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乙酸乙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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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N/T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实施-发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乙酸乙酯Inspection ru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chemical products Ethyl acetata(送审稿)(本稿完成日期:2012年10月23日)SN/T SN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ICS 1SN/T 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

2、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引 言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危险化学品种类也日益增多,其安全规范的涉及面也愈加广泛,在我国现有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有3800多种不同种类的危险化学品,同时,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包装和标签等也有相关要求,并对危险化学品种类给出明确的规定。乙酸乙酯是危险化学品中具有广泛用途的常见品种,属于国家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之一,在生产、储运和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乙酸乙酯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归类为第3.2类易燃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UN NO.1173,海关

3、HS编码为2915310000。乙酸乙酯是无色透明易燃液体,易挥发,有芳香气味,易燃,具刺激性,具致敏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氧化剂接触会猛烈反应,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乙酸乙酯主要应用于涂料、粘合剂和制药领域。国务院2011年3月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明确了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为确保检验检疫相关业务的有效开展,规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工作程序,需要制订本标准。本标准作为乙酸乙酯的检验规程,可以指导检验人员按照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

4、问题的公告对进出口乙酸乙酯实施检验监管。IISN/T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乙酸乙酯 警告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检验或检测工作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用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乙酸乙酯的术语和定义、产品性状、要求、检验程序和判定。本标准适用于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乙酸乙酯的检验和监管。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G

5、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公示 通则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9458 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通则GB 21175 危险货物分类定级基本程序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 22234 基于GHS的化学品标签规范GB 20581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易燃液体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 3723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GB/T 3728 工业用乙酸乙酯GB/T 12717 工业用乙酸酯类试验方法GB/T 12589 化学试剂乙酸乙酯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

6、数值的表示和判定SN/T 0370.3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3部分 使用鉴定SN/T 1828.13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3部分:易燃液体SN/T 3074.3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 第3部分:易燃液体SN/T 3208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中闪点易燃液体 基本要求SN/T 3221 进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17修订版)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4修订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1号)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

7、题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2年第30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闪点 flash point试样在规定条件下加热到其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接触火焰发生闪火时的最低温度。3.2初始沸点initial boiling point指一种液体的蒸汽压力等于标准压力(101.3kPa),即第一个气泡出现时的温度。4. 产品性状乙酸乙酯是一种无色透明液体,有水果香,易挥发,水分能使其缓慢分解而呈酸性反应。能与氯仿、乙醇、丙酮和乙醚混溶,能溶解某些金属盐类(如氯化锂、氯化钴、氯化锌、氯化铁等),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有刺激性。4.1 别名:醋酸乙酯;分子式:C4H8O2。4

8、.2 分子量:88.10。4.3 外观:无色澄清液体。4.4 熔点():-83.6。4.5 沸点():77.2。4.6 临界温度():250.1;临界压力(MPa):3.83。4.7饱和蒸汽压(kPa):13.33(27)。4.8相对密度:0.90(水=1)。4.9相对蒸气密度:3.04(空气=1)。4.10 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醇、酮、醚、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4.11燃烧热(kJ/mol):2244.2。4.12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0.73。4.13可燃性:易燃;闪点():-4;引燃温度():426。4.14爆炸性:爆炸极限:爆炸上限%(V/V):11.5%;爆炸下限%(V/V):2

9、.0%。5.要求5.1报检要求5.1.1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向海关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出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a) 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或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b)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说明; c)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出口产品适用),示例参见附录B; d)附有输入国家或地区官方语言的危险公示标签样本(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与安全数据单(SDS)样本,

10、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出口产品适用),示例参见附录C与附录D; e) 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口产品适用); f) 中文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SDS)(进口产品适用),示例参见附录C与附录D;g) 其他相关资料。5.1.2 申请单位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应真实准确并相互一致。5.2审单要求5.2.1产品的成分构成信息化学名称、普通名称、纯度等应与5.1.1 c)、 5.1.1 d)、5.1.1 e)或5.1.1 g)相一致。5.2.2产品的物理特性、化学特性应与4、5.1.1 c)、 5.1.1 d)、5.1.1 f)或5.1.1 g)相一致。5.2.3产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应符合安全

