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环线道路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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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穗县城西北环城线道路工程(KO+000KO+500)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穗住建施招2013- 招 标 人: 三穗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2013年 月目 录序言第一章 基本情况- 2 -第二章 招标方式、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及其他- 2 -第三章 投标人- 4 -第四章 投标文件- 6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 10 -第六章 废标条款- 13 -第七章 评标标准- 14 -第八章 合同条款- 18 -第九章 技术标准- 43 -第十章 材料和设备参考品牌表及暂估表(不采用)- 44 -第十一章

2、图纸- 45 -第十二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46 -序言: 三穗县城西北环城线道路工程(KO+000KO+500)已经三穗县发展改革局立项批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在 三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了招标备案。本招标文件为招标人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基础上择优选择承包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一章 基本情况1.招标人1.1名称:三穗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2地址:三穗县县城1.3联系人:姚女士1.4联系电话:137655517892.招标代理机构2.1名称: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3、2.2资格证书编号:F1520018102.3入黔备案登记号(省外招标代理机构):2.4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外环城东路227号(久联华厦)十三层2.5联系人:王华忠2.6联系电话(传真):0855-85747923.招标工程项目情况3.1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三穗县城西北环城线道路工程(KO+000KO+500)3.2建设地点:三穗县县城3.3建设规模:全长500米含中桥60米/1座,宽40米,双向6车道。3.4概算投资:约1964万元3.5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3.6工程特点:详见设计说明和图纸第二章 招标方式、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及其他4.招标方式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承包方式

4、5.1承包方式:可调价款承包。6.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招标范围7.1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8.质量标准和计划工期8.1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2计划工期: 180 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3 年 11 月。9踏勘现场9.1 踏勘现场时间: 2013年 月 日至 2013年 月 日。9.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对现场已经了解。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9.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

5、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9.4 投标人现场踏勘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本次踏勘证明文件作为该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5 投标人需要再次现场踏勘,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理由充分的,招标人予以支持。10投标预备会本招标工程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11.1 招标文件的澄清11.1.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发现招标文件缺页或附件不全以及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有疑问

6、需要澄清,应当在投标预备会上(如召开)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7 天(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报、信函等)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日历天)前,将需澄清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收到澄清内容后,应在 1 天(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该澄清。11.1.2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未能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日历天)前通知给所有投标人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11.1.3 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

7、组成部份。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不一致时,以澄清内容为准。11.2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11.2.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日历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投标人收到书面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 1 天(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或补充。11.2.2 当招标文件修改或补充内容未能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日历天)前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11.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

8、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12. 计价办法和评标办法1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计价办法采用 定额计价法 。1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12.3本招标工程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10天(日历天)前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公布。13.分包本招标工程项目 不允许分包 。14. 联合体14.1本招标工程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第三章 投标人16.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16.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16.2 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

9、等级:市政或道路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建造师。16.3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近三年内有

10、受行政处罚且未整改的或有过错违约司法纠纷未结案的。16.4财务状况: 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16.5类似工程业绩:(1)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2010年9月2013年8月)。(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2010年9月2013年8月)。17投标有效期: 30 天(日历天)。18.投标保证金18.1本招标工程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拦标价的1%。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支票。银行保函的保证期不少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招标人根据需要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延长银行保函的保证期。18.2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

11、中心;递交时间: 2013年11月 日 14 时 30 分前。18.3投标保证金的返还或不予退还按贵州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金实行代保管的通知(黔建招标通2007322号)相关规定执行。18.4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存入指定开户行,凭回单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换取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开户行:贵阳银行凯里分行;户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891012105000033051)19. 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19.1 本招标项目需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额度按中标价的10%计算。中标人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

