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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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瓮安煤矿有限公司目 录目 录1第一章 总 则3第二章 矿井概况3第三节 矿井通风系统11第四节 矿井排水能力11第二节 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12第四节 可能发生冒顶事故的原因14第五节 可能发生粉尘事故的原因15第六节 可能发生其它灾害事故的原因15第四章 可能发生主要灾害事故的地点16第一节 可能发生瓦斯事故的地点16第二节 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16第三节 可能发生突水事故的地点17第四节 可能发生冒顶事故的地点17第五节 可能发生其它灾害事故的地点17第五章 可能发生几种主要灾害事故的预兆17第一节 突水预兆17第二节 冒顶预兆18第六章 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在灾害事故预防中的职责和任

2、务19第七章 预防各种灾害事故的措施27第一节 预防瓦斯事故的措施27第三节 预防火灾事故的安全措施32第四节 预防水灾事故的安全措施34第五节 预防顶板事故的安全措施35第六节 预防运输事故的措施37第七节 预防安装事故的措施38第九节 预防雷电措施及停送电措施39第八章 处理重大灾害事故的组织措施39第一节 矿成立救灾指挥部39第二节 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单位和人员39第三节 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39第九章 矿井遇到灾害时,灾区人员撤离灾区以及自救措施42第一节 灾区人员撤离及避灾路线42第二节 发生水灾时自救措施及避灾路线43第三节 发生顶板事故的自救措施44第十章 矿

3、井灾害事故处理计划45第一节 瓦斯爆炸(燃烧)事故的处理计划45第二节 火灾事故处理计划46第三节 水灾事故的处理计划47第四节 冒顶事故的处理计划47第五节 运输事故的处理计划48第十一章 矿井重大灾害应变措施49第一节 全矿突然停电49第二节 主要通风机因故突然停止运转的应变措施50第十二章 计划的贯彻和执行要求51第十三章 处理重大灾害事故必须具备资料51第一节 有关处理各种事故的技术资料说明51第二节 事故处理的相关技术资料(附后)52第一章 总 则为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提高矿山的抗灾能力,根据安全生

4、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了矿通风科、安监科、生产科、技术科、机电科、供销科、等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和讨论,编制了我矿2014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以下筒称计划)。主要内容有:(1)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灾害事故预兆及预防措施;(2)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组织灾区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及处理措施。通过贯彻落实本计划,达到防止事故发生及事故发生时,有效地控制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害威胁人员的目的,确保矿井2014年度实现安全生产。本计划还明确规定了各有关业务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的职责和任务,希望各单位及有关人员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第二章 矿井概况第

5、一节 井田范围及开拓方式1、矿井及井田基本情况永宏煤矿为技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贵州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5月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5200000820283。调整矿界后该矿采矿权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矿界形状大致呈梯形,沿走向长1990m,沿倾向宽1360m,矿区面积2.7026km2,开采深度+1100500m标高。2、矿井位置、交通、行政隶属关系; 永宏煤矿地处瓮安县城以西平距约26km,属瓮安县白沙乡所辖。305省道瓮安至三支岩段公路里程33公里,三支岩至煤矿有矿山公路通达,公路里程约10公里;距白沙乡3 km,距305省道3km,公路运输较方便;煤炭还可以通过湘黔铁路福

6、泉站装车外运,本矿至福泉站公路里程83公里,交通较为方便。扩界后的煤矿,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217107 1429,北纬270529270614。矿井采用斜井开拓,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放炮落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第二节 矿井地质、瓦斯、水文概况一、地质构造及煤层特征(一)地 层区内出露地层由老至新,依次为上元古界青白口系下江群清水江组、震旦系、寒武系、奥陶系、二叠系、三迭系、第三系和第四系,缺失志留系、泥盆系、石炭系以及侏罗系、白垩系(见附图1),其中主要含煤岩系为上二叠统吴家坪组为含煤岩系。(二)区域构造区域大地构造位置为扬子准地台黔北台隆遵义断拱贵阳复杂构造变形区南部。构造总体呈

7、北北东向展布,局部表现为北东向偏转。区域内发育高坪向斜,其总体呈南北向展布,北部受断层拖拉而向北东方向弯曲。核部为下三叠统地层(大冶组),褶曲两翼为寒武系-二叠系地层。东翼地层倾角14-34,一般为20-25,西翼为15-60,一般为30左右。该向斜构造为一聚煤盆地,是瓮安县境内主要产煤区之一。区域内断裂构造发育,有北东东向、北东向、北西向及北北东向四组断层。(三)煤层特征区内含煤地层含C、D两煤层,现将两煤层分述如下:(1)D煤层:煤层厚(真厚)0.75-0.94m,平均厚0.86m,厚度较稳定,属本区唯一可采的薄煤层。(2)C煤层:煤层厚0-0.50m,平均厚0.33m(钻探工程的平均值)

8、。C煤层厚度小于最低可采厚度,无煤段多,厚度不稳定,为不可采煤层。综上所述,D煤层结构简单,煤层稳定类型均为较稳定型煤层。(四)煤种与煤质表2-1-2 煤质指标水分(Mad)%灰分(Ad)%挥发分(Vdaf)%硫 分(St,d)%焦渣特征固定炭(FCd)%发热量(Qgr,ad)MJ/kg原煤1.1818.1332.122.055、655.7732.93二、水文地质(一)概 况根据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1200000,瓮安幅),贵州省瓮安县白沙乡永宏煤矿位于乌江水系一级支流清水河。区内地形以中低山为主,内部多山间小盆地和缓坡,境内碳酸盐类岩石广泛分布。区域内岩溶水和碎屑岩裂隙水均以大气降水作为主

