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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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指引71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 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目 标的实现,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笫5101号一业务质量控制、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结合会计师 事务所组织结构、质量与风险管理控制结构等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参考结 构见附件I: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结构图】【参考结构见附件2:会计师事务所质量 与风险管理控制结构图】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目标是:(一)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遵

2、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规定;(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项目负 责人是指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项目 合伙人或经授权签字的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 所在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在有限责任制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是指主任 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或具有同等职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本指引包括为实现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目标而制定的质量控制政 策,以及为执行这些政策和监控政策的遵守情况而设计质量控制程序,具体包括 以下七方面的内容:(一)

3、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二)职业道德规范;(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四)人力资源;(五)业务执行;(六)业务工作底稿;(七)监控。笫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质量控制政策与控制程序形成书文件,并传达到 全体人员。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应当了解、掌握和执这些政策和程序,及时向会计师事务所反馈其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的意见和建议。第二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的领导责任笫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主任会计师对会计师事 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承担最终责任。合伙事务所的主任会计 师由首席合伙人担任。有限责任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致力于以质量为

4、导向的内部文化的培育。内部文 化的形成有赖于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特别是领导层的努力,各级管理层 应当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及其作出的示范对于内部文化的形成有着重 大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应当通过清晰、一致及经常的行动示范和 信息传达,向全体员工强调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重要性以及质量控制目标 的要求,促进优秀质量文化的形成。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根据规模大小设立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 委派合伙人)。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的职责是负责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质量控制政策和控制程序的制定、重大风险问题的决策等事项。第九条技术与风险管理

5、委员会(如设置)应由3至5名委员组成,主任委 员由首席合伙人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I盍投票表决。每名委 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决议,须经半敦以上委员通过。主任委员应指定专人记录会议情况,参加表决的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 字。会议记录由技术与质控部(或主管人羹蔓莓一保存备查。【参考格式见附 件3: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套最叠|辩第十条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成员表决方式对以下重大风险问题进行 决策:(一)决定是否承接存在重大风险的业务;(二)业务执行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影响舅譬要决定是否中止业务约定;(三)项目各级负责人之间就重大会计、审计目曩及业务报

6、告的意见类型 存在意见分歧;(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与项目负责人之嗣麓重大会计、审计问题及业务报 告的意见类型存在意见分歧;(五)其他必要的事项。第十一条技术与质控部(或主管人员)其主要职责为:(一)协助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拟定风禽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的制度和规定;(二)负责技术支持和业务质量的日常监督,核查会计师事务历的质量控制政 策和程序以及各项专业标准是否得到遵循;(三)负责将技术咨询和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风险较大或难以解凋的重大专业问 题提交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四)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需要完成的其他工作。第十二条项目组应当实施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翻制度中适用司单项业务的 质量控制程序。项目

7、负责人对会计髯事务所分派的每项翊务的总体质量负责并签 署业务报告。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周以及各业务 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对于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 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一)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一名对审计项目负最终复核 责任的合伙人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 师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等具有法定证明效力的报告,

8、 应当参照执行。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对其出具的业务报告进行签署,是其岗位的职责与义务, 如无特殊理由,均不得拒绝签署。第十五条业务报告的签署,应在报告签发后由签字人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 代签。第三章职业道德规范第十六条职业道德是业务质量控制的基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应当严 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各项规定,恪守诚信、客观的原 则,执行审计、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还应当遵循独立性原则,保持 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会计师事务 所可以要求新人所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署职业道德规范承诺函。【参考格式见附件4:职业道德规范承诺函】第十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各

9、级管理层应当带头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通过行 为示范在事务所内形成重视职业道德规范的氛围。第十八条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当将有关职业道德和独立性的要求传达 到全体人员,并指导和解答有关问题。第十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 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见附件5:遵守 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声明1,并报技术与质控部(或主管人员)备案。技术与 质控部(或主管人员)对会计师事务所中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是否按 时签署声明及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情况进行检查。第二十条对于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人力资源部

10、(或主管人员)负责为每位员工建 立职业道德档案,记录个人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及其处理结果。笫二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在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保持职业道 德规范要求的独立性,识别和评价对独立性造成威胁的情况和关系,并采取 适当的防护措施以消除对独立性的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必要时 应解除业务约定。笫二十二条项目组全体成员应在接受鉴证业务项目委派时签署项目独 立性声明书。【参考格式见附件6:项目组全体成员独立性声明书】第二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估同一高级人员由于长期执行某一客 户的鉴证业务可能对独立性造成的威胁,并采取防护措施(如定期轮换项目 高级人员或进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法律法

