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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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本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发201523号)、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64号)制定。一、现实基

2、础和面临的形势(一)“十二五”促进就业工作回顾“十二五”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十二五”促进就业工作目标,创新促进就业工作思路,改进促进就业工作方式,就业工作成绩显著。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主要指标全面完成,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质量得到提升,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处理等工作有序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取得新进展;统筹推进职业能力建设和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能力和重点群体就业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专栏1 “十二五”就业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指 标2010年基数“

3、十二五”规划目标2015年完成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444047.7城镇登记失业率(%)342.29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万人)434047.17失业保险参加人数(万人)114.3120167.17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2.7379.85.85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39191.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809097.5(二)“十三五”促进就业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面临的重大机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赋予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新的使命,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将为我省拓展更广阔的就业空间;

4、党中央、国务院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把就业作为各项工作重中之重,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为我省促进就业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省委、省政府一贯重视就业创业工作,为我省下一步加快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提供坚实保障。面临的主要挑战。我省经济总量偏小,就业岗位供给不足;二三产业就业吸纳能力弱,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失衡,与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对高素质高技能劳动力需求不相适应;困难群体就业工作难度加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滞后;就业工作部门间协调合作机制和领导责任落实机制尚待完善;就业资金使用效能仍需提高。二、总体要求(三)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

5、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将促进就业创业放在经济发展的优先位置,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和就业优先战略,着力创新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培育就业新增长点、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切实满足人民

6、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海南打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范例提供强大支撑和保障。(四)基本原则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将就业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区间调控的下限,制定各项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时,优先考虑各项政策对就业的带动效应,促进经济总量与就业同步增长,经济结构与就业结构同步优化。坚持供需两端发力。紧扣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重点领域,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劳动力素质,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坚持政府与市场统筹兼顾。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既要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健全体制机制,加快消除制度性体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

7、决定性作用,又要优化政府职能,加强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和调控作用。坚持人才引进与促进就业并重。充分利用“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以人才引进为契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迅速改善人力资源结构,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五)主要目标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质量显著提升。到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2.5万人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82%以上;着力防控失业风险,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零就业家庭和失地农户至少有1名适龄劳动力实现就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到2020年第三产业从业人数比重达到60%以上;就业创业公共服务

8、体系进一步完善,推动建设乡镇就业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就业公共服务均等化;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工资收入合理增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2%以上。创业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大众创业更加活跃。优化政府创业服务职能,拓宽创新创业投融资通道,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创业创新培训,营造与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发展相适应的创业创新环境。到2020年,扶持创建100个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创业创新平台,评估认定10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分级评定10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力争20个企业评定为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扶持创建5个国家级或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6处乡村旅游创

9、客示范基地;每年为3000名有创业意愿人员提供创业培训,为200名创业指导教师开展创业师资培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结构不断优化。力争到2020年,为25万名就业重点服务对象组织培训,为15万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全省技能人才队伍总量达到67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队伍的比例达到30%,全省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达到10个,大师工作室达到10个。专栏2 “十三五”时期就业工作主要指标指 标2015年基数2020年目标属性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47.745以上预期性城镇登记失业率(%)44预期性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165170约束性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5.8513.4预期性应届高校毕业生

10、初次就业率(%)8882约束性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1.592预期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7.595预期性乡镇就业服务平台覆盖率(%)4990预期性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就业服务站点与省数据联网率(%)90约束性消除贫困家庭零就业率(%)100100约束性农村劳动力转移(万人)47.1742.5预期性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万人)3.616.2预期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万人)15预期性三、聚焦重点产业发展,拓展就业创业新空间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结合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

11、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中拓展就业创业新空间,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融合互动。(六)做强做优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一是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农业、林业、渔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培育农业发展新业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共享农庄和农业园区,创造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二是积极发展农村生产性服务业。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打造农业互联网小镇、建设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培育电商平台以及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打造农业大数据管理平台,推动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实

