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省级沿江高沙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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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皋市江安镇2012年度省级沿江高沙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G9G10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人(盖章):如皋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部 日 期 : 2012年9月28日目 录招标文件备案表 . (4)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 (5)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5)二、投标须知 . (6)(一)总则. (6)(二)招标文件 . (7)(三)投标文件 . (8)(四)投标报价 . (10)(五)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 (11)(六)开标、评标、定标 . (12) (七)授予合同 . (15)第二章 投标文件表式.(17)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7)二、授权委托书. .

2、 .(18)三、投标函.(19)四、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 .(20)附表1投标总价. . .(21)附表2单项工程清单报价汇总表. .(22)第三章 评标办法. .(23)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23)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24)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24)二、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24)第五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5)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25)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28)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29)第四部分 技术条款.(32)第六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36)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37)第八章 公开预算价通知书.(40)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 日 期: 201

3、2年9月28日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如皋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部 日 期: 2012年9月28日 如皋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工程名称如皋市2012年度省级沿江高沙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21.1标段及建设地点G9 G10标段建设地点:如皋市江安镇曹杜、联络村。31.1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90万元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要求达到现行有关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61.1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3年6月30日施工总工期: 240日历天。分阶

4、段工期按合同要求执行71.1资金来源2012年度省级高沙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财政资金;81.2招标范围工程位置图、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述的全部内容91.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1014工程报价方式固定价格报价1111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12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单位为人民币壹拾万元,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1340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10%计。其中:工期保证30%,质量保证30%,项目经理现场保证金为30%,廉政保证金为10%。项目经理保证金、工期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廉政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1413踏勘现场及答疑投标人自行组织157.1投标文件份数正

5、本壹份,副本贰份。1619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 如皋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部截止时间: 2012 年10月18日9时00分提交地点: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1721开 标开标时间:2012 年10月18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186澄清、修改、补充的提交与获取提交: 2012年10月8日9:00时前网上提交rgztb;获取:2012年10月12 日15:00时后网上获取二、投 标 须 知(一)总 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1.3现场条件(1) 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备土、路基、料场由项目镇负责并提

6、供施工的水源、电源。(2) 场内外道路:畅通。 (3)其他: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1.4按照招标投标法、南通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意见,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水利、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相应业绩)。2.2 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水利、建筑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2.3 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得在承建本工程的同时有其他主体未完成的在建项目。 2.4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被通农开 20

7、127号等文件处罚(含警告)或处罚(含警告)未被撤销的,不得投标。2.5投标单位所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的组成人员,必须保证施工全程在本项目工地工作,任何人员变动,均被招标单位视为违约,违约处理在合同中以条款形式明确。2.6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承诺每月十五天在工地,并接受项目镇、村及现场监理的考核签证,每月少一天扣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元,不得转包或允许他人挂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投标单位承担。若中标建造师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连续两天,或累计五天的,投标单位将理解和同意招标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主动放弃就该工程已完工程量向招标人提

8、出支付的权利;若招投人认为需要中止合同,投标人将无条件在24小时内,撤出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不破坏已完工工程量,同时不能因为撤离而向招标方提出任何补偿请求。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和中标后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本次如皋市江安镇2012年度省级沿江高沙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共2个标段,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六章:图纸、技术资

9、料及附件第七章:各标段工程量清单5.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经招标办备案后在网上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图纸

10、、工程量清单等)有疑问,应于前附表所示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采用office2003以上版本编辑,未疑问的视同认可)发送到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要求注明被疑问项目名称,不要标明疑问人的单位名称。邮箱rgztb。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修改或补充,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提交如皋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投标人于前附表所示时间后到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网址)上下载(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要上网查阅,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该澄清、修改或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

11、约束作用。 6.2招投标信息费每标段600元,10月18日8:00至9:00之间交纳,否则不予投标。投标时必须凭购买的招标文件票据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投标。6.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经招标办备案后均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网上发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6.4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三) 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组成7.1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资料、商务标部分两部分组成。正

12、本壹份,副本贰份。7.2资格后审资料资格审查前,各潜在投标人应完成CA证书和电子签章锁在南通地区的网上注册,并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1) 单位介绍信原件;(2)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原件;(下载请点击(3)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4)2009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拟承担该工程注册建造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复印件;(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下载请点击注:前款7.2-(2)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中所登记业绩必须是2009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且已通过诚信信息数据库网上审核(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需要)

