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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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编 制 人: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审 批 人: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单位: ***********
2、*****工程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救急电话 报警中心 110 市安全监察局 ********* 火警 119 急救中心 120 交通事故急救 122
3、职业中毒 ********* 食物中毒 ********* 海珠区劳动局 ********* 公司应急救援电话 ********* 集团公司应急救援电话 *********
4、 目 录 一、本工程概况 5 二、本工程危险源考评表………………………………………………………5 三、突发事故发生应急处理方法 5 四、项目部应急救援机构设置 6 五、机构职责 7 六、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7 七、应急救援工作启动程序 8 八、调查与总结 8 附 件 一、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方法 9 二、事故等级分类及上报时限 10 三、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 12 四、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14 五、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15 六、常用急救技术 16 七、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 17 八、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
5、施 19 九、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20 十、坍塌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22 十一、触电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26 十二、支模安装工程事故应急措施 29 十三、支模拆除工程事故应急措施 31 十四、龙门架、井字架使用、装拆管理规定 33 十五、外用电梯使用、装、拆管理规定 35 十六、塔式起重机使用、装、拆管理规定 37 十七、火灾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39 十八、中暑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40 十九、中毒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42 二十、发生粉尘事故应急措施 45 二十一、交通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47 一、本工程概况 ***
6、*************工程,包括1栋5层派出所、1栋10层街道办事处、1层地下室,最大建筑高度38.9m,总建筑面积约为12761.3平方米。建筑类别为二类;派出所及街道办事处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烈度为7度。 建设单位: *********************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 ********** 建设地点: ********** 施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安装、消防及配套工程 二、本工程危险源考评表 序号 施工作业阶段 危险源 是否重大危险源 潜在危险因素 1 土方平整阶段 土方坍塌 是 坍塌 2
7、土方平整阶段 机械碰撞 是 物体打击 3 基础施工 土方坍塌 是 塌方 4 基础施工 机械碰撞 是 物体打击 5 基础施工 施工用电 是 触电、火触 6 主体施工 临边、洞口 是 高处坠落 7 主体施工 高空坠物 是 物体打击 8 主体施工 机械碰撞 是 物体打击 9 主体施工 施工用电 是 触电、火触 10 主体施工 支模坍塌 是 坍塌 11 装饰阶段 临边、洞口 是 高处坠落 12 装饰阶段 高空坠物 是 物体打击 13 装饰阶段 机械碰撞 否 物体打击 14 装饰阶段
8、 施工用电 是 触电、火触 15 装饰阶段 防水工程 否 毒气传播 16 装饰阶段 油漆工程 否 毒气传播 17 水电安装 施工用电 是 触电、火灾 18 水电安装 机具使用 否 物体打击 19 市政工程 机械碰撞 是 物体打击 20 市政工程 土方坍塌 是 塌方 三、突发事故发生应急处理方法 1、事故发生时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再扩大。 2、事故发生接报后,应急救援组长根据启动程序职责明确分工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处理现场(人员疏散、现场保护及排险等)。 3、分公司经理必须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
9、现场进行评估,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4、如事故涉及有关用电位置,应马上切断电源。 5、设危险区域,派专人监护,保护事故现场。 6、护卫员(门卫),现场综治员坚守岗位,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7、指挥疏散的负责人应选择没有危险途径,指挥人员有序逃生。(先伤员,后其他人员)。 8、应使用现场一切车辆抢救伤员(先重伤,后轻伤),如现场没有车辆,应请用社会上其他车辆或出租车协助抢救工作。 9、以人为本,抢救工作必须首先抢救人为主,伤员分重伤、轻伤先后抢救,并要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抢救。 10、按启动程序、有关抢险人员物资,立即组织到位。 四、项目部应急救援机构设置 1、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
10、急救援小组: 组长:陈淑雄(项目经理)电话:*********** 副组长:郑记木(项目副经理)、电话:************, 郑龙湖(主办施工员)电话:**************** 成员:郑作岩(资料质量安全)、陈国添(综治管理员)、 郑镇立(技术员)、郑镇坤(项目质安员)、 康荣军(技术负责人) 吴炳兴、郑作岩、郑汉金、郑林伟(施工员)、其他管理人员 2、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保障应急现场有足够的卫生医疗,救援救护、治安保卫和通讯、供电、供水、后勤保障设施及人员。 3、职责分工说明: ⑴ 组长、副组长、组员随着职务的自然任免,
11、责任权力、义务也随之履行或失效。 ⑵ 组长负责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灾所需的一切人员、物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进行全面组织、协调、指挥工作。 ⑶ 当分公司管辖范围发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后,副组长接到信号必须迅速赶赴现场,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参加应急抢险、排险、救灾等工作,具体分工由组长临场应变而定,但必须互相协调、分工合作。 ⑷ 组员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灾的主要骨干成员,当企业管辖范围发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后,接到信号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参加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灾工作。 ⑸ 小组所有成员必须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
