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垃圾处理场出入口道路改造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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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升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出入口道路改造工程东升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出入口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施工招标招标编号:招标编号:CQDWZB-2012-126CQDWZB-2012-126号号招招标标文文件件招招标标 人:人:潼南县市政园林管理局潼南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公章)(公章)招招标标代代理理机机构构: 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公章)编制人:编制人: 周贵明周贵明 资格(章)资格(章)渝建招证渝建招证2005002820050028审核人:审核人: 陈碧芳陈碧芳 资格(章)资格(章)渝建招证渝建招证2005003320050033目目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

2、招标公告1 1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5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1. 总则总则131.1 项目概况13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31.5 费用承担141.6 保密141.7 语言文字141.8 计量单位151.9 踏勘现场151.10 投标预备会151.11 分包151.12 偏离152.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6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6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6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63.3.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17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73.2 投标报价173.3 投标有效期173.4 投标

3、保证金173.5 资格审查资料183.6 备选投标方案18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84.4. 投标投标19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9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5.5. 开标开标20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05.2 开标程序206.6. 评标评标216.1 评标委员会216.2 评标原则216.3 评标217.7. 合同授予合同授予217.1 定标方式217.2 中标通知217.3 履约担保227.4 签订合同22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28.1 重新招标228.2 不再招标229.9. 纪律和监督纪律和监督239.1 对招标人的纪律

4、要求23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3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3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39.5 投诉231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第三章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 )3030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301.1. 评标方法评标方法362.2.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362.1 初步评审标准36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63.3. 评标程序评标程序373.1 初步评审373.2 详细评审37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83.4 评标结果38第第四四章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3030第第五五章章工程量清单

5、工程量清单68681.1. 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说明692.2. 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说明693.3. 其他说明其他说明714.4.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72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部分98(一) 投标函101(二) 投标函附录102(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03(四)银行投标保证金进账单10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8施工组织设计111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112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113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114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15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116附表六:临时用地表117四、资格审查资料四、资格审查资料1

6、18(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21主要人员简历表125(四)近年财务状况表126(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27(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130(九)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131(十)(十)其他资料其他资料132132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东升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出入口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升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出入口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 潼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潼发改【2011】522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潼南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潼南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7、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名称:东升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出入口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地址:潼南县东升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建设规模:改造道路长度约 1200 米,宽 6 米和约 1200m 排水沟整修,总投资约 266 万元计划工期:60 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

8、间,下同)前递交投标文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 、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均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4.3 本项目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和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9、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 、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潼南县市政园林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潼南县奋进大道 101 号地 址:重庆市潼南县兴潼大道 180#邮 编:402660邮 编:402660联 系 人:杨先生联 系 人:周先生电 话:15923100227电 话:023-44573136传 真: 传 真:023-44568592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条 款款

10、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1.1.2招标人名称:潼南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地址:重庆市潼南县奋进大道 101 号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92310022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潼南县兴潼大道 180#联系人:周先生电话:445731361.1.4项目名称东升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出入口道路改造工程1.1.5建设地点潼南县东升无害化垃圾处理场1.2.1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经 潼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性质为:全部国有。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

11、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

12、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 、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 )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2.2.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提供 2010、2011 年度符合要求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要求盈利无亏损。3.3.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近五年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

13、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 (须提供每项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 4.4.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5.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废标;中标后项目经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注:1、注册建造师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 (查询网址:http:/ ,并以开标现场查询的情况为准。查询情况打印后报评标委员会认定

14、,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交易中心应配备网络及电脑实现开标时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及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查询功能。(2)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等相当的 3 年以上相应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6.6.其他要求其他要求(1)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中 及以上职称;应具有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等相当的 3 年以上相应工程项目管理经验。(2) 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30 号”文规

15、定,2012 年 1 月 1 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 。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7.7. 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

16、.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3 年1月15日前;(投标截止时间 17 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3 年1月17日前;(开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3 年 1 月 15 日前(投标截止时间 17 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2.2.2投

17、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2 月 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13 年 1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013 年 1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

18、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1为依据。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16条的规定不予调整。4. 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 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5. 招标人在工程

19、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 ,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7. 根据“渝建发2010158 号”文规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 暂定金额为 万元(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 , “按实计算费用” 暂定金额为 万元,各投标人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总价”是指在工程量清单中以“项”或“总额”为计量单位、以总价计价的子目,一般用于不能按照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数量的子目。总价

20、子目一般按照分期、完成合同价的百分比或完成进度计划的形象进度节点等方式予以分解支付。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由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 17.1.5 中明确。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2.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工程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4 万元。3.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递交:2013 年 2 月 1 日 14 时 30 分前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单位基本帐户转账到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上。 帐户名: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

