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化工公司综合办公区其他联络路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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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办公区其他联络路施工招标文件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区其他联络路工程招标文件 编号:GDXLH-JJ-SGZB-2011-009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1 年07 月 目 录 第一卷 商务部分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1 总则2 招标文件3 投标报价4 投标文件5 开标6 评标7 授予合同第二章 合同条件1 定义2 监理3 转让和分包4合同文件5 技术文件、规范、图纸保管和提供6 补充图纸和指令7承包商的责任和义务8合同协议书9履约保证及有效期10现场考察11投标书的完备性和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12作业应符合合同规定13提交进度计划

2、14承包商代表15承包商雇员16放线17钻孔和探坑18安全、保卫、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19工程的照管20保险21遵守法律、规章22其它义务23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24劳务25劳力及承包商设备的报表26材料、工程设备及工艺27检查28隐蔽工程29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拆运30承包商未遵守指令的违约31暂时停工32工程开工33竣工期限34确保施工进度35误期赔偿36检查、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37工程竣工验收38保修39变更40索赔程序41承包商的设备、临时工程与材料42工程量43应计量的工程量44暂定金额45指定分包商46证书与支付47仅凭保修证书和批准48保修证书49补救措施50紧急修复工作51

3、不可抗力52解除履约53争端的解决54通知55项目法人的违约56法规的修改57税收58贿赂59保密60出版、广告61承包商用水、电附件A 合同范围及内容附件B 物资管理第三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1 合同协议书2 履约保函格式第四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商务投标文件1 投标书2 投标书附录3 投标保证金(格式)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 授权委托书6 工程量与报价7 企业资格证明文件8 企业情况综合评价资料技术投标文件9 施工组织措施10 辅助资料表第五章 评标办法:1 评标机构2 评标程序和内容3 评标办法4 合同谈判5 保密纪律第二卷 技术部分第六章 工程技术规范1 现场自然条件2 本标工程施工范围3

4、 现场技术条件、技术要求第七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八章 甲供设备及材料范围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办公区其他联络路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GDXLH-JJ-SGZB-2011-009第一卷 商务部分编制单位: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1.07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 附 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11.1工程名称: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区其他联络路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锡林河乌拉盖管理区贺斯格乌拉牧场工程规模:7917 m2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性质:新建工期要求:本工程拟定2011年 8月12日开工, 2011年9月30日竣工。 招标范围:综合办公区其他联络路道路

5、工程施工蓝图(具体见投标须知) 21.1.2合同名称: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区其他联络路工程施工合同3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2.5投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自行安排。书面提问于2011年7月22日17时前提交到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53.4投标货币:人民币64.4投标有效期:60天74.5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82.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7月10 日至12日发售单位: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点: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经营办公室 94.7投标文件份数:印刷版正本1份 副本4份 电子文件1份(U盘)104.8.2投

6、标文件递交至:另行通知投标文件接收单位: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14.9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07月26日9时0分126.1.1本次开标日期:2011年 7月 26 日10时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1 总则1.1工程说明1.1.1 工程简况1.1.1.1 工程名称:综合办公区其他联络路工程1.1.1.2 建设地点:内蒙古锡林河乌拉盖管理区。1.1.1.3 工程性质:新建1.1.1.4 质量标准:施工全过程应遵守中国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施工和环保规定。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鼓励投标

7、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报价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指标和措施。1.1.1.5 工期要求本工程拟定2011年08月12日开工, 2011年09月30日竣工。1.1.1.6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1.1.2 招标人(以下亦称项目法人)法人名称: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地址:巴音胡硕西街30号法定代表人:祝文东联系人:朱明达电话:0479-3479633传真:0479-3479633 招标相关图纸与招标人联系。1.1.3 合同名称:内蒙古锡林河综合办公区其他联络路工程施工合同1.1.4 本工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施工单位。1.2 资金

8、来源自筹资金。1.3 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1.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3.1.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3.1.2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道路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1.3.2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1.3.2.1 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对投标人须进行资格审查(包括预审和后审)。 1.3.3 投标人应提交能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资格文件材料: 1.3.3.1 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等企业证件的彩色复印件及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