9、要补给来源,地下水动态随季节变化明显,一般生年5月地下水流量、水位开始回升,6-9月为最高值,其间出现1-3次峰值,10-12月份进入平水期,水位、流量开始逐渐递减,到次年三、四月份降为最低值。矿区西缘(3km)为清水江中游,矿区内煤层大部分埋藏于最低侵蚀基准面之下(871.30m)。(二)矿区水文地质条件1、含水层隔水层地层特征永宏煤矿位于长江流域乌江水系,矿区西缘(3km)为清水江中游,矿区内煤层大部分埋藏于最低侵蚀基准面之下(871.30m)。矿区岩溶较发育,可见洼地、漏斗等。本区地下水化学类型为HCO3-Ca.Mg型水,矿化度24-436毫克/升,受煤粉污染的矿井水属SO4.Ca型水,

10、矿化度中等,PH值中偏酸性。地质测量的同时,对该区泉、池、生产窑及岩溶等水文地质现象,相应地进行了调查与测量,面积7km2。水文调查点37个。(1)娄山关组(ol):出露于矿区东部和东南部,上部岩性为厚层粉-中晶白云岩、砂屑鲕状白云岩、角砾状白云岩及硅质岩;中下部为厚层粉-细晶白云岩夹砂屑鲕状白云岩-角砾状白云岩-粉砂岩,厚800m。岩溶较发育,富含孔隙水,但在构造断裂带或褶皱转折端,则以溶隙、溶洞水为主。含纯碳酸盐岩类岩溶水,地下径流模数0.227L/sKm2。水质类型为HCO3-CaMg型,矿化度g/L。为弱至中等富水岩组。(2)茅口组(P2m):出露于矿区西部,岩性为生物屑含燧石灰岩,白

11、云质斑块生物屑灰岩,厚40-160m。岩溶水赋存于溶洞-管道中。含纯碳酸盐岩类岩溶水,地下径流模数0.328L/sKm2,水质类型为HCO3-Ca型,矿化度0.02-0.68g/L。为富水性极不均一强含水岩组。(3)吴家坪组(P3w)第二段(P3w2):岩性为生物屑砂泥质灰岩,含砂泥质灰岩夹中厚层燧石灰岩(1-2层),厚82-115m。岩溶较发育,含碳酸盐岩夹碎屑岩岩溶水,调查泉点2个,一般流量0.035L/s,地下径流模数0.245L/sKm2,水质类型为HCO3-CaMg型,矿化度0.09-1.74g/L。为含水较均一的中等或强含水岩组。第三段(P3w3):出露于矿区西部,岩性为生物屑燧石

12、灰岩夹生物屑砂泥质灰岩、泥灰岩、钙质泥岩-泥灰岩,厚102-118m。岩溶较发育,含碳酸盐岩夹碎屑岩岩溶水,调查泉点16个,一般流量0.014-0.080L/s,地下径流模数0.336L/sKm2,水质类型为HCO3-CaMg型,矿化度0.09-1.74g/L。为含水较均一的中等至强含水岩组。(4)长兴组(P3c):出露于矿区中部,中上部岩性为中厚层燧石灰岩;下部为深灰色中厚层生物屑泥砂质灰岩。厚20-48m。岩溶化作用强烈,岩溶漏斗、落水洞及溶洞发育,含纯碳酸盐岩类岩溶水,调查泉点2个,一般流量0.014-0.035L/s,地下径流模数0.227L/sKm2,水质类型为HCO3-CaMg型,

13、矿化度0.10-1.82g/L。为含水较均一的中等或强含水岩组。(5)大冶组(T1d)第二、三段(T1d2+3):出露于矿区中部偏东,中上部岩性为泥至粉晶白云岩,该层中上部在白沙井一带重晶石化强烈。中下部为细晶白云岩、鲕状灰岩,粉晶灰岩,微层泥晶灰岩夹少量粘土岩,泥晶灰岩与粘土岩的 韵律层;底部为粘土岩夹泥晶灰岩、泥灰岩,厚度500m。岩溶水赋存溶隙、溶洞之中。含碳酸盐岩夹碎屑岩岩溶水,地下径流模数0.115L/sKm2,水质类型为HCO3-CaMg型,矿化度0.09-1.74g/L。属中等含水岩组。相对隔水层(1) 峨眉山玄武岩(P3):出露于矿区西部,岩性为深灰至灰绿色厚层块状拉斑玄武岩,

14、具气孔、杏仁状构造,厚15-30m,与下伏地层茅口组呈角度不整合接触,与上覆地层吴家坪组第一段呈假整合接触。含基岩裂隙水,调查泉点1个,流量0.014L/s,地下径流模数0.018L/sKm2,水质类型为HCO3-CaMg型。属弱含水岩组,为P2m含水层之隔水顶板。(2)第一段(P3w1):顶部为煤层,之下岩性主要为泥岩、粉砂质泥岩夹泥质粉砂岩,局部地段偶夹炭质泥岩、鲕状泥岩及角砾状泥岩,厚9-21m。含碳酸盐岩夹碎屑岩岩溶水,水质类型为HCO3-Ca型,矿化度0.02-0.68g/L。为中等含水岩组。属弱含水岩组,为相对隔水层。(3) 大冶组第一段(T1d1):上部岩性为灰色薄层泥岩、泥灰岩

