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苏公共基础知识B类真题及答案(打印版)(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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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08年江苏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B类试卷 本试卷第155题为客观题,请在客观题答题卡上作答。材料处理题为主观题,请在主观题答题卡上作答。请注意:考生必须在指定的答题卡上做题,在试卷上作答一律无效。本试卷总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选项中选择最恰当的1项,并用2B铅笔在客观题答题卡相应题号下涂黑所选答案项的信息点,在试卷或主观题答题卡上作答一律无效。本题共有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事业单位,下列哪个单位可决定其限期治理?A此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 B此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省级

2、环保行政主管部门C此企事业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 D此企事业单位所在地县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2行政管理在承担义务的基础上,还必须通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的方式,对国家权力主体负责,这说明了公共责任的一种( )。 A义务 B服务 C任务 D监督、控制和制裁的行为 3近年来,我国全面推进以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卫生、社区就业、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城市社区建设,这种做法是( )。 A调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B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C调整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D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4甲国公民在乙国将丙国公民杀死后逃入丁国,现甲、乙、丙三国均向丁国要求将其引渡

3、,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丁国应将其引渡给甲国 B丁国应将其引渡给乙国C丁国应将其引渡给丙国 D由丁国自己决定将其引渡给那个国家 5赵某与妻子王某参加朋友的婚礼后,由赵某驾车回家,王某坐在后排座位上。赵某一经路口,贸然闯红灯,撞上经过此路口的一小学生,王某见状,对赵某说:“赶紧走,现在没有人看见。”赵某遂加大油门,狂奔5公里,该学生因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死亡。赵某因交通肇事被依法逮捕,请问王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不是共同犯罪 C与赵某构成交通肇事共同犯罪 D构成故意杀人罪 6王某因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王某有积极退赃

4、并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又查获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不久后又犯交通肇事罪,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A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B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C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数罪并罚 D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7甲某凡有金融凭证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分别被判15年有期徒刑和10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20年有期徒刑。在服刑到12年时,越狱逃脱被抓回,并且还发现甲某曾经有一起盗窃一辆汽车的犯罪事实。人民法院对其逃脱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对其盗窃判处9年有期徒刑,对甲某应当如何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A将原判决2

5、0年有期徒刑与新罪的3年刑期合并后,再将该刑期与漏罪的9年有期徒刑合并决定执行的刑期,减去已经执行的12年刑期。 B将原判决宣告的15年、10年刑期与漏罪的9年刑期合并,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12年刑期,然后再将该刑期与新罪的3年刑期合并C将原判决20年有期徒刑与漏罪的9年刑期合并,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12年,然后再将该刑期与新罪所判的3年刑期合并D将漏罪的9年刑期与新罪的3年刑期合并决定执行的刑期,然后再将该刑期与原判决的20年刑期合并,减去已经执行的12年刑期,决定执行的刑期 8孙某系无业人员,终日随身携带非法购买的枪支,伺机作案,一日看见一女士提包过来,孙某乘女士不备,一把夺过提包,撒腿就

6、跑,对于孙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A持枪抢劫罪 B抢夺罪 C按照抢劫罪定罪 D盗窃罪 9原告A公司在多年的市场调查中积累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和客户资源,并且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以防竞争对手知晓。1991年,该公司高级技术经理袁某辞职,几个月后A公司发现袁某所在的B公司掌握了同样的商业信息,抢占了大量的市场,使得A公司经济上受到了重大损失。A公司随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袁某和B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在诉讼过程中,A公司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A本案应当公开审理,因为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范围 B本案应当不公开审理,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C

7、本案可以不公开审理,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D本案应当不公开审理,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10原告有一子一女。2002年,原告和被告因房屋所有权纠纷而诉至法院。在诉讼期间,原告因病住院,几天后死于心肌梗塞。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依法( )。 A缺席判决 B延期审理 C中止诉讼 D终结诉讼11在下列情况下,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是( )。A为了寻找失散亲友而在报纸上刊登出的寻人启示中使用的被寻人的照片 B为追捕逃犯而在通缉令上所使用的逃犯照片C因新闻报道需要而使用他人的照片 D未经同意将获得福利彩票

