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32696937 上传时间:2021-10-15 格式:DOC 页数:73 大小:993.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_第1页
第1页 / 共73页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_第2页
第2页 / 共73页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_第3页
第3页 / 共73页
资源描述: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73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lighting design of buildings(征求意见稿)2013*发布 2013*实施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lighting design of buildingsGB 50034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月*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 北京前言本标准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

2、1117号文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对原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进行修订完成的。编制组经调查研究、模拟计算、实验验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其中照明节能部分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组织主编单位完成的。本标准由总则、术语、一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照明管理与监督共八章和三个附录组成。主要规定了住宅、公共和工业建筑的照明标准值、照明质量和照明功率密度。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更严格的限

3、制了白炽灯的使用范围;2. 增加了发光二极管产品应用于室内的技术要求;3. 对公共建筑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4. 增加了博览、会展、交通、金融等公共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5. 降低了照明功率密度限值。6.完善了有利于照明节能的控制技术要求。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总结经验,积累资料,意见及有关资料请函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电子信箱:zhjpcabr或zhaojianping)

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加单位: 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目 次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3.1照明方式和照明种类3.2照明光源选择3.3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4照明数量和质量4.1 照度4.2照度均匀度4.3眩光限制4.4光源颜色4.5反射比5照明标准值5.1住宅建筑5.2公共建筑5.3工业建筑5.4公用场所6 照明节能6.1照明功率密度6.2充分利用天然光7照明配电及控制7.1照明电压7.2照明配电系统7.3照明控制8 照明管理与监督8.1维护与管理8.2实施与监督附录A统一眩光值(UGR)附录B眩光值(GR)附录C 本标

5、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 则1.0.1 为了在建筑照明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建筑功能,有利于生产、工作、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维护管理方便,实施绿色照明,制订本标准。条文说明制订本标准的目的和原则。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以及二次装修的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的照明设计。条文说明本标准的适用范围。1.0.3 建筑照明设计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条文说明本标准与其它标准和规范的关系。2 术 语2.0.1 绿色照明 green lights 绿色照明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有益于提高人们生产、工作

6、、学习效率和生活质量,保护身心健康的照明。2.0.2 视觉作业visual task在工作和活动中,对呈现在背景前的细部和目标的观察过程。2.0.3 光通量luminous flux根据辐射对标准光度观察者的作用导出的光度量。对于明视觉有: (2.0.3)式中de()/d 辐射通量的光谱分布; V()光谱光(视)效率;Km辐射的光谱(视)效能的最大值,单位为流明每瓦特(lm/W)。在单色辐射时,明视觉条件下的Km值为683lm/W(m555nm时)。该量的符号为,单位为流明(lm),1lm1cd1sr。2.0.4 发光强度luminous intensity发光体在给定方向上的发光强度是该发光

7、体在该方向的立体角元d内传输的光通量d除以该立体角元所得之商,即单位立体角的光通量,其公式为:(2.0.4)该量的符号为I,单位为坎德拉(cd),1cd=1lm/sr。2.0.5 亮度luminance由公式d/dAcosd定义的量,即单位投影面积上的发光强度。式中d由给定点的束元传输的并包含给定方向的立体角d内传播的光通量;dA包括给定点的射束截面积;射束截面法线与射束方向间的夹角。该量的符号为L,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2.0.6 照度illuminance表面上一点的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除以该面元面积dA所得之商,即 E = (2.0.6)该量的符号为E,单

8、位为勒克斯(lx),1 lx=1 lm/m2。2.0.7 维持平均照度 maintained average illuminance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不得低于此数值。它是在照明装置必须进行维护的时刻,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2.0.8 参考平面reference surface测量或规定照度的平面。2.0.9 作业面working plane在其表面上进行工作的平面。2.0.10 亮度对比luminance contrast 视野中目标和背景的亮度差与背景亮度之比,即 (2.0.10)式中C 亮度对比; L 识别对象亮度与背景亮度之差; Lb 背景亮度。2.0.11 识别对象recogniz

9、ed objective 识别的物体和细节(如需识别的点、线、伤痕、污点等)。2.0.12 维护系数maintenance factor 照明装置在使用一定周期后,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与该装置在相同条件下新装时在同一表面上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之比。2.0.13 一般照明general lighting为照亮整个场所而设置的均匀照明。2.0.14 分区一般照明localized lighting对某一特定区域,如进行工作的地点,设计成不同的照度来照亮该一区域的一般照明。2.0.15 局部照明local lighting 特定视觉工作用的、为照亮某个局部而设置的照明。2.0.16

