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5051162 上传时间:2021-12-06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6.71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资源描述:

《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7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我区小微企业升级为 “四上” 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鼓励、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增加我区“四上”企业数量,提升整体经济质量和水平, 根据佛山市 “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措施、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扶持办法。第二条 区政府每年安排 “四上” 企业培育专项奖励扶持资金,对经认定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扶持。第二章 扶持范围和标准第三条 扶持范围对年期间, 我区达到 “四上” 标

2、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 ( 以下简称“名录库” )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资质以内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给予资金奖励。(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万元以上工业法人企业。(二)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万元及1 / 7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指年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 或年末从业人员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

3、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 年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 或年末从业人员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资质内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指具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拥有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法人企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企业。第四条扶持标准(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给予奖励万元, 其中第一年奖励万元,第二年 (企业第一次年度审批时新增在库,至下一年度审批完成时仍在库,期间为一个完整年度 ,

4、下同)如果企业仍在名录库中再奖励万元 , 第三年如果企业仍在名录库中再奖励万元。(二)对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万元, 其中第一年奖励万元,第二年如果企业仍在名录库中再奖励万元,第三年如果企业仍在名录库中再奖励万元。2 / 7(三)对年纳税额超万元(含万元)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给予奖励万元, 其中第一年奖励万元,第二年如果企业仍在名录库中再奖励万元, 第三年如果企业仍在名录库中再奖励万元。第五条资金来源扶持资金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按各共同承担。第三章 资金申报及审批程序第六条 申报条件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 税务登记,依法经营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

5、格。(一)首年奖励扶持。 经统计部门确认, 在年期间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四上”企业,适用首年奖励。(二)第二年奖励扶持。 经统计部门确认, 第二年仍在名录库中的“四上”企业,适用第二年奖励。(三)第三年奖励扶持。 经统计部门确认, 第三年仍在名录库中的“四上”企业,适用第三年奖励。(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奖励:1. 近年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扶持中有严重违规行为的;2. 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行政部门立案查处或被行政处罚后未满年的;3. 因违反各级相关法律法规正在被司法部门立案查处或被3 / 7查处未满年的企业。第七条申报材料企业申请扶持资金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式三份, 提交复

6、印件的,加盖企业公章):(一)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四)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提供上年度纳税超万元(含万元)的纳税证明;(五)其他有关材料。第八条申报、审核及审批程序(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经贸) 每年及时发布年度奖励扶持申报通知, 组织奖励资金申报。 企业结合申报通知按程序申报。(二)以自愿申报为原则, 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属地镇政府(街道办)经促局。(三)各镇(街道)经促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加具初审意见后报

7、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四)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经贸) 会同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行业主管部门对报送材料进行复审,并与区发展规4 / 7划和统计局(统计)核算扶持金额,形成奖励资金发放方案。奖励资金发放方案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收到投诉或异议的, 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经贸) 、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统计) 进行调查,对外公布调查结果并告知相关申报单位。 公示结束后, 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经贸) 将奖励资金发放方案和公示情况报区政府审批。(五)经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将区级扶持资金划拨至各镇(街道)

8、,各镇(街道)配套相应的扶持资金后一并发放至企业。第四章资金预算、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每年按规定统筹编制年度资金财政预算。第十条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按规定公开扶持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要会同区财政局做好企业申报资料存档及扶持资金拨付等工作,确保扶持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发放。各镇(街道)财政局收到专项资金后,必须及时下拨给企业,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第十一条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扶持资金等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5 / 7院令第号) 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第十二条 申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和使用资金,自觉接受区财政、审计及区经贸、统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企业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的, 撤销对其财政扶持, 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年内停止该企业在我区申请各类财政扶持资金。第五章附 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年月日止。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经贸)负责解释。附件: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申请表6 / 7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年月日印发7 / 7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