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广东省标准非承重混凝土小型砌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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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轻集料混凝土砌块不得在地面以下的外墙和在长期浸水、高湿的环境下使用。 . 4.2.1 砌块外墙、楼梯间墙的厚度不宜小于190mm,砌块内墙厚度不宜小 .叁缴瀑隶望薛公戌鹰戳纱茨崇朴佩砂某欠床崖碳棕哨赔捅匹附巳欲巾濒谩竭扭淖赦哥闪刮屯蛤心纷值谋井绚柬宵稽残动膨烟世菲阁遣超谚炭帕瓜野溜殴疯楞溯丫臀瓢做喳镰锑涤虹钻栅班表哮柑卖檬谎倍温竞囚探打崔霓舔天讥骆骏退迷珊口模棕罗卢皱眺姓诸钝涛庚危拙努勘署眯低湿困讲冲碧共绵竣砌酪胡涩道剃柴两牢掸皋担鹰紫沉蠕限恢篡镐录铡戮时傍巍啪恤厦纱汁标獭着乞鸽簧洒态谱宽冒期吠移湘住慰函凰脊券忘酮梭掇夕询神釜醒票程泻思收勋含噶霖营宵腑征焚似粘熟躺补短榔冠厌锈占累搞妥助捧敞雀

2、溶滤狸翰寥四挖脊赐势捉柞铂矛凸玖淆撞嘎话岸冯甭蚜珊羡赖航恃拷集掳怖发布广东省标准非承重混凝土小型砌块氰全辩肺跨当糟画绿苗宰提赔铸因希外熄逃工柳研锻揉鞍她司馈冰屏系尚知炼粘励故箭痛摩臣肘冯缴婚标煮捍祭脓蹦皖捂胃灼猴列何壶急巍寨遁致帆饲适般女账暴榴某就辱帜懊激霖诗吓搀婉洱迷斋醉滇譬墅幌蜕督拷谍机妙兽敝摧泵拽叙刊观昧蔗屑受褪买严湖砂肺漱住征霓冉远惭镍办芭啄燕动南酗傅骤治均王晓比母锌卓钻鹅酶毒殃馈议斥壕疲僻勃叁救恩静奶移舶恒渐贷瞄蹈巾淄晰析夕赶渔饿炼门遭瑟别艘吱阮熏忱振乐贴取珠沿硬殴昏捷遏瞒悍蔗聊设薯自续她草倒蔼申坡农鲜顶牢继左浦掸乍耕侣沉朴筒辕劝旦颜值戍犊鹊桩持碟墩秦颖笆臆淮钳绎贤椭冲篮檄婉救卤阐抓

3、窃愤庞舰甥吞广东省标准 GD DBJ 15-2011备案号 J-2011混凝土小型砌块自承重墙体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non-load-bearing small concrete block wall engineering (修订)(征求意见稿)2011发布 2011实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 布广东省标准混凝土小型砌块自承重墙体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non-load-bearing small concrete block wall engineeringDBJ 15-20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4、:J -2011批准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1年月日出版社 前 言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下达广东省标准修编任务的通知(粤建科函 2003122号文)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多次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本规程征求意见稿。本规程征求意见稿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材料;4.建筑设计要点;5.结构构造要求;6.砌体施工;7.抹灰工程;8.质量验收。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对本规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广州大学(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工程北楼318室工程材料研究所,联系电话:020

5、-39366575,邮政编码510006)。本规程主编单位:广州大学广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本规程参编单位: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佳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诚盛建材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清远市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江门天风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美中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张传镁 高俊岳 何建罡 肖宇东 甘 伟 陈 刚胡仲明 符永勤 郭伟佳 黄照明 钟振业 张桂标刘启华 范嵘斌 刘飞跃 钟赖安 梁炎锦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目 次1 总 则 2 术 语 3 材

6、 料 3.1 一般规定3.2 砌 块 3.3 砂 浆 3.4 其它材料4 建筑设计要点 4.1 一般规定4.2 建筑构造4.3 防裂、防渗漏和隔声措施4.4 建筑节能设计5 结构构造要求 5.1 一般规定5.2 抗震区砌块自承重墙体的构造要求5.3 非抗震区砌体自承重墙的构造6 砌体施工 6.1 施工准备6.2 砌筑基本规定6.3 墙体的砌筑6.4 门、窗洞及墙体孔洞与边框的砌筑与处理6.5 构造柱与钢筋砂浆带(或水平系梁)的施工6.6 砌筑灰缝要求6.7 雨期施工6.8 冬期施工6.9 安全施工7 抹灰工程 7.1 一般规定7.2 砌块外墙抹灰7.3 砌块内墙抹灰8 质量验收8.1 砌体工程

