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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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规定考勤制度国家规定考勤制度1. 目的:规范公司员工考勤、休假及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业务发展。2. 适用范围:联想中国平台的所有正式职员(不含外包、劳务岗位;大陆以外地区、合资公司、工厂可视当地及业务情况参照制定,并经人力资源批准备案后执行)?3. 考勤3.1. 弹性工作时间: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3.2. 打卡考勤:3.2.1. 员工上班、下班必须打卡,可选择在8:309:30之间某个时点上班,在17:3018:30之间相应工作满8小时的时间点下班。- 工作时间不包含午餐、午休时间(中午12:30-13:30)- 9:30之后上班记为迟到,17:30之前下班记为早退

2、- 未经上级批准不上班或上下班无故未打卡,经上级确认后视同旷工 - 员工丢失、损坏或忘带胸卡,应以手工登记方式进行考勤3.2.2. 如果未出勤或出勤当日未打卡或只打卡1次,需通过考勤系统提交考勤说明条(见附件1),并由上级进行审批;3.2.3. 考勤说明应在每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前提交并签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最迟可在缺勤发生之后第2个月的20日前补交考勤说明,否则将不再补回扣款;3.3. 特殊考勤:3.3.1. 特殊工作时间: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由部门申请,经人力资源批准后执行(模板见附件2)。3.3.2. 逆向考勤:符合以下条件的,由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人力

3、资源审批后,员工正常出勤时无需打卡,但有缺勤时需提交考勤说明,同时遵守公司出勤及请假等制度。- 有明确量化的销售考核指标的市场销售岗位- 因国际业务需要经常在标准工作时间外工作的岗位- 员工外勤工作时间占60%以上或业务要求员工长期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工作的岗位3.4. 考勤处罚3.4.1. 未说明缺勤、迟到、早退的扣款个人定级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8*缺勤时数3.4.2. 旷工扣款个人定级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8*旷工时数*(12) - 除工资扣款外,同时扣罚2倍旷工时间的工资- 上级如发现员工旷工,应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当地考勤员- 对于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财年内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者,上

4、级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公司有权对其做出包括解除劳动关系在内的处罚决定3.4.3. 代打卡、伪造考勤说明,当事人将受到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处罚。4. 请假4.1.1. 请假必须事前申请,经上级(具审批权限)批准后执行,同时提交考勤说明(提交时间见3.2.2)。4.1.2. 请假单位:4.1.2.1. 事假:请假单位为分钟;4.1.2.2. 病假:请假单位为0.5天(4小时),不足0.5天按0.5天计算;4.1.2.3. 带薪休假:请假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4.1.2.4. 婚假、男员工陪产假:请假单位为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4.1.2.5. 其他休假的请假单位另见本

5、规定中的相关说明。4.1.3. 外派人员考勤及请假:4.1.3.1. 外派人员考勤、请假等均需遵守工作地的规定,并由当地统计考勤,相关工资扣款与当地员工一致;4.1.3.2. 外派人员外派期间请事假,除工资扣款外,事假当日扣日外派津贴的80%;休生育产假期间发放50的外派津贴;如有旷工,除工资扣款外,旷工当日扣罚3倍的日外派津贴。5. 休假5.1. 法定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为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5.2. 部分员工的假日:三八妇女节,女员工可休假半天(男员工照常上班);六一儿童节,限子女在14周岁(不含)以下的员工可休假半天(其他员工照常上班)。5

6、.3. 公司假日:春节前一天,休假1天;元宵节、情人节、中秋节、圣诞节可提前2小时下班。5.4. 带薪休假:5.4.1. 休假时间的计算:员工入职之日起即可享受带薪休假,休假天数随服务年限的增加而递增,具体见下表:注:- 入职当年休假时间(小时)入职当财年预计在岗日历天数/365天*10天*8小时- 离职当年应休假时间(小时)离职当财年的实际在岗日历天数/365天*当年全勤可休假天数*8小时(离职当年应休而未休的假期将予以补偿,超出应休时间的假期将扣除相应工资5.4.2. 带薪休假的使用:带薪休假可用于冲抵病、事假(需要员工在请假类型中选带薪假),员工当财年未休完的带薪休假可转入下一财年,下一

7、财年优先休上一财年结转的带薪休假,仍未休完的不再结转下一年且不予补偿;5.4.3. 审批:由直接上级(经理及以上干部)根据员工申请和工作安排签批;5.4.4. 工厂工人、咨询员、外包人员等特殊岗位,休假政策可由相关部门视自身工作性质及业务需要进行制定,该方案需在人力资源备案;5.4.5. 回聘人员的带薪休假:视同新入职员工,带薪休假时间按新入职时间开始计算。5.5. 病假:5.5.1. 病假工资:员工每财年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全薪病假,之后按照比例进行工资扣款,病假期间无奖金,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如下:5.5.2. 审批:申请病假需提供由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

