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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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6版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6版 1 基本要求1.1 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1.2 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 中国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 (见附件);凡经高处作业特殊培训的岗位人员(如油田企业井井架工、供电线路外线工等)在进行正常岗位作业时、以及在正式巡检路线进行正常高处检查的人员不需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1.3 高处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1.4 以下两类人员应取得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相应高空作业操作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a) 登高架设作业高处从事脚手架

2、、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b)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1.5 根据 谁主管、谁负责 、 谁安排、谁负责 的原则确定开票人员,开票人员需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许可证办理的资质。1.6 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应持证上岗。2 高处作业分级2.1 作业高度分为2m至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及30m以上四个区段。2.2 直接引起坠落的11种客观危害因素a) 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b)

3、 GB/T 4200-2016规定的级(含级)高温作业;c) 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d) 接触等于或低于12冷水的作业;e) 作业场所有水、冰、雪、霜、油等易滑物;f) 作业场所光线不足,能见度差;g) 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规定的距离;表1 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h) 作业基准面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i) GB3869规定的级或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j) 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v%)的作业环境;k

4、) 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2.3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不存在2.2所列任何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A类法分级,存在所2.2列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B类法分级。表2 高处作业分级3.1 危害分析和辩识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风险分析,根据识别与评价结果,确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将安全措施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内。3.2 许可证办理程序:3.2.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任务单,到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基层单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3.2.2各单位基层单位车间领导根据基本要求1.

5、4条款确定开票人员,开票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并在许可证的相应栏目签字。3.2.3各单位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对I级高处作业作业程序进行确认,并签发许可证;开票人员所在车间的领导对、级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核,各单位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签发许可证;各单位二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对级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核,设备主管厂长签发。3.2.4开票人员应向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施工单位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各单位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高处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3.2.5高处作业完工后,各单位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在许可证完工验收栏签字。3.3作

6、业安全措施3.3.1各单位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3.3.2应制定应急预案,其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下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级高处作业(30m以上)宜配备通讯联络工具。3.3.3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6095要求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在进行高处移动作业时,应设置便于移动作业人员系挂安全带的安全绳,安全绳应

7、为直径大于12mm的不锈钢无油钢丝索或防爆场所专用塑料长纤维索,钢丝索回绕的搭接处至少应用3个索夹正确固定,中间锚杆的锚点间距不得超过6m。3.3.4劳动保护服装应符合高处作业的要求。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对于需要戴安全帽进行的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帽带。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3.3.5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GB26557等标准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并经过验收挂合格、挂绿牌后方可使用。高处作业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挡脚板;临边及洞口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覆盖措施。3.3.6高处作业人员

8、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不得在高处休息。在彩钢瓦屋顶、石棉板、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方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3.3.7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在使用时应系有安全绳,不用时应将工具放入工具套(袋)内,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应采取 错时错位硬隔离 的管理和技术措施,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过24米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安全防护。3.3.8高处铺设格栅板、花纹板时,要按照安全作业方案和作业程序,必须按

9、组边铺设边固定;铺设完后,要及时组织检查和验收。3.3.9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3.3.10 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先与作业所在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具(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3.3.11遇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恶劣气象(如五级以上强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条件时,严禁露天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10、发现问题立即处理。3.4 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及职责3.4.1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疾患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在进行级高处作业前,应提供的作业人员半年内体检合格报告;在进行高处作业前或风险较大的高处作业,基层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登高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专项体检,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体检表附在高处作业许可证后面。3.4.2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高处作业。3.4.3在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和作业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3.4.4对许可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3.4.5对违反

11、本规定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3.4.6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时,应及时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3.5 许可证的管理3.5.1许可证是进行高处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许可证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3.5.2许可证一式三联,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持有第一联,施工单位负责人持有第二联,各单位基层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留存第三联。3.5.3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3.5.4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许可证。 年 月 日 时 分至20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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