15、夹薄至中厚层细晶灰岩;下部为灰绿色泥岩夹薄层泥灰岩,厚45-50m。含碳酸盐岩夹碎屑岩岩溶水,调查泉点6个,一般流量0.014-0.035L/s,地下径流模数0.064L/sKm2,水质类型为HCO3-CaMg型,矿化度0.08-1.52g/L。含水较均一的中等至弱含水岩组,为相对隔水层。2、地下水补给、径流及排泄区内地形以中低山为主,内部多山间小盆地和缓坡,境内碳酸盐类岩石广泛分布。区域内岩溶水和碎屑岩裂隙水均以大气降水作为主要补给来源,地下水动态随季节变化明显,一般生年5月地下水流量、水位开始回升,6-9月为最高值,其间出现1-3次峰值,10-12月份进入平水期,水位、流量开始逐渐递减,到

16、次年三、四月份降为最低值。综上所述,本区水文地质条件中等,但除老窑、小煤矿采空区积水和岩溶裂隙水对煤层开采有一定影响外,整体影响程度不大。3、矿井涌水量因矿区位于斜坡地带,底板灰岩上方,且底板灰岩溶洞漏斗接地下河水位更低,而充水含水层中的裂隙水主要由大气降水补给形成,富水性弱。地质报告根据该矿历年统计资料、结合周边矿井涌水量及现场调查,永宏煤矿的矿井正常涌水量为30m3/h,最大涌水量为80m3/h 。三、瓦斯据连续三年的瓦斯鉴定资料,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行管字200764号,对黔南州煤矿2006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黔煤行管字2005279号,对黔南州煤矿2005年度矿井瓦斯

17、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黔煤行管字2004295号,对黔南州煤矿2004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都鉴定为低瓦斯矿井。选择其中瓦斯涌出的最大数据为依据,即矿井最大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74m3/min,相对涌出量为9.83m3/t,属低瓦斯矿井。根据近三年来的瓦斯鉴定,都为低瓦斯矿井。本次扩能后的白沙乡永宏煤矿为低瓦斯矿井。 2004、2005、2006年瓦斯等级鉴定情况表年份瓦斯二氧化碳审批意见备注绝对(m3/min)相对(m3/t)绝对(m3/min)相对(m3/t)20040.549.720.8615.48低瓦斯20050.427.400.35.43低瓦斯20060.749.830.53

18、7.04低瓦斯 四、煤尘爆炸性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3年12月提交的瓮安县白沙乡永宏煤矿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 D煤层有煤尘爆炸性。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煤矿名称及化验编号煤层名称工业分析(%)爆炸性试验爆炸性结 论水分Mad%灰分Ad%挥发分火焰长度(mm)抑制煤尘爆炸最低岩粉量(%)VdVdaf%白沙乡永宏煤矿2003-W1316D1.3026. 5532.084000煤尘有爆炸性五、煤的自燃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3年12月提交的瓮安县白沙乡永宏煤矿的煤炭自燃倾向等级鉴定报告, D煤炭自燃倾向性分类为二类,为自燃煤层。白沙乡永宏煤矿D煤层按自燃煤层设计。煤炭自燃倾向等级鉴定

19、报告焦渣特征煤矿名称及化验编号煤层名称工业分析(%)着火温度C自燃倾向分类水分Mad%灰分Ad%挥发分Vdaf%T氧化T原样T还原T白沙乡永宏煤矿2003-W1316D1.3026. 5532.0833935936324二类备注一类:容易自燃;二类:自燃;三类:不易自燃第三节 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通风方式为边界抽出式,主斜井风,回风斜井回风。主要通风机型号选用FBCZ-4-No.13A型防爆轴流通风机二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风机配套电机功率255KW,风量范围2046m/s,负压2201200Pa。采煤工作面均采用“U”型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均采用215kW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和600mm风筒压入式

20、供风。局部通风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采用“三专”供电并安装了“两闭锁”装置。矿井采用通风机反转进行反风,井下通风设施完善,通风系统独立、合理。第四节 矿井排水能力水泵:永宏煤矿井下现有正常可运转水泵3台,其参数如下:型号电机功率数量扬程(m)流量(m3/h)状态100D-45475kw/660v318085完好排水管路:排水管路在主斜井内布置两趟,133mm和168mm,一趟排水一趟备用。第三章 可能发生主要灾害事故的原因第一节 可能发生瓦斯积聚和爆炸的原因1、掘进工作面通风不良造成瓦斯聚积,遇到火源时;2、局部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3、掘进面停风后造成瓦斯聚积,遇到火源时;4

21、、采掘工作面地质条件突然变化,造成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5、巷道处于无风或微风状态造成瓦斯聚积,遇到火源时;6、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7、带电检修或因其它原因产生火花,遇到瓦斯浓度达到爆炸范围时;8、采空区及上隅角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9、排放瓦斯期间,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容易引起爆炸;10、放炮不严格执行放炮制度,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遇到瓦斯浓度超限时;11、作业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未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和汇报等。第二节 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1、采掘工作面炸药爆炸不完全导致发火,由此引起瓦斯及煤尘燃烧,造成火灾。2、

