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与保险操作实务研究毕业设计论文

上传人:痛*** 文档编号:42674519 上传时间:2021-11-27 格式:DOC 页数:34 大小:1.15M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与保险操作实务研究毕业设计论文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与保险操作实务研究毕业设计论文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与保险操作实务研究毕业设计论文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资源描述:

《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与保险操作实务研究毕业设计论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与保险操作实务研究毕业设计论文(34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毕业设计(论文)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系 部: 车辆工程系 专 业: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题 目: 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与保险操作实务研究 2013年5月 1毕业设计(论文)中文摘要机动车辆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第一大险种,也是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财产保险中发展较快的险种,为带动中国财产保险业务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国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机动车作为家庭的交通工具普及率也不断提高,对相关保险的需求也就日趋旺盛。但目前国内对机动车保险市场需求状况进行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成果并不多。本文在论述中国车险市场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国车险市场现状以及所面临的矛盾,从而提出了完善中国

2、车险市场的若干建议,并对机动车保险的具体操作进行研究、分析。关键词: 机动车保险市场 常见车险险种 交强险 车险投保毕业设计(论文)外文摘要Title:Study on motor vehicle insurance market and insurance practicesAbstract:Motor vehicle insurance is a property and casualty insurance business in China in the first lines of insurance, as well as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 up

3、over more than 20 years of fast growth in the property and casualty insurance coverage, is driving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property insurance business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With Chinas sustained and rapid growth of the national income, as family transport coverage of motor vehicles is also risi

4、ng, introductions to relevant insurance needs. But current domestic demand for motor vehicle insurance market position of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research results is not that much. This article discussing the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Chinas insurance market on the basis of analysis of the present

5、situation of Chinas insurance market and the contradictions facing, which made a number of proposals for improvement of Chinese insurance market and to do research, analysis of motor vehicle insurance.Key words: Motor vehicle insurance market Common car insurance coverage Compulsory traffic accident

6、 liability insurance Car insurance coverage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目 录1 绪 论12 机动车强制保险分析82.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特征92.2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102.2.1第三者立法体例102.2.2第三者责任赔偿范围102.3本章小结113车险投保的过程及注意事项123.1办理保险的流程123.2怎样处理事故123.2.1不涉及人身伤亡案件索赔所需单证143.2.2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案件索赔所需单证153.3如何选择合适的车险投保方案153.4二手车保险的办理流程163.5本章小结174机动车保险新政策对其市场的影响184

7、.1市场细分与差异化194.2个性化、经营主体多元化194.3增强产品服务功能204.4新政策214.5本章小结225 完善我国机动车市场的建议235.1加强车险市场结构235.2完善财产保险市场主体235.3完善车险市场基础235.4营销渠道的差异化235.5继续采用数量主导型开放模式235.6本章小结24结 论25致 谢26参考文献271 绪 论车辆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也称作汽车保险。它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

8、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我国广泛开展的一项险种,是以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车辆保险具体可分商业险和交强险。商业险又包括车辆主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 商业险主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损失险承保被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的一种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对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

9、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坏,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也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全车盗抢险系指 a)在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的被保险机动车(含投保的挂车),需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60天未查明下落; b)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c)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三种情况下发生的损失可以赔偿。车上人员责任险系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

10、损失的突发事件),导致您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发动机进水险、无过失责任险,代步车费用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车上货物责任险等多种险种。如图1所示。机动车常见险种强制保险-交强险自愿保险主险附加险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然损失险机动车停驶损失新车上货物责任险新增加设备损失保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图1 机动车常见险种车辆损失

11、险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自身的损失。这是车辆保险中最主要的险种。保与不保这个险种,需权衡一下它的影响。若不保,车辆碰撞后的修理费用得全部由自己承担。 第三者责任险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撞车或撞人是开车时最害怕的,自己爱车受损失不算,还要花大笔的钱来赔偿他人的损失。因为交强险(2008版)在对第三者的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上赔偿较低,在购买了交强险仍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补充。如图2所示。 图2 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车辆的全部损失,以及其间由于车辆损坏或车上零部件、

12、附属设备丢失所造成的损失。车辆丢失后可从保险公司得到车辆实际价值(以保单约定为准)的80%的赔偿。若被保险人缺少车钥匙,则只能得到75%的赔偿。 车上责任险负责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其中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就是过去的司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无过失责任险投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毁,保险车辆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

