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法院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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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泰安高新区法院网络安全整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DTAGX2017-0212-00采购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日期: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1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目 录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2.1 总则.52.2 采购文件.9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13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8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以及地点.182.6 评审、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废标.192.7 纪律和监督.252.8 质疑与投诉.26第

2、三章 评审办法 .283.1 初步评审.283.2 谈判.293.3 确定成交供应商.29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304.1 签订合同.304.2 追加合同金额.304.3 质量与验收.304.4 合同主要条款.31第五章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355.1 交货期.355.2 交货地点.355.3 货物验收.355.4 质量保证.355.5 售后服务.35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66.1 项目说明.366.2 采购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366.3 合格样品标准.37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387.1 报价部分.397.2 商务部分.447.3 技术部分.592 / 67 文档可自

3、由编辑打印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泰安高新区法院网络安全整改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组织采购,特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1、项目编号:SDTAGX2017-0212-002、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法院网络安全整改项目3、项目内容:采购人民法院安全建设设施4、预算控制价:34.5 万元。5、采购文件获取5.1 时间:自 2017 年 10 月 17 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23 日止,每天 8 时 30 分至16 时 30 分(节假日除外);5.2 地点: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

4、司;5.3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义乌灯具市场三楼;5.4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注: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5.5 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6.1 递交时间:2017 年 10 月 25 日 13 时 30 分起至 14 时 30 分止;6.2 截止时间:2017 年 10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6.3 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6.4 地址:泰安市花园

5、路 39 号;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7、联系方式7.1 采购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泰安高新区管委电话/传真:刘主任3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联系人:7.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项目经理:陈昊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义乌灯具市场三楼E-mail:电话/传真: 8、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9、附件:采购文件电子版4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1 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 ,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

6、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指采购的货物来源渠道唯一、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以及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等原因,按照法定程序向单一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本采购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1.1 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3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法院网络安全整改项目4项目内容采购人民法院安全建设5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34.5万元。首轮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6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

7、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详见2.4.1.1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9提出采购文件答疑时间2017年10月19日11时00分前。10采购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17时00分。11供应商确认收到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5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采购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12投标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3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2、保证金

8、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询价通知书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开户银行:泰安银行城东支行6、账号:8111 8010 1421 0042 39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14报价范围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16响应文件电子 版内容: 同纸质响应文件;份数:1份;格式:PD

9、F、DOC或XLS等;介质:U盘或光盘;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7样品要求不需提交样品。18响应文件装订1、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2、响应文件为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报价无效。19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20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7年10月25日13时30分起至14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14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 ;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21响应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22评审时间、地点评审时间:2017年10月25日14时30分;评审地点:泰安市

10、花园路39号。23采购小组3 人或3人以上的单数。24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6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25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 (鲁财采【2016】34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山东(www.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11、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6监督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谁委托,谁支付”的原则,由招标人支付,支付标准参照“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标代理服务收取标准” 。2.1.2、当事人2.1.2.1 “采购人”系指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1.2.2 “供应

12、商”系指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经财政部门核准后获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2.1.2.3 “采购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1.2.4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采购小组经谈判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人员配置和服务满足要求且报价合理,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1.2.5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1.3、采购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

13、管理办法 ;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7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2.1.3.8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2.1.4 供应商相关要求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2.1.4.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2.1.4.5采购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

14、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2.1.4.6采购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2.1.4.7采购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2.1.4.8除采购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外,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2.1.4.9符合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2.1.4.10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2.1.5 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对采购文件和

15、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 踏勘现场2.1.7.1采购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8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

16、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1.8答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发给供应

17、商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2.1.9 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2.1.10 其他条款2.1.10.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1.10.2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均不退还;废标或者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

18、的样品予以退还。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2 采购文件2.2.1 采购文件的构成采购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2.2.1.1单一来源采购公告;2.2.1.2供应商须知;(1)总则;9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2)采购文件;(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6)评审、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7)纪律和监督;(8)质疑与投诉;2.2.1.3评审办法;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19、; 2.2.1.5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2.2.1.7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2.2.1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采购文件后24小时内,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有义务对采购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

20、,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递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条款。2.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和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采购文件规定范围内对采购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

21、组织采购或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2.2.2.3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采购文件的澄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2.2.2.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2.2.2.5供应商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打印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

22、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2.2.3 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2.2.4 采购文件的盖章要求采购文件必须加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公章。在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处以及骑缝处加盖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 、 “合同章” 、 “财务章” 、 “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为不合格采购文件。2.2.5采购文件的编制、装订要求2.2.5.1纸张以及打印要求:A4复印纸双面打印。2.2.5.2页面、字体字

23、号和页码要求:页边距:上2.4厘米、下2.4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字体字号:一级标题为黑体小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四号、正文为仿宋_GB2312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每页30行。页眉、页脚为宋体小五号字,页眉内容为项目名称,页脚内容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电话;页码从目录编起,使用小五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页码不在30行内。2.2.5.3采购文件装订要求:每份采购文件为A4幅面,并编制目录,胶装成册。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内容按照生成时间的逆顺序装订后,盖章留存,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6 不合格采购文件2.2.6.1未按照规定要求编制、制作、装订以及盖