8、特等奖的获奖者照片用于广告宣传 12下列有关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B通过投资关系,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是实际控制人C通过协议,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是实际控制人 D通过人事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是实际控制人 13甲股份有限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公开发行新股,在董事会拟定的发行新股方案中,哪项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A委托某证券公司承销股票,公司自行收取股款 B该公司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C所有新股均为无记名股票 D该公司自行决定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 14下列有关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全部成

9、员都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B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必须有职工代表C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D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5A公司汇票遗失,为B所拾,B之后转让给C公司,从C公司运走货物一批。C公司( )A无权要求A公司付款 B有权要求A公司付款C仅有权要求B付款 D既无权要求A公司付款,也无权要求B付款162008年1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授予闵恩泽、吴征镒两位院士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从政治学角度看,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 )是国家在履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职能的体现表明中国共产党特色社会主义事

10、业的领导核心是共产党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 A B C D17人民日报报道,贵州省锦屏县圭叶村的村民们,制造出一种让人叹为观止的财政民主形式,把一枚公章一破为五,由各村小组各选一个代表再加上一名支部委员各管一瓣,村里的开销须经过其中至少三人同意,五瓣才能合并起来盖章,从而保证村民委员会的清正廉洁。对于村民委员会认识正确的是 ( )是我国的基层政权组织 是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是我国民主的重要组织形式 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A B C D 18通过电子政务建立透明政府,公众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将从传统的“迂回沟通”转变为( ) A间接沟通 B直接

11、沟通 C双向沟通 D面对面沟通 19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与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行政职业特征的、调整行政管理主客体之间以及主体之间各种关系的道德准则与道德规范被统称为( ) A行政道德法规 B行政道德准则 C行政道德规范 D行政社会道德 20一切公共权力行为的最基本依据是( ) A行政道德规范 B宪法 C行政法律 D行政制度21英特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取得某地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投资,预售商品房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哪项不是必须具备的条件?( )A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2、明 B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使用权证书C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D已经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22某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可以从事下列何种业务?( ) A信托投资 B买卖股票 C向银行投资 D投资用于出售的大厦23要真正实现行政职能体系的合理配置,最根本的途径在于( )A改革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 B进一步细分、明确行政职能C人事行政职能的重要性 D真正实现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24第一次明确提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号召全国人民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是( ) A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B党的十三大 C党的十四大 D党的十五大24一切公共权力行为的最基本依据是( ) A行政道德规范

13、 B宪法 C行政法律 D行政制度25当代西方国家以新公共管理或管理主义为定向的政府改革,基本可以被定义为追求“三E”目标的管理改革运动,“三E”是指( ) A效果、效率、效能 B经济、效率、效益 C效益、效率、效能 D经济、效率、效果26甲公司取得了一张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其行使票据权利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如果你是律师,甲公司向你咨询,下列哪些意见可以提供?( )A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无需提示承兑,可以直接向付款人请求付款 B甲公司应当在汇票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C如果甲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提示承兑,甲公司还可以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D付款人要求甲公司履行义务后付款,可以认为是付款

14、人承兑汇票27金某的丈夫于1991年病逝,因其子赵某不尽赡养义务,金某于1995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给付赡养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送达了传票,通知他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庭审理,被告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字。开庭那天,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未到庭,人民法院于是对被告进行了拘传。人民法院进行拘传的做法是否合法?A法院对被告进行拘传的做法是合法的,因为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B法院对被告进行拘传的做法是合法的,因为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C法院对被告进行拘传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被告并不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D法院对被告进行拘传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只对被告经过了一次传票传唤28下列情形中,哪项构成

15、偷税罪?( )A某公司因财会人员粗心大意,漏缴应纳税款20万元 B某进出口公司在足额缴纳税款5万元后,向税务机关谎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款10万元,对于这两部分款项的差额部分C个体户甲采用擅自涂改账簿的方法,少缴应纳税款5000元 D某进出口贸易公司采取欺骗方式不缴应纳税款6万元29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应由( )承担民事责任。 A承担人 B出租人 C出租人和承担人连带 D出租人和承担人按份30A公司以B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由B公司偿还债务及利息、违约金共计570万元。B

