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后权利行使相关问题研究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51255846 上传时间:2022-01-24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85.13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后权利行使相关问题研究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后权利行使相关问题研究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后权利行使相关问题研究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资源描述:

《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后权利行使相关问题研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后权利行使相关问题研究(6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职努科技成果赋权”后权利行使相关问题研究自20ZS年中央在包括四川省在内的8个区域启动创新改革试验工作以来,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在我国初现端倪,部分地区相继进行了一系列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的探索。2020年S月9日,科技部等9部门卬发赋了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称“赋权试点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倡导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赋权经验和做法,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所有权赋权方面,赋权试点方案给予了科研人员充分自主的选择权利,要求试点单位按照科研人员意愿采取转化前赋予所有权(先赋权后转化)或转化后奖励现金、股权(先转化后奖励)的不同激励方案。

2、其中,就转化后奖励现金或股权而言,由于单位在转化前是科技成果的所有权人,显然对转化具有充分的决定权,实际上这也是既往通行的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关于“先赋权后转化”如何操作,赋权试点方案中给出了指引,即:1 .科研团队内部协商一致,书面约定内部收益分配比例等事项;2 .指定代表向单位提出赋权申请,试点单位进行审批;3 .审批后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日;4 .单位与科研团队签署书面协议,合理约定转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比例、转化决策机制、转化费用分担以及知识产权维持费用等,明确转化科技成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5及时办理相应的权属变更等手续。同时,赋权试点方案明确要求赋权的成果应满足权属清晰、应用前

3、景明朗、承接对象明确、科研人员转化意愿强烈等条件,似乎已经在赋权的前提条件中解决了要不要转化、如何转化的问题,但笔者认为,即使在满足了前述前提条件的情形下赋权,市场和商业环境的瞬息万变,也难免会在赋权后出现科研人员与单位转化意愿冲突、转化方式冲突等现实问题,笔者试图针对赋权试点方案中的成果类型,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就赋权后的权利行使问题进行梳理。如无特别说明,本文所述的赋权均仅指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一.专利权赋权后的权利行使我国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

4、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上述规定既清晰又有较强的操作性。首先,专利权共有人就专利权实施可以自主进行约定,比如单位在赋权时可以与科研人员约定后续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时,以单方意见为准或双方一致同意。其次,赋权时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单位和科技人员均可以单独实施专利权或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专利。除此之外,例如以该专利权作价出资、转让、独占许可等,就需要单位和科技人员一致同意。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赋权后的权利行使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

5、权。单位和科研人员共同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方式赋权的,双方因原始取得共同享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单位在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后,向科研人员以转让方式赋权的,科研人员的权利行使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仅能在第十条有关合作开发软件的规定中寻到蛛丝马迹,即在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如果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

6、给所有合作开发者。获得部分或全部财产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权利对于共有人之间因此,计算机软件赋权后的权利行使,依赖于单位和科研人员双方合同的约定。没有约定情况下,如果软件是可以分割使用的,单位和科研人员如果就转化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各方都可以单独以自己享有著作权的部分进行转化;如果软件是不可分割的,赋权后,单位和科研人员先行协商进行转化,对转化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单位和科研人员都可以独立转化,但不能采用出资、转让这类会使科技成果权属发生转移的方式。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赋权后的权利行使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对布图设计权利人共有人

7、、植物新品种权共有人如何行使权利均未明确规定(植物新品种虽不受我国专利权法的调整,但植物品种的具体产品生产方法可以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赋权后的权利行使同样需要单位和科研人员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参照本文前两部分关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权利行使的介绍,如采用出资、转让方式进行转化的,应当由单位和科研人员达成一致意见后实施。生物医药新品种视保护重点的不同,可以选择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技术秘密等不同的保护方式,应视具体的保护方式确定赋权后的权利行使。出迁去胎恫M三f%射冏闻关于技术秘密的共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41条仅规定了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

8、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本沿用了该条款),对技术秘密赋权所形成的共有权利行使没有规定。技术秘密主要靠权利人主动采取保密措施使其处于秘密状态,一旦公开就失去了原有价值。能够被赋予技术秘密所有权的科研人员,同时也是技术秘密的保密义务人。相比其他的成果类型,笔者认为技术秘密在转化时,从单位的保密制度、技术秘密交付等实际角度考虑,应更加强调单位和科研人员意见的一致性,否则任何一方的单方转化行为都可能会导致对方的实质性权益丧失。总之,赋权后所形成的共有权利如何行使,关系到赋权政策是否有利于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能否实现改革初心,但我国当前法律除了专利法对

9、共有权人的权利行使有明确规定外,其他成果类型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分割确权后共有权人的权利行使均有所欠缺。因此f赋权实操过程中相关合同中能否就共有状态下的权利分配决策机制作出明确安排就显得至关重要。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从现有的法律法规我们能提炼出的大致规则是,共有权人自行使用或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无需征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但如果打算采用独占许可、排他使用许可、作价出资、转让等方式实施成果转化的,就需要征得共有权人的同意。合约走优先/L 、,-L Mr共有合作开发(创作)I委托开发(创作)t权利转让(赋权)个既往地方在改革工作中,制度层面更为严格,例如西南交通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科技成果转让或许可流程,要求科技成果完成人向科研院所提交转化申请,科研院对转化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这一流程实质是达成一致的过程;而在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流程中,则明确规定对已经分割确权的科技成果采取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的,要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回到赋权试点方案,赋权前单位要进行审批,但赋权后产生的科技成果转化分歧,则需要试点单位在顶层制度设计、赋权书面协议中统筹明确权利行使、分歧处理等。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