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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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CJJP CJJ -2010 J-2010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on food waste treatment (征求意见稿) 2010-xx-x发布 2010-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on food waste treatment(征求意见稿)CJJ -2010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10 年 月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北京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677 号文2006 年工程建设标准

2、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外技术,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编制了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2010)。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和定义;3. 餐厨垃圾收集与运输;4. 厂址选址;5. 总体设计;6. 餐厨垃圾处理工艺;7. 辅助工程。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城市建设研究院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3号城市建设研究院;邮政编码100029)。本规

3、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清华大学 重庆市环卫集团青岛天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青海洁神食品垃圾处理产业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传祥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目 次1总 则52 术语和定义63 餐厨垃圾的收集和运输74 厂址选择85 总体设计96 餐厨垃圾计量与接受系统117 餐厨垃圾处理工艺127.1 一般规定127.2 预处理127.3 厌氧消化137.4 好氧堆肥工艺137.5 饲料化处理148 辅助工程158.1 电气与自控158.2 给排水工程168.3 消防168.4 环境保护与监测168.5 安全与劳

4、动保护178.6采暖、通风与空调179 工程施工及验收18本规范用词说明19引用标准名录20 附:条文说明.21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52 Terms.63 Collection and transportation of food waste .74 Locating of food waste treatment plant.85 General plan and design.96 Receive and weighing system .117 Technologies of food waste treatment.127.1 General re

5、quirement12 7.2 Pretreatment of landfill food waste 12 7.3 The anaerobic technology of food waste.13 7.4 The aerobic composting technology of food waste 13 7.5 The feed making technology of food waste 148 Public engineering158.1 Power supply and automatic control 15 8.2 Water supply and waste water

6、drainage.16 8.3 Fire prevention16 8.4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measuring .16 8.5 Labour protection and safety .17 8.6 Heating and ventlation .179 Construction and examination.18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9Normative standards20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11总 则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城市餐厨垃圾处理的技术政策和

7、法规,保证城市餐厨垃圾得到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处理,使餐厨垃圾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规范化,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1.0.3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工艺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消除风险、控制污染、安全卫生、节约用地、经济合理。1.0.4 餐厨垃圾收集、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除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和定义2.0.1 餐厨垃圾 food waste饭店、宾馆、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加工厂、家庭等加工、消费食物过程中形成的

8、残羹剩饭、过期食品、下脚料、废料等废弃物。包括家庭厨余垃圾、市场丢弃的食品和蔬菜垃圾、食品厂丢弃的过期食品和餐饮垃圾等。2.0.2餐厨垃圾液相油脂 liquid oil in food waste餐厨垃圾中漂浮在液体表面和液相中含有的油脂总和。2.0.3餐厨垃圾固相油脂 solid oil in food waste餐厨垃圾中固体物中含有的未溶出油脂。2.0.4餐厨垃圾总油脂 oil in food waste 餐厨垃圾中含有的液相和固相油脂之和。2.0.5 干热处理 dry thermal treatment 将餐厨垃圾预脱水后,利用热能进行干燥处理,同时杀灭细菌的处理过程。2.0.6 湿热

9、处理 hydrothermal treatment基于热水解反应,在适当的含水环境中,利用热能对餐厨垃圾进行处理,回收油脂、营养物等资源,并改变垃圾后续加工性能的餐厨垃圾处理过程。2.0.7 固含率 ratio of solid to total material 物料中含有的干物质的重量比率。2.0.8 固含量 the quantity of solid in total material物料中含有的干物质的总重量。2.0.9同源性动物饲料homology feed 是指以同种动物源性物质,作为同种动物或相近动物饲料的原料,未进行生物处理而直接制成的饲料。 3 餐厨垃圾的收集和运输3.0.1

10、 餐厨垃圾必须进行源头单独收集,不得混入有害垃圾、一般生活垃圾和其它垃圾。3.0.2餐厨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不得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3.0.3 餐厨垃圾应采用密闭、防腐专用容器盛装,采用密闭式专用收集车进行收集,专用收集车的装载机构应与餐厨垃圾盛装容器相匹配。3.0.4 餐厨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在容器中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气温30摄氏度以上时不应超过12小时。3.0.5 对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宜实行产量和成分登记制度,并宜采取定时、定点的收集方式收集。3.0.6 餐厨垃圾应采用专用车辆运输,运输车辆应密闭,任何路面条件下不得泄漏和逸洒。3.0

11、.7 餐厨垃圾宜直接从收集点运输至处理厂。产生量大、集中处理且运距较远时,可设餐厨垃圾转运站,转运站宜采用非暴露式转运工艺。3.0.8 运输路线应避开交通拥挤路段,运输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3.0.9 在寒冷地区使用的餐厨垃圾运输车,应具有防止餐厨垃圾产生冰冻的功能。3.0.10 餐厨垃圾运输车装、卸料宜为机械操作。4 厂址选择4.0.1餐厨垃圾处理厂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环境规划,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要求。4.0.2厂址选择应综合考虑餐厨垃圾处理厂的服务区域、服务单位、垃圾收集运输能力、运输距离、预留发展等因素。4.0.3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宜与其它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或

