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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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政府采购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2温馨提示: 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一、 请供应商特别留意采购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本中心恕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哪怕只过了 1 秒钟) ,本中心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二、 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我中心拥有二楼和四楼

2、两个区域的会议室,请供应商留意会议室门口挂牌上标明的项目名称和编号。三、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因此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留意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是否适用预存保证金。若不适用,或虽然适用但投标人未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4:30 前到达我中心账户。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提前转账。若适用,且投标人已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建议将由我中心开具的预存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

3、投标人名称,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四、 招标文件中标有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五、 投标人如同一时间投多个项目,请委派不同的受委托人,在投标时受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熟知自己公司在本中心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数字证书登陆的请带上数字证书) 。六、 投标时必须提交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复印件(注意年检标志一定要清晰) 。七、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 ,含有子项目的投标

4、项目需分开报价,制作投标文件时可分开装订也可统一装订,但都必须密封。八、 请仔细检查投标函 、 开标一览表 、 授权委托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盖公章或签名。九、 建议将投标文件按顺序编制页码。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3十、 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对被授权人的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十一、 我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

5、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十二、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5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十三、 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问题,投标人必须注意本项目中只要是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管数量多少,金额多少,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请投标人投标前仔细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相关消息。十四、 关于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年审的问题。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软件企业认定实行年审

6、制度,各地认定机构应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对授权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进行年审,年审结果由认定机构的同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并会签同级税务部门批准,并报上级信息产业部门备案。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公布,并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上加盖年审合格章。若某地主管部门对证书使用其他年审方式或不按证书上规定的时间进行年审的,投标人应提供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年审规定的有关文件材料。如只在网上进行登记而没有在证书上加盖年审章的,应提供网上审批通过的页面截图;如正在办理年审的,应提供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材料复印件。(本提示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作善意提醒。若有不同,均以采购文件为准。 )广州

7、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4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 )受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3-ZB0710,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3 年 11 月 20 日五个工作日。

8、1 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710。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3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202。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 项目内容及需求:5.1 采购内容: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一名中标人,对海珠区各单位的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开展监理工作。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3 最高平均取费比率最高平均取费比率:3.25%。5.4 实施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指定地点。5.5 工期要求: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内。6 投标人资格及

9、要求:6.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2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50 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6.3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7 购买招标文件: 7.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3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3 年 12 月 4 日期间(工作日上午 9:00 时-12:00 时、下午 1:30 时-5: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10、)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 2 号(穗园小区E 栋)1 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 ,售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5后不退。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7.2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 ,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7.3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

11、必须出具:(1)招标公告“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中(第 6.1 点除外)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2)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 年 12 月 5 日 下午 2:00 时。逾期送

12、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10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 2 号(穗园小区 E 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4 楼第四会议室。11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黄诗敏;联系电话:020-89088736;传真:020-89000752;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 999 号 521 室;邮编:510240。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联系人:陈树君;联系电话:38202406;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 2 号(穗园小区 E 栋西区)4 楼;邮编:510635;传真:020-38825650;网址:http:/www.it-;Em

13、ail:;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容先生;联系电话:020-38825517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015查询投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 时-12:00 时、下午 1:30 时-5:00 时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800163582111108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6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

14、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7目目 录录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71.名词解释.72.关于招标文件.73.关于投标人.84.关于投标文件.85.关于投标保证金.116.关于投标费用.127.关于开标.128.关于评标和定标.139.关于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3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311.关于质疑和投诉.1512.关于知识产权.1513.关于保密.1514.关于中标服务费.15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项目技术要求.16第一章项目需求描述.16第二章 付款方式说明.20第三部份第三部份 附件附件.21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21

15、第二章 评标原则与方法.28第三章 样表格式.36附件 1-1 投标函 .36附件 1-2 开标一览表 .37附件 1-3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38附件 1-4 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 .39附件 1-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0附件 1-6 项目经理简历表 .41附件 1-7 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 .41附件 1-8 2010 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 .42附件 1-9 详细报价清单 .42产品详细报价清单.42附件 1-10 售后服务情况表 .43附件 1-11 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 .43附件 1-12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44附件 2-1 授权委托书 .