12、 五、机构职责 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⑴ 负责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设置,宣传和贯彻公司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⑵ 督促各班组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实施预案措施并贯彻执行。 ⑶ 检查督促各班组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组织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 全面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救援实施的准备工作,统一调配人、财、物等资源。 (5)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必须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进行紧急救援工作,并随时保持联系,并向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原因和现场救援抢险工作的情况。 六、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职
13、责 1、技术管理主管:负责事故现场有关抢险抢救的技术措施(方案)计算编制,并指导有关人员做好配合工作的落实。 2、预算成本主管:负责事故现场班组人员名单检查、核对,抢险人员的组织落实和人员记录,参加调查处理工作。 3、资料管理主管:负责事故快报、事故调查报告等的有关上报文件的核对、盖章、复印、车辆调动使用、后勤食水供给。 4、综治管理主管:协助有关责任部门参加救援工作。负责对所有事故现场进行监护。组织保护事故现场,拍摄事故现场照片,维护区域范围内外治安,负责组织协助公安机关对火灾事故、中毒事故、爆炸等治安事故调查、取证工作。组织、指挥民兵应急分队、综治应急队参加抢险、排险救援。 5、
14、项目部密切配合应急救援工作,服从指挥,当领导小组需要某单位配合时,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借口怠慢。 6、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听从指挥,投入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并积极配合、协助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应急救援工作启动程序 1、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接报警后,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核实情况,并进入工作启动程序,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汇报。 2、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入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制定应急救援抢救措施和其他安全保障事项。 3、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在处理安全事故时,应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急救援情况。 八、调查与总结 1、建立健全的事故调查报告制度,按
15、事故级别成立调查小组,并按规定的事故级别填写事故快报。 2、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级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进行调查处理,并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3、事故单位组织员工吸取事故的教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举一反三开展广泛的自查自纠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附件一: 一、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方法 1、事故发生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展扩大。 2、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长根据职责明确分工,并向上级有关部门
16、报告。 3、如事故涉及有关用电位置,应马上切断电源。 4、设危险区域,设专人监护,保护事故现场。 5、保卫、门卫、综治员坚守岗位,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6、指挥疏散的负责人应选择无危险途径指挥人员逃生。 7、应使用现场一切便捷的车辆护送伤员,如现场没有车辆,应征用社会上其他车辆或出租车协助抢救工作。 附件二: 二、事故等级分类及上报时限 一、 轻伤及轻伤事故 1、 轻伤: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功能或器官性轻度损伤,表现 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2、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损失工日在1
17、04日以下)。 3、上报时限: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二、重伤及重伤事故 1、重伤: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损失工日在105工日以上)。 3、上报时限: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报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对涉外有影响的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重伤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市、区、安监局、公安部门、工会、建委、建设
