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建学生宿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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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荣昌县荣隆镇初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工程荣昌县荣隆镇初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工程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项目编号:项目编号:DY-DY-渝荣招渝荣招20130362013036 号号招招 标标 人:人:荣昌县荣隆镇初级中学荣昌县荣隆镇初级中学 (盖章)(盖章)招标代理:招标代理: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人:王蓬凯编制人:王蓬凯资格(章)渝建招证资格(章)渝建招证2011012820110128 审核人:丁琳审核人:丁琳 资格(章)资格(章)渝建招证渝建招证20097972009797二二 O O 一三年十月一三年十月12目目录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6第二章

2、 投标人须知 .81. 总则.181.1 项目概况 .18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8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8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81.5 费用承担.191.6 保密.191.7 语言文字.191.8 计量单位.191.9 踏勘现场.191.10 投标预备会.191.11 分包.191.12 偏离.192. 招标文件.19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9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0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03. 投标文件.203.1 投标文件的组成.203.2 投标报价.213.3 投标有效期.213.4 投标保证金.213.5 资格审查资料.213.6 备选投标方案

3、.21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14. 投标.223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2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5. 开标.22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25.2 开标程序.226. 评标.226.1 评标委员会.226.2 评标原则.236.3 评标.237. 合同授予.237.1 定标方式.237.2 中标通知.237.3 履约担保.237.4 签订合同.23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48.1 重新招标.248.2 不再招标.249. 纪律和监督.24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4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4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

4、4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49.5 投诉.24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第三章 评标办法 .251. 评标方法 .292. 评审标准 .293. 评标程序 .2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54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691. 一般约定 .692. 发包人义务.693. 监理人.694. 承包人.705. 材料和工程设备.70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07. 交通运输.718. 测量放线.71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7110. 进度计划.7211. 开工和竣工.7212. 暂停施工.7213. 工程质量.7215. 变更.73

5、16. 价格调整.7417. 计量与支付.7418. 竣工验收.75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7520. 保险.7621. 不可抗力.7624. 争议的解决.7625. 补充条款.76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79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79附件二:廉政责任书 .8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83第六章 图纸 .8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8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86目 录 .875一、投标函部分 .88(一) 投标函 .91(二) 投标函附录 .92(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93二、商务部分 .95三、资格审查资料 .99(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02(二)投标

6、人基本情况表 .104(三)项目管理机构 .105(四)2012 年财务状况表.107(五)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108(六)其他资料 .1096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荣昌县荣隆镇初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工程招标公告荣昌县荣隆镇初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工程招标公告1.1. 招标条件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荣昌县荣隆镇初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工程已由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发【2012】406号文立项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荣昌县荣隆镇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7、1项目名称:荣昌县荣隆镇初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工程。2.2建设地点:荣昌县荣隆镇新民街116号。2.3工程投资:项目投资约690万元,计划工期:210日历天。2.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220平方米。2.5招标范围:新建学生宿舍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包括学生宿舍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室外管网工程、消防工程、附属生化池、挡墙及消防通道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3.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

8、体。3.3 重庆市外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且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4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报名:本工程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4.2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答疑书、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获取方式:2013 年 11 月 21 日起,各投标人可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或http:/)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9、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7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4.3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4.4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5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 2013 年 12 月 12 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县兴荣大厦) 。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

10、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7.7.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招 标 人:荣昌县荣隆镇初级中学地 址:荣昌县荣隆镇 联 系 人:廖老师 电 话:15909361035招 标 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中信银行大厦5-3-1联 系 人: 王蓬凯电 话: 023-885064008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荣昌县荣隆镇初级中学地 址:荣昌县荣隆镇 联 系 人:廖老师 电

11、 话:159093610351.1.3招标代理机构招 标 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中信银行大厦 5-3-1联 系 人: 王蓬凯电 话:023-885064001.1.4项目名称荣昌县荣隆镇初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工程1.1.5建设地点荣昌县荣隆镇新民街 116 号1.2.1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新建学生宿舍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包括学生宿舍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室外管网工程、消防工程、附属生化池、挡墙及消防通道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

