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某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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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 S3 31 16 6 里里崇崇线线 棠棠阴阴 至至 宜宜黄黄 段段公公路路改改建建工工程程 监监理理 招招标标招 标 文 件招标人:抚州市公路局宜黄分局招标人:抚州市公路局宜黄分局二二一一年十一月年十一月前前 言言本监理招标文件是由招标人抚州市公路局宜黄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参照我省及国内其他公路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经验,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编写的。目目 录录第第 I I 卷卷第 1 篇 招标公告 .1第 2 篇 投标人须知 .3一、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二、投标人须知

2、 .4第 3 篇 合同通用条件 .20第 4 篇 合同专用条件 .29一、合同专用条件数据表.30二、合同专用条件.31第 5 篇 合同附件 .39附件 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40附件 B、监理工作条件 .47附件 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48第第卷卷第 6 篇 规 范 .50第第卷卷第 7 篇 投标文件格式 .54第 8 篇 中标通知 书格式.71第 9 篇 履约银行保函格式 .73第 10 篇 合同协议书格式 .74第第卷卷第 11 篇 图 纸 .88第第 I I 卷卷第第 1 篇篇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第第 2 篇篇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第第 3 篇篇 合同通用条件合同通用条件第

3、第 4 篇篇 合同专用条件合同专用条件第第 5 篇篇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第第 1 1 篇篇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S316 里崇线林坊至凤岗段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S316 里崇线棠阴至宜黄段公路改建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工程监理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一、招标单位:一、招标单位: 抚州市公路局宜黄分局 二、工程名称:二、工程名称: S316 里崇线棠阴至宜黄段公路改建工程三、工程地点:三、工程地点: 县城至棠阴镇 四、工程概况及范围:四、工程概况及范围:1、本工程总投资约 3500 万元,约 13.233 公里,分 壹 标段,工期 9 个月。2、本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以

4、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五、对投标企业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要求:五、对投标企业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履行和社会信誉良好的监理企业。 2、投标人需具备并持有国家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拟源本工程的总监具备岗位证书且主持或参与过类似工程项目监理。 3、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六、获得招标文件方式:六、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取消现场报名环节,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招标单位将于 2010 年 11 月 30 日 17:00 前在网上发布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监理企业,可自行在宜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

5、规定的到帐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且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七、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七、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即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在招标人接收邮箱地址:()进行提问留言,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复。八、递交投标文件:八、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场交纳投标资格审查费、招标文件资料费等 1600 元(交纳后不退),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不予收取)。九、开标地点:九、开标地点: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黄县世纪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十、发布公告的媒体:十、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

6、标公告同时在抚州日报和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单位:抚州市公路局宜黄分局 联系人: 尚先生 联系电话: 13870492489 招标代理机构:抚州凌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 黄女士联系电话: 13879477793 2010 年 11 月 29 日第第 2 2 篇篇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说明:本表作为投标人须知的补充。当两者的数据信息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具体信息或数据1.1工程项目名称:S316 里崇线棠阴至宜黄段公路改建工程1.2工程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1”1.3预计监理服务期 9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工程保修期 2 年。2资金来源为:

7、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5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招标人不专门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认为需要,招标人将予以支持。6标前会议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8.1投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期限: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9.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期限:投标截止日期 2 天前10监理标段控制价上限值:71 万元。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13.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3 万元。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 宜黄农行营业部,账号: 14

8、051101040012472;开户行: 建设银行宜黄支行营业部,账号: 36001551310052502082;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宜黄县支行,账号: 100367364260010001 。备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S316 里崇线棠阴至宜黄段公路改建工程保证金,不能提交现金,以到账为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到帐凭证到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吴丽华 13907042929)办理交款手续,逾期未办理交款手续的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14.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中标人的副本份数在中标后根据业主要求提供。16.1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3

9、0 整。送交投标文件地点: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19.1开标时间:2010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30 整。开标地点: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开标时:须携带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上材料需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一并交于招标人审查。25.1履约银行保函的金额和提交时间:人民币 3 万元;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 日内,并在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安全监理责任合同之前。26.1签署合同协议书的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28.5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宜黄县交通管理局、宜黄县监

