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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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汇编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适应我矿发展,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要求,特制定设备管理制度。(二)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部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提高我矿的技术装备水平,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三)机电部设置专职机电设备管理员,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制定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检查、督促制定的执行情况。(四)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下和地面机电设备(不含洗煤厂设备)。二、设备管理制度(一)设备的采购、验收1.根据生产需要,依

2、据生产环境和生产工艺的要求,各单位向公司提出设备采购申请,经公司投资小组批复后,及时上报设备投入采购计划,公司生产部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核工作,公司机电供应部负责设备的采购工作。2.采购时,要坚持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经济合理和货比三家的原则,严禁购置国家有关部公布的高能耗、低效率、淘汰型设备和安全性能差的伪劣产品。3.凡外购设备,入库前必须经供应部、机电部、使用部三方共同验收。4.机电设备到货后,机电部在接到供应部的设备验收通知后,安排技术人员参加验收,要严格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验收,必须三证齐全,必要时进行现场技术测试,严把质量关。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验收为合格产品:(1)规格型号及技术

3、参数与计划不符的;(2)设备生产厂家无合格证,无铭牌和煤安标志的;(3)随机附件不全;(4)有其它质量问题。(二)设备的安装、验收1.新工作面安装前,由调度室、技术部、机电部、安检部及施工队进行验收,机电部、技术部根据工作面的实际情况共同提出设备的配置方案。经分管矿长审核批准后交由安装单位根据计划进行安装。2.各单位在安装设备时,要正确搬运,搬运过程中发生损坏时,要追究责任。3.安装设备由安装单位按有关标准和设备使用说明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4.安装完毕后,相关单位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按技术规范逐项验收,调试,并填写验收记录,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方能投入运行。5.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

4、或质保期内由于设备质量发生故障,造成设备损坏,应及时向机电部汇报,机电部要向矿领导汇报,并上报公司设备主管部,向生产厂家提出索赔或补偿。(三)设备的使用、回收1.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操作。2.对没有使用过的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使用部根据使用说明书和有关规定,详细制定本设备的操作规程,并组织操作工、维护工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熟悉操作程序。3.设备的使用要实行包机制,单人操作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多人操作的设备实行机长制,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4.设备的操作人员要做到“三好”、“四会”。5.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备用设备的保管以及停运

5、待修设备的管理均由本单位负责,确保设备在安全适宜的环境下运转。6.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7.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安全装置齐全,动作可靠。8.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台账,做到底子清,状态明。9.大型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性能检测和检修,保证符合使用要求,达到台台完好。10.设备的使用单位无权私自外借,确实需要外借时,必须经机电部审核,报矿领导批准,办理外借手续后,方可外借。11.设备交付时,双方要对设备、配件进行状态检查,清点数量,认真填好记录,并签字。12.回撤设备发现有损坏时,要追究使用单位责任,按事故论处,非正常损坏时,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罚。13.设备搬运

6、单位要保证轻装轻放,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搬运过程中发生设备损坏时,要追究责任,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14.设备回收入库后,一律堆放在待检区,检查验收后,需检修时,必须放置在待修区,属于合格的放置在合格区,并保持库内设备、配件堆放整齐,严禁乱拉乱堆,野蛮装卸。15.设备交付时,双方要对设备、配件进行状态检查,清点数量,认真填好记录,并签字。(四)设备的维护与检修1.各单位的在籍设备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在完好、安全的状态下运行。2.各单位每班都要做到班前、班中检查、班后维护保养,按时清洁,搞好设备环境卫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各单位要对各类设备制定出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做到专

7、人管理、专人使用,搞好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行。4.各设备要加强润滑管理,严格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即定时间,定人员,定部位,定油质牌号、定油量,并做好润滑记录。5.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应坚持执行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原则。6.设备的检修内容包括日常检修,一般检修和大修,各修理内容如下:日常检修的内容:(1)设备的外观、螺栓、销子、垫片、挡板、挡圈等以达到完好标准为基础。(2)更换磨损的个别零件。(3)清洗不需要大拆卸的零件。(4)清扫设备周围卫生。(5)按要求更换油脂。(6)调整传动和支转部位的间隙。(7)对电气设备的绝缘进行测定和调整。(8)对接地电阻进行测定工作。一般检修内容:(1)

8、更换成套零部件。(2)清洗复杂零部件。(3)更换超限的轴承。(4)处理一般性电气绝缘问题。大修理内容:(1)对大型设备进行全面的解体检修。(2)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零部件。(3)调整整个机械部分和电气操作系统。(4)检修主要底座基础,架子和外壳。(5)整修设备达到性能要求和完好标准。7.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对设备定期检修,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设备的预防检修,轮换检修,临时检修,使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8.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9.机电部要根据设备使用单位提出的停产检修计划,认真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10.设备使用单位根