12、污水处理设施同址建设。4.0.4 厂址选择应符合下列条件:1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应满足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要求。2 应有良好的交通、电力、给水和排水条件。 3 应避开环境敏感区、洪泛区、重点文物保护区等。5 总体设计5.1 一般规定5.1.1 餐厨垃圾总产生量大于50t/d的城市宜建设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5.1.2 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的数量及规模应根据所选工艺特点、设备成熟度,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考虑设备和生产线的备用性。5.1.3 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宜分期实施。5.2 规模与分类5.2.1餐厨垃圾处理工程规模应根据该工程服务区域和用户的餐厨垃圾现状产生量及预测产生量确定。5.2

13、.2 餐厨垃圾产生量宜按人均日产生量进行估算,餐厨垃圾日产生量宜按下式估算: (5.0.2)式中:Mc某城市或区域餐厨垃圾日产生量,kg/ d; R城市或区域常住人口; m人均餐厨垃圾产生量基数,kg/人d; k餐厨垃圾产生量修正系数。5.2.3 人均餐厨垃圾日产生量基数m宜取0.1 kg/人d。5.2.4 餐厨垃圾产生量修正系数k的取值可按以下要求确定:1 经济发达城市、旅游业发达城市、沿海城市可取1.051.10;2 经济发达旅游城市、经济发达沿海城市可取1.101.15;3 普通城市取1.00。5.2.5 餐厨垃圾处理厂宜按下列规定分类 1 类餐厨垃圾处理厂:全厂总处理能力500 t/d

14、以上(含500 t/d); 2 类餐厨垃圾处理厂: 全厂总处理能力介于200500 t/d(含200 t/d); 3 类餐厨垃圾处理厂: 全厂总处理能力200 t/d以下。5.3 总体工艺设计5.3.1 餐厨垃圾处理主体工艺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1 技术成熟、设备可靠;2 资源化程度高、二次污染及能耗小;3 符合无害化处理要求。5.3.2 生产线工艺流程的设计应满足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需要,做到工艺完善、流程合理、环保达标,各中间环节和单体设备应可靠。5.3.3 餐厨垃圾处理车间设备布置符合以下要求1 物质流顺畅,各工段不相互干扰;2 应留有足够的设备检修空间;3 进料和预处理工段应与

15、主处理工段分开;4 应有利于车间全面通风的气流组织优化和环境维护。5.4 总图设计5.4.1餐厨垃圾处理厂总图布置应满足餐厨垃圾处理工艺流程的要求,各工序衔接顺畅,平面和竖向布置合理,建构筑物间距符合安全要求。5.4.2 餐厨垃圾处理厂宜分别设置人流和物流出入口,两出入口不得相互影响,且应做到进出车辆畅通。5.4.3餐厨垃圾处理厂各项用地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当地土地、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5.4.4厂区道路的设置,应满足交通运输和消防的需求,并应与厂区竖向设计、绿化及管线敷设相协调。6 餐厨垃圾计量、接受与输送6.0.1 餐厨垃圾处理厂应设置计量设施,计量设施应具有称重、记录、打印与数

16、据处理、传输功能。6.0.2 餐厨垃圾卸料间应封闭,且应满足最大餐厨垃圾收集车的卸料作业。6.0.3卸料间应设置完善的通风除臭设施,受料槽应设置局部排风罩,排风罩设计风量应满足卸料时控制臭味外逸的需要,卸料间的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小时。6.0.4 宜设置餐厨垃圾暂存、缓冲容器,缓冲容器的容积应与餐厨垃圾处理工艺和处理规模相协调,且应有防臭气散发的设施。6.0.5 餐厨垃圾卸料间应设置地面和设备冲洗设施及冲洗水排放系统。6.0.6 餐厨垃圾输送和卸料倒料过程中应避免飞溅和逸洒。7 餐厨垃圾处理工艺7.1 一般规定7.1.1 单位或居民区设置的小型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应做到技术可靠、排放达标,处

17、理后的残余物应得到妥善处理。7.1.2餐厨垃圾处理残渣做有机肥时,其有机肥产品质量应符合农业标准商品有机肥料标准NY525的要求。7.1.3 餐厨垃圾制肥中重金属、蛔虫卵死亡率和大肠杆菌值指标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GB 8172)的要求。7.2 预处理7.2.1餐厨垃圾处理厂应配置餐厨垃圾预处理工序,预处理工艺应根据餐厨垃圾成分和主体工艺要求确定。7.2.2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和设备应具有耐腐蚀、耐负荷冲击等性能和良好的预处理效果。7.2.3餐厨垃圾的分选应符合以下要求1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应配备分选设备将餐厨垃圾中混杂的不可降解物有效去除。2 餐厨垃圾分选系统应根据需要选配大件垃圾分选、风

