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4501148XX市青龙山精神病院东院改造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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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网络交易版) 市青龙山精神病院东院改造绿化工程 AJN110019-01SG 施工招标招标文件 招标人: 南京市青龙山精神病院 (加盖电子印章) 2011 年 5 月 12 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错误!未定义书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1.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 项目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5 费用承担错误!未定义书签。1.6 保密错误!未定义书签。1.7 语言文字错误!未定义书

2、签。1.8 计量单位错误!未定义书签。1.9 踏勘现场错误!未定义书签。1.10 分包错误!未定义书签。1.11 偏离错误!未定义书签。2. 招标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2.1 招标文件的组成错误!未定义书签。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错误!未定义书签。3. 投标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3.1 投标文件的组成错误!未定义书签。3.2 投标报价错误!未定义书签。3.3 投标有效期错误!未定义书签。3.4 投标保证金错误!未定义书签。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错误!未定义书签。3.6 备选投标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3.7 投标文件的编制错误!未定义书签。4. 投标。错误!未定义书

3、签。4.1 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错误!未定义书签。4.2 投标文件的递交错误!未定义书签。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错误!未定义书签。5. 开标错误!未定义书签。5.1 开标时间和地点错误!未定义书签。5.2 开标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6. 评标错误!未定义书签。6.1 评标委员会错误!未定义书签。6.2 评标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6.3 评标错误!未定义书签。7. 合同授予错误!未定义书签。7.1 定标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7.2 中标通知错误!未定义书签。7.3 履约担保错误!未定义书签。7.4 签订合同错误!未定义书签。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错误!未定义书签。8.1 重新招标

4、错误!未定义书签。8.2 不再招标错误!未定义书签。9. 纪律和监督错误!未定义书签。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9.5 投诉错误!未定义书签。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错误!未定义书签。评标办法前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本章正文内容相抵触的,以正文为准。错误!未定义书签。1. 评标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2. 评审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2.1 初步评审

5、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2.2 详细评审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3. 评标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3.1 评标准备错误!未定义书签。3.2 初步评审错误!未定义书签。3.3 详细评审错误!未定义书签。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错误!未定义书签。3.5 评标结果错误!未定义书签。3.6评标争议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错误!未定义书签。1. 工程量清单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2. 投标报价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3. 其他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4. 工程量清单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 图 纸错误!未定义书签。1. 文件目录错误!未定义书签。2. 图纸

6、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 其他材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错误!未定义书签。目 录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投标函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投标函附录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联合体协议书错误!未定义书签。四、投标保证金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错误!未定义书签。六、施工组织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7、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错误!未定义书签。七、项目管理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错误!未定义书签。(二)项目经理资料表错误!未定义书签。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错误!未定义书签。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审查的)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错误!未定义书签。(二)项目经理资料表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错误!未定义书签。(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错误!未定义书签。(五)近年财务状况表错误!未定义书签。(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错误!未

8、定义书签。(七)资格审查其他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业绩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审查的)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一、其他材料错误!未定义书签。5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内容相抵触的,以正文为准。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 南京市青龙山精神病院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镇 联系人: 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四楼 联系人: 刘亚鹏 电话: 025-85438960 1.1.4项目名称 市青龙山精神病院东院改造绿化工程 1.1.5建设地点 江宁区淳

9、化街道青龙社区青龙山精神病院内 1.2.1资金来源 自筹 本工程属于:政府投资项目 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 其他投资项目1.2.2出资比例 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改造绿化,具体范围见图纸及清单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1.3.3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分踏勘集中地点: 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1偏离不允许允许:

10、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投标人提出疑问或澄清的截止时间 2011 年 5 月 12 日 0:00:00 分 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 5 月 12 日 0:00:00 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3.1投标有效期 60 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 50000 是否委托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是,委托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代收代退是 否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银行本票银行汇票 转帐支票电汇 保函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账号: 户名(收款人): 南京江宁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077820819900006125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江宁

11、支行。提交地点:江宁区秦淮路6号。提交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投标保证金缴纳请依照按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须知进行。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应递交至“e路阳光”其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相同。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 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第 开标室5.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出席人员以及携带资料要求:项目经理: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有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的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会结束前到达5.2开