9、据批准的检修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检修负责人,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完毕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其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11.设备的检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达到完好标准要求。12.设备需大修时,使用单位必须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修理时要认真填写设备大修记录,检修完毕,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签字,对外委托修理的设备、配件,按外购设备入库验收要求对待。13.检修设备时,检修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其它设备零部件,一经发现要对检修人员进行处罚。14.机修车间要保质保量完成检修任务,确保有足够的备品备件。15.检修后的设备必须妥善保管,验收合格后,放置在合格区。

10、停送电管理制度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xxx煤矿高、低设备停送电。第二条 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申请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并由专业电工完成。申请停送电工作票按如下程序执行:1、由需要停送电的单位到机电管理部按规定项目填写停送电工作票。2、持机电管理部填写的停送电工作票到机电队联系停电事宜,由机电队队长在停送电工作票上签字,并且填写清楚本次停电的影响范围。3、由机电副总或主管矿长在该工作票上审核签字。4、由调度长根据全矿生产情况安排具体停送电时间,并签字。5、持填写好的停送电工作票到矿调度室进行登记,由当班调度员通知因本次停电受影响的单位。6、持此工作票到相关变电所联系停电事宜,变电所当班工作人员电话核实,

11、且保存好此工作票后,再操作停电。之后认真填写好记录。第三条 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停电时必须严格遵守停电验电接地悬挂警示牌装设保护遮拦的程序。第四条 认真执行工作监护制度,监护人员应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第五条 无论高压或低压停送电,必须明确停送电时间,并且严格遵守,如有变动,及时另行通知。第六条 在同一条线路带有两个以上单位时,若其中一个单位停电,在此停电时间,其他单位不得私自利用该停电时间进行检修电气设备和其他相关操作,如需检修必须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可进行检修。到送电时间,由检修单位持工作票到变电所联系进行送电,并不再

12、通知其他单位。第七条 地面35KV变电所停送电工作,还必须严格执行上一级变电所和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第八条 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可紧急停电。事后,补办停电手续。第九条 各单位自行施工或检修本单位设备,无涉及其他单位停送电的,由本单位主管人员批准后,电气作业人员,按本规定第三条操作。第十条 高压变配电因检修或工作需要而停电时,要将线路上的隔离开关和跌落保险拉开,并在停电设备可能发生感应电压的部件接好地线。电容器对地放电,对设备的进出线各相进行验电,确认设备无电。工作人员必须在停电设备的范围内作业,并与带电部件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并在隔离开关和跌落保险处设专人监护,悬挂警示牌

13、,着装安全保护用品齐全后,方可开始作业。第十一条 在配电室内工作时,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第十二条 停送电应由专职人员负责,严禁非工作人员任意停送电。停电时先停负荷侧,送电时先送电源侧,严禁带负荷停电。第十三条 井下高压及一类负荷停送电必须征得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的同意,停电时要由专人先和地面35KV变电所联系,待其他辅助工作安排好后,方可停电。地面35KV变电所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并且在停电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各开关手把要按规定进行闭锁。第十四条 井下设备停电后,要执行下列验电、放电、接地、挂牌制:1、停电后,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

14、进行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2、当验明确无电压后,在周围瓦斯浓度小于1%时,用短路接地线先接地,然后将被检修的设备三相短路。3、在工作前,应将电气设备的闭锁装置锁好,并在停电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第十五条 在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停电后必须留专人看守。第十六条 采区停风后,未经瓦检员检查,任何人不得往工作面送电。第十七条 作业完毕在恢复供电前,要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认真检查,接地线、短路线及各种安全保护设施要全部拆除,供电线路、变配电设备上无任何遗留材料、工具、杂物等,通知所有作业人员撤离工作地点,由作业组长检查无误后,方可送电。第十八条 严禁无证上

15、岗,严禁违章操作,严禁违章指挥!第十九条 严禁口头约时停送电!严禁以捎信等方式通知,必须坚持谁停谁送的原则。防爆设备入井验收、检查制度一、防爆检查员负责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工作和日常井下防爆设备检查工作。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有关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有效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三、新购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具有 “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四、防爆设备入井前,防爆检查员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由其签字的防爆设备入井合格证后,方准入井。五、井下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有防爆检查员现场严把质量关,确保电气设

16、备的完好,无失爆现象。六、井下电气设备安装后,必须经防爆检查员和其他相关技术人员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防爆设备管理制度为了强化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行为,杜绝特大电气事故,消灭重大电气事故,避免一般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防爆设备管理规定。第一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项目经理为电气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第二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设备完好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对本单位设备包机到组,落实到人,定期检查检修,确保检修质量,并认真做好各种检修记录。第

17、三条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强占检修时间,导致电气失检。第四条防检组全面负责井下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的防爆检查工作,防爆检验员要认真把好电气设备的“三大关”,即:入井关、安装关、交接验收关。第五条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包括煤电钻、激光仪、监控仪等)在入井前,必须经有资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验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否则按失爆论处。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气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第七条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 要求进行管理。防

18、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电气失爆一、 一般规定: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2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号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按高瓦斯矿井);3电气设备未经检验贴防爆合格证下井,或防爆合格证超期的;二、外壳:1外壳有严重变形,凹凸超过10毫米,或有裂纹、开焊的;2外壳内有锈皮脱落的;3防爆室(腔)观察窗(孔)透明板松动、裂纹破损或使用普通玻璃的;4未取得防爆设备检修合格证明的单位,对外壳进行切割、焊补的;5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的;6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