13、偿。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承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来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而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其他部分没有损坏,仅风挡玻璃单独破碎,风挡玻璃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 车辆停驶损失险保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车辆停驶而产生的损失。 自燃损失险对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给车辆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

14、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由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未投保本险种,新增加的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不计免赔特约险只有在同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保险。办理了本项特约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按基本险条款规定计算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也就是说,办了本保险后,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方面的损失,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这是97年才有的一个非常好的险种。它的价值体现在:不保这个险种,保险公司在赔偿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的损失时是要区分责任的:若您负全部责任,赔偿 80%;负主要责任赔85%

15、;负同等责任赔90%;负次要责任赔95%。事故损失的另外20%、15%、10%、5%需要您自己掏腰包。国外汽车保险起源于19世纪中后期。当时,随着汽车在欧洲一些国家的出现与发展,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随之增加。尽管各国都采取了一些管制办法和措施,汽车的使用仍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引起了一些精明的保险人对汽车保险的关注。 1896年11月,由英国的苏格兰雇主保险公司发行的一份保险情报单中,刊载了为庆祝“1896年公路机动车辆法令”的顺利通过,而于11月14日举办伦敦至布赖顿的大规模汽车赛的消息。在这份保险情报中,还刊登了“汽车保险费年率”。 最早开发汽车保险业务

16、的是英国的“法律意外保险有限公司”,1898年该公司率先推出了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并可附加汽车火险。 到1901年,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保险单,已初步具备了现代综合责任险的条件,保险责任也扩大到了汽车的失窃。 20世纪初期,汽车保险业在欧美得到了迅速发展。1903年,英国创立了“汽车通用保险公司”,并逐步发展成为一家大型的专业化汽车保险公司。 1906年,成立于1901年的汽车联盟也建立了自己的“汽车联盟保险公司”。 到1913年,汽车保险已扩大到了20多个国家,汽车保险费率和承保办法也基本实现了标准化。 1927年是汽车保险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美国马萨诸塞州制定的举世闻名的强制汽车保险法

17、的颁布与实施,表明了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开始由自愿保险方式向法定强制保险方式转变。此后,汽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很快波及到世界各地。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广泛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汽车保险的普及和发展。车损险、盗窃险、货运险等业务也随之发展起来。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欧、美、日等地区和国家汽车制造业的迅速扩张,机动车辆保险也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并成为各国财产保险中最重要的业务险种。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汽车保险已占整个财产险的50%以上。我国的汽车保险业务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程。汽车保险进入我国是在鸦片战争以后,但由于我国保险市场处于外国保险公司的垄断与控制之下,加之旧中国的工业不发达,我国的

18、汽车保险实质上处于萌芽状态,其作用与地位十分有限。新中国成立以后的1950年,创建不久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开办了汽车保险。但是因宣传不够和认识的偏颇,不久就出现对此项保险的争议,有人认为汽车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对于肇事者予以经济补偿,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增加,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于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55年停止了汽车保险业务。直到 70年代中期为了满足各国驻华使领馆等外国人拥有的汽车保险的需要,开始办理以涉外业务为主的汽车保险业务。 我国保险业恢复之初的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步全面恢复中断了近25年之久的汽车保险业务,以适应国内企业和单位对于汽车保险的需要,适应公路交通运输业迅速发

19、展、事故日益频繁的客观需要。但当时汽车保险仅占财产保险市场份额的2%。 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机动车辆迅速普及和发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也随之得到了迅速发展。1983年将汽车保险改为机动车辆保险使其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在此后的近20年过程中,机动车辆保险在我国保险市场,尤其在财产保险市场中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到 1988年,汽车保险的保费收入超过了20亿元,占财产保险份额的37.6%,第一次超过了企业财产险(35.99%)。从此以后,汽车保险一直是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并保持高增长率,我国的汽车保险业务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与此同时,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

20、率以及管理也日趋完善,尤其是中国保监会的成立,进一步完善了机动车辆保险的条款,加大了对于费率、保险单证以及保险人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加速建设并完善了机动车辆保险中介市场,对全面规范市场,促进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 机动车强制保险分析我国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最早可追溯于1983年国务院颁发的27号文件,该文件首次要求个人与联户的汽车及拖拉机必须参加保险。1984年又颁布了15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机动车第三者保险问题。之后,先后有24个省、市、自治区政府通过制定地方规章实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同时公安部也曾多次发文规定,机动车辆不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不发牌照,不能上