22、井下放炮违反操作规程,如放明炮、糊炮、使用变质炸药、打钻时没有规范操作等引起火灾。3、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使用明火、电焊作业,措施不力或未严格执行措施造成火灾。4、电器设备和线路维修不良,如电缆、开关、变压器、接线盒、电机、电钻等损坏、失爆、过负荷、电流短路等易引起火灾。5、机械转动部位长期缺油,摩擦引起高温发火。6、井口检身制度执行不严,下井人员缺乏安全常识,带烟火下井造成火灾。7、水泵房、变电所等场所使用不防爆灯具、违章进行电气焊工作、使用电炉取暖等造成火灾。第三节 可能发生水灾事故的原因1、1101工作面、1102回风顺槽掘进期间距离周边煤矿边界比较近,在回采期间因放炮震动和采空区跨蹋,

23、容易发生突水事故。2、1102的准备巷道上部为采空区有可能发生透水造成水灾。3、采掘工作面向前推进时过断层,探放水措施不力有可能发生水灾。4、在突水期间,矿井的主排水系统发生严重故障,短期内不能修复,备用设备排水能力不足,导致水灾。5、全矿井供电发生故障,短期内不能修复,致使井下主排水系统停止运转,导致水灾。6、雨季高峰期,工业广场及风井井口积水不能及时排出,自井筒灌入井下造成水灾。第四节 可能发生冒顶事故的原因1、掘进工作面或采煤工作面支护未按规程规定进行,支护质量达不到标准,遇顶板压力过大或破碎带时。2、锚喷支护巷道,锚、喷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时,顶板破碎或压力过大时。3、煤巷遇顶板破碎或构

24、造应力带未及时加固,易出现片帮、冒顶。4、采掘工作面顶板破碎,放炮崩倒棚未及时修复时。5、掘进巷道空顶作业,未一次成巷时。6、采掘面过断层、褶曲等采取措施不力时。7、施工交岔巷道、空顶面积较大、应力集中,支护不及时或支护材料不合格时。8、采掘工作面大面积空顶和前探支护使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9、巷道贯通未按措施要求对巷道加强支护时。10、回采面初次放顶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时。11、回采面收尾拆除支柱(架梁),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时。12、回采面上、下巷超前支护不符合要求,回采时易造成冒顶。13、回采面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或落实不好以及贴帮柱缺梁少柱,易造成冒顶。14、工作面支柱维护质量差,不坚持循环

25、注液,支撑力不够,易造成工作面冒顶。15、工作面周期来压时不注意及时加强支护,易造成冒顶。16、每次推进距离过长,第一排基本柱不能及时跟上,易造成冒顶。第五节 可能发生粉尘事故的原因1、各采掘面未实行湿式打眼。2、放炮后未及时洒水、冲洗巷帮或煤壁。3、各转载点未按规定安装喷雾降尘装置,或者未坚持正常使用。4、风速超过规定时,引起粉尘飞扬。5、防尘水幕安装不合格不齐全,或不坚持正常使用。6、喷浆、打钻、开帮时没有正常使用防尘喷雾降尘装置。7、未采用水炮泥,放炮时引起粉尘飞扬。8、煤仓、溜煤眼放空,易引起煤尘飞扬。9、个体防护不到位。第六节 可能发生其它灾害事故的原因1、主斜井提升(1)斜巷提升制

26、度不完善。(2)斜巷提升安全设施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不坚持正常使用,不按规定内容对提升系统及安全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3)绞车工、挂钩工、信号工等特殊工种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就上岗。(4)斜巷运输时司机不熟悉绞车的性能,没有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5)以上特殊工种人员的责任心不强。2、机电安装采掘工作面以及主运输皮带安装没有制定专项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都容易发生机电安装事故。3、运输上山提升(1)运输上山各种自动保险装置可靠性差,或者出现信号丢失现象等。(2)维修人员水平低,不能在日常检查中及时查出提升系统的故障。(3)提升系统损坏零件不及时更换。(4)各种规

27、章制度不齐全,各项管理不到位。(5)绞车司机操作不熟练,关键时刻不能及时处理突发事故。(6)在各岔道重车卸物,阻车器损坏或不正常使用阻车器等原因。第四章 可能发生主要灾害事故的地点第一节 可能发生瓦斯事故的地点1101工作面、1102上下顺槽掘进头,特别是1102上下顺槽在长度超过400米以上作业地点、打钻地点都是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都易发生瓦斯事故。第二节 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井下变电所、水泵房、1101工作面、1102上下顺槽采掘面打钻地点;主斜井井口、地面压风房、充灯房、仪修房、井口检身房、木工房等地点。第三节 可能发生突水事故的地点1101工作面在回采期间可能出现突水事故,1102