10、察局、宜黄县招标办电话:0794-7602575、 0794-7610291、7610908二、投标人须知(一)(一) 总总 则则1 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抚州市宜黄县境内,为东西向分布,全长 13.233 公里。拟按二级公路标准改建,路基宽 12 米,路面宽 9.0 米,沥青路面。1、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标段设置:一个标段:37KM+50050KM+322.38 3、工期要求:计划于 2010 年 12 月开工,2011 年 10 月完工,计划工期 9 个月;5、 质量要求:合格。2 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3 3、投标人合格

11、条件、投标人合格条件3.1 凡具备并持有国家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社会信誉良好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3.2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监理合同段投标,只提供部分工程监理服务者将不予考虑。3.3 本项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3.4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严禁转让或违法分包。4 4、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其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5 5、现场考察现场考察5.1 招标人不专门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认为需要,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5.2 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招标人统一安排,费用自理。5.3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

12、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损害等,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概不负责。6 6、标前会议标前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二)(二)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7 7、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的内容7.1 招标文件除包括下述各部分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卷 第 1 篇 招标公告第 2 篇 投标人须知第 3 篇 合同通用条件第 4 篇 合同专用条件第 5 篇 合同附件第卷 第 6 篇 规 范第卷 第 7 篇 投标文件格式第 8 篇 中标通知书格式第 9 篇 履约银行保函格式第 10 篇 合同协议书格式第卷 第 11 篇 图纸(

13、另册)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重大偏差的规定办理。7.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如有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8 8、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和解答8.1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带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网站上公布,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各潜在的投标人自行到该网站下载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9 9、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

14、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指定的邮箱地址()进行提问留言,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投标人自己负责,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9.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带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在宜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网址:),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各潜在的投标人自行到该网站下载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通过网络形式

15、阅知后无需即时回复确认,但补遗书确认函须附于投标文件资格技术文件中。(三)(三) 投投 标标 文文 件件10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1)商务文件,包括:a. 投标书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c. 投标保证金(银行票据的扫描件)d.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2)技术建议书2、财务建议书3、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它资料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卷中提供的格式和要求,除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111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1.1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

16、期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监理工作所需的费用及暂定金额。11.2 本合同监理服务费的基准价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中相关的规定计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包含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费用,下同)投标人应按照给定的监理服务费基准价,投标人结合自身因素,进行投标报价。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投标人结合自身因素,对月监理服务费进行投标报价。保修期间的监理费用包含在监理人的监理服务费中,不另单独计算费用。11.3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结算一律采用人民币。11.4 招标人将设定各合同段投标控制价上、下限,投标人各合同段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

17、的相应合同投标控制价上、下范围(含上、下限),否则废标处理。1212、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12.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是指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资料表所载明的时间内,所有投标文件均应保持有效。1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形式作出答复。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作答复,应视为默认。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 13 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13、投

18、标、投标保证金保证金13.1 投标人应按下述要求,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按资料表规定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开标前一天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帐号上,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3.1 规定,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13.2 投标文件中应装有投标担保的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3.3 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 12.2 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担保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3.4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自身

19、原因未能按本须知第 25 条和 26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13.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之日起十天内由招标人退还(无息)。1414、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和装订14.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 10 条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份数按投标人须知表规定。14.2 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内任何有文字页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14.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及行间插字或删除。若出现上述情况,均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在修改处全名签署或盖单位公章。14.4 如投标

20、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办理授权书。如由委托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则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办理授权书。14.5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与“财务建议书”装订成一册。为便于招标人查阅,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四)投标文件的送交(四)投标文件的送交15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5.1 投标文件应当由内外两层封套密封,并且封套上都要加盖密封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15.2 投标文件外层封套必须按照如下要求书写,除此之外不