21、路。可见,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之前,我国实际上己实施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然而,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问题,相反大多数人认为是自愿保险,加上随后几年大力治理“乱收费”问题,有的地区将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行为也列入“乱收费”范畴,从而导致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出现倒退现象。如图3所示。图3 交强险赔偿同时,由于执法不严,有强制保险规定的地区也有比例巨大的车辆没有保险。截止2004年底,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率为30%左右,农用运输车等投保率仅为6%。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了我国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在

22、距离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一年多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终于在2005年的1月25日向社会公布,但其一经公布便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强烈抨击。上海市于2005年4月1日起率先实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该规定明确规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为4万元。然而在我国其它地区,由于相关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仍未出台,现有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实际上是按照商业保险的模式运作,导致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虽然承担强制保险义务,却得不到保险公司足额赔偿的对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极不公平的现象。2.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特征纵观世界各国实行的机动车责任

23、强制保险,以强制的程度为依据,一般可以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分为绝对强制责任保险和相对强制责任保险两种。前者是指是指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在领取汽车行驶牌照或驾驶证前,必须投保法定最低限或者依法提供担保或保证金,否则道路交通管理机构不能颁发牌照或者驾驶证,该机动车不能正常上路行驶。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例外,否则将受到刑事处罚。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如英国、新西兰、德国、日本、法国和美国的马萨诸塞州、纽约州等都实行了这种绝对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相对强制保险,则是指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投保机动车责任保险,但是若汽车所有人因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或者严重违反

24、交通规则,经法院判决确定汽车所有人应当投保责任险或者提供财务责任保证金的,汽车所有人有义务投保责任险或者提供保证金,否则,即吊销其已领取的汽车行驶牌照。美国的马萨诸塞州、纽约州、北卡罗来纳州以外的 其他各州和加拿大的主要省份,都实行相对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比较以上两种强制责任保险模式,不难看出二者各有利弊。绝对强制责任保险的有利之处在于,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无论何时都可以肯定地获得赔付地保证;不利之处则在于,有可能产生一定地浪费,迫使谨慎驾驶的人员也必须投保该责任保险,无法很好的体现差别待遇,鼓励当事人谨慎认真地履行自己地职责。而相绝对强制责任保险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尽管可以约束当事人谨慎驾驶以减

25、少事故发生,但由于其双轨制的做法,当有交通事故发生且给第三者造成严重伤害时,即使再要求投保人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吊销其已领取的汽车行驶牌照,受害人往往难以获得及时有力的赔偿。从这个角度看来,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强制保险。通常一国采用哪种模式立法,需要结合各国的自然条件、道路状况及机动车驾驶人素质等具体情形来认真研究确定。2.2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以过错原则进行机动车商业保险理赔两类不同的立法例下,保险人赔偿责任的确定原则是根本不同的。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立法例下,适用无过错责任,而在商业保险中要严格按照责任保险的基本原理处理。即保险人在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

26、赔偿责任的范围内,依据责任保险合同承担赔偿义务。当被保险人对交通事故受害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减轻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也相应免除或减轻。但综观无过失机动车保险立法例下,在某一灵度内,不必区分当事人过错及赔偿责任的大小,保险公司应承担对被保险受害人无条件赔偿损失的责任。当损害超过这一限度时,受害人才可以另行向肇事方请求赔偿。2.2.1第三者立法体例1)与责任保险的基本原理相违背,徒增法律适用上的难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是限额内无过失责任原则。而责任保险则是无责任无保险赔偿。有责任,有保险赔偿。另外,该法对赔偿主体也规定不详尽。如当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互相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赔

27、偿时,双方互为第三者。保险公司在此种情况下应当如何赔偿?在2008年9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交强险理赔服务质量的通知中从简化理赔手续、限时赔付、互碰自赔等五个方面有了原则规定,但具体操作流程还有待时日进行。2)大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利于进行赔偿之间的协调。无过失机动车保险立法例下,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在某一限度内向自己的被保险人承担无过错责任,被保险人则放弃向对方索赔的权利。而商业保险,保险公司是依据自己与被保险人缔结的保险合同承担责任,其承担责任前提是被保险人应承担责任。如果将我国保险法予以修改,也规定相应的无过错赔偿责任,则理赔过程中可以进行合理的衔接。2.2.2第三者责任赔