8、休证明,由各级签批人审批;5.5.3. 如遇有重大疾病的,需及时知会人力资源;5.5.4. 员工患病符合国家医疗期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5.5.5. 如有以下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并保留进行经济处罚和追索补偿的权利:- 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医院病休证明),虽经批准休息但被公司查证的- 以生病为由休息,但拒不履行请假手续的- 作为审批人,未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职责的5.6. 婚假:5.6.1. 休假天数: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登记结婚,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带薪婚假;初婚符合晚婚条件的员工(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另外奖励7个工作日带薪婚假5.6.2.

9、婚假的使用:婚假应在婚姻登记后12个月内使用完毕,逾期作废;如解除劳动关系,未休婚假不予补偿;5.6.3. 审批: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由直接上级(经理及以上干部)签批,第一次申请休婚假时需将结婚证复印件在考勤员处备案。5.7. 丧假:5.7.1.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去世时,有3个工作日带薪丧假,如需到外地奔丧则享有带薪路程假(以实际路程车票/机票时间为准);5.7.2. 审批:丧假需一次休完,由直接上级(经理及以上干部)根据员工申请进行签批。5.8. 事假:5.8.1. 审批:上级应综合考虑员工本人要求和工作安排来审批事假,签批权限具体如下:。5.8.2. 连续事假2个

10、月以上,按员工主动离职处理,员工应配合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特殊情况需由人力资源批准)。5.8.3. 扣款:事假期间无奖金,工资扣款如下:事假扣款=个人定级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8小时*事假小时数。5.9. 女员工产假:5.9.1. 产假原则:公司的产假政策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制定,以下休假天数为北京平台政策,京外平台依据当地计划生育政策执行。5.9.2. 产假类别:5.9.2.1. 生育产假: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晚育的女员工(已婚妇女年满24岁初育为晚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产假为日历天数,遇节

11、假日不顺延。5.9.2.2. 流产假:已婚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凭医院证明和结婚证复印件,给予15天的产假,最多不超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凭医院证明和结婚证复印件,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为日历天数,遇节假日不顺延。其它情况,按照病假处理。5.9.2.3. 产前检查与孕妇培训:女员工怀孕后遵医嘱做产前检查或参加孕妇培训,每次0.5天,最多不超过14次,初次请产前检查假时请出示医院检查证明。5.9.2.4. 哺乳时间: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哺乳期),每天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一次使用,不能延休。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增加30分钟。5.9.2.5. 节

12、育手术:执行政府计划生育政策做节育手术的,凭医疗机构证明享受政府规定的休假。5.9.3. 产假工资:女员工在上述各类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个人定级工资的100支付,产假期间无奖金。5.9.4. 审批:产假应一次休完,最早可在产前15天开始,但不应晚于生产之日。员工提出申请,并在考勤说明的“备注”中注明产假类别,由直接上级(经理及以上干部)签批,并将产假证明交考勤员备案。5.10. 男员工陪产假:5.10.1. 给予配偶生育产假期间的男员工5个工作日的陪产假,陪产假期间照常支付工资,但无奖金;5.10.2. 审批:陪产假在配偶生育产假期间休完,过期作废。由直接上级(经理及以上干部)根据本人申请进行签

13、批,第一次申请时需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交考勤员备案。6. 调休与加班:6.1. 调休6.1.1. 为完成某项任务,由上级安排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连续长时间的工作,且未申请加班报酬的情况下,在完成任务后可享受同等时间的调休。6.1.2. 为保证员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对于休息日由上级安排工作的,只能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予以补偿(调休没有加班费,特殊情况需向人力资源部特殊申请);6.1.3. 审批:员工提出申请,在考勤说明中选择休假类型为“因公”,并在“备注”中注明调休原因;上级需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情况签批,5个工作日(含)内的调休由直接上级(经理及以上干部)签批,5个工作日以上的调休由直接上

14、级(经理及以上干部)审核、隔级上级(总监级以上干部)签批;6.1.4. 调休时限:员工休假必须优先冲减调休时间,调休应该在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毕;若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休完,最迟在任务完成后3个月内调休完毕。6.2. 加班:6.2.1. 定义和原则6.2.1.1. 指因业务需要,由上级安排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对于已领取补贴的出差以及参加基于提升个人能力或增进公司/部门/团队成员间相互了解的培训及活动等情况,不属于加班;6.2.1.2. 高级经理/总监或同等级别及以上人员、逆向考勤人员(法定假日参加促销活动除外)以及公司非生产性值班人员(如警卫)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适用于此加班规定

