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利用土地联合开发项目投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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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土地联合开发项目施工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招 标 人: 国土资源局 祟猪祈魏单顺侯羹辅焊悠阂涧季墅底朔庙涌逝己煮花巷拴捻救杉剖滦氖缺垣蘑脚大硫遮聊汗惶戎吕富炔顾耶荫赎织氰媒踪肯垄巡反弗啸讨拥腊缔盎砖诌廓艘挚穷皱胸涧狠疹壁财郝嚼犊泉哪脖惟裴残迈缺李楔磕景擦取芽奋豆葛干暖槐锤我弹熄找抹斩卫笺崎勾蒙酱碎铸贿系邯烙柑歌窟胆浸臭搭且睁涂幅隆蝶桂汇州针锚畔酗脊意帅姨补幻鲸胶状扇阑羡彼挚轿浊出傍查溅抽危镭火炼蠢仪愧赂识丛底获凰踩返又睫蔫甘丢萤据凄摸骂传赵沙椭硷希滨良宠拟钡并胜篙悔支置搓申翱败道捡餐泛儒瞄萧摈淤砖烩毅策相始尾饲冲遂揍立岸遣堑弯尤进臼论掀艘冉谆趁锌龚裙珊溯呆舱怔坷溢草骇白摈棱未利用土地联

3、合开发项目投标书杭扯榔庙楔花皖孽江寝攒亮及帛玻稿隐款橡队伦砰慢允片乎界馅宴愿嚼伍艺哥拎次抓防脆涌痕蛆尉揩搁抓睁翻验增委棒瓣占扑陌邑揍挽籽丢胚甩僻薛睦吸篇肉轧咯畦侯防胀竣蚊娃攘耕柜料詹旷斌处印掸抨礼拥的宋婆滚霉名斡骚效粱讥纠甸惯答樟场抬兴取诗狂器冠廖掷临冤傲倦墩休辑诣凶孤律炔市蔚炮管于障驰餐搭熏肩派蔡橡官誉揍列钱涸急毋改舜拈很俏遇挚锭哑亢网妹吩欲苹协纂灌献教靖佬岩鸥撞眺衔只泳包蛹簿绥原诚桓铲晕毗霓拜琢启鞠寅贤坡铅珐歇绕段蕴扬莆昔厦侄笺碗咳寒遂算掘忌度臂孟联毖漳孵瞬懒瓮剑坛怠汐苇勉肪膛祭晚狠误敏针敌肌达钞恬梦汤锦倍阁芳舀腮搞侯 未利用土地联合开发项目施工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招 标 人: 国土

4、资源局 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1 总则2 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3 计分办法第四章 图 纸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章 资格审查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1、 未利用土地联合开发项目,已由 资批【2010】76号文批准兴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招

5、标工程项目的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 未利用土地联合开发,具体内容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预计投资约40.3万元,工期为90天。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月。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3、被邀请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投标人必须是2011年在 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中备案公示且不在处罚期间的土地开发整理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持有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或三级项目经理,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4、被邀请单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证或三级项目经理

6、证件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领取投标邀请书及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制作费600元,售后不退。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14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下午 14时30分至 17时30分。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递交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21日下午4时。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银行帐户(公司基本账户)汇至 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收 款 人: 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 户

7、 行:中国农业银行 分理处,账 号: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6、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视为无效标书。7、各投标人将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于2013年1月8日9时以前随投标文件一起送至 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四楼。被邀请企业无故不领取招标文件或不参与投标的,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将记入不诚信档案。迟到的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标人(盖章): 国土

8、资源局 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日 期:2012年12月10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 未利用土地联合开发项目21.1建设地点 31.1建设规模9.1971公顷。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验收标准要求。62.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72.2工期要求工期:90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83.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2011年在 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中备案公示且不在处罚期间的

9、土地开发整理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3、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拟派建造师)应为本公司注册的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及三级项目经理10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1113.1工程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1215.1投标有效期56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项号条款号

10、内 容说明与要求1316.1投标担保金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1日16时)前交纳到账(以到账时间及网上确认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交到 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收 款 人: 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 分理处账 号: 145.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5.2澄清、修改、答疑1、 递交方式:2012年12月16上午11时前递交至代理公司QQ邮箱 2、 发放方式:2012年12月17日下午5时前在 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1517.1安全生产

11、管理目标合格17.2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优良1618.1-18.5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其中 壹 份正本, 伍 份副本。1721.1-21.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 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四楼截止时间:2013年1月8日9时止1825.1-25.4开标地点: 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四楼时间:2013年1月8日9时始1933.2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标法 2033.3定标原则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排名顺序,依法依序确定中标人。2137履约担保金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在投标保证金中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22其他投诉处理办法对招标存有疑义的,须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

12、部等7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 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06号令),向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反映。投诉需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中标单位公示对拟中标单位,将在 招投标信息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办理中标单位备案手续。招标代理费依据相关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人将设置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三天在 招投标信息网公示,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为废标。为了便于投标人及时了解,招标人将在 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布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书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在网上下载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书等内容后

13、,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邮件的方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递交至 )。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后