28、偿范围我国建立立体性的赔偿体系是为了更有效的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其中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优先适用,以商业保险为补充适用,还没置救助等制度。但在制度设置同时,也应使每个制度本身发挥更有效的保护受害人的作用。其中赔偿范围及计算力一式的合理设置刁能使梅项制度本身既发挥了该项制度本身应有的功能,同时也便于保险公司在设置保险前根据大数法则进行精算设计,发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进行理赔,受害人及时得到救助才能使保险功能最大化的发挥效用。其中人身伤亡是因受害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失而引起的损失。财产损失是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害是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所受到的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损害。在交通事故中

29、,对受害人而言,最需要保障的是生命、健康等遭受损害时的医疗、收入、丧葬等基本费用,而财产损失赔付则往往没有那么迫切。而我国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在人身损害赔偿上费用过低、而又规定了财产损害赔偿。既不利于受害人权利的保护,也造成财产赔付衔接的困难,同时也使保险公司计算过于繁复,不利于制度本身的贯彻实施。应只列明人身损害赔偿,但对限额要有所提高。不规定财产损失,财产损失由商业保险来进行补充承担。另外,经营原则与经营模式是相关联的。国家既然已经确定以商业模式经营强制责任保险就不能实行无盈无亏的原则,否则不利于调动商业保险公司的积极性,达不到强制保险的初衷。到头来影响了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利益。为避

30、免保险人在强制责任保险中过多获利,可以通过行政管理部门对保险条款的审批及费率的厘定等手段来达到调控的目的。2.3本章小结本章从分析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背景入手,继而提出我国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并存赔偿的法律问题,研究原因及进行规制讨论,认为公平价值取向及有利于受害人、保险市场的发展是最重要的价值理念。3车险投保的过程及注意事项3.1办理保险的流程一般来说,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您需要做下列几件事:a)立即通知交通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和向保险公司报案;b)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查勘、照相、定损;c)备齐必要的单证,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d)保险公司结案后,尽快领取赔款。领取时要携带被保险人及取款

31、人身份证。办理保险的流程如图4所示。图4办理保险的流程3.2怎样处理事故第一步:应立即保护现场,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第二步:会同保险公司和有关人员(第三方)逐项清理、定损。第三步: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应提供保险单正本、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第四步: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负责赔偿。车险理赔过程体验如图5所示。图5车险理赔过程体验如果您在行驶过程中,不小心造成他人伤亡事故,或者本车上人员受伤,应即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事故结案前,所有费用均由被保险人先行支付。但是因为条款规定:对被保

32、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所以在支付前,您最好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以免在索赔时发生麻烦。您索赔时提供保险单正本、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和伤残证明以及各种有关费用单据。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可以负责赔偿的合理费用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就医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申请以上各项费用,都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涉及到误工费,需提供伤者的工资证明;造成伤者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鉴定等。但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的总和不能超过赔偿限额。车险理赔流程如图6所示。 图6车险理赔流程图

33、3.2.1不涉及人身伤亡案件索赔所需单证1)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明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2)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个人客户签字,单位客户需盖公章 3)保险单正本(交强险、商业险) 4)驾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驾驶出租车和特种车需提供准驾证或操作证复印件 5)行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营运车辆需提供营运许可证 6)事故证明 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公安部门证明、消防部门证明、气象部门证明、快速处理协议书等 7)车辆修理清单 8)车辆修理发票 9)施救费发票 事故车辆需要施救 10)财产损失发票、清单 财产损失需赔付 11)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的过款凭证 须有事故处理部门盖章

34、12)其它相关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2.2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案件索赔所需单证1)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个人客户签字,单位客户需盖公章 2)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事故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 3)自己车辆的损失情况确认书(定损单) 4)自己车辆的修理发票及清单(原件) 5)自己车辆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6)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3如何选择合适的车险投保方案经常接到朋友电话,询问车险投保需要购买那些险种,可不必花“冤枉钱”。个人认为投保要根据车辆的情况和驾驶技术综合衡量来选择适当险种组合,为爱车打造适合保险保障。在此,向车主介绍几个较常见的险种组合方案,供车