18、力分选、重力分选、磁选等设施与设备。3分选出的不可降解物应进行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4分选后的餐厨垃圾中不可降解杂物含量应小于1%。7.2.4餐厨垃圾的破碎应符合以下要求: 1餐厨垃圾破碎工艺应根据餐厨垃圾输送工艺和处理工艺的要求确定。 2破碎设备应具有防卡功能,防止坚硬粗大物破坏设备。3破碎设备应便于清洗,停止运转后及时清洗。7.2.5 油脂分离应符合以下要求1根据餐厨垃圾处理主体工艺的要求确定油脂分离工艺。2 餐厨垃圾液相油脂分离收集率应大于90%。3应对分离出的油脂进行综合利用。7.2.6 严禁将餐厨垃圾分离出的油脂用于生产食用油或食品加工。7.2.7 利用湿热处理方法对餐厨垃圾进行预处

19、理时,湿热处理温度宜为120-160,处理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7.2.8 利用干热处理方法对餐厨垃圾进行预处理时,物料温度宜为95-120,此温度下物料的停留时间应大于25min。7.2.9 应根据处理后产品质量的要求确定控制盐分措施。7.3 厌氧消化工艺7.3.1厌氧消化前餐厨垃圾破碎粒度应小于5mm, 并应混合均匀。7.3.2餐厨垃圾厌氧消化的工艺应根据餐厨垃圾的特性、当地的条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7.3.3湿式工艺的消化物料固含率宜为5%15%,物料消化停留时间不宜低于15天。7.3.4 干式工艺的消化物固含率宜为20%30%,物料消化停留时间不宜低于20天。7.3.5消化物料碳氮

20、比(C/N)宜控制在2530:1,碱度(以CaCO3计)以25005000 mg/L为宜。7.3.6可采用中温厌氧消化或高温厌氧消化,中温温度以3038 为宜,高温温度以5060 为宜。厌氧消化系统应能对物料温度进行控制。7.3.7 餐厨垃圾中钠离子含量高对厌氧发酵影响较大时,宜采取降低钠离子的措施。7.3.8 餐厨垃圾厌氧消化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有良好的防渗、防腐、保温和密闭性;2 容量应根据处理规模、发酵周期、容器强度等因素确定;3 厌氧消化器的结构应有利于物料的流动,避免产生滞流死角;4 厌氧消化器应具有良好的物料搅拌、匀化功能,防止物料在消化器中形成沉淀。7.3.9对厌氧产生的沼气

21、应进行有效利用,不得直接排入大气。7.3.10工艺中产生的沼液和残渣应得到妥善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7.3.11 沼液做液体肥料时,其液体肥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叶面肥标准GB/T 17420的要求。7.4 好氧堆肥工艺7.4.1 餐厨垃圾采用好氧堆肥方式处理时,应对餐厨垃圾进行脱水、脱盐、脱油、碳氮比调节等处理,物料粒径应控制在50 mm以内,含水率宜为40%60%,碳氮比宜为2030:1。7.4.2 餐厨垃圾好氧堆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技术规范(CJJ/T 52)的有关规定。7.4.3餐厨垃圾堆肥设施应配置完善的通风除臭系统。7.4.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

22、的残余物应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7.5 饲料化处理7.5.1进行饲料化处理的餐厨垃圾在处理前放置时间冬季不应超过48小时,在夏季温度高于20的环境中不应超过24小时,高于30的环境中不应超过16小时,并不得发生变质。7.5.2 进行饲料化处理的餐厨垃圾中不得混杂塑料、木头、金属、玻璃、陶瓷等非食物垃圾以及过期变质食品。7.5.3 餐厨垃圾饲料化处理必须设置病原菌杀灭工艺,病原菌杀灭率应大于99.99%。7.5.4 对于含有动物蛋白成分的餐厨垃圾,其饲料化处理必须设置生物处理工艺消除饲料的动物同源性,并不得生产反刍动物饲料。7.5.5用于处理餐厨垃圾的微生物菌应是国家

23、相关部门列表允许使用的菌种,确保菌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7.5.6 采用加热工艺去除餐厨垃圾水分时,加热温度应得到有效控制,避免产生燋化和生成有毒物质。7.5.7 饲料成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以及国家现行有关饲料产品标准的规定。7.5.8饲料化产品包装及标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饲料标签(GB 10648)的规定。8 辅助工程8.1 电气与自控8.1.1餐厨垃圾处理厂的生产用电应从附近电力网引接,其接入电压等级应根据餐厨垃圾处理厂的总用电负荷及附近电力网的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8.1.2餐厨垃圾处理工程的高压配电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

24、设计规范GB50060,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应符合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过电压保护、防雷和接地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中的有关规定。8.1.3 对于餐厨垃圾厌氧发酵沼气发电工程,电气主接线应符合以下要求:1发电上网时,应至少有一条与电网连接的双向受、送电线路。2发电自用时,应至少有一条与电网连接的受电线路,当该线路发生故障时,应有能够保证安全停机和起动的内部电源或其他外部电源。8.1.4厂用电电压宜采用380/220V。厂用变压器接线