18、局)。 三、死亡事故 1、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2、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9人的事故。 3、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 (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2)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发生一、二级重大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即时报本企业负责人及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并即时报市政府及区、市各事故处理行政管理部门。 (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者重伤2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19、不满100万元。发生三级重大事故必须即时报企业负责人及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2小时内报市政府及各事故处理行政管理部门。 (4)四级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下,或者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发生四级重大事故必须即时报企业负责人及主管部门,2小时内报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4小时内报区、市各事故处理行政管理部门。 四、发生急性中毒、中暑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工程管理中心、工会、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外,应同时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 五、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工程管理中心、工会、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管理中
20、心)外,应同时报告区、市公安部门。 六、责任事故。 指由于设计、施工操作或管理的过失所导致的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受到刑事处分。 附件三: 三、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 一、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或未进行岗位安全知识教育的复工换岗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二、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或佩戴超过使用年限(30个月)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三、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四、严禁酒后或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五、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六、不得攀登脚手架、十字架、龙门架、物料提升机,不得随钢井架的吊盘上下。 七、特种作业人员、
21、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八、脚手架及所有机械设备设施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九、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十、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无明确危险源)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得盲目操作。 十一、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十二、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十三、高层建筑施工消防供水系统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高压水泵应有一台备用泵,且设专线供电。供水管径≥76mm,必须使用金属钢管。
22、每层设置消防结口,隔层配备一条20m消防水带。 十四、建筑施工以在建筑物面积每250m2配备1个对口干粉灭火器。 十五、执行“两标准、六规范、四规程”管理。即: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
23、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各工种的员工作业过程中要自觉执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遵守员工守则,执行企业及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八不”、“四要”、“一清”的规定和综合治理管理的规定。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使员工懂得我要安全。 附件四 四、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一、设备: 发电机、轮胎吊、履带吊、运输车、装载车、
24、推土机、挖掘机、抽水机、水泵、搅拌机、电焊机、气焊设备、防毒面具、电缆、电线、配电箱、照明灯具。 二、工具: 手推车、尼龙编织袋、钢丝绳、麻绳、尼龙绳、铁铲、镐子、竹杠、扁担、冲击木锤、各类钳子、板手、绝缘棒。 三、材料: 钢管、门式架、木枋、木板、圆木、沙子、包装水泥、石子。 四、救援设施: 担架、常用药物、纱布、绷带、木夹板条(用于骨折)、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水鞋、胶手套、劳动手套。 附件五 五、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组 长:陈淑雄 副组长:郑记木、郑龙湖 组 员:吴炳兴、郑作岩、郑镇坤、郑汉金、陈国添、郑培洪其他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 综治应急小分队
25、队 长:陈国添 队 员: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 附件六 六、常用急救技术 发生各类伤亡事故、火灾、爆炸、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及中毒、中暑事故时,首先在现场为受伤人员实施应急性急救,以减少伤亡。 一、如发现伤者口腔内有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应马上清除,保持呼吸道通畅,应马上进行人口呼吸。 二、伤者因牙关紧闭,不能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可采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 三、由于某种原因造成窒息或其他原因所致心博骤停时,应使用胸外心脏按压法进行急救。宜将伤者头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轮番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呼吸。 注:此法不适宜用于胸骨骨折、
26、颅脑外伤、胸腹部外伤伴有内脏损伤、内出血、肋骨骨折等。 附件七: 七、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 本工程为9栋12~14层及1栋3层幼儿园组成,以及A-1栋与规划给有5.8m的高差等都是高处作业,经常在周边临空施工时造成高坠伤亡事故,是事故重大危险源。为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加强监控管理。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熟悉作业时必须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同时,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一、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特定施工环境,在施工前,制订防范措施,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1、凡身体不适合从