12、现智能农业新突破,鼓励企业参与“网上菜篮子”工程,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农村生产性服务业中的就业规模。三是积极发展农村生活性服务业。以百镇千村建设为契机,重点促进农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和培育行动,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农村生活性服务业中的就业比重。四是深化现代农业对外开放。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培育一批优质高效境外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业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加快农业国际化进程,扩大农产品出口,广开外向型经济就业渠道。(七)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培育旅游业新就业增长点以推进海南旅游消费中心建设为抓手,加快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重点、文体旅游和健康旅游为特色的旅游产业体系

13、,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加速旅游要素国际化改造,推动旅游与免税购物、医疗康体养生、邮轮游艇、水上运动、文体会展、婚礼节庆等深度融合发展,加大旅游人才引进与培养,培育旅游业就业新增长点。“十三五”期间,力争旅游业直接从业人数达50万,带动间接从业人员达160万人。(八)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扩大就业吸纳能力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全力推进互联网产业、物流产业、医疗健康服务产业、金融服务业、会展业、高新文化体育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延伸服务业产业价值链,形成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打造现代服务业新增长点,使其成为吸纳就业人员主力军产业。(九)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新兴业态,不断拓展新兴就

14、业领域大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卫星导航、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和就业新领域,持续释放吸纳就业潜力。推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新兴经济新兴业态创新发展,催生更多微经济主体,开发更多新型就业模式。相关部门应根据新业态的就业和用工特点,调整和完善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完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和管理措施,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专栏3 支持发展共享经济下的新型就业模式1.营造有利于共享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快完善风险控制、信用体系、质量安全、社会保障等政策法规,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资源通过共享实现高效

15、充分利用,支持共享经济加快发展。2.完善支持劳动者参与共享经济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共享经济创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现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快完善用工、工资支付等相关制度,引导和支持更多劳动者参与共享经济下的就业创业活动。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发展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引导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建设双创小微企业数据库和双创企业人才库,减少企业发展信息障碍;强化小微企业政策咨询、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服务;促进小微企业集约集群发展,积极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

16、增强小微企业就业吸纳能力。(十一)开展激发重点群体增收活力改革试点重点围绕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七类重点群体,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市县试点开展增收激励计划,分类施策,充分激发重点群体增收活力。四、优化创业环境和创业服务,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推进双创,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创业环境,畅通创业创富通道,激发全社会支持创业、参与创业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十二)鼓励大众创业,激发创业活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发挥知识和技术优势在职、离岗创业,成为创业的引领者

17、;深入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业创建活动,推进家庭服务职业化;鼓励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办家庭农场,举办涉农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养计划,整合创建一批农村青年创业园、搭建农村青年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重点支持农村青年网上创业;鼓励高校开展创业创新训练计划,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动力;探索符合科创企业发展需求的金融服务模式,促进更多科技人才就业创业。(十三)创新引才机制,吸引中高端人才就业创业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围绕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大重点产业

18、、“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民生产业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揽人才,大力推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等产业发展,为中高端人才就业创业提供良好发展空间;开展国际人才就业创业试点,完善外国留学生在海南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吸引外籍和港澳台地区技术技能人员按规定在海南就业、永久居留;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同意,允许在中国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在海南就业创业。(十四)搭建双创服务平台,发展创业载体加快发展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创新平台,搭建创业创新、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开放式双创综合服务载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各具特色、高水平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双创

19、示范基地和创业型城市;鼓励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加强与企业、园区合作,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发挥双创平台的资源集聚功能和辐射引领作用,降低创业成本。专栏4 创业平台建设计划1.省级创业示范平台建设。全省评估认定10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分级评定10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扶持创建5个国家级或省级充分就业社区。2.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到2020年,力争20个企业评定为创业创新示范基地。3.建设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到2020年,创建6处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4.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到2020年,扶持创建100个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创

20、业创新平台。(十五)培育创业文化,营造健康创业生态系统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创业风尚,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培育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加大创业奖补力度,支持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创业训练营、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创业课程大赛、名人创业故事汇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转型为新型创业平台,让员工成为平台上的创业者,形成市场主导、风投参与、企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十六)优化政府服务,提高创业资源配置效率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商事制度等改革,以“环节少、时间短、流程优、服务好”为准则,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加快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商