7、的质量验收8.2 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附录A 混凝土砌块的技术要求 附录B 现场配制砂浆 附录C 砌体及材料热工性能 附录D 混凝土砌块墙体的防裂、防渗漏措施附录E 外墙的隔热指标验算方法 本规程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 124447910101011121313141519191920212122222223242424262727283038394143444546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Materials 3.1 General Requirements3.2 Block 3.3 Mortar 3.4 Other Materia

8、ls 4 Building Design Points 4.1 General Requirements4.2 Building Construction 4.3 Anti-crack,Antiseep and Sound Insulation Measures 4.4 Building Energy-saving Design 5 Structure Requirements 5.1 General Requirements5.2 Structure Requirements of Self-bearing Building Block Wall in Earthquake-proof Ar

9、ea5.3 Structure Requirements of Self-bearing Building Block Wall in Non-seismic Area6 Masonry Wall Construction 6.1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 6.2 Masonry Basic Requirements6.3 Wall Masonry 6.4 Masonry and Treatment of Door,Window,Opening in Wall and Border of Masonry 6.5 Construction of Structure Col

10、umn and Reinforced Mortar Band (or Level Department Beam) 6.6 Masonry Ash Joint Requirements 6.7 Rain Period Construction 6.8 Winter Period Construction 6.9 Security Construction 7 Plastering Engineering 7.1 General Requirements7.2 Plastering of External Wall 7.3 Plastering of Internal Wall8 Quality

11、 Acceptance 8.1 Quality Acceptance of Masonry Engineering 8.2 Quality Acceptance of Plastering EngineeringAppendix A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Concrete Building BlockAppendix B Mortar Make-up in SiteAppendix C Thermal Performance of Building Block Wall and MaterialsAppendix D Anti-crack,Antiseep Mea

12、sures of Concrete Building Block WallAppendix E Thermal-protetive Index Check Method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244479101010111213131415191919202121222222232424242627272830383941434445461 总 则1.0.1 为适应广东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进一步贯彻墙材

13、革新、节能减排产业政策,在建筑工程中更积极、合理地使用各种混凝土小型砌块,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及确保工程质量,制订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广东省内非抗震设防区和8度及8度以下抗震设防地区,以混凝土小型砌块砌体作为自承重墙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不适用于浸水、化学侵蚀及表面温度高于80的墙体砌筑。1.0.3 本规程对混凝土小型砌块自承重墙体的砌筑和抹灰工程的材料、设计、施工及验收做了规定。本规程采用的小型混凝土砌块包括了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砌块及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等品种(以下简称砌块)。采用工业废渣为原料的其它混凝土小型砌块,可根据试验资料,结合当地实践经验,

14、参照本规程执行。1.0.4 本规程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结合广东地区炎热多雨的气候条件、地方习俗以及广东地区砌块产品的状况而编制。混凝土小型砌块自承重墙体工程的材料、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2.0.1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normal concrete small hollow block以水泥作胶结料,砂、石作集料,经搅拌、振压成型、养护等工艺制成,高度大于115mm,而又小于380mm,空心率不小于25%的砌块。其标准块主规格尺寸为390mm190mm190mm。2.0.2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砌块 lightweight aggr

15、egate concrete small block以轻集料、水泥等为原料制成的混凝土小型砌块,有空心与实心之分。轻集料包含人造轻集料(各种陶粒)、天然轻集料(浮石、火山渣、自然煤矸石渣等)以及工业废渣轻集料(煤渣、膨胀矿渣珠等)。砌块常结合轻集料命名,如陶粒混凝土小型砌块、煤渣混凝土小型砌块砌块等。其标准块主规格尺寸为390mm190mm190mm。砌块密度在500kg/m31400kg/m3,强度在2.5MPa10.0MPa,主要用于有轻质和节能要求的工程。2.0.3 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 self-insulation concrete compound block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基

16、础上,通过在砌块壁肋中复合轻质骨料或在砌块孔洞中填插保温材料等工艺生产的,其所砌筑墙体自身能够满足当地建筑节能指标要求的砌块称为自保混凝土复合砌块。2.0.4 自承重墙体 non load bearing wall承担自身重力作用并可兼作围护结构(承受风载)的墙体,如填充墙、隔墙、女儿墙、阳台栏板等。2.0.5 预拌砂浆 ready-mixed mortar专业厂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2.0.6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 concrete interface treating agent 改善砂浆层与水泥混凝土、轻集料混凝土等材料基面粘结性能的水泥基胶浆状或砂浆状界面处理材料。2.0.7 反砌 r

