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及用工报表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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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建建设设集集团团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劳劳务务用用工工管管理理办办法法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目目 录录第第一一章章 总总 则则 2 2第第二二章章 管管理理职职责责 2 2第第三三章章 劳劳务务用用工工管管理理组组织织机机构构及及人人力力资资源源配配置置 3 3第第五五章章 劳劳务务工工程程款款和和务务工工人人员员工工资资的的归归口口发发放放 1 10 0第第六六章章 劳劳务务结结算算和和收收费费 1 11 1第第七七章章 惩惩奖奖制制度度 1 12 2第第八八章章 劳劳动动争争议议 1 13 3第第九九章章 各各项项工工作作作作业业流流程程 1 14 4第第十十章章 附附则则 1

2、 18 8附附件件: 1 19 9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3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劳动合同法 、 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 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建筑工地劳务用工管理会议精神,编制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进行编制。第三条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是指公司经营范围内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专业工种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油漆、石制作、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作业等类别。第四条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神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神州

3、建设集团公司)所属项目部和神州建筑劳务(福建)有限公司(简称:神州劳务公司)所属作业班组。第五条第五条 本办法由神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安全部负责解释。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4第二章第二章 管理职责管理职责第六条第六条 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工程部、神州劳务公司负责本神州建设集团公司的劳务承包管理,进行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用工信息库,制订企业发展规划和管理目标。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劳务分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及神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二)指导各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法律上的把

4、关,并提供有关劳务咨询和劳务信息,组织开展技术工种培训;(三)对施工现场的劳务分包工作进行检查,包括现场的劳务管理工作、现场劳务分包合同、劳务注册备案情况、劳务人员配备、持证上岗情况、合同履约情况等。第七条第七条 神州建设集团公司项目部、神州劳务公司负责对公司在建工程的建筑劳务用工的日常管理。 (一)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相应管理制度和用工信息库,制订发展规划和管理目标,并上报总公司; (二)负责劳务作业队伍的选择,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 劳务班组责任合同 、 务工人员劳动合同 (见附件) (三)负责对劳务作业队伍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管理,建立劳务作业队伍信用档案,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5、负责安排、管理劳务作业和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等交底和监控工作,并负责登记和备案。第三章第三章 劳务用工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劳务用工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第八条第八条 管理网络图分管副总经理工程部、安全部财务部公司法务工程项目部现场作业班组现场劳务工人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6第九条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人力资源配置(一)分管副总经理 (二)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专员 法务助理 (三)财务部财务经理 劳务分包专管会计 出纳 (四)工程部、安全部工程部经理 质量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五)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视各施工项目情况进行配置劳资管理专员,但不能少于 1 人(六)施

6、工作业班组各施工班组设负责人 各施工班组设产值核算员 各施工班组设专兼职安全员或安全值班员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7各施工班组设考勤员 各施工班组设质量员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8第四章第四章 劳务分包的实施和管理劳务分包的实施和管理第十条第十条 神州建设集团公司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劳务作业分包,均应由有资质的建筑劳务公司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神州劳务公司资质范围内的劳务分包,原则上均由神州劳务公司承接,如在神州劳务公司资质范围外或经营区域外的劳务作业分包,项目部应报工程部备案,核准后签定劳务分包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分公司、项目部应建立和完善劳务信息数据库,储备劳务资源,及

7、时向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和神州劳务公司提供相关信息,由工程部备案登记,建立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劳务信息数据库。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神州建设集团公司所属项目部应同神州劳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所有劳务作业班组纳入神州劳务公司管理。项目部与其他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劳务作业班组及劳务用工信息应由项目部按要求造册建立信息库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在神州建设集团公司所属项目部施工作业的班组均需和神州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班组责任合同 ,由项目部统一管理考评,同时纳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施工作业班组信息库进行入库储备。劳务分包未纳入神州劳务公司管理的劳务队伍,均应与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8、签订劳务班组责任合同 ,接受劳务公司及项目部管理,由项目部管理考评,同时纳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施工作业班组信息库进行入库储备。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项目部应建立施工队伍考核制度,根据需要吸收和组建新的劳务队伍,做到优胜劣汰,同时以便储备更多的劳动力资源供神州建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9设集团公司选择。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及项目部在选择劳务作业队伍时,将以质量、安全、诚信等条件为依据进行全面考查,选择业务过关,有一定管理能力、经济实力相当、业务能力较强及劳务工人资源较丰富的人担任负班组负责人。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劳务班组中的每个劳务人员应由项目部负责审查相关资料和注册备案并签订劳动合同或与其他劳