21、得有投标人的任何识别标记,否则将不予签收:S316 里崇线棠阴至宜黄段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15.3 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写明投标人的邮政编码、名称与地址,以及招标人名称(寄)、地址,以便招标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15.4 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投标文件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1616、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6.1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写明的地址和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派人送交招标人签收。16.2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投标截止期 5 天前

22、将延期通知发给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1717、迟到的投标文件、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按本须知第 16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拒收任何投标文件。1818、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18.1 送达的投标文件不得更改。18.2 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第 13.4 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担保。(五)开标与评标(五)开标与评标1919、开标、开标19.1 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和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或按 16.2 款通知延后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

23、带身份证准时出席、确认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19.2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行政主管部门监督。19.3 开标时,招标人应首先介绍投标文件和投标担保收交情况,并在监督 部门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经确认满足要求后, 送评委委员会进行评审。19.4 除因以下原因不予开标和开标时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文件外,其他经开标的投标文件均进入本次招标的评审程序。(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开标:a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b投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参加开标的;c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 d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密封和标记的。(2)开标后若发现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

24、加盖公章,或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投标报价的,将当场宣布为废标。19.5 招标人应做好开标记录,经招标人代表、投标人、监督人、记录人签字后存档备案。2020、保密、保密20.1 开标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审等有关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0.2 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2121、评标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评审程序和内容见附件 3 第三章。(六)授予合同2222、合同授予的条件、合同授予的条件22.1 在不违背本须知第 23 条规定的前提下,本监理

25、服务合同将授予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且综合评价得分最高者。22.2 如果有证据显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投标弄虚作假的,评标委员会应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22.3 如有效投标人不足 3 个,以致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并建议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22.4 如重新招标,招标人应研究招标无效原因,考虑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以期出现有效的竞争局面。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报上级部门审批。2323、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23.1 评标结束并经核准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

26、受。中标通知书中将写明业主将支付给中标人、按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规定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监理服务的监理费总价(即合同价格)。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收到。2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42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24.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7 日内,并在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和额度,向业主提交一份履约银行保函(履约银行保函格式详见第 9 篇)。24.2 为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理。24.3 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2525、合同协议书的签署、合同协议

27、书的签署25.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和约定的地点与业主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安全监理责任合同。在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前,应按本须知第 24 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25.2 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时,双方均应出示法定代表人 的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25.3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将拟投入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试验测试工程师及以上人员的监理资格证书、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交由业主核实证件。25.4 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 24.1 款、或 25.1 款、或 25

28、.3 款的规定,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在此情况下,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合同将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25.5 中标人与业主签订了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后,招标人应尽快通知其他投标人落标,并按规定退还投标担保。2626、廉政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和安全监理责任合同、廉政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和安全监理责任合同26.1 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业主和中标人在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6.2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交

29、通运输部、江西省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目标,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业主与中标人在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明确双方在工程质量责任方面的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6.3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为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业主与中标人在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责任方面的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727、不正当竞争与监督、不正当竞争与监督

30、27.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投标人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处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或赞助的任何活动。27.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它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27.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27.4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招标结果将在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27.5 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宜黄县交通管理局 电话:0794-7602575纪检监察机关: 宜黄县监察局 电话:0794-7610291附件 1:工工

31、程程 说说 明明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S316 里崇线棠阴至宜黄段公路改建工程,为东西向分布,全长 13.233KM。目前多为等外公路,由于标准低路况差,崇仁和宜黄车辆经南丰至福建要绕经宜黄临川林坊长 144 公里,多绕行 90 公里,交通运输极不合理,严重制约区域经济发展。2、技术标准、技术标准2.1 公路等级全线拟按二级公路标准改建2.2 路幅宽度:路幅宽度 12m,路面宽 9m,桥涵与路基同宽;2.3 采用高级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标准轴载 BZZ-100KN。2.4 设计荷载:公路II 级;2.5 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 1/50,小桥、涵洞及路基 1/25。3、项目环境、项目环境3.

