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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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登记表被复核县名称复核工作组长复核工作专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名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称乡镇卫生院名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名称学校名称企业名称卫生应急物资所在单位紧急医学救援机构社区/村复核起止日期至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登记表目录序 号名 称指标数量分值表1查阅资料2663.5表2-1现场调查县级政府11.0 表2-2卫生行政部门1234.0 表2-3卫生监督机构35.7 表2-4疾控预防控制机构69.2 表2-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815.2 表2-6社区卫生机构23.2 表2-7乡镇卫生院23.2 表2-8学校58.0 表2-9企业22.0

2、表2-10乡镇(街道)政府22.0 表2-11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所在单位11.0 表2-12卫生应急队伍11.0 表2-13急救中心48表2-13社区/村23合 计4816030表1 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登记表(查阅资料)机构类型具体内容与要求评估办法分值评分标准复核结果记录得分政府1.1.1县(市、区)政府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查阅两个规划文件。2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得1分;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得1分。(核心指标)1.2.1县(市、区)政府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组织,将卫

3、生应急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书。查阅有关组织成立文件、政府目标责任书等。2成立领导组织得1分;纳入政府目标责任书得1分。(核心指标)1.2.3县(市、区)辖区内乡镇(街道)政府、村(社区)成立卫生应急领导或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负责人员熟知工作职责,工作记录完备。查阅县区、乡镇政府文件,电话核对信息真实性。4辖区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应急领导组织成立比例60%,得1分;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信息上报等卫生应急日常工作比例60%,得1分。辖区内村(社区)卫生应急管理组织成立比例60%,得1分;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信息上报等工作比例60%,得1分。2.1.1县(市、区

4、)政府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查阅文件1政府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得1分。(核心指标)3.1.1县(市、区)政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辖区内乡镇(街道)政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查阅预案和已制定预案的乡镇(街道)名单。3县(市、区)政府两个预案每个1分(任一项未制定不得参与本评估);辖区内乡镇(街道)政府预案制定率60%得1分。4.1.1县(市、区)政府将卫生应急专项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能根据卫生应急处置需要及时安排临时经费。 查阅文件、记录。4列入预算得3分;能及时安排临时经费得1分。(核心指标)卫生行政

5、部门卫生行政部门1.2.2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成立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办公机构.查阅编办文件。1有独立编制得1分(未独立设置应急办的不参加评估)。2.1.2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与本级政府其他部门、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间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查阅文件。3卫生行政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得1分;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得1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得1分。(核心指标)3.2.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单项卫生应急预案,建立预案管理制度,定期评估,更新及时。查阅预案、管理制度文件

6、、预案修订记录等。3结合当地实际,预案基本种类适宜得1分;建立预案管理制度得1分;有修订记录得1分。未制定任何类别卫生应急预案,不得参与本评估。4.2.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建县(市、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分类专业处置队伍,并配备相应装备。查阅咨询委员会、卫生应急队伍名单,装备配备相关文件。3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得1分;组建队伍且级别、种类齐全得1分。装备配备符合需求得1分。未组建任何类别卫生应急队伍,不得参与本评估。4.2.2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年度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对专业队伍、管理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的分类培训,培训有考核。查阅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培训总结、培训考

7、核记录等。4有年度计划得1分;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培训次数4次/年得1分;年度培训率85%得1分,总合格率90%得1分。(核心指标)4.2.3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年度演练计划,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能将实战演练与桌面演练相结合,有演练方案和演练效果评估。查阅演练计划;各抽查2次演练方案和总结。4卫生行政部门有年度演练计划得1分;被抽查的两次演练相关记录中,有演练方案和演练总结,各得1.5分。(核心指标)4.2.4县(市、区)政府重视卫生应急交流与科研工作,积极组织、支持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卫生应急的合作、交流和科研活动。查阅科研、交流活动记录。4

8、能提供关于支持卫生应急科研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得2分。能提供关于支持卫生应急合作和交流的相关文件资料,得2分。4.3.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级物资储备目录并落实储备,物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补充、更新、安全等制度完备。查阅相关目录、制度文件。1有储备目录和管理制度得1分。(核心指标)4.3.2各类卫生应急处置队伍有装备目录,且装备齐全。查阅装备目录及管理制度。1装备目录和制度符合要求得1分。(核心指标)5.1.1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乡(镇、街道)以上医疗机构等的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的网络直报覆盖率100%全县(市、区)已进行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

