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成本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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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估入库的处理一、暂估入账概念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编制的会计分录为:借:库存商品贷:应付帐款暂估款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帐,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帐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

2、。编制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收到发票后的处理: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借:库存商品 等贷:应付帐款暂估款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借: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帐款*公司 等对于上月暂估入库并已销售商品的销售成本,从理论上应当进行调整,但是,由于企业购销活动的经常性和大量性,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出发,出于简化会计核算的考虑,对于暂估成本的发出成本,不予单独进行调整,而是随库存商品今后的收发业务自行消化。这也就是企业会计制度强调的暂估入库成本时应当合理估计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计算当月发出库存商品成本时,应当仍然按照规定的方法正常计算确

3、定发出成本。由于月初红字冲回入库,并且取得发票正式入帐,两者相抵,余额为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所以,该差额实际上应当由本月发出和月末借存的库存商品承担了。但是,如果本月同类商品即无月初结存,又无购销业务发生的,或者企业是使用个别计价法计算存货的发出成本的,或者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巨大的话,则该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包括及其连带影响的其他存货成本),应当调整并转入销售成本。编制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成本 等贷:库存商品 等如果暂估成本大于实际成本的,应当以红字编制上述分录.二、存货暂估实务中五个问题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入存货,月底时,若发票未到,应分别存货科目,抄列清单,暂

4、估入账,借记“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但是,该规定过于笼统,加上企业的业务特点、会计核算方式、会计环境的不同以及理解上的差异,各企业“暂估入账”的具体操作方法也多不相同。因此,实务中有以下五个问题需要探讨。1、是单独设应付账款暂估入账户还是直接暂估到客户名下?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单独设应付账款暂估入账户,该方法应用较广,其优点是便于查询核对未取得发票的入库材料的情况,缺点是账务中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应付每个客户的款项(因其不含增值税),不利于应付账款的管理,有可能出现多付款或不能及时付款的情况。

5、实务中,大部分会计人员认为:暂估入账户无论怎样设置,也只是个过渡性账户,若暂估入账情况不经常发生,只是临时性、偶然性的有此类业务,怎样设置都无大碍。但若暂估经常发生,且客户较多,应直接暂估到相应的应付账款客户名下,这样能解决上述单独设应付账款暂估入账户的问题。最好是应付账款明细账下设三级明细,即对每家客户核算应付(票到)和暂估(票未到),以利于对账。但此法也有缺点,就是不能对暂估人材料直接查询。2、要不要月底暂估,下月初再冲回?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月底暂估,月初再冲回。之所以规定要冲回,是因为这时债权尚未成立,因此不能确认应付。但若企业客户很多或发票长期未到,每月都要估入和冲销一次,太繁琐,工

6、作量也大。笔者推荐一种方法:发票未到的当月月底暂估,发票到达的当月月底再冲回,不必以后每月月初冲回,月底再暂估,这样可减少一些工作量。但使用这种方法时财务人员应再设一套备查账,对估入的金额、户名等逐笔登记,以便发票到达时逐笔查找,找到后划销,防止漏户、错户。3、要不要暂估增值税?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提到要暂估增值税,这是因为企业只有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时,才算取得了这种抵扣销项增值税的权利。在此之前,权利并未取得,企业的负债当然也就没有这部分增值税。但这样做的缺点是应付账款户不能准确反映外欠款的金额,而多数企业财务管理方面需要准确反映与客户的往来,为此实务中暂估入账时有将增值税金额暂估在应付账款

7、金额内的做法。暂估入账包含增值税的做法有:1.将暂估的增值税放在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中核算,发票到时作红字冲销,2.设专门的待抵扣税金户反映;3.在其他应收款暂估进项税金核算等。4、如何保证发票到达的时候,将发票和原来的暂估入库对应上?暂估入账最容易产生的问题就是暂估容易冲销难,难就难在发票到达后找不到原来对应估入的是哪一笔,特别是客户很多或较长时间才收到发票的情况更易产生这种问题。解决方法一是按上面所说的月底暂估,月初冲回,保持账务的连续性以免因发票长时间未到而难以查对,二是设备查账(表),对每笔新发生的暂估入账及发票到达冲销后都要及时登记,将存货明细账与库房的明细账定期不定期地核对,以减少差

8、错的发生及尽早发现差错。5、年底暂估入账的存货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不要做纳税调整?税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原则规定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中第三条: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实务中税务较多运用的原则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票已到达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证明暂估入账真实性的其他原始凭证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纳税调整,否则应做纳税调整,以防止企业滥用暂估入账。三、上月暂估成本,这个月发票怎么入账,怎样冲销发票到了后,先把上月的暂估材