16、45附件 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 .46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8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1.名词解释名词解释1.1 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1.2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1.3 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1.4 投标人: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5 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域名: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域名:) 。2.关于

17、招标文件关于招标文件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2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无效处理。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3.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

18、布更正通知,并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更正通知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更正通知应当知道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更正通知以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收到以上更正通知传真后必须书面确认(在更正通知上加盖招标文件收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收到以上更正通知传真后必须书面确认(在更正通知上加盖招标文件收受人公章)受人公章) ,并于投标截止之前将该书面确认件传真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否则视,并于投标截止之前将该书面确认件传真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否则视为招标文件收受人放弃投标,其提交

19、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为招标文件收受人放弃投标,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2.4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2.5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93.关于投标人关于投标人3.1 投标

20、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加盖公章):3.1.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50 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3.2 关于联合投标关于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3.33.3 非联合体投标的,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

21、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非联合体投标的,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3.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3.3.2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43.4 按照财政部按照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财库201120115959 号)规定,在信号)规定,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

22、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不得再参加该分项

23、目的采购活动。活动。4.关于投标文件关于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4.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目录;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1-1)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2) ;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1-9)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正式审计的 2012 年财务报告及全套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获有关部门颁发的认证证书;企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0项目经理简历(格式见附件 1-6) ;承担本

24、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格式见附件 1-7) ;提供技术人员的认证证书等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 ,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提供2010 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 (格式见附件 1-8)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3) ;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4) ;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工期进度表;调试、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10) ;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格式见附件 1-11) 。采用节

25、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12) ; 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 投标文件的编写4.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视为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2.2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实质性响应”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4.2.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4.2.4投标

26、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4.3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4.3.1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4.3.2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4.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4.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

27、程招投标中心 114.4.1.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 1 套,副本 5 套,电子文件 1 份(光刻盘) ,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4.4.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4.1.1 要求单独装订成册,在正本封面上加盖公章。4.4.1.3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 ,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承担。4.4.1.4正本和电子文件一起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

28、1.5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格式见附件 2-2)各一份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各一份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名称。4.4.2投标文件的递交4.4.2.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4.4.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4.2

29、.3投标人未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而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6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4.6.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

30、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 ,以中文为准。4.6.2 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4.7 关于报价4.7.1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4.7.2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各种价格单,价格单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应计算正确。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24.7.3 每一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数字 0,视报价为零,即免费;如出现空白,视为已响应但漏报价。4.7.4 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

31、收取任何费用。4.7.5 所有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4.7.6 开标一览表(附件 1-2)的总报价大小写应该一致,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7.7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为准。4.7.8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7.9 投标人所报费率低于最高平均取费比率低于最高平均取费比率

32、 50,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5.关于投标保证金关于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5.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5.3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4,000.00) 。已办理预存保证金及与采购代理机构签署了预存保证金协议的投标人,不必再交纳投标保证金,也不必再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通过银行主动划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银行账号,并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 1 个工作日下午 4:30 前到帐,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单位名单为准。收款单位:广州

33、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账号:800163582111108转帐事由:GZIT2013-ZB0710 投标保证金5.4 已转帐但未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必须凭退还保证金申请(注明招标编号、保证金划出时间、金额、未投标原因等,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并加盖公章)和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划帐凭证(或现金交款单)原件办理退还手续。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以上申请并核实投标保证金到账后,在 5 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的责

34、任和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35.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5.5.1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公告或招标结果公告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5.5.2

3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投标人立即将签订后的合同正本一份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人未能及时提供签订后的合同正本,造成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6 在下列情况下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6.1 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5.6.2 中标后,中标人不按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放弃中标;5.