25、组别的选择,应使厂用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相位一致,车间内安装的低压厂用变压器宜采用干式变压器。8.1.5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7及电力装置的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3中的有关规定。8.1.6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有关规定。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应采用分开的供电系统。8.1.7电缆选择与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有关规定。8.1.8餐厨垃圾处理厂应设置中央控制室对全厂各工艺环节进行集中控制。8.1.9餐

26、厨垃圾处理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宜包括进料系统、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系统、副产品加工系统、通风除臭系统和其他必要的控制系统。8.1.10自动化控制系统应采用成熟的控制技术和可靠性高、性能好的设备和元件。8.2 给排水工程8.2.1厂内给水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和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8.2.2厂内排水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和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8.3 消防8.3.1餐厨垃圾处理厂应设置室内、室外消防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014

27、0的有关规定。8.3.2油脂储存间、燃料间和中央控制室等火灾易发设施应设消防报警设施。8.3.3 设有可燃气体管道和储存设施的车间应设置可燃气体和消防报警设施。8.3.4餐厨垃圾处理厂的电气消防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中的有关规定。8.4 环境保护与监测8.4.1 餐厨垃圾的输送、处理各环节应做到密闭,并应设置臭味收集、处理设施,不能密闭的部位应设置局部排风除臭装置。8.4.2车间内粉尘及有害气体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集中排放气体和厂界大气的恶臭气体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

28、54的要求。8.4.3 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得到有效收集和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8.4.4 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应得到无害化处理。8.4.5 对噪声大的设备应采取隔声、吸声、降噪等措施。作业区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的规定,厂界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规定。8.4.6 餐厨垃圾处理厂应具备常规的监测设施和设备,并应定期对工作场所和厂界进行环境监测。8.4.7 餐厨垃圾处理厂工作场所环境监测内容应包括:噪声、粉尘、有害气体(H2S, NH3等)、空气中细菌总数、苍蝇密度等。排气口监测内容应包括:粉尘、有害气

29、体(H2S,SO2,NH3等)。厂界环境监测内容应包括:噪声、总悬浮颗粒物TSP、有害气体(H2S,SO2,NH3等)、苍蝇密度、排放污水水质指标(BOD5、CODcr、NH3-N等)。8.5 安全与劳动保护8.5.1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安全生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8.5.2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劳动卫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8.5.3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与运行应采取职业病防治、卫生防疫和劳动保护的措施。8.6采暖、通风与空调8.6.1各建筑物的采暖、空调及通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中的有关规定。8.6.

30、2 易产生挥发气体和臭味的部位应设置通风除臭设施,散发少量挥发性气体和臭味的部位或房间,可采用全面通风工艺。散发较多挥发性气体和臭味的部位或房间,应采用局部机械排风除臭的通风工艺。9 工程施工及验收9.0.1 建筑、安装工程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9.0.2 对工程的变更、修改应取得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后再进行施工。9.0.3 餐厨垃圾处理厂涉及到的建构筑物、道路、设备、管道、电缆等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施工和验收规范或规程的要求。9.0.4 餐厨垃圾处理专用设备应由设备生产商负责安装或现场指导安装和设备调试,调试不成功不得通过设备验收。9.0.5 餐厨垃圾

31、处理厂竣工验收前,严禁处理生产线投入使用。9.0.6 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验收依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2 批准的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3 设备供货合同及合同附件,设备技术说明书和技术文件;4 专项设备施工验收规范;5 施工纪录资料;6 设备调试及试运行纪录资料;9.0.7 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的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 进料、储料、输送、预处理、主体处理、后处理、配套环保设施等均安装完毕,并带负荷试运行合格;2 处理量和各项技术参数均达到设计要求;3 电气系统和仪表控制系统均安装调试合格。9.0.8重要结构部位、隐蔽工程、地下管线,应按工程设计标准及验收标准,及时进行中

32、间验收。未经中间验收,不得作覆盖工程和后续工程。本规范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4)条文中指明应按照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引用标准名录 1饲料标签(GB 10648)2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3

3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4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8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3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14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15电力装置的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3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0140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

34、61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19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GB 8172)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2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2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3叶面肥标准GB/T 1742024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72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26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技术规范(CJJ/T 52)27农业标准商品有机肥料标准NY5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on food waste treatmentCJJ 2010条文说明制订说明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20

35、10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年 月 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号公告批准发布。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3号,邮政编码:100029)。 目次1总 则233 餐厨垃圾的收集和运输234 厂址选择245 总体设计256 餐厨垃圾计量与接受系统267 餐厨垃圾处理工艺277.1 一般规定277.2 预处理277.3 厌氧消化287.4 好氧堆肥工艺307.5 饲料化处理308