10、 重点照明accent lighting为提高指定区域或目标的照度,使其比周围区域亮的照明。2.0.17 混合照明mixed lighting由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组成的照明。2.0.18 正常照明normal lighting 在正常情况下使用的室内外照明。2.0.19 应急照明emergency lighting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2.0.20 疏散照明escape lighting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的照明。2.0.21 安全照明safety lighting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

11、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照明。2.0.22 备用照明stand-by lighting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的照明。2.0.23 值班照明on-duty lighting非工作时间,为值班所设置的照明。2.0.24 警卫照明security lighting用于警戒而安装的照明。2.0.25 障碍照明obstacle lighting在可能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安装的标志灯。2.0.26 频闪效应stroboscopic effect在以一定频率变化的光照射下,观察到物体运动显现出不同于其实际运动的现象。2.0.27 光强分布distribution of lumin

12、ous intensity用曲线或表格表示光源或灯具在空间各方向的发光强度值,也称配光。2.0.28 光源的发光效能 luminous efficacy of a source光源发出的光通量除以光源功率所得之商,简称光源的光效。单位为流明每瓦特(lm/W)。2.0.29 灯具效率luminaire efficiency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总光通量与灯具内所有光源发出的总光通量之比,也称灯具光输出比。2.0.30 灯具效能luminaire efficacy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总光通量与其所消耗的功率之比,单位为lm/W。2.0.31 照度均匀度uniformity rat

13、io of illuminance规定表面上的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符号为U0。2.0.32 眩光glare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或亮度范围的不适宜,或存在极端的对比,以致引起不舒适感觉或降低观察细部或目标的能力的视觉现象。2.0.33 直接眩光direct glare由视野中,特别是在靠近视线方向存在的发光体所产生的眩光。2.0.34 不舒适眩光discomfort glare产生不舒适感觉,但并不一定降低视觉对象的可见度的眩光。2.0.35 统一眩光值 unified glare rating(UGR)它是度量处于视觉环境中的照明装置发出的光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主观反应的心理参量,其值可按C

14、IE统一眩光值公式计算。2.0.36 眩光值glare rating(GR)它是度量室外体育场和其它室外场地照明装置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主观反应的心理参量,其值可按CIE眩光值公式计算。2.0.37 反射眩光glare by reflection由视野中的反射引起的眩光,特别是在靠近视线方向看见反射像所产生的眩光。2.0.38 光幕反射veiling reflection视觉对象的镜面反射,它使视觉对象的对比降低,以致部分地或全部地难以看清细部。2.0.39 灯具遮光角shielding angle of luminaire光源最边缘一点和灯具出口的连线与水平线之间的夹角。2.0.40 显色性c

15、olour rendering照明光源对物体色表的影响,该影响是由于观察者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将它与参比光源下的色表相比较而产生的。2.0.41 显色指数 colour rendering index在具有合理允差的色适应状态下,被测光源照明物体的心理物理色与参比光源照明同一色样的心理物理色符合程度的度量。符号为R。2.0.42 特殊显色指数 special colour rendering index在具有合理允差的色适应状态下,被测光源照明CIE试验色样的心理物理色与参比光源照明同一色样的心理物理色符合程度的度量。符号为Ri。2.0.43 一般显色指数general colour rende

16、ring index八个一组色试样的CIE 1974特殊显色指数的平均值,通称显色指数。符号为Ra。2.0.44 色温度colour temperature当某一种光源(热辐射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完全辐射体(黑体)的色品完全相同时,完全辐射体(黑体)的温度,简称色温。符号为Tc,单位为开(K)。2.0.45 相关色温度Correlated colour temperature当某一种光源(气体放电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完全辐射体(黑体)的色品最接近时完全辐射体(黑体)的温度,简称相关色温。符号为Tcp,单位为开(K)。2.0.46 色容差 Color Tolerance Adjust

17、ment表征一批光源中各光源与光源额定色品或平均色品的偏离,用颜色匹配标准偏差SDCM表示,单位为SDCM。2.0.47 色品chromaticity用CIE标准色度系统所表示的颜色性质。由色品坐标定义的色刺激性质。2.0.48 色品坐标chromaticity coordinates每个三刺激值与其总和之比。在X、Y、Z色度系统中,由三刺激值可算出色品坐标、。2.0.49 色品图chromaticity diagram表示颜色色品坐标的平面图。2.0.50 光通量维持率luminous flux maintenance灯在给定点燃时间后的光通量与其初始光通量之比。2.0.51 反射比refl