16、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此时应当依法( )A裁定驳回上诉 B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C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D判决驳回上诉,不予受理二、多项选择题(在下列选项中至少有2项是符合题意的,请找出恰当的选项,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请用2B铅笔在客观题答题上相应题号下涂黑所选答案项的信息点试卷或主观题答题卡上作答一律无效。本大题共有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31房屋建设完成后进行房地产转让时,应如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 A同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B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再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C先办理

17、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D在实行房地统管的行政区域,统一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 32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的表述中,那些是正确的?( ) A当事人不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完全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一定的损害赔偿责任 C某企业对原有工艺进行改造,原设计安装的防治污染的设施已无需使用,可以再征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停止使用 D县级人民政府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设立于该县境内的中央或者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排污情况进行检查 33某

18、单位收发员为收集邮票,故意隐匿、毁弃他人信件,其行为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哪一项权利?( ) A隐私权 B通信自由 C通讯秘密 D社会文化权利 34下列法律行为中属于单方行为的是( )。 A李某订立遗嘱,将全部遗产处分给长子继承 B王某为购买轿车提供订金 C费某为于某代理购买化肥 D成某缴纳个人所得税 35以下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是( )。A某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发布拆迁公告,要求某街道3039号房屋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拆迁 B某县政府下发的关于该县如何进行拆迁补偿工作的文件C某市卫生局认为甲厂生产的医疗用品不合格,随即发出通知,要求该市所有医疗单位停止使用该厂所生产的医疗用品D市质量监督局制定的关于

19、该市某种商品质量检验标准的规定 36甲地A公司于乙地B公司订立服装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A公司送货。在约定履行期限内,A公司将货物由丙地运到B公司指定的丁地。后双方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B公司欲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A甲地人民法院 B乙地人民法院 C丙地人民法院 D丁地人民法院 37甲诽谤乙为私生子,乙起诉。经审理,甲被判赔礼道歉并赔偿乙精神损失费5万元,甲拒不履行,于是乙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甲发出执行通告,责令限期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应当报告当前以及受到执行通知之前两年的财产情况B若甲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C若甲拒绝执

20、行,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拘留D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媒体公布甲不履行义务信息 38合伙企业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依法解散( ) A合伙期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B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C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D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39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将旧的电视机修好,放置路边,希望有人拿走使用。第2天乙发现这台电视机,就拿回家自己使用。乙按照赠与合同取得所有权 B甲买了十条大鱼放生,乙雇用丙打鱼,打到其中一条。丙取得该鱼所有权 C甲盖房,误将乙的石块当作自己的石块打了地基,乙发现,可要求甲归还石块所有权 D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

21、于客厅。乙因加工取得该石所有权 40王某持有已到期的汇票到银行兑付时被拒绝付款,此时王某可以向以下那些人行使追索权?( )A该汇票的出票人李某 B王某的前手张某C贾某(在该汇票到期前,王某曾将该汇票背书给贾某,其后因业务关系贾某又将该汇票背书给王某) DC项中贾某的保证人 41人民日报载文指出,随着花旗银行、友邦保险、沃尔玛等“洋银行”“保险” “超市” 在越来越多的城市布局设点,中外企业同场竞技已不可避免,中外企业同场竞技( ) A将弱化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 B有利于我们学习外国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和方法 C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 D使老百姓享受到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得到更多的便利和实惠

22、422007年“五一”前夕,北京大学民营经济丛书的首发式在北京大学举行。专家们在会议上讲到,民营经济-中国经济发展的亮点和动力,表现在吸纳就业上,目前,我国民营经济的就业人员达1.78亿,约占城镇就业人员的70%,上述事实表明( )。 A民营经济已成为就业和再就业的主渠道之一 B.非公有制经济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C.我国就业再就业的压力已得到解决 D.劳动者的权益与义务是统一的43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总体形势良好,但经济欲行中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入过多,社会总需要扩张势头仍很强劲等矛盾比较突出。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利用利率等经济杠杆适当抑制投资需求的扩张,防止经济由偏

