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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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度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行动计划(20112015)(沪教委职20111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首批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沪教委职201316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过程,提高项目实施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 指导思想 为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专兼职结合的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教师到企业实践是教师培

2、训的重要形式,是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有效途径。教师通过企业实践培训,学习所教专业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并结合企业实践改进实践教学,服务于知识型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同时教师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参与企业的生产实践和技术改造,实现校企的深度合作和共同发展。二、 工作目标依托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上海市教委每年定期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项目培训。2014年度计划培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100人左右,旨在提高相关专业任教中职教师的岗位实践能力、并促进教师将企业实践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成果。三、 工作任

3、务(一)拓展企业实践项目,新增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在首批10个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提供的企业实践项目基础上,扩大3-4家企业,拓展3-5个企业实践市级培训项目,进一步满足不同专业大类教师的培训需求。首次承担中职教师实践培训任务的企业在实施中职教师企业实践项目满一年后,经企业与合作单位申请,专家评审项目运行成效的基础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后确立第二批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二)完善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内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主要是让参培学员了解行业或企业先进技术、生产组织方式、生产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设置、用人要求等基本情况,

4、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面向的岗位在生产或实际工作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重点是通过结合企业实践成果,改进专业教学。(三)创新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形式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采用“师带徒”模式,企业实践基地须按工作岗位为每位实践教师配备专门的指导教师(带教师傅)。企业实践培训采取企业调研、生产现场考察观摩、技能训练、专题讲解、关键岗位上岗操作和演练、参与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等形式进行。(四)明确企业实践培训步骤和任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集中培训,主要采用专题讲座及研讨方式进行。包括企业实践培训

5、要求,学习流程和方法,学习成果形式及教育教学实践转化要求等。第二部分,企业实践基地培训,主要采用顶岗实践的方式进行,分为三个步骤实施。第一阶段岗前培训,包括岗位技能训练、岗前教育、专题讲解等;第二阶段顶岗工作,包括上岗操作和演练等;第三阶段实践总结,包括企业实践教学成果应用考核、培训总结、教学应用实践的设想等。第二阶段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总时长的5/6。(五)关注教师企业实践培训成果 关注教师企业实践培训成果,提高教师的岗位实践能力,注重教师企业实践收获的教育教学成果转化。从方案设计、过程跟踪到考核评价邀请教学专家、派出学校领导全程关注与参与,加强教师实践培训成果的总结与提升。四、工作步骤(一)

6、培训方案制定及咨询论证3月-4月中旬,开展企业实践基地、中职学校调研,在全面了解培训需求基础上,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制订2014年度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市级培训方案(征求意见稿)。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研室共同协作,安排企业实践基地与中职计算机、商贸、财经、数控、建筑、旅游、物流、汽车等上海市专业中心组联合开展方案论证。(二)项目申报及评审4月中旬,企业实践基地及合作单位结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需求,基地培训能力,制定实践方案,确定本年度企业实践培训项目及人数,由企业实践基地及合作单位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提出申报。申报材料包括:1. 填写

7、2014年度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申请书;2. 提交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校企合作协议(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3. 上海市相关专业中心组方案论证意见;4. 今年首次申请承担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培训任务的企业及合作单位,需在上述申报材料的基础上,补充提供企业实践基地运行的可行性报告;4月下旬,由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职教处审核通过后,由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三)培训报名及启动工作5月初,由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向学校发布“2014年度中职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培训项目”报名通知,组织学校报名。上海市中

8、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召开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派出学校领导参加的项目启动会议,布置相关培训准备工作。(四)教师集中培训及三方协议制订5月中旬,由相关基地组织企业实践市级培训的中职教师进行集中培训。企业实践基地开展学员需求调研,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制订教师企业实践培训计划。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参加培训教师、派出学校领导签订三方协议。(五)顶岗实践培训及质量跟踪检查6月-11月,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组织顶岗实践培训,学员填写工作周志。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专家及派出学校领导开展质量跟踪检查及基地间的观摩交流。(六)考核与年度总结12月,企业实践基地组织学员培训考核,中

9、职师资培训中心组织学员考核答辩交流会,抽查基地培训质量。开展2014年度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培训工作总结;优秀企业实践基地、优秀学员、优秀指导教师评选表彰。五、工作要求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原则上需脱产连续进行,企业实践每期2-6个月,具体时间安排以企业实践基地年度培训方案为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由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参培学员、派出学校三方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实施。三方根据各自分工签订三方协议。(一) 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联合负责企业实践基地的日常运行与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实践培训项目的实施。1.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负责人

