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有资金贷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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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有资金贷款管理规定为加强固有资金贷款(以下称“贷款”)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制订本规定。第一章 贷款政策与原则第一条 贷款政策与原则公司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经营战略重点行业的项目及优质企业发放贷款,在贷款发放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经营原则;(二)坚持项目投融资协调运作的原则;(三)实行贷款担保的原则。借款人应提供有效借款担保;(四)坚持贷款审查制度,实行审贷岗位分离、集中审批的贷款管理原则;(五)禁止向关联方发放贷款;(六)禁止以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进行贷款。第二章 贷款分类、期限与担保第二条 贷款分类(一)按贷款期限分类1、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

2、年(含)以内的贷款;2、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含)以下的贷款;3、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二)按贷款担保方式分类1、信用贷款:是指凭借借款人的信誉而发放的贷款;2、保证贷款:指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公司只接受连带责任保证。办理保证贷款时应对保证人保证资格、资信状况进行审查;3、抵押贷款: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发放的贷款。办理抵押贷款应对抵押物的权属、现状和变现能力以及所设定抵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物的有关登记手续;4、质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而发

3、放的贷款。办理质押贷款,应对质物的权属、价值及所设定质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相关的登记或移交手续。(三)按贷款用途分类1、流动资金贷款:指用于短期资金周转的贷款;2、项目贷款:指用于形成企业营运能力或特定目的贷款。(四)按贷款资金币种分类1、本币贷款;2、外币贷款。第三条 贷款期限、利率与利息计收(一)贷款期限确定贷款期限要根据借款用途、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协议确定。(二)贷款展期在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借款人因特殊原因申请贷款展期的,公司可以受理。借贷双方签订贷款展期协议,保证人、抵押人与出质人出具同意展期的书面证明,抵押、质押己办理登记的,须

4、到登记机关重新办理登记手续。(三)贷款提前偿还经贷款人同意,企业可以提前偿还贷款。(四)贷款利率在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五)贷款利息计收方法按日计息,按月、季、半年或年结息并收息。第四条 贷款担保贷款的担保方式分为保证、质押和抵押等。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一笔贷款有两个以上担保方式的,一般不主动划分各担保方式所担保的债权份额。(一)保证保证分为一般责任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发放贷款原则上只接受连带责任保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均可以作保证人。保证人应具有法定保证资格。保证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保证期限,未约定保证期限的,保证

5、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二)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将某项权利出质,以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拍卖变卖该动产或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行为。质押分为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动产质押须将动产移交质权人处。权利质押程序为: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权利证书需以背书形式转让的,在交付背书时,须附背书转让声明。2、以载明兑现或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物兑

6、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4、以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质押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5、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6、无专门管理机构办理质押登记的,必要时可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7、应妥善保管质物,需要办理保险的,

7、应办理保险。(三)抵押设置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债权的清偿。抵押权人享有从抵押财产价值中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须对抵押物享有处分权,具有处分的能力。抵押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选择抵押物时以易于监管和变现为前提。公司优先选择已确定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与其他地上定着物为抵押物,借款人安排其他抵押物需审慎处理。土地使用权、房屋与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前须经房地产部门指定或认可的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或经抵押权人认定价值。部分抵押物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自登记之日起生效。1、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人持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确认手续、抵押贷款意向书及其他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于抵押合同签订后30

8、日内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向抵押权人出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2、房产抵押: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抵押登记结束后,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向抵押权人出具房屋他项权利证书。3、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须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外的动产办理抵押的,须到抵押物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抵押权人出具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贷款展期的,抵押权人应在贷款到期日之前一个月内,持贷款展期协议书、原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展期登记。5、以其他财产办理抵押的,必要时可到

9、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6、抵押物办理保险的,保险单应以贷款人为受益人,借款人应将保险单交付贷款人。质押物、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保险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第三章 项目尽职调查第五条 借款人资格和条件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市场潜力大、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

10、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三)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第六条 贷款受理投资运营部受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借款人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借款申请书,须载明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二)基础资料。1、企业应提交如下基础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贷款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章程、近三年财务报表(未满三年的,提供所有近期报表)。特殊行业,还须提供有权批准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办理贷款业务有限制的,还须提供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的决议或授权书。2、自然人须提交