9、料按原凭证金额用红红字冲回,然后再按发票上正确的数量金额收料入库就可以了。 成本结转如果仓库还有材料那就不用调整,就是下次领料原料平均单价改一下就可以了。如果仓库只有这批材料,材料已领用完毕,而且暂估和实际收料有差额的,可以将差额在本月成本结转时调整。四、计划成本法,暂估入账,题目分录怎么写 问:A企业购买甲材料的计划成本是150元/吨1)3月10日,购入甲材料700吨,验收入库,发票尚未收到。2)3月20日,收到发票,上面标明价款75000元,增值税税率17%答:1)3月10日,购入时因不知确切价格可不记帐,如到月底仍未收到发票可暂估入账。2)3月20日,收到发票时借:物资采购75000 应

10、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75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87750 借:原材料105000 贷:物资采购75000 材料成本差异30000 产生的材料成本差异在材料出库时再分摊, 比如领用了100吨,应负担差异4285.71元:借:生产成本 10714.29 材料成本差异 4285.71贷:原材料 15000(实际操作中的差异是按加权平均计算的)五、暂估入账收到发票后如何调成本本月因为没有收到发票故暂估入账了库存商品1700KG,金额为204000,因为账上之前有库存,所以当月结转成本是963KG,金额为91501元,其单价与估价不一样。那么我在下月收到发票时,发票上的库存商品为51

11、00KG,金额为448103元,那么红字冲销1700KG金额204000元后,该如何调整上月的结转成本呢?计算实际销售成本是按照448103/5100*963=84612计算吗?差额=91501-84612?1、 先冲销暂估入账分录 借:库存商品 204000(红字) 贷:应付账款 204000(红字) 2、然后,按发票价格入账 借:库存商品 448103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448103 3、按现在发票入账价格与以前库存商品价格,重新计算销售成本金额。 (1)如果计算出的销售成本金额大于已结转成本金额91501元,按差额作补充结转成本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如

12、果计算出的销售成本金额小于已结转成本金额91501元,按差额作红字冲销结转成本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4、如果全部是按暂估价计算结转的销售成本,按你计算的方法是对的。 5、差额=84612-91501=-6889 6、冲销多结转销售成本的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6889(红字) 贷:库存商品 6889(红字) 不用调成本了,把估价入账冲回就可以了,要掌握库存商品的核算方法,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始终坚持一种方法核算,这样既清楚明了,又省工省力,也不会出现你公司以上的问题。 四、六、问:库存商品暂估入帐,成本已结转,下月收到发票时怎么做账?答:暂估入账,成本虽然已结转,

13、但在下月收到发票后,应先红字冲回暂估入账时的分录,再根据发票重新做分录入账。 借:原材料(红字) 应付账款暂估进项税(红字) 贷:应付账款A公司(暂估入账红字)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者应付账款)分录是如此做,但是成本就不能重复做了。收到发票时先用红字冲销暂做的分录,再根据发票按正常的账务程序处理:1.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库(红字)2.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等七、原材料暂估入账时成本差异的核算在会计实务中,许多企业尤其是大型生产型企业在采用计划成本法时,存在暂估入账的问题,期末在结转成本、分摊差异时,经

14、常出现材料已入库而发票未到的情况,而且可能时间间隔会很长,这时如何计算成本差异率、如何处理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分摊问题显得很重要。1、问题的提出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如果企业期末发生材料已验收入库,但结算单据未到的情况,应先按原材料计划成本或合同价暂估记录入库的原材料,月初用红字分录冲回,待结算单据到来后再编制正式的会计分录。同时对材料成本差异的计算规定: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可按当月的成本差异计算,也可以按上月的成本差异率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

15、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然而制度并未明确规定计算成本差异率时是否包括暂估入账的部分。2、实务中各种处理方法的分析例题,某企业的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本月入库材料计划成本为30 000元,其中10 000元为暂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20 000元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1 000元, 10 000元暂估入库材料根据销售合同等凭据确定的实际成本为10 200元(实际支付材料货款9 700+运输费用500)。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为28 000元,其中6 000元为暂估入库材料。“原材料”科目的期初余额为2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