27、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定期体检。 2、严禁穿硬底等易滑鞋、高跟鞋。 3、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4、不得攀爬脚手架及跨越阳台。 5、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6、尚未砌筑封闭的框架工程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楼梯口、井架、人货梯与建筑物通道、跑道(斜道)两侧、卸料平台外侧边、基坑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随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 7、建筑物周边与脚手架之间,从首层开始张挂一道安全平网,以上每隔10m张挂一道安全平网。脚
28、手架外侧全部用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封闭。平桥设档脚板。 8、边长不大于250mm的预留洞口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面用木板作盖板加砂浆封固;边长大于1500mm的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并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9、电梯口(包括垃圾口),施工用人货梯口,钢井架口必须设置规范化、标准化的层间闸(栅)门。 10、各种架子搭好后,项目经理必须组织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组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使用前,特别是台风暴雨后,要检查架子是否稳固,发现问题要及时加固,确保使用安全。 11、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踏步面宽距300~400mm,梯
29、子与地面角度成60~70度,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 二、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措施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脏骤停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将伤者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附件八: 八、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四大伤害之一,特别是在本工程工程量大,施工工期紧(293天)、劳动力密集(高峰期预计有800~1000人施工)施工机具投入多(共计3台塔吊、7台人货梯、3台钢井架、下挖机6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在对机械
30、运行、物料传接、工具存放过程中,防止物件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一、防止物体打击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下,不是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2、安全通道上方必须搭设防护档板,24m(含24m)搭设双层,防护档板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3、钢井架,施工用人货梯出入口位置必须搭设防护棚,防护棚长度应以出入口边沿两侧各超出不少于0.8m,宽度当建筑物高度在15m~30m时,搭设4m;当建筑物高度在30m以上,搭设5m;超高层建筑物,搭设6m。 4、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5、边长小于或等于250mm的预
31、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并且不可妨碍通行。 6、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并且不可妨碍通行。 7、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防止零部件落下伤人。 8、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绑码,砖块等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吊运。 9、拆除或拆卸作业要设置警戒区域,并且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 10、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二、发生物体打击事故的应急措施:
32、 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重点放在对伤者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部位进行处理。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附件九: 九、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随着建设规模的扩大,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令人担忧的问题是机械伤害事故的增加。机械伤害,起重吊装伤害已排在“四大伤害”之中,应引起安全、设备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机械伤害事故原因虽比较复杂,并采取相应措施,多方把关是可以减少或避免事故发生的。 一、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 1、操作人员需体检合格(即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同时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33、的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地点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3、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的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 4、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如: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等。 5、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械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和合理使用,严禁超负荷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6、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