10、,联合负责本基地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方案制定与实施、配套制度的建设、经费的申报与使用等。2.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应联合成立项目工作组,专人负责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管理、总结宣传等。3.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双方应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明确企业实践培训任务的具体职责。4.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应保障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的岗位安排和工作条件,原则上为每位教师提供1-2个与其专业对口的关键岗位顶岗实践。5.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应遴选具有较强表达能力、带教经验的优秀的企业业务骨干或技术能手担任指导教师(带教师傅),按照企业实践计划指导教师的岗位实践活动。6.企业实践基

11、地与合作单位联合开展学员考核。企业实践基地主要负责岗位项目实践考核,占总成绩权重的70%,包括劳动纪律、劳动态度、职业素养、岗位能力、实践成效等;合作单位主要负责实践成果教学应用考核,占总成绩权重的30%,包括“让教学贴近岗位”的实践总结,教学应用实践设想及成果等。学员参与企业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引进校企合作项目取得成果作为附加分值20%,由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共同考核。(二) 参培学员参培学员在培训期间,应服从企业实践基地的管理与安排,主动积极投入实践活动,完成实践培训任务。1.参培学员应结合自己任教专业,做好顶岗实践培训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带着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参与企业实践,在企业实践基

12、地的指导下制订实践学习计划。2.参培学员应服从岗位安排,严守企业保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不做有损学校和企业形象的事情,维护企业生产秩序和稳定。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3.参培学员应主动与派出学校沟通,合理安排学校工作与学习时间,保证企业实践培训的出勤率。如需请假,须由参培学员申请、派出学校出具书面证明,由企业实践基地审批同意后执行。如缺勤累计达一周以上,不予结业,已发生的培训费用由学员所在学校或个人承担。4.培训期间,参培学员应主动与指导教师、企业沟通,认真落实企业实践培训实施计划,努力解决教学实践中的困惑,培训结束回到学校后主动

13、将企业实践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5.参培学员须按照要求填写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学员手册(由上海市中职师资培训中心统一印制)。(三)派出学校派出学校协助企业实践基地做好保障服务工作。1.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培训,组织教师报名并督促参培教师按时到企业实践基地报到和学习;2.指导教师结合专业教学需求,制订实践学习计划;3.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0611号)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派出教师的福利待遇、差旅费支出、实践时间等;4.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师实践期间的身体和思想状况、培训表现和任务进展情况,协助解决教师

14、的实际困难;5.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协助企业实践基地落实实践方案;6.协助企业做好教师的考评工作;7.培训期间,走访和关心教师企业实践培训情况不少于2次。六、保障措施(一)组织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工作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职教处领导,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及质量监控,企业实践基地及合作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二)考核评定学员结业考核成绩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可根据参培学员表现和结业考核成绩,推荐优秀学员(推荐人数为本基地培训总人数的10%),推荐1-2名表现优异的指导教师(带教师傅)。凡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参培

15、学员,颁发由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合格证书)。经专家评审,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由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表彰优秀学员、指导教师(带教师傅)、企业实践基地。(三)质量监控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应注重企业实践项目培训质量,加强质量过程管理。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将组织专家、派出学校对企业实践基地进行项目培训质量跟踪检查与指导。在培训实施过程中,组织开展企业实践基地之间的观摩、交流和研讨。根据参培学员以及学员所在学校对培训基地的评价,结合培训基地执行本方案的情况,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优异的培训基地给予表彰、奖励。(四)经费管理企业实践培训项目所

16、需经费由市财政、学校及其主管单位共同承担,主要用于支付参培学员的培训费(含培训管理费、资料费、保险费、企业顶岗工作交通费等)。区县所属中职学校培训经费由学校承担1/3,主管单位承担2/3;行业所属中职学校的培训经费由学校承担1/3,其余部分由市财政承担。培训报名时,区县所办学校参培学员全额支付培训费用,行业所属中职学校参培学员支付培训费用的1/3。市财政承担部分将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拨付到承担培训任务的企业实践基地合作单位。与实践项目有关的企业实践基地运作经费由市财政、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共同承担。主要用于企业实践基地项目调研及开发、项目日常管理、设备折旧及耗材、企业实践资源建设等。市财政承担部分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按照实践培训项目内容、接纳人数等相应标准,拨付到承担培训任务的企业实践基地合作单位。各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管理费等任何名义截留、挪用,也不得再以各种名义向参培学员收取其他额外费用。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二一四年三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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