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下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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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德市下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英德市下太英德市下太镇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二二 O 一一 O 年十二月年十二月前 言下太镇位于英德市东南部。东南部与佛冈县相邻,西与连江口相接,北与大站镇相连。土地总面积达 17408.79 公顷,下辖 5 个村委会、1 个社区居委会;2009年,人口 11565 人,其中城镇人口 950 人,暂住人口 268 人;国内生产总值 1.18亿元,同比增长 20。英德市下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02 年经原英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实施过程中,建立了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为核心的规划体系,取得了社

2、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显著提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现行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规划主要指标偏紧和规划用地与实际需求不符的问题,土地资源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同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的调整,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下太镇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现行规划难以适应下太镇的快速发展。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市、县对本轮修编工作及成果的要求,编制下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以下简称下太规划)。下太规划报经清远市人民政府

3、审查通过后,作为全镇土地利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目目 录录前前 言言.1 1第一章第一章 绪论绪论.1 1一、规划指导思想.1二、规划原则.1三、规划目的.2四、规划依据.2五、规划范围.4六、规划期限.5七、规划任务.5第二章第二章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土地资源利用现状.6 6一、土地利用数量.6二、土地利用特点及问题.7三、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8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利用方向及规划目标土地利用方向及规划目标.1010一、发展定位及土地利用战略.10二、经济发展目标.10三、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10第四章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1212一、土地利用

4、结构调整.12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4第五章第五章 土地利用用途管制土地利用用途管制.1616一、土地用途管制分区.16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0第六章第六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323一、耕地保护.23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24三、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措施.25第七章第七章 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2626一、城镇工矿用地.26二、农村居民点.26三、节约集约利用措施.26第八章第八章 土地利用整治土地利用整治.2828第九章第九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村土地利用控制.2929一、村土地利用方向和要求.29二、村用地指标分解.29第十章第十章 土地生态建设

5、和环境保护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3131一、农用地生态建设.31二、未利用地生态建设.31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用地安排近期用地安排.3232一、农用地.32二、建设用地.33三、其他土地.33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434一、严格依据土地规划,发挥导向控制作用.34二、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34三、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34四、加强土地管理人员培训,利用新技术进行土地管理.35五、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奖罚并行.35六、提高公众参与力度,畅通信息反馈渠道.35附表附表 1 1 下太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下太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3737附表

6、附表 2 2 下太镇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对照表下太镇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对照表 .3838附表附表 3 3 下太镇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表下太镇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表 .3939附表附表 4 4 下太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下太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4040附表附表 5 5 下太镇土地整治规划表下太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4141附表附表 6 6 下太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下太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4141附表附表 7 7 下太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下太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4242附表附表 8 8 下太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下太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4343附图附图 1 1 下太镇土地利用现

7、状图(下太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2009 年)年) 附图附图 2 2 下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下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2010-2020 年)年) 附图附图 3 3 下太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下太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2010-20202010-2020 年)年) 附图附图 4 4 下太镇土地整治规划图(下太镇土地整治规划图(2010-20202010-2020 年)年) 第一章 绪论一、规划指导思想(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节约、集约型土地利用模式。(2)遵循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重点的规划工作总原则。

8、(3)在不突破上级下达指标前提下进行规划整合、空间置换、有保有压、确保重点区域与项目用地需求。(4)在布局上打破均衡格局,对城镇发展用地,主要进行改造提升、内部挖潜、空间整合来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对村级用地,严格控制向外扩张,逐步拆并整理,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提高城镇化水平。(5)落实下太规划与其它相关规划的协调相接。二、规划原则(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2)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3)妥善处理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5)

9、坚持耕地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并重,建设占用耕地与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相平衡。(6)钢性与弹性相结合,为未来发展留有弹性。三、规划目的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指导城乡各项建设用地,统筹安排街道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对土地利用进行空间上安排和时间上的落实,特编制本规划。四、规划依据(一)(一) 法律法法律法规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04年 8 月 8 日修订)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1 月 1 日