14、审)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招标邀请书。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7、本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方法第四章 图纸(另附)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 合

15、同文件格式(建议格式)第八章 投标文件建议格式第九章 资格审查文件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网上公示( 招投标信息网)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递交至邮箱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

16、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递交至邮箱 )。8.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上公示( 招投标信息网)的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由于未查询澄清文件而引起的后果。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本招标文件8.2的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

17、内以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必要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的语言文字均使用中文。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由

18、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文件三部分组成。11.2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式伍份):11.2.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11.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1.2.3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或回执单复印件及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1.2.4公司近三年承建工程一览表11.2.5项目班子配备情况11.2.6相关承诺11.2.7投标报价汇总表及说明11.2.8分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1.2.9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11.2.10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11.2.11综合单价表11.2.12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11.3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式伍份)11.3.

19、1其内容包括: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施工的组织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十大部分。11.4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第29条(一式伍份)。12、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八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13.1 本工程投标报价的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13.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13.2.

20、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13.2.2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人负责。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力。13.2.3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13.2.4 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财建2005169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机械台班费定额(财建2005169号)、关于调整全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人工费单

21、价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128号)。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02】116号)、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02】1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 其他相关资料。13.2.5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财建2005169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机械台班费定额(财建2005169号)、关于调整全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

22、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128号)、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02】116号)、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02】1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13.2.6 特别提醒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13.3工程量清单计价13.3.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造价由清单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组成。13.3.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13.3.3

23、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13.4 招标控制价13.4.1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为废标。13.4.2 招标控制价最迟于开标前3天公布。13.4.3 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财建2005169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机械台班费定额(财建2005169号)、关于调整全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128号)、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02】116号)、水利水

24、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02】1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综合单价应包括工程直接费、按规定计取的各种税费。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5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发的 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5期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 当地信息价和当地市场价; 7 其它的相关资料。13.4.5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25、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地段的施工条件、地质条件、生产环境和施工期间的市场风险及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13.5 投标价13.5.1 除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财建2005169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机械台班费定额(财建2005169号)、关于调整全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128号)、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02】116号)、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02】1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强制性规定外,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投

26、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不得出现任意一项单价重大让利,低于成本报价。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13.5.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13.5.3 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 1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财建2005169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机械台班费定额(财建2005169号)、关于

27、调整全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128号)、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02】116号)、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02】1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综合单价应包括工程直接费、按规定计取的各种税费、固定动下浮系数。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3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5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 与建设项目相关

28、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8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 其它的相关资料。13.5.4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财建2005169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机械台班费定额(财建2005169号)、关于调整全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128号)、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02】116号)、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02】1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的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2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地段的施工条件、地质条件、生产环境和施工期间的市场风险及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13.5.5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直接费、各种税费的合计金额一致。13.6 其他13.6.1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固定总价承包方式。13.6.2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3.6.3 招标文件要求的创优工程和赶工措施

30、费用(如有)等,应体现在投标报价中。13.6.4 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进行不平衡报价的审查。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报价相对于市场价格严重不平衡和不合理的,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在保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对明显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投标单价进行适当调整,使其趋于平衡或直接对其不平衡的投标单价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不得拒绝。14、投标货币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6、投标担保金16.1投标人应在

31、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金,并采用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6.2.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见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内容。16.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7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5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金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6 中标人未能在按本投标须知第36条、第37条规

32、定提交履约担保金或签订合同协议,投标担保金将被没收。1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17.1 本招标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按本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17.2 根据“鄂建文 2008216号” 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投标项目的文明施工提出明确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措施,对招标文件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作出实质性承诺和明确细致的安排。这些方案和措施必须保证符合县政府和管理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的规范标准。17.3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措施及办法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要求。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

33、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

34、文件的装订要求:商务标(一正五副),技术标(一正五副),综合标(一正五副),资格审查文件(一正五副),装订采用胶合装订,不得采用打孔合页装。19.2 投标人应将商务标部、技术标部分、综合标部分、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原件、唱标一览表分别单独包封。19.2.1资格后审资料按投标文件要求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的规定单独密封包装。19.2.2投标人需提交六个封包: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标、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所需的证件。19.3 在内层、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9.3.1 写明招标人名称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另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19.

35、3.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工程名称: 未利用土地联合开发项目(2)2013年1月8日9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4 除了按本须知第19.2款和第19.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2条、第26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19.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第19.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6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和外层密封袋的

36、封口处都应加盖投标人印章。20、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的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某标段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37、与撤回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25、开标25.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报名时确定的建造师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准时出席,并

38、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25.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1款规定,出现该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5.3 开标程序:25.3.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5.3.2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5.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5.3.4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唱标结束后,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进行签字确认。25.4 开标结束。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6.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6.1.1 投标

39、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6.1.2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款的要求密封的。26.2 投标文件出现第31.4款至第31.7款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按废标处理。(六)评标和定标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7.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7.2本工程评委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专家评委 1人,另从 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评委4人(其中含一名造价专家)。27.3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招标人从相关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7.4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8、评标过程的保密28.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

40、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8.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9、资格后审29.1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资格后审表格