28、上下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期间可能出现突水;各采掘工作面突遇断层或距断层间距达不到安全岩柱要求尺寸而出现突水;掘进工作面在采取探放水措施时执行不力或不按措施严格执行也易发生突水事故。第四节 可能发生冒顶事故的地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各失修巷道、大跨度锚喷交岔点、受采动影响的巷道和硐室等地点第五节 可能发生其它灾害事故的地点各采掘工作面斜巷提升巷道、采掘面皮带巷、主运输巷、副井以及副井交岔巷道。第五章 可能发生几种主要灾害事故的预兆第一节 突水预兆1、与承压水有关的断层水突水预兆(1)煤层发潮发暗,巷道壁或煤壁“挂汗挂红”。(2)底软膨胀,底板张裂。(3)先出小水后出大水。2、冲积层水突水预兆(1)突

29、水部位冒顶,水量增大并出现流沙。(2)发生局部冒顶,水量增加并出现流沙。(3)发生大量溃水溃沙。3、老空水突出预兆(1)采掘面、煤层和岩层内温度低发凉。(2)若在采掘工作面,煤壁岩层内听到“吱吱”的水叫声,说明离水体不远,有突水危险。(3)煤层挂汗。(4)老空水呈红色,含有铁,水面泛油水和臭鸡蛋味,口尝发涩,若水甜清澈是流沙水或断层水。第二节 冒顶预兆1、采面冒顶的预兆(1)顶板裂隙增加或裂隙张大,下沉量和下沉速度急剧增大。(2)顶板连续发生断裂声。(3)支柱载荷明显增大,并有声响和顶板掉渣。(4)煤岩壁压酥和片帮严重。(5)支架变形和损坏现象急剧增加。(6)单体液压柱安全阀频繁开启。(7)瓦

30、斯涌出异常,顶板淋水增大。2、掘进巷道发生冒顶时的预兆(1)巷道断面收缩或破坏。(2)巷道鼓帮或底鼓。(3)巷道片帮、巷道隙裂发育、小块危岩滑落。(4)巷帮开裂或破坏。(5)底板逆性膨胀。(6)顶板弯曲下沉。(7)顶板危岩局部冒落。(8)巷道布置在三软岩层中,发生的规则冒落。第六章 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在灾害事故预防中的职责和任务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并认真履行。全矿职工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通知,以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一

31、)矿长的职责和任务矿长是防止灾害事故的第一责任者,具体负责本计划的贯彻实施,每季度亲自组织检查灾害预防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保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二)矿总工程师的职责和任务矿总工程师对预防灾害事故负技术责任,负责在每季度末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计划进行修改,制定补充措施。(三)安全副矿长职责和任务安全副矿长对预防灾害事故负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及各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落实情况。(四)其他副矿长及副总的职责和任务根据本计划及业务保安责任制,对分管业务内预防灾害事故负责,督促所分管业务部门按本计划的规定履行其职责。(五)矿调度室的职责和任务1、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32、,坚持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正确地协调安全生产。2、要掌握矿井供电系统、运输系统等设备的运转情况,尤其是重点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执行情况。掌握洒水灭尘、瓦斯管理、排水、顶板、支护等情况,为预防灾害事故提供可靠的依据。3、负责协调并监督各有关单位把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4、对生产中出现的灾害事故要迅速掌握情况,并按有关程序及时向矿领导及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并在有关领导指挥下,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迅速调动人员、材料、设备、车辆,组织救灾工作。5、负

33、责编制本年度雨季“三防”和冬季“四防”工程计划,落实到有关部门并监督其按时完成。6、负责落实各部门灾害预防计划执行情况。7、负责按规定安排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六)安监科的职责和任务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要求、指示、指令、通知等。对各单位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2、负责本计划中规定的各有关单位应负的职责和任务的落实进行监督。3、对生产中出现的各类事故,要及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追查,充分吸取教训,避免同类事故发生。4、深入生产现场,发

34、现隐患及时按“五落实”原则,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不定期编制事故案例及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下发矿属各有关单位,做到超前防范。(七)通风科的职责和任务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2、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合理。3、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落实相关单位构建通风设施,安装防尘设施。4、加强瓦斯管理,编制并落实各项防治瓦斯管理制度,特别要监督好四个环节:掘进通风、瓦斯排放、巷道贯通、;建立四道防线:通风管理、瓦检员巡回检查、瓦斯监测监控、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5、矿井发生灾害时,协助矿总工程师提出在通风方面需

35、采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6、加强对贯通点及巷道漏风地点管理,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7、深入现场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8、停采(掘)且设备回收完毕的巷道及时安排相关单位封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9、负责督查安排相关单位对监测监控系统的仪表仪器按规定校验。10、负责监督完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监督相关单位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 1029-2007)设置监测传感器,并按标准进行管理。(八)技术科的职责和任务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2、负责开展矿井地质工作,查明地质构

36、造、煤层赋存条件及影响生产建设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的地质说明书及地质资料。3、开展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性因素,并开展矿井的水文预报工作。4、根据井田范围内矿井分布情况、含水情况及其它矿井的开采动态,采掘工作面施工前,编制探放水措施与作业规程一并执行,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预防透水和瓦斯事故发生。5、负责掘进巷道的测量工作,根据巷道设计,给掘进巷道放中、腰线;检查、验收掘进巷道施工质量及进度,并及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明。6、负责原煤生产的验收及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回采工作面支护质量,并将回采工作面的回采进度及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标明。7、负责监