10、起施行)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5、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 43 号,2009 年 2 月 4 日施行)6、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9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二)(二) 行政行政规规章及政策文件章及政策文件1、 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2008 年 8 月 4 日)2、 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要点(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401 号)3、 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

11、准和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67 号,2009 年 2 月 24 日)4、 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 号,2009 年 5 月 5 日)5、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2009 年 5 月 25 日)6、 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335 号,2009 年 7 月 29 日)7、 关于印发限制建设区用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395 号,2009 年 9 月 4 日)8、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

12、发关于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79 号)9、 国土资源部关于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制图规范等三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2009 年第 29 号)10、 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 号)(2009 年 12 月 2 日)11、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 号,2010 年 1 月 13 日)12、 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1030 号,2010 年 1 月 29 日)13、 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开发区及产

13、业转移工业园土地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2010120 号,2010 年 3 月 10 日)14、 关于有效保障用地支持重点项目和绿道网建设的通知(国土资规划发2010206 号,2010 年 4 月 16 日)15、 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农田调整补划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0121 号)16、 关于市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 号)17、 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 号)(三)(三) 相关相关规规划和参考依据划和参考依据1、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14、2、 广东省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3、 广东省英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4、 英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7-2020 年)5、 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6、 下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7、其它相关规划和计划等。五、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范围为下太镇区域范围,总面积 17408.79 公顷。六、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为 2009 年,规划近期年为 2015 年,规划远期年为2020 年;规划期限为 2010-2020 年,规划近期为 2010-2015 年,规划远期为 2016-2020 年。七、规划任务(1)落实上级规划分解

15、下达的各项控制性指标,重点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定土地开发整理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落实英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划定的城乡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3)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制定土地用途分区规则。(4)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保障城乡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5)提出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政策措施。第二章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数量2009 年,下太镇土地总面积 17408.79 公顷,其中农用地占96.12,建设用地占 1.95,未利用地占 1.93。1、 、农农用地用地 2009 年下太镇农用地面积共为 16733.

16、33 公顷,其中,耕地占6.20,林地占 91.82,园地占 0.48,其他农用地占 1.50。(1)耕地:包括水田、旱地,面积 1036.83 公顷。其中,水田 898.40公顷,占耕地的 86.65;旱地 138.43 公顷,占耕地的 13.35。(2)园地:全部为果园,面积 80.40 公顷。(3)林地:包括有林地、其他林地,面积 15364.81 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 15361.55 公顷,占林地的 99.98;其他林地 3.26 公顷。(4)其他农用地:包括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田坎,面积251.29 公顷。2、 、 建建设设用地用地2009 年下太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339

17、.78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占 83.48,交通水利用地占 16.52。(1)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和独立工矿用地,面积为 283.65 公顷。其中,城镇用地 9.80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3.46;农村居民点 211.11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 62.13;独立工矿用地 62.74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 18.46。(2)交通水利用地:包括公路用地、水工建筑用地,面积为 56.13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 55.82 公顷;水利设施用地 0.31 公顷。3、其他土地、其他土地2009 年下太镇其他土地面积为 335.68 公顷。 二、土地利用特点及问题1、土地利用特点

18、、土地利用特点(1)土地利用率较高。下太镇地处于英德市与佛冈县交界,距离英德市区、佛冈城区距离较近,优越的区位优势推动下太镇土地利用率不断提高。2009 年,下太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地总面积达 17073.11公顷,土地利用率达到 98%以上,为下太镇产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土地支撑。(2)农用地中,林地比重大,经济效益高。现行规划期间,全镇以发展高效速生丰产林为主,2009 年底,林地面积 15364.81 公顷,占农用地比重为 91.82%。2、 、 土地利用存在的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问题(1)耕地后耕地后备资备资源源匮匮开开发发、利用、利用难难度大度大全镇未利用土地 335.68 公顷,占土地总