11、如下基础资料:个人身份有效证明、个人及家庭资产证明等资料。(三)抵押(质押)物清单、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四)项目贷款还须提供以下资料: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项目有关批文与许可证;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生产流动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等。 (五)调查人员需要的其他材料。第七条 尽职调查经初审符合贷款政策和基本条件的,由投资运营经理进行借款人调查。贷款调查原则上两名(含)以上投资运营经理进行。(一)通过查阅借款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查询借款人借款、担保等余额,了解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情况,掌握借款人信誉状况

12、和偿债能力变化情况。(二)深入实地,调查借款人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了解借款人主要产品生产、销售及盈亏情况,判断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是否正常、资金结构和资金使用是否合理。(三)与借款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交谈,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情况,分析其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四)了解宏观经济与政策,相关产业背景与发展趋势,必要时征询相关专家意见。第八条 尽职调查主要内容(一)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要求借款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检查是否与借款人的名称相符;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与目前的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必要时查验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贷款期限是否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期

13、限;贷款用途是否在企业经营范围之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二)企业组织架构调查查阅企业章程,了解股本结构情况,掌握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经理的权限,明确公司申请贷款、对外提供担保、进行财产抵押(质押)是否需要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三)审查企业注册资本了解企业注册资本是否足额到位,有无抽逃资本金现象。(四)管理水平调查调查领导者素质,包括可信程度、专业学历、荣誉情况、开拓创新精神、领导团队稳定性等。调查员工素质,法人制度是否清晰,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财务报表是否可信。(五)经营状况调查主要调查企业的应收账款质量、主营业务情况、客户群体稳定性等。(六)信誉情况调查主要调查企业的偿还贷

14、款本息情况、纳税情况和其他未清偿的负债及法律纠纷等。(七)发展前景调查包括中央与地方政策支持情况、股东实力与股东支持情况、行业发展情况等。(八)财务状况分析通过审核借款人报送的财务报表和查阅借款人财务账簿及重要原始凭证,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损益和资本金到位情况进行调查、做到账表、账实相符,对不符的要查明原因予以说明。1、偿债能力分析:主要分析资产负债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已获利息倍数等。2、盈利能力分析:主要分析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等。3、资产管理效率分析:主要分析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九)担保调查1、调查保证人的资格及保证能力。

15、2、调查抵押人(或出质人)的资格与处分能力。3、现场调查抵押物与质物情况,调查其权属情况和变现价值。(十)风险分析与风险防范对贷款进行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企业信用风险、经营风险等进行分析。(十一)项目贷款调查内容1、调查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产品的国内外市场需求现状、竞争能力及发展趋势。2、项目可行性报告投资估算及相关测算基础是否合理、计算过程与结果是否准确。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是否可行。4、审查项目资金筹措及还款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总投资及构成的合理性,各项投资来源的落实情况及可靠性。项目现金流量能还按计划偿还贷款。5、贷款效益与风险。贷款项目运营后的经济效益、偿债能力、贷款项目综合效益,贷款

16、风险规避措施。6、贷款担保。项目贷款担保保证人主体资格及偿债能力,抵押物(质)物的合法有效性。7、其他可能影响项目进程与成功重要因素的调查与分析。(十二)自然人借款调查1、借款人是否有固定住所,是否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是否有影响还款能力的不良行为、违法行为与不良信用记录。2、申请借款金额与期限是否合理,还款来源是否稳定,是否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抵押(质押)的有效性和保证人的情况,评估抵押(质押)物的价值、变现能力或保证人的偿还能力。(十三)还款计划调查1、调查借款人提交的还款来源与还款时间计划。2、调查抵押人(或出质人)的资格与处分能力。3、现场调查抵押物与质物情况,调查其权属

17、情况和变现价值。第九条 尽职调查报告投资运营经理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贷款业务尽职调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报请公司审查审批。贷款业务尽职调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贷款申请基本内容。借款人名称、贷款币种、金额与贷款内容等。(二)基本情况。主要是借款人的主体资格、借款人及关联企业的历史沿革、地理位置、产权构成、组织形式等。(三)经营状况。主要企业的历年经营情况分析。(四)财务状况。主要是近几年资产负债、资金结构、资金周转、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五)信誉状况。主要是借款人偿还贷款记录以及其他信誉状况。(六)贷款用途是否合法、合规。(七)若为项目贷款或特定用途贷款,须说明项目情

