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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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 景观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序号:丽建招 A2009 021 号 招 标 人(盖章) 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代理人(盖章)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豆丁文档最好 英语 数学 标志 销售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2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法定代表人(签字) 备 案 单 位(盖章) 2009 年 月 日 登 记 单 位(盖章) 2009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招 标 公 告 3 二、招标重要事项表4 前附表一

2、、前附表二、前附表三 三、总则8 四、投标人资格9 五、招标文件9 六、投标报价10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11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2 九、开标12 十、评标13 十一、授予合同15 十二、工程结算方式16 第二章 合 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一、协议书格式 18 二、通用条款 20 三、专用条款 20 第三章 技术规范 28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3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2 一、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32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58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58

3、 第七章 附件 59 附件一、开标程序(含资格后审办法) 59 附件二、评标办法 60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4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 A2009 021 号 一、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 化景观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 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2)投资性质:国有 (3)工期要求:与总包单位同步

4、 (4)工程造价:38.5970 万元 (5)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工程 三、投标人主要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无在建或预中标 工程;(如还未领到证书的建造师可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出具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 A、该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但证书尚未发放;B、 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单位;C、建设部相关名单公告及网址。) 四、本工程入围投标人及评标基准价均采用随机抽签方式产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对抽签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5、 1、书面不记名索取:时间:2009 年 3 月 17 日起,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联 系人:王飞,联系电话:13606691242。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网上下载:时间:2009 年 3 月 17 日起,网址:http:/www.ls 水采购与招标网。 3、向投标申请人每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 元; 六、其他规定: 1、 本 工 程 不 接 受 挂 靠 、 已 有 在 建 或 中 标 项 目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投 标 , 投 标 人 所 派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必 须 符 合 丽 水 市 的 有 关 规 定 。 2、 允 许 注 册 地 在 丽 水 市 本

6、地 企 业 的 园 林 绿 化 三 级 及 以 上 项 目 经 理 参 加 投 标 。 招标人: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大众街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丽阳路 877 号六楼 电 话:0578-2780869 电 话:2268648 联系人:樊荣 联系人:王飞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5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二、招标重要事项表 前附表一 工程名称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 建设地点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 招标联

7、系人 王飞 电 话 13606691242 招标方式 邀请 公开 组织方式 自行 委托代理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工程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允许分包内容 按国家规定 投标人主要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无在 建或预中标工程;(如还未领到证书的建造师可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 A、该项目负责人 已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但证书尚未发放;B、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 单位;C、建设部相关名单公告及网址。)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允许注册地在丽

8、水市本地企业的园林绿化三级项目经理参加。 总建筑面积 约 3381 质量要求 合格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别 园林三类 工期 与总包单位同步(苗木种植时间为 45 天) 招标工期要求 与总包单位同步(苗木种植时间为 45 天) 审定标底价 385970 元 投 标 报 价 有 效 下浮 率 范 围 15% -25% 投标保证金 人 民 币 伍 仟 元 ( 不 计 息 ) 在 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帐户 ;( 交 纳 具 体 方 法 见 前 附 表 三 )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90 日历天 招标文件 工本费 200 元(不退还) 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 伍 套副本 投标

9、文件递交 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 地址: 丽水市解放街 373 号三楼 接收人: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 3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开 标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6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前附表一续表 序号 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1 招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10 % 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10 % 质量未达到一次

10、性验收合格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4 %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 人员到场承诺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2 % 未履行工期承诺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2 % 2 其 中 特 别 约 定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2 % 以现金形式 提交 3 报告开工时间 收到开工通知后 5 天内 4 工期延误赔偿 300 元/天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 % 5 工期提前奖励 300 元/天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 % 6 景观、苗木保修养护费 合同总价的 10 % 7 农民工工资支付违约保障金 按丽水市有关规定办理 8 环境保护费 9 文明施工费 10 安全施工费 11 临时设施费 详见招标文件 1

11、2 检验试验费 丽建发【2008】33 号 13 规费 14 税金 15 农民工工伤保险金 详见招标文件 16 工程预留金 无 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7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前附表二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备注 1 资格后审 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 详见招 标文件 第七章 2 开标时必须 到场的人员 a、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 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 至

12、投标时连续 12 个月(企业设立不足 12 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 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 b、投标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 证及工作手册)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 详见招 标文件 3 开标时应提 交的证件原 件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c、投标文件中载明项目负 责人的项目负责人证书(或项目经理证及工作手册) 4 投标保证金 的缴纳 交纳的注意事项: 1、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丽水市建行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0 1696 1350 5000 5879 1、 交纳方式:银行汇票(不接受其它方式交纳)

