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湘食府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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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东莞市国湘食府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东莞市国湘食府法人代表苏红联 系 人吴红通讯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花园(十三碗美食广场)2号楼B02号联系电话13527901717传 真/邮政编码523000建设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花园(十三碗美食广场)2号楼B02号(东经113477.19、北纬23134.19)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21、餐饮场所占地面积(平方米)377.6建筑面积(平方米)1132.8总投资(万元)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1.5投产日期2015年2月 工程内容及规

2、模1、项目概况东莞市国湘食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花园(十三碗美食广场)2号楼B02号,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东经113477.19、北纬23134.19。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为377.6m2,建筑面积为1132.8m2。项目投入使用后,主要经营中餐,每天提供午、晚两餐;共设有240个餐位,每天营业时间为10:3014:30,17:3022: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本)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编制环

3、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建设单位特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收集有关资料并深入进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在建设单位大力支持下,完成了东莞市国湘食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工程规模(1)建筑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77.6m2,建筑面积为1132.8m2,厨房面积为19.5 m2,内设大厅、雅座、包厢等各服务单元。项目主要经营中餐,每天为客人提供中、晚两餐,共设有240个餐位。(2)生产设备项目投产后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1:表1-1 项目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1炒炉个82蒸柜台13空调台364高温消毒柜

4、台175集气罩15m1.5m个1项目不设中央空调、发电机及冷却塔;项目设有1台风机(风量为16000m3/h)及1台静电油烟处理器。(3)主要原材料该项目主要提供中餐服务,主要原材料为肉类、蔬菜、大米和油等,见下表:表1-2 项目主要原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用量(t/a)1肉类352大米253蔬菜424水果25油56盐、醋、糖1(4)用能规模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提供,不设备用发电机。项目厨房所使用的炉具及辅助设备主要使用天然气和电作为能源。 表1-3 能源消耗量序号名称用量单位1天然气200t/a2电60000kWh/a (5)给排水规模项目的给水由市政管网提供,项目用水主要为厨房用水、员工生活用

5、水,用水量为14544t/a。项目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厨房含油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废水量为13089.6t/a。本项目餐饮废水引至隔油隔渣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6)人员规模本项目年营业时间为360天;共设有工作人员30人,员工年工作时间300天,均在本项目内就餐但不在项目内住宿。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属新建项目,租用现有商铺,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问题。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状况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花园(十三碗美食广场)2号楼B02号,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东经11

6、3477.19、北纬23134.19,地理位置见附图1。2、周边环境现状本项目东面为东灶鱼头火锅,距离约为8米;项目西面紧邻蕉叶餐厅;项目南侧隔东升路为星河城,距离约35米;北侧隔马路为乌石岗村活动中心,距离约为20米。项目四至情况详见附图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形地貌东莞市地处东江南部泛洪区,寒溪流域的南段,石马河北段之西部。东南角连绵起伏的山岭,形成丘陵地带;西北部寒溪水穿贯其间,河涌交错,形成埔田地区。地势东南高而西北底,西部北侧岗地连片。境内石马河、仁和水、寒溪水跟山势走向基本一致,为南北走向。东莞市

7、内主要地层分布为下古生界石英片岩和下朱罗纪砂页岩。除东南部山岭起伏、岩石遍布,属花岗岩外,其余均属砂岩、页岩。埔田地区是河流冲击层,耕作层深,属黏土类,适宜种植水稻;山坑田为沙壤土,铁锈水较多;其余为沙泥适中的坑田和涌边田;旱地和山地多为红壤、赤红壤、黄壤石质土。2、气象与气候东城区属于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夏季盛行南风,冬季盛行东风和北风。全年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如春。年平均气温22,无霜期314天,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9%。全镇降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水量1970毫米。雨量多集中在4-9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87.6%。3、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东莞市地处东江下游、东江三角洲的河网地带,镜内河

8、流水道纵横交错,主要水系有:东深供水工程、东引运河、东江、东江干流下游河网。本区植被主要为亚热带、热带的树种。区内天然植被已破坏贻尽,现主要分布的多为近年绿化的树种,也有一些残存的次生林,次生植被类型主要为马尾松和桉树林;主要的人工植被包括各种类型的果园、绿化植物和各种农作物等,农作物主要有水稻、蔬菜、荔枝、龙眼、橙柑桔等。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1、概况东城街道位于东莞市中部,面积105平方公里,辖23个社区和2个国营林场,有户籍人口约9.24万人,外来人口约21.93万人,常住人口约49.79万人。2012年,东城街道发展动力指数位居全市第一,完成生产总值27