18、况或具体贷款用途。项目贷款的,应提供经调查分析而修正后的项目实施进程计划、项目已实施情况、投资估算表、资金筹集与偿还计划表、项目风险与防范措施等。(八)贷款担保情况。抵押(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的难易程度,保证人的保证资格与偿付能力,抵押(质押)物保险与保险变动情况。(九)风险分析与风险防范1、政策风险2、市场风险3、信用风险4、经营风险5、其他风险。(十)调查结论。是否发放贷款,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十一)项目贷款的,贷款尽职调查报告中还应包括项目贷款的实施方案。第四章 贷款审查与审批第十条 准备审查、审批材料投资运营经理准备调查报告、借款申请书、企业基础资料、借款人同意借款股东会决

19、议、保证人同意保证股东会决议、抵押(质押)物相关证明及评估报告等材料。第十一条 法律性审查公司合规风控部对贷款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第十二条 贷款业务审批(一)投资运营部填制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申请表,随贷款调查报告一并报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提请审查、审批。(二)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贷款,并决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与项目贷款计划安排。(三)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签批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项目审批表。(四)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不同意发放贷款的,将借款人的借款资料返还投资运营部,由投资运营部返还借款申请人。第十三条 贷款复议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要求复议的,投资运营部应深入进行业务调查、补充业务资料、

20、提供追加担保、修改操作方案、撰写复议调查报告,审查部门重新审查,撰写复议审查报告,提请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第十四条 业务风险审查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三亿元以上的贷款业务风险进行审查,贷款经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后,报经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核,风险控制委员会签批风险控制委员会项目审查表。第十五条 审批结果通知风险控制委员会表决通过发放贷款的,将风险控制委员会项目审查表移交投资运营部,投资运营部据此办理发放贷款手续。第五章 合同签订与担保落实第十六条 投资运营部负责组织签订贷款合同与文件,原则上由交易对手先履行签字、签章及用印手续,与交易对手签订合同时须双人面签。合同签订时,应审查合同约定的合同生效要

21、件。(一)签订借款合同1、签订借款合同前须取得借款人的有效决议等法律文件,借款决议由借款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出具。2、借款合同按规定编号。3、投资运营部门投资运营经理核对企业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保存有效身份证件。(二)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1、签订担保合同前须取得担保企业法人与其他组织的有效决议等法律文件,企业同意担保的决议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出具,业务人员须核实董事或股东签章。2、投资运营部门投资运营经理核对企业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保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填写与签章规范1、合同必须采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内容填写完整,正副文

22、本的内容必须一致,不得涂改。2、贷款业务种类、币种、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担保合同应与审批表上的内容一致。3、投资运营部门投资运营经理必须当场监督客户、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核对预留印鉴与签字,确保合同的真实、有效。4、主从合同的编号必须相互衔接。(四)合规风控部门对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文书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五)担保措施实施1、保证合同需办理公证的,由双方办理公证手续。2、质物须移交贷款人的,由公司接受质物,向出质人出具接受质物移交清单,妥善保管质物。3、质押须办理登记的,向质押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证明。4、大宗土地使用权或房屋办理抵押

23、的,原则上要求进行抵押物价值评估。未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的,其价值由公司组织人员认定。5、抵押担保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抵押登记,由抵押登记部门出具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第十七条 贷款合同公司履行签字、签章及用印手续的,投资运营部经办人员填制业务审批表,分别由投资运营部负责人、投资运营部分管总裁、合规风控部合同审核人、合规风控部负责人、合规风控部分管总裁、公司审批人签字确认,办公室(用印经办人)在核对用印文件与贷款文件定稿的签字样本纸制文本一致后在业务审批表签字并履行用印手续。第十八条 公司留存的贷款合同由投资运营部投资运营经理、负责人、公司审批人三级签字。第十九条 投资运营部负责办

24、理抵押、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质押证明文件。第二十条 合规风控部对投资运营部贷款合同签订、担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查。第六章 文件交接、归档第二十一条 投资运营部形成的业务档案直接向办公室归档。第二十二条 审计部负责定期对档案归档情况进行审计。第七章 贷款资金支付第二十三条 借款借据投资运营部投资运营经理填制借款借据,由借款人签章,投资运营经理、部门负责人、公司审批人签字。第二十四条 划拨资金计划财务部接到投资运营部借款借据后审核是否已签订贷款合同,借款借据相关要素与合同是否相符,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在业务审批表中付款审批栏中签字。计划财务部资金管理员依据支付指令支付资金。第八章 贷款管