34、缺损时应及时停用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时的机械不得使用。 7、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现象时,应先关闭电源,待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8、新机或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或改造后的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86)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符合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方可投入使用。 9、停用1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做好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 10、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应该设置消防器材: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介限设置围栅和警示标志,
35、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的重要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及按规定落实安全措施。 11、各类型的机械机具使用前,必须检查其润滑部位的油路是否畅通,特别是液压系统,其压力表是否正常,密封环是否有效,刹车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2、带有切削功能的机械、机具必须控制刀具的间隙,应按需切削的工件的厚度来调整其间隙(按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调整)。 13、焊机设备必须有防护罩、二次降压保护开关、初级、次级的防护罩必须齐全有效;焊机导线要具有良好的绝缘,绝缘电阻不少于1MΩ。 14、所有建筑施工机具(包括大型设备、金属加工设备)必须建立台帐,做好维修档案,自检记录档案,并造册备案
36、。 二、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措施 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立即切断动力电源。首先抢救伤员,观察伤员的伤害情况,如手前臂、小腿以下位置出血,应选用橡胶带或布带或止血纱布等进行绑扎止血。如断肢伤害,应取回断肢用冰粒、冰块装好断肢。运用最快交通工具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 附件十: 十、坍塌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本工程坍塌事故容易发生在场地土方开挖、挡土墙基础土方开挖地基基础开挖。坍塌事故尤其是深基坑作业中常有出现,特别是在市区建筑物密度大、环境不理想、施工条件差,所以增加了作业过程安全管理的难度。严格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强制性标准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
37、规程》(JGJ120-99)行业标准、《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和《广州市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行业、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按照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有关设计、施工等方面工作的监控和管理。落实有关专项论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防护,管理人员按照标准严格进行检查督促。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在基础施工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有关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的交底,对有关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如《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管理条例》等),以及安全生产教育。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
38、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具有针对性的技术咨询。严格按基坑结构支护设计要求及有关国家、行业、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执行技术交底,自检、工序交接,工程隐蔽验收等制度,控制工程质量和安全。 2、基础施工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区域内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勘察报告中,要有土壤的常规物理力学指标,必须提供土的固结块剪内摩擦角中,内聚力C、渗透系数K等数据和有关建议。土方开挖事先要做好必要的地质条件(如土质结构,地下水位)等调查,根据了解的情况估计可能出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图。 (3)场地和邻近地区地下管线图和有关资料,如位置、深度、直径、构造及埋设年份
39、等。 (4)邻近的原有建筑、构筑物的结构、基础情况,如有裂缝、倾斜等情况,需作标记,拍片或绘图,形成原始资料文件。 (5)基础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方案:基础施工要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坑壁支护、施工抢险应急措施等要根据有关的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计算。施工方案要经过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 4、基坑开挖前应对边坡稳定(无支护基坑),支护形式(有支护基坑),降水措施、挖土方案、运土路线、推土位置编制专项方案,布置地面和坑内排水系统,防止雨水对土坡、坑壁冲刷而造成塌方。 5、土方开挖,无论是采用人工或机械开挖,都要严格按照土石方施工中
40、的技术规程要求去做。挖掘土方应由上而下进行,不可掏空底脚;不得上下同时开挖,也不得上挖下运,如果必须上下层同时开挖,一定要岔开进行。挖土分层计划、高差、软土地区的基坑开挖,基坑内土面高度应保持均匀,高差不应超过1m。 6、在土质较好,施工现场地下水位较低(低于坑槽底面标高)的坑槽,可以做成不加支撑的直壁,但为了避免塌方和保证安全,基坑开挖深度不能超过以下规定。 (1)对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内深度为1m; (2)对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深度为1.25m; (3)对硬塑、可塑的粘土及亚粘土深度为1.25m; (4)对坚硬的粘土深度为2m。 7、坑边荷载及上下通道:坑边一般不