11、、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5.3检验要求5.3.1同一报检单证、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检验批。5.3.2 现场核查危险公示信息、抽样数量,参见SN/T 3208进行。5.3.3 成分鉴别按照GB/T6678确定抽样数量和样品数量,并按照GB/T 6680的要求进行抽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选取合适的地点和方式实施抽样。将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带着磨口塞的玻璃瓶中,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规格、采样日期和采样者等内容,一瓶供分析检验用,另一瓶保存备查。5.3.4现场核查危险公示信息,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使用鉴定应按SN/T 0370.3进行,进口危险货物包

12、装的使用鉴定应按SN/T 3221进行。5.4检测要求5.4.1产品测试按照GB/T 12717进行,分类试验按照SN/T 1828.13或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进行,GHS的危险分类按照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2章进行。5.4.2产品的成分构成信息化学名称、普通名称、同物异名及混合物的临界水平的所有成分的化学名称和浓度范围应与5.1 相一致。5.4.3产品的物理特性、化学特性应与4、5.1相一致。5.4.4 产品的主副危险性与包装类别应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2.0节与第2.3节规定,还应符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2.6节、

13、第3章与第4章规定,并与5.1.1 b)、5.1.1 c)、5.1.1 e)一致。5.4.5 产品应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3.3节、第3.4节与第3.5节规定确定与其相适应的包装及相应设计型号和单件质量(重量),并与5.1.1 d)一致。5.4.6 产品及包装应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3.2节规定的危险特性、包装类别以及包装规范。5.4.7产品随附的安全数据单的制造商供应商及产品信息真实、齐全、有效,并与5.1.1 d)、5.1.1 f)相一致;安全性信息完整、准确,应至少包含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16项最低限度的信息:) 物质或混

14、合物和供应商的标识;) 危险标识;) 成分构成成分信息;) 急救措施;) 消防措施;) 事故排除措施;) 搬运和存储;) 接触控制人身保护;) 物理和化学特性;) 稳定性和反应性;) 毒理学信息;) 生态学信息;) 处置考虑;) 运输信息;) 管理信息;) 其他信息(包括关于安全数据单编制和修订的信息)。5.4.8标签应张贴于包装件的醒目位置;标签信息内容至少包括产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与危险说明、防范说明等基本要素,并应真实准确。6检验6.1资料审核核查报检文件和资料是否符合5.1的要求,重点审核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相关技术内容是否符合5.4.7和5.4.8的要求。6.2 企业分类及监管

15、依据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09年第113号),危险品及其包装为严密监管,应当逐批检验。6.3现场检验进出口产品的检验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等项目。6.3.1安全检验要求包括: a)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是否符合5.1.1 a)、5.1.1 b)、5.1.1 c)、5.1.1 e)的规定。 b)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5.4.7、5.4.8的规定。6.3

16、.2 进口产品所用包装的检验内容和要求 应检验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状况等是否符合5.4.4、5.4.5、5.4.6的规定。6.3.3 出口产品包装的检验内容和要求。 应按照海运、空运、汽车、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标准实施性能检验、使用鉴定,分别出具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6.3.4 用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的检验要求。 用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应同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和危险化学品的质量安全要求。6.3.5 如需要送实验室检验,按5.3.1、5.3.2、5.3.3 进行抽样。个人及环境防护按SDS

17、执行。6.3.6 数重量检验按照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07年第103号)执行。6.4 实验室检验6.4.1实验室对抽取的产品样品按照5.4.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6.4.2 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时,桶装产品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单元中采样进行检验,灌装产品应重新多点采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整批产品作不合格处理。6.4.3 对于气味项目检验结果的判断由供需双方商定。6.4.4 对抽取的包装样品进行性能检验。7判定及处置7.1按照本标准第6章的要求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判定为合格。若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要求的判定为不合

18、格。7.2对检验合格的出口产品及包装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单。7.3 对检验合格的进口产品及包装按报检单位的要求出具相关检验证书或通关单。7.4 对检验不合格的出口产品或其包装,可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准予出口。出口产品重新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出口产品包装重新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用于盛装产品出口。7.5 对检验不合格的进口产品及其包装,应出具检验证书或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整改或退运。附录A(资料性附录)乙酸乙酯的性状A.1 基本理化特性分子式:C4H8O2。分子量:88.10。外观:无色澄清液体。熔点():-83