12、采用银行保函或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书,履约担保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28个日历天内予以退还。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额度和有效期与履约担保相同,支付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书。20投标费用承担20.1投标人自已应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章 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编制21.1投标文件应采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文本”。22投标文件的组成22.1 投标文件由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组成。22.2资格标组成(1)封面(格式文本);(2)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文本)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文本);(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6)上一年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文本);(8)近三年投标人未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受行政处罚已整改完毕声明(格式文本);(9)近三年投标人无履约司法纠纷或司法纠纷无过错声明(格式文本)。 22.3 技术标组成 22.3.1封面(格式文本) 22.3.2施工组织设计(1)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和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2)主要施工设备表(格式文本);(3)劳动力和

14、材料的投入计划;(4)施工进度计划(或工期网络图);(5)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布置图;(6)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7)安全文明生产技术措施;(8)冬、雨季施工措施;(9)材料质量检验措施;(10)薄弱环节预防措施;(11)保证工期措施;(12)与招标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与其他工种施工的协调配合措施。 22.3.3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1)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格式文本);(2)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的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22.3.4类似工程业绩证明(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已完工类似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证书)复印件;(2)项目经理类似

15、工程业绩: 已完工类似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证书)复印件;22.4 商务标组成(1)封面(格式文本);(2)投标函(格式文本);(3)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4)投标报价书(纸质)、并提供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证复印件、委托协议书复印件(委托编制的)。23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及计量单位23.1 投标文件使用中文。相关文件资料使用外文的,外文资料应有中文译文,解释以中文译文为准。23.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文件相关的文件资料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4投标报价24.1 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24.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工期内完成本招

16、标文件所列招标范围内工程所需各项费用的总和。24.3投标报价相关要求24.3.1 投标报价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编制。24.3.2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现场踏勘情况、答疑文件、参照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贵州省2004版计价定额)、执行黔建建通【2011】564号文件,并结合企业管理水平及本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行情进行报价。24.3.3 材料和设备本招标文件中不提出 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招标文件

17、不提出参考品牌的,投标报价书中应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厂家等详细资料。24.3.4 暂估材料及设备价本次招标,招标人不提出 暂估材料及设备价。24.3.5投标人总报价中按规定应计入而未计入的费用(贵州省2004版计价定额中未明确的规费除外),视为投标人不收取的费用,中标后不作调整。24.3.6 投标人因漏项、漏算、错计工程量而未计入总报价的价格,视为该价格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24.3.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费)按黔建施通2007285号文件计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费)应单列,单列标准按黔建施通2007278号文件和黔建建通2

18、012139号文件规定计算: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标准不低于投标报价的1.5%(不含设备费用)。24.4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不得使用手写或修改。25投标文件份数、装祯和签署25.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纸质文件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与副本的内容应一致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文件为准。25.2 投标文件装祯:资格标、商务标、技术标的纸质文件独立装订成册(胶装);统一采用A4格式打印或复印,并逐页编码,采用纸质封面(不能使用硬壳和彩色封面)。25.3 投标文件签署25.3.1 资格标签署(纸质文件)(1)资格标封面按要求标记、签章(签字);(2)资格标组成部份的原件按要求

19、标记、签章(签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25.3.2商务标签署(纸质文件)(1)商务标封面按要求标记、签章(签字);(2)投标函按要求签章(签字);(3)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4)投标报价书封面加盖编制单位法人印章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执业专用章。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证复印件和委托协议书复印件(采用委托方式编制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25.3.3技术标签署(纸质文件)(1)技术标封面按要求标记、签章(签字);(2)“主要施工设备表”和“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按要求标记、签章;(3)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投

20、标人法人印章;(4)投标人业绩证明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25.3.4 除投标总报价外,投标文件中其他部分如有修改,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26投标文件的包封和标记26.1资格标、商务标、技术标分别包封。26.2包封袋标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三穗县城西北环城线道路工程(KO+000KO+500)招标项目编号:穗住建施招2013- 招标人名称:三穗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名称: 内装投标文件名称:资格标或商务标或技术标。26.3包封袋签署(1)所有包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2)投标人名称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第五