9、3亿元,比上年增长7.5%;各项税收59.4亿元,增长9.4%;街道本级可支配财政收入17.4亿元,增长10.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3亿元,增长9.7%;社会各项存款余额655亿元,增长33.1%。辖区共有13个社区可支配收入总额超过3000万元,有10个社区两级净资产超过2亿元。2012年,东城街道在全市年度量化考核中创造历史最好成绩,综合总分全市第一,群众满意度得分全市第一,市领导评议得分全市第一。经济发展、发展动力、社会事业、人民生活、劳动就业等主要量化指标均位居全市前列。各社区、各单位、区机关各部门共获得国家、省、市各级表彰奖励150多项。2、产业发展2012年,东城街道创新发展模

10、式,推动经济社会高水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产业发展后劲增强。2012年,东城引进5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37宗,协议投资54.6亿元,其中投资超亿元的重大项目5宗;引进外资项目58宗,合同利用外资12528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6398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3.4%;进出口总额47.8亿美元,增长8.7%,其中出口31.6亿美元,增长12.94%。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推动多家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其中,新设国家级研发中心和实验室3个;新增国家高新科技企业15家;创立自主品牌24个,著名驰名商标13件;专利申请、专利授权数量均位居全市第一,被评为广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帮扶企业效果明显成立重点项目督导服务

11、小组,推动凯格精密机械、佳丽包装、科威医疗器械等9个优质工业项目规划扩建或建成投产。落实区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及时为企业解决9类71个突出问题,减免各类涉企收费1000多万元。组织企业参加“中博会”“加博会”“漫博会”等重大展会活动,促进外资企业实现内销120.5亿元,比上年增长8.8%。商贸金融繁荣发展新增市场主体5052户,吸引新奥燃气、农商行等企业总部以及浦发银行、华夏银行等金融机构进驻。房地产销售面积15.3万平方米,启动天骄峰景二期等9个商住小区项目建设。东城万达广场、国际食品商贸中心、东城又一城等商贸项目稳步推进。“三重”建设成果丰硕新开工或已立项的重大产业项目5项,计划投资总额

12、约112亿元。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对东城经济社会发展起到较大的拉动作用。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55.8亿元,比上年增长14.4%,其中非房地产项目投资38.4亿元。 3、城市建设2012年,东城实施“双城三线双提升”战略,优化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宜居城市环境。基础建设不断完善,邀请深圳雅克设计有限公司对黄旗山南片区的“新城”进行高规格规划,初步完成相关设计。铺开宜居社区建设,启动17个社区54个宜居项目。投入1.76亿元,对10条总长12.7公里的社区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其中7条已基本完工。重点工程进展顺利投入6.4亿元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其中文化中心扩建主体工程等8项重点工程完工,体

13、育公园改造主体工程基本完成,立新横岭回迁小区、峡口回迁小区等6项重点工程进度加快。启动东纵路内涝整治、完成鸿福河清淤等水利工程,提升辖区防涝减灾能力。城市改造进展加快推进“三旧”改造,讯通旧厂和万达广场等2个项目进入建设阶段,主山设计师大厦旁地块、主山乌石岗旧村地块、石井旧村旧厂地块等项目上报审批。配合运河综合整治、东江梨川大桥建设、方中延长线和桑茶快线等省市重点工程,征拆旧村旧厂7.87万平方米,补偿金额1.34亿元。环境质量有效提升以开展清理违法建筑为带动,查纠城市“六乱”行为4330宗次,查处规划建设违法行为819宗次。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完成环保审批115宗,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6宗。

14、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新装大功率LED路灯1612盏。 4、社会管理2012年,东城创新社会管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进治安整治以“粤安12”、“破案会战”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推行治安网格化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年破案1097起。推进治安技防和人防结合,累计投入4400万元,共完成1089个治安视频监控点建设。突出社会综合治理,完成25个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整治,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开展交通排查整治、交通事故黑点治理、“治摩禁电”等专项行动,实施交警大巡逻勤务改革,交通安全保持平稳。强化公共安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发事件应对,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开展消

15、防“网格化”管理试点。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年无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型联合执法检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17家,获得“全市食品安全优秀镇街”等荣誉称号。加强信访维稳、坚持开展领导接访活动,实施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包案督办,全年受理群众信访案件647宗,反映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化解劳资矛盾,处理欠薪逃匿案件29宗,追讨垫付工资398万元,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5、公共服务2012年,东城改善社会管理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发展、公办第一幼儿园及大型民办粤华学校建成招生,扩大优质学位规模。素质教育成绩显著,辖区中小学集体和个人共获得市以上各类奖励118项,每万