21、注册便利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创业政务环境。二是完善创业创新的投融资政策和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完善贷款担保的“政担银”模式,积极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按规定与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及借款人合理确定,并由财政给予贴息。鼓励各市县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挥融资担保公司作用,促进政府公共创业服务机构、担保公司和融资机构三方合作,破解创业项目融资难的难题。对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扣减相关税费。三是提高创业资源配置效率。结合海南行政区划改革,研究优化创业培训计划区域布局。推动老旧商业设施

22、、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转为创业孵化基地,为小微企业创业兴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服务;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科技园等平台资源向社会开放。 五、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促进就业均等化坚持突出重点,加快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兜住民生底线。(十七)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结合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产业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推动更高比例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积极创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健全基层服务保障机制,畅通流动渠道,拓展扎根基层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通道;鼓励社会组织、小微企业吸纳高校

23、毕业生就业;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落实好学费资助、助学贷款代偿、优抚安置等政策;创新就业信息服务方式方法,注重运用“互联网+就业”模式,创建海南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就业市场供需衔接和精准帮扶;加强就业见习力度,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十八)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完善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机制。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和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在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实施精准扶贫工程,确保有就业条件和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通过精准扶贫工程,对就业困难的

24、农民工实施对口帮扶,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确保贫困村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二是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特色小镇、乡村旅游、共享农庄和农村服务业,为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造空间。加快发展培育就业容量大、门槛低的家政护理等生活性服务业,搭建家政服务业工作协调机制平台,推动家政服务业连锁化、职业化、品牌化。三是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四是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数据监测机制。探索建立

25、农民工数据统计和动态监测机制,逐步建立起农民工“实名制”动态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五是优化农民工就业创业环境。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提高社会组织、企业等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积极性。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宣传月、优秀农民工创业推荐评选等活动,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积极性。专栏5 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1.分类实施试点。按照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以市县为主体因地制宜开展培育产业集群、发展农村电商、促进转型脱困、带动扶贫增收、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等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支持试点地区开展开发性金融支持返乡创业促进脱贫攻坚有关工作。2.完善返乡创业政策。抓紧建立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推

26、动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加快试点地区开发性金融合作系列政策落地。支持部分试点地区开展“两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组织开展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培训工作。3.优化返乡创业环境。支持部分试点地区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提高培训能力;加强交通、物流、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支持试点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相关产业。(十九)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大力扶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创业,积极开展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服务活动,落实扶持自主择业军转

27、干部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力度,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要确保岗位落实、妥善安置,提高就业创业成功率;加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力度,严格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琼府办201065号),进一步提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落实我省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通知(琼财税20171481号)规定的最高幅度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相关规定,认真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二十)加强城镇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健全完善就业援助制度,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

28、,进一步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大学生、职业院校学生就业工作,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社会救助与就业联动,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通过“低保渐退”等措施,增强其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二十一)做好特定群体就业工作统筹做好残疾人、少数民族劳动者、退役运动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消除针对特定群体的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根据已出台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加快完善相关措施,落实通过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到2020年全省所有省级党政机关、地级市残疾人工委主要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29、;各级党政机关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残疾人。六、加强教育培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研究型、应用型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人力资源开发导向,着力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二十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相关高校培育建设重点实验室等为依托,鼓励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培养高水平国际化人才;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产业发展需求,加快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健全专业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各类人才培养与产业深度对接;完善职业教育

30、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融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职业教育。加强职校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模式。(二十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适应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发展需要,做好职业培训和就业的有效衔接,完善职业培训政策,研究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围绕十个重点领域十二大重点产业等所需人才,制定就业创业培训计划。实施全省外语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特别是在公共交通、酒店餐饮、社会零售、医疗健康等服务行业领域强化外语技能培训;针对主要客源市场语言需求组织开展外语兴趣教育培训。探索职业培训包模式,支持平台开展网上创业培训。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创建并壮大

31、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职业培训。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并做好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专栏6 创业培训计划1.健全培训制度。建立培训对象甄选制度,完善创业意愿识别和能力短板诊断机制。建立健全培训绩效考评制度,对创业培训工作成效实施第三方评估。2.创新培训模式。开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不同阶段创业活动的创业培训项目。积极探索创业