11、规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第四章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第二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在首次接受客户委托或决定是否保持现有业务时., 应当获取相关信息,以合理保证在下列情况下,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一)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二)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三)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与鉴证客户不存在损害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的 利害关系;(四)已对客户风险进行评估,该项业务的承接不会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不可 接受的风险;(五)项目收费合理,与工作量以及业务风险匹配。第二十五条首次接受客户委托包括接受新客户而建立客户关系和承接现 有客户(因对其提供

12、了其他服务)的新业务两种情况。业务承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 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编制业务承接评价表。【参考格式见附件7:业务承接评价 表】主要内容包括:(一)调查客户的诚信。在确定是否建立或保持客户关系时,应当考虑客户的 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和治理层是否诚信,将接受或保持不诚信客户的可能性 降至最低。(二)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能力。应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能力进行评价, 以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行该项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三)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独立性。应识别和评价对独立性造成威胁 的情况和关系,判断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能否遵守独立性的要求。(四)评估客户的风险级别。应

13、当在调查、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及其经营风险 的基础上,对客户的风险级别作出评估,风险评估结果分为高风险或一般风险。(五)判断项目收费是否合理。应预计项目成本,与客户商谈项目收费,考虑 项目收费与工作量以及业务风险的匹配情况。第二十六条连续审计时,业务承接人员应当根据以前年度的审计情况和对被 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所发生变化的了解,对客户及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进行持续评估, 编制业务保持评价表。【参考格式见附件8:业务保持评价表】笫二十七条项目合伙人根据初步业务活动的结果,批准是否承接该项业务。对业务的承接批准应严格遵守以下原则:(一)如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客户缺乏诚信,不得接受或保持与该客户的关 系和具体业务

14、;(二)不得承接会计师事务所不能胜任或无法完成的业务;(三)如与客户存在损害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的利害关系,而不能消除或 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时,不得承接其委托的鉴证业务;(四)项目收费应与工作量以及业务风险相匹配。第二十八条对于行业风险高或评估为高风险业务的承接,除需项目 合伙人批准外,应当同时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或首席合伙人的批准。 例如:(一)金融企业相关业务;(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公司鉴证业务;(三)受到监管层处罚或被监管层严重关注的公司鉴证业务;(四)项目收费与工作量或业务风险及不匹配的鉴证业务;(五)其他初步评估为高风险的鉴证业务。第二十九条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业

15、务后获知了某项信息,而该信 息若在接受业务前获知,可能导致会计师事务所拒绝该项业务,项目合伙人 应当考虑是否需要解除该项业务约定,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或首 席合伙人批准。第三十条如果解除业务约定,项目合伙人应与客户适当级别的管理层 和治理层讨论解除业务约定的原因,考虑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事 务所向监管机构报告业务解除的情况及原因。第三十一条业务承接后,可根据委托项目风险水平(或项目类型)进行项 目委派,登记项目信息。【参考格式见附件9:项目管理表】第五章人力资源第三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并不断完善员工招聘制度、培训制度、 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制度,以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足够的具

16、有必要素 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第三十三条人力资源部(或主管人员)应在了解各部门对人力资源需求的基础 上,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及业务量的实际需要,制定招聘计划,面向社会进行 公开招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品德、学识、能力、经验、体格及其他适合工作所需 条件为标准,选择正直的、通过发展能够具备执行业务所需的必要素质和专业胜 任能力的人员。第三十四条招聘时,人力资源部(或主管人员)对应聘资料进行收集、分类, 按照所需岗位的职位描述做初步筛选,筛选合格的应聘人员按会计师事务所规定 时间参加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的笔试、面试。第三十五条对应聘高级经理职务以下者应分级别进行笔试,测试内容可分为

17、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两部分内容。通过测试,对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和基础素质进 行初步评价。第三十六条对初步评价较好者进行面试,面试由人力资源部(或主管人员) 负责组织,业务经理、业务合伙人共同参与,通过提问等方式与应聘者进行沟通 与交流,从而对应聘者综合潜质进行评价。通过业务合伙人面试合格者,报送人 力资源合伙人批准后方能正式录用。【参考格式见附件10:面试评价表】第三十七条根据对被录用人员的专业技能、服务意识、个人品质、项目管理 经验等确定其级别。第三十八条为了有效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完善责权利相结合的激励 机制,本着责任与报酬相配比,风险与补偿相对应,激励与考核相结合,奖惩与 业绩相挂钩的原