13、。7.37.4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7.4.1投标函;7.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4.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7.4.4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计价表格按清单计价规范执行)8、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二章)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9、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但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及有关签字不得复印),其正、副本应装订成册,要求一律采用A4规格纸,且封面不得使用硬质纸张,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0、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11、投

14、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第11项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委托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代收代退,如投标人发生违反招标文件要求而被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时,招标人有权从招标投标中心直接扣取,无需取得投标人的同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2.1投标保证金采用已入帐的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一律不得使用其它结算方式,投标担保金的付款人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中出票,否则拒收投标文件。缴纳户名

15、: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如皋市建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7236052513300。(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至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8号窗口换取收据)特别提醒:任何以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项目部等类似分支机构名义出票的,以及所使用转帐支票或者银行汇票不是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中出票的,均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担保,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2.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确定后且经如皋市招标办确认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2.3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并报送相关资料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且退还至其基本帐户。12.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由招标人

16、书面告知如皋市招标办,经核实后,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13、踏勘现场13.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时间,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13.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3.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

17、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四) 投标报价14、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15、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 1种方式15.1 固定合理价格报价。本项目预备费未提取,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结算时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除外。如图纸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须调整时按如下办法执行:1、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

18、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2、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每个单项变更内容综合价在1000元(含1000元)以内,不作调整。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执行原有综合单价,调整工程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或减少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报价如有漏项、少算等,结算时不作调整,如发现工程量清单内容有疑问或数量有出入,请各投标人在答疑时提出,否则视为不需要作调整,作为对招标人的优惠。15.2 可变价格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而变动。16、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

19、价的计价方式。17、公开预算价编制依据17.1本工程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17.2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概(估)算编制办法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南通市有关规定。17.3材料价格市场价格执行。18、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8.1 本工程按第七章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18.2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18.3 标底编制依据17.3。18.4 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若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有疑义,请在疑问材料中书面提出,否则视同认可。若有缺项、漏项,则作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18.5 投标

20、人确定投标报价,同时应考虑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18.6 其他未尽事宜在书面答疑中明确。(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后审资料、商务标书两部分,装订要求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分别装订成册。19.2资格后审资料必须按7.2款规定的顺序装订后单独密封。19.3在开标时请各潜在投标人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核对: (1) 单位介绍信原件;(2)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原件;(下载请点击(3)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4)2009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拟承担该工程注册建造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21、)原件;(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下载请点击注:前款所称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中所登记业绩必须是2009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且已通过诚信信息数据库网上审核(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19.4资格后审资料、商务标书必须分别包装密封完好,包装袋上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标书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20、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0.2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20.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并退回给

22、投标人:20.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0.3.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4条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20.3.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0.3.4未办理招标资料购买手续的。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5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六) 开标、评标和定标 22、开标22.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凭招标资料购买发票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否则作为自动放弃处理。22.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3、开标程序:23.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2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3.3资格后审:23.3.1资格后审活动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实施。23.3.2资

24、格审查委员会进入资格审查场所,开启投标人资格后审资料袋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则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退回其商务标及技术标,不进入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23.3.3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需要,有权要求全部投标申请人提供全部被审查资料的原件核对,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不得借故推托或拖延。如无法提供招标人需要核对的原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的原件核对工作在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前进行;23.3.4在开标会议上当众宣布资格审查结果;23.4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经

25、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标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书进行评审;23.5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技术标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商务标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4.在资格后审和开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不进入评标程序:24.1拟承担该工程注册建造师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的;24.2注册建造师非本单位正式人员的;24.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备查或提供不全的;24.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4.5提供的相关资料是虚假的;24.6投标时一个投标单位出现多份委托或多份投标文件的;24.7

26、投标文件中资格后审资料、商务部分的组成内容不符合本须知第7条规定的。25、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6.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人的确定或中标侯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确定或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

27、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28.1本须知第7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9.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8.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8.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

28、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多个标段同时投标时,投标文件错装、混装的;投标函不一致的;投标文件函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表等规定不得手工填写而手工填写的。28.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8.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28.6投标报价超过公开公开预算价的;28.7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28.8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28.9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8.10;28.11相关联企业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28