9、理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的网络直报的疾控机构、卫监机构和乡镇(街道)以上医疗机构名单。2网络直报覆盖率达100%得2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覆盖率不达100%不得参与本评估。5.2.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进行常规和专题评估,提出评估意见、预警和干预措施。查阅评估报告、工作记录等文件。2能开展常规风险评估,得1分;能开展专题风险评估,得1分。(核心指标)5.3.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监测机构制定适合当地实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低级别预警线指标。有关预警指标的文件。0.5制定预警线指标,得0.5分;7.2.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协助

10、政府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对损毁、损失的征用财产给予合理补偿。现场查看指标6.1中3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指标6.2中3起突发公共事件,在此6起事件中查看财产返还与补偿相关材料。3抽查的每一次卫生应急行动后,记录资料显示能够符合本指标要求的及时归还财产和进行合理补偿或制定相应制度的,得0.5分。考核前一年内未发生需进行卫生应急处置行动的事件的,本项直接得分。考核前一年内卫生应急处置行动不足6起的,按实际发生件数复核,分值平均分配。7.3.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执行对参加卫生应急处置和医学救援行动的工作人员合理补助的标准;对致病、残、死的工作人员,

11、配合有关部门按国家标准给予补助和抚恤;制定并有效执行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制度。查看指标6.1中3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指标6.2中3起突发公共事件,在此6起事件中查看补助、抚恤、表彰、奖励等相关材料。3被抽查的每一次卫生应急行动后,记录资料显示能够符合本指标要求的按标准给予补助、抚恤、表彰和奖励的,得0.5分。上述复核时间段内未发生需进行卫生应急处置行动的事件的,本项直接得分。上述复核时间段内卫生应急处置行动不足6起的,按实际发生件数复核,分值平均分配。8.1.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年度计划,能利用媒体开展宣传、讲座、发放和张贴宣传资料、中小学开设卫

12、生应急健康教育课程等。查阅年度计划、活动记录。4有年度计划得1分,有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记录得1分;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得2分。(核心指标)卫生行政部门8.2.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建卫生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制定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志愿者的培训、演练,志愿者能掌握基本救援知识与技能。志愿者管理组织、职责文件资料。志愿者名单。志愿者管理制度文件。组织开展对志愿者的培训和演练的相关工作记录。1已组建志愿者队伍,志愿者管理制度完备,能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得1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2.2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或指定部门、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查阅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等文件。1疾控机构设立或指定部

13、门、人员得1分。(核心指标)3.2.2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技术方案或行动方案,种类与本单位基本职责相适应,更新及时。查阅预案、技术方案、工作方案等文件。2疾控机构预案、技术方案种类适宜得1分,能及时更新得1分。(核心指标)5.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数据每月至少汇总分析1次。查阅监测数据分析报告0.5每月至少分析一次数据得0.5分。发现谎报、瞒报的情况不得参与本评估。5.3.2国家传染病自动预警系统的预警信息响应考核前一年内的预警信号发送和响应资料。0.5资料齐全,得0.5分。卫生监督机构1.2.2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设立或指定部门、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14、查阅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等文件。1卫生监督机构设立或指定部门、人员得1分。(核心指标)3.2.2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制定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技术方案或行动方案,种类与本单位基本职责相适应,更新及时。查阅预案、技术方案、工作方案等文件。2卫生监督机构预案、技术方案种类适宜得1分,能及时更新得1分。(核心指标)紧急医学救援机构2.1.3县(市、区)紧急医学救援机构(包括120)与110、消防队、交通安全122等专业机构建立信息互通和应急联动机制。查阅文件。1已全部或部分建立起上述联动机制,得1分。合计63.5表2-1 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登记表(现场调查-县级政府)机构类型具体内

15、容与要求评估办法分值评分标准复核结果记录得分政府2.1.1县(市、区)政府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现场查看工作记录等。1政府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机制运行良好得1分。(核心指标)合计1表2-2 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登记表(现场调查-卫生行政部门)机构类型具体内容与要求评估办法分值评分标准复核结果记录得分卫生行政部门1.2.2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办公机构的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符合工作需要(有专线电话、传真、网络等),工作人员熟知工作职责,工作记录完备。现场查看硬件配置和工作记录;现场询问工作人员。1办公设施设备符合要求、工作人员熟知职责、工作记录完备得1分

