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行业安全距离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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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防火相关规定距离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第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总变电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缘。第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相邻工厂或设防火间距施液化烃罐组甲乙类液体罐甲乙类工艺装全厂性或区域(罐外壁)组(罐外壁)置或设施(最性重要设施外侧设备外缘(最外侧设备或建筑物的最外缘或建筑物外轴线)的最外轴线)居民区、公共15010010025福利设施、村庄相邻工厂(围120705070墙或用地边界线)厂高速公353030外路、一级公公路(路路边)其它公路252020(路边)变配电站(围80504025墙)架空电力线

2、路1.5 倍塔杆高1.5 倍塔杆高1.5 倍塔杆高(中心线)度度度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相邻工厂或设防火间距施液化烃罐组甲乙类液体罐甲乙类工艺装全厂性或区域(罐外壁)组(罐外壁)置或设施(最性重要设施外侧设备外缘(最外侧设备或建筑物的最外缘或建筑物外轴线)的最外轴线)液化烃罐组60607090(罐外壁)可燃液体罐组601.5D(见注5060(罐外壁)2)可能携带可燃90909090液体的高架火炬甲乙类工艺装70504040置或设施明火地点70404020全厂性或区域90604020性重要设施第罐区泡沫站应布置在罐组防火堤外的非防爆区,与可燃液体罐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20m。石油

3、化工厂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制定原则和依据:防止或减少火灾的发生及发生火灾时工艺装置或设施间的相互影响,参考国外有关火灾爆炸危险范围的规定,将可燃液体敞口设备的危险范围定为 22.5m,密闭设备定为 15m。消防站作为消防的重要设施必须考虑自身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消防站内24h 有人值班,与一些重大危险区域应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故规定与甲类装置的防火间距不小于50m。3的可燃液体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3120000m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可燃液体罐组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可燃液体的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也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消防车道

4、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 6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低于5m。1、装置内应设贯通式道路,道路应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且两个出入口宜位于不同方位。当装置外两侧消防道路间距不大于120m时,装置内可不设贯通式道路;2、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 4m,路面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路面内缘转弯变径不宜小于6m。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类别变配电含可燃液集中布置污油罐、焚烧炉污油泵房所、化验体的隔油的水泵房含油污水室、办公池、污水调节罐室等池等变配电-15-151515所、化验室、办公室等含可燃液15-151515-体的隔油池、污水池等集中布置-15-15-的水泵房污油罐、15151

5、5-15-含油污水调节罐焚烧炉1515-15-15污油泵房15-15-液体类型储罐型式固定顶罐浮顶、内浮顶卧罐33罐1000m1000m甲 B、乙类0.75D0.6D0.8丙 A 类0.4D丙 B 类2m5m注: 1、表中 D 未相邻较大罐的直径,单罐容积大于 1000m3的储罐取直径或高度的较大值;2、储存不同类别液体的或不同型式的相邻储罐的防火间距应采用本表规定的较大值;3、现有浅盘式内浮顶罐的防火间距同固定顶罐;4、可燃液体的低压储罐,其防火间距按固定顶罐考虑;5、储存丙 B类可燃液体的浮顶、内浮顶罐,其防火间距大于15m时,可取 15m。第条介质水槽干式全冷冻式储罐式气储存方式或储罐气

6、柜球罐卧立罐柜型式100m液化烃助燃气体可燃气体有事故排放至全压力火炬的式或半措施冷冻式无事故储罐排放至火炬的措施3全冷冻100m式储罐3100m球罐0.5D卧罐0.65D水槽式*气柜干式气*柜球罐0.5D33100m0.5D*1.0D1.0D*1.5m0.5D*0.5D0.5D0.65D*0.65D*0.5D0.65D*0.650.65DD*0.650.65DD注: 1、D 为相邻较大储罐的直径;2、液氧储罐间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执行3、沸点低于 45的甲 B 类液体压力储罐,按压力式液化烃储罐的防火间距执行;4、液化烃单罐容积 200m3的卧罐之间的防火间

7、距超过1.5m 时,可取 1.5m5、助燃气体卧罐之间的防火间距超过1.5m 时,可取 1.5m6、“ * ”表示不应同组布置第条两排卧罐间距不应小于3m宜分开设置;当进出口合用时,站内应设回车场;2、装卸车场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3、装卸车鹤位与缓冲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高架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6m;4、甲 B、乙 A 类液体装卸车鹤位与集中布置的泵距离不应小于 8m;5、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装卸车鹤位 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单层仓库跨度不应大于150m。每座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单层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于2224000m,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8、不应大于6000m;当企业设有消防站和专职消防队且仓库设有工业电视监视系统时,每座合成橡胶及塑料单层仓库的占2地面积可扩大至48000m。30-50L/s ,水炮应具有直流和水雾两种喷射方式。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内部装修及空调系统设计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2、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报警信号盘应设在 24 小时有人值班场所; 3、当电缆沟进口处有可能形成可燃气体积聚时,应设可燃气体报警器; 4、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的要求设置手提式和推车式气体灭火器。系统的仓库宜设置消防排水设施。边应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其间距不宜大于100m。罐区内的储罐与消防车道

