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上传人:东*** 文档编号:40827669 上传时间:2021-11-17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19.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职工工资分配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职工工资分配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职工工资分配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资源描述:

《职工工资分配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工工资分配管理办法(9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职工工资分配管理办法职工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企业管理,理顺企业内部分配关系,明确薪酬分配范围、标准,充分发挥薪酬管理在企业生产中的激励作用,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使薪酬管理有章可循,依据劳作法、集团公司内部分配管理的规定(暂行)及本企业薪酬管理的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内部发放的工资、福利、各类奖金,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畴。 第三条工资、奖金、福利费支付项目及发放标准按济宁矿业集团煤炭企业内部分配管理的规定(暂行)(济矿发200536号文件)执行。 二、工资管理 第四条工资分配原则。 本着有利于企业管理,有利于提升生产效率,有利于经济考核,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

2、性的目的,按照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我矿采用以岗位技能工资制为基础,以技能工资制、计件工资制、承包工资制、半技能半计件工资制等为辅的工资分配制度。但无论采用何种分配制,分配总额必需控制在集团公司年度下达的工资总额及相关成本控制额范围内。 第五条岗位工资管理。 (1)岗位工资是体现岗位责任、岗位技能、岗位强度、岗位环境等劳作差别的工资单元。 (2)计发岗位工资保持岗变薪变原则。 (3)岗位工资按实出勤计发,最高大月23天,小月22天(特别月份除外)。 (4)岗位工资的设置标准和考核办法按济宁矿业集团煤炭企业内部分配管理的规定(暂行)(济矿发200536号文件)执行。 (5)岗位岗

3、次的设置对岗不对人,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要求调整所在岗位、岗次。如认为所在岗位岗次偏低,可以书面形式申请岗次较高的岗位。申请报劳资科后,调离本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第六条技能工资管理。 按照山东省劳作和社会确保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工资参照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142号文件)中技能工资参照标准,结合本人档案工资等级,技能工资制人员 月计发的最高工资标准为:大月23天,小月22天(特别月份除外)。 (1)技能工资执行人员为:机关科室人员、管理人员、非计件人员、非承包人员。 (2)技能工资支付标准:员工全月出勤,大月23天,小月22天(特别月份除外)为满勤,支付技能工资。技能工资=档

4、案日工资23(22)天。 第七条计件工资管理。 1应用范围 计件工资管理的应用范围为一线生产工区、准备工区、机电修理厂、木场、后勤科装修队等能以量考核的施工工程单位和部分人员。该计件工资标准按我矿经济责任制、劳作定额和人工单价进行量化考核计算。2计件工资管理细则 1各单位要结合职工的劳作强度、工作环境、技术含量、贡献多少,合理制定职工划分标准,以量记分,以分计资。天天由专人依据出勤状况、工作量大小划出天天的分数,月底累计总分。 各单位必需制定出本单位划分标准和加减分规定,杜绝随意加减分现象,否则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2)每月月终由劳资科的定额员依据验收合格的派工单及产品人库单进行计资,凡有定

5、额的工程一律按定额进行计资,各别无定额的零活,由定额员依据实际状况和工作量确定工时定额。 (3)各单位要做到分配公正、公平、公开,增加透明度。职工第一天得分,第二天班前会必需公布,5天上一回台账公布,否则对划分班长或事务员处罚20元次。 (4)单项工程验收要严格执行派工验收制度,保持谁派工,谁组织相关单位验收。严格验收标准,验收合格者,验收人员在派工单上签字,并且派工单位要具体记录工程状况,不按标准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劳资科不予计资。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如有违规者,处罚50元次。 (5)新分人员熟练期、见习期间跟班劳作,随同本班职工执行计件工资,见习期间按50个人标准发放技 能工资。

6、 (6)每月l5日(包括l5日)前调入本工区的人员,计入本区直接计件人数;15日后调入本区者,不计人直接计件人数,但工资的拨付及分配按照先后分别计算。 (7)当月在单位实际出勤在一个工作日及其以上者,均视为本区直接计件人数,否则不视为本区直接计件人数。 (8)特别状况下,劳资科对单位计件工资有权调整。 第八条承包工资按承包方案和承包合同执行。适用单位:后勤科食堂、车管科货运队。 第九条派遣制员工工资分配执行济宁矿业集团济宁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关于派遣制员工管理的暂行规定(济矿发200620号文件),并分别执行我矿经济责任制、劳作定额、人工单价及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条员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工资支付