36、 辅助工程328.1 电气与自控328.4环境保护329 工程施工及验收331总 则1.0.1 餐厨垃圾是我国城市的一种主要固体废弃物,由于我国居民生活习惯的原因,餐厨垃圾的产生量较大,餐厨垃圾含水率高、易腐烂发臭,不及时有效处理会给环境造成很大危害。由于利益的驱使,很多餐馆、饭店的餐厨垃圾出售给小商贩加工食用油和禽畜饲料,有的甚至直接喂猪,严重影响了居民的饮食安全。本技术规范的制定旨在规范餐厨垃圾的处理,使餐厨垃圾的处理真正达到无害化,避免饮食风险和环境污染。1.0.2 新建、改建、扩建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在技术要求上应该一致,因此本技术规范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具有同等的约束作

37、用。1.0.3 餐厨垃圾处理有多种工艺,本条提出了在处理工艺选择时需要遵循的原则。3 餐厨垃圾的收集和运输3.0.1 由于餐厨垃圾含水、含油量较大,如与其他垃圾混合收集,将为后续处理带来很大麻烦,因此本条要求餐厨垃圾单独收集,不得与其它垃圾混合。本条为强制性条文。3.0.2 由于餐厨垃圾含有大量的有机物,随意倾倒、堆放和直接排入管道会造成环境的严重污染和管道的堵塞,因此本条为强制性条文。3.0.3 由于餐厨垃圾含水量大、有异味,因此其收集容器应密闭,并应与餐厨垃圾收集车相匹配,以防装车时洒漏和异味散发。3.0.4 餐厨垃圾腐烂速度快,为了避免腐烂变质,需要对每天产生的餐厨垃圾及时收集运输至处理

38、厂进行处理。在容器中存放时间超过24小时,气温高时存放时间超过12小时,餐厨垃圾会腐烂变质,产生臭味,一方面对环境造成很大污染,另一方面对后续的资源化利用不利,因此本条对餐厨垃圾的存放时间进行了规定。3.0.5 大部分餐厨垃圾来自餐馆、饭店,其产生集中的时间是中午和晚上,为了减少餐厨垃圾存放时间、及时清运餐厨垃圾,在下午和晚间收集比较好。为便于政府监管,建立固定的餐厨垃圾收集点,并对各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产生量和成分进行长期跟踪登记是非常必要的,这可有效防止餐饮单位偷售或偷排餐厨垃圾。3.0.6 本条是对餐厨垃圾运输车辆的基本要求。3.0.7 由于餐厨垃圾含水率高、有异味,如进行中间倒运,易对环

39、境造成污染,因此尽量一次性运输。对于一些餐厨垃圾产生量很大且只有一个集中处理厂的城市,为了减少运输费用也可建设中间转运设施,但转运站尽量不使垃圾暴露。本条文中的非暴露式转运工艺包括垃圾容器直接换装(即直接将垃圾容器由小车换装至大车)和车与车直接对接换装(即小车的卸料口与大车卸料口直接对接将垃圾由小车卸入大车)两种。3.0.9 寒冷地区冬季含水多的餐厨垃圾在运输过程中易冻结,影响卸料,因此做本条要求。一般是通过保温来防止冻结。3.0.10 由于餐厨垃圾异味较大,不宜人工装卸。4 厂址选择4.0.1 本条为餐厨垃圾处理厂选址的基本要求。4.0.2 服务区域、服务单位、垃圾收集运输能力、运输距离、预

40、留发展等因素是厂址选择时重点考虑的因素。4.0.3 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污水和残渣,如与其它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设施同址建设,则其污水和残渣处理可以节省投资和运输费用。同址建设也有利于污染物的集中处理,减少环境影响。4.0.4 本条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交通、电力、给排水及环境敏感性等方面提出了选址要求, 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工程的可行性。5 总体设计5.1一般规定5.1.1根据餐厨垃圾人均产生量经验数据,产生量大于50t/d的城市一般是人口大于50万的大城市。对于大城市来说,建设集中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在经济上是较易实现的,并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对于产生量小于50t/d的小城市,

41、可以采用分散的有机垃圾处理设备对餐厨垃圾进行处理。5.1.2 生产线数量及单条生产线规模是技术经济比较的重要内容。生产线数量越多,设备备用性越好,实际处理能力越强, 但生产线数量多投资就大,工程经济性差。生产线数量越少, 设备投资越小,工程经济性好,但设备备用性差, 实际处理能力易受设备检修的影响。5.2规模与分类5.2.1 本条是为餐厨垃圾处理厂规模确定提出的要求。餐厨垃圾的产生具有不确定性和地区差别,因此在确定餐厨垃圾处理规模前要对本厂服务区域内的餐厨垃圾产生特点和产生量进行细致调查,最好调查四季的数据。5.2.2 餐厨垃圾产生量的最大相关因素就是人,人口越多,餐厨垃圾产生量越大,因此本条