25、理第二十五条 贷款用途管理(一)对于非项目贷款,贷款管理人员要监督贷款资金运用,如借款人将贷款资金挪作他用,贷款分次发放的,原则上不再发放第二笔贷款。同时要求借款人就挪用贷款的用途情况做出说明,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二)对于项目贷款,贷款发放前与借款人达成协议,对于贷款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与开发。(三)监督项目资本金与其他资金一次性或与贷款同比例到位,项目资本金与其他资金是否挪作他用。(四)跟踪借款人项目实施进程,根据项目进程发放贷款。第二十六条 贷款日常管理投资运营部负责收取贷款利息、回收贷款本金等。合规风控部对项目实行风险监控。审计部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进行审

26、计与监督。(一)贷款实行专人管理制度。(二)借款人、担保人按季提供财务报表。(三)项目贷款的,借款人应按月或按季向公司提供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进度等信息。(四)贷款检查。贷款管理人员深入借款人单位,了解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贷款检查。 1、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约定,有无挪用情况发生。2、生产经营情况。主要是产品市变化情况。经营是否合法,有无经济纠纷发生。3、企业管理水平。了解借款人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管理人员、经营策略与经营方式有无变化。主要经营者的合作态度有无变化,偿还贷款的意愿有无变化。4、财务状况。了解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资产负债金额及其结构的变化情况,现金流入量与流出量情况,在各金

27、融机构融资及履约情况,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的变化情况。5、担保落实变动情况。了解保证人代偿能力的变化情况,抵押(质押)物的保管和价值变化情况。6、抵押(质押)物与借款人主要生产设施、设备以及主要原材料与产成品的保险情况。(五)项目贷款检查。1、项目资本金及其他资金来源的落实情况。2、项目进展是否顺利,建设进度是否符合计划,有无延长情况及其原因,项目建设过程中总投资是否突破,突破原因及金额。3、项目累计完成工作量与项目累计财务支出数据是否相当,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4、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等有无较大变化。5、项目投产或建成后的效益情况与市场情况如何。(六)贷款检查记录。贷款检查后,投资运营部

28、投资运营经理应按季撰写贷款管理报告。反映借款人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内部管理变化情况及担保情况,对借款人的偿还贷款能力及贷款风险因素、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七)重大事项报告。借款人发生影响其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的重大事项,投资运营部投资运营经理应及时了解具体情况并上报分管副总裁。第二十七条 贷款回收(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贷款人向借款人出具收款收据。(二)借款人全部偿还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终止。贷款人与抵押人(或出质人)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将保管的物品、票据、证书和有关文件返还给抵押人(或出质人),办理交接手续。(三)部

29、分偿还贷款的,贷款人部分撤销抵押(质押)登记,收取质物的,部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第二十八条 贷款催收(一)短期贷款到期一周以前、中期贷款到期一个月以前向借款人通知偿还到期贷款,并督促借款人筹措资金偿还贷款。(二)对于逾期贷款,每季度至少向借款人和贷款保证人催收一次。办理书面催收通知的,应督促借款人和保证人在催收通知书上签字或盖章后作为回执留存。借款人和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要求在催收通知书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第二十九条 贷款收息管理(一)利息催收。对于贷款未到期、尚未欠息的借款人,在结息日10日前,向借款人发出付息通知,提示客户准备资金按时付息。对于贷款已到期的,同时进行本息催收。(二)

30、财务部门收取资金后将收息凭证交给借款人、贷款管理部门。(三)催收措施1、定期约见欠息借款人主要负责人,责成其采取措施履行合同。2、向有关部门反映借款人不按时偿还本息情况,由有关部门责成借款人履约。3、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催收。4、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实行大户欠息披露制度。5、实现担保清收。第三十条 贷款展期管理(一)借款人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可以在贷款到期日5日前向公司申请展期。(二)贷款原则上只能展期一次。(三)短期贷款累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累计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累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四)贷款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

31、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计收。(五)担保贷款展期时,属于保证贷款的,必须取得保证人出具的继续履行保证责任的书面承诺,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保证。(六)投资运营部负责办理贷款展期业务,包括业务调查、制订展期方案与贷款文件,向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申请审议、审批。经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可办理贷款展期业务。贷款文件由投资运营部签署,并根据需要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质押证明文件。(七)贷款人在落实贷款展期担保的基础上,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展期协议书,在借款借据上签注借款展期。(八)将展期协议交计划财务部进行贷款展期业务处理。第三十一条 债权保全与实现担保