18、ectance在入射辐射的光谱组成、偏振状态和几何分布给定状态下,反射的辐射通量或光通量与入射的辐射通量或光通量之比。符号为。2.0.52 照明功率密度 lighting power density(LPD)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m2)。2.0.53 室形指数 room index表示房间几何形状的数值。其计算式为: (2.0.46)式中 RI 室形指数;S 房间面积; l 房间水平面周长; h 灯具计算高度。2 术 语条文说明本章编列了本标准引用的术语,共53条,绝大多数术语引自行业标准建筑照明术语标准JGJ/T 119-2008。本版

19、为了适应半导体照明应用于室内照明,新增加了重点照明、灯具效能、色品、色品坐标、色品图以及色容差的概念。3基本规定3.1照明方式和照明种类3.1.1 应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方式:1 工作场所应采用一般照明;2 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3 对于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4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确定照明方式的原则。1 为照亮整个场所,除旅馆客房外,均应采用一般照明。2 同一场所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为节约能源,贯彻照度该高则高和该低则低的原则,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3 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高

20、,但作业面密度又不大的场所,若只采用一般照明,会大大增加安装功率,因而是不合理的,应采用混合照明方式,即增加局部照明来提高作业面照度,以节约能源,这样做在技术经济方面是合理的。4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如果只采用局部照明往往形成亮度分布不均匀,从而影响视觉作业,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3.1.2 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种类:1 室内工作及相关辅助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2 工作场所下列情况应设置应急照明:1)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3)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

21、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3 需要夜间值守或巡视的场所应设置值班照明;4 需要警戒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5 在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应根据航行要求设置障碍照明。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确定照明种类的原则。1 所有工作及相关辅助场所均应设置在正常情况下使用的室内外照明。2 本条规定了应急照明的种类和设计要求。1)备用照明是在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可能会造成爆炸、火灾和人身伤亡等严重事故的场所,或停止工作将造成很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场所而设的继续工作用的照明,或在发生火灾时为了保证消防能正常进行而设置的照明。2)安全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发生故障,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状态下的

22、人员安全而设置的照明,如使用圆盘锯等作业场所。3)疏散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而需要对人员进行安全疏散时,在出口和通道设置的指示出口位置及方向的疏散标志灯和照亮疏散通道而设置的照明。3 值班照明是在非工作时间里,为需要夜间值守或巡视值班的车间、商店营业厅、展厅等场所提供的照明。它对照度要求不高,可以利用工作照明中能单独控制的一部分,也可利用应急照明,对其电源没有特殊要求。4在重要的厂区、库区等有警戒任务的场所,为了防犯的需要,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5 在飞机场周围建设的高楼、烟囱、水塔等,对飞机的安全起降可能构成威胁,应按民航部门的规定,装设障碍标志灯。

23、船舶在夜间航行时航道两侧或中间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障碍物,可能危及航行安全,应按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在有关建筑物、构筑物或障碍物上装设障碍标志灯。3.2照明光源选择3.2.1 选择光源时,应在满足显色性、启动时间等要求条件下,根据光源、灯具及镇流器等的效率、寿命和价格在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后确定。条文说明在选择光源时,不单是比较光源价格,更应进行全寿命期的综合经济分析比较,因为一些高效、长寿命光源,虽价格较高,但使用数量减少,运行维护费用降低,经济上和技术上可能是合理的。3.2.2 照明设计时可按下列条件选择光源:1 高度较低房间,如办公室、教室、诊室及轻工、纺织、电子、仪表等生产车间宜采

24、用细管径直管形荧光灯;2 商店营业厅的一般照明宜采用细管径直管形荧光灯;重点照明宜采用小功率的陶瓷金属卤化物灯、发光二极管或紧凑型荧光灯;3 高度较高的工业厂房,应按照生产使用要求,采用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或用高频大功率细管径荧光灯;4 旅馆建筑的客房宜采用发光二极管或紧凑型荧光灯;5 餐厅、商场、电梯厅的一般照明不宜采用卤素灯;6 一般照明场所不宜采用荧光高压汞灯,不应采用自镇流荧光高压汞灯;7 除对电磁干扰有严格要求,且其他光源无法满足的特殊场所,室内外照明不应采用普通照明白炽灯。条文说明本条是选择光源的一般原则。1 细管径(26mm)直管形荧光灯光效高、寿命长、显色性较好,适用于高度较