9、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并办理保险等相关手续。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一)项目部或专业承包单位项目部、劳务分包单位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务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预防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二)项目部配合神州劳务公司或专业承包单位抓好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工作,严把岗前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教育劳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施工质量、技术管理:(一)项目部及作业班组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企业有关施工质量、技术管理的规范、规程、规定,满

10、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二)项目部应接受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区域分公司或神州劳务公司的质量、技术管理,并配合和协助做好对劳务人员的质量、技术交底工作,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0协调好各工种间的衔接工作,保证工程成品质量。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经营业务管理和劳务作业队伍选择(一)凡由经神州建设集团公司核准同意项目部自行选择劳务分包企业的,原则上由该项目部负责合同谈判,公司只负责评判该作业班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对市场风险的判断及法律程序上的把关,并负责签订相关的劳务合同;(二)凡由神州劳务承揽的单项劳务合同价款在 200 万元以下的劳务工程,由公司负责可择优指定内

11、部劳务作业队伍;单项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在 200 万元以上的,应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劳务竞标;(三)单项劳务合同价款在 200 万元以上或特殊项目,如神州劳务公司由于技术力量的局限,应在神州建设集团公司组织下进行邀请招标,进行公开劳务竞标,择优选择劳务分包企业和班组。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劳务用工管理(一)建立劳务人员信息库,按规定格式填写劳务作业责任承包人(班长)登记表 、 劳务作业责任承包人(班长)汇总表 、 劳务作业人员登记表 、 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汇总表等表格(见附表) ,并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备案。(二)项目部受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及神州劳务公司委托负责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 劳务班组

12、责任合同 、 务工人员劳动合同 ,严格审查劳务人员的上岗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将复印件存档,并报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三)项目部应与每个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其交纳有关保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1险;严禁使用下列人员:监外服刑人员;被通缉的在逃犯;不满 18 周岁的童工;其他不适应繁重体力的人员;(四)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并接受神州建设集团公司或专业承包单位的管理。(五)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用工,均需佩带工作卡,工作卡由项目部按公司统一格式制作,工作卡分为正式用工卡和临时用工卡两种,由劳务责任班组向项目部劳资员申领,劳务责任班组

13、责任人负责工作卡的管理,工作卡在班组劳务工作结束后或工人离场辞退后回收交回项目部,临时用工卡当天领用,当天退还项目部。工卡管理细则由各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另行制定,并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劳务工人考勤,统计报表管理(一)各项目部应设专职(或兼职)劳资员、统计员,负责劳务工人考勤统计,及劳务产值统计工作和上报各类报表。(二)项目部劳务工人考勤原则上采用指纹打卡考勤与责任班组考勤记录相结合模式,如因情况特殊可采用项目部劳资员(带班施工员)考勤记录与责任班组考勤记录相结合模式,由项目部劳资员编制项目部劳务工人考勤统计表,每月五日前报上月考勤汇总表至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工程部。

14、(三)劳务统计报表目前包括劳务工程生产管理统计月报表 、 劳务工程经营管理统计月报表 、 劳务工程财务管理统计月报表 (见统计附表) ,各类月报表应在每月 5 日前报至神州建设集团公司财务部,可用传真或电邮。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2第五章 劳务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的归口发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劳务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劳务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劳务人员工资支付。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务人员工资由劳务公司统一发放。不得以建设单位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第二