9、距离任何储罐的中心至不同方向的两条消防车道的距离均不大于120m;2、当仅一侧有消防车道时,车道至任何储罐的中心,不应大于80m。罐组内相邻可燃液体地上储罐的防火间距消防站的服务范围,应按行车路程计,行车路程不宜大于2.5km;并且接到火警后消防车到达火场的时间不宜超过5min。工艺装置区或罐区,已设独立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压力宜为0.7-1.2MPa 。地下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应埋设在冰冻线以下,距冰冻线不应小于1500mm。工艺装置区或罐区的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宜小于200mm。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的流速不宜大于5m/s。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选用地上式消防

10、栓;2、消火栓应沿道路敷设;3、消火栓距路面边不宜大于5m,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 4、距公路型上车道路肩边不得小于 0.5m,距单车道中心线不得小于3m;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20m;工艺装置区、罐区,宜设工程直径1500mm的消火栓。工艺装置区的消火栓应在工艺装置四周设置,消火栓的间距不宜超过60m。当装置宽度超过 120m时,宜在装置内的道路路边增设消火栓;可燃液体罐区、液化烃罐区距罐壁 15m 以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储罐可使用的数量之内。工艺装置内甲类气体压缩机、加热炉等重要重点保护的设备附近,宜设箱式消火栓,其保护半径宜为 30m。附录二可燃气体的虎仔危险性分类:乙炔、丁

11、二烯、氯乙烯属甲类;附录三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液化氯乙烯、液化丁二烯为甲 A 类;甲苯、二氯乙烯为甲 B 类;附录四甲、乙、丙类固体的火灾危险分类附录五 工艺装置或装置内单元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氯丁橡胶装置的乙炔催化合成乙烯基乙炔、催化加成或丁二烯氯化成氯丁二烯、聚合、胶乳储存混合、凝聚单元属甲类;氯丁橡胶装置的后处理(脱水、干燥、包装)、储运单元为乙类。依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50351-2014)依据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循环水冷却设施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建筑物、构筑物间距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物25中央试(化)验室、生产控制室

12、35露天生产装置30室外总变电所当在冷却塔冬季盛行风向的上风向时40当在冷却塔冬季盛行风向的下风向时60电石厂当在冷却塔全年盛行风向的上风向时50当在冷却塔全年盛行风向的下风向时100危险品库25散发粉尘的原料、燃料及材料堆场40工业企业道厂外道路35路厂内道路157.3.4 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m)建筑物、构筑物最小水平间距建筑物有门窗的墙壁外缘或突出部分外缘3.0建筑物无门窗的墙壁外缘或突出部分外缘1.5道路1.0人行道外缘0.5厂区围墙(中心线)1.0照明电缆及杆柱(中心)1.0架空管线、管架跨越道路的最小净空高度名称最小净空高度( m)道路(从路拱算起)厂区道路5.

13、0装置区内道路4.5人行道(从路面算起)2.5尽头式装卸线末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般货物装卸线自货位末端至车档的距离不应小于10m;有火灾危险性和其它危险品的装卸线,自货位末端至车档的距离不应小于20m。2、厂房、仓库内安装弹簧车档或金属车档的线路停车位置距车档不应小于5m。 3、厂房内车档后部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6m,露天布置车档后部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5m。车档外延 30m范围内不应布置生产、使用和储存有火灾危险性和其它危险品的设施及全厂性大型管廊或管廊支柱。厂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建筑物、构筑物最小距离建筑物外墙面:面向道路一侧无出入口1.5建筑物外墙面:面向道路

14、一侧有出入口,但不通汽车3.0建筑物外墙面:面向道路一侧有出入口,且通行汽车6.0-9.0各种管架及构筑物支架外边缘1.0照明电杆中心线0.50围墙内边缘1.0依据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151-2010)名称水平净距交叉净距给水及排水管0.150.10非燃气体管0.150.10热力管0.150.10燃气管0.250.10氧气管0.250.10乙炔管0.250.25穿有导线的电线管0.100.10电缆0.500.502.0.1 压缩空气站在厂内的布置:1、靠近用气负荷中心;供电供水合理;有扩建的可能性;避免靠近散发爆炸性、腐蚀性和有毒气体以及粉尘等有害物质的场所,并宜位于上述场所全年最小

15、频率风向的下风侧;2、自然通风好并宜减少西晒;3、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2MPa 的压缩空气站不得布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以及楼层内,季期间和储气罐间应为单层,层面不得设置与压缩空气站无关的设备与设施。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5.1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环境噪声限值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0 类50401 类55452 类60503 类65554a 类70554b 类70607.2 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 类声环境质量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 2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 GB/T15190第 8.3 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 类声环境区要求依据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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