16、。(核心指标)2.1.2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与本级政府其他部门、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间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现场查看工作记录2卫生行政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建立的联动机制运行良好得1分;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联动机运行良好得1分。(核心指标)2.2.1县(市、区)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实现与地市级、省级、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本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街道)政府及其医疗卫生机构系统对接,信息共享、决策支持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完备。现场考评。6建成且基本功能齐备得2分;与部、省、市对接得1分;与本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得2分;与乡镇(街道)政府及医疗卫生机构对接

17、得1分。(核心指标)5.3.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能发布预警信息。有关预警发布建议(或相关健康提示信息)的工作记录文件。1依据指标或根据实际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得1分。6.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率达100%。查阅工作记录。2处置率达100%得2分,处置率达不到100%,不得参与本评估。 (未发生事件的直接得分)。6.1.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能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事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能利用大众媒体及时发布经授权可由其发布的应急处置信息,有效开展面向公众的风险沟通。县(市、区)政府能迅速启动或配合上级部门启动

18、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抽查3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记录、视频资料等。6被抽查的3次中每一次符合要求得1分。(未发生事件的直接得分;不够3次的按实际发生事件评估)。(核心指标)卫生行政部门6.2.2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行动中,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能迅速启动或配合上级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医疗卫生救援响应,成立或配合上级部门成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领导组织,该组织能每日或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信息,重要情况能随时报告。抽查3次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记录。3被抽查的3次中每一次符合要求得1分。(未发生事件的直接得分;不够3次的按实际发生事件评估)。(核心指标)6.2.5

1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中,能有效开展心理援助和健康教育工作。现场查看6.1中3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6.2中3次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记录。3被抽查的每一次处置行动符合本指标中要求的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心理援助和健康教育工作,得0.5分。不足6起,分值平均分配。6.3.1重大活动开展前,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有效开展公共卫生风险排查和评估工作,能制定卫生应急保障预案或工作方案。抽查3次重大活动保障卫生应急工作记录。3被抽查的3次中每一次符合要求得1分。(未有重大活动的直接得分;不够3次的按实际发生活动评估,分值平均分配。) (核心指标)6.3.2重大活动期间,县(市、

20、区)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能有效完成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等工作。抽查3次重大活动保障卫生应急工作方案和总结。3抽查的3次中每一起符合本指标提出的有效完成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等要求,得1分。7.1.1卫生应急处置、医学救援和重大活动保障结束后,县(市、区)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能针对应急准备、保障、处置和医学救援措施、救援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能按本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恢复重建工作的卫生学评估及卫生系统内的恢复重建工作。从指标6.1中3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和指标6.2中3次突发公共事件,在此6起事件中查看评估报告、卫

21、生学评估报告及恢复重建工作计划、总结等。3被抽查的每一次卫生应急行动能符合本指标要求的有总结评估、有卫生学评估和恢复重建计划和措施,得0.5分。(复核时间段内未发生需进行卫生应急处置行动的事件的,本项直接得分;复核时间段内卫生应急处置行动不足三次的,按实际发生件数复核,分值平均分配。) (核心指标)卫生行政部门8.2.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建卫生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制定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志愿者的培训、演练,志愿者能掌握基本救援知识与技能。现场提问或电话调查3名志愿者。1被抽查的志愿者能掌握基本知识技能,得1分。合计34表2-3 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登记表(现场调查-卫生

22、监督机构)机构类型具体内容与要求评估办法分值评分标准复核结果记录得分卫生监督机构1.2.2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卫生应急部门或人员的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符合工作需要(有专线电话、传真、网络等),工作人员熟知工作职责,工作记录完备。现场查看硬件配置和工作记录;现场询问工作人员。1办公设施设备符合要求、工作人员熟知职责、工作记录完备得1分。(核心指标)5.1.1实行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直报,且设备设施运转良好。现场查看设施设备、工作记录0.2符合要求得0.2分。(一票否决)6.1.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及时开展饮用水等环境卫生监督