13、2、 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具体金 额详见 前附表 一 5 投标文件编 制注意事项 1、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 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详见招 标文件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8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前附表三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 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安 排 地 点 1 发布招标公告 2009 年 3 月 17 日起 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 2 发放招标文件 同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获取方式 1、网络下载:丽水采购 与招标网 2、书

14、面索取:丽水市招标 投标中心 3 现场踏勘 自行前往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 4 投标人质疑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 提交方式: 1、传真:0578-2531111 2、书面递交: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 公司 5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 6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投标截止时间前 获取方式 1、网络下载:丽水采购与招 标网 2、书面索取:丽水市招标投标 中心 7 交纳投标保证金 同前附表一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 交易席位费和招标 文件工本费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交纳 交纳地址: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同前附表一 投标文件递交至

15、: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 心 10 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11 预中标公示 公示 3 个工作日 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12 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 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 2、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告知其他投 标人中标结果。 13 招标人对中标人资 格复核 发中标通知书前。拟中标人必须全面配合, 提供依据,否则对其作最不利处理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向招标行政监督机构交核查报告 14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 地点: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 1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不计息),按招标 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情 况的除外 退还途径:按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有关规

16、定执行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9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注意: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 ” 符号为采用,带符号“ ”的为不采用 三、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 (2)施工用水、电 已接到施工现场 ; 2、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自筹资金已落实 。 3、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 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17、J375- 2004) (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 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四)工程审定标底价 本工程 设立 不设立 工程审定标底价, 设立 不设立投标报价下浮率范围。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工程审定标底价是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 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本工程标底价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得出工程 审定标底价(本项目工程审定标底价中,人工差价

18、已计入)。 投标报价超出下浮率范围的为废标。 四、投标人资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无在建或预 中标工程;(如还未领到证书的建造师可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 A、该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但证书尚未发放; B、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单位;C、建设部相关名单公告及网址。)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10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

19、89 3、允许注册地在丽水市本地企业的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参加投标。 (六)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资格审查在开标时进行,投标人必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投 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或项目经理证及工作手册)。投标人 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 (七)资格评审方式 本次投标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 标 文 件 (八)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十)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必须经 丽水市建设局备案后有效。 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

20、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按前附表三所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通过丽水采购招 标网形式予以解答。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 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出。 3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丽水采购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 人。(紧急公告指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 (十)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

21、的方式修 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 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 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 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十一)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 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

22、本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11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单位 自负。 (十二)投标担保 1、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十三)勘察现场 1、 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 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

23、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招标人对投 标人自己所作出的一切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六、投 标 报 价 (十四)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 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 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费用。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应考虑风险系数。 2、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 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所需的费用,并考虑风 险因素,但

24、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即:综合单价=规定计量单位项目人工费+规定计量单位项 目材料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机械使用费+取费基数(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用。 3、 投标报价价格调整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 (1)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 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 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 四 章 中 所 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齐全; 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 。 5、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和税金等的取费,投 标人必须按下列给定的费率计取(计

25、算基数按定额规定),没有计取或未按下列费率计算 的视为废标处理。 名称 环境保 护费 (%) 文明施 工费 (%) 安全施 工费 (%) 临时设 施费(%) 检验试 验费 (%) 规费 (%) 税金(%) 农民工工 伤保险 (%) 绿化 0.3 2.1 1.0 4.4 1.3 5.85 3.513 0.132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12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五)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组成 (1)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投标函 ) 投标人和项

26、目负责人市场行为情况表 ) 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 至 投 标 前 连 续 12 个 月 ( 企 业 设 立 不 足 12 个 月 的 , 从 设 立 时 起 ) 在 委 托 企 业 的 养 老 保 险 缴 纳 凭 证 和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项目负责人证书和身份证(或项目经理证及工作手册)(复印件)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 投标报价书 (2)本工程的投标文件 不提交 技术投标文件。中标之后提供商务投标文件 的电子版本一份。 2、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

27、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 同样格式扩展。 (十六)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 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 A4 规格装订成册。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 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七)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 印章和法定代表

28、人盖章。 2、标志:所有封袋外面上都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全称。 (十八)投标截止期 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13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 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 3、 超

29、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九)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六)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编制、 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 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 九、开 标 (二十)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主持,所有投标人