23、快转向热,以促进经济平稳又好又快发展。上述材料说明( )。A符合实际的认识才具有能动作用 B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C要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积极促成质变 D认识的根本任务在于指导实践 44论语中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这句话对我们实现人生价值的启示是( )。A实现人生价值需要社会提供一定的客观条件 B实现人生价值要有百折不挠、不怕失败的顽强奋斗精神C实现人生价值必须梳理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D实现人生价值必须提升自身素质 45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央行表示,加息旨在加强货币信贷调控,引导投资合理增长,稳定通货膨胀率,材料蕴含的哲理是( )

24、。 A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提高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B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C能否做出科学的预见是实践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 D事物的发展史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三、案例分析题(本大题为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1项是符合题意的,请找出恰当的选项,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请用2B铅笔在客观答题卡上相应题号下涂黑所选答案项的信息点,在试卷或主观题答题卡上作答一律无效。本大题共有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阅读下面的材料,回答后面的问题。(一) 2000年烟台地区一村委会把果园分给各户承包,规定承包期为5年,其中某甲承包了50棵苹果树。2002年,村委会又全部收回果园搞专业承包,发

25、包给以乙为首的6人专业队,合同约定承包期为10年。后因管理不便,经村委会同意,乙等6人又将其中原来甲承包过的50棵苹果树转包给丙。一年后,甲以他与村委会2000年的合同未到期为由,强行抢摘这50棵树的苹果500多公斤,引起纠纷。村委会调解不成,即宣布解除其与乙等6人的合同,准备重新平均分包到各户。乙等6人即诉至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丙向法院请求甲返还500多公斤苹果。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46.本案中存在以下哪些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A.乙等6人与村委会基于承包与发包关系而形成的请求给付关系 B.乙与丙的转包关系C.甲与村委会的侵权关系 D.甲与丙的侵权关系 47.本案例中,乙等6人

26、要求村委会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从诉的分类角度来看,应属于 ( )。A.确认之诉 B.给付之诉 C.变更之诉 D.履行之诉 48.如果在乙等6人与村委会的诉讼开始之后,甲要求人民法院将乙等6人及村委会将其先前承包的50棵果树继续承包给他时,法院应将甲列为(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共同原告 D.共同被告(二)甲(住所地在A市)开私家车下班回家时误踩油门,将行人乙(住所地在B市)撞伤,就损害赔偿额,二人达成仲裁协议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也未选定仲裁员。对于是否开庭,是否公开审理也未达成协议。仲裁

27、庭对裁决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49.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就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仲裁员的选定达成协议的: A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B仲裁委员会裁定不予受理 c仲裁协议无效 D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50.对于是否开庭、是否公开审理也未能达成协议的: A应开庭进行 B应不公开审理 c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 D由仲裁庭自行决定 51.若仲裁庭对裁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 A应另行组成仲裁庭重新仲裁 B由仲裁委员会集体裁决 C根据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D不能形成多数意见的情况下,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三)甲对于乙享有100万元的债权,乙对于丙享有100万元的债权。因到期乙无

28、力偿还甲的债权,又不及时行使对于丙的债权,甲提起代位权诉讼,回答下列问题:52.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为被告 B乙为被告 C丙为被告 D乙丙为共同被告53.甲行使代位权应具备( )A甲对乙的债权到期 B乙对丙的债权到期 C甲对乙的债权可到期可不到期 D乙处于破产状态54.在该诉讼中,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 A丙可行使自己对乙的抗辩权 B甲可请求对丙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C丙可对甲行使抵销权 D丙可对甲行使自己对乙的抵销权55.如果甲在代位诉讼中胜诉,则( ) A丙应向甲履行 B丙应向乙履行 C丙既可向甲也可向乙履行 D应由乙向甲履行 四、综合分析题(本大题为不定项选题。即在每小题的4个选项