12、标程序投标人解密时间:公布投标人名称后 30 分钟以内 (必须大于30分钟)。投标人解密地点:建议持“企业电子签章锁”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开标所在地交易中心完成投标文件解密。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中标人候选人人数 3 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总价的10% 差额担保 不采用采用: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承包人还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发包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如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不递交差额保证金,将视为承包人放弃中标并

13、没收承包人的投标保证金。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控制价 0 万元招标控制价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招标控制价及修改澄清应在投标截止前15天公布并发放给投标人。10.2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0.31.废标条款增加: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4、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开标时不一致的;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

15、情况;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或指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8、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9、项目负责人未携带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

16、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10.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到帐确认函应单独密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10.53.招标文件中银行保函只限于南京市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华夏银行 交通银行 农村信用社 建设银行七家银行。10.64.施工现场过程中如用到砂浆的必须采用预拌砂浆。10.75.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投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不符合要求的视同为自动放弃。10.810.910.1010.1110.1210.1310.1410.1510.1610.1710.1810.1910.20招标文件前

17、附表附录一、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招标控制价及修改澄清应在投标截止前15天公布并发放给投标人。2、 招标最低控制价(是否可以去掉该部分内容)招标最低控制价是根据苏建招2010333号文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评审的方法。 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

18、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方法二: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修、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

19、,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 、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方法三: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3%且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8%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进行重点评审,进行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判定; 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6%且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12%的,评标委员会应直接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所有投标报价中有2个或2个以上低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3%且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8

20、%的,评标委员会将从最接近3%的开始,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是否低于成本的判定,若某一投标报价被判定低于成本,则从该投标报价开始,所有低于该投标报价的投标自动被判定低于成本。 将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低于基准单价(基准单价=有效投标人相应价格平均值50%+工程预算价相应价格50%)的85%范围的全部列出,用其投标价格与相应基准单价的价差乘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合价差大于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明的利润金额的,即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三、政府投资项目规定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21、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苏建招2009140号)和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宁政发200949号)的相关规定,对于属于政府投资的项目,本招标文件作如下规定: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委托招投标集中交易机构代收代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只能以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等非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等方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2.投标人不得出现情况: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分部分项报价错漏一致,且没有合理解释的;(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四)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五)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六)其他不应有的雷同。3. 履约担保和差额担保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投标人除了提交履约担保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

23、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按前附表7.3.1规定的形式和金额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担保。4. 中标公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以下内容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一)中标人名单及其资质和业绩、中标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资质和业绩;(二)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总得分及排序;(三)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名单及废标情况说明。5. 放弃中标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因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招标的,放弃中标的中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中标人因资金

24、、技术、工期等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属于不良行为,由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记录在案并予以公示。四、承诺书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随投标文件递交的各类承诺书,应在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该承诺书的格式。未提供承诺书格式的,不得以投标人未作出该承诺为由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重大偏差。投标人应依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承诺书。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帐户。委托交易中心集中代收代退保证金的,投标人需登录“e路阳光”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码”并凭此“缴纳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确认手续,确认函作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证明。

25、未委托的,投标人应将招标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的电子图片随投标文件递交。六、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根据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除通过“e路阳光”递交投标文件外,在开标地点递交一份与投标文件相同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简称电子文本)。电子文本仅在启用应急开评标系统时使用。电子文本应使用专用投标工具编制,存储介质可采用光盘等形式。电子文本应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上可写明“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等。七、“e路阳光”技术支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经测试过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e 路阳光”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编制

26、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专用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e路阳光”技术支持热线:江苏国泰: 025-83703535投标专用工具开发商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江苏益得:18913962455 18913962477北京筑龙:18913977797 15150516667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

27、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

28、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9、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装饰装修、基坑支护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单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以及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1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

30、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

31、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及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使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下简称“e路阳光

32、”)提供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包括:(1)投标人须知;(2)评标办法;(3)合同条款及格式;(4)工程量清单; (5)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通过“e路阳光”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