16、期初余额为借方200元。1)按照对制度的理解的计算方法按照对制度的理解,在计算成本差异率时,由于暂估材料难以估计成本差异,所以分子中不包含该部分,但在分母中应该包含暂估入账部分,计算过程为: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200+21 000-20 000)/(2 000+30 000)=3.75%;本月发出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为28 0003.75%=1 050元,其中暂估入账部分分摊的差异=6 0003.75%=225元;可以看出,这种计算方式把本期暂估入账的材料主观看作是材料成本差异为0,而本期发出的暂估入账材料则分摊了不属于自身差异的差异,这种处理是不合理的。2) 实务中企业通常采用的计算方法为

17、了简化会计核算,实务中许多企业在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对分子、分母采用一视同仁的做法,对暂估入账的原材料无论是差异还是计划成本,均不予考虑,计算过程如下: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200+21 000-20 000)/(2 000+20 000)=5.45%;本月发出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28 0005.45%=1 526元。但是,很明显发出材料中包括暂估入账部分,相应的成本差异就应为6 0005.45%=327元,而实际上成本差异率在计算时并未包含暂估入账部分,导致分摊结果不合理。即使本月发出材料不考虑暂估入账部分,也就是按照22 0005.45%计算,由于期末暂估入账时,借记了“原材料”科目,

18、增加了存货,结转发出材料的成本时却视而不见,也不符合会计原则的要求。3、我们的观点上述两种方法都不甚合理,当企业涉及数额很大时,可能严重影响成本结转、期末资产和当期损益,进而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基于保证会计信息客观性、配比原则的考虑,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暂估入账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以及成本差异率均进行合理估计测算,并将二者同时带入期末成本差异率的计算中。首先,在计算成本差异率时不能忽略暂估入账部分的材料。由葛家澍、张兴汉总编的最新会计制度实用指南大系之一的工业企业会计实用指南(冯淑萍等主编)中在“材料的核算”一章中,涉及到的“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时,就把“暂估收料”的计划成本带入了公式中。

19、其次,在购销合同、运输票据、合理损耗、挑选整理费用等能够可靠估计的基础上,对材料成本差异也应进行暂估。一些学者认为“不确定性因素使我们无法事先合理计算采购的实际成本和成本差异”。笔者结合实践经验,认为并非如此。暂估入账的材料除了有计划成本的数据外,还有其他可供参考的数据,大致包括如下三种:1.企业的购销合同,一般在合同中都注明交易物品的价位,即使最终有变化也不会很大,可以作为暂估材料实际成本的依据;2.企业发生在材料上的运输费,可以根据相应的单据取得数据资料;3. 发生在材料上的合理损耗、入库整理费等,也都可以从相应人员的经验和往年数据中得到可靠估计,并且经过几次测算,会更加贴近实际,甚至固定

20、下来。由此看来,企业本身能对暂估入账的材料的实际成本有一个比较客观的把握,进而合理而及时的估计出材料成本差异。基于以上认识,对上例进行入下得处理将暂估入账材料的计划成本和成本差异,均带入公式中,计算如下: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200+10 200-10 000+21 000-20 000)/(2 000+30 000)=4.375%,本月发出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28 0004.375%=1 225。等发票账单到达后,再按照一定的方法据实调整。可以相信,比较前面的计算,这种处理方法相对要客观,最大程度上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客观。八、材料成本差异如何结转日前,山东省肥城市地税局稽查局在对该市某

21、有限公司2006年度实施检查时,发现了一例少结转贷方材料成本差异的偷税案例。该局通过查账得知,该公司2006年“原材料焦粉”科目年末余额25449.90元,而焦粉的材料成本差异年末贷方余额为48735.69元,年末结存材料差异率为-191.5%.如果按照常理分析,出现材料成本节约差过大、差异率过高的情况一般是计划价格定得过高,经抽查该单位当年入库焦粉凭证发现,其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相差幅度只在10%左右。原来,2005年该公司购入焦粉时,当时约定价格高于计划价格45903.79元,因对方未开具发票,暂按计划价估价入账,材料成本差异账面少计借方数45903.79元。该公司在2006年1月份结转材料

22、成本差异时,按年初材料成本差异贷方78282.20元减除45903.79元后的余额进行成本结转。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按照年初账面材料成本差异的实际金额,按月逐笔结转计算,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分别材料科目,抄列清单,并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而不能无凭据的调整材料成本差异。该单位原材料焦粉由此少结转贷方材料成本差异45917.64元,且焦粉经生产加工后形成的半成品、产成品年末均无余额。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采用计划成本法或零售价法确定存货成本或销售成本,必须在年终申报纳税时及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因此,税务机关决定,