12、21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开工令中的载明开工日期为准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重庆市外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9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重庆市外施工企业还须提供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合格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合格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13、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重庆市外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 、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 )具备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4.财务要求 2012年度财务状况无亏损。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5、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1) 2010年至今没有在诉讼或仲裁中败诉;(2)没有受到行政相关部门处罚或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注:(1) 、 (2)项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14、资格,并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不能在在建项目任项目经理,否则将被废标。注:1、注册建造师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并以开标现场查询的情况为准。查询情况打印后报评标委员会认定。 2、项目经理提交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2013年1月至开标日上月社保证明复印件。7.其他要求(1)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应为10本单位人员。注: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交职称证及2013年1月至开标日上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2)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2 人,安全员不少于 2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15、人。 注:主要管理人员提交上岗证或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3)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13年1月至开标日上月社保证明复印件。(4)外地施工企业投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 。注:1、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和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和证件原件,以备核验。若需要时不能提供,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6、 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承诺真实,若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3 年11月25日 17:00 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3 年11月26日17:00 前;11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关于本工程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任何关于本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则业主视为投标人已了解,并不对此负任何责任

17、。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3 年 11 月 25 日17:00 前通过传真匿名通知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名称: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 真:023-46739939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3.2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

18、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和总价为依据。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09) ,参考 2008 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 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

19、价定额、2008 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8 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编制,人工及材料价格各投标单位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4.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12应于本须知 2.2.1 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投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5.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0】158 号文,按合格标准计取,包含在总价中。6.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清单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暂列金额、暂估价、清单填报顺序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7.本工程

20、招标将对投标总报价及所有子目单项报价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填写的投标总报价及子目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若任意一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认定为废标。本工程招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材料暂估价)在开标前 15 天公布。子目单价报价最高限价随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一起发布。3.3.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递交方式:2013 年 12 月 12 日 9 :00-10:00 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 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退还方式:中标通知书

21、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所有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各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内。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第 1.4.1 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 3.7.3 款执行。13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函部分: 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商务部分: 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 资格审查资料: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3.7.5 装

22、订要求 1、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投标文件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 “投标函部分” 、 “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 “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

23、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注:如因投标资料较多,无法装入一袋的,可以装成两袋或更多,但必须符合上述各相应资料袋的封装要求。14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资料)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同投标截止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县兴荣大厦)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县

24、兴荣大厦)5.2开标程序1. 宣布开标纪律,并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4.核验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并记录在案;5.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大袋、资格审查资料袋的密封情况并记

25、录在案;6. 开标顺序:随机开启;7.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袋,资格审查资料送评标会员会评审;8.当众随机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大袋” ,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总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5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2.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10%。3.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提交,否则,

26、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8.1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结算原则本工程结算办法:结算总价=中标价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漏项和工程量计算偏差调整专业暂估价据实调整材料暂估价格的价差据实调整合同约定的其他因素。1.具体结算办法如下:(1)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按投标时的综合单价确定。(2)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参照投标时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类似项目由项目业主认定)。(3)清单中无

27、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执行定额 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其相关配套文件。人工及材料价格调整,按合同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16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均价执行,未有的材料价格由业主认质认价办理结算,总价下浮 5%(业主认质认价的材料价格、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税金除外)。2、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因素:2.1 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材料的暂定价格由业主认质认价办理结算。10.2工程款支付在基础完成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20%。主体第三层完工后 15 日内支付到合同总价的 40%。主体工程完工后15 日内支付到合同总价的 60%。竣工验收合格后 15

28、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待审计部门下发书面审核报告后 15 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留 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不计取利息)。质量保证金比例:(1)屋面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占质量保证金总额的 20%。(2)排水、排污管道和装饰工程,占质量保证金总额的 80%。排水、排污管道和装饰工程两年质量保修期满后的 28 天内,支付80%的质量保证金,如有索赔应予以扣除。屋面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五年质量保修期满后的 28 天内,支付 20%的质量保证金,如有索赔应予以扣除。10.3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承担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100

29、 万(含 100 万)以下的部分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计取,100 万以上的部分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计下浮 50%计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不再支付招标代理费。10.4缴纳综合交易服务费开标结束后,交易中心收取中标价的 2.8作为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10.5监督单位荣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荣昌县教育委员会、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荣昌县监察局10.6施工进场前的准备阶段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样本,签订合同。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

30、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 2、在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提供施工报建所需的所有应由施工方提供的各种证件和其他相关资料。3、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的 10 工作日内,提交经监理审17核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第 2、第 3 条工作不能按期完成,每延迟一天按 1000元计算延期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中标人完成第 2、第 3 条实际耗时超出规定时间的 2 倍,将被视为不能履约,招标人按程序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0.7废标条款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文件不能

