 先生于 年 月 日将下列物品搬出小区,现已办理有关

59、手续,希点清登记,准予放行。客户服务中心 签署人:年 月 日第一联:客户服务中心(存根)第二联:安全环境部执行)装修施工承诺表装修户位 业主姓名 联系方式装修单位 装修负责人 联系方式遵守业主公约 序号 承诺项目 承诺栏01 不擅自开工,有任何装修更改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管理处批准02 不破坏公共绿篱、绿地03 不随意向窗外抛扔物品,封闭外立面等04 遵守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不擅自搭建建筑物(包括亭棚)05 对毗连部位有义务承担因装修造成的责任06 在装修完毕,业主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向物管公司提出验收申请不破坏外观 07 空调机按指定位置安装08 不随意改变外墙、窗台、窗框、玻璃、阳台、

60、护栏、户门颜色、格调09 不随意封阳台,不装防盗门、网、玻璃、雨蓬10 不擅自在室外或外立面加装灯、牌、广告等不随便破坏结构 11 不随意拆改墙体12 不随意在承重墙、梁、柱上、地面、共用墙穿孔、削薄、挖槽13 不私自开凿楼面层,破坏防水层(验收时需做 24 小时闭水试验)14 不铺装过重的地板材料15 不随意拆掉阳台配重墙16 不超负荷吊顶17 不擅自暗埋管道,更改排烟道和各种排水道遵守消防规定 18 不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不私自增加线路负荷 不承诺理由:19 不擅自改动燃气线路,安装燃气用具20 不擅自动火作业,需动火作业时必须经管理处批准,作业现场配置灭火器21 高层住宅、工业厂房、写

61、字楼、商场、娱乐厅等按规定配置灭火器22 不擅自移动消防设施23 不擅自改变门的开启方向,使用消防禁用品不随意改变功能 24 不随意改变阳台功能25 不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26 不随意丢弃装修垃圾,利用公共部位、场地加工装修材料27 不随意改装智能化系统遵守治安管理 28 施工人员出入证不转借给他人使用(发现一律没收)29 施工人员不随意串房施工30 不擅自使用电梯运送装修修材料(散装料和超长重料)或清运垃圾31 冲洗地面时,不将水冲向电梯,破坏电梯装饰32 不擅自将散装材料运进小区, 散装材料一律用编织袋封装好, 不在小区内装卸散装材料33 装修施工阶段不影响他人,在该区竣工,物业集

62、中交付后两个月内可全天施工。超出此期间,施工时间按装修守则中规定时间执行,其余时间(包括周末、法定节假日)须静音作业。垃圾清运时间: 14:00-17:00其它项目 34 不堵塞地漏和排水管道,生活阳台、厨房需做防水35 不私自在户外接驳施工用电、用水36 按物管公司指定的地方堆放装修垃圾37 为业主的安全,装修时须在落地窗内侧安装防护栏,高度超出地面 90CM38 给水管道安装完毕须试压达标后方可封闭,通知物管维修人员作好记录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违章装修行为, 物业管理公司均有权纠正和制止, 并视情况和造成的 后果程度,对施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原状; 3 、 扣留或没收工具; 4 、拒绝装修队进入住宅装修; 5 、赔偿经济损失; 6、报请有关部门追究 法律责任。编号 申办日期 户号 业主姓名 联系电话 装修负责人电话 缴 纳 费 用 装修期限 验收情况 退还费用扣 费 备注电梯费 装 修出渣费 出入证工本费 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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