19、面积的 4.94%。其中,荒草地面积为 76.72 公顷,距离农居点较远,开发利用效率较低;河流水面 188.85 公顷,开发难度较大;裸岩石砾地、裸土地难以开发。因此,可开发未利用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且因集中连片程度较低,多呈零散破碎分布,开垦难度将日益加大。 (2)林地面积比例过大,农业用地结构不合理。下太镇农业经济主要以传统的耕作模式从事农村作业,而在农用地结构中,林地面积在占比例过大,达 91.82%。(3)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有待进一步整合。各居委会和行政村包含着若干自然村,农民依田而居而形成了“满天星”式的农村居民点布局体系,村庄散乱分布,甚至有些村庄布局在北江支流河道边,常遇洪水

20、灾害。这种散乱布局不利于农村建设发展、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以及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要结合新农村建设逐步搬迁空心村,使之向中心村转移。 (4)土地利用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的问题。由于部分北江支流河道两岸的生态保护管理不到位,较高强度垦殖和污染,造成植被稀疏,森林覆盖率降低,涵养水源能力变差,每遇暴雨往往爆发山洪,水土流失严重。另外,石场矿山的开采造成局部植被破坏,废弃的矿渣又污染了农田;水泥生产企业造成的粉尘污染也对城区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这些对下太镇的生态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三、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1)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供给的矛盾日益突出。下太镇坚持以“工业强镇、农业稳镇”的发展思路,城镇工

21、矿用地需求量将未来几年大幅增加。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城镇人口不断聚集,城镇规模不断外延扩张,土地资源保障能力将逐渐下降,用地供给也将日益紧张;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也将带动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的增加;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也需要一定的新增建设用地作为支撑。基于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新增建设用地资源总量受到限制,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建设与农业生产争地的矛盾继续加剧。(2)土地低效利用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在建设用地指标紧缺的同时,镇域内还普遍面临着建设用地容积率偏低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在当前建设用地供给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同时及时开发利用存量土地将是土地利用

22、的一大挑战。(3)统筹各行业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土地供应宏观调控难度加大。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和民生需求的增长,对交通水利能源教育居住等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的需求也将逐渐增加,但面对建设用地总量固定的局面,调整和优化产业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增大。第三章 土地利用方向及规划目标一、发展定位及土地利用战略立足“工业强镇、农业稳镇”的未来发展战略,重点发展种植产业,兼顾养殖业,加大招商,积极促进工业发展。二、经济发展目标规划至 2020 年,下太镇工农业生产总值达到 9.35 亿元以上,全镇总人口达到 1.4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到 2039 人,城镇化率为15%。三、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1、耕地保有

23、量、耕地保有量规划基期年,耕地保有量 1238.60 公顷;规划近期,耕地保有量目标为 1184.84 公顷;规划远期,耕地保有量目标为 1149.00 公顷。2、基本、基本农农田面田面积积规划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规模为 1175.40 公顷;规划期内,下太镇基本农田不低于 1155.42 公顷。3、建、建设设用地用地规规模模规划基期年,建设用地面积为 339.78 公顷;规划近期,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354.99 公顷以内;规划远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 365.13 公顷以内。规划近期,新增建设用地 106.80 公顷;4、城、城乡乡用地用地规规模模规划基期年,城乡用地规模为 283.65

24、 公顷;规划近期,城乡用地规模控制在 248.56 公顷以内;规划远期,城乡用地规模控制在 225.17 公顷以内。5、城、城镇镇工工矿矿用地用地规规模模规划基期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72.54 公顷;规划近期,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64.15 公顷以内;规划远期,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58.56 公顷以内。6、建、建设设占用占用农农用地、耕地和用地、耕地和补补充耕地充耕地规规模模规划近期,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 106.18 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 3.26 公顷以内,需要补充的耕地量不少于 3.26 公顷。7、人均城、人均城镇镇工工矿矿用地用地规规模模规划基期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 1126

25、.40 平方米/人;规划近期,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534.56 平方米/人以内;规划远期,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140 平方米/人以内。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根据英德市分解给下太镇的指标,并结合下太镇的实际情况,确定到 2015 年,下太镇农用地面积 16718.62 公顷,建设用地面积354.96 公顷,未利用地面积 335.21 公顷;2020 年,农用地面积16708.82 公顷,建设用地面积 365.08 公顷,未利用地面积 334.89 公顷。1、 、农农用地用地结结构构调调整整2009 年农用地面积为 16733.33 公顷。规划 2010-2

