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32806372 上传时间:2021-10-15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4.52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资源描述: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8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2010-2011学年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 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意见(08年)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就是对学生德、智(包括能力)、体、美等各方面,预先制定出具体目标、规范和要求,并依此分项进行测量、考核和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评定定量地表述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对学生做出全面评价。 第三条 综合测评是手段

2、,目的是通过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养成教育和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工作以及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效的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第四条 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民主和平等的原则,对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考核指标统一由院学生会综合测评部和各班综合测评委员坚持每天如实登记,各班班长负责每月向班内全体同学公布一次,务必做到客观、公正、民主测评和平等竞争。第五 综合测评成绩是全面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专业奖学金、推荐毕业生就业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等的重要依据。第六条 综合测评工作从新生入学开始考核登记,坚持经

3、常考核记录,每学年全面测评一次。综合测评工作的最终评定在每年九月份进行,其资料的时间范围从上一年九月一日起到下一年九月一日止。按学年制评定。第二章 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领导第七条 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检查、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全体辅导员、团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组成。 第八条 学院学生会设立学习测评部,负责检查、督促各班经常性的综合测评工作和学院学生会、团工委及各部提供的测评资料的统计、整理和存档以及分发工作。第九条 综合测评学习能力、课外科技创新能力、参加文体活动的态度、文体能力得分及扣分名单由经管

4、学院团工委、学生会各部在活动结束后12周内,经两位以上主管辅导员签字,迅速提交经管学院学评部,由学评部统一加分。第十条 学生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具体负责本班测评工作的实施。每班推荐一名测评委员(可由班长或团支书兼任),具体负责本班每个同学测评记录卡的填写记录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班级测评小组由班主任统一领导,班长、团支部书记、班级测评委员、学习委员以及学生代表3-5人组成,各班班长为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第一负责人;班级测评小组成员中必须有1/3以上是女同学。班级要主动请班主任参加测评工作。第十一条 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纪律(一)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必须严格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

5、合测评实施意见(08版)(以下简称测评条例)和院测评实施办法。(二)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必须在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坚持以公正、公平、客观、民主原则,认真听取同学的不同意见,发现错误及时纠正,自觉接受同学的民主监督,并及时向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汇报。(三)各班由班委和团支委协助测评委员或学习委员作好日常测评记录,提供测评参考依据。(四)经管学院学评部将定期下放综合测评加扣分人员名单,需经各学生班每位同学签字认可,同学如有疑义,可在三日内向院学评部和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提出问题,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最终解释权。(五)测评过程中学习能力、课外科技创新能力、参加文体活动的态度、文

6、体能力得分和扣分须经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后方可生效。(六)在测评过程中,有循私舞弊,弄虚作假,扰乱测评秩序,妨碍测评正常进行等不良行为者,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关人员全院通报批评、扣发专业奖学金等处分,并取消其自受处分之日起一年内参加各种评优、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章 综合测评内容和计分标准 第十二条 学生综合测评内容由德育(含美育),智育,文体三部分构成。 第十三条 学生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德育(含美育)10分,其中政治素质4分,品行修养6分;智育82分,其中文化课成绩80分(指学积分),学习能力1分,课外科技创新能力1分;文体8分,其中早操2分,身

7、体素质4分,文体综合素质2分(参加文体活动的态度1分,文体能力1分)。第四章 德育 (满分10分) 第十四条 德育(含美育)满分10分,由政治素质、品行修养组成。第十五条 政治素质(满分4分):班级测评小组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基础上,根据学生日常政治生活现实表现由班级测评小组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等情况,评价标准如下:1、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1分);2、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与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1分);3、关心国家大事,明辨是非,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1分);4、自觉加强

8、政治修养,政治上积极追求进步,主动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政治活动(1分)。第十六条 品行修养(满分6分):品行修养互评由班级测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学生的道德品质、集体责任、审美情趣、心理素质、法纪观念及日常行为等表现情况,由班级学生根据学生日常生活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标准如下:1、顾全大局,关心集体,能正确处理个人、社会与集体的关系(0.5分);2、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学习勤奋刻苦,目的明确,奋发向上(0.5分);3、注意提高个人品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公道正派(0.5分);4、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0.5分);5、穿戴整洁大方,男女交往行为得体,举止文明谈