15、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劳务承包责任人负责与项目部每月进行劳务工程款的核对,并将结算凭证、帐单和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 (附表 8)交劳资员核对后,报集团公司工程部,由劳务公司负责与项目部发生财务往来,并按劳务班组责任人(作业班长)上报的工资表(经核实)发放务工人员工资,每个务工人员领取工资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并在工资表中亲笔签名(或按指纹) 。临时用工工资原则采用日结制,由劳务班组责任人负责先行支付,每月报项目部核销,劳务班组责任人在雇佣临时用工需向项目部备案,并申领临时工作卡。项目部应当每月对劳务人员应得的工资进行核算、公布,并接受劳务人员监督。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将每月支付一次劳务人员基

16、本工资,且工资月支付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足者全额支付) ,余下未支付部分,可按劳动合同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劳务班组责任人(作业班长)应得部分收入按责任合同约定兑现。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3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可以根据企业发展情况,逐步通过银行将工资支付给劳务人员本人。项目部不直接向劳务班组责任人(作业班长)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项目部将向劳务人员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支付清单,并留存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凭证备查。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工程停工、窝工期间劳务人员工资的支付,按照劳务分包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当劳务分包工程发包人与劳务分包工程承包人在

17、工程施工过程中解除劳务分包合同的,应分清责任进行清算后,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清劳务分包工程款。 项目部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将按约定及时付清劳务人员工资。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应将劳务工程款结算情况和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情况,按月如实上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工程部。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4第六章 劳务结算和收费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劳务工资结算应由神州劳务公司负责(神州劳务公司承接的项目) ,劳务班组责任人负责办理与项目部的结算凭证,由劳务公司负责审核与项目部办理结算,并应优先保障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当年费用当年结算,不得拖欠。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劳务费用必须按规定进入劳务

18、公司指定帐号, 不得用现金方式结算;各劳务承包人必须按规定填报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 (附表) 。由项目部负责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工资表中必须有务工人员本人签字并按指纹后上交公司财务部。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劳务管理费用的收取:劳务公司向劳务班组责任人收取管理费暂定按劳务结算总价的 0.5%收取(如需开票另行费用另计) 。今后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另行调整。第七章 惩奖制度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劳务班组责任人允许未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人员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或未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规定填报的劳务施工管理、作业人员视同零散民工,对劳务班组责任人处以 100 元/人的罚款。第三十

19、三条第三十三条 公司杜绝违法分包和拖欠劳务分包工程款、建立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公布和举报制度。公司接受举报或投诉后,将尽快核实有关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5情况,及早协调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及时将有关结果告之举报人,并报进行备案。对恶意拖欠劳务工资的劳务班组责任人,凡被劳务人员投诉属实,投诉累记三次以上的处以 1000-5000 元的罚款,如劳务工人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二次以上的处以 5000-50000 元的罚款。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地其劳务班组责任人在一年内给予少分业务或不给业务的处分,情节恶劣的予以清退,经济处罚依据签订的劳务责任合同和签订的工程管理目标责任承诺的有关条款

20、处理。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在省级大检查中劳务管理被通报批评的,劳务班组责任人处以 35 万元/次的罚款;在市级大检查中劳务管理被通报批评的,处以 13 万元的罚款;在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大检查中劳务管理被通报批评的,处以 500010000 元的罚款。神州劳务公司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处以 10005000 元的罚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在平常例行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按罚款细则执行(附表九)。由项目部、工程部出具整改单,劳务班组责任人应按规定日期整改好,然后回执报项目部、工程部复查验收,若不送回执又不整改者处 500元2000 元的罚款(奖罚款由工程部门开收付凭证,收付款由财务部负责办理) 。

21、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因违法分包、转包劳务分包工程或拖欠劳务分包工程款、劳务人员工资,致使发生极端、群体性事件情节严重或被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罚的, 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将对项目部处以 1030 万元的罚款,主要责任人清退出本集团公司。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6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劳务班组责任人未按规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使用零散用工等造成人员死亡的,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将对其从重处罚,除由劳务班组责任人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外,另再处以 1030 万元的罚款。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在市级以上劳务用工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奖励现场管理部 1000-3000 元。在神州建设集团公司