37、督、落实、指导相关单位维修井巷,确保巷道失修率不超过相关规定。8、对煤层的地质构造,如断层、褶曲、无煤带等要向有关单位部门提前以书面形式发出预测预报,以便及时采取预防顶板、瓦斯、透水等事故的措施。9、巷道贯通前按规定下达巷道预透贯通通知单到相关单位,以便有关单位采取相应措施。10、准确掌握井田范围内矿井分布情况及其开采动态,发现越层越界开采或威胁本矿安全的情况,要立即通报矿领导及有关科室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10、配合矿调度室搞好雨季“三防”和冬季“四防”工作。(九)机电科的职责和任务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2、强

38、化对分管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管理,定期完成主要接地网,辅助接地网的检查、测试工作和矿井上、下各种电气保护的检验检查工作,杜绝电气失爆和火花的产生。3、加强对通风、提升、排水、压风系统、供电系统设备的管理和测试工作,确保大型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备用设备的完好。4、负责对各种电气、防雷设施、绝缘用具的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将检测报告上报有关部门。5、负责地面供电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6、加强斜巷提升系统的检查及修护。7、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施设备的管理。(十)地面后勤的职责和任务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2、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预防

39、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及时贯彻执行,对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3、按照救灾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好抢险队伍、车辆和其它后勤保障工作。4、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具体落实疏水、防洪和排水系统的情况,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它防排水措施,确保地面防洪安全和地面水不流入、渗入井下。5、负责全矿水源日常管理。(十一)兼职救护队的职责和任务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救护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2、救护队要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技能演习,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在矿井一旦发生灾变时,能立即出动担负井下救护工作。(十二)医务室的职责和任务

40、1、负责灾害发生后的人员抢救工作,按规定配备急救器材和急救药品,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一旦有人员负伤能及时抢救。2、接到急救电话后,要能立即组织人员按矿调度室的指令或救灾领导组的命令,奔赴指定现场进行抢救。3、要保证上井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十三)保卫组职责和任务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并搞好要害部门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2、负责编制地面火灾的预防措施,并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3、建立健全地面消防网络,落实各项消防措施。4、一旦地面发生灾情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灾。5、井下一旦发生灾情,能迅速组织人员管理好井口的秩序。6、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防火措施。各变电所、配电点、厂房、锅

41、炉房、压风房、矿灯房等场所要按相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不定期督促检查,把防火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地面火灾事故的发生。(十四)供销科的职责和任务1、负责地面供应库房、炸药库以及木工房等地点的防火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消防机关的要求,严格值班制度。2、加强爆破器材管理,落实火工品的领用、退库管理制度,不发放不合格的火工品,杜绝火工品丢失。3、保证井上、井下救灾时的材料设备供应,确保各种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4、负责入井支护材料质量的检测工作。(十五)劳资科职责和任务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负责编制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落实、督促完成。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年度职工安全培训计划时,重点放在通风、防瓦斯、防

42、尘、防火、救护等安全知识上,还要组织好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的培训和学习。(十六)其它相关科室和区队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及本部门职责,结合有关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内容配合做好灾害预防工作,并负责向本单位职工进行贯彻本计划,并搞好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十七)其它管理制度1、所有工作人员入井时必须佩戴合格的自救器,并要懂得其性能,使用熟练。2、严格执行斜巷运输管理制度、职工入井检身制度及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等。3、矿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的安全办公会议,对矿井安全工作定期研究。4、施工单位与机电部门要完善井下消

43、防洒水管路, 管路的敷设要符合相关规定。5、矿井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救灾演习。第七章 预防各种灾害事故的措施第一节 预防瓦斯事故的措施1、通风、地测部门及时收集瓦斯资料,总结规律,修改、补充、完善瓦斯地质图,做好瓦斯地质工作。2、加强通风管理,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减小通风阻力,合理配风,严禁串联通风、扩散通风。3、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一通三防”各项工作能够得到层层落实。4、按规定配备瓦检工、抽放工、监测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5、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行人巷道的配风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6、

44、各采掘作业地点必须设专职瓦检员,严禁一人兼多头检查瓦斯和瓦检员兼放炮员作业,并严格执行工作面现场交接班(突出工作面在防突反向风门外交接班)和“一炮三检”制度。7、溜煤眼上口、密闭前、硐室、水仓、钻场以及易积聚瓦斯的地点要设置瓦斯检查点,瓦检员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8、瓦斯异常采掘工作面除按有关规定检查瓦斯外,还应经常检查高冒处、溜子机尾及溜槽底瓦斯,必要时设两个专职瓦检员。9、生产部门及时组织人员对失修巷道进行维修,保证巷道的通风断面达到设计要求。10、完善我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采掘面安全监测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及安装要求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 1029-2

45、007)执行,并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断电功能。瓦斯传感器必须按规定每7天用标准气样校验一次。11、矿长、总工程师、采掘队长、通风科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钻探工、放炮员等人员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发现瓦斯超限、积聚的现象,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采取措施,杜绝瓦斯超限作业。12、局部通风机使用单位必须安排专人管理,保证其运转正常,严禁随意停开。无计划停开局部通风机,由安监科组织相关单位、责任单位及人员按事故进行追查。13、严禁使用三台以上(含三台)局部通风机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