9、吐文雅,不参与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不文明行为(0.5分);6、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清扫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贴乱画,保持学习、生活环境干净整洁(0.5分);7、珍惜公共财物和教学科研设备,保护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尊重他人劳动成果(0.5分);8、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公共秩序,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习时间不从事非学习活动(0.5分);9、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归宿就寝,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不在宿舍做饭,不损毁和私自拆装宿舍设施(0.5分);10、能积极参加有益身心的文体娱乐活动,不观看、传播不健康书刊或音像制品(0.5分);11、能积极参加义务助教、献爱心等社会公

10、益活动(0.5分);12、能积极参加校、院系以及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0.5分)。第五章 智育(满分82分)第十七条 智育(满分82分),由文化课成绩、学习能力、课外科技创新能力三部分组成。第十八条 文化课成绩(满分80分),文化课程是指教学计划安排的全部课程,学生课程成绩计算公式为:课程成绩=((某门课程考试成绩学分数)/学分数80%1、学习成绩以百分制计。凡按五级分制计分的应换算为百分制,换算标准为:优秀计90分,良好计80分,中等计70分,及格计60分,不及格计30分。当年补考或重修课程的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均按60分计。补考或重修未通过按原考试成绩计,办理缓考者在综合测之前未取得成绩按6

11、0分计。考试作弊或无故缺考,该课程以零分计。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完成,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计算。2、专业选修课每班如有3名以下同学没有选择某一门课程,没参加者成绩按本班平均分计算;本班如有半数以上同学没有选择某一门专业选修课,则该门课程不予以计算。第十九条 学习能力(满分1分),学习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学科性竞赛、英语学习、专业论文发表等情况; 1、在全国学科竞赛中获奖者,按1、2、3等奖分别加1.0分,0.9分、0.8分,在省级学科竞赛中获奖者,按1、2、3等奖分别加0.9分、0.8分、0.7分;在校级学科竞赛中获奖者,按1、2、3等奖分别加0.6分、0.5、0.4分。 以上各级奖励中,优秀奖加分按各

12、对应项的三等奖分数扣去0.2分对待。2、第一学年通过外语四加02;外语六级加0.4分,第二学年至第四学年通过外语四级不加分、六级加0.2分;通过全国外语口语考试A级加0.6分,B级加0.4分,C级加0.2分,通过GRE、雅思或同等难度外语考试者加0.8分,本学年此项外语考试加分就高原则。3、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译文(指公开出版发行的,且有国内统一刊号,如CN或ISSN),按其刊物类别分别加 0.5-1.0分,其中第二作者按80%计算加分,第三作者以后按50%计算加分;在国家正式报刊上发表的作品,根据报刊等级视作品字数每篇加0.051.0分;在院刊上发表的作品,视其作品字数每篇加0.050

13、.5分。4、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三级以上加0.2分。以上同一项目加分就高原则,不重复加分.得分超过1分以1分计,不足1分按实际分计。第二十一条 课外科技创新能力(满分1分)课外科技创新能力考核内容包括科技发明、科技创新等内容。参加全国举办挑战杯等科技发明活动获奖者,按1、2、3等奖分别加1.0分、0.9分、0.8分;在省级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奖者,按1、2、3等奖分别加0.9分、0.8分、0.7分;在学校举办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者,按1、2、3等奖分别加0.6分、0.5分、0.4分。以上同一项目加分就高原则,不重复加分.得分超过1分以1分计,不足1分按实际分计。第六章 文体(满分8分)第二十

14、二条 文体成绩(满分8分)由早操、身体素质成绩和文体综合素质三部分构成。第二十三条 早操(满分2分)按2.0出勤率计算 第二十四条 身体素质(满分4分),身体素质主要考核学生身体素质达标情况;(按达标情况,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计4、3、2、0分)。第二十四条 文体综合素质(满分2分) (一)参加文体活动的态度(满分1分)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的态度由班级学生根据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1、体育方面:(第一类)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运动会、越野赛而未获得名次加0.1分,参加训练未能参加比赛者加0.05分;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足球赛、排球赛和篮球赛的各队队员末获名次者每人次