32、(一)贷款债权时效管理1、借款人自借款合同约定(以借款借据为准)的借款到期日次日起,每二年必须至少办理一次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及回执,回执由借款单位填写,要求时间、金额、欠息额等要素填写准确,项目齐全,印章清晰,没有遗漏。2、担保单位在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公司一般约定担保期限在借款到期后顺延两年)届满前,至少办理一次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及回执;之后,每二年至少办理一次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及回执。回执由担保单位填写,要求时间、金额准确,项目齐全,印章清晰。3、抵押贷款的,按照抵押登记机关的要求,在借款未能按期偿还时,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抵押续期手续,防止抵押权利丧失。4、在已签订

33、债务转移协议书并由第三者负责偿还贷款的前提下,办理相应的保证、抵押(质押)手续,按照规定在期限届满前二年内至少办理一次催收手续。5、投资运营部投资运营经理及时了解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的年检登记情况,防止时效期内借款人、担保人被吊销营业执照、注销法人资格等情况发生。6、借款人、担保人对借款事实如有争议,应予以起诉。借款人如需变更担保,须经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 (二)实现担保1、同一贷款既有保证担保又有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应当首先实现抵押或质押担保。2、保证贷款的,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由保证人承担偿付责任。保证人若不按保证合同约定承担偿付责任,贷款人依法提起诉讼,由法院强制执行。3、抵押(质押

34、)贷款的,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本息,首先由贷款人与抵押人(出质人)协议变卖和拍卖抵押(质押)物。如双方协议不成,贷款人依法提起诉讼。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发生主体变化等情形下的债权保全(一)公司有权参与借款人兼并、破产、改制或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债务重组,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二)兼并、破产、改制或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偿还本息困难,公司有权要求借款人对债务承担做出安排,与新的债务人签订借款协议,同时落实担保。(三)与兼并、破产改制或股份改造过程,可以有选择地进行债转股。(四)借款人进入破产程序时,贷款人应当依法参与借款破产财产的认定与债权债务的处置。对于破产借款人已设定财产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的债权,

35、贷款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按法定程序和比例受偿。第三十三条 贷款风险预警贷款风险预警机制是通过贷款的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发现贷款风险的早期预警信号,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尽早识别风险的类别、程度、原因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问题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及时防范、控制和化解贷款风险。(一)财务状况预警信号1、资产负债率比年初大幅度上升。2、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比年初大幅度下降。3、流动负债增加额大于流动资产增加额。4、工业企业产成品资金占流动资产比重超过行业平均水平。5、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过高。6、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比重过高。7、应收账款周转率比同

36、期有较大幅度下降。8、存货周转率比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9、累计未弥补亏损占净资产比重过高。10、挤占挪用流动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11、注册资本变更减少。12、或有负债增加。(二)经营效益状况预警信号1、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2、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3、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减少。(三)内部核算情况预期警信号1、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大。2、待摊费用占流动资产比重较大。3、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大。4、递延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大。5、存货账实不符。6、固定资产折旧或财务费用计提不足。7、存在负债未入账现象。8、注册资金未按规定到位。9、对外投资形成损失。(四)担保状况预警信号

37、1、保证。保证人没有保证资格,没有代偿贷款本息能力或拒绝代偿贷款本息,超过保证期限等。2、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难以处置或价值不足等。3、质押。权利质押中实际收入和预期收入有差距,质物难以处置,质物价值不足等。(五)非财务因素预警信号1、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矛盾较大。2、主要经营者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3、内部组织机构不合理,管理水平低,内部案件较多。4、财务制度不健全或管理混乱,报表不真实或对外提供多套报表。5、财务制度发生重大变化。6、重大项目未能达到预期目标。7、对外扩张超过自身承受能力。8、经常性拖欠职工工资,职工情绪对立。9、存在违反经营问题。10、业务伙伴关系恶化。11、受到税务

38、或工商、环保等部门处罚。12、未按期办理年检手续。13、频繁更换结算银行。14、产生知识产权纠纷。15、用户对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投诉增多。16、公司业务性质发生重大变化。17、关联企业或主要股东发生重大变化。18、出现重大技术变革,影响到行业的产品和生产技术的改变。19、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对行业发展产生影响。20、市场供求发生变化。21、国家政策对该行业发展做出严格限制。22、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六)信用关系预警信号1、被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宣布为信用不良客户。2、逃废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债务。3、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被债权人起诉。4、拖欠贷款本息。5、对公司的态度发生