19、.6。沸点():77.2。临界温度():250.1;临界压力(MPa):3.83。饱和蒸汽压(kPa):13.33(27)。相对密度:0.90(水=1)。相对蒸气密度:3.04(空气=1)。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醇、酮、醚、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燃烧热(kJ/mol):2244.2。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0.73。可燃性:易燃;闪点():-4;引燃温度():426。爆炸性:爆炸极限:爆炸上限%(V/V):11.5%;爆炸下限%(V/V):2.0%。A.2 各种谱图质谱、核磁共振光谱、拉曼光谱、红外光谱分别见图A.1至图A.4。图A.1 质谱(MS)图 图A.2核磁共振(13CNMR)谱图图A

20、.3 拉曼(Raman)光谱图图A.4 红外光谱图(IR)10 SN/T 附录B(资料性附录)乙酸乙酯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样例货物名称中文名称乙酸乙酯英文名称Ethyl acetate委托单位生产单位分析/试验要求危险化学品特性分类鉴别样品数量 检测依据SN/T XXXX-XXXX收样日期20xx-xx-xx检测地点检测日期20xx-xx-xx一、基本理化性质1.物理性状:无色澄清液体 2.分子量: 88.103.熔点():-83.64.沸点():77.25.临界温度():250.1 临界压力(MPa):3.836.饱和蒸汽压(kPa):13.33(27)7.相对密度:0.90(水=1)8.相

21、对蒸气密度:3.04(空气=1)9. 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醇、酮、醚、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10. 燃烧热(kJ/mol):2244.211.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0.7312. 可燃性:易燃 闪点():-4; 引燃温度():42613. 爆炸性:爆炸极限:爆炸上限%(V/V):11.5% 爆炸下限%(V/V):2.0%二、分类鉴别试验(一)物理危险1、爆炸物 否 2、易燃气体 不适用3、易燃气溶胶 不适用 4、氧化气体 不适用 5、高压气体 不适用 6、易燃液体 27、易燃固体 不适用8、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否9、发火液体 否10、发火固体 不适用11、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否12、遇水

22、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否13、氧化性液体 否14、氧化性固体 不适用15、有机过氧化物 否16、金属腐蚀剂 否(二)健康危害1、急性毒性 未知2、皮肤腐蚀/刺激 2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2A4、呼吸或皮肤敏化作用 未分类 5、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未分类 6、致癌性 未分类7、生殖毒性 未分类 8、特定目标器官系统毒性单次接触 麻醉效应3类 9、特定目标器官系统毒性重复接触 未分类10、吸入危险 (三)环境危害1、危害水生环境 未知2、破坏臭氧层 未知三、鉴定结论1.正式运输名称:乙酸乙酯 2.联合国编号:UN 1173 3.联合国危险货物建议书分类类别:3类 易燃液体 4.包装类别:类5

23、.GHS分类:易燃液体类别2,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A,特定目标器官毒性-单次接触;麻醉效应类别3。签发人(授权签字人): 实验室印章(如有)签发日期:13附录C(资料性附录)危险公示标签示例危险公示标签乙酸乙酯编 码产品名称公司名称街名及号码国家、州、城市、邮编电话号码紧急呼叫电话使用说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装载重量:XXXX 批号: XXXX毛 重:XXXX 装载日期:XXXX

24、有效期:XXXX危险放在儿童伸手不及之处使用前请读标签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引起严重的眼睛刺激。远离热源/明火/火花/热表面。禁止吸烟。保持容器封闭。容器和接受设备接地、连接。使用防爆电器、通风、照明、设备。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采取防静电措施。操作后彻底清洗手。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面罩。在阴凉、通风良好处储存。运输象形图(如下图)UN 编号 1173正式运输名称:乙酸乙酯附录D (资料性附录)安全数据单示例化学品安全数据单一、标识物品名称:乙酸乙酯/ Ethyl acetate。其它名称:醋酸乙酯。使用建议及使用限制:用作溶剂,涂料、油墨、粘结剂、香料、化妆品(指甲化妆品)的原料和一