23、对该公司少结转贷方材料成本差异45917.64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同时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追缴该公司少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5152.82元,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根据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该公司采用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企业所得税15152.82元属于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15152.82元。同时督促该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账务调整:借:材料成本差异 45917.64元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5917.64元九、存货暂估入账的财税处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购入存货已入库但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会计上一般将此类存货暂估入账。由于不同企业的经营方式各具特

24、色,其对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大相径庭。此外,暂估存货对汇算清缴的影响也是税企双方关注的焦点。本文区分几种情况,对存货暂估入账的财税处理进行说明。 期末货已到,发票未到 1.期末仓库部门收到存货,但发票未达,仓库部门按对方送货单据或合同价格填制一式几联暂估入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注意:仓库部门必须以收料单或入库单登记仓库账,并同时将财务记账联转财务部门入账;暂估入账不包括进项税额;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余额并不完全等于应付供货商的金额,仅是暂估料的过渡性科目。 2.次月初用红字冲回,以仓储部门上月末出具的暂估入库单改为红字为附件进行会

25、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红字),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注意:一些企业嫌手续繁琐,月初不作暂估冲回会计分录,或者会计上作了分录,但无红字入库单作附件,会计账与仓管账不同步处理,更谈不上账账相符,这样就存在涉税风险。 3.正式发票收到时,以发票和仓储部门出具的正式入库单作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X客户。 注意:不能将应付账款-X客户与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混淆。 4.如果正式发票连续数月未达,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库处理,领用存货时,仓储部门按暂估价开具出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

26、借记生产成本等,贷记原材料等。 5.暂估价与实际价差异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发出存货的成本有不同的计价方法,具体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对于采用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法的企业,暂估价和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差异金额较大时再进行调整;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存货明细账的单价是实时动态变化的,对于暂估价与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只是时间性的差异,按照会计的一贯性原则,不需要进行调整。 期末货已到,部分发票到达 实务中可能会出现一笔存货分批开票的情形,对于已开票的部分存货,可以凭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票的部分。 例:东方公司和大华公司都是增值税

27、一般纳税人。8月5日,东方公司从大华公司购入甲材料,共计3000公斤,材料已入库,尚未收到正式发票,料款尚未支付,合同不含税价每公斤2元。8月25日,车间领用甲材料100公斤,加权平均单价为2.1元。9月10日,按照合同约定,东方公司支付80%的货款,用银行存款支付5616元,大华公司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东方公司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按合同价暂估入库,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都按暂估价登记材料明细账: 借:原材料-甲材料6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6000 8月25日,车间领用甲材料,发出材料按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 借:生产成本210 贷:原材料-甲材料210 9月1日,冲暂估料:

28、借:原材料-甲材料6000(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6000(红字) 9月10日,支付部分货款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甲材料4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16 贷:银行存款5616 9月30日,暂估剩余20%的未达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12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1200 暂估入账纳税调整 如果发票跨年未达而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按暂估价列支的成本,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个别地区性政策对此作出了规范,但口径不尽相同。 比如,青岛市国税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青国税发200910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企业购买但尚未取得发票的

29、已入库且入账的存货和固定资产,原则上须在年度终了前取得正式发票后其相关的支出方可税前扣除,但考虑到部分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取得发票确有困难的,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特作如下补充规定:对在年度终了前仍未取得正式发票的已估价入账的存货、固定资产,取得发票的时限最迟不得超过纳税人办理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法定截止期限之前,超过这一时限的已办理汇算清缴税前扣除的相关支出应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二是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

30、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三是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所以,对于暂估入账发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则,纳税人不存在利用不及时核算各项费用恶意调节利润,造成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情形,原则上可以在税前扣除十、外贸企业出口未取得单证暂估入账的会计分录国内收购货品出口,货品已经出口了,但未取得货品的增税发票,期纬功该若何入账?是否应该暂估入账,分录如何做?暂估入账需要计提增值税吗和报税吗?货品出口,是在本月,进项发票没到,那就先不消做帐,出口发票也不要开,下月发票到了,再开,再做出口的肥务包孕退税,转成本.退税申报是90天刻日,所以在90天内