32、1 地理位置本项目起于宜黄县棠阴镇,路线途经棠阴镇、终于宜黄县城,全长 13.233 公里。3.2 地质、地震路线所经区位于北武夷山隆起带北部,地质构造总体上受华夏系,新华系北东向构造控制,并伴有加里东期、燕山期侵入岩。区域地质:侧设路线主要为大片的燕山期花岗岩,局部有加里东期花岗岩,水南至终点为前震旦纪变质岩或前寒武纪地层,岩性为石墨石英片岩、云母片岩。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GB18306-2001),沿线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小于 0.05,桥涵构造物设计采用简易抗震设防。4、建设工期、建设工期计划于 2010 年 12 月开工,2011 年 10 月完工,计划工期 9 个月。附件 2 项

33、目地理位置示意图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件 3S316 里崇线棠阴至宜黄段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本项目监理评标工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办法,特制定S316 里崇线棠阴至宜黄段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 。第二条第二条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第三条第三条 评标活动依

34、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第四条第四条 评标工作在保密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联,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平评标的任何活动。一经发现投标人贿赂招标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影响公正评标的,其投标文件一律作废标处理,并报交通运输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第五条第五条 本项目监理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总分 100 分,其中,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占 90 分,财务建议书占 10 分。第六条第六条 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接受宜黄县交通局和宜黄县监察局的监督管理。第二章第二章 评标组

35、织及职责评标组织及职责第七条第七条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 1 人和依法从市级公路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 4 人,一共由 5 人组成,负责本项目的监理评标工作。第八条第八条 评标委员会主要职责:(一)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规定,审定评标细则;(二)审查投标文件;(三)查阅评标基础资料;(四)界定不合格投标或废标;(五)采用署名方式,对商务技术标和财务建议书的内容进行评审和综合打分。根据综合得分高低提出推荐中标人候选人;(六)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第九条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第

36、三章第三章 评审程序和内容评审程序和内容第十条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及审定评标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评审程序(一)初步审查(二)资格评审(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四)商务技术标评审(五)财务建议书评审(六)综合得分11.111.1 初步审查初步审查的主要条件:(一)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二)投标文件每页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效和金额提供了投标担保;(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了授权书(如有)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重大偏差,按

37、废标处理。11.211.2 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11.311.3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审,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或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按废标处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方式进行,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要求。11.411.4技术商务标评审技术商务标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1) 监理单位业绩与信誉 20 分;(2) 监理工作

38、计划、方法、内容、措施等 45 分;(3) 监理人员投入与机构设置 25 分;11.511.5财务建议书评审在算术性修正后,评标委员会对财务建议书进行评审,计算财务建议书得分。1、评标价。投标人经细微偏差澄清和补正后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即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评审以评标价为基准。2、控制价上限值招标人设定了各监理标段控制价上限值,如投标人的报价超出了上限限值,作废标处理。3、投标人评标价得分对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计算平均值 C,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 C 时得最高分 10分,每高于 C 一个百分点扣 1.5 分,每低于 C 一百分点扣除 1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公式如下:

39、E1=E-C1-C/C100D式中:E1投标人财务建议书得分; E标价所占分值的权重分(10 分) ; C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C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上限价的各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 D若 C1C,则 D=1.5;若 C1C,则 D=1。财务建议书最低为 0 分。11.611.6综合得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技术标与财务建议书评分之和。第四章第四章 推荐中标候选人与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与评标报告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总评分高低排列出各投标人的得分顺序,根据得分高低分别推荐排名第一、排名第二、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评标工作完成后,评标委员会

40、应组织编写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评标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二)招标过程回顾;(三)评标工作简介;(四)评标结果;(五)评标附表及有关澄清记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在评标报告签字。第十五条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保留意见,但应以书面方式在评标报告中阐述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评标工作结束后,由于评标委员会的原因导致评标结果出现重大偏差,有关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邀请原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评标,修正评标报告和评标结论。第五章第五章 招标人定标与招标工作报告招标

41、人定标与招标工作报告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则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依次类推。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限,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最迟不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 30 天。第六章第六章 其它其它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如果有证据显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投标弄虚作假的,评标委员会应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如同一监理合同段有效投