7、标准、婚假工资支付标准、丧假工资支付标准、产假工资支付标准、探亲假工资支付标准及工伤工资支付标准按济宁矿业集团煤炭企业内部分配管理的规定(暂行)(济矿发200536号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下井(上岗)保健、中夜班津贴支付标准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工资单中的各类扣款明细,在矿务公开栏处公开:矿未公开或未通知本人,本人可向劳资科询问。 第十三条工资发放严格按矿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跑要工资。工资发放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工作量为考核基础,假设出现考核有误,可向矿劳资科反映。对工作不务实而一味追求高工资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正处理。 三、奖金管理 第十四条奖金管理办法按济宁矿业集团煤炭企业

8、内部分配管理的规定(暂行)(济矿发(200536号文件)执行。企业全面完成当期生产任务,消灭重伤以上人身及 重大非人身事故,实现成本控制和效益目标时,可按相关标准发、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台阶奖。未完成当期生产任务或成本、效益目标时,不得发放以上奖项。 (1)企业在发放月奖、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时,要制定考核分配细则,按责任、贡献大小区分档次发放。 (2)企业当月完成生产任务l l0以上且消灭重伤以上事故时,在发放月度生产奖的基础上,可增发台阶奖。台阶奖按每超过10为一个台阶,每台阶按10元的标准递增计发。台阶奖最高不得超过50元人月。第十五条三无班级比赛奖、安全质量评估奖发放标准按济矿发

9、200536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安全风险抵押金 (1)为强化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2)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的数额,依据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大小,区别不同档次交纳,交纳标准按济矿发200536号文件执行。 (3)安全风险抵押金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企业季度内实现安全生产,风险金最高按个人交纳数额的300兑现。出现伤亡事故或较大责任事故时,按照相关考核办法扣除个人交纳的风险金,并重新补交。员工退休、调出或非因工死亡,个人交纳的安全抵押金予以退还。 (4)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基本考核标准按济矿发200536号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企业专项奖励和阶段

10、性活动奖分配办法按济矿发200536号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特别状况下,由矿制订、经矿研究同意下发的各别奖励项目,必需经矿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奖金发放项目属集团公司规定发放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发放;非集团公司规定发放的项目,必需经集团公司审批后发放。为进一步规范奖金发放项目,杜绝乱发奖金现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形式,要求设立奖励项目。 四、福利管理 第十九条福利管理遵循控制、节约原则,既确保福利费用不超支,又最大限度地为员工谋取福利。其规定如下: (1)福利种类包括过节费,煤气补贴,水、电、暖补贴,各类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和物资,发放标准按企业有关文件执行。 2补助范围:矿在册员

11、工,出勤婚、丧、工伤、产假、探亲假算出勤达到规定天数。 (3)派遣制员工暂不享受水、电、暖的补贴。 第二十条过节、庆典发放的实物按相关规定办理后发放。 第二十一条各类非政策性的财产保险、意外险、寿险及各类补充性保险必需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办理。五、住房补贴管理 第二十二条住房补贴基数测算方法:住房补贴基数=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年功+矿龄补贴。 第二十三条住房补贴享受范围及条件。 (1)范围:本矿在职职工,享受职工待遇人员(派遣制员工不享受住房补贴)。 (2)条件:月出勤正常,大月23天,小月22天(特别月份除外)。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职

12、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二十五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月缴存额不得超过有关文件规定的最高封顶缴存数额。 第二十六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当年最低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七条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八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自存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的

13、提取和使用。 (1)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作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人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第、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先到矿劳资科办理提取证实,然后持提取证实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十一条住房公积金享受范围及条件。 (1)范围:本矿在职职工,享受职工待遇人员(派遣制员工不享受住房公积金)。 (2)条件:月出勤正常,大月23天,小月22天(特别月份除外)。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劳作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