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市双阳区太平镇将军村果园塘坝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46876650 上传时间:2021-12-16 格式:DOC 页数:164 大小:1.14M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长市双阳区太平镇将军村果园塘坝_第1页
第1页 / 共164页
长市双阳区太平镇将军村果园塘坝_第2页
第2页 / 共164页
长市双阳区太平镇将军村果园塘坝_第3页
第3页 / 共164页
资源描述:

《长市双阳区太平镇将军村果园塘坝》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市双阳区太平镇将军村果园塘坝(164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将军村果园塘坝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将军村果园塘坝维修工程维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7Z004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水利工作站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 期:二 0 一七年 0 二月 0 六日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3 -1. 总则 .- 9 -2. 招标文件 .- 11 -3. 投标文件 .- 12 -4. 投标 .- 14 -5. 开标 .- 16 -6. 评标 .- 17 -7. 合同授予 .- 18 -8. 纪律和监督 .- 19 -9.

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9 -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7 -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 47 -第五章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 109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 109 -2. 投标报价说明 .- 109 -3. 其他说明 .- 109 -4. 工程量清单 .- 110 -第六章第六章 图图 纸纸.- 111 -第七章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113 -第八章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11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3、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1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7Z004一一. .招标条件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将军村果园塘坝维修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水利工作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水利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本工程内容为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灌溉输水管工程、库区清淤及防汛路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资金约为101.

4、8629万元。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03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07月28日;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三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入吉企业在

5、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6 拒绝在被列入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06日至2017年0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

6、9- 2 -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4.3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不另行邮购招标文件。五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2月28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7、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七七.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水利工作站地址:长春市双阳区联 系 人:李军电话:13174497700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联 系 人:贺志钢电 话:1800

8、44499692017年02月06日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4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水利工作站地址:长春市双阳区联 系 人:李军电话:13

9、17449770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联系人:贺志钢电话:180044499691.1.4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将军村果园塘坝维修工程项目编码:CCDG2017Z0041.1.5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上级专项资 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工程内容为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灌溉输水管工程、库区清淤及防汛路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03 月 28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 07 月 28 日1.3.3质量

10、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5 -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工程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

11、好;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一项以上;其他要求:外埠投标人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1.9.1踏勘现场不组织: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7 年 02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前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以书面方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7 年 02 月 14 日 16 时前1.11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人补遗文件及答疑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12、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年 02 月 14 日 16 时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02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6 -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企业营

13、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6.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以长春市双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最终审定值101.8629万元,做为招标控制价。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 60 天(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采用转帐支票、汇款等方式的,投标单位须以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由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不接受以现金、个人户头交纳。2.采用

14、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等方式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3.采用担保公司投标保证金保函担保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7 -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须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 年 02 月 27日 15 时前递交至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已到账为准。户 名: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 号:0101012010900

15、13101开户行:吉林银行长春双阳支行备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联系人及电话。若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汇款,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 3 年,指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 3 年,指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 3 年,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3.6.3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

16、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 ,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8 -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

17、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3.6.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标段号: (阿拉伯数字) 标段招标编号: 招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名称:(全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02 月 28 日 13:30 时(北

18、京时间)开标地点: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签字;开标顺序:随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人,专家 5 人;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9 -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 名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19、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7.4.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或现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5%履约保证金的提交: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在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未收到履约保证金,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9.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1.8629万元。当

20、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时,按废标处理。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10 -1. 总则总则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

21、情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22、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11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

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语言文字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计

24、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12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

25、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偏离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

26、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13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 2.

27、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

28、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29、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14 -(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

30、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

31、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32、 15 -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33、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

34、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16 -4. 投标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35、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投标文件封套格式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密封内容: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份;电子标书 份。标段号: (阿拉伯数字) 标段招标编号: 招标人名称: (全称)投标人名称: (全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开标一览表封套格式 (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密封内容:开标一览表标段号: (阿拉伯数字) 标段招标编号: 招标人名称: (全称)投标人名称: (全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封套格式 (项目名

36、称)资格原件(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密封内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共 件。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清单: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标段号: (阿拉伯数字) 标段招标编号: 招标人名称: (全称)投标人名称: (全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17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联系人: 联系电话: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

37、人应予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

38、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

39、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18 -(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规定最高投

40、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评标6.1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