25、低的房间,如办公室、教室、会议室、诊室及仪表、电子、仪表等生产场所。2 商店营业厅宜用细管径(26mm)直管形荧光灯代替较粗管径(26mm)荧光灯,以紧凑型荧光灯取代白炽灯,以节约能源。小功率的金卤灯因其光效高、寿命长和显色性好,可用于商店照明。发光二极管具有光线集中,光束角小的特点,更适合用于重点照明。3 高大的工业厂房应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或高压钠灯。金卤灯具有光效高、寿命长等优点,因而得到普遍应用,而高压钠灯光效更高,寿命更长,价格较低,但其显色性差,可用于辨色要求不高的场所,如锻工车间、炼铁车间、材料库、成品库等。4 发光二极管和紧凑型荧光灯相比白炽灯和卤素灯具有光效高、寿命长的特点,用于

26、旅馆的客房节能效果非常显著;5 卤素灯发热量大,且相对光效低、寿命短,不适宜在餐厅、商场、电梯厅等使用;6 和其他高强气体放电灯相比,荧光高压汞灯光效较低,寿命也不长,显色指数也不高,故不宜采用。自镇流荧光高压汞灯光效更低,故不应采用。7 发改委2011年发布了“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要求: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为中期评估期,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

27、或视中期评估结果进行调整。通过实施路线图,将有力促进中国照明电器行业健康发展,取得良好的节能减排效果。但在特殊情况下,其他光源无法满足要求需采用时,应采用60W以下的白炽灯。3.2.3 应急照明应选用能快速点亮的光源。条文说明应急照明采用白炽灯、卤钨灯、荧光灯、发光二极管,因在正常照明断电时可在几秒内达到标准流明值;对于疏散标志灯还可采用发光二极管。而采用高强度气体放电灯达不到上述的要求。3.2.4 应根据识别颜色要求和场所特点,选用相应显色指数的光源。条文说明显色要求高的场所,应采用显色指数高的光源,如采用Ra大于80的三基色稀土荧光灯;显色指数要求低的场所,可采用显色指数较低而光效更高、寿

28、命更长的光源。3.3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3.3.1 选择的照明灯具、镇流器、发光二极管电子控制器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条文说明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国家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我国把照明灯具、镇流器、发光二极管电子控制

29、器都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3.3.2 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条件下,应选用效率或效能高的灯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双端荧光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3.3.2-1的规定。表3.3.2-1 双端荧光灯灯具的效率灯具出光口形式开敞式保护罩(玻璃或塑料)格栅透明棱镜灯具效率75%70%55%65%2 紧凑型荧光灯、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筒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3.3.2-2的规定。表3.3.2-2 紧凑型荧光灯、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筒灯灯具的效率灯具出光口形式开敞式保护罩格栅灯具效率55%50%45%3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3.3.2-3的规定。表3.3.2-3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

30、效率灯具出光口形式开敞式格栅或透光罩灯具效率75%60%4 发光二极管筒灯的效能不应低于表3.3.2-4的规定。表3.3.2-4 发光二极管筒灯的效能(Ra80)色温2700K3000K4000K灯具出光口形式格栅保护罩格栅保护罩格栅保护罩灯具效能(lm/W)5560606565705 发光二极管灯盘的效能不应低于表3.3.2-5的规定。表3.3.2-5 发光二极管灯盘的效能(Ra80)色温2700K3000K4000K灯盘出光口形式格栅保护罩开敞式格栅保护罩开敞式格栅保护罩开敞式灯盘效能(lm/W)606570657075707580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荧光灯灯具、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和发光二极管

31、灯灯具的最低效率或效能值,以利于节能。这些值是根据我国现有产品能效标准以及现有灯具效率水平制订的。3.3.4 各种场所严禁采用防触电分类为0类的灯具。条文说明从2009年1月1日起,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07)、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GB 7000.2-2008)等5项新的强制性国标开始正式实施。按照新国标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的要求:0类灯具将退出历史舞台。3.3.5 灯具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 潮湿场所,应采用相应防护等级的防水灯具,并应满足相关IP等级要求;2 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场所,应采用防腐蚀密闭式的灯具;3 高温场

32、所,宜采用散热性能好、耐高温的灯具;4 多尘埃的场所,应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X的灯具;5 装有锻锤、大型桥式吊车等震动、摆动较大场所使用的灯具,应有防震和防脱落措施。6 易受机械损伤、光源自行脱落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失的场所使用的灯具,应有防护措施;7 在有爆炸或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灯具,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8 在有洁净度要求的场所,应采用不易积尘、易于擦拭的洁净灯具,并应满足洁净场所的相关要求;9 在需防止紫外线照射的场所,应采用隔紫灯具或低紫光源。条文说明本条为几种特殊照明场所,分别规定了对采用灯具的要求,其依据是:1在有蒸汽场所当灯泡点燃时由于温度升高,在灯具内