29、.1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本须知20.3款和第24条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9、通过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疑似围标串标,按废标处理。29.1;29.2;29.3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标书)的编制人和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29.4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29.5开标前已有举报,开标后发现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与举报情况相吻合的;29.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30、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做法参见第三章。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三天之前(含三天)将公开预算价在如皋市招投标中

30、心网站上。3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指派工作人员检查并公布结果。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32、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33、评标、定标工作在省市县开发局、市招投标办、财政局、项目镇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进行。34、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概不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35、投标文件如果遗漏招标文

31、件指定的清单项目,视为该项目单价已含在其他子目项内,不作调整。36、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报价应四舍五入到“元”。37、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七) 授予合同38、定标后,招标人应在15日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

32、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38.1 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38.2 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39、中标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至招标办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否则,按照如皋市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记

33、录和处理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0、履约担保40.1中标通知签订时,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40.2若中标人不能按须知第40.1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不予签署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1、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至市招标办备案。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34、 期: 年 月 日二、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三、投 标 函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公告编号为_的_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

35、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 大 写 ) 人民币(小写¥ 元)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 标段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没有任何疑问。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_日历天( 年 月 日前竣工)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 标准,严格执行阶段工期。5、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缴到招标人指定账户。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人民币大写) 圆现金作

36、为履约担保。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8、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中标项目经理和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部等主要人员保证每月不少于十五天到场组织施工,并向项目镇村及现场监理签证,每少一天扣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元,不转包或允许他人挂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我方承担。若中标建造师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连续两天,或累计五天的,我方将理解和同意你方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主动放弃就该工程

37、已完工程量向你方提出支付的权利;若你方认为需要中止合同,我方将无条件在24小时内,撤出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不破坏已完工工程量,同时不对撤离向你方提出任何补偿请求。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注:本投标函所有内容请认真阅读准确填写,相关标准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按废标论。四、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工程投标报价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1、投标总价2、单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附表1 投 标 总 价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取整数)(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38、: (盖章)编制时间: 附表2 单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标段名称:序号单项工程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工程编号金 额(元)单 价合 价本页小计合 计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一节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本次工程招标采取价格单因素法评标。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评标具体如下 :一、商务标评审。对商务标进行评审,包括7.4的内容。7.4的内容不全的将不得参加商务标的评审。有效投标报价为投标报价与公开预算价之比低于100且高于或等于90的报价,低于90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加评标。2、 定标。T1,T2。Tn为各有效投标报价,T平为平均标价:T1+T2+.+Tn即T平=

39、n 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T平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有两家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招标单位(业主)根据公司业绩及项目经理情况确定中标单位。 三、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单位解释。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建设规范和标准。暗渠采用如皋市混凝土灌排管道机械成型连续浇筑工程施工细则(皋水发200772号)。二、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1、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减少对周围居民、行人的影响; 2、冬、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证措施。第五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格式如皋市201

40、2年省级沿江高沙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合同名称:如皋市2012年度省级沿江高沙土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标段工程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如皋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部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双包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2年10月30日,竣工日期:2013年6月30日。各标段根据实际情

41、况11月底前以浇筑道路为主,稻灌结束后进入全面施工阶段,所有工程必须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各项验收。以履约保证金的30%作为工期保证金。四、质量标准:合格,并以履约保证金的30%作为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五、合同价款及付款办法1、合同总金额为(大写) 元(人民币)。2、付款办法:按工程形象进度拨款,施工单位必须按业主规定的时间进场,工程进度完成30时(业主和监理共同认定,下同),拨付合同价的30%,工程进度完成80%时,再拨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后,经如皋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部、如皋市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联合验收合格后,凭工程资料、验收资料、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账资料拨付合同价的30

42、%,余款10%为保修期(一年)维修保证金,保修期内由承包人承担工程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如施工单位在工程需要维修后,未能在通知的期限内到现场维修,发包人有权自行聘请维修人员,所发生的费用从维修保证金中扣除,并追究损失赔偿责任,保修期结束后本标段工程经项目镇确认完好后,则按整个项目通过南通市级验收之日起一年后的30日内结清10%维修保证金。六、双方责任(一)发包人责任1、开工前向承包人作必要的技术交底。2、协调并落实由项目所在镇工程现场定位、清理、放样等前期工作。3、委托项目工程监理,做好施工现场、进度和质量监督工作。4、负责办理特殊情况规划设计更改的有关手续,并及时通知承包人,同时解决应由发包人