25、些医学中间体的合成。制造商或供货商名称、地址及电话: 紧急联络电话/传真电话: 二、危险标识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易燃液体类别2,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A,特定目标器官毒性-单次接触;麻醉效应类别3。全球统一制度标签要素,包括防范说明:信号词:危险。危险说明: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汽。造成皮肤刺激。造成严重眼刺激。可能引起昏昏欲睡或眩晕。防范说明:预防: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 禁止吸烟。保持容器密闭。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等电位连接。使用防爆的电器/通风/照明设备。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采取防止静电放电的措施。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作业后彻底清洗只

26、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之处使用。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避免释放到环境中。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如感觉不适,呼叫解毒中心或医生反应:具体治疗(参看附加急救指示)。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如皮肤沾染:用大量肥皂和水清洗。如皮肤(头发)沾染:立即去除/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淋浴。如误吸入:将受害人转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的休息姿势。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睛并可方便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如发生皮肤刺激:求医/就诊。如仍觉眼刺激:求医/就诊。火灾时,使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贮存:存放处须加锁。存放在通

27、风良好的地方,保持容器密闭,保持低温。处置:处置内容物/容器(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不导致分类的其他危险(例如尘爆危险)或不为全球统一制度覆盖的其他危险:/三、组成/成分信息化学名称化学文摘社登记号码(CAS No.)含量%乙酸乙酯141-78-699四、急救措施必要的急救措施吸入:若患者已无意识或反应,施救前先做好自身的防护措施。移除污染源或將患者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若呼吸困难,给输氧,若呼吸停止,立即由受训过人员进行人工呼吸,若心跳停止施行心肺复苏术。立即就医。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服、鞋子及皮饰品(如表帶、皮帶)。尽快用缓和流动的温水沖洗患部10分钟以上

28、或用肥皂水彻底冲洗皮肤。若刺激性持续,立即就医。污染的衣物、鞋子及皮饰品,需完全除污后再使用或丟弃。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有不适感,就医。食入:若患者即将丧失意识、已失去意识或痉挛,勿经口喂食任何东西。用水彻底漱口。切勿催吐。给予患者喝下240300毫升的水。若患者自发性呕吐,让其漱口并反复给水。若呼吸停止,立即由受训过人员进行人工呼吸,若心跳停止施行心肺复苏术。立即就医。最重要的急性和延迟症状/效应:/必要时注明立即就医及所需的特殊治疗:/五、消防措施适用和不适用的灭火剂:采用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灭火。用水灭火无效,但可用水保持火场中容器冷却。化学品产生

29、的具体危险: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足够能量的靜电火花可点燃浓度在爆炸范围间的蒸气。蒸气比空气重,会传播至远处,遇火源可能造成回火。密闭容器遇熱可能剧烈破裂。浓水溶液可燃。消防人员的特殊防护行为:撤退并自安全距离或受保护的地点灭火。位于上风处以避免危险的蒸气和有毒的分解物。灭火前先阻止溢漏,如果不能阻止溢漏且周围无任何危險,让火烧完,若沒有阻止溢漏而先行灭火,蒸气会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再引燃。隔离未着火物质且保护人员。安全情况下將容器搬离火場。以水雾冷却暴露火场的储槽或容器。以水雾灭火可能无效,除非消防人员受过各种易燃液体之灭火训练

30、。如果溢漏未引燃,喷水雾以分散蒸气并保护试图止漏的人员。以水柱灭火无效。大区域之大型火灾,使用无人操作之水雾控制架或自动摇摆消防水嘴。尽可能撤离火场并允许火烧完。远离储槽。储槽安全阀已响起或烟着火而变色时立即撤离。未穿着特殊防护设备的人员不可进入。六、意外释放措施人身防范、保护设备和应急程序: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限制性空间。抑制和清理的方法和材料:小