16、户籍人口升大学人数全市第一。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推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工程,精心创作一批文化精品,获得市以上奖项78个,其中,新成立的东莞(东城)保利文化艺术制作基地创作的三毛流浪记钢的琴大型音乐剧,获得多个国家大奖,区文化服务中心被评为“广东省特级文化站”“广东省百佳文化站”。医疗卫生服务精益求精,区财政补贴398万元,对1.4万人次符合条件的户籍老人、妇女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和“两癌”筛查。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获得“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广东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积分服务深入推进通过积分制,成功受理464名新莞人入户申请,为600多名外来人员子女提供公办学位,更好地帮助外来人

17、员融入东城,扎根东城。主要编制依据及环境功能属性主要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实施)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2013年6月29日主席令第5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实施)

18、;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发布施行);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HJ/T2.3-93)、(HJ2.2-2008)(HJ19-2011)、(HJ2.4-2009);10、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21号令,2013年5月1日起实施);11、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12、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13、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府200516号);14、关于加强环境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东

19、府办200337号);15、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2008-2017)(东府20095号);16、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17、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201114号);18、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2011110号);19、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2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如下表所列:表3-1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表功能区类别功能区分类及执行标准水环境功能区纳污水体为东引运河,属类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二类大气功能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属2类区域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是否风景保护区、特殊保护区否

20、是否水库库区否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属于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是否两控区属于酸雨控制区是否必须预拌混凝土范围否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见表4-1:表4-1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表 单位:mg/m3所属片区年平均浓度SO2NO2PM10PM2.5城镇区0.0230.0470.0680.047评价标准0.060.040.070.035污染指数0.381.180.971.34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中SO2、P

21、M10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PM2.5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表明该地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差。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外排生活污水经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引运河,根据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东莞市2013年度地表水质量监测数据,东城区东引运河的水质监测结果见下表:表4-2 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表 河流水质控制目标水质类别达标状况主要超标项目/超标倍数东引运河劣不达标氨氮/2.82、总磷/0.54根据监测结果,东引运河水质控制目标为类,水质现状为劣类,氨氮超标2.82倍,总磷超标0.54倍,达

22、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项目所在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3、声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本项目周围声环境现状,项目工作评价组于2014年11月28日昼、夜间分别在项目周围设点监测,监测时间段为昼间10:00-18:00,夜间22:00-0:00,监测结果见下表:表4-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表 单位:dB(A)测点昼间夜间1#东边界55.348.22#西边界56.850.13#南边界65.355.04#北边界68.262.7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地区各监测点噪声值除1#昼夜间和2#昼间噪声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外,其余各监测点昼夜间噪

23、声值均超过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说明该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好当地的环境。要落实有效的环境措施,使本项目经营运行中,不会影响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1、水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东引运河的水环境质量,使其水质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明显的影响。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是评价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该区的环境空气功能标准,保持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08)二级标准的要求。3、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项目所在区域声环

24、境质量,使其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明显影响。4、环境敏感点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实地踏勘,项目周边无环境敏感点。13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类水质标准,见表5-1:表5-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mg/L)项 目DONH3-NTPBOD5COD标准值22.10.41040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执行二级标准,见表5-2:表5-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mg/m3)污染物年均浓度SO2NO2PM10PM2.5标准限值0.060.040.070.035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5、-2008)执行2类标准,见表5-3:表5-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dB(A)2类噪声标准值昼间60夜间50污染物排放标准1、本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其具体标准限值见表5-4;表5-4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单位:mg/L)项目pHCODBOD5NH3-NLASSS动植物油三级标准6-9500300-204001002、项目集气罩面积为22.5m2,每个基准炉头集气罩投影面积为1.1m2,基准炉头

26、数为20个,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模为“大型”的排放限值,见下表:表5-5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摘录规模大型基准灶头数(个)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853、运营期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如下表:表5-6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单位:dB(A)2类噪声标准值昼间60夜间50总量控制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纳

27、污管网,污水COD和NH3-N计入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内,本评价不建议设污水总量控制指标。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0。3、固体废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0。以上指标需经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作为本项目总量控制依据。1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图6-1 本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图本项目的主要工艺流程为:从外部购入食品材料,然后进行洗清等粗加工,再对食材进行烹饪,最后出品。在对食材进行清洗过程中会产生清洗废水和固体废物;在进行食品烹饪过程中会产生厨房油烟和噪声;客人就餐过程会产生食品废渣和噪声;在厨具清洗时会产生清洗废水和废渣。主要污染工序:1、施工期污染工序项