35、主参考: a)最低保障 险种组合:交强险保障范围:只对第三者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适用对象:适用于那些怀有侥幸心理认为上保险没用的人或急于拿保险单去上牌照或验车的人。 优点:可以用来应付上牌照或验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的损失能得到保险公司的一些赔偿,但本车的损失需要自己负担。b)基本保障 险种组合: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1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障范围:主要是避免涉及第三者人命伤亡的交通意外事故。适用对象:适用于车辆使用较长时间、驾驶技术娴熟、愿意自己承担大部分风险减少保费支出的车主。优点:本方案对涉及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及本车人员有保障,但本车的损失需要自己负担.c)经济保障 险种组合:交强

36、险+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保障范围:大多数保险责任事故。适用对象:适用于车辆使用三四年、车辆的价值不高,有一定驾龄、驾驶技术很不错,平时也很注重车辆的保养和安全防护,经济不富裕且愿意自己承担部分风险的车主,属经济型的最佳选择。 优点:本方案是最具投保价值的险种组合,保险性价比较高。保费经济且保障基本齐备。 d)最佳保障 险种组合: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玻璃单独破碎险+倒车镜或车灯单独破碎险+划痕险 保障范围:基本覆盖保险责任范围及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特别是车辆易损部分得到安全保障。 适用对

37、象:一般公司或个人。 优点:投保价值大的险种,物有所值;抗风险能力强。e)全面保障 险种组合: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玻璃单独破碎险+倒车镜或车灯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险+其他附加险。 保障范围:为所有保险责任事故,全面覆盖保险责任范围及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适用对象:适用于新车新手及经济情况良好、需要全面保障的车主;机关、事业单位、大公司。 优点:几乎与汽车有关的全部事故损失都能得到赔偿。 3.4二手车保险的办理流程二手车保险的办理流程如图7所示。图7二手车过户流程二手车保险除交强险外,其他商业险如果原车主连续投保几年之中没有出过险,新

38、车主在同一家保险公司可能会享受到保金优惠。同样的如果前一名车主由于连续走保导致保单续费加价,新车主可以考虑换一家新的保险公司。除此之外,在出售车辆前,可以把相应保险退保,这样也能回收一部分资金。二手车过户完成后,如果不想退保,一定记得要将商业险保单过户。否则一单需要走险,新旧车主就都需到场,而且保险中的责任方也很难判定。二手车保险过户是对保单内容进行变更,需要填写一份汽车保险过户申请书,并需要新老车主一同在场。过户时需要携带原保单、行驶证、以及车辆过户发票等证件。3.5本章小结本章简要的介绍了目前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可是熟悉新车手续的人却不多,不少车主在为自己的爱车选择保险时往往一头雾水。面对名

39、目繁多的险种,保费不同的保险公司,究竟该怎样选择最合适你的那一款。4机动车保险新政策对其市场的影响2004 年 8 月 19 日,我国保险业界有史以来第一次大型保险产品创新论坛“保险产品创新座谈会”在京举行。此后,在 2006 年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将“推进产品与服务的创新与规范”确定为该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吴定富主席更是在此次会议上宣称:“2006 年是保险创新年”。同年 6 月份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保险业要“推进自主创新,提升服务水平”。这一系列举措都体现出保险业产品与服务创新工作受到了政府和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保险产品创新,既是保险业更好地为经济发展、社会

40、进步和人民生活服务的要求,也是保险业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惟有创新,保险业才能够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发挥“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功能。同时,保险业要在全球经济浪潮中求生存求发展,就要研究保险业的创新战略,如预警机制创新,思想观念创新,经营体制和方式创新等,其中保险产品创新是微观方面的重中之重,也是保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的必然选择。不同险种搭配如图8所示。图8不同险种搭配责任保险具有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管理功能,是非寿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保险对于保障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

41、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的责任保险起步于 20 世纪 80 年代,时至今日,却依然处于初级阶段,与西方国家相比,在经营环境、产品种类、保费收入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责任保险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我国责任保险的保费收入近年来总体上呈逐步上升的趋势,但同整个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相比,所占的比重依然较小,2001 年至 2007 年责任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一直在 4%左右徘徊(不含机动车三者险),相对国际20%以上,有的高达 40%,美国这一数字更是高达 45%。目前,我国责任保险市场上有责任保险产品约 400 多个。但总体而言,这些责任保险产品不能很好地适应个