26、020 年减少9.81 公顷。(1)耕地2009 年下太镇的耕地面积 1036.83 公顷,占下太镇土地总面积的 5.96%;到 2015 年耕地调整为 1033.92 公顷,占下太镇土地总面积的 5.94%;到 2020 年耕地调整为 1031.99 公顷,占下太镇土地总面积的 5.93%。(2)园地2009 年园地面积 80.40 公顷。到 2020 年园地调整为 69.60 公顷。(3)林地2009 年下太镇林地面积 15364.81 公顷,占下太镇土地总面积的88.26%;到 2015 年林地调整为 15359.73 公顷,占下太镇土地总面积的 88.23%;到 2020 年林地调整为

27、 15356.34 公顷,占下太镇土地总面积的 88.21%。(4)其他农用地2009 年下太镇其他农用地面积 251.29 公顷,占下太镇土地总面积的 1.44%;到 2015 年其他农用地调整为 251.05 公顷,占下太镇土地总面积的 1.44%;到 2020 年其他农用地调整为 250.89 公顷,占下太镇土地总面积的 1.44%。2、建、建设设用地用地结结构构调调整整2009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339.78 公顷,规划 2010-2020 年增加28.42 公顷。到 2015 年增加到 354.96 公顷,占下太镇土地总面积的2.04%;到 2020 年增加到 365.08 公顷,

28、占下太镇土地总面积的2.10%。(1)城乡建设用地2009 年下太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283.65 公顷,规划 2010-2020 年减少 23.46 公顷。到 2015 年减少到 248.47 公顷,占下太镇土地总面积的 1.43%;到 2020 年减少到 225.01 公顷,占下太镇土地总面积的 1.29%。2009 年下太镇城镇工矿用地 72.54 公顷。到 2015 年减少到 64.10公顷,占下太镇土地总面积的 0.37%;到 2020 年减少到 58.47 公顷,占下太镇土地总面积的 0.34%。2009 年下太镇农村居民点 211.11 公顷。到 2015 年减少到 184.

29、37公顷,占下太镇土地总面积的 1.06%;到 2020 年减少到 166.54 公顷,占下太镇土地总面积的 0.96%。(2)交通水利用地2009 年下太镇交通水利用地为 56.13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稍作调整,面积为 69.02 公顷。(3)其他建设用地2009 年下太镇其他建设用地为 0,规划至 2020 年,总量增加到71.05 公顷。3、其他用地、其他用地结结构构调调整整2009 年下太镇其他用地面积为 335.68 公顷,规划期内,下太镇其他用地微作调整。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 、农农用地布局用地布局优优化化下太镇在保持粮食生产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调整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

30、布局,加大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力度,形成笋竹种植、砂糖橘种植等农业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规划期内耕地主要布局灯塔、高洞、沙岗、下太居委会、新联村等村。合理调整基本农田,推进基本农田的集中布局,主要分布在灯塔、高洞、沙岗、新联村等村,有利于推进规模化保护基本农田。2、 、 建建设设用地布局用地布局优优化化(1)合理布局城镇工矿用地。集中发展下太镇镇区,保障下太镇社会经济发展用地的需求;重点发展奥胜新材料、鸿泰玻璃原料加工厂用地。通过工业的发展带动城镇化进程,从而逐步引导城镇用地的集中布局。(2)调整农村居民点布局。规划期内适度拆并自然村落,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逐步建成新联、高洞等中

31、心村。第五章 土地利用用途管制一、土地用途管制分区1、基本、基本农农田保田保护护区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指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期末,下太镇基本农田面积为 1155.42公顷,为了更有效的保护好基本农田,规划期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300.8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47%,主要分布在灯塔、高洞、沙岗、新联村等村。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措施主要有: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的保护措施来保护基本农田;区内农用地不得荒芜,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强土壤培肥,不断提高土地质量,按照高标准农田的要求,将一些基本农田整理成高标准农田;严格控制区内基本农田转

