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都项目一期消防工程招标文件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32428931 上传时间:2021-10-14 格式:DOC 页数:80 大小:452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长安大都项目一期消防工程招标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80页
长安大都项目一期消防工程招标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80页
长安大都项目一期消防工程招标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80页
资源描述:

《长安大都项目一期消防工程招标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安大都项目一期消防工程招标文件(80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中冶长安大都项目一期消防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ZYXZ-GC-2012-008 招 标 人: 西安中冶建研置业有限公司 日 期: 2012年 8月 28 日 投 标 邀 请 函敬启者:针对“中冶长安大都”项目,现诚邀贵公司参与该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投标。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中冶长安大都项目一期项目地点: 西安市曲江新区 QJ3-7-79 地块招标范围及内容:中冶长安大都项目一期1018#楼、沿街商铺及地下车库消防工程及设计优化,土建预埋配合指导、材料设备供应、施工、调试、培训、技术支持、保障服务、两年免费质保和维护及其它相关服务。施工界面:1)消防施工单位负责消防总水表之

2、后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联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全部消防工程施工;2)消防施工单位负责消防联动电梯紧急迫降功能施工;3)总包单位负责混凝土、砌体结构风管接口、消火栓箱孔洞的预留;4)总包单位负责水泵基础的施工,屋顶风管与井道预留孔洞防水封堵;总包负责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施工;5)自来水公司负责消防水表前、室外消火栓管网的施工;6)电梯安装施工单位负责在电梯机房预留消防联动紧急迫降功能接口。2、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 3、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请于 2012 年 8 月 29

3、日,上午 9:00 时至下午 5:00 时,持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同时以现金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各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转账的方式向招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5、 投标保证金转账指定账户:单位名称:西安中冶建研置业有限公司;开 户 行:建行西安曲江支行; 账 号:610019100040525071806、 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9 月 6 日下午 17:00 时前。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南路智慧大厦六楼西安中冶建研置业有限公司成本合约部。8

4、、 联系人:张谌 联系电话:029-88661562、13811565633 邮箱:183498935顺颂商祺! 西安中冶建研置业有限公司 2012 年 8 月 28 日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中冶长安大都项目一期2招标人西安中冶建研置业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 QJ3-7-79 地块4招标范围中冶长安大都项目一期1018#楼、沿街商铺及地下车库消防工程及设计优化,土建预埋配合指导、材料设备供应、施工、调试、培训、技术支持、保障服务、两年免费质保和维护及其它相关服务。5资质要求详见投标邀请函具体要求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7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

5、投标截止日算起)8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转账的方式向招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招标人在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后通知投标人凭转账凭证换取收据;招标工作结束,投标人凭收据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未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单位后7日内无息返还;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无息返还;同时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总包方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9招标答疑时间不组织答疑会,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传真形式提交问题,统一答复。10评标办法方案及报价综合评定法11踏勘现场自行组织12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招标人通知要求进场施工,完成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质量必须

6、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13承包方式由中标人承担该招标工程的设计优化、施工、调试、材料设备供应(招标人指定的材料设备品牌详见附件一 消防工程主要品牌一览表),保证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并对工程施工直至交付使用阶段的安全负责。14合同款项支付办法本工程无预付款;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施工人员及施工材料入场;工程进度款根据形象进度拨付,中标单位于每月25日前向招标单位、监理人报送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进度表,经监理工程师及招标单位审核通过后10日内,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当月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进度款支付至合同含税总价的70%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后支付至合同含税总价的80% (中标人仍须负责其所

7、完成工程的保管,在交付招标人使用前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发生的一切损毁、丢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完成,经监理和招标人以及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且办理完结算手续后14日内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5%,预留结算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金在两年质保期满,扣除质保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后14日内无息返还。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6签字或盖章要求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7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本一份,优盘或光盘形式,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印章;封套上需写明:中冶

8、长安大都项目一期消防工程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地址:18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 2012 年 9 月 6 日下午17:00时前递交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行政商务区商通大道6号曲江智慧大厦六楼西安中冶建研置业有限公司成本合约部19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20投标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2004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4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价目表及相关取费规定,软件采用广联达计价软件GBQ4.0 1860版本二、 工程概况中冶长安大都项目位于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路以东,共有18栋住

9、宅、临街商业及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为 24.7万平方米,本次招标为一期消防工程,建筑面积约为 11.2 万平方米。本次招标为:中冶长安大都项目一期消防工程(消火栓及自喷系统、火灾报警、联动控制、气体灭火、正压送风及强排烟系统、人防地下室通风等)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工程规范、技术文件要求完成设计优化、材料设备供应、施工、调试、培训、技术支持、保障服务、两年免费质保和维护及其它相关服务 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含二次深化设计图),无论任何原因必须保证消防报审、相关电气检测、消防检测、在不影响交房,不影响甲方按时备案的前提下消防验收通过;并承担为之上述所有费用。三、 投标须知1、 总则1.