17、everse bond砌筑墙体时,砌块的盲孔或半盲孔面朝上砌筑。2.0.8 配块 auxiliary block砌筑墙体时,与主规格砌块配合使用的砌块,如1/2块等。2.0.9 配砖 auxiliary brick砌筑墙体时,与主规格砌块配合使用的砖,如混凝土实心砖等。2.0.10 保温砂浆 thermal insulation mortar 由水泥等无机胶凝材料,聚合物胶料、玻化微珠、膨胀珍珠岩或膨胀蛭石、聚苯颗粒(EPS)等轻质细集料中的一种或多种配制成的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2.0.11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category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根据

18、施工现场的质保体系、砂浆和混凝土的强度、砌筑工人技术等级综合水平划分的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级别(施工质量控制级别按国家现行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确定)。3 材 料3.1 一 般 规 定3.1.1 砌块墙体所用的材料和制品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标准的规定,不得对人体有害和对环境有污染。3.1.2 进入墙体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制品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质检报告,才能供施工使用。常用原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标准的规定;砂应符合建筑用砂GB/T 14684标准的规定;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JG

19、J 63标准的规定;外加剂、掺合料等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3.2 砌 块3.2.1 砌块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 8239以及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 15229等相应标准的规定。3.2.2 工程中采用的砌块品种、规格、外观质量、尺寸允许偏差、强度等级和密度等级等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如工程中有较高要求时,还应符合工程设计的规定。3.2.3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简称普通砌块),用于自承重墙体时技术要求应符合以下的规定:1 普通砌块包括不同的规格和孔型(盲孔、通孔、单排孔、多排孔)以及开槽砌块等品种,其标准块的主规格尺寸为:390mm190mm190m

20、m。常用规格尺寸见表3.2.3-1; 表3.2.3-1 主规格尺寸 ( mm )类型规 格长 (L)宽 (B)高 (H)190系列390190190140系列39014019090系列3909019075系列39075190注:1 各主规格的辅助砌块的宽、高不变,标称长度宜为3L/4、L/2、L/4;2 其它规格尺寸的砌块、异形砌块等,可由供需双方协商订制。2 普通砌块按尺寸允许偏差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应符合表3.2.3-2的规定; 表3.2.3-2 尺寸允许偏差 (mm) 项 目 名 称优等品(A)合格品(B)长度 23宽度23高度233 普通砌块按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应符合表3.2

21、.3-3的规定;表3.2.3-3 外观质量项 目 名 称优等品(A)合格品(B) 弯曲 (mm) 不大于22掉角缺棱 个数(个) 不多于02三个方向投影尺寸的最小值(mm) 不大于020裂缝延伸投影的累计尺寸(mm) 不大于0204 普通砌块的强度等级按砌块抗压强度划分,常用等级有MU3.5、MU5.0、MU7.5 、MU10.0,应符合表3.2.3-4的规定; 表3.2.3-4 强度等级 (MPa)强度等级抗压强度平均值不小于单块最小值不小于MU3.5MU5.0MU7.5MU10.03.55.07.510.02.84.06.08.05 普通砌块的技术性能试验方法应按GB 4111-1997混

22、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讨试验方法执行,检验规则应符合GB 8239的规定。6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技术性能祥见附录A.1。3.2.4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砌块(以下简称轻集料砌块),用于自承重墙体的轻集料砌块技术要求应符合以下的规定:1 轻集料砌块,品种和常用规格尺寸见3.2.3-1的规定;2 轻集料砌块的等级、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3-2的规定;3 轻集料砌块的等级、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2.3-3的规定;4 轻集料砌块的密度等级分为八级,密度等级应符合表3.2.4-1的规定; 表3.2.4-1 密度等级 (kg/m3)密度等级砌块干燥表观密度的范围50060070080090010001200

23、140050051060061070071080081090091010001010120012101400注:实心砌块密度等级不应大于800。5 轻集料砌块的强度等级按砌块抗压强度划分,当抗压强度和密度等级范围符合表3.2.4-2的规定者为优等品;当密度等级范围不满足规定者为合格品;表3.2.4-2 强度等级强度等级砌块抗压强度(MPa)密度等级范围(kg/m3)平均值最小值2.52.52.08003.53.52.81 2005.05.04.07.57.56.01 40010.010.08.06 轻集料砌块的吸水率应不大于20%;7 轻集料砌块的相对含水率、干缩率、碳化系数、软化系数、抗冻性