9、 1.3.3.2 投标人在近五年完成的类似本标工程的工程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格式见附表一)和在建工程项目及中标或分包工程情况(含建设单位对合同履行情况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格式见附表二)。 1.3.3.3 投标人拟执行本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简况表(格式见附件3)。 1.3.3.4 投标人拟用于本标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检验及试验设备、仪器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 1.3.3.5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包括近三年经社会或政府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和银行提供的近期有效信誉证书。 1.3.3.6 投标人目前和近三年有无涉及经济诉讼,请提供律师事务所或投标人

10、法律顾问出具的相应的文件材料。 1.3.3.7 投标人近三年内经上级主管部门确认、盖章的质量、安全报表。 1.3.3.8 P3软件的使用业绩(应用于哪些工程项目,请提供应用情况说明)。 1.3.3.9 业主对投标人的评价(含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与业主配合等方面的回访记录)。 1.3.4 针对少数施工单位中标后层层转包造成重大事故的情况,集团公司要求严禁非法转包。为切实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及进度,请各投标单位对下列事项予以承诺: 1.3.4.1 主体施工不得转包。核心部位施工不得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安全、质量及进度管理不得分包。 1.3.4.2 分包项目的分包单位必须是劳务分包,且经监理

11、、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入厂施工,经分包的项目严禁再次发包。1.3.4.3 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预中标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确保进场。1.4 投标费用1.4.1 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的准备与递交等所涉及的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4.2 标书售价1000元(含复印图纸一份)售出不退。1.5 投标人允许在投标声明中提出优惠声明。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招标文件除下列文件外, 还包括所有按本须知第2.2条和第2.3条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资料和本须知第4.5条所述的标前澄清文件。第一卷:商务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条件

12、第三章:合同协议书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及格式第五章:评标办法第二卷:技术部分第六章: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图纸第七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投标人无权对招标文件作任何修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拒绝。2.1.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个别内容有异议时,需在投标文件商务或技术差异表中明确。凡未在差异表中明确的,一律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招标文件是招、投标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2.1.4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2.2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澄清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购买标书后6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接到该请求澄清函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澄清(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至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有权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这种修改可能是项目法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2.3.2 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递交或传真形式通知项目法人,确认已收到补

14、充通知。2.3.3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他们在准备投标书时把修改内容考虑进去,项目法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期。3 投标报价3.1 报价原则3.1.1 投标方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按照本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自主确定投标报价。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标所需的所有费用。3.1.2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其费用

15、均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合价之中;对只填写单价,没有填写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合价之中;对只填写合价,没有填写单价的项目,其单价按合价除以施工图中的工程量确定。3.1.3投标人编制的报价应为完成本标工程所发生施工准备、施工、维护、竣工和保修而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正常施工所需办理一切手续发生的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含大型机械转移、拆装和轨道铺设)、管理费、转移费、利润、物价上涨、冬季施工费及措施费和看护费、政策性调整、各种税费、各种保险、医疗费用、乙方临建、所有的责任、义务、窝工、误工损失、设备及材料的二次倒运发生的费用、施工安

16、全措施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乡村之间的协调费、现场因素、风险费等与本标段施工有关的所有全部费用均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3.1.4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等风险。投标人报价将被视为按招标工程资料,对现场进行充分了解,根据企业经验和市场情况涵盖本工程施工范围,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的报价。本报价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4.1 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3.1.4.2不可预见的措施费;3.1.4.3政策性调整及其他不可预见费;3.1.4.4与周边(村民)关系的协调费用;3.1.4.5设计变更;3.1.4.6一般性阻工;3.1

17、.4.7其他特殊措施费。 3.1.5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3.2 报价采用方式和内容3.2.1本标工程报价原则采用固定单价的承包方式,报价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2.2本标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固定不调的原则,合同价款可以调整的部分仅限于:3.2.2.1 由设计单位出具并经项目法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变更或由于项目法人的原因而引起的工程签证,每张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引起单项费用增减总和超过2万元以上的,对增减在2万元以上的部分予以调整,采用以下处理方式,作价原则按以下顺序: (a)承包商在报价中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按其报价中的单价计算。