42、人和企业的需求。因此,我国需要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责任保险产品创新模式,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和不同地域的现实需要,开发个性化的责任保险产品;需要在注重发展传统责任保险的同时,进一步开拓新的责任保险领域,设计综合性责任保险产品。4.1市场细分与差异化市场细分与差异化主要是保险公司对保险市场和客户进一步细分,为特定保险标的、特定人群而开发设计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产品竞争时代的特点是保险产品越来越讲求个性化,保险公司只有有效满足部分地区或部分人群的需求,开发出针对性强的责任保险产品,才能赢得消费者,赢得市场。这是在消费者主权日益加强的竞争格局下,面对客户多样化需求或偏好,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43、保险公司为了优化产品结构、塑造品牌形象和实现效益最大化的有效战略选择。一些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国内市场时,就认识到保险市场是差异化的市场,每一个省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市场,应该有独立的产品、独立的市场策略。因此打破目前这种机构单一和同构的局面,进行市场和险种的细分成为未来责任保险创新的发展方向。目前出现的钢琴家手指保险、供血责任保险等险种体现了专业细分这一趋势。4.2个性化、经营主体多元化如今保险公司大多数责任险产品还存在条款雷同,保险责任固定的现象。显然这一情况不符合市场经营的规律。要真正占领市场,必须走出这一误区,在险种的灵活性上下工夫。因此,采用责任保险主要险种加上灵活多样的附加险的形式,为客

44、户“量体裁衣”的制定保单,为顾客提供极大的选择自由,将能更好地满足市场的需要。此外,保险经营主体与运作模式的多样化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责任保险发展的必然趋势。例如,美国的医疗责任事故保险的经营主体许多是由医生和医院组成的保险机构经办的,建筑师和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也是由本行业的协会提供的。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法中有会计师事务所按财政部门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在业内采用设立专用基金或自保方法来处理会计师面临的职业风险。因此,应提倡经营主体与运作模式的多样化,真正做到多种经营主体并处和竞争,以满足多样化的责任风险保障的需求。4.3增强产品服务功能将纯保险产品转为保险和服务相结合的

45、产品是责任保险产品的一大趋势。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责任保险产品的外延不断扩大,保险公司不得不在责任保险产品上附加各种增值服务。增强责任保险产品本身的服务功能,不仅要把服务作为产品的“附加值”,而且有些服务可以直接融合到产品本身中去。责任保险产品除了补偿性功能外还具有相关的服务功能,也就是说保险人除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外,还应在保险期内提供相关的保险服务,为投保企业提供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方案以及防灾防损等风险咨询服务。在责任保险产品创新中融入服务创新,将极大地调动投保人的购买欲望,增强责任险产品的竞争力。同时也能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

46、应急管理,更好地实现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如图9所示。图9汽车美容服务4.4新政策“投保容易理赔难”。针对消费者反映较多的这一保险业现状,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近日连出重拳规范车险市场。3月8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车险争议最多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霸王条款将被取消;3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商业车险条款行业范本;3月16日,保监会研究制订中国保监会关于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的工作方案,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治理车险理赔难问题。取消多项免除责任、纠正“高保低赔”尽管听上去是车主“利好”来临,但机动车辆商业保险

47、示范条款正式发布并不意味着车主们马上就能享受新条款了。成都晚报记者近日采访各大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车主使用的保险合同还没有改动,因此现在还在按照老办法办,并按照原来的原则投保、理赔。也就是说,现在车主买的车险,即使是旧车,也不能折旧;在事故中没有责任,保险公司还是免责;驾照过期,依然不能获得保险赔付。业界解释称,新规在实施前有大量准备工作,包括行业纯风险损失率的测算、行业平台的改造、各公司承保理赔系统的改造、单证印制,从业人员培训等,这些基础性工作估计在年内完成。新条款还没有投入实施,但是围绕新条款,保险公司纷纷开始推出一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中国大地保险近日推出十大举措确保车险理赔服务承诺,其