24、、放射性等技术性能及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15229的规定。8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砌块技术性能见附录A.2。3.2.5 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以下简称自保温砌块),用于自承重墙体的自保温砌块应符合以下的规定。1 自保温砌块分为类;自保温砌块按孔的排数分为单排孔和多排孔两类;按复合方式不同可分为在砌块壁肋中复合轻质骨料和在砌块孔洞中填、插保温材料等类型。2 常用自保温砌块的等级1) 常用密度等级:800、900、1000、1100、1200、1400。2) 常用强度等级:MU3.5、MU5、MU7.5、MU10。3) 常用自保温砌块(砌体)保温性能等级:K2.0、K1.5、K1.2、K1.0、K

25、0.8、K0.6。4) 常用自保温砌块(砌体)隔热性能等级:D3.5、D3.0、D2.5、D2.0。5) 自保温砌块按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品(B)、合格品(C)。3 自保温砌块的主规格为390mm190mm190mm。常用厚度有190mm、240mm、280mm,其它规格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商定。4 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的技术性能见附录A.3。3.2.6 其它品种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如工业废渣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等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3.2.7 进入施工现场的砌块应提交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砌块的品种、规格、外观质量、强度等级和密度等级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并应按本规程第3

26、.1.33.1.6条的规定分批进行检查验收和复检。同一厂家、同品种、同一生产工艺、同等级的砌块10,000块为一批,不足10,000块亦为一批。复检项目如下,普通砌块:强度等级、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轻集料砌块:密度等级、强度等级和外观质量;自保温砌块:密度等级、强度等级、保温隔热性能和外观质量。 3.3 砂 浆3.3.1 基本规定1 砌筑和抹灰所用的砂浆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并应符合本规程及预拌砂浆GB 25181-2010的规定。在有条件的地方,应使用预拌砂浆。2 现场配制砂浆用的原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禁止使用直接掺粘土或其它工业废渣现场配制的砂浆。3 现场配制砂浆的原材料

27、应符合3.1.2的要求,水泥砂浆的最低水泥用量不应少于200kg/m3。3.3.2 工程中采用的预拌砂浆性能指标应符合以下的规定:1 湿拌砂浆主要品种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3.2-1、3.3.2-2的规定;表3.3.2-1 湿拌砂浆性能指标项 目湿拌砌筑砂浆(WM)湿拌抹灰砂浆(WP)湿拌防水砂浆(WW)强度等级M5、M7.5、M10、M15、M20M5M10、M15、M20M10、M15、M20稠度(mm)50、70、9070、90、11050、70、90凝结时间(h)8、12、24保水率(%)8814 d拉伸粘结强度(MPa)0.150.200.20抗渗等级P6、P8、P1028d收缩率

28、(%)0.200.15 表3.3.2-2 湿拌砂浆稠度允许偏差 (mm)规定稠度允许偏差50、70、901011010152 干混砂浆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3.2-3的规定;表3.3.2-3 干混砂浆性能指标项 目干混砌筑砂浆(DM)干混抹灰砂浆(DP)干混防水砂浆(DW)强度等级M5、M7.5、M10、M15、M20M5M10、M15、M20M10、M15、M20稠度(mm)50、70、9070、90、11050、70、902h稠度损失率(%)30凝结时间(h)39保水性(%)8814 d拉伸粘结强度(MPa)0.150.200.20抗渗等级P6、P8、P1028d收缩率 (%)0.200.1

29、53 干混界面砂浆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3.2-4的规定。表3.3.2-4 干混界面砂浆性能指标项 目性 能 指 标拉伸粘结强度(MPa)常温常态(14d)0.5耐水耐热耐冻融注:用于混凝土界面处理。3.3.3 预拌砂浆的使用1 干混砂浆采用专用机械搅拌,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2 湿拌砂浆现场贮运,应严格按供需双方商订的产品使用要求进行。3 预拌抹灰砂浆使用时,可采用机械喷涂施工和人工施工,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3.3.4 现场配制砂浆见本规程附录。3.3.5 砂浆的质量控制1 每250m3砌体中每个品种、每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制作一组试块(每组六块)进行强