24、章的采购文件为不合格采购文11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件。2.2.6.2不合格采购文件不得发售。已经发售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予以作废,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并负责收回已发售的采购文件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重新补发合格的采购文件,重新补发的合格采购文件不得收费。2.2.6.3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发售采购文件或者发售不合格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有权依法质疑和投诉,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承担。2.2.6.4发售的采购文件(包括答疑、澄清以及修改)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不一致的,以网上发布的为准,由此给供

25、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采购代理机构承担。2.2.7 样品检测、测试以及费用2.2.7.1采购文件要求评审中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测或者测试的,应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并按照以下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国家规定或者特殊行业有明确要求必须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后方能使用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的、尚未使用的且有产品合格证的样品,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相同的两份样品,其中一份样品用于检测或者测试,另一份样品用于封样,不论检测或者测试是否合格其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2.7.2采购文件要求谈判前检测或者测试样品的:(1)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检测或者测试

26、的具体方案、技术指标、日期、检测机构、公证机构以及是否是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的,供应商应同时提供相同的两份样品,其中一份样品用于检测或者测试,另一份样品用于封样)等内容。(2)在现场检测或者测试前,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公证机构应同时到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出具证明材料或者授权书原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和供应商签订同意检测或者测试合同并对样品统一编号,公证机构负责现场公证。(3)现场检测或者测试需要专家论证的,应在现场检测或者测试前4小时内由采购人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论证组,论证组成员应为三人以上的单数,论证组成员名单在

27、论证结果确定前要严格保密。论证结束后,论12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证组成员应出具书面论证意见。(4)样品需要送检的,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公证机构应共同送至检测机构,并签字确认后同时移交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者测试,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确定合格样品。(5)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的,采购人承担检测机构的检测或者测试以及公证等费用,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的,采购人还应承担样品费用;样品经检测或者测试不合格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费用;具体费用的承担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在检测或者测试合同中约定。2.2.7.3除采购文件另有约定外,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

28、商承担。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2.3.1 报价2.3.1.1报价的范围:为含税全包价,包括设备、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装卸货、搬运、安装、保管、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费、检测、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知识产权、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各项费用。2.3.1.2本次采购只允许供应商报一种方案,且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2.3.1.3供应商首轮报价必须低于预算控制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的98%。2.3.1.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2.3.1.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报价部分要求的内容填

29、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2.3.1.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采购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2.3.1.7谈判时,报价部分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首轮报价一览表中内容与响应文件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3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2.3.1.8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

30、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2.3.2 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签字的不得由他人代签。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3 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 、 “合同章” 、 “财务章” 、 “业务章”等)的印章。2.3.4 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2.3.4.1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 、 “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2.3.4.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递交响应

31、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3.4.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2.3.5 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根据

32、有关规定,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2.3.5.1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日期。2.3.5.2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3.5.3响应文件装订。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响应文14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件为A4幅面,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必须胶装成册;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3.5.4响应文件密封。将所有响应文件正副本密封

33、在一起或分别密封。2.3.5.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技术偏离表或者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注明。2.3.5.6响应文件数量以及要求。供应商应准备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和五份纸质响应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每份纸质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按要求装订。2.3.6 响应文件的组成2.3.6.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以及样品(若有)四部分组成:2.3.6.2报价部分(1)首轮报价一览表;(2)首轮报价明细表;(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2.3.6.3商务部分(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

34、书;(2)报价函;(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5)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6)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8)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9)财务状况;(10)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2)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2.3.6.4技术部分2.3.6.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有15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效技术支持资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

35、部分。(1)证明货物及其相关服务与采购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a.技术方案; b.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c.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与价格;d.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技术偏离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条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制造标准。(2)供应商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

36、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选用替代标准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3)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全部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2.3.6.4.2技术部分组成(1)货物清单(包括产品彩页,若有) ;(2)技术偏离表;(3)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a.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b.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c.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内容和措施;d.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2.3.6.5电子版响应文件(1)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2)电子版介质为U盘或光

37、盘,文件格式须为PDF、DOC或XLS等。(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均不退回。(4)电子版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6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2.3.6.6样品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中带“”标注的货物,供应商谈判前须提供样品。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确定样品摆放位置,供应商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届时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样品送达截止时间:同响应

38、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样品送达地点:响应文件指定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送达的样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供应商必须书面提出申请并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采购小组已经确定供应商报价无效或者废标的,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可对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谈判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成交供应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2.3.7 投标保证金缴纳以及退还2.3.7.1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

39、:同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2)未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应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3.7.3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17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5)经采购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或其他违法行为的;(6)

40、谈判结束前擅自将样品撤离展示区的;(7)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2.3.7.4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没收投标保证金后十个工作日内上缴同级国库。2.3.7.5在谈判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4.1 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须提交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 2.4.1.1证明材料清单:序号证明材料名称需要提供备注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

