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大宗物品招标采购实施细则

上传人:痛*** 文档编号:44389087 上传时间:2021-12-05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60.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大学大宗物品招标采购实施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大学大宗物品招标采购实施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大学大宗物品招标采购实施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资源描述:

《大学大宗物品招标采购实施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大宗物品招标采购实施细则(7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宗物品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宗物品招标采购管理,规范学校招标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央单位变更政府方式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及哈尔滨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大宗物品采购活动。 本细则所称大宗物品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仪器设备、家具、图书文献、教材、煤炭、材料、物资等(不包括建设工程用材料)。第三条 大宗物品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 大宗物品招标采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设在国有资

2、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招标办接受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和采购监督领导小组的监督。第五条 国资处是代表学校进行大宗物品招标采购的执行部门。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六条 学校大宗物品招标采购范围(一) 非科研经费单项或批量采购额度达到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二)科研经费单项或批量采购额度达到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未达到学校招标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由招标办授权采购单位自行组织招标采购。第七条 凡属于学校大宗物品招标采购范围内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第八条 国资处大宗物品采购工作职责(一)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

3、有关招标采购政策法规,起草、制定学校大宗物品招标采购的规章制度;(二)负责学校大宗物品招标采购中“申请改变政府采购方式” 、“申请采购进口设备”的材料汇总以及上报工作;(三)负责采购额度范围内招标采购方式的确定及采购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根据专家组提交的中标方案,代表评标委员会宣布中标结果;(四)负责采购额度范围以外的进口设备审批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及采购单位进行市场调研以及到货验收工作;(六) 根据招标采购方式负责编制标书,制定招标方案等工作;(七)负责建立并维护“专家数据库”、“供应商数据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随机抽取并确定评标专家,组成专家评标委员会。第九条 学校相关部门大宗物品采购工

4、作职责(一)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科工院)职责1. 负责审批科研经费中未达到招标采购额度的合同及其签订工作;2. 负责科研合同中对外协作加工项目的审批及其合同签订工作。(二)财务处职责1. 负责审批“大宗物品招标采购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中经费落实情况;2. 负责审核招标会议中,项目经费支出是否按学校计划执行,有无超计划的现象; 3. 根据签订的采购合同中付款约定付款。(三)评标专家职责1. 在评标专家中推荐一位专家任组长,负责综合各评委意见确定中标方案;2. 评标专家负责招标会议中对投标商的技术应答予以评审和提问。第三章 采购方式及程序第十条 采购方式(一) 公开招标通过发布公

5、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为项目提供采购需求。(二)邀请招标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三)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技术性复杂,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需要供应商提供方案,进行论证和价格的竞争。(四)单一来源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禁运设备并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取;预先已声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扩充;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五)询价采购大宗物品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依照询价方式采购。(六)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

6、式。第十一条 申请采购程序1. 采购单位填写“审批表”报财务处审核;2. 经财务处审核后,将“审批表”报送招标办,招标办根据“审批表”确定招标采购方式,并组织与采购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3. 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在预期开标30个工作日前提交“审批表”。第十二条 采购程序(一) 公开招标:大宗物品招标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二)邀请招标:大宗物品招标采购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办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函。 (三)竞争性谈判1.成立

7、谈判小组;2.制定谈判文件;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4.谈判;5.确定成交供应商。(四)单一来源采购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应当遵循本细则相关规定,由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市场调研报告以及近一年市场价格,经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批,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后,方可进行招标采购。(五)询价1.成立询价小组;2.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3.询价;4.确定成交供应商。6. 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1)协议供货是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其所供产品包括型号、具体配置、最高限价、订货方式、供货期限、售后服务条款等内容,并以中标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在协议有效期内,可

8、自主选择网上公告的供货商及其中标产品。(2)网上竞价是政府集中采购的一种形式,招标办根据采购实际情况,在中央政府采购网进行竞价采购,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发布公告、竞价、定标全过程管理,招标办负责组织具体实施。7. 网上竞价的采购项目,如采购单位选择中标单位报价不是最低价,必须提出充足理由予以说明,所提说明如未被政府采购中心认同,该采购项目将在规定时间内默认最低价中标,如不执行中标结果,采购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该项目采购申请自被驳回之日起60个工作日后重新进行招标采购。8. 采用公开征集供应商或网上竞价方式采购的项目,如果未形成3家以上的有效竞争或者超出预算,采购单位需要重新做市场调研,该采购项目

9、自首次招标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重新进行招标采购。第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不足三家;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采购单位不能支付;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废标后,招标办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第四章 特殊项目的采购第十四条 横向科研项目中需对外协作加工项目,由科工院负责审批和签订“对外加工项目合同”,并加盖“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合同专用章”,财务处见“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合同专用章”后直接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五条 采购50

1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进口货物,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要求,上报工信部审批后执行采购计划。第十六条 采购进口免税货物,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实施科教用品免税规定和科技用品免税暂行规定有关办法”2007第13号公告。第十七条 单价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达到120万以上,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需要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前报工信部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改变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提供申请公文,公文中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项目情况说明及该项目预算金额;(二)采购计划及预算批复文件;(三)拟申请

11、变更的采购方式和变更理由;(四)供应商名称、代理机构名称、相关产品名称和该产品近1年内的市场价格;(五)三位以上专家针对变更采购方式的理由,分别出具的手写意见原件;(六)因采购任务紧急需变更采购方式的,中央单位应当提供项目紧急原因的说明材料;(七)因采购任务涉及国家秘密需变更采购方式的,中央单位应当提供由国家保密机关出具的、证明本项目为涉密采购项目的文件;(八)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十) 专家意见中应当载明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专家原则上不能是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人员。第五章 采购合同第十八条 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应于公布

12、中标结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购货合同,并报招标办审批,逾期不签合同的按照放弃中标结果处理,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九条 中标合同由供货方提供一式六份,采购单位负责对技术条款、售后服务等条款进行初审并加盖公章,经招标办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条 未达到学校招标采购额度的科研合同,采购单位对技术条款、售后服务等条款进行初审并加盖公章,经科工院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第六章 采购验收第二十一条 由设备使用单位、财务处、档案馆、国资处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大型、高精密、贵重、稀有仪器设备可从校内外特聘专家、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第二十二条 单价或批量采购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 万

13、元)的仪器设备,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到货验收前的拆箱、安装工作由设备使用单位和中标厂商共同完成,验收时所需的有关设备信息资料由设备采购单位提供。第二十三条 单价或批量采购不足10万元的仪器设备,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验收,招标办将对采购项目进行抽查验收。第二十四条 进口货物验收工作授权代理公司负责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共同验收。第二十五条 不同仪器设备按照其不同特性,可采取安装后验收或试运行后验收两种方式。批量采购同类设备作随机抽样验收。第二十六条 非仪器设备类的大宗物品验收由使用单位负责召集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第二十七条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破损、短缺等质量问题,应在验收报告中详细做好记录,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采购执行部门在有效期内负责办理索赔工作。进口货物授权代理公司负责办理索赔及相关工作。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若本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国资处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宗物品招标采购管理条例同时废止。7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