18、则,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相关的薪酬管理制度。第三十九条培训部(或主管人员)应根据各级业务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制定员 工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各级业务人员培训班,及时提供最新的与执业相关的法律 法规信息,为业务人员保持和提高必要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创造条件。第四十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人员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其他主管部门 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积极参加并完成继续教育,更新和提高专业知识,保 持和完善专业技能,熟悉并掌握现行法规和专业标准,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第四十一条培训部(或主管人员)应将各级业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形成书面 记录,定期检查、评价继续教育的内容和效果。第四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业 务

19、委托后应当组成项目组,将业务委派给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第四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每年根据委托项目的大小、难易程度和风险的 高低、服务年限等委派项目负责人,以确保项目负责人具有必要的素质和专 业胜任能力,并有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重大项目负责人的委派应报经合伙 人会议(或首席合伙人)核准。【参考格式见附件II: XX年度重大项目负责人 调派审批表】第四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委托项目的性质以及员工的学识、经验、 能力等委派项目组成员。第四十五条在执行业务时,项目负责人应记录项目组成员的实际工时.以此作为对项目组成员考核的基础。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会 计师事务所制定的考核标准,对项目组

20、成员进行考核。【参考格式见附件12: 项目工时记录表】【参考格式见附件13:业务人员项目考核表】第四十六条为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提升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期望, 并使人力资源的结构符合事务所发展目标的需求,事务所可每年至少进行一 次员工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与薪酬调整、职级升降和续聘辞退直接挂 钩。第四十七条年度业绩评价按不同职务级别、不同岗位的评价内容和评价 标准进行。评价可以采取上级评价人集体评议,集体无记名打分等评价方式, 对下级员工年度内在各业务项目上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综合 能力及素质进行综合性评价。【参考格式见附件14:业务人员年度考核表】第六章业务执行第一节指导、监督

21、与复核第四十八条项目风险及质量管理控制应贯穿于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 责人应按其职责要求对各级次项目组成员的业务工作给予充分的指导、监督 和复核,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 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笫四十九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组成员的学识、经验、能力进行合 理分工,通过适当的团队工作和培训,使项目组成员清楚了解所分派工作的 目标,指导其完成所分派的工作。第五十条项目负责人在指导审计业务时,应强调计划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并 让项目组成员清楚,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一个连续动态的收集、更新与分 析信息的过程,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中。在风险评

22、估阶段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 需要了解的程度。第五十一条对所有重要的审计领域,应准备或更新裁剪的审计程序,列出相 关已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必要的程序指引项目组成员关注和执行,并确保 相关程序的执行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复核。第五十二条可以通过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及项目组计划会议等告知 项目组成员下列事项:(一)项目组成员各自的责任。例如,各成员在该项业务中承担的具体审计任 务,拟实现的具体审计目标,拟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及拟获取的审计证据等;(二)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例如,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主要业务活动、 生产业务流程等;(三)与风险相关的事项。例如,被审计单位面临的异常压力、上期审计时发

23、 现的重大问题等;(四)可能出现的问题。例如,被审计单位可能遭遇重大诉讼、管理层将出现 人事变动等;(五)执行审计业务的方案。例如,计划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等。 【参考格式见附件15:总体审计策略提示】第五十三条项目负责人应当监督业务的执行,主要监督工作包括:(一)追踪业务进程,了解业务的进展情况;(二)考虑项目组各成员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执行 工作,是否理解工作指令,是否按照计划的方案执行工作;(三)解决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考虑其重要程度并适当修改原 计划的方案;(四)识别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需要咨询的事项,或需要由经验较丰富的项目组 成员考虑的事项。

24、第五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制定项目组内部复核制度,可考虑执行三级复核。 如:一级复核由项目的现场负责人负责实施,对于规模较大的项目,项目的现场 负责人可以委派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人员编制的工作底 稿,但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应对复核结果负责,级复核工作应在外勤工作结 束前完成;二级复核由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实施,二级复核工作应尽可能地在外勤 工作结束前完成;三级复核由项目合伙人负责实施,复核工作应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完成。第五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具体情况减少或增加复核级次,对于规 模较小的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现场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第五十六条 各级复核人员应履行各自的复核职责,复核责

25、任不能互相 减轻、替代或免除。第五十七条在复核项目组成员已执行的工作时,各级复核人员应当考虑:(一)工作是否已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二)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三)相关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咨询,由此形成的结论是否得到记录和执 行;(四)是否需要修改已执行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五)已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结论,并得以适当记录;(六)获取的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卜七)业务程序的目标是否实现。笫五十八条一级复核的重点是工作底稿技术上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复核 人员通过详细复核,应当合理保证:(一)所有财务报表项目和特殊交易或事项均已编写工作底稿,并使得未 曾接触该项