33、产生正压,而灯泡熄灭后,由于灯具冷却,内部产生负压,将潮气吸入,容易使灯具内积水。因此,规定在潮湿场所应采用相应等级的防水灯具,至少也应采用带防水灯头的开敞式灯具。2 在有腐蚀性气体和蒸汽的场所,因各种介质的危害程度不同,所以对灯具要求不同。若采用密闭式灯具,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若采用带防水灯头的开敞式灯具,各部件应有防腐蚀或防水措施。3 在高温场所,宜采用带散热构造和措施的灯具,或带散热孔的开敞式灯具。4 在有尘埃的场所,应按防尘等级选择适宜的灯具。5 在震动和摆动较大的场所,由于震动对光源寿命影响较大,甚至可能使灯泡自动松脱掉下,既不安全,又增加了维修工作量和费用,因此,在此种场所应采用

34、防震型软性连接的灯具或防震的安装措施,并在灯具上加保护网,以防止灯泡掉下。6 光源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或自行脱落,而导致人员伤害和财物损失的,应采用有保护网的灯具。如在生产贵重产品的高大工业厂房等场所。7 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使用的灯具,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等的有关规定,如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设计规范。8 在有洁净要求的场所,应安装不易积尘和易于擦拭的洁净灯具,以有利于保持场所的洁净度,并减少维护工作量和费用。9 在博物馆展室或陈列柜等场所,对于需防止紫外线作用的彩绘、织品等展品,需采用能隔紫外线的灯具或无紫光源。3.3.6 直接安装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的灯具,应采用“可以安装在普通可

35、燃材料表面”的灯具。条文说明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上的灯具,依据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IEC598.1-2008)。3.3.7镇流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 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2 对频闪效应有限制的场合,应采用高频镇流器; 3 电子镇流器的谐波、电磁兼容应符合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 A)(GB17625.1)、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743)标准的规定;4 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应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在电压偏差较大的场所,宜配用恒功率镇流器;功率较小者可配用电子镇流器。条文说明本条说明选择镇流器的原则:

36、1 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电感镇流器,不应配用功耗大的传统电感镇流器,以提高能效。3高频镇流器,利用频率的提高,减少频闪的影响。4 当采用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时,宜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它比普通电感镇流器节能;这类光源的电子镇流器尚不够稳定,暂不宜普遍推广应用,对于功率较小的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可配用电子镇流器,目前市场上有这种产品。在电压偏差大的场所,采用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时,为了节能和保持光输出稳定,延长光源寿命,宜配用恒功率镇流器。3.3.8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触发器与光源的安装距离应符合产品的要求。条文说明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触发器,一般是与灯具装在一起的,但有时由于安装

37、、维修上的需要或其它原因,也有分开设置的。此时,触发器与灯具的间距越小越好。当两者间距大时,触发器不能保证气体放电灯正常启动,这主要是由于线路加长后,导线间分布电容增大,从而触发脉冲电压衰减而造成的,故触发器与光源的安装距离应符合制造厂家对产品的要求。4照明数量和质量4.1照 度4.1.1 照度标准值应按0.5、1、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5000 lx分级。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常用照度标准值分级,该分级与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 008/E-2001)的分级大体一致。在主观效果上明

38、显感觉到照度的最小变化,照度差大约为1.5倍。为了适合我国情况,照度分级向低延伸到0.5lx,与原照明设计标准的分级一致。4.1.2 本标准规定的照度值均为作业面或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各类房间或场所的维持平均照度值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条文说明本条规定照度标准值是指维持平均照度值,即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不得低于此数值。它是在照明装置必须进行维护的时刻,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这是为确保工作时视觉安全和视觉功效所需要的照度。4.1.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以上时,作业面或参考平面的照度,可按照度标准值分级提高一级。1 视觉要求高的精细作业场所,眼睛至识别对象的距离大于500mm;2 连续长时

39、间紧张的视觉作业,对视觉器官有不良影响;3 识别移动对象,要求识别时间短促而辨认困难;4 视觉作业对操作安全有重要影响;5 识别对象亮度差很小;6 作业精度要求高,且产生差错会造成很大损失;7 视觉能力低于正常能力;8 建筑等级和功能要求高。条文说明本条根据视觉条件等要求列出了需要提高照度的条件,但不论符合几个条件,只能提高一级。4.1.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以上时,作业面或参考平面的照度,可按照度标准值分级降低一级。1 进行很短时间的作业;2 精度或速度无关紧要;3 建筑等级和功能要求较低。条文说明本条根据视觉条件等要求列出了需要降低照度的条件,但不论符合几个条件,只能降低一级。4.1.5