23、工作,能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抽查3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记录。3被抽查的每一次卫生监督工作符合本指标所要求的及时开展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的,得1分。考核前一年内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行动的直接得分。考核前一年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行动不足3起的,按实际发生的次数进行复核,分值平均分配。卫生监督机构6.2.4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能有效开展饮用水等环境卫生监督工作,能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医疗救援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抽查3次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记录。1.5被抽查的每一次卫生监督工作符合本指标所要求的及时开展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24、的,得0.5分。上述复核时间段内未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的,直接得分。上述复核时间段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行动不足3起的,按实际发生的次数进行复核,分值平均分配。合计5.7表2-4 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登记表(现场调查-疾控机构)机构类型具体内容与要求评估办法分值评分标准复核结果记录得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2.2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部门或人员的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符合工作需要(有专线电话、传真、网络等),工作人员熟知工作职责,工作记录完备。现场查看硬件配置和工作记录;现场询问工作人员。1被抽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或指定部门、人员得1分,办公设施设备符合要

25、求、工作人员熟知职责、工作记录完备得1分。(核心指标)5.1.1疾控机构实行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直报,且设备设施运转良好。现场查看设施设备、工作记录0.2符合要求得0.2分。(一票否决)5.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网络直报率、报告完整率、事件评估率均达到100。现场查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系统监测数据2.5“五率”每一个达100%得0.5分;发现谎报、瞒报的情况不得参与本评估。5.3.1制定适合当地实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低级别预警线指标。有关预警指标的文件。0.5制定预警线指标,得0.5分;5.3.2国家传染病自动预警系统的响应率

26、与响应及时率均达到100%随机抽取10起预警信号进行复核,不足10起全部复核。0.5响应率与响应及时率符合要求各得0.25分。6.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预防控制方案,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尽快开展实验室检测,必要时及时送样至上级专业机构。抽查3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记录。3查阅是否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预防控制方案,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尽快开展实验室检测,必要时及时送样至上级专业机构。被抽查的3起中每一起符合要求得1分。考核前一年内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本项直接得分。考核前一年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足3起的,按实际发生件数复核,分

27、值平均分配。6.2.4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行动中,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及时有效开展卫生学(水、食品和环境卫生等)调查和评价。抽查3次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记录。1.5每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符合本指标所要求的及时有效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的,得0.5分。考核前一年内未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的,直接得分。考核前一年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行动不足3起的,按实际发生的次数进行复核,分值平均分配。合计9.2表2-5 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登记表(现场调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机构类型具体内容与要求评估办法分值评分标准复核结果记录得分医疗机构1.2.2县(市、区)二级以上医

28、疗机构设立或指定部门、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符合工作需要(有专线电话、传真、网络等),工作人员熟知工作职责,工作记录完备。现场查阅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查看硬件配置和工作记录;现场询问工作人员。2被抽查的医疗机构设立或指定部门、人员得1分,办公设施设备符合要求、工作人员熟知职责、工作记录完备得1分。(核心指标)2.1.2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现场查看工作记录1被调查的医疗机构与其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联动机运行良好得1分。(核心指标)3.2.2县(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制定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技术方案或行动方案,种类与本单位基本职责相适应,更新及

29、时。抽查个医疗卫生机构,查阅预案、技术方案、工作方案等文件。2被抽查的医疗机构预案、技术方案种类适宜得1分,能及时更新,有修订记录得1分。(核心指标)4.3.3县(市、区)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物资储备和应急情况下临时增加床位能力符合需求。抽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负责紧急医疗救援的医疗机构,现场查看物资储备情况和了解临时增加床单元的能力4该医疗机构物资储备齐全,符合当地相关标准,得2分。该医疗机构临时增加床单元的能力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或当地实际需求,得2分。(参考标准:增加规定床位数的5%-10%)5.1.1实行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直报,且设备设施运转良好

30、。现场查看设施设备、工作记录0.2符合要求得0.2分。(一票否决)5.1.2县(市、区)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信息。现场查看1所二级以上医院。核实信息报告和有关记录,询问工作开展情况。1(无急救中心为2分)按要求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医学救援相关信息的,得1分。若辖区内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则抽取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代替。5.1.4县(市、区)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规范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或合并为感染性疾病科),有效开展监测工作。现场考评,抽查1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被抽查医疗机构符合要求得1分。(核心指标)5.1.6当地