41、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19 -6.2 评标原则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

42、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 中标通知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

43、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20 -7.5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

44、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纪律和监督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45、、影响评标工作。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46、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21 -8.5 投诉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22 -

47、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投标人全称资质等级投标报价(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无)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天)质量标准投标人签字招标控制价(如有)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23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

48、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 。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24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49、(签字) 年 月 日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25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附件四:中标通知书吉林省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吉林省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编号中标单位名称中标工程名称中标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开 标 日 期招标方式结 构 类 型建筑面积项 目 经 理资质等级中 标 价 格中 标 工 期(日历日)质 量 等 级中标工程范围依据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请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签订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

50、及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章)法人代表(章)年 月 日招标代理机构(章)法人代表(章)年 月 日招投标管理机构(章)负责人(章)年 月 日注此中标通知书一式四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单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各执一份备案。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26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51、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27 -附件六:确认通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

52、62099- 2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29 -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一)条款号评审因素依据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第二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项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第二章“

53、评标办法前附表”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营业执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财务状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类似项目业绩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一项以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信誉第

54、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不接受在投标期限内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企业和个人投标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齐全,满足施工要求投标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计划工期:12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03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 07月28日工程质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投标有效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有权利义务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

55、式”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工程量清章”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编号一致,有注册造价人员签字及盖章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30 -投标报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项不高于招标控制价,且不低于成本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

56、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31 -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办法前附表(二)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37分项目管理机构:4分投标报价: 50 分其他评分因素:9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为5家以上时,计算算术平均值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50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每高一个百分点时在满分基础上扣2分,减至零分为止。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每低一个百分点时在满分基础上扣1分,减至零分

57、为止。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统一、齐全、完整基本完整缺项严重或无该项内容53-10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施工方法先进、合理、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施工方法基本合理缺项严重或无该项内容53-10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过程、检验检测,质量通病防治等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满足施工要求基本满足施工要求缺项严重或无该项内容54-20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措施合理、全面、有效基本满足要求缺项严重或无该项内容53-10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措施合理、全面、有效基本满足要求缺项严重或无该项内容

58、53-10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有计划,符合开竣工日期要求,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合理。有计划,基本符合开竣工日期要求,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基本合理缺项严重或无该项内容32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设备充足、先进,进场计划合理设备基本满足缺项严重或无该项内容320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劳动力安排计划计划合理、满足施工要求计划基本满足施工要求缺项严重或无该项内容320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32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原材料进场所计划计划合理、满足施工要

59、求计划基本满足施工要求缺项严重或无该项内容310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技术职称得 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 1分。注:中级工程师以下不得分,以提供的证书原件为准。21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配置专业技术、施工、质检、材料、安全及财务人员齐全,有相应人员岗位证书,满足施工要求 得2 分。基本满足施工要求,得1 分。212.2.4(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502偏差率100(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501偏差率100(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0-50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投标人所承诺的服务及优惠条件较好者得 1分。无服务承诺或优惠条件

60、,或承诺一般不得分。10具有类似施工经验,每提供一项得 1分,最多得3分0-32.2.4(4)其他因素类似工程经验获国家、省级优质工程,省、市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项目负责人、国家、省级优秀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给予如下加分:1.获“鲁班奖”的加 5 分,有效期 5 年;2.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加 2 分,有效期 3 年;3.获吉林省“长白山杯”的加 2 分,有效期 3 年;4.获“吉林省建筑工程装饰奖”加 1 分,有效期 2 年。5.获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加 3 分,有效期 2 年;6.获市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加 1 分,有效期 2 年。7.获国家优秀勘察设计行业一等奖的加 3

61、分,二等将的加 2 分,有效期 1 年;8.获省级优秀勘察设计的,加 1 分,有效期 1 年。注:(本项最高得 5 分)1.加分时只针对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一次有效,不累计加分。2.已获奖项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与企业、所获奖项、及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全部对应一至。否则不得分。3.获奖业绩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工程项目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含有人员名单) 、有关获奖信息报纸公告以及获奖单位名单查询网址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0-5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 A:评标详细程序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 B:废标条件3.2.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详见本章附件 c:

62、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33 -1.1. 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2.2.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初步评审标准

63、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 评标程序评标程序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34 -3.1 初步评审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

65、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

66、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 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 82 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0)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35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