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管理与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上传人:非****1 文档编号:43242490 上传时间:2021-11-30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67.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安全防护管理与质量控制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安全防护管理与质量控制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安全防护管理与质量控制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资源描述:

《安全防护管理与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防护管理与质量控制管理制度(6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根据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2、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个人剂量元件并按规定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3、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诊疗设备进行防护与状态检测。4、严禁对妊娠妇女进行X 线检查,尤其是妊娠815 周的妇女。5、对儿童进行X 线检查时,应尽量采用X 线摄影检查,照射野面积一般不超过胶片面积的 10,并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6、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放射诊疗设备,请取得资质印证的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7、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正确掌握适用范围,合理使用 X 线诊断。8、在

2、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后过滤”和小照射野工作。9、 工作人员在使用 X 线摄影时, 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需要的范围内并与成像器件相匹配。10、施行X 线检查时注意受检者防护,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摄影中除受检者,其他人员应在机房外等候,对受检者需要扶携时,对扶携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11、进行 X 线摄影检查时,合理选用胶片以及胶片与增感屏的组合,熟练 掌握暗室的操作技术。X射线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1、根据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 训。2、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个人剂量元件并按规定

3、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 业健康体检。3、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诊疗设备进行防护与状态检测。4、严禁对妊娠妇女进行X线检查,尤其是妊娠815周的妇女。5、对儿童进行X线检查时,应尽量采用 X线摄影检查,照射野面积一般 不超过胶片面积的10%,并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6、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放射诊疗设备,请取得资质印证的服务 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7、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正确掌握适用范围, 合理使用X线诊断。8、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后过滤”和 小照射野工作。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根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制度。一、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 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 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二、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 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三、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 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四、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单位应 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

5、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五、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 机构)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送达放射工作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当 客观、真实,并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负责。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因放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 知放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人应当通知放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放射工作单位,并按规 定向放射工作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八、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 7日内,如实告知

6、放射 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放射工作单位对职业 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 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九、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当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十、放射工作单位应当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2)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3)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十一、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

7、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放射工作 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十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 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十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工作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 法和国家有关标准执彳了。十四、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十五、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 2 4周。享受寒、暑假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保健休假。从事放射工作满 20年 的在岗放射工作人员,可以由所在单位利用休假时间安排健康疗养。医院个人剂量监测制度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8、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 30 天,最长不应超过90 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1、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2、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

9、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3、进入辐照装置、工业探伤、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组织实施;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五、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工作,参加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应当在每个监测周期结束后 1 个月内送达放射工作单位,同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六、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时间和格式,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放 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数据逐级上报到卫生部。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拟定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 资质审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国个人剂量监测的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汇 总分析全国个人剂量监测数据。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