28、目租用现有商铺,故本项目无施工期污染。2、营运期污染工序该项目营运期的污染工序包括:厨房油烟废气;员工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厨房炉具运行噪声、通排风系统运行噪声和营业噪声;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及废油脂等。(1)水污染源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餐饮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现场勘查,该项目主要经营中餐,每日经营午、晚两餐,设有240个餐位。项目共有员工30人,均在内用餐但不在内住宿。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建设项目用水情况见表6-1。表6-1 建设项目用水情况项 目用水量(m3/d)备注员工生活用水2.4餐厅员工30人,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员工生活用水按0.08m3/人d计餐

29、饮用水38.4餐厅设有240个餐位,参照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中餐,每个餐位用水按160升/餐位日计合计40.8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则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9=2.16m/d,年产生量为648m/a;餐饮废水的产生量为38.40.9=34.56m/d,年产生量为12441.6 m/a。餐饮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因子为COD、BOD5、SS、氨氮、LAS、动植物油等。本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和生活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参照广东省第三产业排污系数(第一批)与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554-2010)的排污系数,本项目污水水质见下表。 表6-2

30、餐饮废水水质一览表项 目污染物产生量CODBOD5SSNH3-NLAS动植物油餐饮废水12441.6t/a产生浓度(mg/L)8003505003060150产生量(t/a)9.954.356.220.370.751.87经预处理后的餐饮废水排放浓度(mg/L)5003004003020100排放量(t/a)6.223.734.980.370.251.24表6-3 生活污水水质一览表项 目污染物产生量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生活污水648t/a产生浓度(mg/L)2501501202020产生量(t/a)0.160.100.080.010.01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放浓度(mg/L

31、)212.5120962020排放量(t/a)0.140.080.060.010.01从表中可见,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水经处理后,均可以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2)大气污染源本项目的大气污染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厨房油烟废气主要来源于8个炒炉。每个炉头每天约使用4h,全年营业360天。油烟废气量按每个炉头2000m3/h计,油烟浓度为20mg/m3,则本项目总风量为16000m3/h,油烟产生量约为0.46t/a。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90%)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外排,排放浓度分别为2.0mg/m3,

32、油烟排放量为0.05t/a,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3)噪声污染源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风机、炉具等设备运行噪声及营业噪声,项目噪声级约为6585dB(A)。(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建设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餐饮垃圾、生活垃圾及废油脂。其排放情况见下表6-4:表6-4 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序号名称排放量(t/a)备注1餐饮垃圾129.6日均就餐720人,垃圾系数按0.5kg/人日计,则垃圾产生量360kg/d2生活垃圾4.5员工人数30人,生活垃圾系数按0.5kg/人d计,则垃圾产生量15kg/d3废油脂1隔油隔渣池产生约0.4t/a,静电油烟处理器产生

33、约0.6t/a4合计135.1/建设项目静电油烟处理器定期清洗以及隔油隔渣池在处理过程中都会产生的废油脂,该类物质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编号HY22严控废物,必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根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禁止将废弃食用油用于食品加工。因此,该项目必须按照规定,与有资质的环保公司签订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协议,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统一收集后交由该签订协议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达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厨房油烟20mg/m30.46t/a2mg/m30.05t/a水污

34、染物餐饮废水 (12441.6t/a)COD800mg/L9.95t/a500mg/L6.22t/aBOD5350mg/L4.35t/a300mg/L3.73t/aSS500mg/L6.22t/a400mg/L4.98t/aNH3-N30mg/L0.37t/a30mg/L0.37t/aLAS60mg/L0.75t/a20mg/L0.25t/a动植物油150mg/L1.87t/a100mg/L1.24t/a生活污水(648t/a)COD250 mg/L0.16 t/a212.5 mg/L0.14 t/aBOD5150 mg/L0.10 t/a120 mg/L0.08 t/aSS120 mg/L0

35、.08 t/a96 mg/L0.06 t/aNH3-N20 mg/L0.01 t/a20 mg/L0.01 t/a动植物油20 mg/L0.01 t/a20 mg/L0.01 t/a固体废物员工生活生活垃圾4.5t/a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安全卫生处置餐饮餐饮垃圾129.6t/a静电油烟处理器、隔油隔渣池废油脂1t/a由具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噪声项目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及营业噪声值约为6585dB(A),经采取必要的消声措施后,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其他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页)本项目租用现有商铺,不存在施工建设过