29、中至少有1项符合题意的。请找出恰当的选项。多选或少均不得分。请用2B铅笔在客观题答题卡相应应题号下涂黑所选答案项的信息点,在试卷或主观题答题卡作答一律无效。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阅读下面的材料,回答后面的问题。(一)“协和时代”的终结从表面上来看,协和客机只不过是一架“比较快”的商用客机。然而,它的背后却隐藏着很深厚的象征意义,象征着人类对科技的无限信心与期望,代表了欧洲人在尖端科技上不愿落后于美国的决心。协和客机的研制始于1956年,当时英国和法国分别开始了超音速客机的研制工作。特别是法国对超音速客机的可行性研究认为,当此飞机面市之后,大多数穿行大西洋两岸的乘客会选择这

30、无与伦比的豪华客机为交通工具,预计会售出数百架,从而给航空旅行带来革命性的变化。1962年,英法两国达成一致,同意合作生产协和客机。就在人类第一次踏上月球的1969年,协和客机也开始了它的处女航。1976年1月21日,协和客机又开始了它的第一次商用飞行。“协和”是英法航空工程师智慧的结晶,乘协和飞机从伦敦飞往纽约,所需时间不到3个半小时,时间优势是普通客机无法比拟的。然而,乘坐协和客机的票价也高得惊人,从伦敦飞往纽约的机票价格为6980美元。因此,从一开始,协和客机便只是少数高级经理与富商的“专用交通工具”。就在协和客机于1976年正式面市的前夕,发生了石油危机。协和客机是个耗油量巨大的庞然大

31、物,石油价格的陡升无疑对协和客机是沉重打击,高油耗立即成了协和客机的致命隐患。此外,协和客机的噪声非常大,许多国家不允许协和客机在大陆上空进行超音速飞行,这使飞机扩展航线受到了很大限制。所以,协和很难得到航空公司青睐。在协和客机的市场推广方面,美国各航空公司出自诸多方面的考虑(包括民族尊严、经济利益及政治因素),拒绝采购协和客机,订单非常少,最后只有英国和法国自己的航空公司订购。由于产品没有实现批量化生产,价格和维护费用昂贵,生产协和飞机让英法政府经历“财政灾难”,共花费340亿美元。可以说,影响协和飞机前途的就是其过度昂贵的运营成本,随着时间推移,这种飞机的零部件愈加昂贵。还有一个最大的不幸

32、,2000年7月,协和飞机在巴黎戴高乐机场发生空难,113人的惨死打破了协和的安全神话,加剧了人们对这种飞机价格高却不安全的“畏惧心理”,从而导致搭乘协和的乘客进一步减少。2001年11月,经过改装的协和重返跨大西洋航线。但是,“911”恐怖袭击事件使全球经济和民航业陷入了低谷。协和自此走上不归的下坡路。公司不景气导致乘豪华客机出行的人数越发减少,核定载客100人的协和客机上座率往往不足20,其亏损由此可见。英航和法航亏损严重,更没有资金来养活协和这个亏损大户。最终,作为“一代天骄”的协和客机只能被市场淘汰。2003年10月24日,英国航空公司的一架协和飞机做最后之旅,自此,蔚蓝的天空再不见超

33、音速飞机的身影。2004年4月13日,英国航空公司最后一架退役的协和式超音速客机,由一艘大型轮船承载,慢慢驶往位于苏格兰的航空博物馆。这一行程代表了“协和时代”的彻底终结,从此以后,人们只能在博物馆里一睹协和客机的倩影了。56、协和客机的研发属于() A、战略决策和非确定型决策 B、战术决策和风险型决策 C、确定性决策和多目标决策 D、单目标决策和政府决策57、英法在决定研发协和客机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是() A、市场因素 B、科技因素 C、政治因素 D、很难确定58、下列因素中,英法两国政府能控制的是()A、乘客选择乘坐协和客机 B、国际石油价格C、英航和法航购买协和客机 D、美国各航空公司采

