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某堤防施工及桂西站灌溉涵工程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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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淮南矿业集团采煤影响区西淝河左堤白塘至高庄段堤线调整建设工程12标段堤防施工及桂西站灌溉涵工程施工招标12标段堤防施工及桂西站灌溉涵(里程桩号10+20011+300)(招标文件编号:XFH-2014-ZD002)招标文件招标人:淮南矿业集团西淝河堤坝工程管理部(盖单位章) 2014 年 9 月 12 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评标办法18第四章 合同价款及格式2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51第六章 图纸54第七章 技术标准5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55II第一章 招标邀请书施工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南矿业集团采煤影响区西淝
2、河左堤白塘至高庄段堤线调整建设工程:12标段堤防施工及桂西站灌溉涵施工工程已由安徽省发改委备案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成本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西淝河左堤白塘至高庄段堤线调整建设工程:12标段堤防施工及桂西站灌溉涵施工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地点在凤台县境内;建设性质:水电水利工程。2.2 本工程基本情况:2.2.1.12标段施工工程:、堤防施工:清基、土方填筑、挖排水沟。、桂西站灌溉涵:土建、电气(含配管、配线、预埋、接地等)、防洪闸门。2.3 计划工期:工程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2.3.1.12标段施工工程:210天(有效工期)。3.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相应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地方协调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 2014年 9 月 12 日上午 8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淮南矿业集团西淝河堤坝工程管理部(淮南矿业集团院内)综合科办公室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开标后1个月内退图,过期将扣除押金)。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4)营业执照;5)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资格证;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业绩材料(类似工程合同及竣工验收质量评定)。4.4购买招标文件后:应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人民币2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开工第一个月报施工进度后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无息返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9 月 25日9时整,地点为淮南煤矿宾馆(洞山中路矿业集团大院南200米) 号会议室。5.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南矿业集团西淝河堤坝工程管理部 地 址:淮南矿业集团院内 邮 编: 232001 联 系 人: 曾跃军 周煜 电 话: 0554-7661907 7622720 传 真: 0554-7624978 开户银行 淮南建行洞支(或工行洞支) 账 号: 21501601 2014 年 9 月 12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名称:淮南矿业集团西淝河堤坝工程管理部地址:淮南矿业集团院内联系人:曾跃军 周煜电话:0554-7661907 76227201.1.
6、2项目名称西淝河左堤白塘至高庄段堤线调整建设工程:12标段堤防施工及桂西站灌溉涵施工工程1.1.3建设地点凤台县境内1.2.1资金来源成本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图纸会审确定的工程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标段:210天(有效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2)营业执照。(3)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水利专业一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资格证。(5)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能力,近三
7、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6)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诉讼记录。(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1踏勘现场组织,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18日8 时 30 分点,在西淝河堤坝工程管理部现场办公室集合,招标人组织前往踏勘现场。联系人:曾跃军1.6.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6.2投标人提问题的截止时间2014年9 月18 日 9 点;在西淝河工程管理部会议室1.6.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4年 9月 19 日1.7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图纸会审、招标答疑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 9 月 18 日9点2.2.2投标截止时间2014
8、 年 9月 25 日 9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3.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1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按照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以及国家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及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皖水建2008139号)、及配套的工程消耗量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定额。3.3.1投标有效期60天3.4.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基本账户转帐。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万元(贰佰万元)3.5.1近年
9、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三 年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三 年3.6.1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或盖章3.6.2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十份副本,商务投标文件与技术投标文件合装,同时提交商务投标文件与技术投标文件刻录的电子版1份。3.6.3装订要求用不能擦写的墨水打印或书写,A4纸型装订成册4.1.1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的地址:淮南市凤台县境内招标人名称:淮南矿业集团西淝河堤坝工程管理部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得开启4.2.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淮南矿业集团淮南煤矿宾馆(洞山中路矿业集团大院南200米) 号会议室4.2.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标前会、开标时间和地点标前会时间:20
10、14 年9 月 25 日 9 时 00 分开标时间:2014 年 9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淮南矿业集团淮南煤矿宾馆(洞山中路矿业集团大院南200米) 号会议室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开标顺序:抽签确定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 局专家 人,邀请水利专家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抽签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1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7.3.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现金、汇票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中标价的10%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一、开标会上需交验下列证件原件: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11、2、营业执照 3、施工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一级建造师证书6、项目经理安全资格证书(B)二、项目经理及造价员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投标无效。8.2投标文件需提供电子档,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8.3招标人帐户:开户名称:淮南矿业集团西淝河堤坝工程管理部 账号:21501601 汇款开户银行:淮南建行洞支(或工行洞支) 备注:须跨行转账联系电话:0554-7624363 联系人: 刘晓霞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信誉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
14、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
15、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9.6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16、组成部分。1.10招标答疑1.10.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参加招标答疑会,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及审查意见; (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17、,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
18、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开标时出示);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版);5、单位工程人工及主要材料报价表;6、项目管理机构;7、施工组织设计(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施工技术方案(2)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测措施(3)管理、技术人员及劳动力组织(4)施工进度安排和工期保证措施(5)施工安全和文
19、明施工保证措施(6)特殊施工工艺、新技术施工措施8、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及检测仪器;9、资格审查材料:投标人概况、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证书、建造师证及荣誉证书、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开标时均应出示原件);10、投标人近三年所承担同类型工程情况;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或其他需补充说明的资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标前核量投标人在收到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后,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的工程量进行核对计算,当工程量误差在-5% 5%之内的不做调整;若经投标人核算清单项目工程量误差在-5% 5%之外或有
20、漏项、错项的,投标人应在招标答疑时提出并提供相应的工程量计算书,以便招标人及时核对计算。招标答疑后重新发布的清单工程量作为投标报价依据,中标后不再调整。若投标人在收到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3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同其认可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清单工程量,中标后一律不予调整。3.2.3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施工图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及地方协调等其它费用。 3.2.4招标人设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为废标。3.2.5报价编制依据施工图纸、图纸会审、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3.2.6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临时用地、附着物拆除及青苗补
21、偿等费用考虑在报价中一次性包死,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3.2.7参考规范及文件: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以及国家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及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皖水建2008139号)、及配套的工程消耗量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人工、材料单价及取费标准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确定。3.2.8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
22、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投标有效期满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
23、标保证金;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开工第一个月报施工进度后无息返还,或转化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24、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