22、劳务用工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项目部 500-2000 元。在神州劳务公司劳务用工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奖励 2001000元。第八章第八章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及神州劳务公司对公司在建工程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负责。项目责任人是项目劳务管理负责人,对所管理的项目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当劳务人员与劳务班组责任人发生劳动争议时,应由神州建设集团公司、项目部负责本着合法、公正、合理、及时的原则妥善协商解决,维护企业及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项目部对劳动争议协调不成或涉及企业信誉时应及时报告神州建设集团公司。

23、由于拖、克扣民工工资或因劳动纠纷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将严肃处理。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如多次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会申请仲裁。以仲裁不服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7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8第九章第九章 各项工作作业流程各项工作作业流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及管理作业流程: 劳务公司工程责任人(项目部)协商达成共同合作意向公司工程部拟定合同条款公司合同评审总经理审批工程责任人合同评审总经理审批签订合同无异议有异议报劳务公司备案集团公司备案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9第

24、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劳务班组责任合同与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与管理作业流程图工程项目部劳务班组责任人协商内部竞标达成合作意向项目部拟合同条款公司工程部审批班组责任人审批无异议有异议签订班组责任合同劳务班组责任人劳务工人劳工人员劳动合同公司工程部备案工程项目部备案财务部备案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0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各种表单作业流程1、 劳务作业责任承包人(班长)登记表由劳务作业责任承包人填写,项目部统计填劳务作业责任承包人(班长)汇总表 ,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录入信息库。同时劳务作业责任承包(班长)登记表应附:劳务作业责任承包(班长)身份证、学历证、照片、岗位证、安全生产责任状等。2、

25、 劳务作业人员登记表由劳务工人填写,劳务作业责任承包人统计填写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汇总表一同报项目部备案,项目部将本项目所有劳务作业人员统计填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汇总表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备案。 劳务作业人员登记表应附:劳务作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照片、岗位证、安全生产责任状等。3、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月工资以每月月底为月结算点, 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工资统计表次月 5 日前由劳务作业班组责任填报,项目部审核,报公司工程部审批,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财务部编制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和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核对表后,由项目部发放工资,劳务工人在领取工资时需出具身份证并在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

26、员工资发放表上签名盖指模后,项目部将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工程部,财务部和劳务作业班组责任人备案。发放工地劳务作人员工资时间为次月 15 日,原则上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在劳作业任务没有完成前只发放月工资的 70%,但不低于人民币1200 元/每人,如月工资不足 1200 元时足额发放,劳务作业人员结余工资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1在作业任务完成之日起十日内,由财务部编制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 ,项目部负责足额发放,劳务作业班组责任人应得部分支付办法,在签订劳务班组责任合同时商定。建筑工地作业人员中途离职应填写建筑工地作业人员离职表由劳务作业班组责任人批准,项目部核定结

27、余工资报集团公司工程部,财务部后三天内结清工资离职。项目部与每月 10 日现场张榜公布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核对表 ,如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对核对表有异议可根据以下程序核对:工人 劳务班组责任人 项目部 工人。同时在填报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工资统计表时应附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考勤统计表 。4、项目部每月 5 日前应填劳务工程生产管理统计月报表和劳务工程经营管理统计月报表报神州建设集团财务部统计。5、财务部每月 5 日前填写劳务工程财务管理统计月报表 ,报神州劳务公司。第十章第十章 附则附则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如与神州建设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和

28、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 2010 年 3 月 25 日起实施。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2附件:附件:1、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 劳务承包人责任合同3、 务工人员劳动合同附表:1、 劳务作业责任承包人(班长)登记表2、 劳务作业责任承包人(班长)汇总表3、 劳务作业人员登记表4、 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汇总表5、 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6、 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工资统计表7、 建筑工地作业人员离职表8、 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考勤统计表9、 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核对表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3 编号 200 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分包合同书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分包