4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4参加报价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复印件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复印件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原件 复印件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信用山东”(www. )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原件 复印件8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复印件9近两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复印件102017

42、年度1月至9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 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1相关获奖证明材料等原件原件 复印件18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 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中第 1-10项是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的,届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其报价无效。供应商应对上述证件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加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并扣除其投标保证金。上述资质资格证明文件须单独装袋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2.4.2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并装箱(袋)密封,与响应文件同

43、时递交。2.4.3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以及地点2.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5.1.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含样品、证明材料等) 。在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样品、证明材料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1.2供应商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应保留相关证据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2.5.1.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4、。2.5.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5.2.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和样品,应当装箱(袋)加以密封(样品除外) ,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在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或无公章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2.2证明材料原件部分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2.5.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3.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19 / 6

45、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3.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要求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5.4 谈判开始时间谈判开始时间:同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审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谈判开始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

46、更公告,并告知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进行谈判。2.5.5 谈判地点谈判地点: 同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审地点。2.6 评审、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废标2.6.1.密封情况检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共同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6.2 采购小组2.6.2.1采购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采购小组。谈判由依法组建的采购小组负责。采购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采购小组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

47、、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2.2评审专家的抽取(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采购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采购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2.6.2.3采购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20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2.6.2.4采购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谈判,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2.6.2.5采购小组具有

48、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采购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采购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采购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采购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6.2.6采购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响应文件;(3)编写并审定评审报告,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告知采购人、采

49、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6.2.7采购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4)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编写评审报告;(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9)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6.2.8采购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

50、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21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2.6.3 评审程序2.6.3.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2.6.3.2推荐采购小组组长;2.6.3.3资格性、符合性和响应性审查;2.6.3.4澄清有关问题;2.6.3.5谈判;2.6.3.6确定成交供应商;2.6.3.7编写评审报告。2.6.4 评审采购小组应根据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

51、专有技术等情况与供应商在项目预算控制价的98%98%以下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2.6.5 确定成交供应商2.6.5.1采购人授权采购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6.5.2采购小组经过谈判后,在保证项目质量和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成交供应商。2.6.6 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2.6.6.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采购人同时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或者发布成交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

52、担赔偿责任。2.6.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7 报价无效22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2.6.7.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6.7.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6.7.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格式表格制作、装订、签署、盖章、密封;2.6.7.4未按照采购文件中报价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等于

53、或最终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的98%98%;2.6.7.5响应文件中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价格进行调整的;2.6.7.6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谈判会议或参加谈判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2.6.7.7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2.6.7.8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或其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未按采购文件约定递交或递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2.6.7.9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2.6.7.10超出经营范围报价; 2.6.7.11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2.6.7.1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2.6.7.13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6.7.14响应文件未完全满

54、足采购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负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2.6.7.15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2.6.7.16应提供而未提供、提供不全、未送至指定地点带“”标注样品或者提供样品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6.7.17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而提供进口产品;2.6.7.18对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采购小组认定与所报产品不符;2.6.7.19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6.7.20采购小组认定报价方案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无效报价的;2.6.7.21评审期间,没有按采购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23

55、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2.6.7.22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2.6.7.23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情形;2.6.7.24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2.6.7.25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2.6.7.2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采购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采购小组作出的决定。2.6.8 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6.8.1 供应商报价无效的;2

56、.6.8.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6.8.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2.6.8.4 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其他情形。废标必须经采购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采购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供应商。2.6.9 特殊情况处置程序2.6.9.1评审活动终止(1)采购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采购文

57、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采购小组进行评审,前期参加评审的采购小组成员应回避。(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小组应终止评审:a.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b.发生采购小组名单泄密、评审信息泄露;c.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24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d.发现采购小组或者成员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采购小组进行评审。2.6.9.2采购小组中途更换成员(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小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a.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

58、评审过程中退出评审活动;b.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采购小组成员需要回避;(2)退出采购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采购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2.6.9.3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采购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采购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6.10 违法违规情形2.6.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透露采购小组成员等信息;(2)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3)

59、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2.6.10.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6.11 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2.6.1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6.11.2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25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2.6.11.3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6.11.4在采购过

60、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2.6.11.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2.6.11.6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2.6.11.7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2.6.11.8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2.6.11.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2.6.12 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6.1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

61、述情形,采购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报价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采购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采购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采购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采购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废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

62、切损失均由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承担。2.6.12.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采购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报价、废标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 ,维持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成交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采购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

63、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成交结果的,采购小组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供应商的26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7 纪律和监督2.7.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7.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2.7.3 对采购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采购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

64、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7.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2.8 质疑与投诉2.8.1 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65、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1.1质疑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3)提出质疑的日期。2.8.1.2按照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数量提供质疑书,并应加盖公章且由法定27 / 67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代表人签字。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递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8.1.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

66、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2.8.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1.5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8.2 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8.2.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8.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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