42、标人不足 3 个,以致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监理合同段的全部投标,并建议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如重新招标,招标人应研究招标无效原因,考虑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以期出现有效的竞争局面。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报上级部门审批。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抚州市公路局宜黄分局负责解释。第第 3 3 篇篇 合同通用条件合同通用条件公路工程监理合同通用条件公路工程监理合同通用条件1 1、定义与解释、定义与解释1.1 定义定义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1.1.1 项目项目 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

43、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1.1.2 工程工程 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 ,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1.1.3 服务服务 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1.1.4 业主业主 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1.1.5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 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1.1.6 一方一方 业主或监理单位。 双方双方 业主和监理单位。第三方第三

44、方 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它当事人。1.1.7 监理合同监理合同 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 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 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 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06)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1.1.8 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 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1.1.9 日日 即日历日。1.1.10 月月

45、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1.2 解释解释1.2.1 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1.2.2 为了文字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或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1.2.3 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2 2、监理单位的义务、监理单位的义务2.1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

46、附件 A 中规定。2.2 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2.2.1 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 A 中规定的监理服务。2.2.2 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在监理合同附件 A 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2.3 职责职责2.3.1 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根据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地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应在监理合同附件 A 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说明。2.3.2 如果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

47、来自于业主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此时监理单位应:2.3.2.1 根据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监理服务;2.3.2.2 根据职责范围,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独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赋予的权力;2.3.2.3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可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更,但未经业主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标准和第三方的责任与义 务。2.4 监理人员监理人员2.4.1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其主要监理人员的资质应

48、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描述并得到业主的认可。2.4.2 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2.4.3 监理单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2.4.4 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2.4.5 即使是业主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业主的认可。2.4.6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2.5 业主财产业主财产所有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均属

49、于业主财产,监理单位在使用时应予以爱护。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监理单位应将上述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清单提交业主。如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由监理单位负责移交上述设施、设备和物品,此项工作可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报价中。2.6 保密保密在监理合同有效期间或监理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与本项目、本工程、本监理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3 3、业主的义务、业主的义务3.1 监理工作条件监理工作条件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 B 中明确。3.2 资料资料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

50、件 B 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3.3 决定决定业主应在监理合同附件 B 规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3.4 代表代表业主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 7 日通知监理单位。3.5 授权通知授权通知业主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及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3.6 设施和物品设施和物品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 B 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设施、设备、物品及其相应服务。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施.设备和

51、重要物品,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 B 中规定,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3.7 辅助工作人员辅助工作人员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 B 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辅助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应服从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4 4、责任和保障、责任和保障4.1 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应向业主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

52、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监理单位与业主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单位的上述责任赔偿,均应按照本合同条件第 4.4 条的规定办理。4.2 业主的赔偿责任业主的赔偿责任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监理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4.3 赔偿责任的期限赔偿责任的期限业主或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 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 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 7 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 28 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

53、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4.4 赔偿的限额赔偿的限额鉴于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件第 4.1 条和第 4.2 条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件其它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4.5 保障保障4.5.1 在监理单位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业主应保障监理单位免受因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4.5.2 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由监理单位按照业主认可的形式向业主递交履约担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如果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时,业主有权

54、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4.6 保险保险4.6.1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4.6.2 业主可在专用条件中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主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5 5、监理合同的生效、终止、变更、暂停与中止、监理合同的生效、终止、变更、暂停与中止5.1 监理合同的生效监理合同的生效监理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

55、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5.2 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如果非监理单位的原因,致使监理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5.3 监理合同的终止监理合同的终止监理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监理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受本监理合同的约束。5.4 监理合同的变更监理合同的变更5.4.1 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5.4.2 业主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件第 2.1 条和监理合同附件 A 规定的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协

56、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监理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应做相应的调整。5.4.3 因业主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业主,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监理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监理单位完成相应服务的时间亦应予以延长。5.4.4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其调整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5.4.5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

57、或服务时间的延长,业主应据实向监理单位给予补偿。5.5 监理合同的暂停与中止监理合同的暂停与中止5.5.1 出现根据本监理合同的规定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单位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并且:5.5.1.1 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监理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5.5.1.2 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单位在书面通知业主 28 日之后,有权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5.5.