36、6.3 由于中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5.6.4 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6.关于投标费用关于投标费用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7.关于开标关于开标7.1 招标采购单位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7.27.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并出示授权委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附件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

37、按照附件 2-12-1 格式填写)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出示身份证格式填写)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应当拒收其投标文件。原件、和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应当拒收其投标文件。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47.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

38、、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唱标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唱标表上签字确认。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唱标表上签字确认。7.4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8.关于评标关于评标和定标和定标8.1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8.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选确定和通知。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向采购人推荐第一名、第二名。若

39、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可顺选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 20(含)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8.3 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8.4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30 个工作日前完成。9.关于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关于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9.1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后或在评标结束后第六个工作日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

40、:/www.it-)上发出中标信息。 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时间以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中标信息的时间为准。9.2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项目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由采购人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9.3 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起放弃投标的,由代理机构报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9.4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0. 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0.1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文件,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

41、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510.1.1投标文件未密封。10.1.2投标函无单位盖章。10.1.3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的响应导致投标无效。10.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0.1.5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0.1.6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10.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0.1.8投标设备或服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0

42、.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0.1.10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10.1.11 投标取费比率超过最高平均取费比率最高平均取费比率 3.25%,其中各项目的取费比率有高于以下列表,其中各项目的取费比率有高于以下列表的的:项目内容项目合同总金额最高取费比率(%)权重100 万元以下项目(含 100 万)3.500.20100200 万元项目(含 200 万)3.000.15200500 万元项目(含 500 万)2.500.10信息系统集成工程方案设计和工程监理500 万元以上项目2.000.05100 万元以下项目(含 100 万

43、)4.000.20100200 万元项目(含 200 万)3.500.15200500 万元项目(含 500 万)3.000.10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工程方案设计和工程监理500 万元以上项目2.500.05说明:1、平均取费比率=() (取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权重各项目取费比率2、 “投标人取费比率”是指投标人所承诺的该类项目的最高取费率,具体项目的服务费率即以此为依据。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610.1.12 投标报价低于企业的成本价。10.1.1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10.1.1

44、4 不满足招标文件本部分(即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其它重要指标。10.2 下列情况出现,应予废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上发出招标结果公告 。除 10.2.4 点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重新招标:10.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0.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平均取费比率,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0.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 关于质疑和投诉关于质疑和投诉11.1 供应

45、商的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11.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2. 关于知识产权关于知识产权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所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权属业主所有,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13. 关于保密关于保密未经采购人和投标人许可,双方都不得将招标文件中关于采购人的系统现状

46、及需求情况、建设情况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4. 关于中标服务费关于中标服务费14.1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需支付肆仟元肆仟元人民币中标服务费。14.2 中标人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7额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上发出的中标信息中公布。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

47、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8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项目技术要求第一章第一章项目需求描述项目需求描述 项目工期要求: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内。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 。 (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须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12) ) 。 投标人须承诺在采购结果公告后签订合同前,用户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料原件

48、进行检查(资料目录见后商务评分表) ,不能提供原件或资料与投标文件不符的视为虚假承诺,并报广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随着海珠区政府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深入,各部门均有一些信息化项目建设,同时,各局委办也都有一些信息化建设的设想,由于信息化项目在方案设计、工程实施方面对专业性要求较高,为了使各信息化项目设计科学,工程费用合理,工程质量优质,项目效益明显,现海珠区科信局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对区财政支持的所有信息化项目实施监理。二、采购目的二、采购目的通过本次招标,共确定一名中标人,对海珠区各单位的财政投资信息化项

49、目开展监理工作。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二年内。三、实施监理的项目范围三、实施监理的项目范围海珠区各单位的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不包括监理费用金额超过 30 万的项目) 。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项目签订监理合同,监理费用由采购人统一支付。四、总体要求四、总体要求坚持以“质量第一、预防为主、一切用数据说话,科学、公正、守法”作为技术咨询原则,以 “一协调:组织协调;二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三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作为指导思想,在海珠区科信局监督下,协助海珠区科信局成功管理、协调信息化工程。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

