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_第1页](https://file2.zhuangpeitu.com/fileroot2/2021-9/4/8f40d712-42bf-451c-8b8a-9f8ec934d850/8f40d712-42bf-451c-8b8a-9f8ec934d8501.gif)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_第2页](/images/s.gif)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2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第2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1节 概述1、 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1) 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付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支付结算工作的任务是根据经济往来组织支付结算,准确、及时、安全地办理支付结算,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管理支付结算,保障支付结算活动的正常进行。(2) 支付结算的特征支付结算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 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支付结算包括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
2、支付等结算行为,而该等结算行为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才能进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六条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支付结算与一般的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行为不同。2. 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所谓要式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按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即为无效。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为了保证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以使其业务正常进行,中国人民银行除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的格式有统一的要求外,还就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作出了基本规定。3. 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银行在支付结算中是充当中介机构的角色,因此,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
-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