31、量泄漏:用砂土或活性炭其他不燃惰性材料吸附或吸收溢出液体。已污染的吸收物质和外泄物具有同样的危害性,需置于加盖并有标示的容器里。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后的蒸气危害。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限制性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喷雾状水驱散蒸气、稀释液体泄漏物。联络消防,紧急处理单位及供应商寻求协助。在污染区尚未完全清理干净前,限制人员进入该区。确定清理工作是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负责。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对泄漏区域进行通风换气。扑灭或

32、除去所有发火源。报告安监局等相关单位。七、搬运与存储安全操作的防范措施: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未清理前不得从事任何焊接、切割、钻孔或其他热工进行。安全存储的条件,包括任何不相容性:

33、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以及阳光无法直接照射的仓库。远离火种、热源、及不相容物。库温不宜超过37。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八、接触控制/人身保护控制参数:乙酸乙酯(141-78-6)CN OEL 短时间接触 300mg/m3 时间加权平均 200mg/m3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协会-污染排放物临界值限定-时间加权平均值(ACGIH TLV TWA):1440 mg/m3 (400ppm)。美国政府劳工部职业安全及健康管理-允许曝光极限(OSHA PEL TWA)

34、:1400 mg/m3 (400ppm)。美国职业安全与卫生研究所-推荐性接触限值(NIOSH REL TWA): 1400 mg/m3 (400ppm)。日本时间加权平均允许浓度(TWA):720 mg/m3 (200ppm)。英国时间加权平均允许浓度(TWA):200ppm。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STEL):400ppm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排气口直接通到室外,使用不会产生火花且接地的通风系统;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个人防护设备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及护面罩。身体防护:身体防护:穿阻燃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靴,有安全淋浴设备。手部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呼吸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

35、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九、物理及化学性质外观(物理状态、颜色等)气味气味阙值pH值熔点/凝固点初始沸点和沸腾范围闪点蒸发速率易燃性(固态、气态)上下易燃极限或爆炸极限蒸气压力蒸气密度相对密度可溶性分配系数:n-辛醇/水自动点火温度分解温度粘度无色澄清液体,有芳香气味,易挥发。/-83.6C。77.2C-4/2.0%-11.5%10.1(20)13.33(27)3.04(空气=1)0.90(水= 1)。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丙酮、乙醚、氯仿、苯等多数有机溶剂。0.73/十、稳定及反应性反应性:/化学稳定性:正常情况下稳定。危险反应的可能性:

36、强氧化剂(硝酸盐、高氯酸盐):增加火灾及爆炸的危险。强酸(硫酸、发烟硫酸、氯磺酸):产生分解反应,释出热。三级丁酸钾:可点燃。四氢化锂铝、2-氯酸甲基呋喃:可能爆炸应避免的条件:火花、静电、引火源、湿气等。不相容的物质和材料:强氧化剂、强酸、三级丁酸钾、四氢化锂铝、2-氯酸甲基呋喃等。危险的分解产物:乙醇、乙酸等。十一、毒理学信息急性毒性效应:急性毒性LD50:5620mg/kg(大鼠经口) 4940mg/kg(兔经口)LC50:5760 mg/ m3(大鼠吸入,8H)45g/ m3 (小鼠吸入,2h)人吸入2000ppm60分钟,严重毒性反应;人吸入800 ppm,有病症。刺激性:400pp

37、m短时间,眼、鼻、喉有刺激。亚急性和慢性毒性:豚鼠吸入2000ppm或7.2g/m3,65次接触,无明显影响;兔吸入16000 mg/ m31小时/日40日,贫血,白细胞增加,脏器水肿和脂肪变性。致突变性:性染色体缺失和不分离;酿酒酵母菌24400ppm。细胞遗传学分析:仓鼠成纤维细胞9g/L特定目标器官系统毒性单次接触:可能引起昏睡或晕眩。十二、生态信息生态毒性: 对鱼类的毒性:半致死浓度(LC50):230mg/L(96h)(黑头软口鲦鱼)对水蚤和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毒性: 半致死有效浓度(EC50):717mg/ L(48h)(大型蚤)对藻类的毒性:IC50:3300mg/L(48h)(