19、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7隔爆腔内随意增加零部件,造成空腔容积变化的;三、防爆面:1凡防爆面与相应外壳容积对应的最大间隙超过下表规定的;矿用隔爆电气设备隔爆接合面参数结合面形式最小有效长度螺栓至外壳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V0.1V0.1最大允许间隙平面、止口或原筒型结构6L12.560.312.5L2580.40.425L90.50.5带有滚动轴承的圆筒形结构6L12.50.4512.5L250.60.625L0.750.752防爆面有油漆、杂物及锈蚀严重的;3局部出现直径超过1毫米,深2毫米的砂眼,在40、25、15毫米有效长度防爆面上每平方厘米超过5个或者10毫米长的防爆面上每

20、平方厘米超过2个砂眼的;4偶然产生的机械伤痕,其宽度与深度达0.5毫米,其无伤防爆面有效长度不足规定2/3的;5螺栓或丝孔滑扣起不到紧固作用的;6缺弹簧垫、弹簧未压平或缺损的,以及弹簧垫疲劳无弹性的;7缺螺栓或螺栓松动的;8螺栓未上满或未露出13丝的;9电动机接线盒盖上反的;四、电缆引入装置:1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1毫米或进线嘴内径大于密封圈外径 2 毫米的;2密封圈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的;3密封圈破裂、缺口及割开套在电缆上的;4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其他包扎物的;5密封圈硬度不满足要求,出现老化(龟裂、发粘、硬化、软化、粉化、变色等现象)失去弹性,永久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

21、用的;6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最小宽度小于10毫米的;7 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的(70平方毫米及以上电缆除外)或最小厚度小于4毫米的;8 闲置进线嘴缺密封圈或挡板,或挡板放在密封圈里面的;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毫米以上的;挡板厚度小于2毫米或挡板直径在110毫米及以上时厚度小于3毫米的(所有挡板应镀锌);9 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或铠装电缆铅皮)上的;10 一个进线嘴用多个密封圈的;11 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或金属挡圈放在密封圈里面的;12电缆编号进入密封圈的;13进线嘴压紧后亲嘴或线嘴内圆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活动的;14电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

22、位用刀削或挫细的;15电缆护套(铅皮)伸入器壁长度小于5毫米,大于15毫米的;16螺旋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或用一只手的手指能压紧螺母旋进超过半圈;17使用压紧螺母式进线嘴缺少金属挡圈的(缺金属垫圈);金属垫圈与进线嘴不匹配的;18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丝或螺丝未上紧;19电缆在进线嘴处能轻易来回抽动;20压盘式进线嘴用手晃动的;21高压铠装电缆终端接线盒没有灌绝缘胶,绝缘胶没有灌到三叉口以上,绝缘胶裂纹而相对活动;五、接线:1接线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护套损坏裸露芯线的;2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电源进线口和负载接线口倒换接线,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嘴严禁引出动力线,违反规

23、定的;3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头,违反规定接反的;六、电缆连接:1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冷补的;2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电缆)若用接线盒接线时,非本质安全型设备,不采用隔爆型电缆接线盒的;3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中间盒不灌注绝缘填充物或填充物不严密露出芯线的接头的;4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的;5橡套、交联聚乙烯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的(屏蔽电缆露出屏蔽层或本安设备连接电缆露出导体除外,但应及时修补);七、照明电器:1防爆安全型灯具压口改为罗口的;2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损坏的;八、矿灯:1灯头壳破裂的;2灯头闭锁螺丝不起作用的

24、,或缺少螺丝的;3灯盒闭锁螺丝不起作用的;4灯头线圈松动密封不良的,或缺少密封的;5灯头玻璃破裂的,或用普通玻璃代替的; 6灯线窜动的;7灯线绝缘有破裂的,灯线出线无护套,灯头进线无密封圈的;九、井下使用的“三大保护”(过流、漏电、接地)、风电、瓦斯电闭锁、皮带机综合保护、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等装置,都必须做到齐全、灵敏、可靠。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严禁非专职人员擅自调试或停用上述安全保护装置。机电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制度一、安装单位(不包含洗煤厂)按照施工有关设计、计划,领取机电设备进行安装。二、设备安装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设备基础验收合格(无基础除外)。(二)

25、技术措施全,特殊过程要有施工组织设计和安装工艺流程。(三)图纸资料齐全。三、设备材料选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因安装单位造成的失误按照有关制度追究责任。四、大型安装工程必须有详细的施工进度安排。五、工程竣工验收条件:(一)按设计要求和相关质量标准完成全部项目。(二)安全设施和附属设施完善,具备安全使用条件。(三)必须经过试运行,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四)有测试和运行记录。具备以上条件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移交申请。六、机电部按安装单位申请或有关业务部协调通知,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一、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每月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性能大检查,井下