32、培训与技能培训、区域产业相结合的培训模式。试点推广“慕课”等“互联网+”创业培训新模式,大规模开展开放式在线培训。加强远程公益创业培训。研究探索通过“创业券”“创新券”等方式提供创业培训服务。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技能就业专项行动,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开展创业竞赛、技能竞赛、创业实训等“试创业”实践活动和电子商务培训活动,并按规定将其纳入创业培训政策支持范围。3.加强课程开发。以创业活动不同阶段、不同业态的知识技能需求为导向,构建多层次、模块化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发新领域、新业态的创业培训课程并实施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

33、建设,吸纳社会专业人士加入创业培训专家队伍。4.规范机构发展。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投入创业培训;培训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员。 专栏7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1.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吸引年轻人务农创业。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十三五”时期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一遍。强化管理服务和政策扶持,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十三五”期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万人左右。2.优化培训内容。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农业产业、不同生产经营模式、不同农民个性化特点,确定培训内容,规范开展培训,按公共基础、专业

34、技能、能力拓展和实训操作等模块构建培训课程,着力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3.健全培育机制。完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制度体系。统筹利用好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涉农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等公益性教育培训资源,广泛引导和吸收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种社会化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参与培育工作,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到2020年,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覆盖全省所有市县。4.创新培育模式。促进教学内容与生产实际、教学安排与农时农事、理论教学与实践实习紧密结合,允许分阶段完

35、成培训。采取送教下乡、半农半读、弹性学制等形式,鼓励农民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培养高层次新型职业农民。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化平台,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在线学习、跟踪指导等服务。5.加大支持力度。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免费培训,创建新型农民培训财政支持方式。建立农技人员跟踪联系服务职业农民制度。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办各类经营实体,在土地流转、金融信贷、产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二十四)培养良好职业素养引导劳动者遵守纪律、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劳动义务,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引导企业加强职业文化建设,弘扬良好职业行为习惯,推动劳动者形成“干一行、爱一行”的职业理念;普遍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

36、程,建立专业化、全程化的就业指导教学体系;加强就业指导教师培训和实践锻炼,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到教育培训、企业文化建设等各领域各环节,大力培养劳动者精益求精的职业素质;完善激励机制,培树先进典型,营造尊重劳动、尊重工匠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劳动者培育工匠精神的自主性。七、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坚持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匹配效率,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有效配置。(二十五)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快推进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降低人力

37、资源市场准入条件,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充分利用海南大数据中心平台,积极推进数据集中、共享,研究建设全省人力资源库,推进全省人力资源一体化开发,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化水平;持续开展专业性、精品化招聘会,培育发展网上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流动渠道多元化;推进适应省情的人力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归集整合就业、社会保险、人事、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信用信息。(二十六)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市场服务机构自身能力和规范化建设,依法规范实施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简化

38、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随机抽查监管,建立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探索运用新兴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积极推进社会协同共治。八、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以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专业化、普惠化和一体化为目标,全面提升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二十七)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业化团队。配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业从业人员,推进公共

39、服务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产品供给模式。通过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本扩大就业创业服务供给,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格局,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充分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支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高校、园区、社区开展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三是优化社会资本带动机制。创新服务供给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形式,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更多的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推进服务项目化,全面公开公共服务项目清单,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扩大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二十八)着力推进公

40、共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化和普惠化建设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普惠性就业服务制度,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普惠化建设,力争实现就业公共服务城镇全覆盖;实现就业信息互联互通,就业招聘信息实时公开发布。(二十九)着力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按照统一建设、省级集中、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全力推进市(县)、乡(镇)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就业信息服务制度,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搭建共享发布平台,开展就业信息分析利用;充分运用网站、移动应用、自助终端、“12333”热线、微信等渠道,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体系,为创业者及其团队提供全流程创业服

41、务。(三十)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加快培育高层次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降低人才服务业准入门槛,联合社会力量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九、构建和谐劳动利益关系,提升就业质量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就业形势综合监测机制,加快落实规划重点任务。(三十一)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全面深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42、。完善劳动标准体系,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全面落实工作时间、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劳动标准,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三十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体制机制,更好发挥法律法规对调解仲裁工作的规范、引领、保障和促进作用,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协商调解机制,完善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快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