31、疾控机构每年对医疗机构和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监测工作进行指导。抽查1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指导记录。1被抽查单位符合要求各得1分。(核心指标)6.2.3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行动中,县(市、区)医疗应急救援队伍能及时到达现场开展医学救援工作,检伤分类、救治操作符合标准,伤员转运方案合理、行动迅速。抽查3次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记录。3被抽查的3起全部符合本指标提出的及时到达现场开展医学救援工作,检伤分类、救治操作符合标准,伤员转运方案合理、行动迅速等要求,得1分。考核前一年内未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的,直接得分。考核前一年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不足3起的,按实际发生的次数进行

32、复核,分值平均分配。合计15.2表2-6 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登记表(现场调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机构类型具体内容与要求评估办法分值评分标准复核结果记录得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2.2县(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确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上述部门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符合工作需要(有专线电话、传真、网络等),工作人员熟知工作职责,工作记录完备。现场查阅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查看硬件配置和工作记录;现场询问工作人员。2被抽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确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得1分,办公设施设备符合要求、工作人员熟知职责、工作记录完备得1分。(核心指标)5.1.1实行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和突发

33、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直报,且设备设施运转良好。现场查看设施设备、工作记录0.2符合要求得0.2分。(一票否决)5.1.4县(市、区)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设立规范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或合并为感染性疾病科),有效开展监测工作。现场考评,抽查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被抽查医疗机构符合要求得1分。(核心指标)合计3.2表2-7 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登记表(现场调查-乡镇卫生院)机构类型具体内容与要求评估办法分值评分标准复核结果记录得分乡镇卫生院1.2.2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明确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上述部门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符合工作需要(有专线电话、传

34、真、网络等),工作人员熟知工作职责,工作记录完备。现场查阅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查看硬件配置和工作记录;现场询问工作人员。2被抽查的乡镇卫生院明确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得1分,办公设施设备符合要求、工作人员熟知职责、工作记录完备得1分。(核心指标)5.1.1实行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直报,且设备设施运转良好。现场查看设施设备、工作记录0.2符合要求得0.2分。(一票否决)5.1.4县(市、区)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设立规范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或合并为感染性疾病科),有效开展监测工作。现场考评,抽查1所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1被抽查医疗机构符合要求

35、得1分。合计3.2表2-8 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登记表(现场调查-重点单位-学校)机构类型具体内容与要求评估办法分值评分标准复核结果记录得分重点单位-学校1.2.4县(市、区)辖区内学校等重点企事业单位成立卫生应急管理组织,做好本单位日常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抽查1所小学,查看其卫生应急管理组织成立相关文件、日常工作记录、信息上报记录等文件。 1符合指标要求的成立管理组织、日常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常规开展、信息及时上报,得1分。3.3.1县(市、区)辖区内学校、托幼等重点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需要的卫生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抽查1所小学。1被抽查单

36、位预案、工作方案完备得1分。(核心指标)5.1.5县(市、区)辖区内中小学、托幼机构建立晨午检全日观察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并执行良好。抽查1所小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特殊时期(如传染病高发时)晨午检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3建立晨午检制度且执行良好,得1.5分;建立因病缺课登记制度且执行良好,得1.5分。5.1.6当地疾控机构每年对医疗机构和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监测工作进行指导。抽查1所小学,查看指导记录。1被抽查单位符合要求各得1分。(核心指标)8.1.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年度计划,能利用媒体开展宣传、讲座、发放和张贴宣传资料、中小学开设课程等。抽查1所小学进行

37、问卷调查。2知晓率80%,得2分;知晓率60%79%,得1分。(核心指标)合计8表2-9 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登记表(现场调查-重点单位-企业)机构类型具体内容与要求评估办法分值评分标准复核结果记录得分重点单位-企业1.2.4县(市、区)辖区内企业单位成立卫生应急管理组织,做好本单位日常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抽查1家企业,查看其卫生应急管理组织成立相关文件、日常工作记录、信息上报记录等文件。1符合指标要求的成立管理组织、日常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常规开展、信息及时上报,得1分。3.3.1县(市、区)辖区内餐饮、学校、托幼、建筑工地、矿业企业以及危险

38、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等重点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需要的卫生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抽查1个企业。1被抽查单位预案、工作方案完备得1分。(核心指标)合计2表2-10 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登记表(现场调查-乡镇/街道政府)机构类型具体内容与要求评估办法分值评分标准复核结果记录得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1.2.3乡镇(街道)政府成立卫生应急领导或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负责人员熟知工作职责,工作记录完备。抽查1个乡镇(街道)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现场询问1被抽查的乡镇(街道)成立领导组织,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等卫生应急日常工作,得1分。3.1.1县(市、区)