21、蓄银行潼南支行账号:100446458170010001联系人:周晓梅 联系电话:023-44596890投标人须在附言上注明:东升垃圾处理场道路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下划线上含“投标保证金”不超出 20 个字,招标代理机构统一编写)投标人持银行相关手续在 2013 年 2 月 1 日 13 时 30 分至 2013 年 2 月 1 日 14 时 30 分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相关手续。特别提醒: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转账时间转账及到账风险,同时附言清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 5 个工作日内,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除中

22、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各投标人的单位基本账户。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第 3.5.1 项至 3.5.5 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两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五年,指2007 年 11 月起至 2012 年 11 月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五年(2007 年至 2011 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

23、章投标人须知 3.7.3 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投标文件(投标函、资格审查、商务部分)正本 1 份,副本3份。技术部分 3 份,不分正副本。(其中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提供电子文档1份,其内容必须与提交的纸质版一致,由各投标人自备光盘提交。光盘单独封装盖单位公章)。3.7.5 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的装订

24、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市建委最新版的专用面页;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沿密封线折叠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 A4 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可采用 A3 号图幅;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 (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市建委最新版的“投标

25、函部分”袋、 “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 “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5.“投标函部分” 、 “技术部分” 、 “商务部分” 、 “光盘信封”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 4.1.2 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 4.1.2 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7.如果投标文

26、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投标人的地址:投标人名称:东升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出入口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2013 年 2 月 1 日 14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潼南县江北新城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 68 号潼南县建委一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招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27、.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按照“渝建发2011130 号”文规定,2011 年 1 月 1 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

28、的密封情况并确认。7. 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查询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并记录在案;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 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若有,则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评标专家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重庆市综合评标

29、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 10%。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 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 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支付担保因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相应地招标人将以相同的形式和金额,并按第四

30、章合同附件七规定的格式向中标人对等提供支付担保。招标人将在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支付担保。10.2补充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10.3特别提示投标人的相关资料招标人将进行查询,有造假(或查询证不实)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和经济损失的赔偿。10.4招标代理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承担支付。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执行。1.1. 总则总则1.1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

31、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32、.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

34、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4)与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的。1.51.5 费用承担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1.6 保密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1.7 语言文字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

35、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1.8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1.9 踏勘现场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1.10 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

36、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1.11 分包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1.12 偏离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

37、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1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

38、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

39、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3.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3.1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无)(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无)(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

40、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3.2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3.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

41、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3.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

42、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3.5 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

43、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3.6 备选投标方案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

44、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3.7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

45、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小签,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4. 投标投标4.1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6、。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

47、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5. 开标开标5.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

48、25.2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按照“渝建发2011130 号”文规定,2011 年 1 月 1 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5.展示投标

49、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7. 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查询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并记录在案;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 开标结束。6.6. 评标评标6.16.1 评标委员会评标

50、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6.2 评标原则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6.3 评标

51、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7. 合同授予合同授予7.17.1 定标方式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2 中标通知中标通知各投标单位开标后请随时关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或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的中标结果公示表,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在将中标结果

52、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7.3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7.4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53、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8.1 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8.2 不再招标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

54、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 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9. 纪律和监督纪律和监督9.1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

55、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9.5 投诉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56、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序号投标人投标人 密封情况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工期工期项目经项目经理情况理情况诚信综合诚信综合评价分评价分签名签名招标最高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57、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 2.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附表四:中标通知书各投标单位开标后请随时关注重庆市建设项目

58、及招标网或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的中标结果公示表,中标结果不再通知投标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 元。工期: 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项目经理: (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

59、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 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六:确认通知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年 月 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

60、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 3.7.5 项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已进行资格预审,则联合体协议书与通过资格预审时的联合体协议书完全一致。(如有)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2.1.1形式评审

61、标准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要合格条件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62、 项规定附加合格条件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如有)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 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 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和投

63、标有效期一致;5 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出具保函的银行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且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内容编列内容编列内容2.2.1

64、分值构成 (总分 1OO 分)(1)施工组织设计 30 分;(2)项目管理机构:不评分;(3)投标报价 60 分:投标总报价 50 分;主要清单项目 10 项,总分 10 分,开标时,从所有清单项目中随机选取 10 项进行评分,每一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1 分。(4)其他评分因素:综合诚信评价分(10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1、所有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P1,2、算术平均值 P1 在允许偏差率范围内(含上、下限,取

65、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的所有投标报价取平均值 P2 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所有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同一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项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内容编列内容编列内容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OO(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3允许偏差范围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在下列范围内(含上

66、、下限)为有效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在下列范围之外的按废标处理:1市政公用工程:10%至3%;条款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7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6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3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3分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3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2.2.4(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不评分允许偏差率-10 %至 +3 %投标总报价50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0分2.2.4(4)其他评分因素综合诚信评价 10 分条款号条款号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3评标程序1.初步评审前,按本章第 3.1.3 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并对经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的,按本附表3.2.1(3)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评分。2.按本章评标办法第 3.1 款至 3.4 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并按本章第2.2.4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中标候选人。3. 如经过对所有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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