29、合同书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分包工程名称: 施工地址: 二二 年年 月月 日日GF20030214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

30、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

31、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5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为,职务:,职称: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

32、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

33、身的手续除外): (5)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

34、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

35、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6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

36、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

37、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

38、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 l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

39、,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

40、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7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

41、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42、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 176 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43、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8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

44、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l 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45、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工程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l、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

46、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

47、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 7 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9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

48、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

49、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 14 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 14 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 14 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

50、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 19 条、第 24 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

51、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

52、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30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

53、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 21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2l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 21 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2l 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 21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

54、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 (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

55、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48 小时内劳务分包人

56、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 7 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 14 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31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

57、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3)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 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

58、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 24 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 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 24 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l、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

59、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 28 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

60、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井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劳

61、务用工管理制度32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33附件一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序号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34附件二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工程承包人提供施

62、工机具、设备一览表序号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35附件三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序号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36 编号 200 建筑工程劳务班组责任合同建筑工程劳务班组责任合同劳务承包单位: 责任承包班组: 分包工程名称: 承包专业分项: 施 工 地 址: 二二 年年 月月 日日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37建筑劳务(福建)有限公司劳务班组责任合同劳务班组责任合同甲方: 乙方: (劳务承包班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其它有

63、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甲方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经双方协商,甲方将 工程劳务作业交由乙方组织劳动力施工,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内容和要求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范围: 5、工期期限: 6、质量要求: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本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书 ,处理施工过程中与施工承包单位的配合事宜。2、负责办理乙方所在项目部的劳务操作人员的有关证件及持证上岗工作(费用由作业人员自理) ,组织工人上岗学习培训。3、负责监督和指导乙方履行甲方与施

64、工承包单位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安全承包合同、治安、防火承包合同条款的执行。4、负责与施工承包单位结算劳务作业费用,并督促劳务责任承包人及时发放操作工人工资。5、协助施工承包单位对乙方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消防、治安等专项检查和协调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并督促整改。6、甲方发现乙方有不适应高处作业或繁重体力劳动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贫血病)和女工以及 18 周岁以下 50 周岁以上者,有权遣返。7、负责签订乙方作业人员(指具备用工手续人员)的劳动合同和负责协调乙方作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38业人员发生的工伤事故、劳资纠纷、治安事件。如用工手续不全,则不予认可。(

65、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自觉维护树立甲方形象,承认并履行甲方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安全承包合同、治安、防火承包合同等,严禁将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他人。2、 负责按国家规范标准的质量要求,认真组织作业,作好质量自检工作,接受施工承包的质量检查评定。对承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负全部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4、 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的文明施工,执行国家及施工承包企业的文明施工标准及办法,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增强自我防护能力,自觉尊章守纪,严格按规程办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搞好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等工作。治安、安全等事故

66、自行负责。5、 乙方工作内容的特种作业和技术工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经省、市地方的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如乙方无证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后果,均由乙方及该人员承担。乙方必须督促其劳务工人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工人进场前应将花名册及时上交甲方审核。6、乙方必须及时地支付劳务工资,杜绝劳资纠纷。如甲方确实有实际困难不能正常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应尽量保证正常生产并负责作好劳务工人的思想工作,不能上街游行,聚众闹事。7、 负责配备劳务人员的个人劳保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使用。负责一般伤病等福利待遇;如在劳务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双方共同负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所涉及的经济问题,根据事故性质、责任等会同项目部协商解决。8、 乙方如不服从施工承包方和甲方的管理,不遵守施工承包方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和不能履行应尽义务,甲方有权随时终止该合同,或取消劳务承包人资格。三、费用结算(一) 、费用标准:人工费: 1) 计时人工费按 计算。2) 计件工人费按市场价格对项目工程中分部分项的人工费包干,具体分部分项价格依据施工条件,协商一致。补充: (二)支付办法:1、 每月 25 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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