32、变用途,原则上禁止占有区内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镇、开发区、工业小区建设,不得安排新建非农建设项目;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建房、建窑、建坟或者擅自挖沙、采石、取土及堆放固体废弃物;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及安居工程等重点建设应尽量避开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内现有其他各类非农建筑物、构筑物不允许改建或扩建,鼓励其搬迁。建筑物、构筑物废弃拆除的,其土地要及时复垦为基本农田;允许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生产设施、必要的基础设施等;允许生态维护与保育活动、农业生产经营及有限度的农业旅游观光。2、一般、一般农农地区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牧业、渔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以

33、外的耕地和园地。规划到 2020 年,下太镇一般农地区面积 45.67 公顷,主要布局在沙岗、新联等村。一般农地区用途管制措施主要有: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不得随意占用或荒芜农用地,不得擅自转变用途;控制区内耕地转变用途,农用地结构调整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批;限制各项建设占用区内耕地,确需占用的,经批准转用后,实行“占一补一”政策,必须开发复垦出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否则必须缴纳耕地开垦费;允许采取适宜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对区内现有的非农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等应当优先整理复垦开发或者调整为耕地,提高本区土地利用率,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

34、得扩大面积。3、林、林业业用地区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到2020 年,下太镇林业用地区的面积为 15320.74 公顷,林业用地主要布局在新联、沙岗、灯塔、上太等村。林业用地区用途管制措施主要有: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限制占用区内有林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4、城、城镇镇建建设设用地区用地区城镇建设区主要是指建制镇及规划用地范围。城镇建设区主要集中在镇区

35、。规划到 2020 年,该区面积为 33.03 公顷,主要分布于镇区周围。城镇建设用地区用途管制措施主要有: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工矿建设以及相关配套的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的建设;区内的土地利用应符合城镇建设规划;区内必须坚持“盘活存量用地和改造低效用地为主,有限扩展建设用地为辅”的紧缩用地政策,贯彻城镇用地外延扩展与内部挖潜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安排城镇用地;城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禁止破坏和荒芜土地,废弃撂荒土地,能耕种的必须及时恢复耕种;各项建设应按有关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5、村、村镇镇建

36、建设设用地区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指为农村居民点用地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分布在城镇外围的广大农村地区。规划到 2020 年,该区面积为 166.54 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区用途管制主要措施有:区内的的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严格执行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区内的建设用地规模应当逐步缩小,严格执行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之内;区内村镇建设除撤村并点等建设外,原则上不得新增建设用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和劣质耕地;村镇建设必须充分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和废弃地,通过土地整理和村庄改造,将村庄和乡镇村

37、企业集中规划建设;鼓励区内人口向外城镇转移,通过对旧村、空心村进行整理复垦为耕地,做好旧村、空心村的拆并和城镇工矿用地增加与农村集体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6、工、工矿矿用地区用地区工矿用地区主要指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之外,为工矿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到 2020 年,该区面积为 25.44 公顷。工矿用地区用途管制主要措施有: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其他工业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控制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行业用地定额指标安排建设用地;对于较集中的工业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投入、高速度和高效益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创新环境;进行资源整合

38、,引导中小企业进驻园区,使企业形成空间集聚和关联配套的产业规模集聚效应,实现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工业区范围内应严格控制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旅游开发用地数量;对区内现有农用地,在建设占用以前,不允许擅自改变用途,特别是耕地在占用之前不得丢荒。7、 、风风景旅游用地区景旅游用地区规划到 2020 年,该区面积为 71.05 公顷。风景旅游用地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有: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5、严

39、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允、允许许建建设设区区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规划到 2020 年,划定下太镇允许建设区共 225.0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29%。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城镇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

40、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2、有条件建、有条件建设设区区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的区域。规划到 2020 年,划定下太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共 25 公顷。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区内在城镇工矿(或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已经用完、且所有约束性指标没有被突破的前提下,经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区内土地可安排用于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或农村居民点缩并)的新增建设用地;区内新增城镇工矿(或农村居民点)用地受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并与拆并建设用