43、,确保劳动关系领域不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完善跨区域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制,确保劳务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三十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向基层延伸建设,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建立省级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欠薪预警报告、工资支付重点检查等制度,及时纠正企业克扣或拖欠工资的行为。健全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

44、戒机制,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十、组织保障(三十四)加强部门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切实履行好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职责,不断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围绕规划主要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分工协作和信息共享,确保本规划重点任务、主要措施落到实处。(三十五)提高公共就业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投入各市县政府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能,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结合本地区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严格落实相关资

45、金管理办法,强化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督,提高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适应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继续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委加大对各类就业资金的扶持力度,省级财政资金做好统筹配套,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三十六)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健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口径和调查方法,建立有关就业新形态、创业情况的统计监测指标,更加全面反映就业创业情况;逐步构建失业调查率指标;建立就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机制,加强与社会保险等其他数据校核比对。进一步强化我省劳动力调查工作,通过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样本设计优化,制定劳动力

46、调查样本审核评估办法和样本互换处理规则等措施,对我省就业形势进行准确研判。(三十七)加强督查评估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督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和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配合国家做好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评估工作。建立面向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社会环境。附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7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序号重点工作负责单位1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紧扣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发展要求,促进产业结构、区域发展与就业协同,促进经济总量与就业同步增长、经济结构与就业结构同步优化。各市县政府、十二大重点产业省级行业主管

47、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2推动平台经济等新兴经济业态创新发展,催生更多微经济主体,培育跨界融合的多种新型就业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3健全就业、劳动保障等相关制度,支持发展就业新形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4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的产业,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提高新兴产业就业比重,促进就业模式多元化;加快发展现代海洋产业,拓展就业空间;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发展,不断拓展新兴就业领域。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海洋与渔业厅5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出

48、台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财政支持和劳动用工支持等优惠政策;强化小微企业政策咨询、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海口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海南监管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6推动旅游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培育旅游业新就业增长点,进一步增强旅游业发展就业带动能力。省旅游委7推进农业、林业、渔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创造更多职业农民就业机会;积极发展农村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深化农业改革开放,广开农村劳动力外向经济就业渠道。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8明确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塑造宽松、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完善创业规章条例和执法力度,打造公正合理

49、的法治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9培育企业家精神,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采取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活动;加大创业奖补力度,营造创业文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10加快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建设,发展创业载体和创业联盟;整合社会创业资源,降低创业成本;积极发展创业型城市,构建创业平台。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11实施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2加快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鼓励科技、教育、文化等专业人才转变观念,发挥知识和技术优势,成为创业的引领者;探索符

50、合科创企业发展需求的金融服务模式,促进更多科技人才就业创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13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人行海口中心支行14拓宽就业渠道、引导大中专和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15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为小微企业创业兴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服务,发挥小微企业的就业主渠道作用。省工业

51、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中国银监会海南监管局16构建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深入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制定创业培训计划;允许在中国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在海南创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省外事侨务办、省教育厅17打通“创业-创新-经济和就业增长点”培育链条,统筹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大力支持培育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创新型创业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18优化创业培训计划区域布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19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引导和鼓

52、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社会组织就业,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能力,加大就业见习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20完善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机制,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建立家庭服务业培育机制,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数据监测机制,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工作服务机制,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优化农民工就业创业环境,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妇联21认真做好军队复员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加强城镇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做好特定群体就业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联、省工商

53、局22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消除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23依法规范实施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4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进计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5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26建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业化团队,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产品供给模式,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4、27加强“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着力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和普惠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8推进高等教育发展,加强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优化职业教育学科体系结构。省教育厅29加强职校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模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30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办法,支持技能人才与同等学历、职称人员享受平等待遇政策,健全劳动者技能提升激励制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31分类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开展重点群体职业教育培训。实施全省外语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省人力资源社

55、会保障厅、省教育厅32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省农业厅33强化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就业理念转变,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育工匠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34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加强劳动维权保障机制和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机制,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35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通过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本扩大就业创业服务供给,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格局,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质量和效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36构建就业形势综合监测机制,进一步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统计局37健全部门协调机制。省发展改革委38保障资金投入。省财政厅39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40加强督查评估。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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