18、(b)承包商在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按施工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消耗量定额及GB 50500-200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其中材料价格按乌拉盖及周边地区同期信息价,缺省部分按市场询价比价考虑,按低价执行,由承包商上报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按GB50500-200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计取管理费和利润,经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审定后执行。计算方法:单项可调整价款=工程量X综合单价x(1+税金)-20000 (c)对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如果出现拒绝执行,招标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执行,其价款按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值3倍的金额从合同中扣除。3.2.2.2施

19、工图量差:按最终实际发生的图纸量据实调整。3.2.2.3当某项报价工程量在施工图中明确为“零”,则该项结算费用为零。并按报价书中所报价格调整合同总价;报价工程量中没有,但施工图中出现的项目,综合单价执行报价中有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单价,若没有按按施工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消耗量定额及GB 50500-200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其中材料价格按乌拉盖及周边地区同期信息价,缺省部分按市场询价比价考虑,按低价执行,由承包商上报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按GB50500-200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计取管理费和利润,经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审定后执行,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3.2.2.4 在施工过程

20、中,投标方对招标方委托的本标段范围之外的项目应无条件执行,结算时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依据的定额标准编制施工图预算并下浮8%,材料价格执行施工期地方造价信息。无地方造价信息,参考市场价格,以上内容必须经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3.2.2.5 本工程措施项目费、规费包干使用,在结算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得调整。3.2.2.6 税金按最终的分不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包干)、规费(包干)之和为基数计取。3.2.2.7价款调整的时间:价款调整将在合同执行完成后2个月内进行。3.2.3根据实际情况,招标方有权调整投标方承担的标内部分项目,并有权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调整相应的价款。3.2.4 本标工程的

21、总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3.2.4.1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本工程的报价总价应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费项目费、规费、税金、设计变更的风险以及投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报价单位均应在清单报价表中一一填写清楚,特别是其他项目,投标单位认为可能发生的费用均应有项目明细。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建设期间人工费、机械费、主要材料费的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自投标截止日至竣工结算完成期间不因上述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合同价款。3.2.4.2 其 它(a) 无;(b) 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项目施工及其人员相应的保险;(c

22、) 不可预见的以及特殊的施工措施费,施工辅助材料、消耗性材料和建筑材料的价差及施工中一般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等发生的费用; (d) 为确保工程正常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施工方案发生的费用;(e) 在现场配合安装单位、设备厂家发生的费用;(f) 建筑设备、材料开箱验收、检验、保管,设备的卸车、现场设备材料的二次倒运;(g) 本工程的施工区域、临设办公、生活区卫生清扫以及建筑、生活垃圾清运、文明施工、施工环保、水土保持及本工程施工区域、临设办公、生活区的安全保卫要求发生的费用;(h) 根据采购分工,由报价人采购供货物资所发生的费用;(i) 报价中还应考虑的费用:(1)施工水电源的引入。(2)本

23、工程范围内由于工期要求需增加的各项费用。(3)本工程范围内由于交叉施工、施工临时洞口的开设及封堵、临时隔离墙的拆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4)所有按国家有关规范以及施工蓝图要求应做的常规检验项目费。(5)本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承包商负责。(6)其他不可预见费等。 3.2.5 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价格如下:施工用水:由承包单位自行与水源接口部门结算。施工用电:由承包单位自行与电源接口部门结算。本工程的生活用水用电招标方不负责提供,投标方自行解决。3.3 本工程设备、材料供应方式及结算规定5.3.1 凡由承包商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价格包死,竣工结算时不论何种原因都不得调整。3.3.2由项目法人采购的材

24、料承包人负责接卸和保管,接卸和保管费用进入总报价。3.3.3凡由项目法人采购的材料承包人应于一个月前提出计划,否则影响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商提出的计划应按设计图纸的需要,否则超过图纸需要领取的材料应按超领取量的价值的200%在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3.4项目公司有选择和确定参与投标的生产厂家的权利,并派人参与招标,招标选择的材料须征得项目公司确认后方可订货,未征得项目公司同意的生产厂家不得参与投标。所有材料到货后,项目公司有权对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抽查,对于不合格的材料有权督促承包商清除出现场,承包商对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往返运输费等一切费用自行承担。3.4 本工程设备、材料的运输