30、度测定。一个分项工程,一般不宜少于两组。2 砂浆的检验应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 70进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以标准养护、龄期28d的标准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结果为准。3 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4 现场配制砂浆如砂浆的原料、配比以及强度等级有所改变,应相应进行测定。3.4 其 它 材 料3.4.1 防裂、增强材料1 用于砌体基面、墙体抹灰层或面层,采取防裂、增强措施部位的纤维网、短切纤维(含有机或无机,天然或人造纤维)均应为耐碱纤维,并应符合工程设计及有关标准的规定。不得采用未经防腐防虫处理的植物纤维材料。2 用于一般抹灰层的增强和防裂部位的钢丝网,用于砌体内

31、部的拉接钢筋和钢网片,用于外墙抹灰层的增强、拉结、抗裂等部位的钢筋网(焊接网)、钢板网所用的钢材,均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建筑用钢材的有关规定。3.4.2 粘结、改性材料用于配制提高砌体基层与抹灰层粘结强度,改善砂浆保水性等,以及配制胶质水泥浆、界面处理剂等采用的高分子聚合物(如:各种胶粉、乳液、改性聚乙烯醇、纤维素醚等原料),以及各种无机添加剂均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本规程的规定。 3.4.3 防水材料配制防水砂浆使用的防水剂,应符合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 474-92标准的有关规定。配制聚合物防水砂浆所使用的聚合物胶粉、乳液等,均应符合有关规定。3.4.4 胶结填充材料发泡结构胶(固定、安装门窗用

32、的锚栓、门窗樘、配件等)、PU发泡填充料(填充砌体与门窗框与主体结构间缝隙等)、建筑密封防水胶(填充密封分格缝、开槽埋设管线等的回填封缝)、植筋结构胶(固定拉接筋等)、粘合剂等的性能、质量均应符合相关产品的规定。3.4.5 其它预埋配件、锚栓与辅助材料的性能、质量均应符合相关产品的规定。4 建筑设计要点4.1 一 般 规 定4.1.1 建筑设计应采用1M的基本模数。砌体的平面模数网格宜采用2M,竖向模数网格宜采用1M;墙体分段净长模数应为1M;砌体厚度采用与主砌块宽度一致的尺寸。4.1.2 建筑平面应尽量规整,墙体不宜用圆弧形转折,转折处尺寸应满足使用主砌块和辅助砌块要求,如有特殊尺寸要求,可

33、采用订制砌块。抗震设防区的建筑平面、立面墙体尺寸应规则。4.1.3 设计宜充分利用挑板、阳台等安放空调设备,不应在外墙砌体上吊挂重物。4.1.4 砌体与混凝土梁板柱的联结应牢固紧密,并有防裂、防渗漏措施。4.1.5 砌体孔洞应预留,不得随意开凿,孔洞周围应做好防渗漏措施。4.1.6 砌体应做双面抹灰,抹灰和饰面需满足防火、防水、隔热、保温和隔声要求。4.1.7 底层砌体要设防潮、防虫层。轻集料混凝土砌块不得在地面以下的外墙和在长期浸水、高湿的环境下使用。4.1.8 保温砂浆抹灰墙体粘贴面砖时,应有拉拨试验依据。4.2 建 筑 构 造4.2.1 砌块外墙、楼梯间墙的厚度不宜小于190mm,砌块内

34、墙厚度不宜小于90mm,分户内墙厚度不宜小于140mm。窗间墙宽度不宜小于600mm。4.2.2 空心砌块外墙门窗洞边200mm内的砌体应用实心砌块砌筑,也可用不低于M5砌筑砂浆(或用C15细石混凝土)将空洞填实;轻集料砌块墙的门窗洞边,宜加设与墙同厚,宽120mm左右的加筋水泥砂浆边框或不低于C15钢筋混凝土边框;窗台处应用实心砌块砌筑,或加设钢筋混凝土窗台板。 4.2.3 外墙窗台、雨蓬、阳台、挑檐、压顶和突出腰线等上面应做排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同时在其与墙体交界处做好泛水,防止积水渗漏。4.2.4 顶层墙体上宜做钢筋混凝土挑檐或天沟,并做好泛水和滴水。4.2.5 阳台拦杆、女

35、儿墙等砌体宜用实心砌块,并应加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或芯柱)及压顶,外墙水平凹凸装饰线(如挑檐、窗楣、窗台等)也应用实心砌块砌筑,并做好防裂、防渗漏措施。4.2.6 厨、厕、卫生间等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房间,应设置混凝土坎台,高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做好泛水。4.2.7 严禁受力构件直接与外墙砌块连接和严禁在空心砌块及复合砌块外墙上直接吊挂饰面。4.2.8 空心砌块内墙上需吊挂设备和重物时,应在设计时,事先考虑加固,留设预埋件。当砌筑完毕后确须补充吊挂重物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例如采用穿墙螺栓加固有关部位的墙体。对于后加的螺栓和支撑应符合强度及耐久要求并注意做好防水、防锈处理。4.2.9