43、负责的其他事宜。5、遵守廉政责任协议书之规定。(二)承包人责任1、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严格按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必须逐日记录施工日记,每月25日向监理单位报告施工进度。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原工程设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设计,应将事由报告监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否则所变更的部分作质量不合格处理。2、施工期间项目经理每月不低于十五天在工地,接受项目镇村及现场监理考核签证,项目经理每个月少一天扣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元,直致扣完项目经理现场保证金,项目经理有事须向项目镇村或现场监理书面请假,未能

44、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连续两天,或累计五天的,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施工单位直接列入南通市农业开发系统黑名单,同时报如皋市招投标办公室备案。施工中随时接受监理单位的检查,每道工序质量报验,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员,待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的砼浇筑,各做试块1组(3块),并将试压报告附于施工资料中。3、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与发包人无关。4、确保文明施工,在施工中须积极与项目镇村沟通联系,及时化解相关矛盾,严禁打架斗殴,若发生一起打架斗殴事件,施工单位直接列入南通市开发系统黑名单,同时报如皋市招投

45、标办公室备案。5、本工程严禁转包,若发现转包或黑名单现场负责人,立即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程由第二中标人按第一中标人中标价组织实施。6、按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进场,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竣工,工程竣工后向监理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施工资料,一式叁份,接受监理单位检查验收。7、遵守廉政责任协议书之规定。七、违约责任1、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从而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由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违反廉政责任书协议规定,承包人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2、承包人不得转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按图施工的、不符合建设

46、标准的,或经监理人员检查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应立即进行返工,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负,同时根据情节扣除相应质量保证金。4、工程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开工。开工之日起一周内人员、机械、材料未进场,监理发进场警告,15天内仍不进场,进行清场处理,所在标段由业主根据相关规定重新落实施工单位,企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列入南通市开发系统黑名单处理。5、相应工程如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竣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付工程逾期违约金,每天的违约金为500元/天,在工期保证金中扣除;如果影响农时,在每天罚款的基础上,还要扣除全部的履约保证金。保修期维修保证金延迟一年拨付,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南通市开发系统黑名单

47、处理。6、承包人未遵守廉政责任书规定,经查实10%廉政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列入南通市开发系统黑名单处理。八、其他事项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报价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条款施工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廉政责任书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规定共同协商解决。3、本合同一式五份,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48、(略)通用合同条款详见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第二版(2000)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前 言专用合同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需要时增加新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第1条1.1 定义(a)(I)业主:如皋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部第2条 2.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而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业主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第5条5.2

49、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第6条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增加:1、监理单位在开工前2天会同项目镇提供施工图、水准点等资料,并现场交接,由承包人签收。2、承包人需派专人做好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档案不全或错误的将不予验收,由此出现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第14条14.1 应提交的进度计划: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第15条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工程

50、所有材料和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组织。第17条17.1 放样监理单位应在开工后2天,会同项目镇向承包人提交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在开工日期后4天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第21条21.1 工程保险删去全文,代之为:对工程的保险,承包人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投保。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第37条37.2 检查和检验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无论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还是业主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并根据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材料设备进场申报。

51、第41条41.1 工程开工: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单位做好开工准备后发出开工通知。第43条43.1竣工期限:本合同总工期规定的时间前全部完工。第44条增加:1、承包人的工期延误如承包人在第43条规定的时间到达后仍未完工,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为500元/天。因未按期完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负,而这并不减少承包人对总工期的责任。第51条51.1、变更 增加: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工程的施工以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为依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施工图的变更,工程量的调整必须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设计更改通知单”,经业主和监理人认可后,方能进行施工,作为工程量调整结算的依据。第52条52.1 估价的基本原则因设计更改造成工程量的调整,其费用计算仍按标书的投标单价,工程结算时所有增加或减少工程量费用,需经中标单位、监理、业主三方核实后再进行决算。第59条增加:本工程原则上不许分包,如遇特殊情况确需部分分包的需经业主批准。第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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