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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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根据卫生部对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相关要求和省卫生厅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及2012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要求,为加快推进、科学建设和规范管理全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现就全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建设目的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我省将重点推进卫生应急信息化、应急队伍、救治基地3项核心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水平、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作为今后我省要重点建设和提升的卫生应急核心能力之一,对于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重特大突发事件、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

2、援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和伤残率、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省收治大批急危重症伤(病)员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相对滞后并亟待加强,与公共安全的复杂形势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实际需求还不相适应。“十二五”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具备现场救治、转运救护和集中收治等功能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不断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水平,做好及时应对和有效处置各级各类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全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形

3、势与任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综合(或专科)实力强的医疗卫生机构,采取评建结合,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接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采用“平战结合”的运行管理模式。通过建立健全全省各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构建“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行高效、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为提升全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和伤残率、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二)基本原则1、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省卫生厅负责全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统一规划,制定基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负责省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准入、考核

4、、验收、授牌和管理等;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同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准入、考核、验收、授牌和管理等。2、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整合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依托综合(或专科)实力较强的医疗卫生机构,采取评建结合的原则,建设各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3、平战结合,讲求实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既要重视战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也要重视应急机制建设;基地建设要本着平战结合的原则,既要立足应急响应,又要满足平时应用,防止重建设、轻应用,重硬件、轻管理的倾向,充分发挥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效能。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管理应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布局规划和软硬件设施既

5、要满足当前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需要,又要不断适应今后更高要求更复杂形势任务的要求;既要满足区域内大批量危重伤(病)员紧急医学救援需要,又要具备跨区域紧急医学救援支援能力。三、总体要求(一)规划布局全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分为综合类、烧伤类、传染病类、中毒类、核辐射类五大类。根据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实际需要,各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按照如下规划布局进行建设和管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在今年内建成综合类、烧伤类、传染病类、中毒类和核辐射类五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我厅正依托省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分区域建设4个省级综合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依托南京市第二医院建

6、设省级传染病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已依托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建成省级烧伤紧急医学救治中心,依托省人民医院建成省中毒医疗救治基地,依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成省中毒控制中心,依托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建成省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建设综合类、传染病类和中毒类三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市卫生局要依托综合(或专科)实力强的医疗机构,按照区域布局及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需要,在“十二五”期间建成12家市级综合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同时具备一定的烧伤救治能力),传染病和中毒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各建设1家。省级基地所在的市,也可采取省市共建的形式,防止重复建设和投入。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建设综合类和传染病类

7、两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各市要指导辖区内县(市)建设综合类和传染病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市级基地所在的县(市),可采取市县共建的形式,防止重复建设和投入。(二)职责任务各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要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基地的硬软件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基地紧急医学救援领导小组,成立应急办事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等。其职责任务为: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区域内突发事件群体性伤(病)员的现场救治、转运救护、院内收治等紧急医学救援任务和区域外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支援任务;制定区域内紧急医学救援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相对稳定的队伍,做好技术、设备、物资

8、、信息等应急储备保障;组织开展区域内紧急医学救援业务培训和演练,负责突发事件风险沟通和伤(病)员心理援助,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相关科研工作;指导、协助区域内其它医疗机构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等。四、建设任务(一)基建要求1、安全性要求:各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应具备抗灾减灾和发生灾害时自我保障能力,具备在应急状态下的水电气暖能供应保障能力,建筑结构应按8度进行抗震设防;具备合理的急救、应急救援通道和布局,以及安全监控和门禁系统等。2、交通工具停放场地要求: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应具备足够的车辆停放场地,以满足大批量伤(病)员运送时救护车辆的停放;有条件的,可建设

9、直升机停机坪,以适应日后空中救援的需要。3、功能区改建要求:各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要具有短期内接纳大批量伤病员的能力,需要二次检伤分流、紧急扩充床位、应急手术室、应急物资储备、培训演练等场地,并留有电源、氧气、负压及空气系统等接口。(二)现场救治1、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各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在原有各类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基础上,按照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要求,组建若干支可随时拉得出、打得响的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各级基地的紧急医学救援队员(省、市、县级基地队员人数分别不少于100、60、30人)应包括管理、医疗、防疫、护理和后勤保障等人员,重点加强队伍的检伤分类、现场救

10、治、后勤保障等能力建设。每个基地要为紧急医学救援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员要相对固定,每3年对队员进行1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予以调整。2、移动救援装备:各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要按照卫生部卫生应急队伍装备标准参考目录(试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配置必要的移动救援装备;省及有条件的市级综合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应具备快速组建展开一个中等规模大小的移动医院的能力,具有门诊(检伤分类)、重伤急救、手术、医技保障、生活保障等功能。3、通讯设备:省、市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要配备通讯指挥车;各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急救车辆要安装GPS定位和视频数据采集系统,并能在基地指挥平台上进行车辆定位,实现现场数