34、购协和客机59、协和客机的经营失败说明()A、管理的环境和条件是动态的 B、决策对象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之中C、决策受到人的主观意志的影响 D、以上都是60、协和客机经营失败的根本原因是是()A、研发协和客机的决策失误 B、协和客机的耗油量巨大C、美国各航空公司拒绝采购协和客机 D、“七二五”坠机事故(二)2003年9月17日,某公司业务员丁先生到A市出差,当晚居住于该市四星级的阳光宾馆。丁先生按照宾馆相关管理规定将随身携带的一台价值2万5千元的笔记本电脑存放于宾馆贵重物品存放处保管。9月19日夜,阳光宾馆发生盗窃案,大量贵重物品被盗,其中也包括丁先生的笔记本电脑。案发后,宾馆工作人员已

35、向公安部门报案,此案正在侦查过程中。就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 61、关于丁先生与宾馆之间的关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服务合同关系 B、租赁合同关系 C、保管合同关系 D、委托合同关系 62、丁先生是否可以请求酒店赔偿,其请求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 A、可以请求赔偿 B、不得请求赔偿 C、因为只要在保管期间被保管的物品丢失,保管人就应当负损害赔偿责任 D、因为在保管期间被保管的物品丢失且可以证明系保管人保管不善所致,保管人应当负损害赔偿责任。 63、如果宾馆以将笔记本电脑放进了保险柜尽了必要的保管注意义务为理由进行抗辩,则宾馆可否免责?() A、可以免责 B、不可免责 C、属于不可抗力

36、 D、属于意外事件 64、如果宾馆在店堂内醒目位置贴有告示称:旅客丢失物品本店概不负责,宾馆可否以此为理由免责? A、有言在先,可以免责 B、不论有无告示,均不可免责 C、如果丁先生注意到此告示,则酒店可以免责 D、该告示内容不合法,但若旅客接受其内容亦会有效 65、假设宾馆已对丁先生进行了赔偿,其后小偷被抓住,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宾馆可以要求小偷返还笔记本电脑 B、丁先生可以要求小偷返还笔记本电脑 C、如果宾馆取回笔记本电脑,丁先生可以从宾馆取回笔记本电脑,返还从宾馆处获得的赔偿金D、丁先生可以保有赔偿金同时取回笔记本电脑 五、材料处理题(本题为主观题。请在主观题答题卡上作答,

37、在试卷上作答一律无效。本题第66题15分,第67题20分,共35分。)阅读下面材料,按要求作文。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了各种各样的“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行政过错追究暂行办法”。2004年4月,中央又批准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对“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作了严格规范。 最近,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这一暂行办法通过18种问责情形和7种追究责任,对行政首长追究其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小到诫勉、批评,大至停职反省、劝其辞职。问责的情形主要包括5种:效能低下,执行不力;责任意识淡薄;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不

38、依法行政或治政不严,监督不力;在商务活动中损害政府形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官员问责”制给中国4 000多万名各级干部的仕途平添了风险,使为官变成了一种风险职业。这就要求政府官员转变观念,从“当官有权”到“当官有责”。66、 重庆市政府通过的暂行办法实行官员问责制度的内容,主要体现了行政领导者的哪方面责任?其具体内容是什么?67、行政领导者的责任主要有哪几个方面?本案例中欠缺的责任是什么?参考答案解析1.A【解析】本题考查有权决定限期治理的部门。环境保护法第29条规定:“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

39、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是由有关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情况来决定,而并非是由环保主管部门决定的。2.C【解析】既然提到对国家权力主体负责,说明公共责任的一种任务。3.A【解析】推动社区建设是为了更好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社会,这一政策是由政府制定的,因此从整体上看是调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4.D【解析】有权请求引渡的国家一般有三类:罪犯本人所属国、犯罪行为发生地国、受害人所属国。如果三类国家同时请求引渡同一罪犯,原则上由被请求国决定把罪犯引渡给哪个国家