46、电源”并能自动切换,采用“三专”供电,安装 “两闭锁”装置和开停传感器。14、采用阻燃、抗静电风筒,风筒出风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风筒吊挂及维护达到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15、主要通风机因检修或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否则按事故追查处理。16、放炮员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严禁放明炮、糊炮,井下爆破执行正向起爆,坚持按规定使用水炮泥。17、加强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盲巷瓦斯管理工作,排放瓦斯和巷道贯通要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及xx煤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严把现场安全关;出现盲巷时,通风科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密闭。18、巷道余20米贯

47、通时,生产科必须下达经矿总工程师审核的巷道预透贯通通知单到相关单位,并在现场巷道内标明贯通位置,同时编制巷道贯通措施(包含巷道贯通后风流调整相关内容)。施工单位严格按巷道贯通措施作业,矿当天值班领导现场跟班,指挥贯通,确保贯通巷道的通风安全,防止出现瓦斯积聚。19、巷道贯通前,通风队提前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编制好通风设施构建安全措施,巷道贯通后立即构建通风设施,调整通风系统。20、通风设施构建位置及施工质量必须达到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通风科严格按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验收通风设施。2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至少超前一排回采,上隅角临时闭墙垛成正弧形,长度不小于4米,杜绝上隅角瓦斯积聚。22、掘

48、进工作面要加强支护质量,避免巷道冒顶引起瓦斯积聚,防止冒顶、片帮诱导突出。23、加强矿井防火的机电管理,井下坚决禁止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24、采掘面开工前必须检查瓦斯。岩巷掘进使用耙岩机耙斗作业区的上方必须安装瓦斯传感器,各施工地点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瓦斯传感器。25、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行人、行车、运料时同时打开两组风门,造成风流短路。主要风门必须实现联锁或设专人看管。主控风门安设风门开关传感器。26、加强现场管理,开启盲巷密闭时排放瓦斯,必须有针对性的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贯彻后由救护队完成。27、所有入井设备必须进行防爆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严禁出现失爆电气设

49、备,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现象。28、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通风、安监科室每季度对各主要通风机及反风设施检查一次,对重大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保证矿井灾变时可靠地进行反风。29、全面落实上级和矿上制定的一系列预防瓦斯事故的安全措施,要把各项措施落实到现场,搞好通风质量标准化,以质量确保安全。30、加强对杂散电流的管理工作,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使杂散电流和轨道绝缘性能符合规定。31、生产部门在安排掘进工作时,必须首先考虑通风问题,在总体风量不足的情况下严禁再布置施工掘进工作面。所有施工巷道必须一次成巷,不得中途停工形成盲巷。岩巷掘进杜绝出现矸石堆积超过巷道断面1/3以上、耙斗远

50、、风筒出风口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等情况,防止炮烟熏人事故。32、严禁出现如扩散通风等不合理的通风,防止因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对停掘的掘进工作面,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撤出设备,由通风队构建密闭并打栅栏。第二节 预防煤尘事故的安全措施1、完善井下防尘洒水系统,防尘管路在煤巷每隔50米安装一个三通闸阀,在岩巷每隔100米安装一个三通闸阀。按有关要求,巷道必须定期冲洗刷白。2、落实各项防尘措施,湿式作业。(1)湿式打眼;(2)采用水炮泥爆破,降低粉尘;(3)爆破后湿式装煤(岩);(4)煤层注水;(5)采用湿式喷浆。3、按有关规定在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安装两道封闭巷道全断面的防尘水幕,各转载点实行喷雾

51、洒水。4、按有关规定在掘进工作面各个转载点要安设喷雾降尘设施,并设置二道封闭巷道全断面的防尘水幕。5、所有煤仓、溜煤眼要存放一定量的煤,不得放空。溜煤眼严禁兼作风眼使用。6、入井职工加强个体防护,佩戴防尘口罩。7、粉尘监测(1)作业场所的总粉尘,井下每月测定2次;总粉尘的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2)呼吸性粉尘。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一次;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一次。8、井下其它地点设降尘装置要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9、按设计规范安设隔爆设施,并定期维护加水,使之能起到阻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扩大的作用。10、巷道中及巷道内管

52、线上的煤(岩)尘必须及时清扫或冲洗。11、确保各工作面的风量,但必须按规程规定严格控制各工作面的风速,防止粉尘二次扬尘。第三节 预防火灾事故的安全措施火灾事故预防重点是预防电气火灾、明火等外因火灾。为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应切实做到:1、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防灭火管理制度,切实做到:(1)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的其它不安全物品入井。(2)各进、回风井口20米内严禁烟火。(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4)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5)严禁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6)装药、放炮严格执行有关规定。2、使

53、用阻燃型电缆,各种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要加强管理和维护。3、变电站、钻机等电器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转。4、打钻探水期间,在打钻地点必须配备足量的黄泥以及灭火器材,消防水管安装至打钻地点并正常供水。5、运输巷要搞好文明生产,不得有浮煤、积水、杂物等,设有消防洒水管路,并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闸阀。6、完善井下消防洒水管路系统,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静压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7、井下巷道和硐室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存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24条的规定,严禁将废油和剩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8、加强机电管理,机电设备安装和管理、电