39、变化,缺乏坦诚的合作态度,约见领导人出现困难,住所经常无人或失去通讯联系。6、不能及时或拒绝提供财务报告和其他报表资料。7、向公司提供了虚假报表或其他资料。8、向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申请被拒绝。9、多种还款来源没有落实。10、固定资产或流动资金的融资计划不明确。第三十四条 贷款风险防范措施风险预警信号出现后,投资运营部投资运营经理应当及时分析上述信号的成因及影响,要对上述情况的出现保持谨慎的态度,以保证固有资金的安全。出现预警信号后,投资运营部投资运营经理应当及时分析了解分析企业的经营情况,分析上述预警信号对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经营能力的影响,对影响相对较小或不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的,应当在向公司报告

40、后,密切关注企业的经营情况。对于影响较大的,应当关注企业的当前经营情况,并制定切实有效的计划。在此基础上,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进行报告。并对上述信息予以披露。(一)财务状况风险预警信号及内部核算情况预期预警信号应对措施:针对企业产生财务状况的变动,应针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的预警信号进行详细分析,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的变动,并根据企业的财务变动情况了解企业的经营发展规划情况。在细致了解企业变动情况及原因的基础上,根据上述变动对企业的资产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重新评估。评估企业资产变动对我公司财产安全的影响。对当前变动不影响我公司资金安全的,应密切关注企业的变化,以保障资金的安全。对于当前影响较小,但上述趋

41、势继续持续可能对企业的偿债能力构成影响的,应与企业沟通,要求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保障资金的安全。对于对财产安全构成一定影响,继续发展将影响财产安全的情况,应在管理运用报告中对上述事项予以说明,并密切关注企业的情况,拟定恶化时的应急预案。(二)经营效益状况预警信号应对措施:针对企业经营状况出现预警信号信息的,应分析企业产生上述变动的原因,分析企业经营效益的变动是长期性还是暂时性的变动。对于暂时性的变动,主要分析上述变动对企业偿付能力的影响。对于长期性的变动,应重新分析企业的经营状况与偿债能力,对于重新评估后认为可以保障资金安全的,在进行信息披露后,加强贷后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对于经过评估认

42、为不能确保资金安全的,由投资运营部制定具体的退出计划。(三)担保状况预警信号应对措施:保证预警信号:针对保证人保证能力下降的情况,应综合分析运用方与担保方的情况,在确保运用方风险不扩大的情况下,调整担保方式和担保措施。抵押预警信号:对于抵押物不能及时变现或价值下降,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增加担保措施以保证资金安全。质押预警信号:对于质押物不能及时处置或价值不足,应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增加担保措施以保证资金安全。(四)非财务因素预警信号应对措施:针对15、8项属于企业内部管理的预警信号,应密切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在必要时约见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对企业经营管理

43、能力不足的,应当择机退出。针对67项企业经营发生重大风险的,应根据上述事项重新评估企业的偿债能力,对上述事项不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的,可以继续支持企业,并密切关注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针对915项企业发生违规问题及经营能力恶化的情况,应深入了解企业出现上诉情况的原因,是企业自身的经营存在问题,还是有其他原因。针对违规问题,应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对于到期仍不能完成整改的企业,应当坚决退出。针对1617项企业重大变动的,应分析上述重大变动对企业的影响,分析上述变动对企业的影响,了解上述变动有益于企业发展还是不利于企业发展,并据此评估上述变动对企业的影响。针对1822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不不可抗力出现的,

44、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了解企业对于上述变动的认识和企业计划采取的应对措施,结合企业的情况,分析上述变动对企业的影响。对于存在直接影响的,应重新分析企业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对于当前影响不明显,但长期有较大影响的,应缩短贷款期限,要求企业及时归还。(五)信用关系预警信号应对措施:针对14项预警信号出现的,应采取措施,了解客户出现上述情况的具体原因,并与人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及时沟通,采取措施保证资金安全。针对57项预警信号出现的,应拟定具体计划,退出企业。针对810项预警信号出现的,应加强对企业的调查,分析具体的原因,并在需要时与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沟通。第三十五条 贷款档案管理与台账(一)贷款业务档