31、做应该没问题,在帐务上是没进货没出货.假如你暂估入库了,也不需要计提增值税,只暂估商品.当然不消报税,暂估时: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应付帐款同样转成本,下月再冲回,发票到做正常退税,和结转成本.其实你做暂估,很麻烦,得调帐,你当月出口,不必然当月回款,就是说收入也不确定,成本也不是精确数,那就得回款,发票到时,一路做,又不消调收入,也不消查询拜访本.我公司是表面和内贸都有的,我们出口根底上是如许做的,就是当月出口,在出口90天内开票做帐意思就是在增税发票到来之前不消做任何账务处理吗?增税发票可以在出口90天以内开都可以认证吗?是的。最好不要预估,等收到发票有不同还要调账很麻烦的。在增值税发票来之前可

32、以不做任何账务处理,等你收到增值税发票的时刻再开出口发票,然后做出口退税申报,时辰节制在90天之内就OK!那么出口发票和增值税发票和报关单上的日期可以不一致吗?报关出口日期是2月份,增值税发票以3月或者4月吗,那出口发票的日期也是可以如许吗?有什么规定或者属意事项的呢?可以不一致,增值税发票的日期可所以3月或者4月,然则发票开具的日期要早于你做出口退税申报一个月,假如你4月做出口退税申报,那么3月就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然后认证,出口发票的日期是本身可以填写的,只要不要晚于报关单上申报日期就可以。因为原则上出口发票有一联是要交给海关的,假设你是2月7号出口的,你的出口发票的填开日期不要跨越2月7日都

33、可以的。十一、商业企业商品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商业企业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工作实务中,由于发货和开票未能同时的原因,有可能货先到,先入库,先销售了,先出成本,但发票和账单未到,造成库存余额数据是负数,为了避免该情况,实务中一般是先暂估入库,出销售成本。【例题】甲公司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购入彩电一批,已验收入库,月末发票账单尚未收到也无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按业务员提供数据,暂估价值为30 000元(一般是不含税价)。借:库存商品30 000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30 000销售处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30 000贷:库存商品30 000下月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上述购入的彩电于次月收到发票

34、账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货款为31 000元,增值税额5 270元,对方代垫保险费2 000元,已用银行存款付讫。借:库存商品30 000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30 000借:库存商品33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 270贷:银行存款38 270因上个月少出成本33000-30000=3000现在补出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3 000贷:库存商品3 000(如果是多出成本,当然是做相反分录即可)十二、我们公司购了一批商品,货已发,我们也把货给我们的客户了,总数量是66单价是2000总金额是13200(含税的),可是本月才开了一半的票给我们既33台的票,我怎么把另一半暂估入账

35、呢?分录怎么做啊?成本怎么算啊?我们已经把款付给供应商了。已开发票的:借:库存商品5641.03 应交税费-增(进)958.97 贷:应付账/或其他相应科目6600未开票:借:库存商品5641.03 贷:暂估应付款5641.03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11282.06 贷:库存商品11282.06没开发票的商品以暂估价入账(其实一般都会知道真实价格),次月初冲回,等收到发票再正式入账。结转成本的时候理论上说也是按暂估价结转,如果实际有差异在收到发票时调整当月销售成本就OK。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33台借:库存商品56410.2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589.74

36、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或应付账款)66000没有开具发票的33台做暂估入账借:库存商品66000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或应付账款)66000待取得发票时,红字冲回暂估入账会计分录,重新编制会计分录借:库存商品56410.2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589.74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或应付账款)66000成本应当按照贵公司选择的成本计算方法计算的单位成本计价。即:已销商品数量*单位成本计算=已销商品总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十三、存货的暂估入库核算在制造业企业中的财务处理中,常常会遇到暂估处理的问题,这对于新手来说,比较棘手,会到网上到处查资料,搜索了半天,介

37、绍暂估入库的文章很多,但是对于具体怎么处理还是一头雾水。我来系统完整的讲一讲暂估入库的账务核算知识。 首先还是要提一提暂估入库的定义和由来: 1、什么是暂估入库核算?为什么会出现暂估入库核算?按照相应会计政策和制度规定,企业在作外购入库核算时,必须基于材料已经验收入库、材料货款已经结算,要有外购发票、外购入库单等相关单据票据。而暂估入库是指那些材料的实物已到公司,可是相应的发票还没有取得,财务部门因而不能进行正常的外购入库核算处理,因而采用暂估入库这种方式。通俗的说,这是由于会计分期造成的。 在正常情况下,企业是持续经营的,其业务都是随着时间的自然顺序而发生,在企业购销业务中,货到票到、货到票