48、中包括实行索赔手续的标准化,对车险理赔单证进行简化和统一;推行3000元以下非人伤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实现现场定损、收单、快速结案、赔付的一站式服务等,在理赔方面还对容易出现争议的环节实现提前介入、过程指导,主动提供援助服务,把工作做在前面,有效减少理赔争议。对于存在理赔纠纷的案件,积极参与调解处理,加强对拒赔案件的流程控制和集中管理,杜绝无理拒赔。阳光产险近日开始为电销客户开通“闪赔”服务;探索车险自助理赔处理方式,减少客户在事故现场等待时间,通过指导客户自己上传照片等资料,从而实现自助理赔;突破目前“闪赔”服务标准只适用于“单车损案件”的限制,提升小额“人伤案件”理赔效率。同步核定人员伤亡和

49、车物损失,在接到报案后72小时内完成赔款支付。针对车险理赔,太平洋保险近日也作出6项服务承诺:包括运用3G移动视频查勘等新技术缩短车险车损案件的结案周期;加快推出车险人伤案件专人联系制度;积极推行电子化单证,向客户提供上门收单服务;提高车险理赔透明度,完善理赔信息自主查询平台;完善全国通赔服务等。多项“免责条款”并入主险,诚然对车主来讲是个好事,但有的车主担心,商业车险的费率将由此大幅度提高。那么,新的车险条款会不会让车主们多掏腰包呢?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车险工作组专家陈东辉预计,并不会出现费率大幅提高的现象。陈东辉表示,市场竞争这么激烈,大幅度的波动是各家公司可能都不能承受的。中保协正在要求各家

50、公司收集数据,来进行这个车损险损失率的测算,要确保费率公平,就是不同的类别要根据它实际的风险状况,“该高的要高、该低的要低”,差异化是车险费率的一个导向,在差异化的基础之上整体的情况应该是比较平稳的。车损险,保的是车辆损失,和责任是没有关系的。从理论上说,只要投了足额车损险,车损险项下的损失应该得到全额赔偿,但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是采取先区分责任再赔付的方式处理的,目前所执行的车损险条款,只对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情况下,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而且,按事故中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无责任时不赔偿。法院审理这一类案件,结果多数判决车损险“按责任赔付,无责不赔”条款无效。示范条款将车主无责任的部分也纳

51、入了赔偿范围,购买车损险的消费者有望据此得到合法保障。多数保险公司执行的现行条款规定:无论车辆新旧,车损险足额保险金额依据新车购置价认定,实际赔付却最高不得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这就是所谓的“高保低赔”。4.5本章小结本章简要地新规中规定“保险金额按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也就是说,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参考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5 完善我国机动车市场的建议根据国内、国际经济环境以及我国财产保险业自身条件变化,我国未来车险市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完善:5.1加强车险市场结构包括:完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放宽、

52、规范市场准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市场退出指标体系;规范市场竞争,以及行业自律、法律法规的完善,实现市场模式从寡头垄断型向垄断竞争型的完全转变。5.2完善财产保险市场主体表现为:完善以解决所有者缺位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保险中介;丰富保险组织形式,加快保险合作社的发展,在风险特质行业积极开展相互保险或自保组织,建立和完善相互保险和自保的法律制度,形成以股份公司为主,相互保险公司、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自保公司为补充的组织体系。5.3完善车险市场基础完善保险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包括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在内的保险法,建立以保险法为核心的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完

53、善保险监管,形成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体系。5.4营销渠道的差异化因不同地区而采用不同营销渠道,为降低展业成本,注意采用中介展业,从制度创新方面,取消财险公司在异地展业必须设分公司的规定,代之以展业不要求设分支机构,而通过允许利用中介展业或交叉销售1,同时设立理赔服务部。这样既可降低费用,也控制了风险。5.5继续采用数量主导型开放模式即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数量比较高,而所占车险市场份额比较低。采用该模式的原因在于:防范金融风险;我国车险市场发展不成熟以及发展不平衡的国情;也是借鉴国际经验,以有利于我国车险市场稳健发展。5.6本章小结总之,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发展取得一定成就,但也面临一些矛盾。随着