36、程,无土建工程对植被造成破坏或暴雨冲洗造成的水土流失。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量少,而且不存在对土壤、植被等造成危害的污染物,因此项目正常营运对生态基本没有影响。20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租用现有场地,故本项目无施工期污染。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水环境影响分析建设项目外排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餐饮废水,污水总产生量为13089.6t/a。本项目污水属于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建设单位将餐饮废水收集采用自建隔油隔渣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预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管网汇入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

37、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的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简介: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南城区石鼓村王洲,是东莞市目前采用二级处理、日处理生活污水设计能力20万吨的一家国有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15.42万平方米,截污主干管总长度为14.77km,管径为D1400mm至D2600mm。收水范围:东莞市莞城区、南城区、万江区南面组团、东城区(牛山片区、桑园、周屋、温塘片区除外)的全部生活污水;服务面积62.95平方公里,服务范围现状人口49.96万人;外管辖新基污水泵站、珊洲河污水泵站两座和管网的维护。 污水处理厂厂区一、二期工程概算总投资6亿元,其中厂区投资2亿元,管网投资4亿元

38、。工程分两期建成,一期于2001年9月动工,2002年6月投入试运行,采用厌氧氧化沟工艺(A/O工艺),处理能力为10万吨/日;二期于2003年9月动工,2004年8月28日投入试运行,采用缺氧、厌氧氧化沟工艺(A2/O工艺),处理能力为10万吨/日。经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由东莞市环保监测站常规抽样检验,水质符合国家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本项目的大气污染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项目厨房油烟废气主要来自8个炒炉,油烟的产生量为0.46t/a,其产生浓度为20mg/m3。厨房产生的油烟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处

39、理效率90%)处理,然后由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经油烟净化处理后的排放量为0.05t/a,油烟浓度为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预计经过空气扩散稀释后,不会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3、噪声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影响的主要噪声源是风机、炉具等机电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及营业噪声,噪声值约为6585dB(A)。建设单位应采用低噪设备;对厨房进行封闭式工作,并经隔声处理和安装减震装置处理;对于营业噪声建设单位应相应设在隔音玻璃,应严格采取隔音措施,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再经自然衰减可使项目建成后四周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

40、7-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及废油脂等。餐饮垃圾产生量32.4 t/a,生活垃圾产生量4.5 t/a,废油脂产生量1t/a。项目的员工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静电油烟处理器定期清洗以及隔油隔渣池在处理过程中都会产生的废油脂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中的严控废物,严控废物编号为HY22,必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成为二次污染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22 产业政策分析及选址分析1、 产

41、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中餐服务,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或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产业政策要求。2、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1)根据东莞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2000年3月14日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东莞市水源保护区,符合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2)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

42、中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3)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2类区,不属于声环境1类区。(4)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尾气经不低于15米的烟道排放,对周围影响较小,不改变原有的功能区规划。3、与同沙水库水源保护区政策分析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同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的通知(东联网供水办【2011】1号)中可知:(1)同沙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根据调整后的同沙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划成果,同沙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位于东城区和大岭山镇内,保护区陆域面积6.26km2,其中陆地面积中包括紧邻保护区水域范围的池塘0.53km2,水质保护目标为类。牛山溪沟环湖

43、路段,一级保护区陆域外边界线按环湖路后退200m予以控制;环城南路同沙水库段,以环城南路南侧外边缘为一级保护区的外边界进行控制;同沙水库大坝及溢洪道范围,以同沙水库集雨范围予以控制;资福寺、连马污水处理厂、力祥鞋业处,以市规划局批地红线为界;其它部分,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外边界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后退200m。 (2)同沙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二级水源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向陆域纵深2000m的范围(不超过集雨线),水质保护目标为类,二级保护区内包括大岭山镇和东城区部分区域,保护区面积33.11km2。(3)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相关政策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和陆域内,禁止新建、改建、改扩建与供水设施

44、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东莞市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一级保护区水域水质的基本项目须满足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应满足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域和陆域内,禁止新建、改建、改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东莞市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二级保护区水域水质的基本项目须满足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

45、应满足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水域和陆域内,禁止新建、改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的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东莞市政府将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的水质,须满足二级保护区水域水质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花园(十三碗美食广场)2号楼B02号,与同沙水库水源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为4km,不在东莞市同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图范围内。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随着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同沙水库造成影