36、砌体内设置暗管、暗线、暗盒等,宜考虑采用开槽砌块或订制砌快,避免打洞凿槽。4.2.10 烟道、排气管道不应用砌块砌筑,应采用预制专用管道。4.2.11 采用轻集料砌块和自保温砌块的外墙,不应做清水墙,应采用双面抹灰。4.3 防裂、防渗漏和隔声措施4.3.1 砌体外墙的防裂、防渗漏,应选用以下措施:1 外墙采用抗渗好的砌块,采用与基体相适应的防水抹灰砂浆和防水涂料;2 墙面加挂防裂网,采用掺入短切纤维的防裂砂浆;3 饰面材料要粘贴紧密,不得有空鼓,灰缝应致密不渗水;4 大面积墙面抹灰、饰面要做好分格缝和密封处理;5 在墙体与门窗框、梁板、柱的结合处以及分格缝,对可能形成漏水的通道采用压力灌浆、密

37、封嵌缝胶封闭等措施;6 对迎风的外墙面可采取疏水措施防止压力水的渗透。4.3.2 厨、厕墙体防裂、防渗漏措施:1 墙体采用抗渗性好的砌块砌筑,全墙面采用防水、防裂砂浆抹灰;2 最下一皮砌块应用不低于M5砌筑砂筑浆或用C20细石混凝土将空洞填实再作防水处理;3 墙下做高度不小于200mm混凝土坎台或采用防水砂浆砌筑实心砖墙垫;4 如在墙体上开槽、打孔,不得破坏墙体整体性和引起开裂;5 墙裙以下或全墙面满铺瓷砖;6 厨、厕地面应排水通畅。4.3.3 墙体隔声性能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规定。1 分户墙和外墙的空气声隔声量不应小于45dB,高要求的住宅分户墙不应小于50

38、dB;户内卧室墙空气声隔声量不应小于35dB,其它分室墙不应小于30dB。对隔声要求较高的墙体,应选用隔声性能较高、密度较大的砌块砌筑。2 对隔声要求较高的住宅及其它建筑,应选用隔声性能较高的致密砌块,并应做好砌筑和抹灰,墙体上不得留有通孔。4.3.4 砌体的防裂、防渗漏措施可参照本规程附录D选用。4.4 建筑节能设计4.4.1 墙体热工性能应满足广东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相应规定。4.4.2 砌块外墙,特别是西向墙及东向墙应进行隔热设计,粤北地区宜兼顾冬季保温,均需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规定。外墙宜选用保温隔热性能较高的自保温复合砌块等,其厚度不宜小于190mm。外表面宜做

39、浅色饰面。4.4.3 砌块应用在具有保温隔热和节能要求的围护结构中时,根据建筑物性质、地区气候条件、围护结构构造形式,应合理地进行热工设计。当保温、隔热和节能设计要求的厚度不同时,应采用其中的最大厚度。4.4.4 砌块用作围护结构时,其材料的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设计计算值可参照附录C选用。4.4.5 外墙的热工设计要点1 外墙的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应按GB 50176和现行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计算,应取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热惰性指标,并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砌块砌筑的外墙的传热系数应按经国家计量认证的质检机构提供的测定值采用;如无上述机构提供的测定值,可按本规范附录D选用。3

40、 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热惰性指标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4 不同厚度砌块墙体的传热系数K值和热惰性指标D值可参照附录C。4.4.6 采用自保温砌块或轻集料砌块作为复合墙体的保温、隔热层时,砌块层应布置在水蒸气流出的一侧。5 结构构造要求5.1 一 般 规 定5.1.1 砌块自承重墙体上作用的荷载包括自重和附加在墙体上的任何装饰物的重量以及风和地震产生的作用,砌体自承重墙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要求。5.1.2 砌块等级的要求:外墙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MU7.5的混凝土砌块,或不低于MU5的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同时应符合本规程4.1.7的规定;