54、我国车险监管、行业自律和企业内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随着我国车险产业链的打造(含车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的互动),车险市场在防范风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推动汽车生产与消费,乃至带动国民经济发展,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31结 论随着改革开放形式的发展,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机动车辆保险迅速普及和发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也随之得到了迅速发展,从经济层面上来看近几年中国GPS稳步快速增长,直接作用在汽车市场的发展,间接作用在于车险市场。中国机动车辆保有量稳步增加,在过几年,预计中国机动车保有量将超过二千万辆,给中国车险带来了充足的保源。从社会层面看,目前中国财产保险中,车险是投保意识最强

55、的险种之一。随着对交通事故第三方受害赔偿标准的提升,除了交强险外,越来越多的汽车保有都还主动购买了商业三者险,甚至自发地选择较高的保额。从技术层面看对机动车辆而言,技术发展看两个方面,一是保险产品设计,二是理赔服务技术发展。这可以看出如今车险已经深入到社会,尤其是中国保监会的成立,进一步完善了机动车辆保险的条款,;加大了对于费率、保险单证以及保险人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加强建设并完善了机动车辆保险中介市场,对全面规范市场,促进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致 谢在毕业设计的开题论证、课题研究、论文撰写和论文审校整个过程中,得到了刘勺华老师的亲切关怀和精心指导,使得本设计得以顺利完成,其

56、中饱含了刘老师的汗水和心血。老师敏锐的学术思想、严谨踏实的治学态度、渊博的学识、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育人精神,将永远铭记在学生心中,使学生终生受益。在此向刘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同时也感谢所有任课老师在这三年来对我们虚心的教诲与指导。感谢汽车工程系的领导和老师对我的关心和帮助。再次感谢所有支持和帮助过我的领导、老师、同学们。参考文献1.罗双机.动车保险文书 F842.63/20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112.彭晓艳. 廖明主编机动车保险专用软件使用 F840.6/1人民交通出版社.2011.083.贺展开. 张岸杨机动车保险与理赔实务 F842.63/11机械工业出版社.

57、20094.王健康.周灿主编保险学概论.2版 F840/4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5.王健康.周灿主编机动车辆保险实务操作 F842.63/5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6.王绪瑾.中国保险市场研究.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01期7.张国花.对汽车保险欺诈问题的博弈分析D.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8.袁园.我国强制保险探析.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9.艾厚成.我国责任保险的产品创新.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10.彭建坤.我国机动车保险经营风险控制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11.叶明华.中国机动车保险欺诈.经济理论与实证分析.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1

58、2.陈同峰.我国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策略研究.吉林农业大学出版社.2011年13.张明杭.论我国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14.王赫.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反欺诈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15.闫弘鑫.货运机动车挂靠经营中法律关系探析.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16.刘全.机动车新报废标准对机动车保险市场的影响M.保险研究出版社.2007年17.王珏.保证保险制度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18.母列兵.保险公司财产保险业务结构的调整与发展.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19.秦琴.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20.薛

59、飞.交强险协作配套制度研究.西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21.王凌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并存赔偿的法律问题分析.西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22.李民.论机动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及其影响.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4年23.李鹏.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24.黄正威.保险行业协会.市场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力量.江苏科技信息出版社;1998年25.李永钧.中国车险结构向责任险转换.汽车配件出版社.2005年26.黄银龙,赵博;汽车保险业务现状与需求.中国电子商情出版社.2009年27.蔡印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60、年28.黄平.我国机动车辆保险的内部风险控制研究.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年29.高海霞.中国保险公司多元化经营及其模式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30.王寒.中国保险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年31.左顺根.我国保险信用研究.湘潭大学出版社.2004年32.何昊.基于保险合同的责任准备金的确认与计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33.江先学.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34.左稚华.人身保险保险人免责法律问题初探.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35.高玉飞.论保险利益.西南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36.吴洪.中国保险

61、业公司治理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37.田晓玲.我国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人的合作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38.孙建胜.保险期权博弈分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39.唐婷婷.促进我国小额保险发展的政策思路探索.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40.张利兆.保险诈骗罪研究.华东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41.姜南.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42.刘怡.财务再保险合同确认标准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43.黄华明.风险与保险J.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44.苟军.我国保险公估业发展对策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45.阳迈.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若干法律问题探讨.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46.解可.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10年47.任建涛.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法律问题研究J.北京工商大学.出版社.2006年48.王芸.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49.王丽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研究.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04年50.唐海阳.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