26、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了解: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 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以及就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二)具体审计计划已经实施,完成的工作底稿已与具体审计计划进行 交叉索引;(三)工作底稿在形式上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 在内容上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结论明确;测试的特定项目 或事项的识别特征已完整、清晰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四)每一财务报表项目和特殊交易或事项的审计结论均有相关审计证据的支 持,即所有重要或异常的数据已有适当的解释及相关证据;(五)所有审计程序的改变和其他值得项目负责人关注的重大事项都已在审计

27、 小结中予以列示;【参考格式见附件16:审计小结提示】(六)已审财务报表已正确、完整地编制,且每一项数据对应到试算平衡表, 财务报表附注的数据也与相关工作底稿一致。第五十九条二级复核除对一级复核足够与否予以评价外,应对项目的现场负 责人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对其他重要财务报表项目和特殊交易或事 项的审计、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进行复核。复核人员经过全面复核,应当合理保 证:(一)已按照规定完成了相关工作底稿的一级复核,并对复核结果满意;(二)拟定的审计计划恰当描述了审计目标和审计程序;(三)对重要业务流程和重要交易类别,以及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 识别及其采取的应对措施是恰当的;(四

28、)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及采取的应对措施是恰当的,针对存在特别风险 的审计领域,设计并实施了针对性的审计程序,且得出了恰当的审计结论:(五)提出的建议调整事项恰当,相关调整分录正确;(六)未更正错报无论是单独还是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整体均不具有重大影响;卜七)已审计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八)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足以支持形成的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 报告。第六十条三级复核从总体上把握审计工作是否充分,已审财务报表的反映是 否公允。复核人员经过复核,应当合理保证:(一)已按照规定完成了相关工作底

29、稿的二级复核,并对复核结果满意;(二)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及采取的应对措施是恰当的,针对存在特别风险 的审计领域,设计并实施了针对性的审计程序,且得出了恰当的审计结论;(三)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恰当合理;(四)项目组提出的建议调整事项恰当合理,未更正错报无论是单独还是汇总 起来对财务报表整体均不具有重大影响;(五)已审计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六)拟出具的审计报告措辞恰当,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 定发表了恰当的审计意见。第六十一条复核人员应在复核过的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人处签署姓名 及日期

30、。在按本程序完成复核工作以后,应填写项目复核核对表。【参考格 式见附件17:项目复核核对表】第六十二条同时应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业务报告流程制度的要求 在项目发文控制表上签署姓名和日期。【参考格式见附件18:项目发文控制 表】第六十三条如果在审计过程中更换项目负责人,新任项目负责人应当 对截至变更日已完成的工作实施足够的复核程序,以确信此前计划和实施的 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第二节咨询第六十四条项目组人员对于在业务执行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 项,如重大的技术、职业道德及其他事项等,应当考虑以适当方式和渠道进 行咨询,避免随意处理或回避。第六十五条项目组内部应形成良

31、好的咨询、研讨氛围,业务人员遇到 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项目组其他成员或项目负责人咨询。如果疑难问题或 争议事项在项目组内部无法得到解决,项目负责人可将问题以及所有相关的 事实以书面形式提交技术与质控部(主管人员)。第六十六条技术与质控部(主管人员)应及时回答项目组提交的问题,并 以书面形式反馈咨询意见。对于技术与质控部无法解决的疑难事项,可由技 术与质控部向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其他具备适当知识、资历和经验的专 业人士咨询。第六十七条被咨询人员不能替代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各级负责人应切 实履行其职责。第六十八条项目组应当完整、详细地记录寻求咨询的事项及咨询的结果(包括作出的决策、决策依据以及决策

32、的执行情况),咨询记录应当经被咨询者 认可。【参考格式见附件19:业务咨询情况表】第三节意见分歧第六十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处理和解决项目组内部、 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 歧。形成的结论应当得以记录和执行。笫七十条当项目组出现意见分歧时,应由项目合伙人提议,召开由项目负责 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出席的会议,及时沟通分 歧事项,通过充分的讨论或适当的咨询解决意见分歧。第七十一条通过沟通无法消除专业意见分歧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一)对于项目组成员之间的意见分歧,山项目合伙人决定问题的最终处理;(二)对于项