41、地规模挂钩,实行“先拆后建”,区内建设占用的耕地,必须严格依靠辖区范围内的旧村庄撤并复垦补充;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需要严格论证,并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3、限制建、限制建设设区区限制建设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规划到 2020 年,划定下太镇限制建设区面积17138.7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8.45%。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双重约束,禁止城、镇、村新增建设,区内村庄应限制新增规模,鼓励更新改造,逐步与城市功能

42、相协调;合理布局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对于已布局线路走向,在项目清单中,已预留用地规模的,未来布局需局部调整的视为符合规划。4、禁止建、禁止建设设区区禁止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规划到 2020 年,划定下太镇有禁止建设区面积共 0 公顷。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区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建设项目用地,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论证,从严把关。第六章 耕地和

43、基本农田保护一、耕地保护1、耕地减少、耕地减少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扭转优质耕地过快减少的趋势。规划到 2015 年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3.26 公顷以内。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引导。合理引导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按照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履行补充耕地义务。为了追求具有比较优势的经济效益,大量种植名、优、特水果的果园,部分耕地调整为果园。严格禁止擅自实施生态退耕。切实落实国家生态

44、退耕政策,凡不符合国家生态退耕规划和政策、未纳入生态退耕计划自行退耕的,限期恢复耕作条件或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力度。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及时复垦灾毁耕地。2、耕地、耕地补补充充切实落实建设占用补充耕地法人责任制。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严格落实补充耕地义务;在完成补充耕地义务的基础上,增加补充耕地任务,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根据英德市的实际情况,可通过市内园地山坡地整理补充耕地。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相抵后,耕地达到平衡。到2020 年,保留耕地 1031.99 公顷,占下太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2009年的 5.96 减少到 5

45、.93%。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在规定期限内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2009 年底,下太镇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 1175.40 公顷。规划期内,根据下太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基本农田划分的原则、思路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情况,对下太镇的基本农田进行空间局部调整,规模调整为 1192

46、.13 公顷,主要是旱地和灌溉水田,将分布灯塔、高洞、沙岗、上太、下太等村。调入生产条件好、灌溉设施齐备的优质耕地 169.11 公顷为基本农田,占规划目标的 14.19%,主要分布在新联村和灯塔村。调减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现状基本农田,因灾毁、污染等原因农业生产条件易受破坏且难以恢复的基本农田以及等别低、质量差、零星破碎的基本农田 152.38 公顷,主要分布于新联村和沙岗村。三、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占用耕地的必须依法

47、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遏止耕地过快减少的势头。(二)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确保补充耕地质量。在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对建设占用及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进行评定,从数量质量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三)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法规制度。占用基本农田必须经过依法审批。禁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的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四)以建设促保护,推进标准农田建设。整合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等各类涉农

48、资金,专项用于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重点实施好“整地兴农”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第七章 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一、城镇工矿用地规划期内引导城镇集中集约式发展;优化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从严控制工业用地比例;保障一定增量的前提下,挖掘现有用地潜力,实现集约节约用地,提高用地效率和强度。2009 年下太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 1126.40 平方米/人,规划到 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面积不高于 140 平方米。规划到 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58.56 公顷。二、农村居民点规划期内,旧村庄改造是下太镇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利用的关键途径。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减少挂钩工作

49、,对分散零星的居民点撤并整合,逐步向城镇和交通沿线集聚,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调整为农用地。规划到 2015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 184.37 公顷,202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166.54 公顷。三、节约集约利用措施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建设用地内部挖潜能力;积极推行“三大改造”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规划统筹和政策引导,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因地制宜拓展建设用地新空

50、间。第八章 土地利用整治规划期内,积极推进低效、废弃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规划 2010-2020 年,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面积为82.36 公顷。复垦对象包括城镇用地及农村居民点用地。第九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一、村土地利用方向和要求根据本镇各村的自然、经济与社会条件,在各村土地资源现状和利用潜力分析基础上,明确各村土地利用方向与相关政策措施。1、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各村的实际情况,确定各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与任务。2、落实镇级规划各项用地调控指标,不得突破镇级规划要求。3、以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分区管制为依据,合理布局各类用地。4、各村土地利用

51、应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角度,高效利用建设用地,探索农村居民点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的有效途径。二、村用地指标分解根据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全镇总体安排,结合土地用途分区与各村的实际情况,确定各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与主要指标。表表 9-1 下太下太镇镇各村各村规规划主要控制指划主要控制指标标 单位:公顷耕地村名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有量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灯塔村202.46 206.83 9.97 0.00 高洞村156.67 156.97 22.20 1.42 沙岗村287.74 252.32 58.71 1.18 上太村176.35 178.67 16.27 0.