33、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和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应及时通过“e路阳光”获取澄清和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未按澄清和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否决。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辅助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审查的);(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4、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35、,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按相关规定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

36、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3.5.2 “项目经理资料表”应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包括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3.5.5“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37、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 招标人按条款1.4.1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9上述条款所需材料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从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用库中或投标人企业资料库中选择相应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新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用库和投标人企业资料

38、库中的材料,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e路阳光”提供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9、。3.7.3投标文件应在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承诺书等处加盖使用“e路阳光”可以接受的数字证书加盖的电子印章。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签章和加密4.1.1 投标人应使用“e路阳光”可接受的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签章和加密。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签章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至“e路阳光”,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0、。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至“e路阳光”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3.3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见前附表须知。5.2 开标程序招标人按下列程序进行

41、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解密,当众开标。(6)当众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检查前附表要求参加开标会相关人员的到会情况;(7)开标结束。 因“e路阳光”故障导致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启用应急开评标系统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5.3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未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3)相关人员未按前附表要求参加开标会的。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

43、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44、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45、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

46、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47、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本章正文内容相抵触的,以正文为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南京市建设工程投标文件标准数据格式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

48、.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暂定价格和不可竞争费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规定招标控制价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0.1项规定项目经理(建造师)与资格预审一致招标最低控制价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0.1项规定是否采用招标最低控制价: 否 是 方法一 方法二 K2= 方

49、法三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 25 分,分值的计算按本章正文3.3.2条款执行。项目管理机构: 0 分,分值的计算按本章正文3.3.2条款执行。投标报价: 70 分其他评分因素: 5 分,分值的计算按本章正文3.3.2条款执行。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当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中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取算术平均值后乘以0.00%;当有效投标人小于0家时,取算术平均值后乘以0.00%。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施工组织设

50、计评分标准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及资源的配置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计分,对应分值分别为3分、2.5分、2.1分、1.8分(打分区间从 1.8分,至 3分)工程质量等级、质量控制目标及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计分,对应分值分别为3分、2.5分、2.1分、1.8分可行(打分区间从 1.8分,至 3分)劳动力、材料、设备、机械等进场计划及保证措施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计分,对应分值分别为3分、2.5分、2.1分、1.8分可行(打分区间从 1.8分,至 3分)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计分,对应分值分别为4分、3.5分、3.1分、2.8分(打分区间从 2.8分,至

51、4分) 环境保护、治污排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计分,对应分值分别为3分、2.5分、2.1分、1.8分(打分区间从 1.8分,至 3分) 季节性施工措施 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计分,对应分值分别为3分、2.5分、2.1分、1.8分(打分区间从 1.8分,至 3分) 苗木养护措施 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计分,对应分值分别为3分、2.5分、2.1分、1.8分(打分区间从 1.8分,至 3分) 针对本工程重点与难点分析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计分,对应分值分别为3分、2.5分、2.1分、1.8分(打分区间从 1.8分,至 3分) 2.2.4(2)

5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 偏离基准值上浮1%扣分值:0.5分偏离基准值下浮1%扣分值:0.3分 报价和理性分析评审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 2009年以来承建的类似工程,合同造价500万元以上,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数据不完整,则需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打分区间从 0分,至 2分) 项目经理业绩 2009年以来承建的类似工程,合同造价500万元以上,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需提供中

53、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数据不完整,则需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打分区间从 0分,至 3分) 需不需要考虑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的职称,资质证书?或者在资格审查时已考虑了?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

54、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

55、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签署评标申明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评标纪律和其他评标有关规定。3.1.2 招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与评标有关的工程项目信息和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得带有不公正、影响或排斥某些投标人的情况。3.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研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的处理应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

56、说明,但澄清、说明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3.2 初步评审3.2.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2.1.2项、第2.1.3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4项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总体不满足本工程要求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资格不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和第1.4.2项的规定,或存在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

57、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分部分项报价错漏一致,且没有合理解释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7)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8)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9)其他不应有的雷同。3.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

58、)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3 详细评审3.3.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3.2 评分分值

59、A、B、D的计算应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 投标人得分=A+B+C+D。3.3.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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