46、响。4、项目与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的相符性分析(1)本项目选址属于东江流域范围,根据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第五点:在淡水河(含龙岗河、坪山河等支流)、石马河(含观澜河、潼湖水等支流)、紧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龙溪水)等支流和东江惠州博罗段江东、榕溪沥(罗阳)、廖洞、合竹洲、永平等5个直接排往东江的排水渠流域内,禁止建设制浆造纸、电镀(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印染、制革、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暂停审批电氧化、化工和含酸洗

47、、磷化、表面处理工艺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上述流域内,在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城镇中心区域,不得审批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属于餐饮行业,不属于以上禁止建设、暂停审批、不得审批的项目,项目符合(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的要求。(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第二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不列入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建设地点位于东江流域,但不排放废水或废水不排入东江及其支流,不会对东江

48、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通过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能够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技改减污的改(扩)建项目及同流域内迁建减污项目;流域内拟迁入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且符合基地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花园(十三碗美食广场)2号楼B02号,不在东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内。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入东江,不会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不在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的范围内。综上所述,项目是符合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

49、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的。5、与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中餐服务。项目选址在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花园(十三碗美食广场)2号楼B02号,项目选址属于商业区,不属于住宅楼内,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新建住宅楼内不宜设置饮食业单位;现有住宅楼内不宜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单位”的要求。项目周边无环境敏感点,总平面布置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 “新建产生油烟的

50、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的要求。项目油烟排放口位于项目北侧(具体位置见项目四至图),周边无环境敏感点,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的要求;项目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约为18m,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大于15m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的要求。综上分析,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基本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要求。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

51、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厨房油烟油烟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再由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2mg/m3)。水污染物生活污水餐饮废水COD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BOD5SSNH3-NLAS动植物油固体废弃物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外排餐饮垃圾废油脂交由具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噪声噪声设备噪声营业噪声采用低噪设备,对厨

52、房进行封闭式工作,并经隔声处理和安装减振装置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其他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按上述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可降低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周围的绿化、美化,以减少对附近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到污染物的排放实行全过程控制,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加强生态建设,实行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再生产。28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项目概况东莞市国湘食府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花园(十三碗美食广场)2号楼B02号,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东经113477.19、北纬23134.19。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占地

53、面积为377.6m2,建筑面积为1132.8m2。项目投入使用后,主要经营中餐,每天提供午、晚两餐;共设有240个餐位,每天营业时间为10:3014:30,17:3022:30。2、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1)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中SO2、PM10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PM2.5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表明该地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差。(2)根据监测结果,东引运河水质控制目标为类,水质现状为劣类,氨氮超标2.82倍,总磷超标0.54倍,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项目所在地表水环

54、境质量较差。(3)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区域除1#昼夜间、2#昼间噪声达标外,其余各监测点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说明该区域声环境质量一般。3、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污染因素主要有:厨房油烟废气;员工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厨房炉具运行噪声、通排风系统运行噪声和油烟净化器噪声、营业噪声;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及废油脂等。(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设项目外排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餐饮废水,污水产生量为13089.6t/a。餐饮废水经收集后经过隔油隔渣池处理,再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

55、,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后排放,不会对周围的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厨房油烟废气,油烟的产生量为0.46t/a,其产生浓度为20mg/m3。厨房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油烟2mg/m3。经处理后的废气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经过空气稀释扩散后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不良影响。(3)声

5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产生影响的主要噪声源是风机、炉具等机电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及营业噪声,噪声值约为6585dB(A)。建设单位采用低噪设备;对厨房进行封闭式工作,并经隔声处理和安装减震装置处理;对于营业噪声建设单位应对餐厅设置隔音玻璃,应严格采取隔音措施。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项目建成后各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4)固体废物评价结论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及废油脂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卫生定期清理统一处置,废油脂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编号HY2

57、2严控废物,必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成为二次污染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经过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建设项目在营运期间对项目周围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城市生态环境等无较大影响。各环境要素基本符合相关的环境质量标准,不会使当地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现状质量发生级别的改变。本项目的建设与当地的环境相融性较好。4、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纳污管网,污水COD和NH3-N可计入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内,

58、本评价不建议设污水总量控制指标。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0;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0。5、综合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东莞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中的环保措施,且相应的环保措施必须经有关环保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确保日后能够正常运行,将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以内。在此前提下,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二、建议(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2)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环保意识;(3)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4)关心并积极听取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附近居民等人员、单位的反映,定期向项目最高管理者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同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5)今后若规模扩大或工程建设,都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31预审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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