50、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9五、监理目标五、监理目标1、咨询目标:项目的前期设计咨询。2、投资目标:投资金额不超过合同规定金额。3、工期目标:确保项目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4、质量目标:实现合同和设计书中的各项功能,并符合设计书中的质量标准,将系统建设成一个先进、实用、体现当代高新技术水平的信息化建设工程系统,同时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高性能。六、监理内容六、监理内容1.1.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1.1.提供服务的信息化项目包括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开发(软件开发) 。1.2.针对海珠区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结合自己过去的监理经验,全面参与工程的设计、招标、施工、验

51、收的全过程。2.2. 工程设计阶段工程设计阶段2.1.审核和协助制定项目设计方案:监理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沟通与协商,了解项目需求、质量要求等,协助项目单位制定项目科学、完善的设计方案,起草招标文件。2.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的实施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监督。2.3.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2.4.审核工程实施人员:确认施工方提交的工程实施人员与实际工作人员的一致性,如有变更,则要求叙述其原因。2.5.协助与施工单位谈判及签订项目承包合同。3.3. 工程实施阶段工程实施阶段3.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1)审批开工申请,确定开工日期;(2)了解承包商设备订单的

52、定购和运输情况; (3)了解施工条件准备情况;(4)了解承包商工程实施前期的人员组织、施工设备到位情况。3.2.施工阶段的监理 (1)工程材料、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的质量、到货时间的审核;(2)工程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监理和阶段验收;(3)设备和需求变更的审核;(4)组织三方的协调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20(5)定期向海珠区科信局汇报施工进展情况。3.3.施工收尾的监理 (1)培训计划的审核;(2)售后服务计划的审核。3.4.工程验收阶段(1)检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

53、录系统试运行数据;(2)对试运行期系统进行检测,做出检测报告;(3)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监测;(4)系统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全部移交;(5)设备、软件、材料等的验收文档核实;(6)工程施工、竣工文档的移交;(7)验收报告的编制;(8)工程项目的整体移交;(9)协助项目建设单位整理好项目的所有文档和材料,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最终监理档案资料,向海珠区科信局提供全套监理文档。七、对监理单位的要求七、对监理单位的要求1、 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监理规范、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

54、的合法权益。2、 监理单位接受监理委托后要编制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计划书,计划书应获得项目建设方和科信局的确认。3、 监理单位要编制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各阶段监理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经确认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4、 监理单位要将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送海珠区科信局备案。5、 监理单位要当将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理活动情况,按计划、分阶段或者定期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并抄送海珠区科信局备案,工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海珠区科信局。6、 监理单位必须将所有相关监理文档通过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及时上传,并通过该系统开展联系和沟通工作。

55、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217、 监理单位拟派驻场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应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8、 监理单位驻场监理机构要求:专业配套齐备,监理人员必须是监理工程师或经过系统监理培训的人员。各专业人数应满足项目各阶段建设时监理人员旁站监理的要求。9、 监理单位应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安排驻场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现场监理工作。驻场监理工程师同时负责一个以上项目的监理工作,如影响项目监理质量,驻场监理工程师应只能监理一个项目,并在其负责监理的项

56、目验收前,不得监理其它项目。10、驻场监理工程师按项目规模,要求人数如下:(1)合同总金额 100500 万(含 500 万)的信息系统集成工程项目,至少安排 1 名监理工程师现场驻场监理。(2)合同总金额 500 万以上的信息系统集成工程项目,至少安排 2 名监理工程师现场驻场监理。(3)合同总金额 100200 万(含 200 万)的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工程项目,至少安排 1 名监理工程师现场驻场监理。(4)合同总金额 200 万以上的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工程项目,至少安排 2 名监理工程师现场驻场监理。11、投标人应对工程的重点、难点,提出相应的监理控制手段和措施以及有参考价值的建议。投标人编写

57、的监理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理范围、监理目标、监理措施、对工程的理解、投资、进度及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检测设备仪器、针对性监控难点、合理化建议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机构、监理人员等内容。12、监理单位应在接到委托通知 2 天内做出监理规划、方案部分。13、监理单位提供以上基本服务的费用应全部计入报价之中,不得额外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14、监理单位在监理有关项目过程中,需按照海珠区科信局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汇报监理情况,并根据海珠区科信局的要求实施监理行为。15、监理单位及其下属公司和其上级公司的子公司,在监理服务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海珠区其监理的工程项目的投标。 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