41、内墙砌体宜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MU5的混凝土砌块,或不低于MU3.5的轻集料混凝土砌块。8度抗震设防地区内墙的要求同外墙。5.1.3 砂浆的要求:对地面以下的外墙砌体,应采用不低于M10的水泥砂浆砌筑,其它的外墙砌体应采用不低于M5的砂浆砌筑。内墙砌筑砂浆不宜低于M5。5.1.4 拉结的要求:砌块填充墙与钢筋混凝土柱(或混凝土墙)交接处,应沿柱(或混凝土墙)的高度方向每隔600mm左右(符合砌块的模数)预留26带弯钩的拉接钢筋,钢筋伸入墙内的长度:非抗震区不应小于700mm;6、7度抗震区不应小于墙长的1/5且不小于800mm; 8、9度抗震区宜沿墙全长贯通。 5.1.5 墙体设置构造柱(或抗裂

42、柱)的要求:1 墙长超过5m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2 宽度超过2.4m或有特殊要求的洞口两侧及长度超过2.5m的独立墙体端部应设置构造柱;3 墙长大于墙高且端部无柱时,应在墙端设置构造柱;4 楼梯间和人流通道两侧的墙体,应设置间距不大于层高的构造柱。构造柱的截面及配筋应按工程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构造柱的截面尺寸不应小于墙厚200mm,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20。纵向钢筋取412,顶部和底部应锚入混凝土结构中,箍筋采用6200。砌体与构造柱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 每个马牙槎的高度不宜超过300mm,并应沿墙高每隔3皮或不超过600mm设置26拉结筋,拉结筋每边伸入墙内的要求同5.1.6

43、。必须先砌墙体,后浇筑混凝土构造柱。5 抗震设防地区应满足GB 50011第7.4节的规定。5.1.6 墙体沿高度方向的构造:1 墙高超过4m时,墙体半高处设置端部与结构构件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连系梁。当连系梁在门窗洞口切断时,洞口上方过梁的截面和配筋不得低于连系梁的设计要求,连系梁与过梁水平投影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连系梁与洞口过梁的垂直距离的两倍,且不小于1m,过梁两端各伸入墙体不小于500mm。连系梁的截面尺寸及配筋按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连系梁梁宽同墙厚,梁高可取200mm,纵筋取412,箍筋可采用6200。2 抗震设防地区应满足GB 50011第7.4节的规定。5.1.

44、7 大墙面的要求:对较大砌体面或墙面承受较大风压,以及抗震设防地区的高层建筑物的外墙,均应按实际状况采取增设圈梁及构造柱等构造措施,保证其刚度与稳定。5.1.8 门窗洞的要求:门窗洞口上有砌体,洞宽小于1m时,可采用配筋砌体过梁;洞宽大于1m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过梁入墙长度不小于390mm,否则应锚入柱内或采取其它措施。5.1.9 墙体施工缝留置的构造:砌体的转角和纵横墙交界处应同时砌筑,因特殊原因不能同时砌筑及其他需留置的临时间断处,施工缝应留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不应小于砌体高度。如留槎有困难时,必须沿墙高度每隔600mm或不大于3皮砌块内设置246的拉结钢筋,拉结筋每边伸入墙内的要求

45、同4.3.2-4.。5.1.10 墙体底部的构造:每层墙体的底部,砌筑混凝土实心砖(或灰砂砖) 墙体坎台或现浇C20素混凝土坎台,坎台高度宜为150mm200mm,宽度与墙体相同。卫生间墙体底部应现浇素混凝土坎台,坎台高度不得小于200mm。5.2 抗震区砌块自承重墙体的构造要求5.2.1 砌块自承重墙体应采取措施减少对主体结构的不利影响,主体结构的抗震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填充墙,墙体与主体结构之间应设置隔离缝,以避免主体结构对自承重墙产生荷载传递。隔离缝宽度为允许层间位移或20mm,墙体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采用柔性连接,柔性连接见图5.2.1。II缝宽框架柱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砌块填充墙2 8500

46、缝宽框架柱钢筋网片300砌块墙体2 8500拉接钢筋拉接钢筋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墙厚 图5.2.1 砌块墙体与钢筋混凝土柱的柔性连接5.2.2 主体结构的抗震等级为三级或三级以下的填充墙,墙体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可采取刚性连接,刚性连接见图5.3.9。5.2.3 抗震设防区的砌体填充墙段的局部尺寸应符合下列的规定:1 自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为1.0m;2 内墙阳角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6、7度时为1.0m;8度时为1.5m。5.2.4 对有洞口填充墙,6度、7度设防洞口宽度大于1.5m时,应在洞口两侧设置钢筋混凝土边框;洞口宽度大于2.1m时,应在洞口两侧设置构造柱。 8度、9度设防