41、宜堆放重物,如坑边确须堆放重物,边坡坡度和板桩墙的设计须考虑其影响;基坑开挖后,坑边的施工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规定的荷载值。坑边堆土,料具堆放及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应根据土质情况,基坑深度进行计算确定。作业人员上下应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挖出的土方不得堆置在基坑附近,应距离基坑边1.5m以上、高度不大于1.5m。机械挖土时必须有足够措施确保基坑内的桩体不受损坏。 8、排水降水:由于对地下水的控制是保证基础施工安全的重要一环,因此,在制订施工方案时,应着重采取措施进行排水降水。基坑开挖后,应在基坑底做好排水盲沟、集水井,周围降水的相应措施应维持工作。要尽量避开雨季,安排在枯水期施工。 9、深基坑工程
42、在施工全过程中,要定期对降水、板桩墙、地下连续墙等的位移进行观察测试,并作好记录。对于较重要和较危险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也要定期观察和记录。 10、深基础施工:由于降水、土方开挖等因素,影响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的使用安全度,应事先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固、迁移等,特别是各种压力管道要有防裂措施,确保安全。 11、临边防护及坑壁支护:深度超过2m的基础施工要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在基坑周围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无法放坡的基坑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支护。防护及支护设施完成后要及时进行验收。施工过程中如果支护设施产生变形、位
43、移,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整或加固。 12、当基础结构施工采用砖砌体模板时,要对浇灌混凝土或回填土对砖模产生的侧向压力进行验算,防止出现砖砌体的坍塌。 13、作业环境:基础施工属于危险作业场所,要对施工现场设施及周边环境做好变形监测,并做好记录。主要目的是及时掌握基坑支护设施,周边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重要管线和道路的沉降、位移、变形情况。当发生异常时,及时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坑内人员不得在未作加固处理的坑壁下方操作、走动、停留,要离开坑壁一定的距离。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土质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时,作业人员要迅速撤离并及时加固处理。夜间施工要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较少和
44、运转道路畅通的地段,并备足够的照明和警示灯。 14、严禁在高边坡及危险地段搭建工棚。 二、土方坍塌应急措施: 1、基坑支护结构和土方开挖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与有关设计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有施工抢险应急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建设单位应提供周围地下的电信、电缆、煤气管、给排水管、沟渠等设施和场内障碍物的情况,负责委托房管部门对周围邻近房屋技术检测,作出鉴定报告,特别是基础的低层旧建筑房屋。以便在施工单位能了解周围环境的状况。对周围地面上邻近的变压器、高压电线杆等,亦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必要时须对邻近危房作先装顶等
45、加固措施处理。 3、做好应急措施,配备足够的应急抢险器材物资和应急电源。 4、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有专人对支护结构进行检测、观测,并做好记录。对无支护基坑或边坡,设观测固定水平标记,每天观测不少于两次。 5、对于支点结构,在支撑结构未达到使用要求或锚杆张拉锁定前,不得超挖下层土方。 6、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免碰撞工程桩等已完的结构物或者破坏基底原状土。 7、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查清原因,并立即采取措施,情况严重的要及时上报。 8、发现变形状态(如裂缝、下沉、特别支护变形)应安排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加固。 9、土方突发性坍塌时,应组织力量,抢
46、救伤员,同时切断电源,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10、发生坍塌时要指挥作业人员往两侧分开疏散,尽快离开危险区域。 11、当有地下水时,坡顶和坡脚建造排水沟和集水井,以利排水。基坑周围地面雨水倒入基坑内。当土层中有可能发生流砂现象时,应采用管井降水。 12、当发现边坡有失稳迹象时,应立即采取削坡、坡顶减荷、坡脚用砂土包压载,或者打钢管或插木桩压脚,防止滑坡和坑底土体隆起。 三、抢险加固: 1、基坑开挖前,就应作好基坑加固准备工作: (1)坑底降水应保证有充分的时间; (2)储备止水堵漏的必要器材。 (3)基坑的位移和沉降检测措施。 (4)加固用的钢材、水泥、砂、编织布袋等。 2、土
47、方开挖时,不得碰撞损伤支护构件及降、排水设施。土方随挖随运,不得随意堆置于基坑周边。施工用料应均匀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荷载填。施工机械的行驶路线和停放位置与坑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当支护结构墙出现渗漏水的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堵漏止水措施,防止渗漏发展。 4、当基坑支护结构变形超过允许值或有失稳前兆时,应立即采取加固措施,加固方法有撑、拉、压、灌、堵、减等,加固原则如下: (1)当支护结构变形过大,明显倾斜时,可在坑底与坑壁之间加设斜撑,如基坑周边场地允许,可设置拉锚。 (2)当坑边土体严重变形,且变形速率持续增加时,应视为基坑整体滑移失稳的前兆,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可用砂包
48、或其它材料回填基坑,待基坑稳定再作妥善处理。 (3)当坑壁漏水渗砂时,可用粘土或水泥土阻塞夯实,再加混凝土封砌,渗漏严重时应灌注速凝浆液。 5、当基坑周围建筑物严重开裂、倾斜、下沉时,应立即疏散人员,补强加固或拆除。 6、当基坑隆起时,应加灌浆或砂包堆荷。 附件十一: 十一、触电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触电事故和其他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料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险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大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乃至人体窒息(“
49、假死”状态),在瞬间或两三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作伤者。 一、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复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1、用电应制定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企业公章。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敷设,完成后办理验收手续。 2、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3、非电工严禁接