54、缆敷设等符合机电管理相关要求。9、正确选择电气设备,各种电器保护要齐全、灵敏可靠,杜绝失爆。10、变电所的防火门,由机电科管理,责任到个人,定期检修,保证开闭灵活、可靠。11、井下机电硐室、变电所、中央水泵房等地点按相关规定配足灭火器材,有关单位安排专人管理,单位领导作为负责人保证这些器材的完好。12、消防材料库必须按规定储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工具,并经常检查更换,专人管理。13、矿长每季度要组织保卫、通风、安全等部门分别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和器材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第四节 预防水灾事故的安全措施1、查清矿区附近地表水系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及有关水利工程情况,结合矿区采掘

55、布置与水文工程地质特征建立疏水、防水、排水系统。2、对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建筑物,必须修筑坝堤、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的措施。3、在井下受水害威胁的采区或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有掘、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巷道掘进之前,生产科应根据水文地质资料写出水情分析报告,并按水量、水压制定防范措施,需探放水工程的制定探放水设计,审批后方可施工。4、工作面回采前,根据已有的资料,查清工作面上方的积水状况以及煤层内构造水情况,对涌水量或积水量较大的,必须先排放积水后方可开采。5、对老窑区、老空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陷落柱、小煤窑开采区等需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不少于60米),

56、并要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工作面平面图上。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探的超前距离。钻探时如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具体情况,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施工单位当班班长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区域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6、相邻矿井的隔离煤柱,必须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规定留设。变动井田范围时,必须按照上述规定重新留设煤柱。7、各种防水煤柱应根据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时围岩性质及移动特征因素,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规定留设,必要时由防治水部门编制专门设计,报

57、请上级部门批准。已批准的防水煤柱不得随意改动,严禁在煤柱内设工作面。8、生产科对防治水害方面提供技术资料并负责审核落实准确程度,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办法和措施。9、雨季 “三防”和冬季“四防”计划由矿调度室编制完成,生产科及有关单位配合。对于各单位应负责完成的项目,要求按质、按量、按期完成。10、加强矿井附近小煤窑动态管理,每月要有灾害分析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防措施。11、对井田范围内尤其是受采动影响范围内地表情况要经常进行查看,发现地表塌陷,要进行及时填补,防止大量洪水灌入井下,造成重大事故。第五节 预防顶板事故的安全措施1、根据采掘工作面的技术参数及用途,正确选择先进合

58、理的支护形式。保证液压支柱的初撑力并设专人经常进行检查,加强液压支柱的管理,及时进行补液,泵站压力符合规定要求,加强矿压预测预报。2、狠抓质量标准化,严格按标准施工、检查、验收,认真按矿规定制度落实采掘质量标准化分工负责管理规定,并加强质量标准化管理的检查工作,确实保证支护质量达到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3、加强回采工作面的初采、末采收尾管理工作,上下端头和两巷超前支护及过老空区、过地质构造带、断面刷大、巷道贯通交岔点施工等重点工程的顶板管理工作,必须编制专门的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和有关部门汇审后,贯彻执行,确保施工安全。4、当有冒顶预兆时,现场操作人员、班组长和跟班队干,必须按照作业

59、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规定,加强支护强度,缩小空顶距离,采取控顶措施,提高支护的稳定性和安全性。5、维护巷道时,必须加强顶板管理,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顶板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措施。现场操作中,必须使用超前支护装置、防倒棚装置,严禁空顶作业。回采工作面在顶板破碎、片帮严重的情况下,生产部门必须按规定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核后,施工单位按措施严格执行。6、生产部门要按规定对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进行监测,对锚喷支护施工地点随时进行锚固力抽测,按月对喷砼强度进行试验,并向有关单位提供测试结果报告。锚固力、喷砼强度达不到要求时,必须整改合格。否则,停止掘进。7、当回采工作面初采时,成立顶板管理小组,由各

60、生产科室、队干进行现场跟班,现场指挥处理顶板管理问题,确保初采工作面初采工作的顺利进行。8、各队队长、班长是顶板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当现场施工时,确认顶板事故无法避免时,值班干部、班长、安检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全部撤出危险地点,避免人员伤亡。9、在工程施工计划设计、编审作业规程、班前会布置安全工作时,必须把防止重大顶板事故的措施作为重要项目,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力求严谨、完整。第六节 预防运输事故的措施1、选用合格的运输设备,安装运输设备符合相关规定。2、加强运输设备管理,完善运输管理制度和运输各工种操作规程。机电科要对矿运输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落实责任,强化管理。3、搞好斜巷跑车防护装置

61、的试验工作,机电科要按时组织对跑车防护装置进行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4、责任单位加强连接器的管理和使用。井下各单位在使用连接器时必须按矿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完好的连接装置。严禁使用自制绳扣及任何非标准连接装置进行提升。为确保副巷提升安全,责任单位在每次提升时,把钩工都要对钩头、车辆连接装置进行检查。5、加强斜巷跑车防护装置的管理和维护。责任单位下料时要对各自所属范围内的斜巷的各种挡车装置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并做好日常的维护工作,使之灵活、有效、可靠。6、加强小绞车的管理。绞车安装严格按照运输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进行,钢丝绳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断丝、磨损不超规定,无严重锈蚀、死弯。7、对车辆连接装置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检测检验。8、斜巷提升时,要按规定数量挂车,严禁超拉多挂。9、加强斜巷提升管理,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10、加强运输安全管理,机电科要对现有的运输设备、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存在问题的装备,要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修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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