40、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可低于作业面照度,但不宜低于表4.1.5的数值。表4.1.5作业面邻近周围照度作业面照度(lx)作业面邻近周围照度值(lx)750500300200500300200与作业面照度相同注:邻近周围指作业面外0.5m范围之内。条文说明作业面邻近周围(指作业面外0.5m范围之内)的照度与作业面的照度有关,若作业面周围照度分布迅速下降,会引起视觉困难和不舒适,为了提供视野内亮度(照度)分布的良好平衡,邻近周围的照度不得低于表4.1.5的数值。此表与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 008/E-2001)的规定完全一致。4.1.6房间或场所内的通道和其他非作业区域的一般照明的照度值不宜

41、低于作业区域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3。条文说明房间内的通道和其他非作业区域的一般照明的照度不宜低于作业区域一般照明照度的1/3的规定是参照原CIE标准29/2号出版物室内照明指南(1986)制订的。4.1.7 在照明设计时,应根据环境污染特征和灯具擦拭次数从表4.1.6中选定相应的维护系数。表4.1.6 维 护 系 数环境污染特征房间或场所举例灯具最少擦拭次数(次/年)维护系数值室内清洁卧室、办公室、餐厅、阅览室、教室、病房、客房、仪器仪表装配间、电子元器件装配间、检验室等、商店营业厅。20.80一般候车室、影剧院、机械加工车间、机械装配车间、农贸市场、体育馆等20.70污染严重公用厨房、锻工车

42、间、铸工车间、水泥车间等30.60开敞空间雨蓬、站台20.65条文说明为使照明场所的实际照度水平不低于规定的维持平均照度值,照明设计计算时,应考虑因光源光通量的衰减、灯具和房间表面污染引起的照度降低,为此应计入表4.1.6的维护系数。1 因光源光通量衰减的维护系数,按照光源实际使用寿命达到其平均寿命70%时来确定。2 灯具污染的维护系数的取值与灯具擦拭周期有关。美国、俄罗斯等国家规定擦拭周期为14次/年,本标准规定了23次/年。3维护系数是根据对50个照明场所的实测结果并综合以上因素而确定的,同时也和原标准规定的维护系数值相同。4.1.8 在一般情况下,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准值相比较,可有不超过

43、10%的偏差。条文说明 考虑到照明设计时布灯的需要和光源功率及光通量的变化不是连续的这一实际情况,根据我国国情,规定了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值比较,可有-10%10%的偏差。此偏差只适用于装10个灯具以上的照明场所;当小于10个灯具时,允许适当超过此偏差。4.2照度均匀度4.2.1 公共建筑工作区域和工业建筑作业区域内的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第5章的规定。条文说明 照度均匀度在某种程度上关系到照明的节能,为了在不影响视觉需求的前提下,对原标准规定的均匀度有所降低。本标准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依据欧洲室内工作场所照明NEN-EN 12461-1(2009)制订的。4.2.2 在有彩电转播要求的体育场

44、馆,其主摄像方向上的照度均匀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场地垂直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宜小于0.4;2 场地平均水平照度宜为平均垂直照度的0.752.0;3 场地垂直照度最小值与平均值之比不宜小于0.6;4 观众席前排的垂直照度不宜小于场地垂直照度的0.25。条文说明有电视转播要求的体育场馆的照度均匀度是根据CIE出版物体育比赛用的彩色电视和摄影系统的照明指南No.83(1989)制订的。观众席前排的垂直照度一般是指主席台前各排坐席的照度。4.2.3 在无彩电转播要求的体育场馆,其比赛时场地的照度均匀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场地水平最小照度与最大照度之比不应小于0.5; 2 场地水平照度最小值与平

45、均值之比不宜小于0.7。条文说明由于无彩电转播要求的体育场馆可进行训练、专业训练、专业比赛等,本条根据国际体育联合会GAISF体育场馆人工照明指南制订的。4.3眩光限制4.3.1 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不应小于表4.3.1的规定。表4.3.1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光源平均亮度(kcd/m2)遮光角()12020505050050010152030条文说明为限制视野内过高亮度或对比引起的直接眩光,规定了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其角度值等同采用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 008/E-2001)的规定。本规定适用于长时间有人工作的房间或场所内。4.3.2 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常用房间或场所的不舒适眩光应采用统