11、据采集传输等功能。(三)院内收治1、二次检伤分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要设有突发事件批量伤(病)员二次检伤分流的场所、人员和设备,并指定相关科室负责。二次检伤分流的场所可独立设置也可设在急诊科,场地面积、检伤人员和急救设备等配备的标准,省、市、县三级基地应分别具备不少于50、30、15人同时进行检伤和急救处理的能力。2、应急机动床位: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应具备短时间内(一般不超过2小时)腾空病床接受并诊治批量伤员的能力,具有临时扩充一定数量的应急病床的场所并具有水电气暖供应等条件;根据国内外紧急医学救援经验,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腾空的床位数按照按医院总床位的20%进行规划,因此,根据我省现有医疗卫生机构

12、实际情况,应急腾空床位(含ICU)数建议如下(表1):表1 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应急腾空床位(ICU)数(张)省级市级县级2小时内50301512小时内100603024小时内20012050其中ICU302010有条件的综合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烧伤悬浮床、烧伤翻身床、骨科床等应急机动病床。3、应急手术室: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需要在短期内满足批量伤(病)员的手术救治,需要有标准化配置的颅外伤、骨科、体外循环(心胸外科)、普外、烧伤及普通手术间,建议配置手术间的数量为,省、市、县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能同时开展手术台次数分别不少于20、10、5台次。4、紧急救治设备:每个市应至少配备一套普具

13、规模的高压氧舱,满足批量伤(病)员治疗、手术等需要;各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重症监护病床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呼吸机(儿童呼吸机)、生命体征监护仪、床边CRRT机、除颤仪、心肺复苏机等设备;配置数量按照紧急医学救援需求和应急机动床位比例进行测算。(四)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基地要根据所承担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各项紧急医学救援管理制度,包括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紧急医学救援岗位职责(行政管理、医技护、后勤保障、救援领导小组、应急办、总值班、专家组和专业救治组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制度(应急保障、应急响应与指挥调度、紧急医学救援和院内救治、实验室检测、信息发布与通报、预防控制与健康教育、紧急医学救援评估等)。(五)

14、响应流程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任务指令后,基地要按照预案迅速启动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流程包括启动响应(根据情况分为全院响应和部分响应)、人员调集、现场救治、院内收治、物资调度、信息报告、救援工作督查指导和响应终止。(六)救援保障1、专家组:各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要成立由业务、功能辅助科室等组成的专家组,负责指导基地规划建设、日常运行管理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开展。2、远程医疗会诊平台:各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要建有远程医疗会诊信息网络平台,实现救护车辆定位、数据传输、视频会商、决策指挥、远程会诊及与卫生行政部门、上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互联互通。3、物资储备:各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要设有紧急医学救援

15、装备和物资的储藏场所,同时根据紧急医学救援的需要,加强基地紧急医学救援物资储备并建立紧急医学救援物资保障配送机制;市、县级基地可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会下发的江苏省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苏卫应急200638号)储备物资。4、培训演练:各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要具备开展创伤救治、心肺复苏、气管插管、骨通道穿刺、伤员转运等紧急医学救援基本技能的培训师资、培训场地、培训设备和设施等条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开展培训和演练,指导并支持下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开展培训演练工作。5、其他:传染病、烧伤、中毒、核和辐射等专业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需要加强必要的专业防护及救治设备配备,提升群

16、体性伤(病)员的现场救治、转运救护、院内收治等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水平。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行政上接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指导。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在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紧急医学救援任务指令后,必须根据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特点,既要迅速派出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携带相关药品、设备和装备,立即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又要腾出(或扩充)应急机动床位等全力做好伤(病)员院内收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二五”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分年度给予同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专项设备装备等支持,各级各类基地也要积极筹措配套资

17、金用于基地装备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水平。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在每次完成紧急医学救援任务后,要如实统计所消耗的药品物资设备数量,由指派任务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据此进行补偿,并对参与紧急医学救援的人员进行相关补助。建立物资设备消耗统计报告制度,单独设立固定资产账目,并做好物资设备的补充工作。对储备的应急物资要做到专人保管,定期保养维护,适时更新,确保完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在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执行紧急医学救援命令,以及在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贻误战机,导致事态扩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附件: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填报表填报单位(盖章) 基地名称依托医院地址邮编级别一级()二级()三级等次甲等()乙等()是否成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是否成立或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应急工作是否制定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是否建有停机坪是否设有突发事件检伤分流场所能同时进行检伤及急救的人数全院床位总数(张)24小时应急腾空床位数(张)ICU床位总数(张)24小时应急腾空ICU床位数(张)手术室数量(间)是否有高压氧舱是否有紧急医学救援专业的室内培训场地是否有远程会诊系统是否有物资储备库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人数其他方面的优势基地联系人: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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