25、和保管原则上甲供材料、设备供至现场,由本标段中标人卸车、运输、保管。3.4.1 由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的运输和大件设备的运输由招标人负责,不计入投标报价。现场的接收、保管、二次运输由本标段报价人负责。报价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的运输和保管均由本标段报价人负责。3.4.2 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由本标段中报价人负责在工地的装车、卸车、组织(包括大件设备的卸车及有关物资的二次倒运等),主持开箱验收、倒运;负责储存(包括库房临建设施)、保管及发放工作;负责项目现场交货卸车(周转性包装物按招标人指定地点送回);开箱时将开箱资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时移交招标人,需用时须办理领用手续,本标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

26、中要制定相应的设备、材料代保规划方案(包括仓库规划用地面积及建设方案、设备管理制度等)3.5 报价编制依据3.6.1 GB 50500-200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文件组成按此规范执行。3.6.2参考定额采用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定额及当地相关文件进行报价,不足部分参考同类工程。3.6.3 材料价格:本工程设备、材料价格由招标人根据当地市场现行价综合考虑施工期间市场变化及现场情况等因素,考虑材料的来源及运输情况进行报价,在工程施工期间因材料价格上涨、施工方采购地发生变化等因素,均不作调整,漏报和错报责任自负。4 投标文件4.1 投标

27、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4.2 投标文件的组成4.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一卷 商务部分(具体格式见第四章投标文件及格式)1 投标函 2 投标书附录 3 投标保证金的格式 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 授权委托书 6 投标报价(必须单独密封)7 投标企业资格审查文件7.1资格审查表填写说明7.2主要审查表8、企业情况综合评价资料8.1企业近两年的安全情况8.2企业质量信誉8.3企业银行、社会信誉8.4近5年施工过的工程质量回访记录。8.5 认为可以证明自身资信的其他内容本文件第1.3条要求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商务部分需

28、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第二卷 技术部分9 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措施10辅助资料表 11施工进度、财务用款计划及材料供应计划12按本须知第1.3款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13投标人认为技术部分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4.2.2 投标人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书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3 投标有效期4.3.1 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书有效期60天。4.3.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上级施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们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29、的投标人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4.4 投标保证金4.4.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4.4.2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金额为叁万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4.4.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4.4.4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投标人开户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恕不接受商业承兑汇票,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满后60天;电汇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30、以电汇底单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电汇和开具汇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如下: 户 名: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乌拉盖支行帐 号:05-308101040003621在投标有效期满前,因票据即将到期,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暂时行使票据权力。4.4.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4.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了合同且不晚于投标有效期期满后30天按原额退还给投标人。4.4.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了合同后退还给投标人;如果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不满足此要求,中标

31、人应延长有效期。4.4.8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截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3) 投标人不接受本须知第6.4条对计算错误的修正;(4) 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7.3条规定签订合同;4.5 澄清和勘察现场4.5.1 招标单位不召开标前会,投标单位自行安排现场踏勘。4.5.2 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统一向所有投标单位回答(但不说明来源)。4.5.3 勘察现场4.5.3.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在踏勘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投

32、标人自身负责。4.5.3.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项目法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结论概不负责。4.5.3.3 投标人应勘察、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等情况,仔细检查现有的建筑物以及可作为储存和施工用途的场地、空间,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时,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否则投标人可能要自负风险,预中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保证金被没收。4.5.4 招标人对所有问题的答复将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

33、标人对本须知第2.3.1款中所列的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2.3.2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书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4.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4.6.1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42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4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或光盘),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4.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封面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报价文件正本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手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署授权书,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书中。4.6.3 投标书应装订整

34、齐,封面醒目直观;目录、页码编制顺序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顺序编码。4.6.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手签确认。4.7 投标文件的递交4.7.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4.7.1.1 投标人应将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分别单独密封。且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与报价有关的内容。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与相应的印刷版一起分别密封,且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中不得出现与报价有关的内容。4.7.