15、;6.2.1.3. 部分岗位(如生产线工人)因业务性质需要连续作业或轮班作业,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度的,部门可视实际情况制定加班制度,并在人力资源备案;6.2.1.4. 公司不提倡加班,每个岗位应对工作目标与结果负责,在工作时间内积极、高效完成本职工作。对于非常规性的紧急任务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通过加班才能完成的,方可申请加班;6.2.1.5. 平均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人。经批准后的加班人员,加班时必须打卡(上下班各打1次卡,没有打卡设备的,需签到),作为实际加班出勤的记录。6.2.2. 加班审批程序:6.2.2.1. 加班需事前3个工作日申报计划,由直接上级(经理级以上干部)填写加班

16、计划申报审批表(模板见附件3),提交部门负责人(高级总监及以上干部)审批后交当地考勤员;如遇有突发性性加班未申报加班计划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并在事后5个工作日内补报加班计划;6.2.2.2. 部门负责人需根据加班计划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批,对加班较多的处或岗,应进行工作量、效率、人岗配置等方面的分析与改善。6.2.3. 加班时数统计:6.2.3.1. 加班时数最小单位为0.5小时,不足0.5小时的不计为加班;6.2.3.2. 实际加班时数小于批准时数的,按实际时数计算;大于批准时数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按实际时数计算,否则按批准时数计算;6.2.3.3. 加班时数的计算,应扣除就餐时

17、间(午餐1小时,晚餐1小时);6.2.3.4. 各地考勤员至少每半财年对各部门加班时数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反馈当地HR人员,由HR人员进行分析并向部门提出改善建议。6.2.4. 加班报酬:6.2.4.1. 只有经部门负责人书面签字批准的加班,方可依据加班的实际情况支付加班工资;6.2.4.2. 加班工资以个人定级工资为基数,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按照个人定级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法定假日的加班按照个人定级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所有加班费用计入部门通用费用。7. 职责分工:7.1. 人力资源: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和宣贯,并监督规定的执行,处理违规事件。7.2. IT部门:负责考勤系统的维护,保障考

18、勤系统的正常运行。7.3. 行政后勤:负责考勤管理规定的执行与监控。7.3.1. 进行考勤系统管理端的操作,并配合IT 部门进行系统维护;7.3.2. 纠正考勤违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需及时通知人力资源;7.3.3. 审核考勤说明等非正常出勤情况的说明文件,并依据考勤说明更新考勤系统数据;7.3.4. 按月将事假及旷工数据发给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7.3.5. 各区域/分区的行政后勤(或相关岗位)承担所在区域的相应职责。7.4. 各部门各级负责人:督导本部门员工认真执行本规定,负有管理责任。7.4.1. 根据审批权限签批考勤说明等非正常出勤情况说明文件;7.4.2. 及时处理考勤违规事件,

19、情节严重的在人力资源备案并共同处理;7.4.3. 各级管理者应身体力行地按制度执行,如有违规,将按本规定及公司处罚条例进行处罚。8. 解释权限:9. 有效日期:本规定中带薪休假从发布之日起生效,其它政策从2015年12月1日起生效。原考勤、请假及加班管理规定V04.01、考勤、请假及加班管理之补充规定V4.011同时废止。本制度涉及内容,各地政府有特殊劳动政策规定的,从各地政策规定,但须提供相关文件在人力资源备案。事业单位考勤制度2016-06-27 21:27 | #2楼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作息时

20、间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二、考勤制度“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 1到部门负责人对迟

21、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1.迟到: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2.早退: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3.旷工: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

22、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1.事假:2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天以内(含2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天以上(含3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离京)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天,扣1天日工资)

23、,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2. 病假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天以内(含2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3天以上(含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事假处理。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若

24、存在在家办公者,需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三)关于各种假别1、丧假 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2、探亲假 假期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亲假期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确定的工资额为计算基数,在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职工探望配偶每

25、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3、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则增加奖励7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节假日。4、生育假 女职工的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假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1个月(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发给510元奖励

26、费,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夫妻双方单位按本单位标准,各发50。5、工伤假 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6、路程假 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给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7、年度假 工龄1至10年休假5天;10至20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休假15天。年假以每年3月1日到次年3月1日前有效。一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因工作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可以分两段休假,但不得跨年度使用。8、假期计算职工休假包括公休日在内;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期间如有国家相关假期政策的调整则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四)、加班如有特殊情况在正常工作日期间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经“中心”主管副主任以上批准,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国家规定考勤制度】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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