26、分片负责电工必须每日检查一次。二、井下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季度检查整定一次,井上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半年检查整定一次,出现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三、高压电缆每年进行一次泄漏和耐压试验。四、主要电气设备每月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查。五、井下固定敷设电缆每月进行一次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周由专职电工检查外部及悬挂情况一次。六、移动式电气设备每月由机电部集中进行一次橡套电缆的绝缘检查,每班由专职电工负责检查。七、接地网每季度进行一次电阻值的测定。八、新投入安装的电气设备在投入运行之前必须进行一次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九、电气试验工作井下电气设备由机电一队负责进行,井上电气设备由机电二队负责进行。十、

27、电气试验工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的规定。十一、试验人员必须熟知试验仪器、仪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电气试验工作不得少于2人,试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试验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坚守岗位,各负其责。十二、井下电气试验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只有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在0.80%以下方可进行,同时还应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十三、井下固定电气设备做完试验后,应当如实填写试验记录,发现问题时,应指派专人立即处理。阻燃胶带、电缆检验制度一、阻燃胶带检验制度(一)采用胶带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胶带。(二)采购胶带时必须采购具有资质的专业胶带生产厂

28、家生产的阻燃胶带。(三)阻燃胶带使用前必须取样经过具有资质的阻燃胶带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合格后出具阻燃胶带检验报告,否则不准入井使用。二、电缆检验制度(一)凡用于井下的各类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必须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核发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二)井下各种电缆使用前必须经有资质的阻燃电缆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阻燃电缆检验报告,否则不准入井使用。设备包机制度为加强设备管理,杜绝失爆发生,消灭隐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一、设备在移交生效之日起,接收单

29、位对所接收设备进行包机管理。二、包机单位负责人必须建立所有设备、设施的包机责任制。三、机电设备包机必须专人、专职负责,设备包机牌上必须注有包机人姓名、地点等内容。四、巷道内每一条电缆,每一条管线,每一件安全保护装置都应分工包干,落实到专人,并挂牌留名。五、包机人必须严格按所包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六、包机人必须做到管好、修好、用好设备,确保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干部上岗制度一、管理干部均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检查工作并留有记录。二、干部上岗,检查内容如下:(一)岗位人员上岗情况。(二)岗位人员有无“三违”现象。(三)岗

30、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四)岗位人员的精神状态。(五)设备的完好状况。(六)设备保护系统是否可靠。(七)设备有无重大隐患并提出处理意见。(八)工业场所卫生状况。三、各级干部上岗时间不得少于如下规定:分管矿长每月一次,部长每月二次,机电队长每周一次。四、干部上岗要仔细检查岗位人员是否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五、对设备运行和各项记录要勤过问,并听取当班人员关于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六、抓好现场簿弱环节的关键工作,检查岗位人员的出勤状况,劳动纪律,环境卫生等。七、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应及时作出处理,不得包庇迁就。矿灯管理制度一、矿灯应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并划分

31、责任区落实到人。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二、充灯房要保持干净整洁,充电架每天清洗一次。矿灯擦洗干净,认真检查矿灯,确认无问题时方可上架充电。三、灯房值班人员要提前半小时上班发灯,凭牌领灯,交灯给牌,发出的矿灯,应保证最低能连续正常使用11h。四、井下职工领到矿灯后应详细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如发现不完好应及时交充灯工处理或更换。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红灯或灭灯时,上井后要及时通知充电工进行修理。连续2天出现红灯得不到处理时,应向机电部或安检部汇报。五、矿灯佩戴人员不准敲打或拆卸矿灯,一经发现按“三违”论处。六、井下职工升井要及时交灯,充灯

32、房对当班超过2个小时未交回的矿灯,将名单报调度室和机电部,对私自存放矿灯不交者,按每盏灯每天50元罚款;拒不交还超过3天的按丢失处理,丢失按矿灯原价赔偿。七、灯房值班人员收灯时应仔细检查矿灯完好情况。发现因使用不善造成灯头或灯线局部损坏的,对使用人罚款50元;电池盒破裂的,对使用人罚款100元。七、灯房值班人员不按规定发放矿灯或交接班不清造成矿灯丢失,由交接班人员按规定赔偿矿灯。八、对所有的矿灯要定期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性能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失爆矿灯严禁发放。自救器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为加强自救器管理,保证入井人员能够正确使用自救器,当

33、矿井发生灾变时,发挥自救器的作用,特做如下规定:一、自救器由机电部统一编号管理,建立台账。二、入井人员,必须佩化学氧自救器。三、入井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四、每次携带后,应将自救器外表擦干净。五、自救器要轻拿轻放避免摔落、碰撞、敲打,不许当坐垫,否则,按“三违”处理。六、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或私自打开,否则,除按“三违”处理外,按原价赔偿。七、凡是因不慎丢失自救器的,一律按原价赔偿。八、自救器外套保护罩为易损件,如有损坏,使用人员发现后,应及时向机电部汇报给予更换。九、地面仓库存放超过5年或井下携带超过3年的,应予以报废。十、机电部定期检查自救器,每季度进行1次气密性检