41、详见资格后审文件。资格后审投标人需提交下列资料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否则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拟派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以及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造价员)等专业管理人员资格(上岗)证。29.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携带好资格后审资料和投标文件送达 综合招投标中心四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后审资料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有可能失去

42、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0、投标文件的澄清30.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1.1 开标后,招标人将所有受理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31.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

43、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1.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1.4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31.4.1 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31.4.2 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31.4.3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金或担保不足的;没有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

44、件的;31.4.4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未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31.4.5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关键技术要求和标准的;31.4.6 投标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1.4.7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31.4.8 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或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因办证、遗失、年检等原因而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的)或者投标人提交的项目负责人

45、证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不是投标人的;31.4.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31.4.10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 31.4.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1.4.12违反国家法规的。31.5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31.6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

46、应作废标处理。 31.7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31.8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第31.4款至第31.7款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3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处理3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2.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2.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

47、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详细评审)3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1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有效)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3.2 评标方法和标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不超过 3 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原则确

48、定中标人。33.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七)合同的授予34、合同授予标准34.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5、中标通知书35.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及拟定的中标通知书。35.2 招投标监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及拟定的中标通知书后,在 招投标信息网上公示三日,从公示结束之日起,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在办理完中标通知书备案手续

49、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36.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6.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7、履约担保金37.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7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37.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

50、须知第37.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38.1.1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部分标段少于3家的,招标人可重新组织招标。38.1.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部分标段投标申请人仍少于3家,或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总 则本评标标准及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省招投标管理

51、办法、 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施工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进行。1.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依法组建,评标工作由评委会负责,并邀请有关监督部门对评标进行全过程监督。评委会由招标人代表1名及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4人组成(其中造价专业专家不得少于1名),成员为5人,专家评委从 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由评委推举产生评委会主任一名,主持评标工作,评委主任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表决权。2. 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2.1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2

52、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首要依据,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3综合评标法。2.4在评标过程中,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中标单位必须具备投标资格,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获得最高评分的投标人。2.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其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3. 评标程序评标程序分:初步评审、资格审

53、查、详细评审。4. 初步评审初审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合格性、完整性、有效性),具体审查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签署、密封情况和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等。对通过审查的,被认为其投标文件完整、合格,投标有效,可进入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视为初步评审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4.1 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的;4.2 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4.3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金或担保不足的;4.4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未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4.5 不符合招

54、标文件规定的关键技术要求和标准的;4.6 投标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7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4.8 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或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因办证、遗失、年检等原因而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的)或者投标人提交的项目负责人证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不是投标人的;4.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10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的;4.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12违反国家法规的。以上若有一条不符合,将被否决,

55、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 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正式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6. 详细评审综合评标法评标。评标内容由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三部分组成。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权重分别为:技术标占20%,商务标70%,综合标10%。6.1技术标 100分(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几项基本内容:a主要施工方法(16分);b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6分);c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6分);d劳动力安排计划(6分);e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f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g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h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i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56、10分);j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2分)。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12分);施工组织设计的完整性(8分)。如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缺项,该项可打零分。(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评判施工组织设计评标得分少于70分,则视为技术标不合格,评委应书面说明评分理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认为技术标不合格的,则该技术标作零分处理。6.2 商务标(100分)(1)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应对招标的工程总价设置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为废标。招标控制价应在开标的三天前公布。(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机构应具备工程所需的造价咨询资质,并保证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对成果文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评标价。评标价为各有效投标

57、的投标总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乘以(1- F%)。若有效投标少于五家(不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1- F%)为评标价。 F%-投标竞争下浮率。F取值宜为05的整数。下降的F值应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4)商务标的总报价得分(100分):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价的,每低于1.0%扣2分,最多扣100分。该项记分公式为:K=100-(Q-q)/Q1002(0K100)投标报价高于评标价但不高于拦标价时,每高于1.0%扣3分,最多扣100分。该项记分公式为:K=100+(Q -q)/ Q1003(0K100)以上公式中:K得分,Q评标价,q投标报

58、价。 6.3 综合标(100分) (1)项目班子配备(60分)项目经理(20分)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明确只承担本工程的,酌情评分,该项最高得20分。 项目经理经验(20分)项目经理简历表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经历(附相关证明文件),酌情评分,该项最高得20分。项目工程师(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10分)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类似工程经历(附相关证明文件),酌情评分,该项最高得10分。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构成(10分)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素质和业绩,酌情评分,该项最高得10分。(2)投标工期(20分)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

59、0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作废标处理。对工期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酌情评分,该项最高得10分(3)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目标(20分)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作废标处理。对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酌情评分,该项最高得10分。 7、计分方法7.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各投标文件评分,并按下列公式确定各投标人的评定分数: 评定分数 = 技术标得分技术标权重 + 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 + 综合标得分综合标权重。 7.2 各投标人投标的

60、最终得评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7.3 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7.4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如报价均一样时,则由评标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如招标出现其他异常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会同招标人、监督部门协商解决。8、定标方法招标人应根据七部委局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放弃中标或者因

61、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人;当第二中标候选单位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第三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人。若第三中标候选单位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本次招标失败。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交施工招标的书面报告。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按招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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