40、。本题中正是多个有权请求引渡的国家要求引渡,因此D项正确。5. C【解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6.A【解析】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41、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依照这条规定和刑法原理,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犯交通肇事罪,不应当撤销缓刑。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可见累犯要求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而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故不成立累犯。7. C【解析】根据刑法第70、71条规定,应对漏罪按照“先并后减”的原则,即将第一判决确定20年有期徒刑和漏罪盗窃罪判处的9年有期徒刑按照第70条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然后此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与行为人所

42、犯新罪逃脱罪的3年刑罚按照第69条确定的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8. C【解析】根据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至于行为人是否使用了凶器,在所不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可见,本题中的行为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但不属于持枪抢劫。9. 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开庭审理的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

43、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本题属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10. C【解析】本题考查缺席判决、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几种情形的区别。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法庭审理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判决,因此不能使用于原告死亡的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

44、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第一百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

45、)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从上规定可知,如果原告死亡而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终结诉讼;如果原告死亡有继承人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则应当终止诉讼。11. D【解析】本题考查肖像权。民通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虽然福利彩票最终的目的是用于公益事业,但发行彩票本身的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故符合侵害肖像权的两个条件。其他几种情形都不符合“以营利为目的”的条件。12. A【解析】根据公司法第217条第(三)

46、项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13. A【解析】A项表述错误,公司法第135条规定:“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公司法第88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公司法第89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据此,公司增发新股应由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由银行代收股款。14. A【解析】本题考查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组成。公

47、司法第71条第2款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应注意,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职权没有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广泛,如没有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的职权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权利。15. B【解析】本题考查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据此,除非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否

48、则享有票据权利,本题中未提到C公司属于这种情况,C公司应享有票据权利,可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向其前手A公司要求付款。故答案为B。16. C【解析】应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而不是共产党。17. B【解析】村民居委会是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我国民主的重要组织形式。故本题答案为B。18. B19. C【解析】具有行政职业特征的、约束行政管理主客体之间以及主体之间各种关系的道德准则与道德规范被称为行政道德规范。20. B21. D【解析】本题考查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条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

49、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依次,题中A、B、C均为必备条件,而D项不是必备条件。22. C【解析】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3. D【解析】行政职能体系的合理配置最根

50、本的是实现政府行政职能转变。24. A【解析】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确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25. B26. B【解析】此题考查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承兑问题。票据法第29条规定:“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第40条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第43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

51、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27.D【解析】本题考查拘传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民诉法意见第11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从以上规定可知,本案的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要对其进行拘传必须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中只进行了一次传票呼唤,因此不能进行拘传。28.D【解析】刑法第100条规定:偷税行为采

52、取的手段包括四种:(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4)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据此,D项构成偷税罪。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偷税罪定罪论处;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据此,B项不构成偷税罪。29.A【解析】本题考查融资租赁物至损的责任承担方式。根据合同法第246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所以该民事责任应由承租人承担。30.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裁决的种类及其适用。

5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本案应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不定项选择题31.CD【解析】房地产转让时的产权变更程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第3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

54、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第62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32.ACD【解析】本题考查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环境保护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

5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项正确。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

56、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B项错误。放置污染的措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需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C项正确。环境保护法第14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D项正确。33.B【解析】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

57、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收发员隐匿、毁弃他人邮件的行为,侵犯了公民通信自由权利。34.A【解析】单方法律行为: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即这种法律行为仅凭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无需要得到对方同意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35.BD【解析】本题考查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具体行政行为是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重要标准,其与抽象行政行为区别在于: 1、调整范围不同。前者针对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是特定的;后者所规范的事项和针对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是不特定的。2、能否反复适用。前者只对其所

58、针对的特定的人一次有效,对他人没有约束力;后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能反复适用。3、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方式不同。前者是直接影响;后者则是间接影响,要通过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来实现其目的。36.AD【解析】本题考查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民法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

59、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题中的购销合同采用送货方式履行,因此应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被告住所地即甲地法院和货物送达地丁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民法诉讼意见第19条规定:37.BCD【解析】本题考查执行措施。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可知,A错误,B、C正确。第231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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