25、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
26、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
27、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28、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由投标人唱标并回答评委质疑;(7)公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且工程部分不超控制价的投标单位进行临时用地、附作物拆除及青赔再次让利报价;(9)评委在符合条件且总价不超控制价的候选单位中推荐中标单位;(10)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29、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
30、、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
31、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
32、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3、。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34、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 资格评审标 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
3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 响应性评 审标 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2.1.4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 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
36、施资源配备计划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施工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合格,合理最低价的原则推荐一名中标人。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第2.1.4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
37、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38、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
39、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在评经过初审和详细评审后,在审查合格且工程部分和总报价低于控制价的候选单位按照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4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合同文本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一部分 合同
40、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淮南矿业集团西淝河堤坝工程管理部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西淝河左堤白塘至高庄段堤线调整建设工程 标段 施工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西淝河左堤白塘至高庄段堤线调整建设工程 标段 施工工程2.工程地点:凤台县境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皖发改农经函20131005号 。4.资金来源:淮南矿业集团成本资金。5.工程内容: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 。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图纸审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范围内所有内容。 二、合同
41、工期开工日以甲方开工令为准。工期总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暂按人民币(大写) ,最终以发包人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伍拾万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招标文件、图纸审查、招标答疑;(3)投标函及其附录; (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
42、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
43、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2014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西淝河堤坝工程管理部综合科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十六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双方各执 一 份,副本发包人执 八 份,承包人执 六 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44、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本合同所称通用条款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第二部分通用条款。详细内容(略)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1.1.2.5 设计人:名 称: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工程设计甲级。1.1.3
45、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其他临时占地等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施工图范围内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临时料场及施工机械场地、便道等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2013(2)、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SL260-98(3)、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L191-2008(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SL645-2013(5)、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GB/T 14173-2008)(6)、水闸设计规范 SL26
46、5-2001(7)、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01(8)、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 DL5007-1997(9)、各有关专业现行采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规定等。除上述规范、标准外,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淮南市和行业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 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4)招标文件、图纸审查、招标答疑;(5)投标
47、函及其附录; (6)通用合同条款;(7)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4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级相关技术措施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发包人要求。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48、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1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西淝河堤坝工程管理部会议室(现场办公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西淝河堤坝工程管理部会议室(现场办公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西淝河堤坝工程管理部会议室(现场办公地点)或监理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
49、的边界的约定:承包人自行考虑。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自行考虑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否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无
50、。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职 务: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协助承包人作好工程建设期间的工作协调,参加工程验收,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管,审核工程变更、技术及经济签证等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 。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发包人认为具备开工条件后提前3天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必须在3天内开工。(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51、:开工前3日,承包人自行考虑并解决水、电,通信等费用,此费用包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承包人自行考虑。(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7天。(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3日内完成。(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3天由发包人提供。(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日内完成。(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方负责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 。3. 承包人
52、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发包人留存; (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4) 开工前7天上报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并完成审批和贯彻工作,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定期提供周、月度计划及施工网络图。(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
53、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6)按照通用条款第6.3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7)按通用条款第6.1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9)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发包人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各环节的技术、管理文字和关键工序的声像资料(档案管理协议另签)。工程竣工后应向发包人提交二套完整、规范、合格的书面工程竣工资料且(均为原件)及1套完整、规范、合格的电子版竣工资料。如发现竣工资料
54、不齐全、不规范,并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整改完善的,承包人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10)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负责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承担责任及费用。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确保不因施工原因造成安全隐患及事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对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危害或干扰;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残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若本工程涉及地方协调及青苗补偿,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 名: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55、;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及与发包人、监理的联系工作,负责对现场施工、安全、进度、质量的管理及工程结算,协调和处理本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和外部事项。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每月在工程施工现场不少于24天,否则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其他人
56、员的违约责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及其他主要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而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将予以4万元违约金处理,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确需更换项目经理或工程技术负责人的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并予以2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理,且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相关要求。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经发包人书面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同3.2.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全部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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