33、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由技术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会议)决定问题的最终处理。第七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编制意见分歧解决表【参考格式见附件20: 专业意见分歧解决表1,记录意见分歧的解决方式、解决过程以及结论。第七十三条 在意见分歧得到解决之前,项目负责人不能出具业务报告。第四节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第七十四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指项目组在出具审计报告前,由会计师事务 所内部专门机构或人员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在编制报告时得出的结论进 行客观评价的过程。第七十五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不能减轻、替代各级项目负责人的责任。第七十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对以下类型的业务实施项目质量

34、控制复 核:(一)金融企业相关业务;(二)初步业务活动的风险评估结果为高风险的审计业务:C-)会计师事务所特 别重大客户的审计业务:-(四)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审计业务:(五)新招聘的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业务;(六)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其他需要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审计业务。笫七十七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特定业务的复核需 要,委派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也可以聘请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或利用 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第七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保证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员的客观性。在确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避免 下列情形:(一)由项目

35、负责人挑选:(二)在复核期间以其他方式参与该业务;(三)代替项目组进行决策;(四)存在可能损害复核人员客观性的其他情形。第七十九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一)与项目负责人进行讨论;(二)选取与项目组作出重大判断及形成结论有关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三)复核财务报表或其他业务对象信息及报告,尤其考虑报告是否适当。第八十条除上述方法外,会计师事务所还可以视情况需要,采用其他适 当的复核方法。例如,复核有关处理和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形成的 工作底稿,复核重大事项概要等。第八十一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应在出具业务报告前完成。项目组可以 按照以下程序的规定,及时向项目

36、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报送工作底稿及其他复 核所需资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及时实施复核,并向项目负责人反馈 复核意见,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报告前得到满意解决。(一)在业务承接阶段,项目组应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报送业务承接 (保持)评价表。(二)在审计计划阶段,项目组应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报送总体审计 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三)在审计实施阶段,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沟通 重大事项。对于项目组提交的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应在各级项目负责人签署 处理意见后报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四)在审计报告阶段,项目组应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报送经过项目组内 部复核的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第八十

37、=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根据特定业务的复杂程度和出具不恰 当报告的风险,确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范围。复核范围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方面:(一)项目组实施的内部复核程序,确认各级复核程序均已得到满意的执行;(二)复核项目组针对本业务对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做出的评价,确认该评价 是恰当的;(三)复核项目组在审计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包括项 目组对舞弊风险的评估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确认项目组做出的判断和应对措施是 恰当的;(四)复核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包括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断,确认 这些判断恰当合理;(五)复核项目组对存在的意见分歧、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的咨询,确认 咨询得

38、出的结论是恰当的;(六)复核项目组在审计中识别的已更正和未更正的错报的重要程度及处理 情况是恰当的;卜七)复核项目组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的记录以及拟与其沟通的事项,并对 沟通情况表示满意;(八)选取与项目组作出重大判断及形成结论有关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确认 所复核的审计工作底稿反映了项目组针对重大判断执行的工作,能够支持得出的 结论;(九)复核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确认已审计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十)复核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拟出具的审计报告措辞恰当,已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发表了恰当的审计意见。第

39、八十三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在复核过的文件中签署姓名及日期。 在完成复核工作以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填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核对表, 并在项目发文控制表上签署姓名及日期。【参考格式见附件21: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核对袁】第七章业务工作底稿第八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档案应在业务曩告日后六十天内归档。项目负 责人指定专人将业务工作过程中形J|E西文件材料、纸版和电子版工作底稿,按 照业务档案目录顺序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形成业务档案。第八十五条业务档案应按单项业务整理、保存。|11果针对客户的同一财务 信息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出具了两个| |E多个不同的报告,应当将其视为不同 的业务,分别将业务工作

40、底奠归整为业务档案。笫八十六条 业务档案中应保存有效的审计工作底稿。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 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对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存在印刷错误或其 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以及重复的文件记录等不应保存在业务档案中。第八十七条保存在业务档案中的业务承接(保持)评价表、业务约定书、总 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业务咨询情况表、意见分歧解决表、审计报告、计 小结、项目复核核对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核对表、项目发文控制表等文件必须 为经过适当签字批准后的文件。第八十八条 业务档案中还应包括分析表、核对表、询证函回函、管理层声 明书、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信件(包括电子邮件),对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

