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城市垃圾管理办法

上传人:1888****888 文档编号:39579053 上传时间:2021-11-11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1.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市区城市垃圾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市区城市垃圾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市区城市垃圾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资源描述:

《市区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区城市垃圾管理办法(5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揭阳市区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市区城市垃圾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揭阳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包括榕城区、揭东区、蓝城区、空港经济区建成区)城市垃圾的清扫、收集、中转、运输、利用、处置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等相关管理活动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垃圾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建筑垃圾

2、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在建设和修缮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它废弃物。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是指从事城市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单位。第五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区城市垃圾设施的规划及城市垃圾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榕城区、揭东区、蓝城区、空港经济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城市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及其设施建设的管理监督工作。各乡村、社区居委负责辖区内街巷、自建村道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并将垃圾运送到垃圾转运站。市、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市垃圾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市区城市垃圾管理实行

3、统一规划、属地管理、管干分开、公众参与、有偿服务的原则。第七条 市区城市垃圾的治理,要逐步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鼓励单位和个人采用先进技术及设备回收利用垃圾。生活垃圾要全面实行袋装化,并逐步推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综合利用。第八条 市区城市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应当逐步实行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运营和管理。产生城市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市垃圾处理费,具体办法和标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办法之规定,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有权予以制止、举报或者控告。第二章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第十条 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乡村、居民住宅小区以及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

4、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内部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等设施。各类小型商店、摊点应自备内部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转运站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与前款所指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其它区域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由所属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设置。环卫设施由产权人和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和维修。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设计;设施建成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不得侵

5、占、损坏、擅自拆除、封闭或迁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因城市建设等原因确需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拆一还一、先建后拆”的原则提出拆迁方案,并经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第十二条 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聘请物业、环境卫生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的物业、环境卫生服务企业负责,未聘请物业、环境卫生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乡村、分散居住居民,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二)商店、超市、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馆、宾馆、饭店、餐馆、摊档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或个人负责。(三)车站、码头、停车场、公交车始末站点及其管理范围,由经营管

6、理单位负责。(四)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五)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共活动场地,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六)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区域,由各单位负责。(七)市区公共水域水面漂浮垃圾清除由职能部门组织专业队伍清理保洁;港口客货码头作业范围内的水面垃圾由港口客货码头经营单位负责清理保洁;在市区水域行驶或者停泊的各类船泊产生垃圾,由船上负责人依照规定组织处理。(八)道路、桥梁、公共广场、公共厕所等公共区域以及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区域,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

7、,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确定,并书面告知责任人。第十三条 市区绿化管养区域的垃圾,由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负责清扫、收集、运送到各属地垃圾转运站。绿化管护责任单位裁剪花草树木产生的枝叶应处理为方便垃圾运输车辆运输。第十四条 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院校等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处置,或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收集和处置,进行无害化处理。第十五条 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场所。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性物品,应按相关规定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不得投入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转运站等场所。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卫

8、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保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禁止翻扒袋装垃圾,禁止乱倒、乱堆、乱排、乱扔、乱焚生活垃圾。第十七条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集、转运生活垃圾,对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用于收集、转运生活垃圾的运输工具应当密闭、完好和整洁。禁止在运输过程中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禁止擅自停止作业、歇业。第十八条 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在城市垃圾转运站、处理场(厂)处置。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的政策、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标准,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

9、废气、废渣、粉尘等要按规定处理,防止二次污染。第十九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应急处理系统,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城市垃圾正常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也应当制定突发事件生活垃圾污染防范的应急预案,并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三章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第二十条 城市建筑垃圾专用处置场建设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受纳建筑垃圾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受纳前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核

10、准后,方可受纳建筑垃圾。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依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一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区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及居民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将混入生活垃圾,不得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或车辆运输,不得随意倾倒、抛洒和堆放。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因施工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两侧或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渣土的,必须经城

11、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审核同意,并采取必须的防污措施。占用期满应当及时将渣土清除干净,并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第二十四条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合格后,发给准运证,方可营运。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洒落、飘扬、滴漏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并接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城

12、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六条 任意倾倒和堆放城市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清扫干净,并根据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处以罚款。当事人拒不清扫的,可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代为清扫,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第二十七条 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 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 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垃圾处置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揭阳市区建成区以外各建制镇(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城市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可参照本办法。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止。广东省揭阳市人民政府资料来源中顾北京律师网: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