30、准时参加。 2、开标时需到场的人员及需携带的证件原件见前附表二。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 人(总经理)不得为同一人,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前附表二规定要求提供的原件(供核对投标文件中的复 印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 投标。 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市场行为内容和其他招标人 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 5、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对入围投标人的标书 都当众

31、予以拆封、宣读。 6、 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入围顺序进行。 7、 在开标后, 招标人必须先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检查结果由各投标人签证认可。 检查时投标文件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3) 开标前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 (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14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

32、0578-2276789 (5)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投标文件,内容不同又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份有效 的;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7) 商务标投标函中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十、评 标 (二十一)评标 1、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 监督。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 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 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到低推荐 1-3 名

33、并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二十二)评标内容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 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 (二十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 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 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当文字描述出现差错,但

34、没有实质性影响投标报价时,可以按照数 字表示的数额修正文字描述;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 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二十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 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 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五)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 规定分析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时,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 人

35、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六)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 和招标文件要 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 标。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15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二十七)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八)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 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36、: 1、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2、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3、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4、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5、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与参加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不相符; 6、 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有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 7、 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立的最高限价或超出有效下浮率幅度范围的; 8、 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 后报价的; 9、 投标文件中工程数量的整数部位和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工程暂定项目价格与招 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

37、的; 10、 投标函的报价和投标报价书的报价不相符的; 11、 实质性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 辨认的; 12、 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 13、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14、 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的; 15、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 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的除外; 16、 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税金、农民工 工伤保险费、检验试验费等取费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

38、件要求计取的; 17、 不符合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 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二十九)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 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 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 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 合理的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注意: 丽水

39、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16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1、对投标人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有对该资料的复核权,如果发现 资料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若是中标单位的将取消 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一、授 予 合 同 (三十)中标 1、招标人按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实施细则、 丽水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丽水 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

40、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通过 3 个工作日中标公 示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 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由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并按 规定签订合同。3 名中标候选人都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三十一)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 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2、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

41、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 证金,履约担保采用 现金 形式。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 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 息。 4、合同签订后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发生合同变更 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十二、工程结算方式 (三十二)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结算 1、工程量的确定:本工程工程量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确定。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系招标人估算的和临时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申报、

42、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审核、法定审价机构审定的实际工 程量为准。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结算的依据(经招标人同意工程变更的工程量除外) ,结算时不得调整。招标人或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 对方提出重新复核的书面意见,由招标人、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和造价管理部门 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对异议进行复核的期限应在提出书面复核通知后_30_天内。复核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17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后,若工程量清单误差累计引起中标价格变化在 3(包括 3

43、)以内且各单项工程量误差 小于 10%的,仍按原工程量清单执行,复核费用由提出方承担;工程造价超过 3或各单项 工程量误差大于 10%(包括 10%)的,按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调整中标价,调整包括 3%以 内的部分,但不得对中标单价进行调整,复核费用由原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承担。复核工 作结束后提出方应将复核结果抄送市招标办备案。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 可原投标的工程量清单。 2、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数量: 、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的。 、设计变更引起新增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 3、发生调整时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由于清

44、单项目、工程数量的调 整,应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综合单价: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 增减,执行原投标报价的价格。 (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综 合单价的确定方法: 、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 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 算的依据。 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 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

45、综合单价。 、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 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审定预算价和中标价间的下浮幅度下浮。 4、工程量清单变更引起某单项变化在合同总价 3(包括 3)以内或某单项工程量 误差小于 10%的,仍按原中标单价执行;某单项工程造价超过合同总价 3或某单项工程量 误差大于 10%(包括 10%)的,超过部分单价应重新调整,其调整后的综合单价不得高于按 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结合中标时审定预 算价和中标价间的下浮幅度下浮后的单价。 (三十三)暂定项目 本工程暂定项目的暂定材料或暂定品牌,如由承包商采购

46、的,需经业主认可,否则不 予结算。暂定价材料单价按业主签证单价结算,不上、下浮动。暂定品牌价格在招标人不 变更约定品牌时按中标人报价结算,招标人变更暂定品牌的,价格按业主签证价结算。符 合公开招标有关规定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18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三十四)预留金 预留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 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预留金是招标人自

47、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 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预留金不计入工程 款付款的基数。工程量清单发生调整幅度超过合同总价 3%时,招标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支付部分预留金。 (三十五)甲供材料 甲供材料是业主采购的材料,其供应方式、供货地点、供货时间在专用条款中明确, 并按下列条件约定: 1、甲供材料的数量按招标文件甲供材料清单中甲供数量; 2、业主按甲供材料数量提供给承包商,承包商负责验收; 3、双方不得要求对方少供或多供甲供材料的数量,除非另有协议; 4、因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