41、 或复印件、项目组内部或项目组与被审计单位举行的会议记录、项目组成员独立 性声明书、与其他人士(如其他注册会计师、律师、专家等)的沟通文件、试算平 衡表、调整分录汇总表、未更正错报汇总表等工作底稿。第八十九条业务档案可分为永久性档案和当期档案。永久性档案应与当期档 案分开装订,以便更新。为保持资料的完整性以便满足日后查阅历史资料的需要, 永久性档案中被替换下的资料也需保留。被替换下的资料应汇总在一起,与其有 效的资料分开,作为单独部分归整在永久性档案中。第九十条当期档案按照业务工作底稿索引的顺序排列装订,永久性档案要 编写卷内目录,按卷内目录的顺序整理装订。装订后的工作底稿应及时移交档案 管理

42、人员处存档,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或据为已有。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会计师 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业务档案,保证业务档案的安全、完整。第九十一条在完成业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未经项目合伙人的批准,任何人 不得擅自改动业务工作底稿。第九十二条在审计报告日后,如果发现例外情况要求注册会计师实施新的或 追加的审计程序,或导致注册会计师得出新的结论,对确需修改现有业务工作底 稿或增加新的业务匚作底稿的,应当填写业务工作底稿修改审批表【参考格式见 附件22:业务工作底稿修改审批表工经项目合伙人批准后方可进行。修改或增 加的业务匚作底稿中应记录修改或增加业务工作底稿的人员和时间,以及复核人 员和时间。例外

43、情况主要是指审计报告日后发现与已审计财务信息相关,且 在审计报告日已经存在的事实,该事实如果被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 日前获知,可能影响审计报告。第九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应对业务工作底稿包含的信息予以保密, 除以下情况外,不得将业务工作底稿及包含的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参考格式见附 件23:业务档案内部借网审批单】:(一)取得客户的书面授权;(二)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 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三)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第九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可借阅 业务档案。笫九十五条鉴证业

44、务工作底稿应自业务报告日起至少保存十年。第九十六条业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属于会计师事务所。如果客户要求获取业 务工作底稿的部分内容或摘录部分工作底稿,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具体业务的特 点,分析客户要求的合理性,谨慎决定是否满足客户要求,并应取得项目合伙人 的批准。如果披露这些信息会损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的有效性,或损害会计 师事务所执行鉴证业务的独立性,不得向客户提供相关工作底稿信息。第九十七条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因故未能完成的审计业务,应在审计业务中 止后的六十天内将审计工作底稿整理、归档,审计工作底稿应自审计业务中止日 起至少保存十年。第八章监控第九十八条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持续考虑和评价质量控制政

45、策和程序,并对 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进行监控,以合理保证这些政策和程序是相关、 适当的,并正在有效运行。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应根据会计师事务 所对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情况及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最新变化, 及时修订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第九十九条技术与质控部(或主管人员)负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的日常监 管工作。质量监管人员应当识别和评价业务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控制缺陷,可 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对于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业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 指出问题或不足,并提出修改建议;(二)对于质量控制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确定处理 方法,

46、及时向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汇报;(三)对于在理解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告知培训部(主管人员),由 培训部(主管人员)进行质量控制制度和专业标准的培训;(四)对于质量控制制度设计上存在的缺陷或薄弱环节,应建议技术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或合伙人)修订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五)对严重违反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人员,应提交人力资源部 (或合伙人会议),由人力资源部(或合伙人会议)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劳动人事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第一仃条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每年应抽调具备适当专业胜任能 力和经验的人员,组成业务质量控制检查组,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设计 的

47、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对业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向 合伙人会议报告。对每个项目负责人每三年应至少选取一项业务进行检查。参与 业务执行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不得承担该项业务的检查工作。第一百零一条人力资源部(或主管人员)负责处理会计师事务所收到的针对下 列事项的投诉和指控:(一)已实施的工作未能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的规定;(二)未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规定。笫一百零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置投诉信箱,接收会计师事务所员工或外部 关于业务质量方面的投诉和指控。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投诉人的身份保密,未经投 诉人许可,不得披露其姓名。为了便于开展调查和

48、反馈调查结果,会计师事务所 鼓励实名投诉和指控。第一百零三条会计师事务所收到投诉和指控后,应当及时调查投诉和指控事 项。必要时,会计师事务所将委派技术与质控部(或主管人员)参加调查工作。笫一仃零四条如果调查结果表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控制程序 存在设计或运行方面的缺陷,或者存在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情况, 应按本指引第九十九条中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一白.零五条会汁j嚼事务所应当j己录投拆和指控的调查过程、调查结果 及处理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投诉人。第九章附则第一白零六条本指引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 业务、其他签证业务及相关业务。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结构图