46、一眩光值(UGR)评价,并按附录A计算,其最大允许值不宜超过第5章的规定。条文说明各类照明场所的统一眩光值(UGR)是参照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 008/E-2001)的规定制订的。UGR最大允许值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照明场所的统一眩光值根据附录A计算。此计算方法采用CIE 117号出版物室内照明的不舒适眩光(1995)的公式。4.3.3 体育场馆的不舒适眩光应采用眩光值(GR)评价,并按附录B计算,其最大允许值不宜超过表5.2.12-3的规定。条文说明室外体育场的眩光采用眩光值(GR)评价,GR最大允许值应符合5.2.11的规定,GR值按附录B计算,此计算方法采用CIE 112号出版

47、物室外体育和区域照明的眩光评价系统(1994)的公式。4.3.4 可用下列方法防止或减少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1 避免将灯具安装在干扰区内;2 采用低光泽度的表面装饰材料;3 限制灯具亮度;4墙面的平均照度不宜低于50lx, 天花的平均照度不宜低于30lx。条文说明由特定表面产生的反射而引起的眩光,通常称为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它将会改变作业面的可见度,往往是有害的,可采取以下的措施来减少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1 从灯具和作业面的布置方面考虑,避免将灯具安装在干扰区内,如灯安装在工作位置的正前上方40度以外区域。2 从房间表面装饰方面考虑,采用低光泽度的表面装饰材料。3 从灯具亮度方面考虑,应限制灯

48、具表面亮度不宜过高。4 为了得到合适的室内亮度分布,同时避免因为过分考虑节能、或使用LED照明系统而造成的室内亮度分布的过于集中,对墙面和天花的平均照度有所要求。4.3.5 有视觉显示终端的工作场所照明应限制和灯具中垂线的夹角等于和大于65范围的亮度。灯具在该范围内的平均亮度限值不宜超过表4.3.5的规定。 表4.3.5灯具平均亮度限值 单位:cdm-2 屏幕亮度屏幕分类高亮度屏幕L200中亮度屏幕L200暗底亮图像30001500亮底暗图像15001000条文说明由于计算机显示器质量的不断提高,在显示器上的反射眩光问题相对而言有所降低,因此本标准中根据EN12464室内工作场所照明中的要求,

49、对灯具的平均亮度限值根据显示器屏幕的亮度重新规定。4.4光源颜色4.4.1 室内照明光源色表可按其相关色温分为三组,光源色表分组宜按表4.4.1确定。表4.4.1光源色表分组色表分组色表特征相关色温(K)适用场所举例暖3300客房、卧室、病房、酒吧、餐厅中间33005300办公室、教室、阅览室、商场、诊室、检验室、实验室、控制室、机加工车间、仪表装配冷5300热加工车间、高照度场所条文说明本条是根据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 008/E-2001)的规定制订的。光源的颜色外貌是指灯发射的光的表观颜色(灯的色品),即光源的色表,它用光源的相关色温来表示。色表的选择是心理学、美学问题,它取决于

50、照度、室内和家具的颜色、气候环境和应用场所条件等因素。通常在低照度场所宜用暖色表,中等照度用中间色表,高照度用冷色表;另外在温暖气候条件下喜欢冷色表;而在寒冷条件下喜欢暖色表;一般情况下,采用中间色表。4.4.2 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Ra)不应小于80。在灯具安装高度大于10m的工业建筑场所,Ra可低于80,但必须能够辨别安全色。常用房间或场所的显色指数不应低于第5章的规定。条文说明本条是根据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 008/E-2001)的规定制订的。该标准的Ra取值为90、80、60、40和20。随着人们对颜色显现质量要求的提高,根据CIE 标准的规定,在

51、长期工作或停留的室内照明光源显色指数不宜低于80。但对于工业建筑部分生产场所的照明(安装高度大于10m的直接型灯具)可以例外,Ra可低于80,但最低限度必须能够辨认安全色。常用房间或场所的显色指数的最小允许值在第5章中规定。4.4.3 选用同类光源之间的色容差应低于5SDCM。条文说明选用的光源间的颜色偏差应尽量小,以达到最佳照明效果。参考美国ANSI C78.376荧光灯的色偏差要求的荧光灯的色偏差小于4 SDCM, 美国DOE CFL能源之星要求的荧光灯的色偏差小于7SDCM,以及ANSI C38.377固态照明产品的色度学要求的LED 产品色偏差小于7 SDCM, 根据国内已经完成的LE

52、D照明项目的反馈情况, 7 SDCM 的产品仍然可以被轻易觉察出色偏差,为提高照明质量,在本标准中规定不应低于5SDCM。4.4.4 当选用发光二极管光源时,其色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色温不宜高于4000K;2 在寿命期内发光二极管的色品坐标与初始值的偏差在CIE 1976(uv)色品图中,不应超过0.007;3 发光二极管灯具在大于峰值光强10%的区域内不同方向上的色品坐标与其加权平均值偏差在CIE 1976(uv) 图中,不应超过0.004。条文说明发光二极管用于室内照明将能够充分发挥其特点,达到节能的效果,在未来将有更大的发展。但目前发光二极管在性能的稳定性、