58、1.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监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5.5.2 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中止本监理合同时,必须在 56 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5.5.3 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业主可书面要求监理单位予以解释。若监理单位在 28 日内未能根据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业主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 14 日后

59、,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5.5.4 业主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专用条件规定期限的 28 日,或根据本合同条件第 5.5.1.1 条或第 5.5.2 条的规定,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 6 个月,监理单位可书面要求业主予以解释。若业主在 28 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单位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 14 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5.5.5 监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

60、、权力和利益。5.6 转让和分包转让和分包5.6.1 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力予以转让。5.6.2 没有业主的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监理单位因监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6 6、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6.1 监理服务费用监理服务费用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内容应在监理合同附件 C 中规定。6.1.1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 C 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6.1.2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 C 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向监理单位支付附加服务的费用。如果该

61、费率和价格明显不适用,双方可根据本合同条件第 5.4.1 条和第 5.4.2 条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商定新的费率和价格。6.2 支付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监理合同附件 C 中规定。6.2.1 业主在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则应按照专用条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给监理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该补偿不影响本合同条件第 5.5.4 条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力。6.2.2 业主对监理单位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 7 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监理单位其它应得款项的支付。本合同条件第 6.2.1 条的规定,适用

62、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单位的一切曾经有过争议的款项。6.3 货币货币业主支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事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7 7、其他、其他7.1 合同双方的关系合同双方的关系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监理合同。业主和监理单位均应按照监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7.2 语言和法律语言和法律本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专用条件中规定。7.3 奖励奖励7.4 利益矛盾利益矛盾未经业主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获取本监理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利益,不得参与与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

63、任何活动。7.5 通知通知本监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书面形式,并送达在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无论发送方采用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8 8、争端的解决、争端的解决双方在履行本监理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专用条件的规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第4 4 篇篇 合同专用条件合同专用条件一、合同专用条件数据表一、合同专用条件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合同条件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合同专用条件的组成部分。序号条款号信 息 或 数 据11.1项目

64、名称:S316 里崇线棠阴至宜黄段公路改建工程业主名称:抚州市公路局宜黄分局24.5.2.1履约担保形式为履约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额度为 3 万。提交履约银行保函的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并在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安全监理责任合同之前。出具履约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地市级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35.2工期要求:计划于 2010 年 12 月开工,2011 年 10 月完工,计划工期 9 个月。45.4.4在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因物价变动而导致监理服务费增减的补偿不予考虑。55.4.5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的增

65、减不予考虑。65.6本监理合同禁止转让并不得非法分包。76.1.4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且主要人员和设施设备到位后 14天内,业主向监理单位支付合同价 10的动员预付款,业主按每期支付的 20%监理费中扣回,直至扣完为止。二、合同专用条件二、合同专用条件说明:本合同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的补充、修改或删除,应对照合同通用条件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专用条件与通用条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专用条件为准。1 1、定义与解释、定义与解释1.11.1 定义定义1.1.11.1.1 项目项目本项目名称为 S316 里崇线棠阴至宜黄段公路改建工程,本次招标为一个监理合同段的施工监理服务。1.1.21.1

66、.2 工程工程工程地点、工程概况、合同段划分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1、附件 2 及招标公告。1.1.41.1.4 业主业主本项目的业主是抚州市公路局宜黄分局1.1.51.1.5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是经业主招标确定的提供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的中标人。1.1.71.1.7 监理合同监理合同增加:包括廉政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和安全监理责任合同。1.21.2 解释解释删除通用条件删除通用条件 1.2.31.2.3 款,代之以:款,代之以:组成监理合同的各个文件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以下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按以下次序,以在先者为准。本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含廉政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安全监理责任合同及合同谈判中的澄清文件)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含监理单位在评标期间送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授权书、公证书、履约银行保函;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合同专用条件;合同附件:附件 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 B监理工作条件附件 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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