48、变动的内容引起甲供材料数量变化, 双方协商解决。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19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 工程地点:_ 工程内容: 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9、_ 资金来源: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20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元(人民币) ¥ :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50、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 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 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 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_ 本合同双方约定_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51、: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21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按通用条款 2.1 规定的解释顺序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

52、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浙江省、丽水市相关的法律、 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浙江省、丽水市相关的法律、 法规。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开工前五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完整 施工图四套。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见监理合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见监理合同 5.3 发包人派驻的

53、工程师 姓名: 职务:_ 职权:_见监理合同_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_ 7.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务:_ 8.发包人工作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22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已具备施工条件。 (2)将 施 工 所 需 的 水 、 电 、 电 讯 线 路 接 至 施 工 场 地 的 时 间 、 地 点 和 供 应 要 求 : 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

54、通时间和要求: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三天在施工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三天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 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开工前协调处理完毕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_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_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

55、间: _开工前三天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每月 25 日前提供下月完成 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_夜间施工须经发包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并承担费用。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 续 : 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支付,因承包方未及时办理等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_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

56、树名木的保 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_由承包人负责保护,相应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_按规范要求执行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 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23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_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每月 25 日提供下月

57、提供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定的时间:_每收到进度计划的 7 天内给审核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 进度;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不可抗力,此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 逾期不予认可。 四、质量与验收 15.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规定。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 方 约 定 中 间 验 收 部 位 _另定_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_ 五、安全施工 另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视同专用条款。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58、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_1_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综合单价价格合同,综合单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 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因不确定因素变更工程实施范围,工程结算时按实 际实施工程范围调整总价。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

59、的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24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_每月 25 日(逢法定节假日顺延)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进场施工 7 天内支付合同价的 20%,完成景观施工、苗木进场后支付合同价的 40%, 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80%,工程结算后支付合同价的 10%,其余待 2 年保修养护 期满并移交有关部门后结清工程款。 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

60、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_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_ 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_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_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_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_ 八、工程变更 29.1 施工图的修改变更,必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代表委托原设计单位同意, 经监理和发包人签证后,承包人才能予以实施。 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承包人应在设

61、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时提出,由设计单位出具修 改补充文件。如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承包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和发包人要求确认: 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差距很大,以至于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 与实际严重不符。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25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不符等所有设计变更, 包括承包人因施工方便需要而提出的设计变更。质量事故处理等,均经由设计单位确认并 经发包人同意后才能实施,承包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由建

62、设单位组织验收,并按规定的程序执行,交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提供完整的 竣工结算报告,报有关单位审定,工程款支付按第 26 条规定执行,工程结算按实际工程量, 根据现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 版)工程定额和投标文件等依据结算, 结算以 审计部门有关规定审定为准。 32.竣工验收 32.1 承 包 人 提 供 竣 工 图 的 约 定 : _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向发包人提 交完整竣工图纸二套。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24 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

63、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26.4 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33.3 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4.2 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5.1 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37.争议 3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调解 (2)采取第_1_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_丽水市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64、或向丽水市莲都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_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26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39. 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按通用条款执行_ 40.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 (2)承包人投保内容:_必须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1.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一、 发包人向承包人

65、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_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_履约_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_ 46.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合同副本份数: 捌份,发包人肆份,承包人肆份。 47.补充条款: 1、工期提前按 300 元/天奖励给承包人,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 2%。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标书中明确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 单方面扣除相应的合同履约担保金,并提请主管部门通报直至终止合同。因特殊情况,更 换人员须经招标单位同意,经招标单位同意后投标单位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只能更换一人),每

66、更换壹人处以 2 万元罚款,更换其他班子成员每更换 1 人处以 1 万 元罚款,更换的人员要有同等级资质;项目班子成员每月到位 22 天为满勤。项目负责人和 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缺勤一天罚人民币 500 元,项目班子其它成员每人每缺勤一天罚人 民币 200 元;累计二个月月到位天数均少于 15 天的按擅自更换处理。工期延误除扣除合同 总价 2%履约保证金外,另按 300 元/天赔偿给发包人,但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 2%。 3、违约处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需重新补足履约保证金。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27页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68648 传真:0578-2276789 附件 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 程名称 建设规 模 建筑面 积(平 方米) 结构 层数 跨度(米) 设备安装内容 工程造 价(元) 开工日 期 竣工日 期 附件: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丽水市城中公寓式安置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第 28页 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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