35、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再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4.7.1.3 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a) 写明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和地址;(b) 具有下列识别标志:内蒙古锡林河综合办公区其他联络路施工标段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附表中11所述时间及日期)前不得开封。在内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以使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时,能原封退回。4.7.2 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

36、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7.3 投标人应将完整的投标文件按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地址递交。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收悉标函。4.8 投标截止日期4.8.1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人。4.8.2 如果招标人的补充通知书在离投标截止日期7天内提出,则投标截止期将适当顺延。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4.8.3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4.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

37、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请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9.2 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4.7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4.9.3 根据本须知第4.3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5 开标5.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5.2 开标会议在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投标人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

38、权代表未能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开标见证权。5.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要求顺序编制等,按第4.9条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5.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书规定标志、密封;(2)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3)未按招标书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5)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5.5 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

39、人名称、投标报价、优惠情况。6 评标6.1评标过程的保密6.1.1在进行第二阶段价格开标前,工程标底情况不得向投标人或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6.1.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机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6.1.3严禁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采用任何手段进行串标、贿赂和违反招投标纪律的其他行为,如经发现均取消其投标资格。6.2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与比较,

40、评标机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和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6.4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6.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6.3.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机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6.3.2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法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重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

41、的影响。6.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书。6.4错误的修正6.4.1评标机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 (a)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b) 施工图预算中,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之和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机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c) 报价汇总中,各项累计数字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

42、d) 投标人声明将总价变更时,将被无误理解为同比例下降施工图预算报价。6.4.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6.5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6.5.1 评标机构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5.2 评标机构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主要材料用量、工期、质量标准、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质保体系、商业信誉、优惠条件及以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6.5.3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无解释义务。7 授予合同7.1合同授予标准项目法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

43、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评标程序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财力。7.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招标人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取消招标并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7.3中标通知书7.3.1确定出预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预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并在该通知中给定合同谈判的地点和期限日期。7.3.2在双方就合同全部内容达成协议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

44、合同的组成部分。7.3.3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7.4条的规定提供了履约担保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归还标保证金。7.4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预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招标人进行签定合同。7.5 履约担保 无。 第二章 合同条件1 定义1.1定义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1.1.1 “项目法人(业主)”指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商同意外)。1.1.2 “承包商”指 (名称),或

45、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项目法人同意外)。1.1.3 “分包商”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项目法人同意己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项目法人同意外)。1.1.4 “监理工程师”指由项目法人确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或由项目法人任命并书面通知承代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当事人。1.1.5 “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条规定,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1.1.6 “承包商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商任命,由项目法人确认,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商全权的个人。1.1.7 “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项目报价表、

46、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其他文件。1.1.8 “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并经项目法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1.1.9 “图纸”指由项目法人根据合同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的经项目法人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图案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1.1.10 “施工图预算”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造价师(员)资格专用章,为本工程完整的施工图预算。1.1.11 “报价文件”指承包商向项目法人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项目法人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

47、价的建议书。1.1.12 空。1.1.13 “合同协议”指在8条中提及的合同协议。1.1.14 “合同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合同的附件。1.1.15 “开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的开工通知中的开工日期。1.1.16 “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1.1.17 忽略1.1.18 忽略1.1.19 “合同价格”指在合同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商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1.1.20 “保留金”指由项目法人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1.1.21 “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48、。1.1.22 “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造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1.1.23 “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商的设备)。1.1.24 “工程设备”指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1.1.25 “承包商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1.1.26 “分部工程”是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工程。1.1.27 “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项目法人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1.1.

49、28 “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需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1.1.29 “日”指日历日。1.1.30 “元”和缩写“RMB ¥”指合同中作为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1.1.31 “外币”指我国以外国家的货币,以及我国特别行政区的港币、澳元。1.1.32 “书面函件”指任何书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1.1.33 “工程质量监督”指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国电集团各级质检机构按规定对工程进行的质量监督活动。1.2 标题和旁注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1.3 注 释各个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包括公司和有法人

50、资格的任何组织的字词。1.4 单数和复数仅标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提及的由任意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出相应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1.6 通讯地址1.6.1 项目法人的通讯地址: 1.6.2 监理工程师通讯地址: 1.6.3 监理工程师代表地址: 1.6.4 承包商通讯地址: (地址名称)2 监理2.1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2.1.1 监理工程师应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该职责简述为

51、:四控(质量、进度、造价、安全)、两管(合同、信息)、一协调(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可行使的任何权利将是也等于是项目法人的权利。2.1.2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然隐含的权力。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项目法人明确的批准;承包商自觉接受监理和项目法人的指示、监督、管理。(a) 审查承包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重要临时设施和重要施工工序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和项目法人审批)、施工质量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调试措施、启动试运措施,并跟踪监督其执行。(b) 检查各承包商及分包商的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工程程序、制度的建