34、查。化学氧自救器不间断地使用一次后,必须报废,不能再次使用。岗位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必须按时在岗位上现场交接班,并把当班存在的问题交清接班人员。二、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双方要对所辖设备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并填写记录,方可进行交接,离岗。三、认真做到“七交”和“七不接”。(一)交清当班的运转情况,交待不清不接。(二)交清安全情况及存在的隐患,交待不清不接。(三)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待不清不接。(四)交清工具和配件材料情况,数量不符时不接。(五)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打扫情况,不清洁不接。(六)交清各种记录的填写情况,发现填写不完整或未填写时不接。(七)交班不交给无证司机或喝酒和精神

35、不正常的人。非当班司机交代情况时不可接。四、双方交接班后,岗位发生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一、设备停产检修(一)根据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要求,矿井全年停产检修日不应小于七天。(二)机电部每年要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检修计划,汇编全矿停产检修计划,并编制重点检修项目,拟定组织会审全矿停产检修计划。供应部落实各检修单位需用的配件材料计划。(三)停产检修前一个月各单位技术人员都要详细考察本单位的设备运转情况,确定本单位设备的检修台数,检修部位,从而编制出本单位的设备检修计划。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1.检修项目;2.检修进度;3.安全技术措施;4.工艺流程;5.质量标准;6.需用工时;7.材料

36、、配件需用计划。其中检修项目和材料配件计划检修前一个月报机电部和供应部。(四)检修前三天应组织召开全矿停产检修工作会议,落实检修项目,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流程、检修材料配件、检修安全措施,以及检修人员、工具等。(五)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检修安全措施,质量标准,检修时,机电部和使用单位要分开把关,确保检修安全和检修质量。(六)检修期间,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七)机电部要和使用单位对检修好的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主要设备要进行试运转,经验收人员在检修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二、设备定期检修规定:(一)大型固定设备要保证每天不少于2个小时的检修时间;(二)主要采掘设备要保证每

37、天不少于46小时的检修时间;(三)主要运输设备要保证每天不少于2个小时的检修时间;(四)其它设备的检修,按照日常检修的安全技术规定进行操作;(五)所有设备的检修,要有技术要求,并严格执行;(六)检修完毕要认真做好记录,并清点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行设备。设备巡回检查制度一、矿机电部每月要至少组织一次对机电设备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检查内容如下:(一)检查设备的外壳、轴承及其它部件是否完好。(二)检查设备的电气及保护部分的触点是否接触良好。(三)检查机械传动部位的声音是否正常。(四)检查电机、减速器及各部件的连接部分是否符合规定。二、设备司机自检内容如下:(一)检查机械、电气部分的螺丝调整是否

38、齐全、紧固。(二)检查各指示仪表的指示是否正常。(三)检查油位、温度、声音是否正常。(四)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三、分片负责人每天巡回检查一次,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认真填写巡检记录,为计划检修提供依据。四、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电气试验管理制度一、电气试验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试验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二、所有试验的项目应编制试验周期,按时进行试验。三、各项电气试验均要做好详细的试验记录,对试验合格的电气,应出具试验合格证,并加铅封。试验记录与试验合格证应由矿机电部存档。四、经试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

39、更换。五、对于检漏继电器、照明综合保护等的试验,实行安装时的综合试验与日试验制,即每天由值班人员进行一次性能试验。检漏继电器每月进行一次远方试验,所有试验均应做好记录。机电设备的回收、报废制度一、工作面回撤下的电气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如数升井交回机电一队。二、回收的设备、电缆、电器及各部件未经设备管理员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卸、倒装使用。三、各使用单位生产中损坏的设备,由自己负责升井,否则影响修理,责任自负。四、设备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设备必须立即报废。因设备的主要机件损坏的确不能修复,需要报废时,设备管理员及技术员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按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

40、及时上报备案处理。小型电器管理制度一、全矿所有小型电气设备、2.5mm2以下的电缆,由小型电气管理组负责,统一领取、编号、发放、回收、修复、保管。二、新进的小型电器及信号电缆,供应部门必须严把质量关,严禁调入不合格产品。小型电器应有生产厂产品合格证及防爆合格证;新进的信号电缆应有生产厂产品合格证、试验合格证和阻燃试验报告,并经机电管理部、机电队小型电气管理组检验合格后入库房,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严禁入库和下井使用,并由供应部门退货。三、对小型电器要实行帐、卡、物、板管理,并要做到四者相符,每件小型电器都要编号管理、修复应有记录,库存的小型电器做到零部件齐全完整,摆放整齐。四、各单位每月底前必须向机

41、电管理部报小型电器及信号电缆月度计划,由机电管理部统一汇总报供应部。五、各单位领用时必须提前3天向机电管理部申请,经审批后,凭?领用申请单?、?领料单?发给,领取后必须在3天之内安装到指定地点。六、地面修理后的小型电器必须件件合格,信号电缆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兆欧方准下井使用,小型电器不合格,以及信号电缆绝缘低、护套老化等均不准发出,否则追究发放人员责任。七、在使用单位工程安装结束后,小型电气及2.5mm2以下的电缆,由机电管理部、使用单位、小型电气设备管理组、防爆检查组统一检查、验收,同时填写安装竣工验收单,由三方统一签字,小型电气管理组方可入帐、入卡。八、小型电气设备和2.5mm2以下电缆