49、委员会支持部门(或合伙人)(或主管人员)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 技术与质检部 培训部IT部行政部人力资源委员会财务委员会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培训委员会IT委员会附件2会计师事务所质量与风险管理控制结构图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71一、会计师事务所层面质量与风险管理控制结构合伙人会议(或首席合伙人)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技术与质检部(或主管人员)二项目质量与风险管理控制结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组内部复核特定项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项目名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员讨论议题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讨论内容记录:结论: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意见签名日期记录人:日期

50、:附件4职业道德规范承诺函本人作为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愿意接受事 务所关于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并就职业道德相关事项包括基本职业道德、独立 性及保密等事宜作出如下承诺:一、基本职业道德1 .作为中介机构执业人员,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 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维护社会公众利益。2 .本人将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业务准则 规范执业,勤勉尽责。二、独立性L在执行审计、审阅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本人将恪守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3 .本人承诺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上与客户存在意见分歧而受到威胁、利

51、诱或不恰当的压力时.,立即如实汇报相关项目负责人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技术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不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客观、公正的立场。4 .本人承诺本人及直系亲属与客户无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不存在向客 户贷款或从客户借款情况;不存在未经事务所批准在客户处报销费用或向客户 提出任何利益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客户处兼任或担任与本人执行鉴证业 务不相容的职务。如出现该等情况,将立即报告相关项目负责人以及事务所技 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5 .本人承诺不接受客户的贵重礼品或超出社会礼仪的款待。6 .本人承诺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不违反法律、行政法曩等相关规定,在 规定期限内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及被审计

52、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 产。如在事务所接受上市公司业务时本人持有该上市公司t曩,奉人将立即报 告相关项目负责人以及事务所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三、保密1 .本人承诺履行对客户的责任,对执业过程中获妇的客户售-保密。2 .所有关于客户的资料包括通过书面和口头等形式接-囊由骞户曩供的非 公开的、保密的、专有的信息和数据均为保密信息。豫丰量客户胃童,本人承 诺不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家庭成员谈及和披露客户的信息和鼻膏辩。3 .本人承诺不利用在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包嚣一束公专于众的保密 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4 .本人承诺未经客户和项目负责人同意,不得将工作亳一爰其他客户 带出工作现场及办公场所

53、。5 .本人承诺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在 规定期限内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及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如在事务所接受上市公司业务时本人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本人将立即报告相关 项目负责人以及事务所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三,保密1本人承诺履行对客户的责任,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2所有关于客户的资料包括通过书面和口头等形式接触到由客户提供的非公开 的、保密的、专有的信息和数据均为保密信息。除非经客户同意,本人承诺不向 任何其他地方包括家庭成员谈及和披露客户的信息和保密资料。3,本人承诺不利用在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包括尚未公布于众的保密信息 为自

54、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4,本人承诺未经客户和项目负责人同意,不得将工作底稿及其他客户信息带出 工作现场及办公场所。5,本人承诺在现场工作结束后,将整理后的工作底稿交上级复核人复核及存档, 并及时清理废弃文件,不作其他用途亦不私自存留。6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事务所有关工作底稿管理、借阅、保密的规定,非经授权 严禁查询、摘录、修改、拷贝、复印或打印有关资料。7 .本人承诺对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资料保密,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事务所技术 标准与系统、管理软件系统、培训信息资料等,未经授权不得私自将这些信息资 料复制或透露给事务所以外的其他方。四、其他L本承诺函从签署之日起长期有效,不以专业服务工作结束等

55、情况而终止。2.本人如因违反承诺函约定的保守秘密事项,给事务所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 损失的,以及使事务所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局面的,按照损失程度依本约定承担赔 偿责任。姓名职务签名日期附件5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声明重要提示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中受独立性要求 约束的人员均应签署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声明。对于以下需确认事项,请 根据你本人在该声明书签署日的实际情况作出回答(选择"是''或"否",在“口” 处打“、/ ”)。对于任何“否”的回答,请提供详细的解释。确认事项是否n n 1.本人完全清

56、楚并理解会计师事务所规定的独立性政策和程序。 以及本人遵守这些政策和程序的责任。口口 2.本人如与鉴证客户存在以下利害关系,已向会计师事务所告知:o曾任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它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 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离职不满两年。与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它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 接重大影响的员工是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鉴证客户的股票、债券或在鉴证客户有其它经济利益。'为鉴证客户提供直接影响鉴证业务对象的其它服务,或为鉴证客户编制 属于鉴证业务对象的数据或其它记录。其它为保持独立性而应回避的事项。口口 3.本人未接受鉴证客户及其董事、经理、其它关键管理人员