52、立、改进及其实施情况。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检验证书、许可证书和人员的资格证书情况。(c) 检查各承包商及分包商的组织机构、安全责任制、质量责任制是否正确履行职责和充分有效。有权组织安全、质量、防汛、消防等一般性、阶段性、专业性和季节性检查或专项检查。(d) 参加三级以上质量验收并签字确认,复查承包商的质量自检报告,并提出意见。(e) 审查施工材料出厂证明书及包括工地配制的各类材料、试件的试验报告;检查并控制施工安装单位试验、检验设备。参与或检查施工材料、设备的招标采购。(f) 对材料质量、预制件或安装进度和质量进行跟踪监督,监理工程师在征得项目法人同意后有权下令暂停施工。(g) 遇有危及人身安

53、全的紧急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后作研究处理,并补发停工指令。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参加对异常、未遂或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理工程师在征得项目法人同意后有权下令暂停止施工。(h) 参加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I)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签字确认。(j) 审查承包商安全、健康与环境及文明施工、消防的控制和监督管理体系,监督施工安全和防火、健康与环境协调、劳动职业卫生,经项目法人同意的监理工程师意见承包商必须执行。有权仲裁承包商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k) 审查复核工程开工条件,并在单位开工报告上签署意见。(l) 参与

54、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审查重大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实施情况。(m) 审查承包商施工进度计划。(n) 核查工程进度和投资使用情况,审查、核签承包商的月、年统计报表。(o) 审签里程碑付款证书,向项目法人提出工程付款建议。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或分包商,有权建议暂停支付工程款或建议终止工程承包合同。(p) 检查合同执行情况。(r) 设计变更经监理工程师签署后,由项目法人批准后通知承包商执行。参加施工蓝图会审和技术交底。(s) 协助项目法人处理各种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与经济纠纷。承包商除应遵照以上条款以外,还应依照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监理授权书、监理规划和国家有关监理的

55、规定接受监理。2.1.3监理工程师除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外,规定如果发生非常紧急的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项目法人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商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机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项目法人的批准,承包商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2.2 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理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师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2.3 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

56、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项目法人和承包商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商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商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a) 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出纠正指令。(b) 如果承包商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通知有疑问,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2.4 助理的任命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及(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条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

57、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商。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施工或工艺、作业安全健康、消防所必须发出的指示,由他们之中任何有出于上述目地而发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2.5 书面指令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商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为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另外,如果在7天内,承包商书面要求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要求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拒绝,这一指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该规定同样适用

58、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条任命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2.6 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a) 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b) 表示满意或批准,或(c) 决定价值,或(d) 采取其他可能影响项目法人或承包商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53条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2.7 对监理工程师决定及指示的质疑如果承包商对条款2.5下的决定或指示或条款2.6下的书面确认有问题或争议,他应在接受决定或指示后

59、3天内通知监理工程师并给出其理由,同时抄送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应在2天内给承包商及项目法人通知,说明保持、变更或撤销此决定或指示,并给出理由。如任何一方不同意监理工程师采取的行动,或监理工程师不能在规定的2天内答复承包商的通知,并且事情不能和解,则按合同条款53条办理。2.8 更换监理工程师项目法人应事先书面通知承包商,否则不得指定任何人替换监理工程师。3 转让和分包3.1 合同的转让本工程不得转让。3.2 分包本工程严禁分包。4 合同文件4.1 语言和法律本合同用中文拟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图纸等允许使用其他语言。当不同语言有分歧或不一致时,国内部分以中文为准,

60、进口部分以英文为准。4.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时,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商发出指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a) 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b) 本合同协议书;(c) 中标通知书;(d) 合同条件及条款;(e) 招标文件 ; (f) 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g) 招标文件补遗;(h) 图 纸;(i) 报价及工程量清单;(j) 承包商报价文件;(k) 其他有关文件。5 技术文件、规范、图纸保管和提供5.1 项目法人应免费向承包商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供4套有关工程施工蓝图纸和1套有关设备安装的技术文件图纸的复制件,承包商需要更多资料文件时,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商不能在未得到项目法人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一旦保修书发出,承包商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退还项目法人。5.2 由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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