52、00 下太居委会92.54 118.15 30.59 8.15 新联村233.24 242.48 87.43 47.82 合计1149.00 1155.42 225.17 58.56 第十章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用地是土地利用的一个重要方面。下太镇内土地生态建设包括农用地生态建设、建设用地内部的绿色生态系统建设和未利用地生态建设,三者共同构成了下太镇内的绿色生态体系。一、农用地生态建设农用地生态建设,主要是指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中养殖水面为主的土地生态建设。要实现农用地生态系统建设水平逐步提高,就要竭尽所有保障农用地规模不少于下达指标的同时优化农用地布局,将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

53、地作为城镇中心的“绿心”、 “绿带”,与建设用地穿插布局,使生态建设与农用地保持有机结合。在农用地生态建设中,尤其要加强对基本农田的建设。规划期间,一方面要选择性的建设标准农田,提高农田质量,另一方面要严格禁止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二、未利用地生态建设未利用生态建设,主要是指河流水面、湖泊水面和滩涂的生态建设。在规划期内要尽可能的保持各地类尤其是滩涂面积不减少,要在规划实施期间提高河流湖泊周围工业项目的转入门槛,不准许高污染企业进入;同时还要增设污水处理厂,以提高周围工业区、生活区产生的废水处理能力,减少废水对河流湖泊的污染;要加强跨区域水道、堤围的保护,严格禁止堤外地区的其它任何建设行为。第十一

54、章 近期用地安排一、农用地规划至 2015 年农用地 16718.6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6.04%,比 2009 年减少 14.71 公顷。1、耕地2009 全镇耕地面积 1036.8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96%;规划至 2015 年耕地面积 1033.9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94%。规划近期间调减耕地 2.91 公顷。2、园地2009 年全镇园地面积 80.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46%,规划至 2015 年园地面积 73.9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42%。规划近期调减园地 6.48 公顷。3、林地2009 年全镇林地面积 15364.81 公顷,占土地总

55、面积的 88.26%;规划至 2015 年林地面积 15359.7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8.23%。规划期间减少 5.08 公顷。4、其他农用地2009 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 251.2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44%,规划至 2015 年为 251.0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44%。规划近期其他农用地减少 0.24 公顷。二、建设用地规划至 2015 年全镇建设用地 354.9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04%,比 2009 年 339.78 公顷增加 15.18 公顷。1、城乡建设用地2009 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283.6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3%,规划至

56、2015 年为 248.4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41%。规划近期城乡建设用地减少 35.18 公顷。其中: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64.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37%; 农村居民点用地 184.37 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 1.06 %。2、交通水利用地2009 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面积 56.1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32%,规划至 2015 年为 63.8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37%。3、其他建设用地2009 年全镇无其他建设用地,规划至 2015 年规划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42.63 公顷。三、其他土地2009 年全镇其他土地面积 335.6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

57、.93%,规划近期不做调整。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严格依据土地规划,发挥导向控制作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规划,应该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要严格落实英德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下太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审批、批准各类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此外,要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严肃查处非法批地、占地等违法案件。建立国土资源与监察等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二、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任何

58、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因国家、省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根据相关批准文件修改规划。此外,还要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和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三、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建立和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财政补贴制度,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挂钩,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基本农田补贴范围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基本农田;基本农田补贴对象为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或其他责任单位。四、加强土地管理人员培训,利用新技术进行土地管理建立稳定的土地管理人员