38、绿藻)对细菌的毒性:EC10:2900mg/L(16h)(Pseudomonas putida)生物降解性:好氧生物降解(h):24168厌氧生物降解(h):24672非生物降解性: 水中光氧化半衰期(h):240909.60105空气中光氧化半衰期(h):35.3353一级水解半衰期(h):1.77104理论需氧量(ThOD):1820mg/g(Lit)十三、处置考虑处置方法: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废弃处置方法:用焚烧法处置。废弃注意事项: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参考相关法规。十四、运输信息联合国编号:1173性。联合国运输名称:乙酸乙酯。运输危险种类:3.2。包装类别:。海

39、洋污染物(是/否):/使用者的特殊防范措施:/十五、管理信息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危险化学品名录。十六、其它信息参考文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制表日期年 月 日注1:当产品为含有两种以上危险物质的混合物时,应依据其混合后的危险性,制作安全数据单。注2:制造商/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安全数据单所含信息的正确性,并适时更新。注3:如由于产品特性而不存在或不可得某些

40、信息时(如固体不存在沸点),应在表格中以“/”标识。 第5页,共4页附录E(资料性附录)运输警示标签样例UN1173乙酸乙酯图D.1 警示标签样例附录F(资料性附录)乙酸乙酯包装规范(参考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 表F.1 乙酸乙酯包装规范、有限和例外数量及特殊规定联合国包装类别特殊规定有限和例外数量容器和中型散货箱便携式罐体和散装货箱包装规范特殊规定规范特殊规定II1LE2P001IBC02T4TP1表F.2 容器及中型散货箱包装规范及特殊规定包装规范P001允许使用下列容器,但须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4.1.1和4.1.3的一般规定:最大容量/净重(

41、III类包装)组合容器内容器外容器400千克400千克400千克400千克400千克400千克400千克400千克400千克400千克400千克400千克60千克400千克120千克120千克120千克玻璃 10升塑料 30升金属 40升桶 钢(1A2) 铝(1B2) 其他金属(1N2) 塑料(1H2) 胶合板(1D) 纤维质(1G)箱钢(4A)铝(4B)天然木(4C1,4C2)胶合板(4D)再生木(4F)纤维板(4G)泡沫塑料(4H1)硬塑料(4H2)罐 钢(3A2) 铝(3B2) 塑料(3H2)单容器桶 钢,非活动盖(1A1) 钢,活动盖(1A2) 铝,非活动盖(1B1)铝,活动盖(1B2

42、) 其他金属,非活动盖(1N1)其他金属,活动盖(1N2) 塑料,非活动盖(1H1) 塑料,活动盖(1H2)罐钢,非活动盖(3A1) 钢,活动盖(3A2) 铝,非活动盖(3B1)铝,活动盖(3B2) 塑料,非活动盖(3H1) 塑料,活动盖(3H2)450升450升450升450升450升450升450升450升60升60升60升60升60升60升复合容器塑料贮器在钢或铝桶中(6HA1,6HB1)塑料贮器在纤维质、塑料或胶合板桶中(6HG1,6HH1,6HD1)塑料贮器在钢或铝板条箱或塑料贮器在木质、胶合板、纤维板或硬塑料箱中(6HA2,6HB2,6HC,6HD2,6HG2或6HH2)玻璃贮器在

43、钢、铝、纤维质、胶合板、硬塑料或泡沫塑料桶中(6PA1,6PB1,6PG1,6PD1,6PH1或6PH2)或在钢、铝、木质或纤维板箱或柳条篮中(6PA2,6PB2,6PC,6PG2或6PD2)250升250升60升60升压力贮器,但须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4.1.3.6的一般规定。包装规范IBC02允许使用下列中型散货箱,但须符合4.1.1、4.1.2和4.1.3的一般规定:(1) 金属(31A、31B和31N);(2) 硬塑料(31H1和31H2);(3) 复合(31HZ1)。表F.3便携式罐体和散装货箱规范便携式罐体规范T4最低试验压力(巴)最小罐壳厚度(单位mm参考钢)安全降压要求底开要求2.65不小于5mm(见6.7.2.4.2)正常(见6.7.2.8)见6.7.2.6.3TP1:不得超过4.2.1.9.2规定的装载度。装载度=97/(1+(tr-tf)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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