39、辖区内乡镇(街道)政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在已制定预案的乡镇(街道)名单中,抽取一个进行核实。1被抽查的社区(乡镇)情况均属实得1分。(核心指标)合计2表2-11 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登记表(现场调查-卫生应急物资)机构类型具体内容与要求评估办法分值评分标准复核结果记录得分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所在单位4.3.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级物资储备目录并落实储备,物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补充、更新、安全等制度完备。现场考评储备情况。1物资储备符合目录要求得1分。(核心指标)合计1表2-12 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登记表(现场调查-卫生应急队

40、伍)机构类型具体内容与要求评估办法分值评分标准复核结果记录得分卫生应急队伍4.3.2各类卫生应急处置队伍有装备目录,且装备齐全。现场考评装备情况,与装备目录进行核对。1装备情况复核装备目录要求得1分。(核心指标)合计1表2-13 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登记表(现场调查-紧急医学救援机构/急救中心)机构类型具体内容与要求评估办法分值评分标准复核结果记录得分紧急医学救援机构2.1.3县(市、区)紧急医学救援机构(包括120)与110、消防队、交通安全122等专业机构联动机制运转良好。专家现场查看协调联动机制载体,如信息共享平台、指挥调度系统,协调机制演示、工作记录等。1已建立起的联动

41、机制运行良好,协调联动及时有效,工作记录完备,得1分。5.1.2县(市、区)辖区内急救中心(120)按要求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信息。现场查看信息报告和有关记录,询问工作开展情况。1急救中心(120)符合指标要求,按要求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医学救援相关信息的,得1分。若无急救中心(120),将该项分值合并到医疗机构中5.1.2。6.1.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市、区)医疗机构能及时高效承担现场救治、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能有效开展和事件相关病例的上报工作抽查3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记录。3被抽查的3起中都符合本指标要求的及时高效进行现场救治、转运和病

42、例上报等工作的,得1分。考核前一年内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直接得分。考核前一年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足3起的,按实际发生的次数复核,分值平均分配。紧急医学救援机构6.2.1 县(市、区)辖区120、医疗机构迅速、有效开展突发事件伤病员现场救治、转运和收治工作。抽查3次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记录。3被抽查的3起中全部符合本指标要求的及时高效进行现场救治、转运和收治等工作的,得1分。考核前一年内未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的,直接得分。前一年内发生的需要医学救援的突发公共事件不足3起的,按实际发生的次数复核,分值平均分配。合计8表2-14 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登记表(现

43、场调查-社区/村)机构类型具体内容与要求评估办法分值评分标准复核结果记录得分社区/村1.2.3村(社区)成立卫生应急领导或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负责人员熟知工作职责,工作记录完备。抽查1个村/社区。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现场询问1被抽查的村(社区)成立管理组织,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等卫生应急日常工作,得1分。8.1.2健康教育效果良好,居民熟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掌握自救、互救基本技能,熟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途径并能及时报告。查阅健康教育总结和材料。现场随机抽查1个社区或村庄,问卷调查10名常住居民。2健康教育覆盖率80%,得1分。公式为:覆盖率=接受健康教

44、育人数/本辖区常住人口总数100%知晓率60%79%,得1分。公式为:知晓率=调查问卷合格人数/被调查总人数100%(答题正确率60%为合格)合计3附件3复核工作报告撰写要求一、报告内容(一)引言。简要说明复核工作组人员构成及行程。(二)复核实施。介绍复核工作的实施过程,资料来源和收集。(三)复核结果。报告复核工作的结果、综合分析的主要结论。分别说明卫生应急指挥体系、指挥协调、预案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总结评估、社会动员等8个方面指标的达成程度,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四)建议。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五)附录。现场复核登记表原始记录及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的打印版表格。 (六)专家签名。二、撰写流程(一)复核工作组成员各自完成复核登记表的整理与录入,并提交组长审核汇总。(二)明确1-2人为执笔起草人,按照报告格式要求汇总复核情况,形成复核报告初稿。(三)复核工作组每位成员分别对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并由组长审核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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