58、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22第二章第二章 付款方式说明付款方式说明1、监理服务的收费:服务费以各中标人对不同的项目合同总金额所承诺的最高费率为依据,具体项目具体协商服务费率。2、每个项目付款方式:在签订监理合同的 15 天内预付合同总额的 50,项目通过终验后的 15天内支付余下的 50。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23第三部份第三部份 附件附件第第一一章章合合同同要要求求说说明明投标人必须响应并承诺以下所附合同主要条款。附:附

59、:信信 息息 工工 程程 监监 理理 合合 同同 书书委托方: (简称甲方)监理方: (简称乙方)甲方是广州市海珠区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方,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选定承建方、协调项目外部关系等职责,对本项目建设效益全面负责。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乙方,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总额为 元。二、监理项目范围及服务期限甲方委托乙方向承建方承担“ ”的建设监理。监理范围:对“ 项目”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

60、理,组织协调。监理的具体工作主要为:1进行项目总体方案审核;2协助甲方、中标承建方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由甲方确定是否由乙方帮助审核、修改合同) ;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243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的要求,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进行严格把关。按监理程序和守则向甲报告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中出现的新问题协调各方确定解决方案,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4 “ ”建设时,乙方对甲方进行用户需求调查与分析,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对承建方编写的实施方案 、 用户操作手册等文档审查确认,在建设过程中,及时进行

61、阶段性检查、测试并提出改进意见,项目竣工验收履行鉴定验收职责,项目竣工验收后督促承建方对甲方进行培训和履行售后服务职责;5审查项目系统及竣工文件的齐全性、完整性,督促、检查工程竣工文档的移交;6监督检查本项目承建方对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的承诺、措施与落实。7监理服务期限:三、费用及支付方式1监理费用按以下标准进行收取:项目内容项目内容项目合同总金额项目合同总金额最高取费比率(最高取费比率(% %)100 万元以下项目(含 100 万)100200 万元项目(含 200 万)200500 万元项目(含 500 万)信息系统集成工程方案设计和工程监理500 万元以上项目100 万元以下项目(含 10

62、0 万)100200 万元项目(含 200 万)200500 万元项目(含 500 万)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工程方案设计和工程监理500 万元以上项目2付款方式: 在签订监理合同的 15 天内预付合同总额的 50,项目通过终验后的 15 天内支付余下的 503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发出异议的通知,但甲方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4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乙方的义务乙方的义务四、乙方按合

63、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乙方人员,向甲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乙方主要驻场人员应全程跟进项目,并应根据项目进程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工作。 (1)合同总金额 100500 万(含 500 万)的信息系统集成工程项目,至少安排 1 名监理工程师现场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25驻场监理。(2)合同总金额 500 万以上的信息系统集成工程项目,至少安排 2 名监理工程师现场驻场监理。(3)

64、合同总金额 100200 万(含 200 万)的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工程项目,至少安排 1 名监理工程师现场驻场监理。(4)合同总金额 200 万以上的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工程项目,至少安排 2 名监理工程师现场驻场监理。五、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六、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甲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

65、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帮助甲方实现承包合同预定的目标。在需求调研阶段乙方必须全程跟综,对需求调研报告是否符合甲方实际需求进行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能够就项目目标实现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和监督,并提供各阶段情况报告。七、监理机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甲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此类设施和剩余的物品移交甲方。八、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甲方的义务甲方的义务九、甲方应当负责协调项目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工作提供相应条件。十、甲方应当及时、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项目

66、资料。十一、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十二、甲方应当授权1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联系人,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的权利乙方的权利十三、甲方在委托的项目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监理权利: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261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甲方提出项目建设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甲方项目成本,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2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建方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甲方项目成本、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3项目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4报经甲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5项目中使用的技术路线与项目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开发;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不安全的实施工作,有权通知承建方停工整改、返工。承建方取得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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