57、或能 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一匚的贵重礼品或超出社会礼仪的款待。口口 4.本人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持有或买卖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 司客户的股票。口口 5.本人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担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客户的 独立董事。口口 6,本人没有其他影响到会计师事务所公正、客观性、独立性的,与 签证客户相关的关系或情况。请就以上确认事项中任何“否”的回答提供解释。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声明及签署本人保证上述确认事项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负责。本人愿意接受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人独立性政策和程序遵守情况进行 的检查。本人承诺在会计师事务所任职期间,将严格遵守

58、会计师事务所规定的各项独 立性政策和程序。本人愿意接受会计师事务所因本人违反这些政策和程序而作出 的处理。签署:日期:附件6项目组全体成员独立性声明书XX会计师事务所:本人接受委派,对XX公司XX项目进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现就本人 在接受委派前及执行该项业务过程中有关独立性作出如下声明:I 本人承诺在执行该项业务过程中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规定,遵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道德规范相关政策与程序,恪守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专业胜任能力及应有的关注,勤勉尽责,并对 执行该项业务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2本人承诺在执行该项业务过程中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不因任何

59、 利害关系影响客观、公正的立场。3本人承诺未兼任与所执行的业务不兼容的其他职务。4 本人承诺在执行该项业务时,做到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因 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5-本人承诺在执行该项业务时,做到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 各方。6-本人承诺本人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该客户及其关联方之间不 存在及不发生以下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情况和关联关系:(1)曾是该客户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该项 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2)为该客户及其关联方提供直接影响该项业务对象的其他服务;(3)为该客户及其关联方编制属于该项业务对象的数据或其他记录;(4)与

60、该客户及其关联方长期交往,存在超越业务范围的私人关系;接受该客户及其关联方或其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该 项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的贵重礼品或超出社会礼仪的款待;购买该客户及其关联方的股票或对其拥有股权投资;与该客户及其关联方存在其他紧密的合资与合作关系;向该客户及其关联方贷款或作为该客户及其关联方借款的担保人,或 从该客户及其关联方处取得贷款,或由该客户及其关联方担保而取得贷款;(9)受托或代理该客户及其关联方的资产或业务并获得经济利益;(10)在执行该项业务过程中利用该客户关系购买该客户提供的产品或劳务;(11)其他损害独立性的情况和关联关系(如存在,请具体列示;如不存在,

61、应 删除此条款)。7 .本人承诺在接受委派及执行该项业务过程中将注意到的违反独立性要求 或对独立性造成威胁的情况和关系及时告知会计师事务所。8 .本人承诺对在执行该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全部非公开信息予以保密,不与 任何无关人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与该业务无关人员)谈及相关信息。9 .本人承诺一旦本人有计划或寻求在该客户及其关联方任职,本人将立即 停止执行该项业务并报告该项目负责人。10 .本人确信上述声明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组成员签名:年 月 日 附件7业务承接评价表一、基本信息客户名称:客户地址所属行业企业性质联系人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业务承

62、接人员以前年度审计师二、基本情况基本项目记录内容考虑因素:1报告用途、时间要求;2所属行业、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3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4主要分子公司基本情况;5会计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具有可审性;6内部控制情况;三.评价客户的诚信客户的诚信记录内容考虑因素:1,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关联方及治理层的身份 和商业信誉;2,客户的经营性质;3,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及治理层对内部控制环境 和会计准则等的态度;4,客户是否过分考虑将会计帅事务所的收费维持在尽 可能低的水平;5,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范围受到不适当限制的迹象;6,客户可能涉嫌洗钱或其它刑事犯罪行为的迹象;7,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信息来源

63、:财务报表/银行/前任会计师/法律顾问/已存在的同行业客户/其他评价结论:四、评价独立性评价项目识别并记录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存在自身利益威胁、自我评价威胁、 过度推介威胁、密切关系威胁和外在压力威胁等损害独立性的情形 向该客户收取的全部费用是否在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总额中 占有很大比重?(2)是否存在或有收费?是否存在逾期收费?(4)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是否曾接受客户提供的贵重礼品或超 规格招待?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与客户发生诉讼或可能发生诉讼?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与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存在直系亲属或近缘亲属关系?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与客户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的员工存在直系亲属或近缘亲属关系?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所处职位能够对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的员工近期是否曾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9)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在客户中拥有经济利益?(10)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为客户提供可能威胁独立性的服务,包括行 使管理层职责的服务、代理记账或代编报表等服务?(II)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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