42、给出的餐厨垃圾产生量估算公式中的变量为城市人口,该公式是在大量餐厨垃圾产生量调查的基础上总结得出的。5.2.3 本条给出了人均餐厨垃圾日产生量基数的取值,此值是在大量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得出的。5.2.4 本条给出了不同城市餐厨垃圾产生量修正系数k的取值。根据调查统计,经济发达、旅游业发达、沿海等三类城市的餐厨垃圾产生量比普通城市大5%10%;经济发达旅游城市、经济发达沿海城市的餐厨垃圾产生量比普通城市大10%15%。另外,高等教育发达的城区,餐厨垃圾的产生量明显偏大,在城市餐厨垃圾产生量估算中也应考虑此情况。5.2.5 本条根据处理能力将餐厨垃圾处理厂分为三类。5.3总体工艺设计5.3.1 由于

43、餐厨垃圾中可利用物质比较多,因此其处理工艺应充分考虑资源化利用的问题,同时要达到无害化处理。5.3.2 生产线工艺流程需使各设备、各环节连接成有机的整体,如果有任何一个中间环节或设备发生故障,则整个生产线就要受到影响。5.3.3 车间布置是餐厨垃圾处理工程设计的重要内容,本条从几个重点方面对餐厨垃圾车间布置进行了要求。1 由于餐厨垃圾含水率大、含油量大、异味大,污染性强,因此物质流的组织应做到尽量减少交叉,以防各工段相互干扰,物质流组织应作为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布置的重点;2 设备检修对于餐厨垃圾处理是经常的,因此设备间距应满足检修的需要;3 进料和预处理段环境比较差,如不与主处理工段分开则易影响

44、主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主处理工段的清洁卫生,影响产品质量;4 车间内清洁程度由高到低为成品加工工段-主处理工段-预处理工段-卸料工段。车间内全面通风的气流组织应避免由清洁程度低的工段流向清洁程度高的工段,或由清洁程度低的区域流向清洁程度高的区域。5.4总图设计5.4.1 本条是对餐厨垃圾处理厂总平面布置的基本要求。5.4.2 由于个体商贩收购餐厨垃圾现象较多,造成餐厨垃圾集中统一收集难度较大,餐厨垃圾集中收集需要政府强有力的监管政策和措施的配套,因此餐厨垃圾收集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取得好的效果。为了避免餐厨垃圾处理厂建成后因餐厨垃圾收集量小而处理负荷过小的现象发生,餐厨垃圾处理厂分期建设是较好的选

45、择。6 餐厨垃圾计量、接受与输送6.0.1 本条是对计量设施的一般规定。6.0.2 餐厨垃圾卸料时会散发一些臭味,垃圾卸料间是臭味主要产生源,因此本条规定卸料间应封闭,以防臭味散发至室外。另外垃圾车卸料需要一定的空间,在卸料间设计时需要考虑卸料间的大小,应满足最大车的卸料需要。6.0.3 受料槽在卸料时臭味散发强度最大,这时应将排风罩的风量调至最大,使散发的臭气能被有效控制。卸料时垃圾车也散发一些臭味,这些臭味要通过卸料间的全面排风系统进行控制。6.0.4 餐厨垃圾产生量变化较大,为了使处理生产线负荷均匀,需要考虑设置暂存容器。对于餐厨垃圾饲料化工艺,由于餐厨垃圾存放时间不能过长,暂存容器不宜

46、过大。6.0.5 餐厨垃圾卸料时,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撒漏,如不及时冲洗,就容易使污物粘沾在地面上,因此需要有冲洗设施对卸料间地面进行及时冲洗,接受设备作业完毕也同样要及时清洗。7 餐厨垃圾处理工艺7.1 一般规定7.1.1 本条是对分散设置的小型垃圾处理设施的要求。由于分散处理设施一般设在人口较密的地方, 因此要确保处理设施的排放不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处理后的残渣也要妥善处理。7.1.2 本条是对餐厨垃圾制有机肥的基本要求。7.1.3 重金属含量、蛔虫卵死亡率和大肠杆菌值指标是衡量肥料安全性的重要指标, 餐厨垃圾制成的肥料必须符合标准才能使用。7.2 预处理7.2.1餐厨垃圾杂质较多,需要预处理

47、将杂质去除。另外根据不同的处理工艺,也需要将其中的水、油、盐分等物质去除。7.2.2本条是对预处理设施和设备的基本要求。7.2.3本条对分选提出了较具体的要求。分选的主要目的就是将餐厨垃圾中的杂质去除,因此分选设备应将不可降解物有效去除。本条要求分选后的餐厨垃圾中不可降解物的含量小于1%,主要考虑保证餐厨垃圾处理工艺的可靠性和资源化 产品的质量。如杂质过多,一方面影响物料的输送性能,另一方面也影响资源化产品的质量。7.2.4餐厨垃圾破碎的粒度可根据后续处理工艺的不同有所不同,如采用湿式厌氧工艺,则需将餐厨垃圾破碎至较小粒度,以利于提高物料的流动性。如采用干式厌氧工艺,则不需将餐厨垃圾破碎至太小