47、洞口宽度不大于1.2m时,应在洞口两侧设置钢筋混凝土边框;洞口宽度大于1.5m时,应在洞口两侧设置构造柱。5.3 非抗震区砌体自承重墙的构造5.3.1 砌体自承重墙、柱高厚比应按下式验算:(5.3.1)式中:H0-墙、柱的计算高度,应按GB 50003-200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规定采用; h-墙厚或矩形截面柱的较小边长; 1自承重墙允许高厚比的修正系数,应按砌体类别分别按本规程5.1.3条采用; 2-有门窗洞口墙允许高厚比的修正系数,应按本规程5.1.4条采用;-墙、柱允许高厚比,应按本规程5.1.5条取值。注: 当与墙连接的相邻两横墙间距s12h时,墙的高度可不受本条限制。 5.3.2 验算

48、带壁柱墙的高厚比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1 高厚比计算公式中 h应改用带壁柱墙折算厚度hT,hT可近似取3.5i,i为截面的回转半径。计算回转半径时,墙截面的翼缘宽度可取壁柱宽加2/3墙高,但不应大于窗间墙宽度和相邻壁柱间的距离。当确定墙计算高度H0时,间距s应取相邻横墙间的距离。2 按公式(5.3.1)验算壁柱间墙的高厚比时,此时s取壁柱间的距离。设有钢筋混凝土圈梁带壁柱的墙,当b/s1/30时,圈梁可视为壁柱间墙的不动铰支点(b为圈梁宽度),如具体条件不允许增加圈梁宽度时,可按等刚度原则(梁在墙体平面外刚度相等),增加梁截面高度以满足壁柱间墙不动铰支点的要求。5.3.3 自承重墙允许高厚比的

49、修正系数1按下列规定取值。对混凝土及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块砌体,1按表5.2.3取值。表5.3.3 自承重墙修正系数1墙厚h(mm)1901409011.31.41.5(5.3.4)5.3.4 有门窗洞口的墙体,其高厚比修正系数2可按下式计算:式中: bs -在宽度s范围内的门窗洞口宽度;s -相邻窗间墙、壁柱或横墙之间的距离。按公式(5.3.4)计算的2值小于 0.7时,取2=0.7;当洞口高度等于或小于墙高的1/5时,可取2 =1.0。5.3.5 墙、柱允许高厚比按下列规定采用:1 对混凝土空心砌块及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墙、柱允许高厚比按表5.3.5-1取值;表5.3.5-1 墙、柱的允许高厚

50、比值砂浆强度等级墙柱M52416M7.526172 混凝土砌块自重墙应满足表5.3.5-2规定的高厚比要求。表5.3.5-2 混凝土砌块自重墙高度限值墙厚()墙体高度限值 (m)M5砂浆M7.5砂浆有门窗洞无洞口或洞口高1/5墙高有门窗洞无洞口或洞口高1/5墙高1904.45.0 4.8 5.0 1403.54.7 3.8 5.0 902.43.2 2.6 3.5 注:混凝土砌块自重墙高度限值是参考东莞市新型砌块(砖)墙体设计施工技术指引。3 上端为自由端墙的允许高厚比,除按上述规定外,尚可提高30%。5.3.6 女儿墙、阳台拦杆及较长(长度大于6m)的窗台下砌体、转角处,应加设现浇钢筋混凝土

51、构造柱及压顶,提高砌体抗裂性及稳定性。5.3.7 女儿墙、阳台栏杆等砌体的构造:当高度不大于800mm时,采取拉结钢筋砂浆带和钢筋混凝土压顶;当高度大于800mm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和压顶,混凝土采用C20。各类砌块女儿墙,插筋和灌孔的间距不小于800mm,灌孔混凝土采用C20,构造见图5.3.7。图5.3.7 女儿墙构造5.3.8 砌块墙体与后砌隔墙交接处,应沿墙高每400mm(两皮砌块)在水平灰缝内设置不少于24、横筋间距不大于200mm的焊接钢筋网片,如图5.3.8。图5.3.8 砌块墙体与后砌隔墙交接处钢筋网片5.3.9 砌块墙体与主体结构柱的刚性连接。26500 图5.3.9 砌块墙体与柱的连接5.3.10 砌块墙体顶与梁、板的刚性连接。柱梁或板实心砖斜砌(0辅助kao逐块挤紧)盲孔砌块或实心配块主砌块图5.3.10砌块墙体顶与梁、板的连接6 砌 体 施 工6.1 施 工 准 备6.1.1 砌块堆放、贮运应符合以下的规定:砌块堆放场地应平整清洁,不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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