53、一致性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相信随着照明技术的不断发展,产品将更加成熟。为了确保室内照明环境的质量,对应用于室内照明的发光二极管进行技术要求。1 考虑到室内照明的舒适以及目前LED光生物安全的考虑,同时LED照明也要与目前室内照明使用的极大部分传统光源的色温一致,提出色温不宜高于4000K.2 为控制和衡量LED光源/灯具在寿命期内的颜色漂移和变化,采用比(X,Y)CIE 1931色度系统更均匀的(uv)CIE 1976 色度系统评估颜色偏差,采用美国能源署DOELED灯具能源之星认证的技术要求的规定,要求LED光源寿命期内的色偏差应在CIE 1976(uv)系统中的0.007以内。3 为控制

54、和衡量LED光源/灯具在空间的颜色一致性,采用美国能源署DOELED灯具能源之星认证的技术要求的规定,要求LED光源/灯具在大于其峰值光强10%的区域内不同方向上的色品坐标与其加权平均值偏差在CIE 1976(uv) 图中,不应超过0.004。4.5反射比4.5.1 长时间工作的房间,其表面反射比宜按表4.5.1选取。表4.5.1工作房间表面反射比表面名称反 射 比顶 棚0.60.9墙 面0.50.8地 面0.20.4作业面0.20.6条文说明本条规定的房间各个表面反射比是完全按照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 008/E-2001)的规定制订的。制订本规定的目的在于使视野内亮度分布控制在眼睛

55、能适应的水平上,良好平衡的适应亮度可以提高视觉敏锐度、对比灵敏度和眼睛的视功能效率。视野内不同亮度分布也影响视觉舒适度,应当避免由于眼睛不断的适应调节引起视疲劳的过高或过低的亮度对比。5照明标准值5.1住宅建筑5.1.1 住宅建筑照明标准值宜符合表5.1.1规定。表5.1.1住宅建筑照明标准值房间或场所参考平面及其高度照度标准值(lx)Ra起居室一般活动0.75m水平面10080书写、阅读300*卧室一般活动0.75m水平面7580床头、阅读150*餐厅0.75m餐桌面15080厨房一般活动0.75m水平面10080操作台台面150*卫生间0.75m水平面10080电梯前厅地 面7560走道、

56、楼梯间地 面3060公共车库停车位地 面2060行车道地 面3060注:*宜用混合照明。条文说明本条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基本相同,只是增加了电梯前厅、走道、公共车库,是参照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 008/E-2001)制订的。5.2公共建筑5.2.1 文化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2.1的规定。表5.2.1文化建筑照明标准值房间或场所参考平面及其高度照度标准值(lx)UGRU0Ra一般阅览室、开放式阅览室0.75m水平面300190.6080重要图书馆的阅览室0.75m水平面500190.6080多媒体阅览室0.75m水平面300190.6080老年阅览室0.

57、75m水平面500190.7080珍善本、舆图阅览室0.75m水平面500190.6080陈列室、目录厅(室)、出纳厅0.75m水平面300190.6080档案室0.75m水平面300190.6080书库、书架0.25m垂直面500.4080工作间(包括修复)0.75m水平面500190.6080条文说明文化建筑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中为图书馆建筑,本条与原标准基本相同,只是增加了多媒体阅览室和档案室,是参照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 008/E-2001)制订的。5.2.2 办公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2.2的规定。表5.2.2办公建筑照明标准值房间或场所参考平

58、面及其高度照度标准值(lx)UGRU0Ra普通办公室0.75m水平面300190.6080高档办公室0.75m水平面500190.6080会议室0.75m水平面300190.6080视频会议室*0.75m水平面500190.6080接待室、前台0.75m水平面2000.4080服务大厅0.75m水平面300220.4080设计室实际工作面500190.6080文件整理、复印、发行室0.75m水平面3000.4080资料、档案室0.75m水平面2000.4080注:1 *垂直照度不宜低于300lx;2 此表适用于所有类型建筑的办公室照明。条文说明本条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基本相同,只是增加了视频会议室、接待室、前台、服务大厅。另外,在其他类建筑中同样会有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对这些场所的照明设计也同样适用。5.2.3 商店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2.3的规定。表5.2.3商店建筑照明标准值房间或场所参考平面及其高度照度标准值(lx)UGRU0Ra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