48、粒度,以节省运行费用。餐厨垃圾粘性较大,易于在表面粘连、结垢,因此本条要求破碎设备要便于清洗、及时清洗,防止长期结垢造成清洗困难。7.2.5 由于餐厨垃圾含有较多的食用油脂,油脂将给处理设备带来不利影响,且油脂的利用价值较高,因此本条要求在餐厨垃圾进入处理工艺前应将油脂从中分离出来。利用餐厨垃圾的油脂可以生产生物柴油或工业用油,但不能生产食用油或食品加工油。7.2.6 餐厨垃圾分离出的油脂含有很多有害物,不能再用于食品加工和食用油,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以保证饮食安全。7.2.7 湿热处理即利用高温蒸汽对餐厨垃圾进行加热蒸煮处理,湿热处理可将其中的大分子难降解的有机物水解为易于被动植物吸收的小分

49、子易溶性物质,也可杀灭病原菌,同时也有利于餐厨垃圾脱油和脱水性能的提高。但湿热处理的温度不宜过高,否则会产生有害物。本条提出的处理温度120-160,时间不少于20分钟是在国内试验中得出的数据,主要目的是杀灭各种病原菌。7.2.8 干热处理主要是对餐厨垃圾进行干燥脱水、加热灭菌,由于干热处理为间接加热,物料温度的上升需要一定时间,干热设备在设计和运行中应满足物料的温度和停留时间,以满足灭菌的要求。为防止有机物焦糊,干热温度不宜超过120.7.2.9 餐厨垃圾含盐量较高,制作饲料和肥料时需考虑对盐分进行控制。7.3 厌氧消化7.3.1 厌氧消化要求物料流动性好,如果消化物料中颗粒粗大,则易发生沉

50、淀而影响物料的流动性。另外颗粒粗大也影响厌氧消化速度和效果。7.3.2 、7.3.3 、7.3.4 餐厨垃圾厌氧消化工艺按照消化物料固含率不同可分为湿式和干式,按照物料温度分为高温和中温。湿式工艺的物料固含率一般控制在5%15%,干式工艺物料固含率控制在20%30%。控制固含率是厌氧发酵工艺的关键技术之一,物料固含率控制的效果好坏直接影响厌氧发酵工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物料停留时间湿式工艺控制在15天以上,干式工艺20天以上可保证有机物降解率。湿式和干式厌氧发酵工艺各有优缺点:湿式的优点有:1)物料流动性好,易于输送;2)易于搅拌,设备耗电量较小;3)物料在反应器的停留时间较短。缺点有:1)处理

51、负荷较小;2)对于含水率低的垃圾需要额外加水,增加污水处理负担;3)物料在反应器中重物质易沉淀,轻物质易漂浮,使得物料匀化较困难;4)耗水耗热量较大;5)物料在反应器中易发生短流;6)对物料预处理要求高。干式的优点有:1)有机物负荷高,抗负荷冲击能力较强;2)系统稳定性较好;3)对物料预处理要求较低,物料不易发生短流;缺点有:1)物料流动性较差,输送耗电较大;2)物料均匀性控制较难,需停留时间较长;3)宜堵塞而造成停产。7.3.5餐厨垃圾中的碳氮比(C/N)对消化过程影响很大。大部分产甲烷菌可以利用二氧化碳作为碳源,形成甲烷;氮源方面只能利用氨态氮,而不能利用复杂的有机氮化合物。据有关研究,当

52、氮的含量很高时,高浓度的氨态氮抑制了厌氧发酵产甲烷,在消化过程中,当氨增加到2000mg/L以上时,甲烷产量降低。而当氮的含量适当时,这些氮经分解产生的氨可以调节酸碱度,防止酸积累,利于产甲烷菌发挥其活性。一般情况下,随着C/N比的增加,产气量增加,但C/N比达到 30左右后产气量增加趋于平稳。本条提出了物料碳氮比(C/N)和碱度的要求是为了使厌氧发酵达到最佳状态,保证厌氧发酵的效果。7.3.6厌氧消化是一个微生物的作用过程,温度作为影响微生物生命活动过程的重要因素,主要通过影响酶活性来影响微生物的生长速率和对基质的代谢速率。在厌氧消化应用的三个温度范围(常温2025,中温3040,高温506

53、0)中,中温和高温消化是生化速率最高和产气率最大的区间。对于干式发酵工艺,固含率大于20时,在25温度下基本不产气,发酵停止,中温发酵速度也较慢,随着固含率(TS)的增加,中温发酵也慢慢停止,只有高温发酵还可以继续进行。表1反应了不同固含量与不同物料温度组合下的厌氧发酵情况。表1 不同温度和固含率的发酵情况 TS /2535455515产气产气产气产气20基本不产气产气稍慢产气产气25不产气产气慢产气产气30不产气基本不产气产气产气35不产气停止产气慢产气7.3.7 钠离子对甲烷菌有拟制作用,一般餐厨垃圾中含盐量较高,致使钠离子含量较高,甲烷菌受到拟制而降低厌氧发酵的效率。可以向餐厨垃圾中加入