50、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4、根据不同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5、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6、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7、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8、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
51、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少触电的危险。 9、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注意事项有: (1)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设备做保护接地。 (2)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 (3)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4)保护接零必
52、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5)电动设备和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钢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6)电源必须通过漏电开关,漏电开关后的电源线长度≤30m。 二、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1、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1)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必要时可
53、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2)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救护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緾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3)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緾绕在身上,救护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4)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定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或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
54、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定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三、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1、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2、严禁救护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它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3、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4、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5、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四、触电者未失
55、去知觉的救护措施,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五、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保持四周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 六、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 附件十二: 十二、支模安装工程事故应急措施 支模安装施工是建筑行业必不可少的工序,施工过程高处作业,临边作业的机会时有出现,作业条件差,存在一定的危险因素,要避
56、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及支模变形坍塌的事故,施工过程必须按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 一、有关注意事项 1、支模安装必须按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安装完成后必须办理验收合格才可交下一道工序作业。 2、楼层高度超过4m或二层以上的建筑物安装支模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和加设防护栏杆。 3、在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应设警示牌标识,并设专人监护,防止伤及行人。 4、浇灌整体式的多层构筑物砼,安装上层楼板及支架时,下层楼板砼强度必须达到1.2Mp2以后,才能上料具。料具要分散堆放,不得过分集中。 5、下层楼板结构的强度要达到能承受上层支模系统和新浇筑砼重量时方可进行上层楼面砼的浇筑。否则下层
57、楼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能拆除,同时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6、如采用悬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其支撑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风度,必须有施工设计。 7、支模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 8、模板支柱纵横向水平撑、剪力撑等均应按设计的规定布置。当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支柱的网距不可大于2m、纵横向水平撑的上下步距不可大于1.5m、纵横向的垂直剪力撑间距不可大于6m。 9、当支柱高度4m时,应设上下两道水平撑和垂直剪力撑,以后支柱每增高2m,再增加一道水平撑,水平撑之间还需增加剪力撑一道。 二、支模坍塌应急措施 1、施工项目在班组作业前必须要结合工作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
58、安全技术交底,并保持出入口畅通。 2、当发生支模意外坍塌时,不要慌张,保持镇静的情绪,视坍塌的方向及受影响位置,有序地指挥员工疏散。 3、在坍塌过程中不要盲目抢险,应立刻切断电源,确认未有继续坍塌危险的情况下,组织抢救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工作,首先是抢救受伤人员,再抢救集体财产。 4、立刻设置危险区域,并设警示标志,设专人监护,保护事故现场。 5、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救援。 附件十三: 十三、支模拆除工程事故应急措施 支模拆除是砼结构必须的工序,施工过程时有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作业条件差,存在一定的危险因素。同时在拆除过程中,模板会出现不规则的脱落,拆除的工序比