42、回收工作,必须由小型电气管理组、使用单位共同查清验收后,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完成回收工作。九、各单位相互移交时,必须双方到现场核实,并填写移交单,双方签字后,机电管理部签字,并办理转帐手续,不认真核查移交造成丢失由接收方负责。十、拆除的小型电器必须在1周内由使用单位回收上井交机电队,使用单位当面交清,并办理移交手续。否则造成损失,由使用单位负责。小型电气设备的修理工作,由小型电气管理组负责进行。十一、小型电气实行交旧领新制度,各单位需要更换时一律以旧换新,否则按丢失论处。十二、各单位应加强小型电器及信号电缆的维护和管理,各类运输巷道两台以上小型电气汇集处必须实行上板集中管理,不得有损坏丢失现象。十

43、四、运行中的小型电气检查工作由防爆组、小型电气管理组及使用单位共同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机电队、机电管理部及有关领导。十五、违反以下规定者,按矿有关管理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相关处罚:1、私自存放小型电器,每件罚款50元,私自存放信号电缆,每米罚款5元。2、领用后不及时安装或拆除后不及时回收上井,每件(每百米)每超1天罚款5元。3、私自挪用、倒装小型电器及信号电缆,每件罚款50元,信号电缆每米罚款5元。4、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小型电器及信号电缆损坏丢失,视情节按原价50%100%罚款。5、不及时将小型电器交到指定地点,不办理移交手续罚使用单位200元。6、回收上井的小型

44、电器必须零部件齐全完整,不得有损坏,否则视情节每件罚20200元,信号电缆每损坏1处罚款50元。杂散电流管理制度为确保井下电器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杜绝电气灾害事故的发生,针对井下杂散电流难以测定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一、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的检定、检测试验工作,保证入井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A方可入井;二、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的继电整定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装置的整定细则,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置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参数要与所馈负荷相匹配。三、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的运行维护工作,本电缆运行前的绝缘泄漏的测试工作,杜绝电缆有挤、碰的外部

45、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钩,电缆的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的弯曲规定。四、井下电器设备电缆连接器要台台接地,接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规定。五、严格执行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确保检漏继电器动作灵敏、可靠。要求检漏继电器每天试验一次。照明综保应每班试验一次,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应每月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检漏继电器每半年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六、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各运行电器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七、加强入井职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工作,强化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坚决杜绝职工的违章操作。要持证上岗,严禁带电检

46、修设备。八、加强巷道的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工作,确保巷道的甲烷浓度低于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值。九、井下各生产地点的杂散电流值每周测试一次。十、井下轨道接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保护接地管理制度一、保护接地的装置、接地方法、接地线的连接必须按规定进行。二、有值班人员的场所或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检查,其它设备的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三、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检修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的完善情况。四、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及时修复。五、每年至少要将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从水仓或水沟中提出,详细检查一次,如发现接触不良或严重锈蚀等,应

47、立即处理。六、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七、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的测定,要有专人负责,每季至少一次;新安装的接地装置,在投入运行前,应测其接地电阻值,并必须将测定数据记入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电缆管理制度一、全矿4平方毫米及以上的低压橡套电缆,由电缆组集中统一保管、编号、领发、修补,机电管理部负责管理,机电队试验室负责试验,任何单位不准私自存放电缆(专用电缆除外)。二、新进的电缆供应部门必须严把质量关,严禁调入不合格产品,并要有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试验合格证和阻燃试验报告,入矿电缆库。无出厂合格证、试验合格证和阻燃

48、试验报告、护套不圆、龟裂、沾连的电缆严禁入库和下井使用,并由供应部门退货。三、电缆要实行帐、卡、物、板管理,并要做到四者相符。每根电缆都应有编号(包括型号、规格、编号及长度)。电缆修补及试验后都应留有记录,地面存库的电缆要有标志牌,注明电缆编号、电压等级及绝缘完好状况。四、各单位每月25日前必须向机电管理部报电缆月度计划,由机电管理部统一汇总报供应部,领用时必须提前3天向机电管理部申请(特殊情况除外),经审批后,凭开具的?电缆领用申请单?和?领料单?发给。在没有所需要的规格电缆时,允许放大一级发放,但绝对不允许缩小截面,否则追究发放人员责任。五、各单位领取电缆后必须在3天内下到安装地点使用,拆

49、除的电缆必须在一周内回收升井交矿库,使用单位当面交清,并办理移交手续,否则造成丢失,由使用单位负责。六、各单位相互移交电缆时,必须双方到现场核实,并填写移交单,双方签字,机电管理部签字,并办理转帐手续,不认真移交造成损失由接受方负责。七、所有编号管理的电缆严禁截断使用,在拆除时只能甩不能截,特殊情况需经矿机电领导批准同意,煤机专用电缆及煤电钻电缆绝对禁止截断使用。八、井下使用的电缆若使用到编号位置时,应立即更换上井,不准继续使用,编号进入胶圈使用时按失爆论处,一头无号或两头无号使用时,按规定处罚。九、各单位应加强电缆的维护和管理,不得有损坏丢失现象,一旦发现有损坏、丢失现象,要立即通知机电管理