21、章 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27投标文件的递交27.1投标人于 2013年11 月 日 14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书面材料,应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单独包封、标记,投标文件包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字样;补充、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22、时间之前提交。2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9.开标29.1开标时间: 2013年11 月 日 14 时 30 分。29.2开标地点: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 。29.3投标人参会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

23、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29.4 开标程序开标会议在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宣布参加会议的有关部门的代表;(3)验证各投标人参会代表的身份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4)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包封和标记;(5)当众重申最高投标限价;(6)当众拆封商务标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工期、质量标准、安全生产费单列比例、项目经理姓名;(7)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对开标验证记录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29.5开标废标条款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30评标委员会30.1评标委员会

24、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标专家库中 5 名评标专家和招标人 0 名代表组成。31评标31.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的初步审查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初步评审。初步评审标准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31.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的量化评分标准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通知形式(格式文本)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格式文本)。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

25、清、说明或补正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来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1.3评标废标条款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32定标32.1中标候选人确定:评标委员会将商务标得分和技术标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推举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32.2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格式文本)。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 1 天(日历天)内将三名中标候选人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进公示,公示时间3天(工作日)。公示期内,投标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无投诉或投诉结果不足以影

26、响中标结果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15天(日历天)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格式文本)。32.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重新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进行公示。3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具备竞

27、争性的;(3)三名中标候选人均不能成为中标人的。33 合同签订33.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日历天)内,中标人应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承包合同,中标价为合同价。订立合同之日起7天(日历天)内,招标人将合同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3.2中标人拒绝或者放弃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招标人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应当予以赔偿。33.3 中标人应当按合同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工程内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中标项目

28、施工工程中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需分包给他人完成,必须是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分包项目。接受分包任务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第六章 废标条款一、开标废标条款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送达的。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3、投标文件的组成、包封、标记、装祯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重复盖章的除外);或者包封破损严重足以看见投标文件封面所有内容的。4、投标人参会代表应出示的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5、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已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6、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与报名(采用资格后审的)或资格预审申报

29、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的(因特殊情况,经招标人同意并已提交变更手续的除外)。二、评标废标条款1、初步评审有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评审标准的。2、商务标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手写或作修改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4、投标人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投标报价的。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雷同的。6、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7、投标文件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第七章 评标标准一、初步评审标准1、采用资格后审方

30、式的初步评审(1)资格标评审标准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包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组成部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上一年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有效项目经理承诺书真实近三年投标人未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受行政处罚已整改完毕声明真实近三年投标人无履约司法纠纷或司法纠纷无过错声明真实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因素投标申请人提供承诺不得具有招标文件第16.3条情形之一(2)技术标评审标准审查因素审查标准

31、包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组成部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组成部份真实有效(3)商务标评审标准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包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标组成部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标组成部份真实有效投标函承诺事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二、详细评审标准1、评分项目及评分标准评分项目分值权重技术标100分40%商务标(投标总报价)100分60%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标分值权重+投标总报价分值权重2、技术标评分标准技术标得分按下表计算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和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6分好:6.003.10 中:4.0

32、02.10差:2.001.00 缺项:0主要施工设备表5分好:5.003.10 中:3.002.10差:2.001.00 缺项:0劳动力和材料的投入计划5分好:5.003.10 中:3.002.10差:2.001.00 缺项:0施工进度计划(或工期网络图)7分好:7.005.10 中:5.003.10差:3.001.00 缺项:0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布置图7分好:7.005.10 中:5.003.10差:3.001.00 缺项:0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4分好:4.003.10 中:3.002.10差:2.001.00 缺项:0安全文明生产技术措施4分好:4.003.10 中:3.002