54、膨润土、白云石粉、粉煤灰、轻烧MgO等矿物材料来降低钠离子含量。7.3.8 本条是对厌氧消化器的基本规定。物料的搅拌是厌氧消化器的技术关键,搅拌可以使消化物质均一化,提高物料与细菌的接触,加速消化器底物的分解。与污水的厌氧消化相比,餐厨垃圾的固含量高,一部分沼气产生后滞留在消化物料中,通过搅拌可及时释放滞留的沼气。餐厨垃圾的干式消化虽然处理量大,高峰期产气速度也快,但是消化时间较长,良好的搅拌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在干式厌氧消化处理系统中,搅拌是一个技术上的难点,这是因为高的固含率给搅拌装置的选择和动力的配置带来了困难。目前,在厌氧消化中主要的搅拌方式有机械搅拌、发酵液回流搅拌和沼气

55、回流搅拌。7.3.9 沼气是含有大量甲烷的可燃气体,甲烷既是温室气体,又是一种能源,如果沼气不进行利用而排向大气,既浪费了能源,又污染了环境。因此本条要求厌氧产生的沼气要加以利用。7.3.10 本条是对沼液和残渣处理的基本规定。7.3.11 本条是对沼液作叶面肥的基本规定。7.4 好氧堆肥工艺7.4.1 由于含水、盐、油等物质较多,因此餐厨垃圾直接好氧堆肥可行性较差。但在对餐厨垃圾中的水分、盐分和油分等影响堆肥工艺和堆肥质量的物质进行适当去除后可以进行好氧堆肥。餐厨垃圾也可以混入其他有机废物堆肥物料中进行堆肥处理。7.4.2生活垃圾好氧堆肥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技术规范(CJJ/T

56、52),此规范可适用于餐厨垃圾的好氧堆肥。7.4.3餐厨垃圾中含氮量较高,堆肥过程中散发的臭味气体比一般生活垃圾堆肥要高,通风除臭系统应配置完善,将臭气的污染降到最低。7.4.4 本条是对餐厨垃圾堆肥残余物处理的基本要求。7.5 饲料化处理7.5.1餐厨垃圾易于腐烂变质,如果用餐厨垃圾制作饲料,餐厨垃圾应及时收集、及时清运,以防腐烂变质,影响产品质量。7.5.3、7.5.4 这两条是出于饲料安全、防止食物链风险而提出的要求。由于牵扯到人的食物安全,因此这两条均设为强制性条文。7.5.5 本条是对生物菌种使用的基本要求。7.5.6 餐厨垃圾中的有机物属于碳水化合物并伴有少量碳氢化合物,这些物质过

57、热燋化后会产生有毒物质,将影响饲料的质量和安全性。7.5.7、7.5.8 此两条是对餐厨垃圾制作饲料产品质量和包装的基本要求。8 辅助工程8.1 电气与自控8.1.1 本条是对餐厨垃圾处理厂生产用电接入的基本规定。8.1.3 餐厨垃圾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一般是用于内燃机发电,发出的电可自用,可输入电网。两种情况受、送电线路的连接要求有所不同。8.1.4 厂用变压器接线组别一致,以利于满足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并联切换的要求。8.1.9为了保证运行安全、可靠,餐厨垃圾处理厂各主要工艺系统的运行由自动化控制系统集中控制是必要的。8.4环境保护与监测8.4.1 由于餐厨垃圾有机物含量和水分较大,易于腐烂发

58、臭,因此处理各环节应重视密闭和排风除臭。餐厨垃圾处理车间臭味(异味)散发源较多,因此应根据臭味散发点的情况和车间总体布置情况设置局部通风和全面通风设施,并配置除臭设施。8.4.2 本条是对车间内污染物浓度、有组织排放口排放浓度及厂界污染物浓度的要求。8.4.3 餐厨垃圾含水量大,处理过程中污水产生量也大,餐厨垃圾处理过程的二次污染控制应以污水处理为重点,防止污水的不达标排放。9 工程施工及验收9.0.3 我国具有较为完善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餐厨垃圾处理厂涉及土建、电气、设备、管道等多种专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同专业的施工应遵守不同专业的规范或规程9.0.4 餐厨垃圾处理设备般为非标设备,该种设备无标准化的安装图集和程序,安装施工应根据设备制造商的有关资料,在厂家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或直接由设备制造商负责安装。9.0.5 未进行竣工验收的餐厨垃圾处理厂,无法确认所有设备和设施能否正常运转,如投入使用容易引起安全和污染事故,因此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9.0.6 本条提出了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验收应依据的主要资料,这些资料是直接反映工程内容、装备水平、建设水平、施工质量的文件,是验收时需要查阅的材料。9.0.7 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是餐厨垃圾处理厂的核心,生产线的验收是工程验收的前提,本条提出了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验收前须具备的条件。9.0.8 本条是对地下隐蔽工程验收的基本规定。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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