50、部。因管理不善造成护套损坏而又因生产需要不便更换上井,可写出书面申请和追查处理报告,进行现场冷补,但露芯线者必须更换,禁止冷补。十、地面修补后的电缆必须工艺合格,浸水耐压试验符合要求,绝缘电阻大于10兆欧以上,方准下井使用,否则造成事故或影响生产,追究修理人员责任。十一、长度大于20米的电缆必须两头编号,20米及以下的电机负荷电缆及短接电缆在中间编号,并在编号两侧涂上红漆。十二、电缆严禁拖地、埋压或泡在水里,应悬挂整齐,使用中的电缆应由当班维护电工每班至少检查1次,移动电缆每班检查不得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电缆维护要分段落实到人。十三、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罚:1、私自存

51、放电缆,罚款200元。2、未经同意私自挪用、倒装电缆,每百米罚款500元3、不及时安装、拆除电缆,每百米超过1天罚款100元。4、私自截断电缆,每处罚款500元。5、拆除电缆时,从接线喇叭嘴截断者,每处罚款200元。6、使用的电缆一头无号罚款200元,两头均无号罚款400元。7、电缆有损坏隐瞒不报,一经查出罚款300元。8、护套损坏每处罚款100元,电缆挤断每处罚款500元。9、丢失电缆视情节按原价的50%-100%赔偿。10、使用单位不将使用过程中拆除下来的电缆交回矿库者,罚款500元,不办理移交单者罚款100元。用电管理制度为加强供电管理,提高供电质量,理顺供电秩序,规范供电职能,杜绝供电

52、事故, 确保供电设备安全运行,结合xxx煤矿实际,制定xxx煤矿供用电管理制度。一、 机电部作为矿井供电管理的业务部门,负责全矿高压供电的管理和检查工作1、 负责供电设计矿井高压供电系统需要变更时,机电部负责组织编制施工设计,绘制供电系统图。每季度最末一个月30日前,机电科应根据矿井供电实际负荷情况进行一次供电验算,绘制一份矿井供电系统图。2、 负责供电设备的整定计算负责全矿井供电设备的整定计算。在矿井高压供电系统变更前,机电科应向高压供电管理部门下达电气保护整定任务书。3、 负责组织供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1) 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供电设备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试验。(2) 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

53、避雷器、接地电阻的试验。(3) 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绝缘胶鞋、绝缘手套耐压试验一次。(4) 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对全矿主要供电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5) 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对10kV电气设备绝缘油做电气耐压试验。4、 组织对供电设备进行检查组织有关单位对矿井供电系统和设备进行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供电管理部门必须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并认真落实。5、 组织分析供电事故对供电事故组织召开追查分析会,查找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二、 供电设备检查与维护1、 分管维护单位每季度应对供电电缆绝缘程度全面摇测一次,将摇测试验结果在季度末报机电科,上报数据应与上季度结果进行比较

54、分析。2、 各单位分管领导每月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本单位所属的供电设备和线路进行一次全面自检,及时处理所检查出的问题,并将检查结果报机电科。3、 分管单位每月对井下供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维修,维修内容包括接线螺栓紧固、除尘、瓷瓶清扫、触头检查等。并做好记录,缺少一次罚款100元,联责机电队长20元。4、 对地面开关柜,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刀闸接触情况,每月组织一次清扫检查,每季检查一次断路器触头的同期接触情况,并进行一次电动或手动跳闸试验,做好记录,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处理。5、 在每年4月底对井下高爆开关接线腔内应放置干燥剂,每月检查一次,如失效及时更换,一台高爆内缺少干燥剂罚款50元,联责机电队长1

55、0元。6、 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编制检修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无措施检修高压设备的,罚款200元,联责队长100元。三、 停送电规定1、 各单位需要到变电所内停送电时,必须填写停送电工作票,详细写出停送电原因及开关编号。不影响其它单位的停送电工作,由本单位指定的人员到变电所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当停送电可能影响其它单位供电时,需要由机电科、调度室审批停送电工作票。否则,变电所值班员有权拒绝停送电操作,并向调度室汇报、说明情况。2、 与10kV变电站正常联系停送电程序: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报机电科,机电科批复后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10kV变电站。停电时由授权人到10kV变电站办理停送电手续

56、。3、 紧急情况或事故处理:出现停电事故时,调度员应及时通知机电科和机电队值班人员,情况落实清楚后,由机电科或机电队值班人员负责指挥停送电工作,由授权人到10kV变电站联系停、送电。各变电所值班人员要听从指挥,按下达的停、送电命令进行操作。4、 在无人看管的变电所、配电点停送高压时,申请单位应持有经过审批的停送电工作票找机电队值班人员,由机电队派人到现场负责停送电。停电时应由机电队值班电工现场看护,停电后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停送电必须专人负责,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预约使用电话联系停送电。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