10、1 投标单位应认真充分研究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的全部费用,招标单位对这些费用一概不负任何责任。1.3 此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若有)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2、 工程说明2.1招标范围:中冶长安大都项目一期1018#楼、沿街商铺及地下车库消防工程及设计优化,土建预埋配合指导、材料设备供应、施工、调试、培训、技术支持、保障服

11、务、两年免费质保和维护及其它相关服务。具体范围详见消防工程图纸。2.2承包方式:由中标人承担该招标工程的优化设计、施工、调试、材料设备供应(招标人指定的材料设备品牌详见附件一 消防工程主要品牌一览表),保证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并对工程施工直至交付使用阶段的安全负责。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2.4本次招标为我公司自行组织的邀请招标,除中标人按正式签订的合同规定付费外,其余未中标单位均不另行支付任何补偿金。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不含二级)建造师资质 2.6本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除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法律、法规规定

12、外,不得分包、挂靠,不得采用联合体方式承包。3、 投标人合格条件3.1 本次招标面向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3.2 投标人被认为具有资格预审阶段规定的资格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已在资格预审阶段提供相关资料。本次招标中不需要再提供该部分资料。3.3 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3.3.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相应的更新资料,以证明其仍然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真实有效的。3.3.2 如果在评选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4、 招标方式

13、4.1 本工程的招标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4.2 本工程招标按照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合理原则;反不正当竞争原则。5、 招标范围5.1 招标范围:承包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5.2 投标人一旦中标,应确认其投标书已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其报价已包括本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工程范围。5.3 投标人一旦入选,必须承担责任,不得转包。中标人必须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6、 工程质量标准6.1 工程规范、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6.1.1 本招标工程适用国家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由招标人可能随相关施工图纸向投标人提供的本工程

14、的具体技术要求。6.1.2 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和西安市地方标准,如果招标文件中或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文件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按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相关文件中规定低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6.2 工程质量标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7、 工期及进度要求7.1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的总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其中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7.2 所有分项工程都必须在本须知第7.1款规定的时间内竣工,中标单位负责工程的进度计划安排和工期管理。8、

15、踏勘现场8.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时间和地点,自行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8.2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8.3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 现场情况9.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9.2 招标人声明本工程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是以诚实可信的态度提供的,是招标人现有的和客观的,招标

16、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投标人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核查这些资料的准确性。10、 投标费用10.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任何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10.2 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还。四、 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的内容11.1 招标文件的组成包括: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三章 技术要求第四章 图纸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11.2 除11.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同样

17、约束作用。11.3 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条款中涉及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应当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相一致。11.4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和答疑文件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迟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1.5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份(页)数,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发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1.6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充分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并应充分了解投标人一旦入选后须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18、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附带的任何回标条件,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1.7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入选与否,均应当对招标文件保密和保护招标人及其代理人的知识产权,并应承担其泄密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12、 招标文件的澄清12.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12.2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方式进行答疑,投标人应及时签收书面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或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

19、同等效力。12.3 投标人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13、 招标文件的修改1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13.2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五、 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4.1

20、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其他语种,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投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为准。14.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 投标文件的组成15.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以及资格预审更新资料(如有)组成。15.2 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书; 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封面); 投标报价说明; 报价表统一格式; 投标文

21、件电子版(光盘或优盘);15.3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 确保工程进度的技术组织措施; 施工方案及项目组织机构组成; 施工机械配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 施工进度表和施工网络图;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国家技术规范及消防工程验收规范等,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合理化建议和优化方案。15.4 资格预审更新资料(如有)。16、 投标文件格式16.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5.115.3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

22、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7、 投标报价17.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方式。17.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清单编制说明、合同条款上所列的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17.3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充分考虑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和所掌握的市场信息和本工程的实际,根据自身的情况自主报价。投标人自行配置的方案必须要完全达到设计和相关规范标准及功能要求,并保证能通过消防主管部门验收。17.4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

23、目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适当的风险、相应的措施费、配合费、消防工程验收检测费(应包含不在本次承包范围内的其他需要通过消防验收的分项工程的验收检测费用,如:防火门、强排烟等)、外部环境协调费、施工水电费、为按期完成工程计划发生的赶工费、成品保护费、质量缺陷修复和维护费、政策性文件调整、招标人规定可计取的规费、税金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投标人认为的其他必须费用等所有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17.5 凡招标文件要求(或允许)及投标单位认为需要进行报价的费用项目(不论是否要求进入报价),若投标时未报价或未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招标人将视为完成该工程所有的费用投标单位均已计取,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4、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或进行索赔。17.6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疏忽或误解,或因对施工现场、施工环境、市场行情等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提出的任何理由的索赔。17.7 现场施工水电费的计取:包括在本次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施工中由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分别挂表计量,按实际用量及相关部门规定的价格标准和正常的缴费周期按时向总包单位缴纳,由总包单位代缴,消防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无