45、案是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贷款业务申请、审批、发放、管理、收回全过程的重要文件和凭据,主要由相关合同及凭据、借款人的基本资料、综合管理资料等组成。(二)贷款业务档案按借款人建立,一户一档。即一个借款人除权证类以外的所有档案放在一起。(三)贷款业务档案分类1、权证类:抵押和质押权证、有价证券等。2、要件类:贷款申请审批资料、合同、借据、放款和收款通知单及回单、催收通知和回执等用于证明贷款法律行为的基本要件。3、审批类:项目贷款申请审批材料等。4、管理类:借款人基本资料、财务报表、检查报告等管理资料。5、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应资料。6、综合类:借款人内部管理资料。业类报表、行业

46、分析、贷款分析、审计稽核等档案资料。(四)权证类档案明细1、抵押物(质物)评估报告或作价依据。2、抵押物(质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3、已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4、抵押物清单。5、权利质押中的各种有价单据。6、抵押物(质物)保险单。7、抵押(质押)公证书。8、其他资料。(五)要件类档案1、各类贷款业务申请书。2、调查报告。3、公司各委员会审批表。4、借款合同。5、借款借据。6、保证合同或担保函、担保协议。7、抵押合同、质押合同。8、逾期贷款催收通知及回执。9、贷后检查记录和贷款检查报告。10、贷款诉讼材料。(六)管理类档案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最新的年检证明。2、

47、事业单位登记表副本复印件以及最新的年检证明。3、特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最新的年检证明。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及最新的年检证明。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以及最新的年检证明。6、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复印件以及最新的年检证明。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最新的年检证明。8、企业章程复印件。9、贷款卡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年检证明。10、企业变更登记有关文件的复印件。11、企业各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12、企业转制或改组等重大行为的相关资料。13、企业法人身份证明。14、其他资料。(七)保全类档案1、以物抵贷资产清单、权属证明、抵贷协议、法院裁定书或其他必要资料。2、被兼并企业实施兼并前

48、与贷款人的全部贷款关系原始记录,包括各类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等契约。3、兼并方、被兼并方与贷款人签订的贷款转移协议书。4、兼并方承担被兼并方贷款本息的承诺书以及年度还贷计划。(八)权证类和要件类档案必须存放原件。其它档案原则上应存放原件,如只能存放复印件,需经分管经理批准,并由贷款管理人员核对复印件、签字确认与原件相符。(九)权证类和要件类档案由公司设置档案库统一保管,贷款管理部门移交业务档案应制作业务资料交接清单,履行交接登记手续。贷款管理部门将权证类和要件类档案复印件与其他类资料一并建立贷款管理档案。贷款管理部门负责保管档案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十)档案管理期限存在贷款关系的贷款档案要

49、长期保存。贷款业务全部结束后,贷款档案保存期限自业务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5年。贷款档案保管及销毁清册,应永久保管。第三十六条 贷款业务保密管理(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外提供涉及公司与借款人的商业秘密资料。(二)贷款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应合理保管贷款档案,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第九章 贷款五级分类管理第三十七条 整理分类资料投资运营经理整理以下资料:交易对手基本情况资料;交易对手财务情况资料;担保文件及相关资料;备忘录、分析报告;跟踪检查情况和定期的分析报告;其他资料。第三十八条 投资运营部初步分类投资运营部在对交易对手财务指标、现金流量、担保状况和其他非财务因素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资产质量

50、五级分类标准对各项资产质量逐笔提出初步认定意见。第三十九条 合规风险部对投资运营部初步认定的分类结果进行审核。第四十条 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最终认定分类结果。第四十一条 计划财务部依据风险控制委员会认定的分类结果计提呆账准备金,经批准后,核销呆账。第十章 不良资产管理第四十二条 不良资产移交(一)投资运营部投资运营经理(清收)接收不良资产。(二)投资运营部投资运营经理(清收)根据资产具体情况,将资产划分为不良资产和已核销资产两类,并建立健全资产相关资料。第四十三条 业务管理(一)投资运营部投资运营(清收)经理定期进行贷款检查,要求借款人提供财务报表,了解借款人情况及担保情况。(二)催收贷款本息,按时办理时效手续。在以货币资金回收困难情况下,办理以资抵债。(三)借款人发生影响贷款风险的重大事项,投资运营部投资运营经理(清收)及时了解具体情况并上报部门负责人。第十一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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