57、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相关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四、 停电检修规定1、变电所及配电点高、低压设备检修时,检修单位必须提前1天到机电科办理第一种工作票。工作票一式四份,机电科电气工程师签发。由检修单位分别交调度室一份,变电所值班员一份、检修人员一份、机电部存一份。由调度室安排具体的停送电时间。2、变电所值班人员根据工作票要求的内容填写操作票,在检修人员监督下,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打接地线等安全措施。3、任何单位不得无计划停电,紧急情况下需停电的,停电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对无计划停电的单位落实查证后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五、 事故处

58、理规定1、 因使用单位原因导致变电所高压跳闸时,变电所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查找跳闸回路。跳闸回路没查清前经调度室同意可试送一次,(如显示短路跳闸时不得试送)。在确定跳闸原因后,可把无故障开关柜送上,把跳闸的开关柜停掉,挂上“禁止送电”牌,只有在故障处理完毕后,才能给予送电。2、变电所总电源跳闸时或顶跳10kV变电站时,变电所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然后查清具体哪个回路跳闸。查清原因后,把跳闸回路电源开关所带负荷全部停掉,电源开关小车拉出,合上联络开关,检查开关显示情况。确定具体跳闸开关后,将故障开关停掉,其他开关送电,恢复正常供电状态,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3、因短路导致高压供

59、电系统跳闸,连续二次合闸不能正常送电的不准继续送电,变电所值班人员应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有关单位查找漏电原因,排除后方可送电。4、高压供电回路跳闸,无论何种原因均由机电队(变电所上级供电单位)和下级供电单位负责共同查找事故地点和原因,积极处理事故。高压跳闸事故当天必须安排人员处理,确保正常供电。24小时不能恢复送电影响生产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5、当变电所内高压开关跳闸,因高爆开关检修失效或误操作原因,另一回路送不上电,造成采区停电超过30min的,对机电队按二级机电事故追查相关人员责任。六、 移动变电站的管理1、移动变电站的安装地点应无淋水,保持通风良好,移动变电站应水平放置,条件限

60、制不能水平放置时,其放置倾角不得超过10。2、移动变电站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漏电保护必须齐全可靠,由专人每天检查试验一次,并填写记录。3、使用单位每月应利用检修时间对移动变电站高压负荷开关和低压馈电开关强制性检修一次。将高、低压头打开,检查触头接触情况,瓷瓶绝缘情况,并对连接螺栓做紧固、涂导电膏、除尘等处理。检查处理结果应填写记录。七、 其它规定1、 用电单位应加强用电设备管理(含电缆管理),减少短路、漏电事故发生。对因短路、漏电造成变电所跳闸的,经机电科组织分析后对责任单位处予500元的罚款,联责队长、机电队长各50元。2、 巷道施工放炮前,必须对施工附近区域的电缆采取保护措施,应将电缆摘

61、钩落地,用旧胶带等将电缆裹严扎好,妥善管理。现场检查,不按规定对电缆进行有效保护罚款200元。对因工作不负责撞坏电缆、崩坏电缆而引起主变电所或10kV变电站跳闸的,对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500元,联责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3、 10kV电气设备绝缘油必须在使用前和使用中每年一次做油质化验和耐压试验。有关供电管理单位在每年4月10日前将油样送相关单位进行试验,试验报告返回后对不合格的绝缘油使用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及时更换。4、 变电所内高压开关柜(高爆开关)除总电源开关、联络开关外,释压保护必须灵敏可靠。否则,一台不起作用,罚款50元。5、 所有变电所、配电点都要配备高、低压供电系统图

62、,与实际相符;按质量标准化要求配齐管理制度与记录本。操作规程要针对本场所的设备类型一次主接线运行方式进行编制,并符合本场所正常倒闸及事故处理的操作。各种记录应按要求进行填写,不许漏填、提前填写。无人值班的变电所每日必须检查一次设备运行情况和室内卫生,并填写记录。6、各配变电所必须配齐绝缘用具、防护用具和足够的灭火器材。岗位司机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7、每年雨季前由机电队组织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及主要采区变电所进行一次模拟进线回路故障停电和常见事故应急恢复抢送电的演习培训,其内容包括事故判断与有关方面联系汇报、操作、填写记录等,保证在事故状态下正确判断,快速恢复供电。8、本制度规定的条目,没按要求完成的按规定处罚数额进行处罚,没规定处罚数额的按每条20元处罚。供、用水管理供制度一、 总则1、 目的 为了加强全矿供用水管理,促进节约用水工作开展,保证供水安全,维护供水设备安全高效运转,保障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根据矿井建设生产和职工生活的需要,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煤矿内所有供用水管理。二、供水管理1、全矿供水目前由水暖队统一管理。2、水暖队必须保障水源的供应,日常由水务公司供水,如果水务公司出现供水故障,应立即上报,同时启动应急预案。装备动力科根据情况宣布进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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