25、故拖欠。17.8 材料、设备品牌要求详见第三章 消防工程技术要求。17.9 工程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必须有中标单位自行独立完成。18、 投标货币18.1 本招标工程投标货币一律采用人民币,支付货币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19、 投标有效期19.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9.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应完全接受招标人的要求,并不可有任何时间、金钱上的索偿。20、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20.1 按本须

26、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执行。21、 投标担保21.1 投标人需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方式、金额和时间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担保。22、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2.1 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的规定。22.2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晰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2.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书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

27、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22.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并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施工组织设计如有修改,须另作补充投标文件。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23、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23.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各分项分别装订。分为以下两个部分: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预审更新资料(如有),分别装订成册。23.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各项内容分别封装在内层密封袋内,正副本分别封装,电子版本光盘或优盘跟正本一起封装,两份副本可装在一个密封

28、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各部分的名称。23.3 投标文件内层密封袋的使用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密封袋的正面均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投标文件签字人印章。23.4 投标文件内层密封袋的密封使用投标人自制的密封条在密封袋所有封口处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每处封条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投标文件签字人印章各两枚。23.5 投标人将所有密封好的内层密封袋统一封装在一个外层包装内。外层包装须坚固、易于密封、搬运和可以直接用于邮递,其大小由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体量自行选择。23.6 外包装上应写明招标工程的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和邮编,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开封。23.7 外层包装用投标人自制的密封条在所有封口处密封

29、并填写密封日期。每处封条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投标文件签字人印章各两枚。23.8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24、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4.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24.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3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5、 迟交的投标文件25.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26、 投标文

30、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4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晰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6.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七、 投标文件的分析、评选27、 开标27.1 由招标人组织内部开标,承包人不参与。28、 投标文件的

31、有效性26.27.28.29.30.31.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8.1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得进入评选。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的; 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29、 评选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9.1 评标内容的保密 1.2.3.4.5.6.

32、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25.26.27.28.29.30.31.32.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9.21.2.3.4.5.6.7.8.9.

33、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9.3 错误的修正 招标人将会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回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9.4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评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合理原则;反不正当竞争原则。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单位自行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办法:综合评定,合理低价中标。30、 定标30.1 定标方法招标人将以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来选定中标人,不须向投标

34、人作任何解释。 30.2 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确定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中标通知书发送给中标人。同时,招标人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八、 合同的授予31、 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回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提出合理竞标价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2、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33、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3.1 合同协议书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立即生效,在

35、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34、 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的要求的金额、方式和时间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5、 合同形式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35.1 本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包工包料,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固定综合单价合同。35.2 合同价款中可调整的范围: 结算工程量根据施工图纸按实计算; 变更签证的工程量按实计算,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签证综合单价的,按投标报价中已有的综合单价乘以合同价与承包人最终投标报价的下浮比例计算;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变更签证综合单价的,可参照类似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后确定,类似项目即为:发生变更签证与原投标报价

36、中仅为材料发生变化或利用原有材料的,调整办法为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按实际认价调整材料费差价或扣除相应材料费乘以合同价与承包人最终投标报价的下浮比例计算;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同或类似于变更签证综合单价的,按照计价规则重新组价乘以合同价与招标上限控制价的下浮比例计算,若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应的材料,施工单位应对新增加材料或设备进行报价,由招标人进行认质认价。35.3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及计算方法所有的风险费用全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除合同约定可调整的范围以外,均不予另行调整。第二章 合同文件格式中冶长安大都项目一期消防施工合同项目名称: 中冶长安大都项目 项目地点: 西安市曲江大道 合同编号: 日 期:

37、 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西安中冶建研置业有限公司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_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中冶长安大都项目一期消防工程 工程地点:_西安市曲江新区 QJ3-7-79 地块_工期要求:_ 本工程的工期为 日历天,该工期为绝对工期,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做任何调整、顺延,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施工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7日内进场。 承包方式:_包工包料,固定综合单价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本合同

38、所指的承包内容及范围均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的供货及运输、制作安装、调试、消防设备检测验收、工程移交、保修、培训等,以及虽未载明,但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其他工作。承包范围:中冶长安大都项目一期1018#楼、沿街商铺及地下车库消防工程及设计优化,土建预埋配合指导、材料设备供应、施工、调试、培训、技术支持、保障服务、两年免费质保和维护及其它相关服务。总日历天数_天开工日期:_竣工日期:_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通过消防工程验收检测 五、合同价款1、暂定含税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_ 元整,(小写):_¥_元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合同总价