33、.10差:2.001.00 缺项:0业绩投标人6分企业近三年(2010年9月至2013年8月)已完成的类似工程可作业绩计算(以施工承包合同或竣工备案资料复印件为准)。提供1个的得3分 ;提供2个的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经理3分项目经理近三年(2010年9月至2013年8月)已完成的类似工程可作业绩计算(以施工承包合同或竣工备案资料复印件为准)。提供1个的得6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班子配备拟派的项目施工管理班子组成配备14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配备完善并有相应的证书的得14分(项目经理以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原件为准、技术负责人以职称证件原件为准,其它

34、人员以上岗证原件为准,项目班子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缺一项不得分)。劳务人员5分拟投入的劳动力(劳务人员),持证上岗评分,以50个以上为计分起点,少于50个不计分。(以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证书有效原件为准)。其他冬、雨季施工措施5分好:5.003.10 中:3.002.10差:2.001.00 缺项:0材料质量检验措施5分好:5.003.10 中:3.002.10差:2.001.00 缺项:0薄弱环节预防措施5分好:5.003.10 中:3.002.10差:2.001.00 缺项:0保证工期措施5分好:5.003.10 中:3.002.10差:2.001.00 缺项:0与招标人、设计单

35、位、监理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与其他工种施工的协调配合措施6分好:6.004.10 中:4.002.10差:2.001.00 缺项:0现场踏勘证明文件8分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现场踏勘证明文件。(以提供业主盖章原件为准)。合计100分注:1、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证件的投标人,经相关部门核实后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 类似工程业绩界定:市政或道路工程总投资1600.00万元 3、技术标评分标准的事项不列入是否响应本招标文件的条件(不列入废标条款)。(1)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为评分基准值30%(含30%)范围

36、内的评分。(3)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商务标(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1)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设立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2)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公式:A=100-PA-PP100KA投标总报价得分PA投标总报价P评标基准价K扣分分值(3)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P=(T1+T2+ Tn )nT1+T2+Tn有效投标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总报价和一个最低总报价后的和n有效投标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总报价和一个最低总报价后的个数(4)K值的确定:PA大于P时,K取5分,PA小于P时,K取3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5)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值原则

37、上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的个数少于3个(含3个)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照工程规模,当有效投标报价的个数大于7个(或9个)时,评标基准值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二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第八章 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

38、立项批准文号: 。4. 资金来源: 。5. 工程内容: 。6. 工程承包范围: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四、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总价合同形式。五、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2)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六、承包人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姓名: 职称

39、: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及执业号证: 建造师注册证号: 安全生产考核证号(B类): 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土建施工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安装施工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质量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安全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安全生产考核证号(C类): 材料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试验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造价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

4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式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以非法人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无效。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1、。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在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

42、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及条款内容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局2007年第56号令通用合同条款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 。1.1.2.5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7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8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现场)的全权代表。

43、姓 名: 。职 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1.1.3.3永久占地: ;临时占地: 。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 (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月。1.1.4.7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1.1.4.8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2.2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 ;(7

44、) ;(8) ;(9) 其他合同文件 。 (说明:(6)、(7)、(8)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三者之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各项工程量对合同双方不具合同约束力。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1.5合同协议书合同生效的条件: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按照合同条款本项约定的期限、数量、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至迟不得晚于第11.1款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

45、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1)除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目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外,本项约定的其他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均不是合同计量与支付的依据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2)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 。(3)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 。 (4)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7天。(5)其他约定: 。1.7联络1.7.2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1)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

46、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 。(3)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4)监理人指定的接收地点: 。(5)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6)承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 。(7)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指定接收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挂号或者公证方式送达,由此所造成的直接的和间接的费用增加(包括被迫采用特殊送达方式所发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签收一方承担。 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 天将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具体施工条件除在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中约定外,还应当满足(1)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应做到“三通一平”;(2)提供满足施工需要容量的施工用水和用电,水、电管线应接至距离施工现场50米范围内移交给承包人,使用过程中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将施工道路接通至距离施工现场50米范围内;(4)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5)以书面形式提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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