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探索旅行社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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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方,你穿着黑衣裳走向天那些寂寞的花朵黑的花朵你是天鹅船唯一的花朵浙江探索旅行社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为:浙江探索旅行社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英文名称为Zhejiang Dexo Travel Co.,Ltd,缩写:ZDT。 第三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经济开发区新加坡杭州科技园2幢3层01单元。 第四条 公司依法在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二十年。

2、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第八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入境及国内旅游业务(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或分期)出资。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

3、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 公司由 10个股东组成: 股东一:杭州新湖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330100000146635 法定代表人姓名:黄 芳法定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1201室以货币方式出资100万元,共计出资100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20%,在2012年4月30日前一次足额缴纳。 股东二:张 勇 家庭住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东山路3号2单元502户 身份证号码:370204197505090411以货币方式出资150万元,共计出资150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30 %,在2012年4月30日前一次足额缴纳。股东三:刘 结 家庭住址:北京市西城区大六部口胡同

4、24号4门601号 身份证号码:110102196911150415以货币方式出资125万元,共计出资125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25 %,在2012年4月30日前一次足额缴纳。股东四:濮粮丰 家庭住址:浙江省桐庐县桐君街道开元街80号 身份证号码:33012219610105003X以货币方式出资20万元,共计出资20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4 %,在2012年4月30日前一次足额缴纳。股东五:谢娟娟 家庭住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451号401室 身份证号码:332521195005260427以货币方式出资20万元,共计出资20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4 %,在2012年4月30日前一次足额缴

5、纳。股东六:丁健敏 家庭住址:杭州市拱墅区东粮泊巷20号2单元403室 身份证号码:330106197105241532以货币方式出资20万元,共计出资20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4 %,在2012年4月30日前一次足额缴纳。股东七:张 军 家庭住址:杭州市西湖区紫桂花园1幢1单元201室 身份证号码:330102196308281833以货币方式出资20万元,共计出资20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4 %,在2012年4月30日前一次足额缴纳。股东八:林 琳 家庭住址:杭州市上城区星远里直弄4号 身份证号码:330104197504211629以货币方式出资20万元,共计出资20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4

6、%,在2012年4月30日前一次足额缴纳。股东九:凌 锋 家庭住址:杭州市上城区三元地6号104室 身份证号码:430402197911172513以货币方式出资12.5万元,共计出资12.5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2.5 %,在2012年4月30日前一次足额缴纳。股东十:钱江风 家庭住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身份证号码:33030219870725201X以货币方式出资12.5万元,共计出资12.5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2.5 %,在2012年4月30日前一次足额缴纳。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

7、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3、决定公司的所有对外投资;4、其他应经公司股东会决定的事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5月召开。 2、临时

8、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1、会议通知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3、会议表决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

9、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会议记录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

10、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派)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1、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2、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第十七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董事会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董

11、事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非董事经理、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资格。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二次,在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一次。 2、临时会议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九条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2、会议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3、会议表决 董事按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董事会每项决议均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的

12、董事通过。4、会议记录召开董事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职权。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二十二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三条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第1至第6项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

13、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六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股东转让股权按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权转让的其他事项按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至第七十六条规定执行。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原件一式一十五份,其中每个股东各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验资机构一份,公司留存三份。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公司股东:法人股东:(章)自然人股东: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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