38、未到、票到货未到,这些情况一般都是正常的。但会计核算是有期间的,并且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在月底,即便是对于货物已收到、但尚未正式取得供应商发票的(有时连价款都不能完全确认),但为了尽可能真实地体现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保证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完整性,也必须对这种业务也要进行核算,先进行暂估,待收相应的发票后予以冲销,会计业务上把这种作业方式称为暂估入库核算。 2、暂估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在手工会计下分月初回冲、票到回冲和票到补差三种方式。 1)月初回冲:是指在月底时进行一次性暂估、次月初又对于暂估材料一次性冲回的方式,且不管有没有拿到发票。企业会计制度是这样样规定的。在手工会计下,核算多在月底、所

39、以多是采取汇总制证的方式,既暂估一张凭证、冲销一张凭证。现在在计算机软件业务之下,暂估经具体到相应的明细业务单据,如果取得发票的周期比较长,跨期超过两个月及两个月以上,采用月初回冲的方式会产生一大堆垃圾单据,且计算机会计核算可以做到适时,所以,不建议再采用月初回冲的方式。 2)票到回冲:是指在收到发票之后,先冲销原来的存货估账、尔后待发票结算之后再以蓝字存货入账的核算方式。 3)单到补差:是指即便拿到发票后,也不冲回原暂估金额,而是根据实际发票金额与原有暂估材料金额之差进行入账,存货金额多冲少补。 那在财务软件中是怎么处理的呢?看一看金蝶K3: 金蝶K3软件中的货核算,把存货核算与暂估相关的核

40、算情况设置为两个: 1)暂估差异的生成方式,分为单到回冲和单到补差两个类别。 2)暂估冲回凭证的生成方式,分为单到回冲和月初一次冲回两个类别。 从上述参数的设置,我们可以看出,金蝶在外购入库单的暂估处理上,关于单据冲回已经取消了月初回冲的方式,但有保留了会计凭证月初一次冲回,使之更符合计算机业务下的存货核算处理。 这一点,与用友的方式不同,用友仍在单据冲回上保留了月初回冲、票到回冲和票到补差三种方式,然后再通过凭证生成进行总账核算。 3、企业存货核算实务不以发票为标志怎么办?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应当说超出会计学的讨论。就我个人而言,希望国家应当还是有一个好的纳税环境、大家税负公平,当然,这

41、是理想。 实务中,有的企业的会计核算,有人会说,外购入库核算不以发票为标志,根本不会取得发票、不用发票或取得少量发票只是用来做税账的。我个人认为,不管是否真的取得税务发票,企业购销双方都会进行结算,对账单也好、月结单也好,你就把他们视作结算发票就好了。 4、暂估对会计核算的影响以及出入库成本调整 一般来说,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会计业务进行审计,对暂估核算的审核还是比较重视的,因为存货的暂估,对于存货核算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其核算结果,不仅影响以各期的利润结果是否真实,更会影响到企业各期的资产权益是否真实。 关于成本调整,我先来举个例子: 期初A材料无库存。 2007年4月3日外购A材料1000S

42、ER,未取得发票,暂估500元/SER 2007年4月14日生产领用1000SER,生产的产品当月已全部销售。 2007年5月11日取得发票,实际金额为1000PCS*800元/SER=800000元。 在2007年5月在做完暂估冲回、外购入库核算之后,我们不能忘的是,还要做存货出库成本差异的调整。 显然,即便是我们做完存货出库成本差异的调整,2007年4月、5月的会计利润,与真实的业务仍有差异,这个差异,就是暂估业务造成的。 实务中,利用存货进行会计舞弊的企业比比皆是,他们当然也不放过暂估这一手段。 5、暂估核算与外购入库核算的会计分录,假定是单到冲回冲: 1)暂估核算 暂估入库(基于暂估外

43、购入库单) 借:材料 贷:材料采购(暂估) 月底时,确认暂估金额(基于暂估外购入库单) 借:材料采购 贷:应付账款-暂估 2)次月收到发票,先冲回(基于暂估外购入库单) 借:材料采购(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红字) 次月收到发票,结算入账(基于已结算的外购入库单) 借:材料 贷:材料采购(结算) 3)次月收到发票,结算入账(基于已结算的采购发票) 借:材料采购 税金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当然,实务中,对于暂估,有的企业可能不会通过材料采购科目,而是直接挂应付账款-暂估科目,那么分录应为 1)暂估入库(基于暂估外购入库单) 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 2)次月收到发票,先冲回(基于暂估外购入库单) 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红字) 次月收到发票,结算入账(基于已结算的外购入库单) 借:材料 贷:材料采购(结算) 3)次月收到发票,结算入账(基于已结算的采购发票) 借:材料采购 税金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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