59、培训机制,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建立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施行土地利用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土地利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制度;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和耕地质量评价工作,有利于掌握土地利用状况,发现问题,为促进土地利用的优化合理利用提供基础。五、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奖罚并行对集体和个人进行的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工作,予以优惠政策和一定资金扶持。设立建立土地利用专项基金,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挂钩,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大对违反规划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用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60、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六、提高公众参与力度,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采取多种方式吸收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的编制和论证。以县级大纲为依据,参考镇域各相关规划,召集主要管理部门与经济单位共同协调编制规划方案。必要时可采取听证等措施收集各相关主体意愿与意见,使规划更符合乡镇实际,更具有操作性。规划文本编制完成后,在报批以前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于确实要进行修改的部分,修改规划文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国土教育、普及土地利用规划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内容及执行规划的重要意义,增强其按规划用地的意识,使其既懂得按规划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1、,又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从而提高其执行规划的自觉性,保障土地利用规划顺利实施。附表 1 下太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单位:公顷、平方米/人指标基期年2015 年2020 年指标属性耕地保有量1238.60 1184.84 1149.00 约束性基本农田面积1175.40 1155.42 1155.42 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339.78 354.99 365.13 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83.65 248.56 225.17 约束性总量指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72.54 64.15 58.56 预期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67.31 106.80 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67.31106.18 预期

62、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923.26 约束性增量指标整理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1.92 3.26 约束性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26.40 534.56 140.00 约束性附表 2 下太镇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对照表 单位:公顷基期年近期目标年规划目标年地类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规划期间面积增减土地总面积17408.79 100.00 17408.79 100.00 17408.79 100.00 0.00 耕地1036.83 5.96 1033.92 5.94 1031.99 5.93 -1.94 园地80.40 0.46 73.92 0.42 69.60 0.40 -4.

63、32 林地15364.81 88.26 15359.73 88.23 15356.34 88.21 -3.39 其他农用地251.29 1.44 251.05 1.44 250.89 1.44 -0.16 农用地农用地合计16733.33 96.12 16718.62 96.04 16708.82 95.98 -9.81 城镇工矿用地72.54 0.42 64.10 0.37 58.47 0.34 -5.63 农村居民点211.11 1.21 184.37 1.06 166.54 0.96 -17.83 城乡建设用地小计283.65 1.63 248.47 1.43 225.01 1.29 -

64、23.46 建设用地交通水利设交通用地55.82 0.32 63.55 0.37 68.71 0.39 5.16 水利设施0.31 0.00 0.31 0.00 0.31 0.00 0.00 施用地小计56.13 0.32 63.87 0.37 69.02 0.40 5.16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00 0.00 42.63 0.24 71.05 0.41 28.42 特殊用地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建设用地小计0.00 0.00 42.63 0.24 71.05 0.41 28.42 建设用地合计339.78 1.95 354.96 2.04

65、365.08 2.10 10.12 水域192.03 1.10 191.87 1.10 191.77 1.10 -0.11 自然保留地143.65 0.83 143.33 0.82 143.12 0.82 -0.21 其他土地其他土地合计335.68 1.93 335.21 1.93 334.89 1.92 -0.32 附表 3 下太镇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项目基期耕地面积增加 合计土地 整理土地 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 合计建设 占用灾毁其他规划期间净增(+)净减(-)规划期末耕地面积附表 4 下太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规划近期-0

66、.00 0.00 0.00 0.00 0.00 2.91 1.96 0.00 0.95 -2.91 -规划远期-0.00 0.00 0.00 0.00 0.00 1.94 1.30 0.00 0.63 -1.94 -规划期合计1036.83 0.00 0.00 0.00 0.00 0.00 4.84 3.26 0.00 1.58 -4.84 1031.99 年均增减-0.00 0.00 0.00 0.00 0.00 0.44 0.30 0.00 0.14 -0.44 -规划近期规划远期规划期合计项目合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合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合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16.37 15.99 1.76 10.91 10.66 1.17 27.2826.652.93 1、城镇工矿16.37 15.99 1.76 10.91 10.66 1.17 27.2826.652.93 2、农村居民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二、交通用地8.03 8.03 0.00 5.35 5.35 0.00 13.3813.380三、水利设施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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