3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3)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后审和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4)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投标人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并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的;(8)投标函中未填报投标工期或填报的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的;(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几个组成部分的任一

32、部分被认定为无效的;(1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3)经评标委员会询价、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1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的其它情形。注:如正文内容与前附表须知不一致时,以前附表须知为准注:如正文内容与前附表须知不一致时,以前附表须知为准181. 1. 总则总则1.1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

34、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营业执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

35、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9(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1.5 费用承担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1.6 保密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36、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1.7 语言文字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1.8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1.9 踏勘现场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1.10 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1.11 分包分包本工程主体和关键性工程不允许分包。1.121.12 偏离偏离本工程不允许偏离。2. 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12.1 招标文件

37、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20(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匿名传真方式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由招标人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或http:/) )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距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或http:/)上发布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内发补充通知,则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3. 3.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3.1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

39、部分(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2、商务部分(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组价文件;3、资格审查材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1(三)项目管理机构(四)2012年财务状况表(五)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六)其他资料3.23.2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3.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40、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3.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中标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所有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各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内。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

41、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4)经认定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3.53.5 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表3.63.6 备选投标方案备选投标方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7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22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

42、、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应清楚标记正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4. 投标投标4.1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

43、记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44、,招标人不予受理。4.3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5. 开标开标5.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23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

45、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5.25.2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6. 评标评标6.16.1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

46、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6.2 评标原则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6.3 评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7. 合同授予合同授予7.17.1 定标方式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2 中标通知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7.3 履约

47、担保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项目业主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 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24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7.4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7.4.1 项目业主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

48、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项目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项目业主向中标人双倍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8.1 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8.2 不再招标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所有投标被否决后,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

49、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9. 纪律和监督纪律和监督9.1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50、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25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9.5 投诉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51、。1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及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及评审办法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 1.4.1 项规定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1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且具备合格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和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和第二章 3.7.5 项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

53、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27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及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及评审办法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为本单位人员。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项规定 权利义务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已标价工程

54、量清单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但也不得低于投标人的企业成本。2、招标文件规定了暂估材料单价或专业工程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的,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2.1.3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 (总分 115 分)1投标报价100分 。 2. 综合诚信信息评价 15 分(仅对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分)。3. 其他评分因素:不评分。4工程量清单部分只作符合性评审。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报价在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

55、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3允许偏差范围不采用28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及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及评审办法3评标程序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1 款的规定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报标报价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及后续评审。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3.1.3 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并对经修正后的投标总价按本附表第 2

56、.2.2 款和第3.2 项规定的评分方法进行评分。3.按本章 2.2.2 款和第 3.2.1(1)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 3.2.1(2)款的评分标准,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综合诚信信息进行评分。5. 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诚信综合评价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重新进行排序。6.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合格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2.1(1)投标报价得分(A)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得基本分 100 分,在此基础上,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

57、基准价相比,每增加 1%扣 3 分,每减少 1% 扣 1 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所有计算数据及评分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2.1(2)中标候选人综合诚信信息评价得分(B)综合诚信信息评价(15)1.综合诚信信息评价分(15 分)行业诚信信息(9分)+市场诚信信息(6 分) ;2.行业诚信信息得分指荣昌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期荣昌县建筑企业行业诚信信息评价得分;3.市场诚信信息得分指荣昌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期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诚信信息得分;注:未进入荣昌县建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当期)的施工企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分别到荣昌县城乡建委和荣昌

58、县工商局办理当期的行业诚信信息和市场诚信信息评价,否则企业行业诚信信息和市场诚信信息得 0 分。29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及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及评审办法3.2.3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A+B301. 1. 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3.2.1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荣昌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期荣昌县建筑企业行业诚信信息评价得分和荣昌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期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诚信信息得分,按本章第3.2.1规定对中标候选人的综合诚

59、信信息进行评分。最终评标委员会按报价得分和综合诚信信息评价得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2. 2.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详细评审标准2.2.1 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60、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诚信信息评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3. 评标程序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

61、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31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62、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1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 3.2.1(1)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

63、计算出得分 A。(2) 按本章第 3.2.1(2)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诚信信息评价计算出得分 B。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A。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64、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65、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3附件 A: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章节号条款名称废标条件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清单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暂列金额、暂估价、清单填报顺序等,投标人不得修改。第二章 3.2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第二章 3.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

66、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第三章 3.1初步评审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34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其他法定废标条款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后审和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4)投标人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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