15、加0.1分;除上述比赛外,在学校组织的其他比赛中未获得名次者每人加0.05分。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体育比赛而未获(如运动会、越野赛、篮球赛、排球赛、足球赛、羽毛球比赛、乒乓球赛、跳绳比赛、拔河比赛等),每人次加0.05分。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0.5分;2、文艺方面:(第二类)参加校、院文艺演出(包括主持人)或各种才艺比赛末获名次者,校级每人次加0.1分院级每人次加0.05分。(如各种晚会联欢会、舞蹈大赛、歌咏比赛、相声小品大赛、主持人大赛、形象大使大赛、书画展、手工艺品展等)。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0.5分3、社会服务方面:(第三类)为校、院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服务者(除学生干部和以班级为单位的)每人次

16、加0.05分; (包括礼仪、各种活动会场的布置、比赛中的计时、记分、值勤等)。在校、院组织的各种比赛担任裁判的每人次加0.05分 , 参加校运动会的仪仗队、彩旗队、拉拉队,每人次加0.05,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由实践部记录参加活动学生名单,并经学院认可, 每次参加实践活动加0.05(义务服务队除外),解释权归学院学生会实践部,评估部负责监督,抄送。 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0.4分4、文学素养:(第四类)在校外刊物报纸上发表各类文章每篇加0.1分;在校内媒体发表各类文章每篇加0.05分;播音员和编辑按次数计,每次加0.05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知识技能竞赛,末获得名次者 (如辩论赛、演讲赛

17、、知识竞赛、网络大赛、建模大赛等) 校级每人次加0.05分。此项加分不超过0.45、荣誉方面:(第五类)受校通报表扬一次0.1;受院通报表扬一次加0.05。被评为校、院创意宿舍校文明宿舍,不分名次加分,校级每人次加0.1分院级每人次加0.05分。同类相似荣誉参照次条例加分。此项加分不超过0.3以上同一项目加分就高原则,不重复加分.得分超过1分以1分计,不足1分按实际分计。(二)文体能力(满分1分)文体能力主要依据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的获奖情况进行考核。1、参加国家、省、部级文体竞赛,获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0.9分,第三名加0.8分,第四名及以后或优秀奖加0.6分。2、参加校级文体竟赛、校运会

18、,按获奖名次从第一名到第八名依次加分别为: 0.8、0.7、0.6、0.5、0.4、0.3、0.2、0.2分;若未按名次划分只以奖级划分者,一、二、三等奖分别按0.8、0.6、0.4加分,优秀奖加0.1分。3、参加院级文体竟赛,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4,0.2,0.1分,优秀奖加0.05分。4、参加社团联合会文体竞赛,分别以一,二,三等奖加0.4,0.2,0.1分,优秀奖加0.05分。5、参加校级各类征集活动,(如征文、争创意、征集活动,献词等)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4,0.2,0.1分,优秀奖加0.05分。以上文体活动加分中,同一比赛项目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得分超过1分

19、以1分计,不足1分按实际分计。第七章 扣分1、有不文明行为者(末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视其情节每人每次扣0.2分。大体包括如下方面:自习时间大声喧哗,上网、玩游戏者每人次扣0.2分;学生会检查中拒检、态度恶劣者每人次扣0.2分;卫生不合格宿舍成员视其情节每人每次扣0.10.5分,其中差扣0.3分,极差扣0.5分;打架斗殴,酗酒、吸烟者,每人次扣0.2分;无故夜不归宿者每人次扣0.5分。2、无故旷课未受处分者每学时扣0.1分;无故不参加学校举办的活动者每次扣0.3分;无故不参加院上举办的活动者每次扣0.2分,无故不参加班级举办的活动者每人次扣0.1分;3、必修课未通过每门次扣1.0分,专业选修课未通过每门次扣0.05分。4、受校通报批评一次扣0.5分;受院通报批评一次扣0.3分;5、受处分者,视其受处分情况扣1.03.0分。警告扣1.0分,严重警告扣1.5分,记过扣2.0分、留校察看扣3.0分;6、凡无故不参加形势与政策教育者,每次扣0.3分,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0.2分;以上扣分不封底。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参加综合测评的学生必须填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鉴定表和学生综合素质与学业成绩评定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如有未尽事宜,由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经济管理学院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