59、安装的工序危险因素更大,所以必须要按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 一、有关注意事项 1、模板拆除应经施工技术人员以砼同条件试验结果为依据,检查并确认砼已达到拆模强度时方可拆除。 2、拆除应按方案要求进行,大模板拆除应先拆穿墙螺栓和铁件等,并使模板面与接触面脱离,方可慢速起吊。起吊前认真检查固定件是否全部拆除。 3、起吊时应先稍微移动一下。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起吊。 4、大模板的外模板拆除前,要用吊机事先吊好,然后才准拆除悬挂扁担及固定件。 5、台模(飞模)拆除必须有专人指挥,不能随意操作,升降台模要同步进行。 6、当不采用专用的悬挑起飞平台时,结构边沿的地滚轮一定要比里面高出1~2cm,
60、以免台模自动清出,并将台模的重心位置用红漆标识在台模侧面明显位置。 7、台模挂钩前,严格控制其重心不能到达外边沿第一个滚轮,以免台模外倾。 8、台模尾部要绑安全绳,安全绳另一端绕套在施工结构坚固的物体上,徐徐放松。 9、滑动模板拆除必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和《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的规定。 10、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11、拆除模板一般采用长撬杠,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下。在拆除楼板模板时,要注意防止整块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
61、时更要注意。 二、支模拆除意外事故应急措施 1、施工项目在班组作业前必须要结合工作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设危险区域悬挂对口警示标志,设专人监护,按规定设防护措施。 3、保持出入口畅通,有计划清理拆除下来的材料,严禁阻塞通道。 4、如使用某机具拆除时,作用的机具不得带病运行。 5、当支模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大面积倒塌、坍塌,不要慌张,保持镇静,注意事态的发展情况,方向及受影响的位置,有序地指挥员工疏散。 6、在倒塌、坍塌过程中不要盲目抢救,有危及用电安全的,立刻切断电源。确认未有继续坍塌危险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集体财产。进行抢救工作时,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再抢
62、救集体财产。 7、立刻设危险区域,并设警示标志,设专人监护,保护事故现场。 8、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救援。 附件十四: 十四、龙门架、井字架使用、装拆管理规定 龙门架、井字架是建筑施工中用于物料垂直运输的主要工具之一,也称升降机。其构造有主柱、天梁、吊篮、导轨、底盘、滑轮、卷扬机。 安全防护装置主要有停层装置、断绳保险装置、吊篮前后安全门、楼层口层间闸门、上料口防护棚、超高限位装置、下极限限位装置、超载限制器通讯装置、吊篮顶防护挡板。 一、 有关注意事项 1、 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2、基础作业前必须了解下面的土质及地下埋设物的情况,避免发
63、生不均匀沉陷。要依据升降机的类型及土质情况确定基础的作业。高架升降机的基础必须依设计要求施工。基础应高出地面。 3、附墙架为固定升降机的架体,每间隔一定高度必须设一道附墙杆件与建筑结构进行连接,不能采用架体与外脚手架联结方式。附墙架的间距不能随意加大,必须按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4、当升降机不能设置附墙架时,应采用缆风绳固定架体。第一道缆风绳的位置可以设置在距地面15~20m之间的高度。架体高度超过20m以上,每增高10m,就要增加一组缆风绳。缆风绳的材质应采用大于9.3mm的钢丝绳,不应选用其他的材料。 5、地锚的埋设位置应直接影响着缆风绳的作用。视土质情况,决定地锚的形式和做法。地锚
64、一般分桩式地锚和水平地锚,其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或经计算确定。 二、龙门架、井字架使用、装拆管理要求 1、装拆单位必须有专业资质,作业人员、机驾人员必须持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遇有架空线路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2、装拆前必须设警示区域,悬挂警示标牌,设专人监护,按方案施工,确定指挥人员。 3、结构部件按规定先后进行安装,立柱节点及支承点螺栓不能漏装,更不能用铅丝绑扎或其他钢支穿栓。 4、安装拆除的过程所用的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不得随意放在脚手板上。 5、架体拆除前必须观察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外脚手架、地面设施及各类障碍。 6、按操作规程进行
65、操作,每天做好日运行记录,定期检查、保养。 7、事故发生后,应保持镇定,不要盲目抢救。应采取有效措施,首先切断电源。投入求援时,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再抢救集体财产。 8、立刻设危险区域,设获救标志,设专人监护,控制事故扩大发生,保护事故现场。 9、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求援。 附件十五: 十五、外用人货电梯使用、装、拆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外用电梯又称附壁式升降机,是一种垂直井架(立柱)导轨式外用笼式电梯,主要用于高层物料和人员的垂直运输。立柱与建筑物结构进行刚性联结。梯笼内以电力驱动齿轮,凭借立柱上固定齿条的反作用力使梯笼沿立柱导轨作垂直运动。为保证使用安全,外用电梯本身设置
66、了必要的安全装置,这些装置应该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外用电梯一般由梯笼、底笼、标准节、附壁架、主传动机构、限速器、天轮、平衡铁、吊杆、电器等部分组成。 一、有关注意事项 1、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2、柱的稳定是靠与建筑结构进行附壁连接来实现的,所以在安装电梯时,随着立柱的搭设,按该机的技术说明书规定的距离及时进行连接。附壁架包括稳固撑、附壁撑、过桥梁、剪刀撑。 3、梯笼是电梯运载人和物料的构件,笼内有传动机构,限速器及电器箱等,外侧附有驾驶室,设置了门保险开关与门联锁,只有当梯笼前后两道门均关好后,梯笼才能运行。 4、各停层应设独立门,并保证门外的人员应无法随意开启。 5、限速器是升降机的主要安全装置,它可以限制梯笼的运行速度,防止坠落。 6、吊杆固定在梯笼顶上,用于电梯拆装。当立杆吊装完毕进入正常运行时,应把吊杆拆下,同时拆下梯笼顶上的护栏,需要再用时重新安装。 二、外用电梯使用、装、拆管理要求 1、装拆单位必须有专业资质,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2、安装和拆卸前必须履行安全技术交底,过程中有专人统一指挥,装拆的人员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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