39、是合同文件所确定的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所需的图纸设计优化费、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材料设备的运输、装卸、仓储保管、保险费、为按期完成该工程所发生的赶工费、为完成工程施工而采取的相关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系统调试费、检测试验费、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费、缺陷修复费、水电费、总包配合费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其他不可预见费用、利润、规费及税金等一切明示或暗示的费用。六、工程款支付1. 本工程无预付款;2. 工程进度款根据形象进度拨付,中标单位于每月25日前向招标单位、监理人报送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进度表,经监理工程师及招标单位审核通过后10日内,甲

40、方验收合格后,按当月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进度款支付至合同含税总价的70%时暂停支付;3. 工程竣工后支付至合同含税总价的80% (中标人仍须负责其所完成工程的保管,在交付招标人使用前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发生的一切损毁、丢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4. 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完成,经监理和招标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且所有消防验收合格、理完结算手续后14日内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5%,预留结算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金在两年质保期满,扣除质保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后14日内无息返还。5. 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之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财务部门要求向甲方提供工程所在地所属税务机关开具的建筑安装发票,甲方

41、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之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结算总价100%的发票。由于乙方未按时提供有效发票,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工期不得顺延。乙方提供的发票如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假票,乙方除应重新开具足额合法的税务发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假票票面金额两倍的违约金并承担一切责任。七、设备与工程变更1. 甲方因使用需要变更设计时,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而导致合同款的增减,双方协商办理签证。2. 工程范围以外增加的内容,视作为工程变更或签证,将根据投标人中标时所确定的单价按实际变更的工程量作相应调整,如变更项目的单价在原

42、投标时未作报价和确定,则需经招标人的确认后按实予以调整。3. 招标所提供的平面图仅说明建筑的布局和定位,投标人须详细审阅所接获的招标文件及平面图纸,并按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及技术标书的规定进行规划,并依据市场价格准确报计各项单价和总价,中标后其被确认的单价将作为工程变更的结算依据,并不得再作任何调整。除工程变更外,一切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理解和计算错误而产生的工程数量和投标价格的失误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 若乙方在施工进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变更而导致合同款的增减,双方协商办理签证,若因此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未经甲

43、方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材料设备,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工期不予顺延。八、接受现场和开工1. 本工程现场已具备相应施工条件。对应由甲方必须完成的配合工作,乙方在签订合同后2天内,向甲方提出配合工作要求,由甲方负责施工,确保不影响工期进度。 2. 乙方在开始正式施工前应做好各项为完成本工程所应当准备的一切工作并支付相应费用,因乙方准备不足导致的延期开工、施工进展不顺利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不得要求工期延长或得到经济补偿。 3.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后,及时进场,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总包方管理,无条件服从总包的各项管理规定。 4. 乙方接受现场的期限为:乙

44、方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后7天内,及时进场,不得无理拒绝。乙方不得因就其进场前的准备工作不足而延误开工时间,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延误责任。九、文件知识产权1. 由乙方负责编制的施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等)的知识产权,应属于甲乙双方共同财产。2. 甲方发布给乙方的关于甲方的要求和其他文件的知识产权应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可为了合同目的复制、使用此类任何文件。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为了其他目的复制、使用甲方的文件或将之提供给第三方。十、工期及工期延误1. 乙方应遵从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最终阶段工期目标以甲方审核、批准的总控计划为准。

45、 2. 整体工程工期要求为: 2012 年 月 日至 2012 年 月 日 。 3. 发生下列情况,并导致关键线路上的工期延误的,经乙方提出具体延期要求以及相应依据,经甲方书面确认、监理审核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 3.1 由业主主动提出的涉及功能、面积、标准改变重大的设计变更,且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作量比合同约定的原工作量增加10%。 3.2 不可抗力; 3.3 出现甲方、业主批准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4.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应就延误的内容、顺延要求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将报告和审核意见报监理及业主审批。 5. 乙方在以上6.3条所述事件发生后7天之内没有提

46、出报告,即被视为无延期及索赔要求。 6. 非上述原因本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的违约金额度为合同总价的3。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该违约金金额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该违约金、赔偿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给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7、图纸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

47、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十三、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四、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起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工程费用支付完毕止。本合同壹式_ 份,双方各执_ 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此页以下无正文)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地 址: 地 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 话:

48、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 日 期: 日 期: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

49、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l.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

50、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

51、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

52、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峻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l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

53、合同的组成部分。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3

54、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图纸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

55、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

56、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

57、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

58、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

59、,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项目经理7.l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